哈尔滨市《地下管线管理—暂行办法
(2!。。010年《9月:14日哈尔滨市【。人民:政,府令第22》。。4号发布 》根据:2014年》4,月,4日哈尔滨市人民政!府关于修改》
〈哈尔滨市高层】建筑和重点区域临街!建筑楼体灯饰设施管!理规定〉《等四:部政府?规章的决定修正并】重新公布《)
第一章】 总 则
】第一条? 为了加强—城市地下管线管【理规范地下管—。线工程?建设行为《合,理保护、开发、利用!地下管线空》间资源依据中华【人,民,共和国建筑法—。国务院建《设工程质量管理【条,例等:有关法律《、法规?结合: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!
第二条 【 本办法适》用于本市规划—。区内(暂不含—呼兰区、阿城区【。)地下管《线新:建、:改建、扩《建工程的管理
【 第三条 本】办法所?称地下管《线是指城《市供水、排水、燃】气,。、,热力、工《业、电力、通讯、】广电、照明、—交通信号、公共视】频监:控、铁?路信号等管线(含】附属设施)》及相关缆线共—用,沟、管道《共用沟等《地,下空间设施
【 本办法所称缆线共!。用沟是指《沿城市?道路地下构筑的用】于承载?电力、通讯、广电】、,照明、交《通信号、公共视频】监控、铁路信号【等各类光(电)缆的!综,。合性地?下管道、通道—
本《办法:所称管?道,共用沟是指》沿城市道路地下构筑!的用于承载供水、】排水、燃气、热力】、工业等各类公【用设:施管线的综合性地下!管道、通道》
第四条 【。 地下管线管理应】当遵循统一规划、统!筹管理、节约—资,源、信?息共享?。、保障安全》的原:则
第五—条 ?市城:乡建设行《政主管部门负责本】。办法:的组:织实施
市【城乡:。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,。可以委托市地下管线!管,。理,机构负责地》下管线日常》统筹管理工作—
《 市发?展和改革《、工业?。和信息化、城乡【规划、?。公安交通、住房【保障和房产管理、水!务、城市管》理、财政、人防、】。交通运输、城市【管理行政执法等行】政主:管部门按照》。各自职责负责地下】管线的相《。关,管理:工作
第—六条 ? 鼓励采用缆线【共用沟、管道共用】沟等建设方式—建设地下管线提高地!下空间?利,用效率
》 鼓励地下管线产权!、管理单位》采用:各类先进技术对地下!管线进行标识、定】。位、探测和管理【
: 第二章 规划管!理
:。 :第七条 《 市城乡规划行政主!。管部门?应,当会同市有关行政】主管部门根》据,城市总体规划和【行,业发展规划组—织编制?城,市基础设施专项【。规划:
新建城市道】路应当规划建设【。缆线共用《沟、管道共用沟等】。地下空间设施;既】有城市道《路改造时《具备条件的应当规】划建设缆《线共用沟《、管:道共用沟等》地下空间设》施
新建城【市,主干道路具备条件的!应当:规划建设《缆线共用沟、管【道共用沟《
已《。规划建设缆线共用】。沟、管道共用沟的】区域不再规划建设】同类地下管线
!第八条 地下管】线行业主管部门和】。。地下管线建》设单位?应当:根,据城市基础设—施专项规《划及行?。业发展需求》制定地下管线年度】建设计?划
《。经济技术开发区、】高,新技术开发》区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,以,及群力新区》开发建设管》理机构应当》根据城市《基础:设施专项规划和本区!域发展需求》制定本区域地下【管线:。年度建设计》划
行》。业和区域《下一年?度地下管线建设【工,程计划?应当于每年1—2 月2《0 日前报》送市城乡建设行政】主管部门《
, 第九条》 , 市城乡建设—行政主管部门应【当对:行业和区域下—一年度?。地下管线建设工【程计划进行综合【平衡安排确》定城市综《。合地下管线工程建设!年度计划
安排!确定:。城市综合地下—管,。。线工程?建设:年度计划应当遵循下!列原则
—。。(一:)兼:顾区域发展需要【和行业发展需—求;
(—二,)与城?市道路建设同步进】行,;
: (三)与民生】需求相结合》与交通疏导相—适应;
(【四)同一《区域不同地下管线】同步:施工避免反复挖掘
! 第十条 市】城乡建设行政主【管,部门在安《排确定城《市综合地《下管线工程建设年】度计划时应当征【求市城乡《规,划、:公安交通、水务、】城市管理、交—。通,运输、住房保—。障和房产管理等行】政主管部门的意见
! , 未列入城市综合】地下管?线工程建设年—度,计划的地下管线【工程有关行政主管部!门不:予,办理相关《审批:手续
未—列入城市《。。综合地下管线工【程建:设年度计划、审批】手续不健全或者未】按照审批要求施工】的地:下管线属于私建滥】建工程
第十】一条 地下管【线建:设单位应当》按照城?市综合地下管—线工程建设年度【计划组?。织安排施工项—目
特》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地!下,。管线建设单》位,。应当在每年6—月20日《前向:市城乡建设行—政主管?部,门说明情《况由市城乡建设行】政主管部门会同有】关部门研究》调整:
第十二条 !市城乡建设行政【主,。管部门应当依—据缆:线共用沟、管道共用!沟综合规划》根据地?下管线等相关—行业发展《需求:结合道路《建设计划确定缆线】共用沟、《管道共用沟年—。度建设项目》并纳入年度地下管】。线建:设,计划
第十【三条: 市?。城,乡建设行政》主管部门应当—会同市财政、住【房保障和房产—管理、水《。务等相关《部门组织《相关:地下管线《单位确定政》府用:于供热、排水等老】。化管网专项补贴项目!纳入年度地下管【线建设?计,划,并对项目实施情【况跟踪监督
【 第三章 建设管】理
《第十四条《 地?。下管线工程》。建设实行报建制【。度建设单位应当自城!市综合地下管线【工程建设年度—计,划确定的《建设日期前30日持!地下管线工》。程立项的批准或者核!准等:有关文件及资料到市!城乡建设《行,政,主管部门办》理报:建手续
第十五!条 建设工程报建!后市:城乡建?设行政?。主,管部门?应当组?织相关行业主—管,部门及?地下:管线产权《单位、管《护单位对《地下管线综合—总平:面进行会《签地下管线产权【单位、管护》单位应当予以配【合
涉及—。军事:管理区?外的:国防地下管线的应当!邀请有关军事单【位参加?地下管线综合—总平面?会签
第十六条!。。 综合平面—会签时建设单位【应当提?交市城乡规划—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!报批图
—市城乡?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应当组织地下【管线综合总平面【内的:地下管线单位进【行现场踏《查综合会签各地【下管线权属》单位填写地下管【线监护交底卡建设单!位填写地下管—线安全保护承诺【书明确地下管线【建,设单:位和:各,。地下管线权属单【位,监护范围和》。。管护责任
第】十七条 《 ,地下管?线建设工程应当依】法办理规划许—可
? 供水、排水—、热力、燃》气,及地:。下公共设施管线建设!工程:应当依法办理建设工!程施工许可
— 第十八条 【 办:理,地下管线建》设工程施工许可【应当向市城乡—建,设行政?主管部门递交下列材!料
? (一)《建,设工程规划》许,可证;
《 (二)建设【工程施工合同—;
(三—)建设工程监理委托!合同;
(四】)工程质量监—督,登记表;
(】五)建设工程安全措!施审查;《
?(,六)应履行工—程招标程《。序的:。地下:管线建设《。工程需提供施工中】标备案?通知书
《 :主干:线与:用户接入区间的【地下管线《工程办理《施,工,。许可可?只提供本条前—款(一)《、(二?)、:(三)?项,规定的材料
第!十九条 市—城乡建?设行:政,主管部门《应当对地《下管线建设》提交的申请材料进】行审查符合条件的】。在4个工《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!施,工,许可证;不》符合条件《的,即日下?达不准予许可—告知书
》 第二十条 城】市建设重点工—程涉及?地下管线建设的【应当由?市城:乡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组织相关部门现!。场进行联合审批【。
第二十一【。条 新《建住宅小《区内的地《下,管线建?设工程按照单位工】程实行施工许可【管理并与建筑工【程同时办理施工许可!证
第》二十二条《 地下管线—出,现故障、险情等情】况时:管,。线,产权单位应当先行】组织抢修同时—告知市城乡》建,设、城乡规划、城市!。管理公安《交通行政主管部【门,并按照有关规—定在2日内补—办备案手续未按照】规,。定补办备案手续【的视为未履行建设审!批手续
第【二十三条 地【。下管:线建设工程涉及道】路、铁路、》地铁、地下建筑、水!利工程、绿地、文】物保护区等应当到相!关,部门办理手续
!。第二:十四条? 地下管》线工程施工过程【。中建设单位》或,。者施工单位》发生:变更的应《当重新申《请办理施工许—可证
》第二十五条 【。。。地下管线《建设单?位应当自取得施工许!可证:。之日起3个》。月内开工因故未【能按期?开工的?应当在施工许可【期满前向施工—许可:核发部门申请延期】。并说明?理由;延期》以两次为限每次【不,超过3个月既未开】工又未申请延期或】者超过延期次—数、时限的施工许可!证自行废止
— 第?二十六条 》 地:下管线建设工—程应当由具有—相应:资质的单位进行勘】察、设计、施工、】监理
地下管】线工程勘察、测绘】、设计单位应当【按照国家和地—方,的技术规范要求进行!地下管?线的勘察、测绘、设!计并参与地下管【线工程?验,收工作
第【二十七?条 施工单位应】。当建立、健全—施工技?术、质?。量、安全生产、文明!施工等管理体系制定!各项:施工:管理规定
【地下管线《建设:、施工、工程监理】单位应当按》照有关?规定对工《程,质,量进行全过》程管理
第二】十八条 地下管】线施工?实,行现场监《护,制度现场地》下管线情《况,复,杂或者直接》涉及毗邻管》线,安全:的工程应当》由施工单位》及毗邻管线》产权:单位:、,管护单位派专人进】行现场监护确保施工!管线和毗邻》管线设施完好—
第二十九条 ! 施:工单位在施工中发】现,有未查明地下管【线的应当立即—停止:施,工采取措施防止损失!或者:损失的扩《。大告知建设单—位并向建设》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!报,告
《因城市建设》工程施工造成私【建,滥建地下管线损【坏的:由私:。建滥建?。地下管线的产权【单位:自行负责并赔偿因】管线抢修造成的城建!工程建设误工费【;需要迁移的由地下!管线:单位无条件迁移【
: 施:工单位?在施工?中可能对其他地【下管线或者》市政、绿化、建筑】物及构?筑物等设施》造成影响的应当采取!相应的保护措施并】及时通知《有关单位派员到场】。监督如?有,损坏施工单位应【当立即?停,止施工采《取应急保护措施并】立即通知有关—单位进行抢修或者处!置同时做好记录
】 第三十条 】缆线共用沟、—管道共用沟建设采取!。政府和?社会投资相结合的方!式进行鼓励》社会企业参》与缆线共用沟、【管道共用沟建设具】体办法?由市城乡建设—行政主管部门另行】。制定经市人民政【府批:准后实?施
《第三十一条 【缆线共?用沟:、管道共用沟建设】应当:依据缆线共用—沟、管道共用沟综】合规划和年度地【下管:线建设?计划与新建、改【扩建城市道路同步】进行
第三十】二条 缆》线共:用沟、管《道共用沟施》。工建设应当》履行建设审批程【序按照质量、安全、!文明施工要》求组织?建设:缆线共用沟、管【道共用沟建设工程竣!工后建设单位应【组织有关部门—及单位?进行竣工验收—经验收合格》后方可交付使用
!。 第四章《 信息档案管理
! 第三十三条— 市城乡建—。设行政主《管部门?应,当按照标准统—一、互联互通—、,资源整合、综合【利用的原则统筹建】。立地下管线地理【信息平?台
? 地下管线》地理信息平台建【设应当由政府—和管线产权》单位共同《投,入
第三十四条! 市城乡建设行政!主,管部:门应当会同相关行】业主:管部门组《织地下管线专—项普查及时存储、】更新、整合相关【部门、相关专业系】统的城?市地下管线信—息资源
—管线产权、管理单】位应当根据》地下管线信息—标准:和要求建立》和维护?各自的信息系统保证!信息:的准确性《、完整性和时效性
! 第三十五条 !。市城乡?。。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根:据地下管线》。变化情况组织有【关部门及管线—单位对城市地下【管线进行补测补绘】核验:竣工资料《并及时输入城市地下!管线:。信息:系统
第三十六!。条 城市地—。下管线地理信—息系统应《。纳,入城市应《急抢险体系为地下管!。线应:急抢险指挥决策【提供参考《依据:
: 第三十七条 】城市地下管线地理】信息系?统为城市地》。下管线规划》、建:设、管?理提供服务相关建】。设,单位需要查阅—、利用?地下管线信息的应】当遵守保密要—求,
涉及地下管线!信息的单位应当建立!保密制度制》定获取、登记、归】档、使?用、审批、销毁地下!管线信息的规—定
储》。存地下管线信—息的库房及设施应】当符合保密》。要求存储、》处理、传递地下管线!信息:应当按照国家—有关保密规定执行
! 地下管》线,信息未经其所有权】部门批准《不得:复制或者《以任何形式向第【三方提?供,;经批准复制—的复制?件按照?原件的密级管理【
第三十—八条 ? 建设单位在办理】工程:报建时应当与市【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签!订报送?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责!任书市城建档案管理!机构:应当告知建设单位】在工程竣工》后报送档《案的内容、要—求和时限
【第三:十九条?。 市城建档案管】理部门应当在竣工验!收前对工《程档:案进行预验》收验收?合格的出《具工程项目竣工【。档,案预验收凭证
!第四十条 工【程质量监督部门对未!取得:工程项目竣工—档案预验收凭证的工!程,项,目,不得:办,理竣工?验收备?案手续
第四十!一条 建》设单位应当及时汇】总整理施工和监理内!业资料、竣工图纸工!程竣工后按照规定】标准报送市城建【。。档案管理部门存档】市城建档案管—理部门在《接收城市《地下:管线建?设工程竣工档案后】应当在5个》工作日内出具工程】。项目竣工档案合格】证,。
: 第:五章 法律》责任
第四十】二条 《建设单位《违反本办法》规,。定未取得建设工程施!工许可证《擅自施工的》由市城市《管理行政执法部【门责令停止施—工限期?改正处工程》合同价款1%以上】2%:以,下的罚款
!第四十三条 建】设单位?违反本办法规定【未办:理报建备案手—续的由市城市管理】行政执?法部门责令》停止施工《。限期改正处》以,1万元以上3万元以!下的罚?款
第》四十四条《。 建?设单:位、监理《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未!建立或者未落实质】量责任制出现—质量责任事故的由市!城乡建设行政主管】部门责令限期改【正处以200—0元:以上:50:0,0元以下罚》。款,构成犯?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!法处理
第【四十五条 —施工单位未对现场】实行封闭围挡—、未:对毗邻地下》管线采取专项—防护措施的由市城】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责令限?期改正;逾》期未改的《。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!万元以上《10万元以》下罚款
第四十!六条 建设—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!。工程竣工验收—后未按照规定向市】城建档?案管理部门报送地】下管:。线工程?档,案的由城乡建设行】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!改,正处以2万元以上】5万元以下罚款
! 第四十七条— 违反本办—法其他规《定的按照《有关法律、法—规、:规章的?规,定予以处罚
【。 第四十八》条 : ,有,关行:政主管部门、管理】机构及其工作—人员应当依》法履行?职,责不:得玩:忽职守、滥用职权、!徇私舞?弊
违反本条前!款规定有《下,列,行为之一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!。级机:关视情节轻重给【予问责或《者行政?处分;?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!。刑事责?任
《(一)未按》照规定安排确定城】市综合地下管线工】程建设年度计划影】响地下管线工程【建设的;
—。 (二)对未列入城!。市综:合地:下管线?工程建设年度计【划的地下管线工【程给予办理相关【审批手续《的;
(—三,)对已规划》建设:。缆线:共用沟、管道共【用沟的区域规划建】。设同:类地下管线》的;
(四【)地下管线管理过】程中其他违法行为
! 第六章 附】 则
》 第:四十九条 呼兰】区、阿城区》和县(?市)可?以,参照执行
》 第?五十条? :。本,办法自201—0年10月2—0日起施《。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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