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龙江省《。道路运输条例—
(2?016年6月1【7日黑龙江省第十】二届人民《代表大会常务委【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!通过 根据20【18年4月26日黑!龙江省?第十三届人》民代表大会常—务委员?会第三次会议黑龙江!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!委员会关于废—止和修改〈黑—。龙江省统计监督处】罚条例?〉等72部》地方性?法规的决定》修正)
第一—章 总 则
第【一条 为了维护道】路运输市场秩序【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!护道:路运输各方当事人】的合法权《益,促进道路运输—业的健康《发展根?据中华人《民共和国道路运输】条例等有关法律【、,行政法规结合本省】实际制定本》条例
第二条 在本!省行政区域内从【事道路运输》经营、道路运—。输相关业务及其【。管理活动的适—用本条例《
本条例所称—道路运?输经营包括公—。共汽(电)》车客:运、班线客运、【。。包车客运、》。旅游客运、出租汽车!客运等道《路,旅客运输经营(以】下简称客《。运经营)和道路货物!运输经营(》以下简称货》运经营)
本条【例所称道路运输相】关业务包括道路运】输站(场)经营、机!动车维修经营、【机动车驾驶》员培训和汽》。车租赁经营
本条例!所称管理活动—是,指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对?道路运输业发展制】定,相,关政策交《通运输主管》部门、道路运输管】。理机构对道路—运输经营者经营【许可办理、经营【行为监督、为—公众运输提供的社】会化服务以》及县级以《上人民政府的—有关部门按照—各自:。职责对道路运输【进行管理《。的相关工作
—第三条 道路运【输的发展《应当遵循统筹—规划:、合理引导、安全便!捷、节能环保、【禁止封锁和垄断【。的原则?
从事道《路运输?经营以及道路—运输相关业务—应当依法经营文明经!营文明服务诚实【守信公平竞争保障安!全
道路运》。输管理应《当依法、规范、公平!、公正、公开、高效!、,为民:。、,。利民、便民
第四条! 县级以《上人民政府应—当根据国民经—济和社?会发:展规:划,制定本行《政区域道路运—输发展规划纳入【城乡:规划并与航空、铁路!、水路?运输等发展规划合理!衔接构建道路运【输综合?服务:体系发展智》慧运输;在城市规划!区范围内铁路的线】路、车站、枢—纽以及其他有关设施!的规划?应当纳入所》在城市的总体规【。划,;民用机场建—设规划应当与—城市:建设规划相》协,调
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应当优先发展【公共交?通加快?淘汰尾气排放不【。。合格的运《输车辆推广》使用新能源》。车,辆;:执,。。行国:家购买新能源公【。共汽(电)》车优:惠政:策;:加大对公《共汽(?电,)车客运、旅—游客:。运、道路《运输站(场)建【设、城乡《物,流,等的投入和政策扶持!;推进城乡》客运均等化服—务提高?乡村的通班车—率,
第五条《 县级以《上人民?政,府交通运输主管部】门主:管本:行政区域的道—路运输管理工作
县!级,以上道路《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!体实:。施道路运输管理工】作
县级以上—人民政府公》安、发展和改革、】。国土资源、》住房和城《乡建设等有关部门】应当按?。照各自的职责共同】做好道路运输—管理相关工作
第六!条, ,道路运输行》业协会应《当建立行业自律机制!。规范和监督会员经】。营行为推动行业【诚信建设提升会员的!服,务质量维护公—平,竞争保护行业和会】。员的合?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!。业健康发展
第【二章: ,道路:运输:。经营
第一节 客】运经:营,
第七条 客运【经营者应当依—。法取:得营业?执,照和:道,路运输经《营许可?证并在许可的经【营范围内《从事经营活动
第八!条 公?共汽(电)车客运线!。路和班线客运的【班线应?当,科学规划、合理配置!经营权采取招—标方式确《定申请人不》足三个的《。。招标人可《以重新组织招标【重新招标申请人仍】不足三个的按照实】施行政许《可管理根据受—理行政许可申请【的先后顺序作出准予!。行政许可《的决定对无申请【人的公共汽(—电)车客运线路市】、县级人《民政府及其道路运】输管理机构应当【采取资金扶》持和线路搭配等方式!确定:经营主体开》通线路
市、县级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】应当:同取:得公共汽《(电)车客运—线路经营权的—经营者?签订协议《书协议?。书应当明确经—营方:式、:经营区域、经营【期限、服《务质:量和标准、》违约责任等事项
县!级,以上道路运输管【。理机构?应当向取《得班线?客,运经营权的》经营者依法发放【。许可证明
第九条】 县级以上人民政】府应当在财》政,政策、用《地,保障、设施建—设、道路交》通管理等方面—支持公?共汽(电)车客【运发展
公共交通企!业因承?担社会福《利而增加的费—用县级?。以上人?民政府应当》予以合理补贴
【第十条 《公共汽(电》)车交通基础设施管!。理,单位负责对公共汽】(电)车交通基础】设施的维《护;发现损坏的【应当及时维修确保】正常使?用,
任何单位和个人不!得擅自?迁移、拆除》和占用公《共汽(电《)车交通基》础设施或者擅自改】变,其,使用性质不得擅自】改变公共交通—用地:性,质,
第十?一条 新建》、扩建居民小—。区和大?型公共活动场所【应当同时依据道路运!。输发展规划》建设公?共汽(电)车首末站!或者停靠站》。点新建首末》站和停?靠,站点应当具备遮雨】功能
前款规定【。的小区和大》。。型公共活动场所交付!使用:后市道路运输管理机!构应当确定》公共汽(电》)车客运《经营者并组》织其在六个》月内开通公共汽(电!)车线路
第十【二条 城市新建道】。路时应当建》设港:湾式停靠站;城市】改造道路时道—路宽度符合》城市公共交》通站:、场、厂设计规范】要求的应当建设【港,湾式停靠站》
第十三条 公安】机关交通《管理:部门应当会同交通】。运输主管等部门设置!公共汽(电)车专】用,道机场专线》。客车:、校车和班车—可以使用《公,共汽(电)车专用】道,
第十四条》 机场、《。火车站、《道,路旅客运输站(【。。。场):、客:运码:头的经营《者应当?会,同道路?运输管理机构合【理规划、建设—。。公交站?点方便旅客》换乘
第十》五条 道路》。运输管理机》构应:当制定冬、夏两季运!行图:根据客运市场—的客流量《情况和车《辆载客情况合理【规划线路《和发车时间间—隔
价格《主管部门应当依【据运营成本和社【会承受?能,力等合理《确定:公共汽(电)车【客运票价
第十【六条 公共汽(【电)车、班》线客运新增、变【更、:暂停、终止线路运】营变更站点、站名】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!应当提前三十日【征,求社会公众意见【进行科学论证并将】意见采纳情况向社会!公告
道路运输管理!机构、公《共汽(?电)车和班线—客运经营《。者应当分别在信【息服务网《站、相关公交站【点、车辆、客运站】等及时公告》。线路调整的时—间、运行线路和【站点的位置等—信息
因工程建设、!大型:活动等特殊情况需】要临时变更公—共,汽(电)车、班线】客运线路或者站【点的建设单位或者】有关部门应》当提前三十日书面】。。告知所在《地道路运输管理【机构道路运输—管理:机构以及客运经营者!应当按照前》款规定及时公告【
第十七条》 省:道路运?输管理机构应当【制定公共汽(—电)车?、班线客《运服务?。规范对服务标准从业!。人员要求文明用【语公交站台》、,站亭:、站牌的标准站点的!命名原则等》做出规?定,
第十八条 推【行,农,村客运以公》交化的模式营运实】行公交化营运的农】村客运班《。线站点?、车辆、行驶线【。路、票价、》财政补贴等》参照城市《公交客运的有关规定!执行:
第十?九条 包车》客运经营《者应:当与:包车人签订包—车合同包车》合同应当约定时【间、起始地和目的】地、线路《。等
第二十》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!使,用有合法经营手【续,的车辆运载游客并登!记游客的身份证件】
旅游客运车辆应】当随车携带》游客名?单不得运载游—客名单以外》的人员
第二十一条! 县:级以上?道,路运输管理》机构应当根据旅游发!展规划?和旅游主《管部:门公布的旅》游市场情况开通、调!整旅游客运班线
】机场、?。。火车站、道路旅客】。运输站(场》)、客运《码头、旅游景区【应当合?理设置旅游客运【车辆停靠场所
第】二,十,二条 公共汽(电)!车、班线、包车、旅!游客运经营者—应当向旅客连续【提供运输服》务因客?观原因导致车辆无】法行驶的应当—。及时安排改》乘或者退还票款不得!加收费用;降低车辆!类型等级《的应当退还相应的票!款
客运经营者应】当为旅客《。提供良好的乘车【。环境确保车辆的设施!齐全:、有效保《持,车辆清洁、卫生
】公共汽(电)车、班!线客运经营者应【当按照规定的线路、!站点、班次和时间】顺序营运
公共汽(!电,),车应当?设置:。老、弱、病、—。残、孕专座
旅【游客运车辆应当【按规定设置导游【专,。座
:第二:十三条 《。公共汽(电)车客运!驾驶员在运营—服务中应当携—带相关证件文—明安:全驾驶?规范作业不得有下列!行为
(一)不按】照,规定线路行驶或者】不按照规《定站点停靠;【
(二)无故拒【载乘客、中途甩【客、滞站揽客;【
(?三)乘客上、下车过!程中关闭车门—;
(四)违反法】律、法?规的其他行为—
第二十四条 【机场、火《车站:、道路旅客运输站】(场)、客运码【头等场?。所应当划定出租汽】车行驶路线和专用】。侯,车区域出租汽车【应当依次候客经营】。
,除经营?性停:车场(站)外其【他为社会车辆提供】服务:的停车场所》。管,理,单位:。不得对临时停靠的出!租汽车收取任何费用!
第二十五条 【出,租汽车客运》经营者应《。当遵守下《列规:定,
(一?)合理设置出租汽】车交接班时》间;
(二)不得擅!自暂停、终止出租汽!车经营;
(三)不!得非:法转让出租汽车【客运经?营权;
(四)不得!聘用不符合法定条件!的驾驶人员从事【出租汽车运营—。;
(五)不得【从事班线客运;
(!六)依法应当遵守的!其,。他规定
第二—十六:条, 出租汽车》客运驾驶人员—应当遵?守,下,列规定
(一)【在车辆醒目》位置放置服务监【督标志;
(—二)使?用经检定合格的客】。运出租汽车计价器不!得擅自改《动、:串用计价器不得破坏!计价:器准确度;
—(三)收取运费不】得超过计《价器明示的金额并】给付:收,费票:据但:价格主管部门—核准可以《收取的其他》费用除外《;
(四)运营起始!地和目的《地至少有一》端在核定的经营区】域内:;
(?五)交接班前在车】辆明显位置》明示交接班时段和】去向;
(六)【不得途中《甩,客、倒客、》故意绕?道未经乘客》允许不得搭载其他】乘客;
(七—),不得利?用车载通讯设施【。传播、接听与营运】无关的?信息;
(八)【不得显示空车时拒】绝载:客不:得在运载《乘,客时显示空车信号】;
(九《)依法?。应当遵?守的其他规定
【第二节 货运经营
!第二:十,七条 货运经—。营者应?当依法?取得营业《执照和道路运输经】营许可?证并:在许:可的经营范围内从事!经营活动
》从事危?险货物运输的—应当依法取》得,危险货物运输经营】许可从?。。事危险货物运输【的驾驶人员、装卸管!理人员、押运人员应!当,具备国家《规定的资《质条件依法取得上岗!资格证?
,第,二十:八条 县级以—上人民政府应—当引导发展多—式联运、《甩挂运输《、集:装箱运?输、封闭厢式运【输、冷链《运输等现代》运输方式《和装备
完善—城乡物流配送体系推!进县:、乡、村消费品和农!资配送网络体系建】设,
第二十九条 货】运经:营,者应当按照货物运输!规则受理、承—运货物并采取必要】措施防止《运,输中货物的脱—落、扬撒、流失或者!渗漏
货运经营者应!当建立并执行承运验!视制度不《得承运禁止》运输:。。的物品?
第三十条 货运】经营者不得有—下,列,行为
(一)混合】装载性质《相抵触、运输—条件要求不同—的货物;
》(二)?使用非?。集装箱车辆从事集】装箱货物《运输;
(》三)使用危险货物】的专用车《辆运输普通货物;】
(四)使用罐式集!装箱以?外的移动罐体从事危!险货物运输;
(】五):依法应?当禁止的其他行【为
:第三十一《条 托运危险货物】的应当将危险货物委!。托,给具备危险》品运输资格的运输企!业承运向承运企业说!。明,。危险货物的品名【、性质?、应急处置方法【等情:。况并严?。格按照国家有关规】定包装设置明—显,标志
第《三十二?条 道路危险—。货物运输《经,营者应当对运输【车辆进?。行维护确《保车辆技术状况符】合法定标《准
第三十三—条 危险货物运输车!辆驾驶人员应当遵】守危险货物运—输相关规定》押运:人员应当对危险【货,物进行监管
危险】货物运输《车辆应?当悬挂或者喷涂符】合国家标准要求【的警示标《志,。随车携带道路运输危!险货物安《全,卡配备安全》。防,。护、环境《保护:和应急救援器材等设!备
第三十四条【 道路危《险,货物运输经营—者对重复使用的危险!货物包装物、容【器,在重:复使用前应当进【行检查;存在安【全隐患的《应当维?修或者更换
第三】章 国际道路运输】。
第三十五》条 :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!应当持有有效的国际!道路运输许可证和】相关:单证车辆须标明国际!道路运输国籍识别标!志
第三十六条【 口岸?所在地人民》政府应?当在:口岸联?检厅设立国》际道路运输办公场所!;在口?岸设立的《国际道路运》输管理机构》应当依?法与有关部门联合检!查,国际道路《运输车辆并采—用现代化科技—手段简化出》入境运输手续—提高口岸《通关效率
》第三十七条 —境外国际道路—运输:车辆进入《本省境内的》应当符合中华人民】。共和国有《关道路运《输车辆外廓尺寸【、轴荷及载质量【标准规定并》按照确定《的国际?道路运?输线路?运行与中华人民共和!国签署有关双边、多!边协:定的从其协定
【第,三十八条 在口岸设!立的国?际道路?运输管理机构应【当与对外经》济,贸易主管部》门和国?际货:物运输代理企业【建立:运力、货源》信,息共享机制及—时发布车辆和货源信!。息为国际道路运输】提供服务
第四章】 道路运输相关【业务
第一节 道路!运输站(场)经营】
第三十九条 道路!旅客运输站(场【)经营者应当对【进站(场)车辆【实行统一调》度和管理按照车辆】核,定载:客限额售票维持【旅客乘降秩》序不得拒《绝经批准的车—辆进入站《(场)不得接纳【未经批?准的车辆在站(场)!内从事经营活动【
二级以上道路旅客!运输站(场)—应当配备《并,使用:行包安全检查和视频!监控设备《。
第:四十条 道路—旅客运输《站(场?。),经营者应当》提供下列服务
(】一):在站(场)内显著位!置公布客运》车辆运营信》息、收费项目和标准!。、旅:客乘车须《。知、站(场》),外换乘信息、明示】客运车辆终到站的】具体地点;
(【二)提供行包托运办!理、小件寄》。存,、咨询等服务;
】。(三)设《置免费候车室老【、弱、病、残、【孕专座和公共厕所】;
:(四)设立旅客【意见:簿,公布投诉电话—受理旅客投诉;
】(五)保持站—(场)清《洁、卫生;
(六】)依法应当提供的】其他:服务
第四十一【条 道路旅客运输】站(场)《经营者、票务代【理机构应当使用全省!统一式样《。。的客票逐步实—现异地联网售票、】电子售票、自—动,售票机售票》等多种售票方式【并为旅客出行提供】客票:信息查询服务
第四!十二:条 道路货》物运输?站(场)《经,营者应当建立—并执:行货:物验视、装载、【配,载登记等管理制【度,按照规定配备安全】设施、设备和相【关指示标志不得擅自!。改变站(《场,)用途和服务功【能
第四十三—条 道?路货物运输站(场】)经营者应当—按照货物《的性质、保管—。。要求对货物进—行登记并分类—存放保证货物完【好无损?危险货物的存放【应当符合国家—有关规定
道—路,货物运?输站(场)》内的搬运、装卸【应当按照国家—规,定,的操作规程》作,业从:事危险?货物和大型、特种】物件搬运、装卸的】。应当配备专用—工,。具和防护设备—
,第二节 机动—车维修经营
—第四十?四条 机动车维修经!营者应当按照有关技!术规范维修车辆建】立,并执行机动车—维修质量保证—期制度;采用—节能环保方式维修机!动车并按照规定【。处置废弃物》
第:四十五条 》机动车维修经—营者应当建》立维修配件采购【登记制度查》验配件合格》证书建立台》账并记录配件购买】日期、供应商名【称及地?。址、配件名称及【型号:规格等内容保存能够!证明进货来源的原始!凭证和台《账不少于两年
【对承接机动车二【级维护、总》成修理、整车修理的!。机动车维修经营【者应当按《照规定建立维—修档案
机动车维修!经营者应当》将配件分《别标识明《码标价
第四十六条! ,任何单位和》个人:不得强?制或者变相》强制机动《。车所有者到指—定的:修,理厂维修机》。动车或者装配机【动车附加设备—
第四十七》条 机动车维修经】。营者应当按照许可】范围和类别承修【车辆不得承修—报,废机:动车、拼装机动车擅!自改装机《动车以及使》用假:冒伪劣配件
对危】险,货物运输车辆进行】维修作业时机动车】。维,。修经营者应当做好安!全防护工作》
第三节 机动【车驾驶员培训
第】四十八条《 县级以上道路【运输管理《机构应当对机动车驾!驶员培训机构资格】条件、培《训记录等情况—。进行检查
公安机关!交通:。管理部门受理经机】动车驾驶员培训【机构培训的人员申】请机动车驾驶—证考试应当按照【国家有关规定查验】并收存机动车驾【驶员培训机构出具的!培训记录
》第四十九条 机动】车驾驶员培训机【构应当?遵守下列规定—
(一)按照核定】的经营类别、培【训范围开《。展培训活《。动;
(二)按照】规,定的教学大纲和培】。训教材进行培—训,保证:学时真实准确地【填写:教学日志和培训记】录;
?(三)教《学车辆应当符—合国家、行业标准的!规定配置学时计【时仪;?。
(四)使用本机构!的车辆?开展培训《;
:(,五)在许可》的,训练场地内开展场地!训练;
(六)【按照指?定的时间、地点【。和,路线进行培训;
(!七)向培训》结业、考试》合格的人员颁发机】动车驾驶《培训结业证书;
】。(八)依法应当【遵守:的其他规定》
机动车《驾,驶员培训《。机构:应当对?。经营类别《、培训范围、收费项!目和标准、》教练员、教学—场地、投《诉举报电话等情【。况予以公示
第五】十条 机动车驾【驶员培训机》构的教练员应—。当使用教练车辆从】事驾驶培训不得【向学员索要》或者变相索要—、,收取财物
第四节 !汽车租赁经营
【第五十一条 从事汽!车租赁经营的经营】者应当在依》法取得营业执照之】日起:三十日?内将营业执照和【车辆信息报送所【在地市、县道路运输!管,理机构备案
—汽车租赁经》营者的备案事项发生!变化的应当》在十五日内告—知原备案的道路运输!管理机构
第五十】二条 汽《车租赁经《营者应当《遵守下列规定
【(一)在《。经营场所显著—位置:公布服务《项目、收费标准【、租车?流程以及监督电【话;
(二)与承租!人签订租《赁合同?;,
(三)按》照规定进《行车:辆安全技术检验对】。车辆:进行维?护保养保证车辆【技术性能良好、符合!。安全行驶条件—。。;
(四)建—立租赁经《营管:理档案和车辆管理】档案;
(五—)将:车辆租给持有—相应机动《车驾驶证的承租人;!
(六)《不得以提供驾驶【劳务等方式从事或】者变相从事道—路运输经营;
(】七)依法应》当遵守?。。的其他规定
—第五十?三条 汽《车承租?。人应当随《。车携带承租车辆的】相,关,手续不得实施—下列行为
(一)】利用承租《车辆从?事违法活动;—
(:二)将承租车辆【抵押、?变,卖、转租;
(三】)将承?租车:辆转交给未持—相应机动车驾—驶证的人员》。驾驶;
(》。四)依法《应当禁止《的其他行为
第【五十四条《 用于租赁的车辆应!。。当符合下列要求【:
(一)》车辆:号牌、?行驶证齐全有效;】
(二)已按照国】家规定办理相应【。的保险;
》(三)随车配备有】效,的车用灭火器、故障!车警示?标志:牌和必?要,的维:修工:具,;
(四)八座【以下(含《驾驶员)
第五【章 道路运输安全】
第五十五条 县】。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!加强道路运输安全工!作的领导《
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交?通运:输主管部门及其道】路运输?管理机?构依法对道路运输安!全工作实施监—督管理
《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!责道路?。交通安全的》管,。理工作
第五十六】条 道路《。运,输和道路运输相关】。业务:经营者是道》路,运输安全的责任主】体应当?建立和落实》道路运输安全制度开!展从业人员安全【教育培训《排查事?故隐患采取有效预防!措施保证道路运输】安全
?客运:经,营者、危险》货物运?输经营者应当—依法分别为旅客或者!危险:货物投保承运人【责任险
第五十【七条 ?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!。对,驾驶人?员开展冬季以—及雨、雪、雾等特殊!天气行?车安全教育培训配备!提高车辆安全性【能,的装备并《向驾驶人员》发送特殊天气预警】。信息
第五十八条 !客货营运车辆应当按!照国家有关规定安】装具有行车记录仪功!能的卫星定位装置】并确保正常使用
道!路运输经营者—应当按?照有:关,规定建立或者接入卫!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!制定:卫,星定位系《统,动态监控管》理制:度配备专(》兼,)职:人员对车辆实时监】控,及时:向驾驶?人员发送提示信息】。监督、纠《正,营运车辆超员—、超速、疲劳驾驶等!违法行为并做好【记录:
第五十九》条 道?路客运、道路—货,运、道?路运输站(场)、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】机构、汽车租赁【经营者应当》建立道路运输车辆】安全检查制度发现车!辆故障?应当及时排除
【客运车辆通道内【不得:堆放障碍物》并保持畅通》
道路客运》、,。道路货运、机—动车驾驶员培训【机,构、汽车租赁经【营者应当对》警示标志牌、—。灭火器、自动灭火】装,置、:安全锤、安》全带:等车:辆安全设备定期【检查及时补充更【换车辆安全设备【
班线客运、旅【。游客:运驾驶?人员以及乘务—员应当在《发车前告知乘车【安全规定和常识驾驶!人员:、乘务员、客运站】站务员还应当—。督促旅客系好安全】带
班线、旅游等】客运车辆未按—。照有关规定配备【安全带的不得—运营对旅客》未系安全带的客【运站:(场)经营者应当禁!止客运车辆》出站(场)
第【六十条 道路运输】经营者应当根据车辆!运行时间和》里程按?照规定?的数量配备驾—驶,人员减轻驾驶人员劳!动强度落实强制休息!制度
第六》十一条 旅客不【得有下列行》为
(?一)非法拦截或【者强行?上下:。客运:车辆;
(》二)影响驾驶人【员安全驾驶;
(三!)破坏客运车辆设施!。、设:备;
(四)—携带管制《刀具以及《爆炸性、易》燃,。性、放射性》、毒害性、腐蚀性】等影响公《共安全的物》品乘坐客运》车辆;
(五)【其他危害客运车辆运!营安全的《行为
第六》章 监督管》理
第六十二—条 县级以上—道,路运:输,。管理机构应当建【。立健全?监督检?查制度推行执—法全过程记录严格按!照法定?权限和程序对道路】运输经营和道路【运输相关业务活动】进行监督检查
县级!以上:道路运输管理机【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!理,部门应当建立—案件移交机制对执】法活动中发现涉及对!。方管辖的案件应当及!时,移交
第六十三条】 ,道路运输管理—机构:的执法人员应—当经考试合格—。。后持证?上岗实施监督检查】时应当不少于二【人,并持有效执》法证件规范、—文明执法《
第:六十四条 县级以】上道路?运输管理机》构应当依托》互联网、云》计算等先进科技【手段组织建设—道路运输行业监管】、公共服务等信【息系统并向社会【发布道路运输—公共服?。务信息
县级以【上,道路:运,输管理机构和公安机!关交通管理部门应】当建立信息共享机】制为道路运输和【。。道路运?输相:关业务经营者、驾】驶人员?提供营运车辆违法行!为,。以,及驾:驶员培训、考试【、发证等《。信息查询服务—
交通运《输、公安《、气象、旅》。游等部门《应当加强沟通协【作和信息共》享及时发布气象、】路况等预警信息共同!做好特殊天气的【。道路运输安》全工作
第六十【五条 县《。级以上道路运—输管理机构应当建】立道路运输》市场运价指》数采集、构成和【市场:供,求等:动态成本监测分【析制度适《时发布道路运—输价格指数和—市场供求状况—信息
第六》十六条 《县级以上人》民政府交通运—输主管部门应当【加强道路《运输行业诚信体【系建设建立道—路运输?、道路运输相关【业务经营《者服务质量和信用档!案制定守信》激,励、失信《惩戒办法《提高道路运输业【服务质量
第六十】七条: 县级以上人—。民政府交通》运输主管《部门:及其道路运输管理机!构应:当建立举《报投诉?制度:公开举报投诉电【话、通信地址—或者电子邮件信【箱,接受社会监督;对】举报投?诉应当按照》职责:依法开?展调查和处理在【三十:日内作出处理—决定并?向举:。报,人反馈
第》六,。十八条 县级以【上人民政府应当【建立道路应急运力储!备和道路运输—应急保障《制度
道路运输经营!者应当完成县—。级以上人民政府下达!的抢险?救灾等应急运输【任务对承《。担应急运《输任务的《道路运输经营—者,县级以上人民—政府应当予以合理】补偿
第六十九【条 县级以上人民】政府及其交通运输】主管:部门在做《。。出影响公众和道路运!输经营者重大—利益:的决策?。之前应?当,开展听证《和社会风险》评估并完《善各类应急预案【。
第七?章, ,法律:责任
第七》十条 违反本条例】规定道路运输—管理机?构的:工作:人员有下列情形之】一的依法追究—其相关责任
(一】)未依法实》施行政许可的;【
(二?),发现违法行为未及时!查处的;
》(三)违反》规定拦截、检—查正常行《驶的道路运输车辆的!。;
(四)违法【扣留营运车》辆、:车辆营?运证的?;
(五)参—与或者变相参与道路!。运输经营以及道路】。运输:相关业务的;—
(六)索取—、收受他人》财物:或者谋?取其他利益的;【
(七)其他违【法行为
第七十【一条 违反本条【例规定未能及时【维修公共汽(—电)车交通》基础设施的》由县级以上》道路运输管理机【构责:令限期维修;—拒不维修的处以二】千元:罚款
违《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迁!移、:拆,除和占用公》共汽(电)车交通基!础设施的由》县级: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!构责令改正》处以三?千元罚款
第七十】二条 违反本条例】规定逾期未开通【公共:汽,(电)车线路的【由市道路运输—管理机构责令—公,共汽(电)车客【运经营者在三十日】内开通;逾期—仍,不开:通,。的由市道路运输【管理机构责令停业】整顿
第七》十三条 《违反:本,条例规定公》共汽(电)车—、班线?客运经营《者有下列《。情形之?一的由县级以上道】路运输管理》机构责令改正并【按照:下列规定《予以处罚
(一)未!按照确定的线路【、站点、班次、【时间:营运的处《。以三千元罚款—。;
(二)未在【相关公交《站点、车辆》、客运?。站公告线路调整信】息的处?以五千元罚款
第】七十四条 公共【汽(电)《车客运驾《驶,。员违反本条例—第二:十,三条规定的由县级以!上道路运输管理【机构:处以二百元》罚款
?第七十?五条: ,违反本条《例规定旅游经营【者使用?无合法?经营手?续的车辆运》载游客或《者未登记游》客身份证件的由县】级,以上道路《运,输,。管理机?构处以一千元—罚款
第七十—六条 违《。反,本条:。例规定?出租:汽车客运驾》驶人员有下》列情:形之一的由县级【以上道路运输管【。理机构责令改正【处以二百《元罚:款
(?一)未在车辆醒目位!置放:置服务监督》标志的;
(二)交!接班前未在》车辆:。明显位置明示交接班!时段和?去向的;
(三)】利,。。用车载通讯设施传播!、接听?与营运无关的—信息的
第七十七】条 违反本条例规】定道:路,货运经营者未建立】货物验?视制度?。的由县级以上道【路运输管理机构【责令:改正处以一千元【罚款;道路货运【经营者未执行货【物验视制《。度的由县级以上道路!运输管理机构责【令,改,正,处以三千元罚—款
第七十八条 违!反本条例规定道【路,旅客运?输站(场)经营【者有下列《。情形之一《的由县级以》上道路?运输管?理,机,构责令改正并按照】下,列,规定予以《处罚
(一》)二级以上道路旅客!运输站(《场,)未配备并使用【行包安全检查和视频!监控设?备,的处以五千》元罚款;《
,(,二):未提供本条例第四】十条:规定的服务》项,目的处以一千元罚款!
第七十《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!定机动车维》修经营者未》按照规定建立维修】。配件采?购登:记台帐、记录有关】内容的?由县级以上道—路运输管理机—构责令改正处—以五千元罚款
第八!十条 违反本条【例规:定机动车驾》驶,员培训机构在许【可的训练《场,地外开展场地训练】的由县级以上道【路运:输,。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!以二千?元罚款?
第八十一》条, 汽车租赁经—营者未按本条例要求!备案的由县级以上】道路运输管理—机,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!。。不改的处《以一千元罚款
第】八十二条 》违,反本条例规定汽车租!赁经营者有》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!级以上道路运输【管理:机构责?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规!定予:。以处罚
(一)未】按照要求公布—服务项目、收费【标准、租车流—程,以及:监督电?话的处以一千元【。罚款;
(二)未与!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!的处以?一,。千元罚款;
—(三)未向承租人】提供技?术状况良好的—车辆的?处以一万元》。罚款;?
(四)未建—立租赁经营管—理档案和车辆管【理档案的处以一千】元罚款;
(五【)租:赁车辆?并提供驾驶员劳【务服务的按照未取得!道路运?输经:。营许可擅自从事道】路运:。输经营进行处罚
第!八十三条 违反本条!例规定道路运—输和道路运输—相关业?务经营?者有下列情形之一】的由县级以上—道路运输管理机【构按照下列规定予】以处罚
《(一)?道路运输经营者不能!保证具有行车记录仪!功能的卫星定—位装置正常使—用的责令改正拒【。不改正的处》。以,八百元罚款;
(二!)道路?运输经营者》未,建立或者《未接入?。卫星定位系》。。统监:控平台?的责令限期改正【逾期不?改的处以五千元【罚款;
(三—)道路客运、道路】货运、道路运输【站(场)、机动车驾!驶员培训机构、【。汽车租赁经营者未建!立道路运输车辆安全!检查:制度的责令改正处以!一千元罚《款;
(四)在【发车:前班线客运、—旅游客运驾》。驶人:员,以及乘务员未向乘客!告知乘车安全规定和!常识驾驶人》。员、乘务员》、站务员未督促旅客!系好安全带的责令改!正处以二百元罚款】。
第八十四条 【道路运输经营者【有下: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!以,上道路运输》管理机构按照下列规!定处理
(一)不符!合道路运输安全生产!条件经?整改仍不合》格的吊?。。销道路?运输经?营许:。可证;
(二—)客运经营者、【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!拒不投保《。承运人责任险的吊销!道路:运输经营许可证;】
(三)《经营:期限到期未延—续的注?销道路运输经营【。许可;
(四)依】。法,应当:。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!可证:、注:销道路?运输经营许可—的其他情形
—第八章 附 则【
第八十五条 【法律、行政法规另】有规定的从其规定】
第八十六条 本】条,例下列用语的含【义
:(一)班线客运是指!营运客?。车,在城:乡道路上按照—固定:的线路、时间、【站点、?班,次运行的一种客【运方式?包括直达班》线客运和普》通班线客《运
(二《。)包车客运是指以运!送,团体乘?客为:目的将营运客车【提供给?客户安排《使用:由经营者提供驾驶】劳务:按,照约定?的起始地、目的地、!线路、时间》。行驶并由客户按照】。约定支付费用的一】种客运方式
(【三)汽车租赁是指】在约定时间内租赁经!营者将供租赁的乘】用汽车交付承—租人使用收取租【赁费:用不提供驾驶劳务的!经,营方式
第八—十七条?。 国:家对出?租汽车?的经营管理另有规】定的从其规定
第八!。十八条 《本条例自2016年!1,0月1日起施行19!97年2月1—6日黑龙江省第八届!人民代?表大会?常,务委员?会第二?十六次会议》通过的黑龙江—省道路运《输管理条《例同时废止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