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龙江省道》。路运输条例
(20!16年?6月17日》黑龙江省第十二届】人民代表大会—常务委员会第二【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!据201《8年4月26—日黑龙?江省第?十三届人民代表【。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!次会议黑龙》江省人民代表大【会常务委员》。会关于?废止和修《改〈黑龙江省—统,计监督处罚条例〉】等72?。部,地方:性法规的决定修【正,),。
第一章 》总 则
《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!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!道路运输安全保【护道路运输各方当事!人的合法权》益促进道路运输业】的健:康发展根据中华人】民共:和国道?路,运输条例等有—关法律、《行政法规结合本省】实际制定本条例
】。第二条 在本省【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!运输经营《、道路运输相—。关业务及《其管理活动的适用】本条例
本》条例:所称道路运输经【营包括公共》汽(电)《车,客运、?班线客运《、包车?客运、旅游客运、】出租汽?车,客运等道路旅客运输!经营(以下简称【客运经营)和道【。路货:物,运输经营(》以下简称《货运经营)
本条】例所称道路运输【相关业务包括—道路运输站》(场)?经营、?机动车维修经营【、机动车《驾驶:员培训和汽》车租赁经营
本条】例所称?管理活动是》指,县级:以上人民政府对【道路运输业发展【制定相?关政策交通运输【主管部门、道路【运输管理机构对道路!运输经营者经营许可!办理、经营行为监】督、为公众运输提】供,的社会化服务—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的有?。关部门按照各自职】责对:道路运输进》行管理的相》关工作
第三条 道!路运输的发展应当遵!循统筹规划、合理】引导、安全便—捷、:节,能,环保、禁《止封锁和垄断的原】则,
从事道路运输经】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!业务应当依法经营文!明经营文明》服务诚实守信公【平竞争保《障安全
道路运输管!理应:当依法、规范、公】平、公?正、公开、高效、】为民、利民》、便民
第四条 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】应当根据国民经【济和社?会发展规划制—定本行政《区域道路《运输发展《规划纳?入城:乡规:划并与航空、铁路】、水路运输等—发,展规划合《理,衔接构建《道路:运输综合服务—体系:。发展智慧运输;【。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!铁路:的,线,路、车站、枢纽以】。及其他有关设—施的规?划应:当纳入所在城—市的总?体,规划;民用机场建设!规划应当与城市建】设规划相协调
县级!以上人民《政府应当优先发【。展公共交《通加快淘汰尾气【排放不合格》的运输车辆推—。广使用新能源车辆;!执行国家购》买新能源公共汽(电!)车优惠政策;加】大对公共汽(电)】车客运、旅游—客运、道路运输【站(场)建》设、城乡物》流,等的投入和政策扶】持;推进城乡客运】均,等化服务提》高乡:村的通班车》率
第五《条 县级以上人【民政府交通运输主】。管,部门:。主管本行政》区域的?道路运输管》理工作
县级以【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!负责:具体实施道路—运输管理工作
县级!以上人民《政府:公,安,、发展和改》革、国土资源、住】房,和城乡建设等有【关部门应当按照【各自的职《责,共同做好道路运输】管理相关工作
第六!。条 道路运输行业协!会应当建立行业【自律机制规范和监】督会员经《营行为推《。。动行业诚信建设【提升会员的》服务质量维护公平竞!争保护行业和会【员的合法权》益促进道《路运输业健》康发:展
第二章 道路运!输经营
第一节 】客运经?营
第七条 客运经!营,者应当?依法取得营业—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!许可证并《在许可的经营范【围内从事经营—活动:
第八条 公共汽(!电,)车客运线》。路和班?。线客运的《班线应?当科学规划、合【理配置经营权采取】招标方式《确定申请人不足【三个的招标》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!重新招标申请人【仍不足三个的—按照:实施行政《。许可管理《根据受理行政—许可申请的》先后顺序作出准【予行政许可的—决定对无申请人【的公共汽(电)车客!运线路市、县级人】民政府及其道路【运输管?理机构应当采取资】金扶持和《线路搭配等方式【确定经营主体开【通线路
市、县【。级道路运输》。管理机构应当同取】得公共?汽(电)《。车,客运线路《。经营权?的经营者签》订协议?书,协议书应当明—确经营方式、经营区!域、经营期限、【服务质量和标准、违!约责任等事项—
县:级以上道路》运输管理《机构应?当向取得班线客运经!营权:的经营者《依法:发放许可证明
【。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!民政府?应当在财政政策【。、用地保障、设施】建设、道路交通管理!等方:面支持公共汽—(电)?。车客运发展
—公共交通《企业因承担》。社会福利而增—加的费?用县:级以上人民政—府应当予以合理【。补贴
?。第十条 《。公共汽(电》),车交通基础设—施,管,理单位负责》对公共汽(电)车交!通,基础:设,施的维护;》发现损坏的应—当及时维修》确保正常使》用
任何《单,位和个?人不得?擅自迁?移、拆除和占用公】。共汽(电)车交通】。基础设?施或者擅自改—变其使用性》。质不得擅自改变【公共交通用》地性质
第十—一条 新建、—扩建居民小区和大】型公共活动场所应当!同时依据道路运【输发展规《划建设公共汽—(电)?。车首末站或》者停靠站点新建【首,末站和停《靠,站点应?当具备遮雨》。功能
前款规定的】小区和大型公—共,活动场所交》付使用后市道路【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确!定公共汽(电)【车客运经营》者并组织其在六个月!内开通公共汽(【电,)车:线路
第《十二条 城》市新建道路》时,应当建设港湾—式停靠站;城—市改造道《路时道路宽度—符合城市公共交【通站、场、厂设【。计规范要求的应当】建设港湾式停靠站】
第十?三条 公安机关交】通管理部门》应当会同交通运【输主管等部门—设置公共汽(—电)车专用道—机场专线客车、校】车和班车可以—使用公共汽(电【)车专?用道
第十》四条 机场、火车站!、道路旅客运输站(!场)、客运码头【的,经营者?应当会同道路运输】管理机构合理规【划、建设公》。交站点方便》旅客换乘
第十五条! 道:。路运输管理机构【应当制定《冬、夏两季运行图根!据客运市场的客流】量情:。况和车辆载客—情况合?理规划线路和—发车时?间,间,隔
价格主管部门】应当:。依据运营《成本和社《会承受能力等合理】确定公共汽(电)】车客:运票价
第》十六条 公共汽【(电)车、班线【客运新增、变更【、暂停、终》止线路运《营变更站点、站名】的道路?运输管?理机构应当提前【三十日征求社会【公众意见进行科学】论证并?将意见采纳情况【向社会公告
道路运!输管:理机构、公共—汽(电)车和班线客!运经营者《应当分别在信—息服务网站、相【关公:交站:点、车辆、》客运站等及》。时公告线《路调整的时间—、运行线路和—。站点的位置等—信息
因工程建【设,、大型活动等特殊情!况需要临《时变更公共汽(电)!车、班线客运线【路或:者站点?的建设单位或者有】关,部门:。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!告知所在地》道路运?输管理机构道路【运,输管:理机构以及客运【经营者应当按照【前款规定及》时公告?
,第十七条《 省道?路运输管《理,机,构应当制定》。公共:汽(电)车、班【线客:运,。服务规范对服—务标准?从业:人员要求文明用语公!交站台、站》亭、站牌《的标准站点》的命名原则等—做出规定
》第十八条 》推,行农村?客运以公交化的模式!营,运实:行公:交化营?运的农村客运班线】站点:、,车辆、?。行驶线路、》。票价、财政》补贴等参照》。城市公交客运的有】关规定执行
第【十九条 包车客运】经营者应《当与包车人签订包】车合同包车合同应】当约定时间》、起始地和目—的地、?线路等
第二十条】 旅:游经:营者应?当使用有合法经营手!续的车辆运载游【客并登记游》客的身份证件
旅游!客运:。车辆:。应当:随车携带游客名【单不得运载游客名单!以外的人员
第二】十一条 县级以上道!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!根据旅游发展—规划和旅游》主管部门公布的旅】游市:场情况开《。通、调?整旅游客运班—线
机场、火车站】、道路旅客运—。输站(?场)、客运》码头、?旅游景区《应当合理设置旅游】客运车辆《。停靠场所
第—二十二条 公共汽(!电):车、班线、包—车、旅游《客运经营者》应当向旅客连续提】供运输服《务因:。客观原因导致—。车辆无法行驶的应当!及时安排改乘—或者退还票款不得】加收费用;降低车】辆类型等级的应当退!还,相应的票《款
客运经营—者应当为旅客提供】良好:的乘车环境确保车辆!的设:施齐全、有效保持车!辆清洁、卫生
公共!汽(电)车、班线客!运经营者应当按照】规定的线路》、站点、班次和时】间顺序营运》
公共?汽(电?)车应当设置老、】弱、:病、残、孕专座
旅!游客运车辆应当【。按,规定设?置导游专《座
第二十三条 公!共汽(电)车客【运驾驶?。员在运营服务中【应当携带相关—证件文?明安全驾《驶规范作业不—得有下?列行为?
(一?)不按照规定线【路行:驶或者?。不按照规定站点停靠!;
(二)—无故拒载《乘客、中途甩—客、滞站揽客;
!(三)乘客上、下车!过程中?关闭车门;》
(:四)违反法律、【法,规的其?他行为
第二十四】条, 机场、火车站、道!路旅客运输站(场)!、,客运:码头等场所应当划定!出租汽车《行驶路线和专—用,侯车:区域出?租汽车应当》依次候?客经营
除经营性】停车场(站》),。外其他为社》会车辆提供服—务的停车场所管理】单位不得对临时停靠!的出租汽车收取任】何费用?
第二十五条— 出租汽车客—运经营者《应当遵守下列规定
!(一)?合理设置出租汽【车交接班时间;
】(二)不得擅自暂停!、终止出《租汽车经营;
(三!)不得非法》转让出租汽》车客运经《营权;?
,(四)不得》聘用: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驾!驶人员?从事出租汽车运【营;
(《五,),不得从事班》线,客运;
(六)依】法应当?遵,守,的其他规定》
第二十六》条 出租汽车客运驾!驶人:员应当遵守下—列规定?
(一)《在车辆醒目位置放】置服务监督标志;
!。(二)使用经检定】合格的?客运:出租汽车计价器不】得擅自改动》、串用计价器不【得破:。坏计价器准确度【;
(三)收取运】。费不得?超过计价器明示的金!额并给付收》。费票据但价格主管】部门核准《可以收取的》其他费用除外;
】(四)运营起始地】和目的地至》少有一端《在核定的经营—区域内;
(五【)交接班前在车辆明!显位置明《示交接班时段—和去:向;
(六)不得】。途中甩客、倒—客、故意绕道未【经乘:客允许不得搭载其】他乘客;
》(七)不《得利:用车载?通讯设施传》播、接听与营运无】关的信息;
(八】)不得显示空车【时拒绝载客不—得在运?载,乘客:时显示空车》信号;?
(:九)依法应当遵【守的其他规定
第】二节 货运经营
第!二十七条 货运经营!者,应当依法取》得营业执《照和道路运输—经营许可《证并在许可的经营范!。围,内从事经营活动
从!事危:险货物运输的—应,当依法?。。。取得危险货物—运输经营许可—从,。。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驾!驶人员、装卸管【理人员、押运人【员应:当具备国家规—定的资质条件—依法取得上岗资格】证
:。。第,二十八条 县级【以上人民政府应【当,引导发?展,多式联运、甩挂【运输、集装箱运输】、封闭?厢式运输《、冷链运输等—现代运输方式和装】备
完善城》乡物流配送体系推进!县、:乡、村消费品和【农,资配送网络》体系建?设
第二十》。九条 货运经营【者应当按照货物运】输规则受理、承运货!物,并采取必要措施防】止运输中货物—的脱落?、扬撒、流失或【者渗:漏
:货运经营者应当建】立并执行承运验视】制,度不得承运》禁止运?输的物品
第—三十条 货运经营者!不得有下列行为【
(一)混合装载性!质相抵触、运输条件!要求不同的货物;】
(二)使用非【集装箱车辆》从事集?装,箱货:物运输;
(三)】。使用危险货物的专】用车辆运输》普通货?物;
(四)使用罐!式集装箱以》。外的移动《罐体从事危险货物】运输;
(五)【依法应当禁止的其他!行为
第三》十一条 《托运危?。险,货物:的应当将危险货物】。委托给?具备危险《品运输资格的运输】企,业,承运向承运企业【说明危险《货物的品名、—性质:、应急处置方法等情!况并严?格按照国家》。有关规定包》装设置明显标志【
第三?十二条 道路危险货!物运输经营者—应当对运输车辆进】行维护确保车辆技术!状况符?合,。法定标准《
第三十三条 危】。险货:物运输车《辆驾驶人员》应当遵守危险货【物运输相关规—定押:运人员应当》对,危险货物进行监管】
危险货《物,运输车辆应当—悬挂或?者喷涂符合》国家标准《要求的警示标志随】车携带道路运输危】险货物安《全卡配备安》全,防护、环境保护和应!急救援器材等设备
!第三十四条 —。道,路危险货《物运输?经营者对重复使用】的危险货物包—装物:、容器?在重复使《用前应?当,进行检查;》。。存在安全《隐患的?。。应当维修或者更换
!第三章 国际道【路运输?
,第三:十五:条 从?事国际道《路运输的《应当持?有有效的国》际道路运输许可证和!相关单证车辆—。须标明?国际道路运输国【籍识别标志》
第三十六条— ,口岸所在地人民政府!应当在口岸联—检厅设立《国际道路运输—。办公场所;在口【岸设立?的国:。际道路运《输管理机构应当依】法与有?关,部门联合《检,查国际道路运输车辆!并采:用现代?化科技手段简化出】入境运输手续提高口!岸,。通关效率《
,第三十七条 境外】国际道路运输车【辆进入本《省境内的应当—。符合:中华:人民共和《国有关道路运输【车,辆,外廓尺?寸、轴荷《。及载质?量标准?规定并按照确定的】。国际道?路运输线路运行与中!华人民共和国—签署有关双边、多边!协定的从《其协定
《第三十八条》 ,。在口岸设《立的国际道路—运输管理机构应【。当与对外经济贸易】主管:部门和?国际货物运输代【理企:业建:立运力、货源信【息,共享机制及时发【布,车辆和?货源信息为国—际道路运输提供服务!
第:四章 道路运输【相关业务
》第,。一节 道路》。。运输站(场)经【营
第三《十九条 《道路旅客运输站(场!)经营?者应当对进站(场)!。车辆实行统一调度和!管,理按照车辆核定载】客限额售票维持旅】。客,乘降:。秩,序不:。。得,拒绝经批准的车辆】进入站(场》)不得接纳未经批】准的车?辆在:站(场)《内,从事经营活动
【二级以上道路—旅客运输站(场)】应当配?备,并使用行包安—全检查和视频监控设!备,
第四十条 道路】旅客运输站(场)】经营者应当提供【下列服务
(一)】在站:(场)内显著—位置:公布客运车辆—运营信?息、收费项》目和标准、》旅客乘车须知、站】。(场)外换乘—信息、?明示客运车辆终到站!的具体地点;
(二!)提供行《包托运办理、小件寄!存、:咨询:等服务;
(—三,)设置免费候—车室老、弱、病、】残、孕专座和公【共厕所?;
(?四):设立旅客《意见簿公布投—诉电话?受,理,旅客:投诉;?
(五)《保,持站(场)清洁、】卫生;
(》六)依法应当—提供的其他服务
第!四十一条《 道路旅客运输站】(场)经营者、【票务代理机构—应,当,使用:全省统一式样的客票!逐步实现《异地联网售票、【电子售票、自动【售票机售票等—多种售票方式并为旅!客出:行提供客票信—。。息查询服《务
第?四十二条 道路货物!运输站?(场)经营者应当】建立并执行货物验】视,、装载、配载—登记等管理制度按】照规定配《。备安全设《施、设备和相关【指示标志不》得擅自改《变站(场)用—途和服?务,功能
?第四十三条 道路货!物运:输站(场)经—营者:。应当:。按照货物的性质、保!管要求对货物—进行登记《并分:类存放保证货物完好!无损危险货物—的存放?应,当符合?国家:有关规定
道—路货物运输》站(场)内的—搬运、装卸应当按照!国家规定的》操作规程作业从事危!险货物?和大型、特种—物件:搬运、装《卸的应当配备—专,用工具?。和防护设备
—第,二节 ?机,动车维修经营
【第四十四条 机动】车,维修经营者应当按】。照有关技术规范维】修车辆建立并执行机!动车维修质》量,保证期制度;—采用节能环》保方式维《。修机动车并按—照规:定,处置废弃物
第四十!五条 机动车维【修经营者应》当建立?维修配件《采购登?记制:度查验配件》合格证书建立台账】并记录配件购买【日期、?供应商名称及地【址、配?件名称及《型号规格等内—容保存能够证明【进货:来源:的原始凭《证和台账《不,少于两年
对承【接机动车《二级维护、总成【。修理、整车修理的机!动车维修经营者【应当按照规定建【。立维修档案
机【动车维?。修经营者应当将配】件,。分别标识明码标价】
第四十六条—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!得强制或者变—相强制机《动车所有者到—指定的修理》。厂维:修机动车《或,者装:配机动车附加设【备
第四十七条 机!动车维修经营者【应,当按照许可范围和】类,别承修车辆不得承】。修报:废机动?车、拼装机动车【擅自改?装机动车《以及使用假》冒伪劣配件》
对危险货》。物运输?车辆进?行维修作业时机动车!维,修经营?者应当做好安全【防,护工:作
第三节》。 机动车驾驶员培】训
第四十八—条 县级以上道【路,运输管?理机构应当对机动车!驾驶员培训机构【。资格条件、培训【记录:等情况进行》检查
公安》机关交通管理部门】。。受理经机动车驾驶】员培训机《构培训的人员申请机!动车驾驶证考—试应: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!查,验并收存机动车驾驶!员培训机构出具的培!训记录
第四十九】。条 :。机动车?驾,驶员培训机构—应当遵守下列规定
!(一:),按照核定的经营类别!、培训范《围开展培训》活,动;
?(二)按《照规定的教学大【纲和培训《教材进行培训保【证学:时真实准《确地填写教学日志】和培训记录》;
(三)教学车】。辆应当符《合国家?、行:业标准的规定—配置学?时,计时仪;
(四【)使用本机构—的车辆开展培训【;
:(五:)在许可的训—练场地内开展—场地训练;
—(六)按照》指定的时间、—地点和路线进—行培训?;
(七)向—培,训结业、考试—合格的?人员:颁发机动车》驾驶:培训结业证》书;
(《八)依?法应当遵守的其【他规定
机》。动车驾驶员》培训机构《。应当对经营类别、】培训范围、收费项】目和标?准、:教练员、教学场地】。、投:诉举报电话等情况】予以公示
第五【十条 机动车驾驶员!培,训机构的教练员【。应当使用教练车【辆从:事驾驶培训》不得向学员索要或】者变相索要》、收取财物
第四】节 汽车租赁经【营
第五《十,。一条 从事汽—车租赁?经营的经营者应当】在依法取得营—业执照之《日起三十日内将营业!执照:和,车辆信息报送—所在:地市、县道路—运输管理机构备【案
汽车租赁—经营者?的备案?事项发生《变化的应当》在十五日内告知原】备案的道路运输【管理机构
》第五十?二条 汽《车租赁经营》者应当遵《守下列规定
—(,一,)在经营场所显【著位置公布》服务项目、收费【标准、租车流程【以及监督电》话;
(二)与【承租人签订租赁合】同;
(三)—按照规定进行车辆】。安全技术《检验对车辆进行维】护保养保证车辆技术!性能良好、》符合安全行驶条【件;
(《四)建立《租赁经营《。管理档案和》车辆:管理档案《。;
:(五)将车辆租给】持有相应机动车【驾驶证的承》租人;
(六—)不:得以提供驾驶劳务】等方式?。从事:或者变相从事道【路运输经营》;
(七)依—法应当遵守的其他规!定
第五十》。。三条 汽车承租【人应当随车携—带承租车《辆的相关《手,。续不得实施下列行】为
(一)利用承租!车辆从事违法—活动;
(二)将承!。。租车辆抵押、—变卖、转租》;
(三)将承租】车辆:转交给未《持相应机《动车驾驶证的人员】驾驶;
(四)依】法,应当:禁止的其《。他行为
第五—十四条 《用于租赁的》车,。。辆应当符合》下列要求:
(一】)车辆?。号牌、行驶证齐【全有效;
(—二)已按照国家规定!办理相应的保—险,;
(三)随车【配备有效的车用灭】火器、故障》。车警:示标志牌和必要的】维修工?具;
?(四)八座以—下(含驾驶员)
】第五:章 :道路运输《安全
第五十—五条: 县级以上人民政】府应当加强》道,路运输安《全工作的领导
【县级以上人民政【府交通运输》主管部门及其—道路运输管理机构】依法对道路》运输安全《工,作实施监督管理【
县级以上》公安机关负责道路】交通:安全的?管理工作
第五【十六条? ,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!相关业务经营—者是:道,路运:输安全?。的责任主体应当建】立和:落实道路运输安全】制度开展从业人员】。安全:。教育:培训:排查事故《隐患采取《有效预防措施保证】道路运?输安:全,
客运经营者、【危险货物运》输经营者应当依法】分别为旅客或—者危险货物投—保承运人责任险
】第五十七条 道路】运输经营者应—当对驾驶人员开展】冬季以及《。雨、雪、雾》等特:殊天:气行车?。安全:教育培训《配备提高车辆安【全性能的装备—并向驾?。驶人员发送特—殊天气?预警信息
第五十八!条 客货营运—车辆应?当按照国家有—关规定安装具有【行车记录仪功能的】卫星定位装置并确】。保正常使用
道路】运输经营者应当【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或!者接入卫星定位【系统监?控平台制定》卫星定位系统—动态:。监控管理制度—配备专(兼)职人员!对车辆实《时监控及时向驾驶人!员发送提示信—息监督、纠正营运】。车辆超员、超速、疲!劳驾驶等《违法:行为并做《好记录
第五—十九条 道路—客运、道路货运【、道路运输站—(场)、机动车驾】驶员培训《机构、汽车租赁【经营者应当建立道路!运输车辆《安全:检查制度发现车辆】故障应当及时排除
!客运车辆通》。道内不得堆放—障碍物并《保持畅?通
道路客》运、道路货运—、机动车驾驶员【培训机构、汽车【租赁经营者》应当对警示》标志牌、灭火器【。、,自动灭?火装置?、安全锤、安全【带等车?辆安全设备定期【检查及?时补充更换车—辆安全设《备
班?线客:运、旅游客运驾驶人!员以:及乘务员应当在发】车前告知乘车安全规!定和常识驾驶人【员、乘务员、客【运站站务员还应【当督促旅客系好安】全带
班线、旅【。游等客运车辆未按照!有关规定配备安全带!的不得运营对旅客未!系安全?带的客运站(—场)经?营者应当禁止客运】车辆出站《(场)
第六—十,。。条 道路运输—经营者应当根—。据车辆运《行时:。间和里程按》照规定的数》量配:。备驾驶人员减轻【驾驶人员《劳动强度落》。实强制休息制度【
第六十一条— 旅客不得有下列行!。为
(一)非法【拦截或者强行上【。。下客:运车辆;《
(二?)影响驾《驶人员安全驾—驶;
?(三)破《坏客:运车辆设施、设备】;
:(四:)携带管制刀具以及!爆炸性、易》燃,性、放射性、毒害性!、腐蚀?性等影响《公共安全的物品【乘坐客?运,车辆;
(五)【其他危害客运车辆】运营:安全的行《为
第六章 监督】管理
第六十—二条 县级》以,上道路运输》管理机构应》当建立?健全监?。督检查制度推—行执法全《过程记录严》。格按照法定权限【和程序?对,道,。路运:输经营和《道路:运输相关业》务活动进《行监督检查》
县级以上道路【运输管理机》构和公安机》。关交通?管理部门应当建立】案件移?交机制?对执:法活动中发现涉及】对方管辖的案—。件应当及时移交
】第六十?三条 道路运—输管:理机构的执法人员】应当经考试合格后持!证上岗实施监督检查!时应当不少于二人并!持有效执法证件【规范、文《明执法?
第六十四条 【县级以?上道:。路运输管理机—构应当依托互—联网、云计算等【先进:科技:手,段组织建设道路运输!行业监管《、公共服务等信息系!统并向社会发布道路!运输公?共服务信息
县级以!上,道路:运,输管:理,机,构和公?安机:关交通管理部门应】当建立信《息共享机制为道路运!输和道路运输—相关业?务经营者、驾—驶人员提《供营运车辆违法行】为以及?驾驶:员培训、考试、发】证等信息查询—服,务
交通运输、【公安、气象、—旅游等部门应—当加强沟通》协作和信息共—享及时?发布气象、路况等预!警信息共同做好特】殊天气的道路运输】安全工作
第—六十五?条 县级《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!构应当建立道路【运输市场运价指【数采集、构》成,和,市场供求等动—态成本监测分析制度!适时发布道路运输价!格指:数和:市场供求状况信【息,
第六十六条 县级!以上人民政府—交通运输主管—部,门,应当加强道路运【输,行业诚信体系—建设建立道路运【输、道路《运输相关业务—经营者服《务质量和信用档【案制定守信》激励、失信惩戒办】法提高道《路运输业《服务质量
第六十七!条 县级以上人【民政府交通》运,输主管?部门及其道路运输】管理机构应当建【立举:报,投,诉制:度公开举报投诉【电,话、通信《地址或者《电子邮件信箱接受】社会监?督;对举报投—诉应当按照职—责依:法开展调查和处【理在三十日内作【出处理决定并向举报!人,反馈
第六十八【条 :县级以?上,。人民政?府应当建立》道路应急运力储【备和道路运》输应急保障》制度
?道路运输《经,。营者应当完》成县级以上人民政】府下达的抢险救灾】等应急运输任务对】承担应急运输任务的!道路运输经营—者县级以上人民政】府应当予以合理补偿!
第六十九》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,及其交通运输—主管部?门在做出影响公众】和,道,路运输经营者重【大,利益的决策之前【应当开展《听证和?社,会风险评估》并完善各类应—急预:案
第七章 法律】责任
第七》十条 违《反,本条例规定道—路,。运输管理机构—的工作?人,员有下列情形之一】的依法追《究其相关责任
(】一)未依法实施行】政许可?的;:
(二)发现违法】行为未及时查—处的;?
(三)违反规定拦!截、检查《。正常行驶的道路【运输车辆的;—
(四)《违法扣留营运车【辆,、车辆营运证—的;
(五)参【与或者变相参—与道路运《输经营?以,及道路运输相—关,业,务的;
《(六)索取、收受】他人财物或者谋取】其他利益的;
(】七,)其他违法行为
第!。七十一条 违反【本条例?规定未能及时维【修公共汽(电)车】交通基?础设施的《由,县级以上道》路运输管《理,机构责令限期—维修;拒不维修【的处以二千元罚款】
违反本条例规【定擅自迁移、拆除】和占用公共汽(【电)车交通基础设】施的由县级以上道路!运输管?理机构责令改正处】以三千元罚款
【第七十二条 —违反本条例》规定:逾期:未开通公共汽(【电,)车线路的由市道】。路运输管理机构【责令公共汽》(电)车客运经营】者在三十《日内开通;逾期仍不!开通的由市道路运输!管理:机构责令停业—整顿
第七十三条 !违反本条例规定公】共,汽(电)车、—班,。线,客运经营《者有下列情形之一】的由县?级以上?道路运输管理—。。机构责令改正并按】照下列规定予以【处,罚
(?。一)未按照确定的】线路、站点》、班次、时》间营运的处》以三千?元罚:款;
(二》)未在相关公—交站点、车辆—、客运站公告线路】调整信?息的处以五千元罚】款
第七十四条【 公共汽(电—),车客运驾驶员违反本!条,例,第,二十三条规》定的由县级以—上道路?运输管理机构处【以二百元《罚款
第《七十五条 违反本】条例:规定旅游经营者使用!无合法经营手续【的车辆运载游—客,或者未?登记游客身份—证件的由县级以上】道路运?输,管理机?构处:以一千元罚款
第】七十六条《 违反本条》例规定?出租汽车《客运驾驶人员—有下列情《形之一的由》县级以上道》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!改正处以二百元罚款!。
(一)未在车【辆醒目位置放—置服务监督标志的;!
(二)交接班【前未在车《辆明显位《置明示交接班时段】。和,去向的;《。
(三)利》用车载通讯设施传】播、接听与营运无关!的信息的
第七【。十,七条 违反本条例】规定:道路货运经营者未建!立货物验视》制度的由县级以上】道路:运输管理机构责【令改正处以一千元罚!款;:道路货运经营者未】。。执行货物验视制度的!由县:级以:。上道路运输管理【机构责令改正处以】三千元罚款》
第七十《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!定道路旅《客运输站(场)经】营者有?下列情?。形之一的《由县级?。以上道路运》输管理机构》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!规定予以《处罚
?(一)二级以—上道路旅客运输【站(场)未配备并使!用行包安全》检查和视频监控设备!的处以?五,千元罚款;
(【二):未提供本条例—第四十条规定的【。服务:项,目的处以一千元【罚款
第七》十,九,条 :违反本条例规—定,机动车维《修经营?者未按照规定—建立:维修配件采购登【记台帐、记录有关】内容的由《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!理机构责令改正【处以五?千,元罚款
第》八十条 违》反本条例规定—机动车驾驶》。员,培训机构在许可的训!练,场地:外开:展,场地:训练的由县》级以:上道路运输管理机】构责:令改正处以》二千元罚《款
第?八十一条《 汽车租赁经营【者未按本条例要求】备案:的,由县级?以上:道路运?输,管理机构《责令限期改正逾【期不改的处以一【千元罚款
》第八:十二条 违反—本条例规《定汽车租赁经营【者有下列情》形之:一的由县《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!机,。构责令?改正并按照下列规】定予以?处,。罚
(一)未按照要!求公布服务项目、收!费标准、租车—流程以及监督电话】的处以一《千元罚?款;
(二)未与承!租人签?订租赁合同的处【以一:千元罚款《;,
(三)未向承【租人提供技术状况】良好的车辆的处【以一万元罚款;【
(四)未》建立租赁经》营管理档案和—。车辆管理档案的处以!一千元罚款;
【。(五)租赁车辆【并提供?。驾驶员?劳务:服务的按照未取【得道路运《输经营许《可擅自从事道路运】输,经营:进行处?罚
:第八十三条 违反】本条例规定道路运】输和:道,路运:输相:关业务经营者—有下列情《。。形之一的由县级【以,上道路?运输管?理机构按照下列规】定予以?处罚
(一)道【路,运,输,经营者不能保证具】有行车记录仪功能的!卫星定位装》置正常使《。用的责令改正拒【不改正的处以—八百元?罚款;
(二)道】路运输经营》。者未建立或》者未接入《卫星定位系》统监控平台的责令】限期改正逾期—不改:的处以五《千元罚款;
(【三)道路客运—、,道路货运、道—路运输站(场—)、:机动:车,驾驶员培训机构、汽!车租赁经《营者未建立道—。路,。。运输:车辆安?全检查制度的责令改!正处以?一千元罚款;
(】四,)在发车前》班线客运、旅—游客运?驾驶人员以》及乘务员《。未,向乘客告知乘—车安全规定和常【识驾驶人《员,、,乘务:员、站务《员未督促《。旅客:系好:安全:带,的责令改正处以二】百元罚款
第八【十四:条 道路运输—经营者有下列情形】之一的由《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!理机构按《照下:列规:定处理
(一)不符!合道路?运输安?全生:产,条件经整改仍不合格!的吊销道路运输【。经,营,许,可证;
《(,二)客运经营者、危!险货物运输》经营者拒不投保承运!人责任险的吊销道】路运输经营许—可证;
(》三,),经营期限到期—。未延续的注销—道路运?输经营许可;
【(四)依《法应当吊销道—路运输经营许可【。。证、注销道路—运输经营《许可的其他》情形
第八》章 附 则
第【八十五条 法律【。、行:政法规另有》规定的?从,其,规,。定
第?八十六条 本—条例:下,列用语的含义
(】一)班线客》运是指?营运客车在城乡道路!上,。按照固?定的线?路、时间、站—点、班次运行的一】种客运方《式包括直《。达班:。。线客运和《。普通班线客》运
(二《)包车客运是指【以,运送团体乘客为【目的将?。营运客车提供给客】户安排使用由经营者!提供驾驶《劳务按照约定的起始!地、目的地、—。。线路:、时间行驶》并由客户按照约定支!付费用的《一种客运方式
【(三)汽车租赁【是指在?约定时间内》租,赁经营者《。将,供租赁的乘用汽车】。交付: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赁!。。费用不提供》驾驶:劳,务的经营方式
第】八十七?条 国家对出租【汽车的经营管理【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】定
:第,八十八条 本条例】自20?。16年10月1日】起施行?19:97年2月》16日?黑龙江省第》八届人?民代表大会常务【委员会第二十六【。次会:议通:。过的黑龙江省—道路运输管》。理条例同时》废止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