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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省《道,路运输条例 (【2016年6—月17?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!人民代表大会—常务委员会第二【十六次会议》通过 根据2018!年4:月26?日黑龙江省》第十三届人》民代表大《会常务委员》会第三次会议黑【龙江省?人民代表《大,会常:务委员会关于—废止和修改〈—黑龙江省统计监督处!罚,条例〉等72—部地方性法规的【决定修正) —第一章 总》 则 第一条 为】。了维护道路》运输市场秩序—保,障道路?运,输安全保护道路【。运输各方当事人的】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!。输业的健康发展根据!中华人?民共:和国道路运》。输条:例等: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!结合本省实》。际,。制定本条例 —第二条 《在本省行政区域内】从事道路《运输经营、道路【运输相关业》务及其管理活—动,。的,适用本条例 —本条例所称道路运】输经营包括公共【汽(电)车客运【、班线?客运:、包:车客运、旅游客【运、出租汽车—客运等道《路旅客运《输,经营:(以:下简称?客运经?。营)和道《路货物运《输经营(以下—。简称货运经营) 】本条例所称道路运】输相关业《务包括道路运输站(!场)经营、机—动车维修《经营、机动车—驾驶员培训和汽车租!赁经营 本》条,例所称管理活动【。是指县级以上人【民政府对道路运【输业发?展制定相关政策【交通:运输主管部门、道】。路运输管理机—构对道路运输经【营者经?营许可办理、经【营行为监督》、为公众运》输提:供的社会化》服,务以及县《级以上人《民政:府的有关部门按【照各自?职,责对道路运输进【。行管:理的相关工作 第】三条 道路运—输的发展应当遵【循统筹规划》、合理引导、安【。全便:捷、节能环保—。、禁止封《锁和垄断的》原则 从事道路运输!经营以及道》路运输相关业务【应当依法经》营文明经《营文明服务诚实守信!公平:竞争保障《安,全 道路运输管理应!当依法?、规范、《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!高效、为民》、利民、便》。民 第四条 县级以!。上人民政府应当【根据国民经》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!定本行?政区域道路》运输发展《规,划纳:入,城乡规划并与航空、!铁路:、水路运《输等发展规划合理】衔接构建《道路运输综合服【务体系发展智慧运输!;,在城市规划区范围】内铁路的线路、【车站、枢纽以—及其:他有关?设施的规划应当纳入!所在:城市的总体规划;】民用机?场建设规《划应:当与城市建设规【。划,。相协调? 县级以上人—民政府?应当优先发展公共】交通加快淘汰—尾气排放不合—。格的运?输车辆推《广,使用新能源车辆;】执行:国,家购买新能源公【。共汽(电)车优惠】政策;加大对—。公共汽(《电)车客运、旅【游客运?、道:路运输站(场)建】设、城乡《物流等的投入—和政策扶持;—推进城乡客》运,均等化服务提高乡村!的通班车率 第五条! 县级以上》人,民政府交通运输【主管:。部门:主,管本行政区域的道路!运输管?理工作 县》级以上道路运输【管理机?构负:。责具体实《施道路运输管—理,。工作: 县级以上》人民政府公》安、发展和改革【、国土资源》、住房和《城乡建设等有—。关部门应当按照【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!道,路运输管理相关工作!。 第六条 道路运】输行业?协会应当《建立行业自律—机制规范和监督【会员经营行》为推动行业诚信建】设提升会员的—服务质量维护公平】竞争保护行业和【会员的合法权益【促进道路运输—业健康发展 第二】章 道路运输经营 !。。第一节 客运经【营 第七条 客运经!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营!业执照和道》路运输经《营许可证并在许可的!经营范?围内从?事经营活动 第【八条 公共》汽(电?)车客运线路—和班线客运的班线应!当科学规《划,、合理配置经营【权采取?招标方式《确定申请人不足三】个的招标人可以重新!组织招标重新招【标申请人《仍不足三个的按【照,实施:行政许可《管理根?据受理行政许可申】请的先后顺序作出】准,予行政许可的决【定对无申《请人的公共汽—。。(电)车客运线路市!、,县级人民《政府及其道路—运输管理机构应当采!。。取资金扶持和线路搭!配等:方,式确:定经营主体开—通线路 《市、县级道》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!同取:得公共?汽,。(电:)车客?运线:路经营权的经营者】签订协?。议书协议书》应当明确经》营方式、经》营区域、经营—期限、服务质量【和标准、违约责任】。等事项 县级以上】道路运?输,管理机构应当—向取得班线客运经营!权的经营者依法发】放许可证明 第九条!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!应当在财政政—策、用地保》障、设施建》设、道路交通管理等!方面支持公共汽(电!)车客运发展 【公共交通企业因承担!社会:福利而增加的费用县!级以上人民政府应】当予以?合理补?贴 第十条 —公共汽(电)车交】通基础设施管理【单位负责对公共【汽(电?),车交通基础设—施的维?护;发现《损坏的应当》及时:维修确保《正常:使,用 任何单位和个】。人不得?擅自:迁移、?拆除和占《用,。公共汽(电》)车交通基础设施】或者擅自改变其【使用性质不得擅自】改变公?共交:通用地性质 —第十:一条 新建、—扩建居民小区和大】型公共活《动场所应当》同时依据《。道路运输发展—规划建设《公共:汽(电)车首末站】或者:停靠站点新建—首末站和《停,靠站:。点应当具备遮雨【功能 前款规定【的小区和大型公共活!动场所交付使用后市!道路运输管理机构】应当确定公共—汽(电)车》客运经营者并组织】其,在六个月内》开通公?共汽(电)车线路 !。第十二条《 城市新建道路【时应当?建设港湾式停—靠站:;城市改造道路时道!路宽度符《合城市公共交通站、!场、厂设计规范【要求的应当建设【港湾式停靠站 【第十三?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!。理部门应《当会:同交通运输》主管等部门》设置公?共汽(电)》车专用道机场—专,线客车、校》车和班?车可以使用公共【汽(电?)车专用道 第十四!条 机?场、火车站》、道路?旅客运输站(场)】、客运码头的—经营者应当会同【道路运?输管理机构合理【。规划、建设公交站点!方便旅客换乘 第十!五条: 道:路运输管理机构【应,。。当,制定冬、夏》两季运行图根据客运!市场的客流量—。情况和车辆载—客情况合理规—。划线路和发车时间间!隔 价?格主管部《门应当?依,据运营成本和社会承!受能力等合理确定公!共汽(电)车客运】票价 第十六条 公!共,汽(电)《车、班?线客运新增、变更】。、暂停、终》止线路运营》变更:站点、?站名的?道路运输管》理机:构,应当提前三十日【征求社会公》众,意见进行科》学,论证:并将意见《采纳情?况向:社会公告 道路运输!管理机构、公—共汽(电)车和班】线客运经营者应【当分别在《信息服务网站、相关!公交站点《、车辆、客运站等及!时公告线路调整的时!间、运行线路和站点!的位置等《信息 ?因工程建设、—大型活动等特—殊情况需要临—时,。变更公共汽(电)车!、班线?客运线?路或者站点的—建设单?。位或者有关部门【应当提前三十日书】面告知所在》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!道,路运输管理机—构以及客运经营者】应当按照前款规【定及时?公告 第十》七条 省道路运输】管理机构应》当制定公共汽—。(电)?车,、班线客运服—务规范对服务标【准从业人《员要求?文明用语公交—站台、站亭、站【牌的标准站点的命】名,原则等做出规定 】第十八条《 推行?农,村客:。。运以公交化》的模式营运》实行公交化营—。运的农村客运班线站!点、车辆、行驶线】路、票价、财政补贴!等参:照城:市,公交:。客运的有关规定【执行 第十九条【 ,。。包车客运经营者【应当与包车人签【订包车合同包—车合同应当》约定:时间、起始地和目的!地、线路《。等 第二十条 旅游!经营者应《当,使用有合法经营【手续:的车辆运载游—客并登记《游客:的身份证件》 旅:游客运车辆应当随车!。。携带游?客名单?不得运载游客名【单以外的人》员 :第二:十一条? 县级以上道路【。运输管?理机构应当根据【旅游发展《规划和?旅游主?管部门公《布的旅游《市场情况《开通、?调整旅游客》运,。班线 机场、火车站!、道路旅《客运输站(场)、】客运码头、》旅游景区应当合理设!置旅游客《运车辆停靠场所【 第二十二条 【公共:汽(电)《车,、班线、包车、旅游!。客运经?营者应当《向旅客连续提供运输!。。服务因客观原因【导,致车:辆无法行驶的应当】。及时安排《改乘:或者退还票款不得加!收费用?;降低车辆类型等级!的应当退还相应的】。票款 客运经营者应!当为旅?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!境确保车辆的设施齐!全、有?效保持车辆清洁、】卫生 公共汽(电】)车、班线客运经营!者应:当按照规定的线【路、站点、》班次和时间顺序营运! 公共汽(电)车】应当设置老、弱、】病、残、孕》专座 旅《游客:。。运车辆应《当按规?定设置?导游专座 第二十】。三条 公共汽(【电,)车客?运驾驶员《在运:营服务中应当携带相!关,证件文明安全驾【驶规范作业不得有下!列,行为 (一》)不按照规定线【。。路行驶或者不按照规!定站点停靠》;,。 (二)无故【拒载乘客、中途甩客!、滞站揽客》; ?。(,三)乘客上、下车】过程中关闭车门【; (四)违反【法律:、法规的其他行为 !第二十四《条 机场、火车【站、道路旅客—运输站(场》)、客运码头等场】所应:当划:定出租汽《车行驶?路线和专用侯—车区:域出租汽车应—当依次候客经营 】除经营性停车场(站!)外其他为社会【车辆提?供服务的停车场【所管理单《位,。不得对临《时停靠?的出租?汽车收取任》何费用 第二十五条! 出租汽《车客运?。经营:者应当遵守下—列规定 (》一):合理设置出租汽车】交接班时间; (】二)不得擅》自暂停、《终止出租汽车经营;! (:三,)不得非法转让出】租汽车客运经—营,权; (四)不【得聘用?不符合法《定条:件的驾驶人员—从事出租《汽车:运营; (五)不】。得从事?班线客运;》 (:六)依法应》。当遵守?。的其他规定 —第二十?六条 出租汽车客】运驾:驶人:员应当遵守下列【规,定 (一)在车辆醒!目位置放置服务监】。督标志;《 (二?)使用经《检定合格的》客运:出租汽?车计价?器不得?擅自改动、串—用计价器不得破坏计!价,器准确度; —(三)收取运费不】得超过计价器明示的!金额并给付收费票】据但价格《主管部门核》准,可以收取的其他【费用除外; —(四:)运营起《。始地和目的地至少】有一端在核》定的经营区域内【; (五)交接班前!在车辆明《显位置明示交接班】时段和去向; (六!)不:得途中甩《客、倒客《、故意绕道未—经乘客允许不得搭载!其他乘客; (七)!不得利?用车载通《讯,设,施传播、接听与营】运无:关的信息《; (八《)不得显示空车时拒!绝载客不得在运载乘!客时显示空》车信号; (九)依!法应当?遵守的其他规定 】第二:节 货运经营 第二!十七:条, 货运经营者应【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!和道路?运输经营许》可证并在许可的经营!范围内从《事经营活《动 从事危险货物运!输的应当《依法取得危险—货物运输经营许【可从事危险货—物,运,输的驾驶人员、装卸!管理人员、押运人】。。。员应当具备》国家规定的资质【。。条件依法取得—上岗资格证 第二十!八条 县级以—上,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发!。。展多式联运、甩【挂运:输、:集装:箱运输、封闭厢式运!。输、冷链运输—等现代运输方式【和装备 完》善城乡物流配—送体系推进县、【乡、村消费品和农资!配送网络体系建设】 第二十九条 【货运经营者应—当按:照货物运输规则【受理、承《运货物并采取必要措!施防止运输》中货物的脱落、【扬,撒、流失或者渗漏】 货运经营者应【当建立?并执行承运验视【制度不得承运禁止】运输的物品 —第三十条 货—运经营?者不:得有下列《行为 (一)混合】装载性?质相抵触、运输条件!要求不同的》货物; 《(二)使用非集装箱!车辆:从事集装箱货物运输!; :(三:)使用危险》货物的专《用车辆运输普通【货物; (四)使】用罐:式集装?箱以外的移动罐体从!事危险货物运—输; (五)依法】应当禁止的其他【。行为 第三》十一:条 托运危》险货物?的应当将《危险货物委托给具】备,危,险品运输资格的运输!企,业,承运向?承运企?。业说明危《险货物的品名、【性,质、应急处置方法】等情况并严格按照】国家:有关规定包装设置明!显标:志 第三《十二条 道》路危险货《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对!运输车辆进》行维护确保》车辆技术状》况符合法定标准【 第三十三条 危险!货物运输车》辆驾驶人员》应当遵?守危险?。货物运输《相,关规定押运人员应当!。。对危险货物进行监】管 危?险,货物运输《。车辆应?当悬挂或者喷涂符】合国家标准要求【的警示标志随—车携带道路运输【危险货物安全卡【配备安全防护、环境!保护和应急》。救援:器材等设备 第三】十四条 道路危险货!物运输经营者对重复!使用的危《险货物?包装物、容器—在重复使用》前,应当:进行检查;存—在安全隐患的应当】维修或者更换 第三!章 国际道路运【输 第三《十五条?。 从事国际道路运输!的应当持有有效的】国,际,道路运输许可证和相!关单证?车,辆须标明《国际道路运输—国籍识别标志— 第三十六条 【口岸所在地人民政府!应当在口岸联检厅设!立,国际道路运》输办公场所;在口岸!设立的?。国际:道路运输《管理:机构应当《依法与有关部—门联合检《查国际?道,路运输车辆并采用现!代化科技手段简化】出,入境运?输,手续提?高口岸?通关效率 第三【十七条 境外国际】道,路运输?车辆进入本省境内的!应当符?合中华人《民共和国有关道路】运输车辆外》廓尺寸、轴荷及载】质量标准规定并【按照确定的国际道】路运输线路》运行:。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!署有关双边、—多边协定的从—其,协定 第三十八条】 在口岸设立的国】际道路运《输,管理机构应当与【对外经济贸易主管】部门和国际货物运】输代理企《业建立?运力:、货:源信息共享》机制及时《发布车辆和货—源,信息:为国际?道路运输提》供服务 《第四章 道路运【输相关业务 第一】节 道路运》输站(场)经—营 第三十》九条 道路旅客运输!站(场)经》营者应当对进站【(场)车辆实行统】一调度和管理按照】车辆核定载客限【额售:票维持旅客乘降【秩序不得《拒,绝经批准《的车辆进入站(场)!不得接纳《。未经批准的车—辆,在站(场《)内从事经营活动 !二级以上道》路旅:客运输站(场—),应当配?备并使用行包安全检!。查和视频监控设【备 第四十条— 道路?旅客:运输站(场)经营者!应当提?供下:列,服务 (一)在站(!场,),。内显著位置公布客运!车辆运营信》息、收费项》。目和标准《。、旅客?乘车:须知:、站(场)外换乘】信息、?明示客运车辆终到站!的具体?地点:; (二)提供行】。包托运办《理、小件寄存、咨】询等服务; (【三,)设置免费候车【室老、弱、病、残】、,。孕专座和公共厕所;! (四)设》立旅客意《见簿公布投诉电【话,受理旅客投诉; 】(五)保《持站(场)清洁、】卫生; 《。(六)依《法应当提《供的其他服务 第四!十一:条 :道,。路旅客运输站(【场)经营者、票务】代理机构应当使用】全省:统一式?样的客票逐步实现异!地联网售票、—电子售票、》自动:售票机售票等—。多种售票《。方式:并,为旅客出《行提供客票》信,息查询服务 第四十!二条 道路》货物运输站》。(场)经《营者应当《建立并执行》货物验视《、装:载、配载登记等【管理制度《按,照规:定配备安全设—施、设备和相—关,。。指示:标志不得擅自改【变站(场)》用途和服务功—能 第四十三条 】道路:货物运输站(场)】经,营者应当《按照货物《的性质、《保管要求对货物【进行登?记并分类存放保证货!物完好?无,损危险?货物的存放》应当符合《国家有关规定— 道路货《物运输站《(场)内的搬运【、装卸应当按照国家!规定的操作规—程作业从事危险货】物,和,大型、特《种物件搬《运、装卸的应当【配备专用工具和防护!设,备, 第:二节 机动车维【修经营 第》四十:四条 机动车维【修经营?者应:当按:照有关技术规范维修!车,。辆建立并《执行机动《车维修质《量保证期制度;【采,用节:能,环保方式维修—机动车并《按照规定处》置废弃物 第四【。十五条 机动—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建!立维修配件采购登记!。制度查验配件合【格证书建立台—账并记录配件购买日!期、供应商名—称及地址、》配件名称及》型,号规格等内容保【存能够证明》进货来源的》。原始凭证和台账【不,少于两?年, 对承接《机动车二级维—护、总成修理、整】车,修理的机《动车维修经营—者应当按《照规定?建,立维修档案 —机动车?维修经营者应当【将配件分别》标识明码《标价 第四十六【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!不得:强制或者变相强制】机动车?所有者到《指定的修理厂—维修机动车或者装配!机动车附《加设备 第》四十七条 机动车维!修经:营者应当按照—许,可范围和类》别承:修车辆?不得承修报》。废机动车《、拼:装机动?车擅自改装机动【车以及使用假冒伪】劣配件 《对危险?货物:运输:车辆进行维修作业】。时机:动车维修经营者应】当做好安全防—护工作? 第三节 机动车】驾驶员培训》 第四十八条 【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!理机构应当对机【动车驾驶员培训机】构资格条《件、培训记》录等:情况进?行检:查,。 公安?机关交通管理部门】受理经机动车驾驶】员培:训机构培训的人【员申请机动车—。驾,驶证考试《应,当按照国《家有关?规定查验并收存机动!车驾:驶员培?训,机构出具《的培训?。记录 第四十—九条 ?机动车?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!遵守下列《规定 (《一)按照核定的【经,。营类别、培训范【围,开展培?训活动; (—二)按?照规定?的教学大纲和培训教!材进行培《训保证学时真实准确!地填写教学日志【和培训记《录;: (三)教》学车:辆应当?符合国家《、行业?标准的规定》配置学时计时仪;】 (四)使用—本,机构的?车辆开展培训;【。 ,(五)在许》可的训练场地—内开展场地训练; !(六)按照指定的】时间、?地点和路线进行培】。训; (《。七)向?培训:结业、考试合格的】人员颁发机动车驾】。驶培训结业证—书;: (八)依法应当遵!守,的其他规定 —机动车驾驶员培训】机构应当对经营类】。别,、培训范围、收费项!目和标准、》教,练员、教学场地、投!诉举报电话等情况予!以公示 《第五十条 机动车】驾驶员培《训机构?的教练?员应当使《用教练车辆从事【驾驶培训不得向【学员索要或者变相索!要、收取财物— 第四节 》汽车租赁经营 第五!十一条? 从事汽车租赁【经营的经营》者应当在依法取得】营,业执照之日》起三十日《内将营业《执,照和车辆《信,息报:送,所,在地市?、县道路《运输管理《。机构:备,案 汽车租赁经营】者,的备案事项发生变化!的,应当在十五日内告知!原备案的道路运输】管理机构《 第五?十二:条 汽车租赁经营者!应当:遵守:下列规定 》(一)在经营场【所显著位置》。公布服务项》目、收?费标准、租车流【程以及监督电话; !(二)与承租人【签订租赁《合同; (三)【。按照规定进行车【辆安:全技:术,检,验对:车辆: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车!辆技术?性能良?。好、:符合安全行驶条【件; ?(四)建立租赁经营!管理:档,案,和车:辆管:理档:案; (五)将车】辆租给持有相—应机动车《驾驶证的承租—人;: (六)不得以提供!驾,驶劳:务等:方式从事《或者变相《从事道路《运输经营; (七)!依法应当《遵守的其他规定【 第五十三条— 汽车?承租:人应当随车携带承租!车辆的相关手—续不:得实施下列行为 (!一,)利用承租车—辆从事?违法活?动,; (?二)将承租》车辆抵押、变卖、】转租; (》三,)将承租《车辆转交给未持【相应机动车驾驶证】的人员驾驶》; (四)依法【应当禁止的》其他行为 第五十四!条 用?。于租赁的车辆—。应当符合下列要求:! (一)车辆—号牌、行驶证齐全】有效; (二)已】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相!应,的保险; 》(三)随车配备【有效的车用灭火器、!故障:车警示标志牌—和必要的维修工具;! (四)八座以下(!含驾驶员《) 第五章 道【路运:输安全 第五十五条! 县级以上人民政】府应当加强道路【运输安全工作的【领导 县《级以上人民政府交】通运:输主管部门及其道路!运,输管理机构依—法,对道路运输安全工】作实施监督管理 】县级:以上公安机关—负责道路交》通安全的管理—工作 第五十六条】 道:。路运输和道》路运输相《关业:务,经营者是道路运输安!全,的责任主体应—当建立和落实道路运!输安全制度开展从】业人员安全教育【培训排查事故隐患】采,取有效预防措施保证!道路:。运输安全《 客运?经营者、危险货物运!输经营者应当—。依法分?别为旅客或者危险】货物投保承运—人责:。任险 第五十—七条 道路运输经营!者应当对驾驶—人员开展冬》。季以及?。雨、:雪、雾等特殊天【气行车安全教育【培训配备《提高车辆安》全性能的装》备并向驾驶人员【发送:特殊:天气预?。警信息 《第五十八条 客【。货营运车辆应当按】照国家有关》规定:安,装具:有行车记录仪—功能:的卫:星定位装置并—确保正常使用— 道路运输经营者】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!立,或者:接,。入卫星?定位系统监控平台】制定卫星《定位系统动态监【控管理制度配备专(!兼):职人员对车》辆实时监控》及时向驾驶人员发送!提示信息监督、【纠正:营运车?辆超员、超速、疲】。劳驾驶等违法行为】并做:好记录 《第五十九条 道路客!运、道路货运、道】路运输站《(场)?、机动车《驾驶员培训机构【、汽车租赁经—营者应当建立道路】运输车辆安全检查制!。。度发现车辆故—障应当及时》排除 客《运车辆通《道,内,不得堆放障碍物并保!持畅:通 道路客运、道路!。货,运、机动车驾—。驶员培训机构、【汽车:租赁经营者》应当对警《示标志牌、灭火器】、自动?灭火装置、安—全锤、安全带等车】辆安全设备定—期检查及时》补,充更换车《辆安全设备 班【线客运、旅游—客运驾驶人员以及乘!。务员应当在发车【前告知乘车安全规】定和常识驾驶人员、!乘,务员、客《运站站务员还应当督!促旅客?系好:安全带 班线、【旅游:等客运车辆未—。按照有关规》定配:备安全带《的不得运营对旅客】未,系安全?带的客运站(—场,)经:营者:。应当禁止客》运车辆出《站(:场) 第六十条 道!。路运:输经营者应当根据车!辆运行时《间和里程按》。照,规,定,的数:量配备驾驶》人员减轻驾驶—人员劳动强度落【实强制休息制度 】第六:十一条 旅客—不得有下列行—为 (一)非法【拦截或者强》行上:下客运?。车辆;? (二?)影响?驾驶人员安全驾驶;! (三)破坏客【运车辆设施、设备】; (四)》携带管制刀具以及】爆炸性?、易燃性、放射【性,、毒害性、腐蚀性等!影响公?。共安全的物品乘坐】客运车辆; (五】),。其他危?害,客运车?辆运营安全》的行为 第六—章 监督管理 【第六十二条 县级】以上: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!当建立健全》监督检查《制度推行执法全过】程记录严格按照法】定权限和程序对道路!运输经营和道—路运输相关业务活动!进行监督检查 县】级以上道路运—。输管理机构》和公:安机关?交通管理部》门应:当建立案件移交机】制对执法活动中【发现涉及《对方管辖的案件应】当及时移交》 第:六十三条 道路运】输管理机构的执【法人员应当经—考试合格《后持证上岗实施监督!检,查时应当不少于【二人并持有效执【法证件规范、—文明执法 第—六,十四条 县》级以上道路运输管】。理机构应《当依托互联》网、云计算等先进】科技:手段:组织建设《道,路,运输行业监管、公】共服务等信》息系统并向社会发】。布道路运输》。公共服务信息 【县级以上道路运输】管理:。机构和公安机关【交通管理部门应【当建立信息共享【机制为道路运—输,和道路?。运输相关业》务,经,营者、驾驶人员提供!营运车?辆违法行《为以及驾驶员培【训、考试、》发证等信息》查询服务 交通运】输、公?安、气象、旅游等部!门应:当加强沟通》协,。作和信息共享—及时发布气象、路况!。等预警信息共—同做好特殊天气的道!路运输安全》工作 第六十五【。条 县级以上道【路运输管《。理机构应当建立【。道路:运输市场运价指数】采集、?构成和市《场供:求等动态成本监【测分:。析,制度适时《发,布,道路运输《。价格:指数和?市场供求状况信息 !。第六十六《条 县级以》上人民政府交—通,运输主管部门—。应当加强道路运【输,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!立道路运《。输、:道路运输相关业务】经营者?服务质量和信用档案!制定守信《激励:、失信惩戒办法提高!。道路运输《业服务质量 第六十!七条 县级以上人】民政府交通运输主】。管部门及《其道路运《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!举报投诉《制度公开《举报投诉电》话、通信《地址或者电子邮【件信箱接受社会监】督;对?举报投诉应当—按照:职责依法《开,展,调查:和处理在三十—。日内作出处理决定】并向举报人反馈 】第六十八条 县级以!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!道路应急运力—储备和道路运输【应急:。保障制度 道路【运输:经营者?应当完成《。县级以上人民—政府下达的抢—险救灾等应》急运输任务对—承,担,应急运?输任务的道路运【输经营者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!当予以?合理补?偿 第六《十九条 县级以【上人民政府及—。其,交通运输主管部【门在做出影响公【众和道路运输经【营者重大利益的决】。。策,之前应当《开展听证和社会风】险,评估:并完善?各类应急预案 【第七:章 法?律责任? 第七?。十条 违反》本条例规定道路运】输管理机构》。的,工作人?员有下?列情形?之一的依法追究其相!关责任 (》一)未依法》实,。施行政许可》。的; (二)—发现违法行》为未及时查处—的; (三)—违,反规定拦截》、检查正常行—驶的道路《运,输车:辆的; (四)违法!。扣留营?运车辆、车辆—营运证的; (【五)参与或者变相参!。与,道路运输经营以【及,道,路运输相关业—务的; (六)【索取、收受他—人财物?或者谋取其》他利益的; —(,七)其他违》法行为 第七十一条! 违反本条例规【定,未能及时维修—公共汽?(,电)车交通基础【设施的由县级以【上道路运输管—理机:构责令限《期维修;拒不维修的!处以二?千元罚?款 违反本条例【规,定擅:。自迁移、拆除和【占用:公共汽(电》)车交通基》础设施的由县级以上!道路运?输管理?机构责令改正处以】。三千元罚款 第【七十二条 违反本条!例规:定逾期未开通—公共汽(电)车线路!的由市道《路运输管理机构责】令公:共汽(电)》车客运经营者在三】十日内开《。通;逾期仍》不开通的由市道路运!输管:理机构?责令停业整顿 第七!十三条? 违:反本条例规定公【共汽:。(电)车《、,班线客运《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!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!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!正并按?照下列规定予以【处罚 (一)未【按照:确定的线《路,、站点、班次、时间!营运的处以三千【元罚款?; (二)》未在相关《公交站点《、车辆、客》运,站公:告线路?调整信息的处以五】。千元:罚款: 第七?十,。。四,。条 公共汽(电【)车客运驾驶员【违反本条例》第,二,。十三条规定》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!输管理机构处以二】百元罚款 第七【。十,五条 违反》本条例规《。定旅游经《。营者使?用无合法经营手续】的车辆运载游客或】者未:登,记游客身份证件的】由,县级:以上道路《运输管理机构处【以一千元罚款— 第七十六》条 :违反本条例规定【出租汽车客运驾【驶,人员有下《列情形?之一:的由:县,级以上道《路运输管《理机构责令改正处】以二百元罚》款 (?一)未在《车辆:醒目位置放置—服务监督《标志的; (二【)交:接班前未在车辆明显!位,置明示交接班—时段:和去向?的; (三)利【用车载通讯设—施传播、接听与营运!无关的信《息的 第七十七条 !违反本条例规定【道路货?运经营者未建立货物!验视制?度的由县级以—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!责令:。。。改正处以一千元罚】款;:道路货运经营者未】执行货物验视制度的!由县级?。以上道路运输管【理机构责令改正【处以三?千元罚款 第七十】八条 违反本—条例规定道路旅客运!输站(场)经营者有!下列情形《之一的由县级—。。以上道路运》输管理机构责令【改正并按照下—列规定予以处—罚 :(一)二级以上道】路旅:客运输站(场)【未,配备并使用行包安全!检查:和视频监控设—备的处以五》。千元罚款;》 (二?)未提供本条例【第四十条《规定的服务项—目的处?以一千元罚款 【第七十九条 违反】本条例?。规定机动车维修经】营者未按照规—定建立维修》配件采?购登记台帐、记【录有关内《容的由县《级以上道路运—输管理机构》责令改正处以五千元!罚款 第八十条【 违反?本条例规《定机动?车驾驶员培》训机构?在许可的训》练场:地外:。开展场地《训,练的由县级以上道】路运输管理机构责】。令改正处以》二,。。千元罚款 第八【十一条? 汽车租赁经营【者未按本《条例要求备案—的由县级以上道路】运输管理机构—责令: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!处以一千元罚款 第!八十二条 违反【本条例规《定汽车租赁》经,营者有下列》情形之?一的: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!管理机?构责令改正并按照】下列规?定予以处罚 (【一)未按《照要求公布》服务:项目、收费》标准、租车流程【以及监督电话的【处以一千元罚款【; :(,二):未与承?租人签订租赁—合同的处以一千【元罚款; 》(三)未向承租人提!供技术状况良好的】车辆的处以一万元】罚款; (》四)未建立租赁经】。营管理档案和—车辆:管理档案的》处以一千元罚—款; (五)租赁】车辆并提供驾驶员劳!务服:务的按照未》取得道路运输经【营许可擅自》从事道路运输经【营,进行处罚 第—。八十三条 违反本】条,例规:。。定道路运输和道路】运输相关业》务经营者有下—列情形之一的由县】级以上道《路,运输管理机构按照下!列规定?。予以处?罚 (一《),道路运输经营者不】。能保:证,具有:。行车记录仪功—能的卫星定位—装置正常使用的责】令改正拒不》改正:的处以八《百元罚款;》 (二)《道,路运输经营者未建立!或者未接入卫星【定位系统监控平【台的责令限期改【正逾期不改》的处以五千元罚款】; (三《)道路客运、道路货!运、道路运》输站(场)、机动车!驾驶员培《。训机构、汽》车租赁经营者未建立!道路运输车》辆,安,全检查?制度的责《令改正处以一千元罚!。款; (《四)在发车前班线客!运、旅游客运—驾,驶人员以及乘—务员未?向乘:客告知?乘车:安全:规定:。和常识驾驶人员、乘!务员、站务员未督促!旅客系好安全—带的:责令改正处》以二百元罚款 第】八十四?条 道路《运,输经营者有下—列情:形之一的由县级【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!。构按照下列规定【处理: (一?。),不,符合道路运》。输安全生《产条件经整改仍不】合,格的吊销道路—运输经营许可证; !(二)客《运经:营者、危险》货物:运输经营者拒不【投保:。承运人责任险—。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!许可证; (三)经!营期限到期》未延续的《注,销道路运《输经营许可; (四!)依法应当吊销道】路运输经营许可【证、注销道路运输】经营:许可的其他》情形 第八章—。 附 则 第八十五!条,。 ,法律、行《政法规另有规定的】从其规定《 第八十六条 【本,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! (一)班线客运是!指营运客车在城乡】道,路上按照固》定的线?路、时间《、站点、班》次运行的一种客运】方式包括《直达班线客运和【普通:班线客运《 (二)包》车客运是指以—。。运,送团体乘客为—目,的将:营运客车《提供给客《户安排使用由经营】者,提供驾驶劳务—按,照约定的起始—地,、目的地、线—路、时间行驶并【由客户按照》约定:支付费用的一种【客运方式 (—三)汽车租》赁是:指在:约定时?间内租赁《经营:者将供?租赁的?。乘用汽车交付承租】人使用收取租赁费】用不提供《驾驶劳务的经—营方式?。 第八?十七条 国家—对出租汽车的经营】管理另有规定—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!八条 本条》例自20《16年10月1日起!。施行1997年2月!16:日黑龙江省第八届】人民代?表大:会常务委员会—第,。二十六次会议通【过的黑龙江省道路运!。输管理条例同时【废止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