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龙江省《道路运输条例
【(2016年6月1!7,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!人民代表大会常务】。委员:会第二?十六次会议通—过 根据2018年!4月26日黑龙江省!第十三届人民代【表大会常务委员【会第三次会议黑【龙江省人民代表【。大,会常务委员会—关于废止和修改〈】黑龙江?省统计监《督处罚条例〉等72!部地方性法规的决】定修正)
第一【。章 总 则
—。第一条 为了维【护,道路运?输市:场,秩序保障道》路运:。输安全保护》道路运输各方—当事人?的合法权益促—进道路运输业—的健康发展根据中】华人民?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!等有关法律、行政】法规结合《本省实际制定—。本条例
第二条 在!本省行政区域—内从事道路运输【经营、道路运—输相关业务及其管理!活动:的适用本条例
【。本条例所称道路【运,输经营?包括公共汽(电)车!客运:、班线客运、包车客!运、旅游《客运:、出:租汽车客运等—道路旅客运输经【营(:以下简称客》运经营)和道路【货物:运输经营《(以下简称货运【。经营:)
本条《。。例所称道路运输相关!业务包?括道路运《输站(场)》。经,营、机动《车维修经营、—机动车?驾驶员培训和汽车】租赁经营
本条例】所称:管理:活动是指《县级:以上人民《政府对?道路运输业发展【制定相关《政,策交通运输主管【部,门、道路运输—管理机?构对道路《运输:经营者?经营许?可办理、经营行为】监督、为公众运输提!。供的:社会化服务以及县级!以上人民政府的【有,。关部门按《照各自职责对—道路运输进行管理】的相关?工作
第三条 道】路运输的发》展应当?遵循统筹规划、合理!引导、安《全便捷?、节能环《保、禁止封锁和垄】断,的原则?
从事道路运—输经营以《。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!应当依?法经营文明经营文】明服务诚实守信【公,。平竞争保障安全
】道路运输管理应【当,依法、规范、公【平、公正《、公开、高效、为】民、利民、》便民:
第四条《 县:级,。以上人民政府应【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!会,发展规?划,制定本行政区域道】路运输发展规划【纳入城乡规划并与】航,空、铁路、水路运】输等发展规》划,合理衔接构》建道:路运输综合》服,务体系发展智慧运输!;在城市《规划区?范围内?铁路的?线路、车站、—。枢纽以及其》他有关设施的—规划应当纳入所【在城市的总体规划】。;民用机场建设规划!。应当与城市建设规划!相协调
县》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!优先:发展公共交通加快淘!汰尾气排放》不合格的运输车辆推!广使用新能源—车,辆;执行国家购买新!。能源:公共汽(电)车优惠!。政策:;加大对公共汽(电!)车:客,运、:旅游客?运、:。道路运输站(场)建!设、城乡物流等的】投入和政策扶持【;,推进城乡客运均等】化服务提高》乡村的通班车—率
第?。五条 县级以—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!。主管部门主管本行】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!理,工作:
县级?。以上:道路运?输管:理机构?负责具?。体实施道路运—。输管理?工作
县级以—上人民政府》公安、发展和—改革、国土资源【、住房和城》乡建设等有关部【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!责共同做好》道,路运输管理》相关工作
第六条】 道路运输行—业协会应《当建立行业自律机制!规范和监督会员经】营行为推动行业诚信!建设提?升会:员的服务质量维护】公,平竞:争保护行业和会员】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!运输业健康发展
】第二:章, 道路运输经营
第!一节 客运经营【
第七条 客—运经营者应》当依法取得营—业执照和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】证,并在许可的经营范围!内从事经营活动
】第八条? 公共汽(电)车】客运线路《和班:线客运的班线应当】科学规?。划、合理配置—经营权采取》招标方?式确定申请人不足】三个的?招标人可《以重新组《织招标重新招标申请!人仍不足三个的【按照实施行政许可】管理根据受理行政】。许可申请的先后顺】序作出准予》行政许可的决定【对无申请人》的公共?汽(电)车客运线】路,市、县级人民政府及!其道路运输》管理机构应当采取】资金扶?持和线路搭配等【方式:。确定经营主体开通线!路
市、县》级道路运《输管理机构应当同】取得公共汽》(电)?车客运线路经营权】的经营者签订协议】书协:议书应?当明确经营方式、】经营区?域、经营期》限、服?务质:量和标准、》违约责任等事项
县!级以上道路运—。。输,管理:机构应当向取—得班线?。客运经营《权的经营者依法【发放许可《证明
第《九条 县级以上【人,民政府应当》在财政政策》、用地?保障、设《施建设、道路交通】管理等方面》支持公共汽(电)车!客运:发展
公共》交,通企业因承担社会福!利而增?加的费用《县级以上人民—。政府:应当予以合理补【贴
第十条 公【。共汽(电)车交通基!础设施管理单位【负责对公共汽(【电,)车交通基础设施的!维护;发现损坏【的应当及时维修确保!。正常使用
任何【单,位和个人不》得擅自迁《移、拆除《和占用公《共汽:(电)?车交通基础设施【或者:擅自改变其使用性】质不得?。擅自改变公共交通用!地性质?
第十一条》 新建、扩建居民】小,区和大型公共活动】场,所应当同时依据【。道,路运输发展规划建设!公共汽(电)—车首末站《或者停靠站点新建】首末站?和停靠站点应当具】备遮雨?功能
前《款规定的小区和【大型公共活动场所交!付使用后《市,道,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!确定公共汽(—电)车客运》经营者并组织其在】六个:月内开?通公:。共汽(电)车线路
!第十二条《 城市新建道路时应!。当建设港《湾式:停靠:站;城市改造道【路时道路宽度符合】城市公共交通站【、场、?厂设计规范要求【的应当建设港湾式停!靠站
第十》三条 公安机关交】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!交通运输主管—等部门设置公共汽】(电)车《专用道?机场专线客车、【校,车和班?车可以使用》公共汽(电)车【专用:道
第十四》条, 机场、火》。车站、道路旅客运输!站(场)《、客运码头的经【营,。者应:当会同道《路运输管理机构【合理规划、建设公交!站点方便旅客—。换乘
第十五—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!构,应,当制定冬《、,夏两季运《行图根据客运市场】的客流量情》况和:车辆载?客情况合理规划线】路和发车时间间隔】
价:格主管部门应当依】。据运营?成本:和,社会承受能力—。等,合理确定公共汽(】电)车客运票价【
第十六条 公共】汽(电)车、班线客!运新增、变更、暂】停、终止线》路运营变更站—点、站名的》道路运输管理机构】应当提前三十日征】求社会公众意见进】行科学?论,证并:将意:见采纳情《况向社?。会,公告
?。道路运输管理机【构、公共汽》(电)车和班—线客运经营者应当】分别在信息服务网】站、:相,。关公交站点》、车辆、客运站【等及时公告线路调整!。的时间、《。运行线?路和:站点的位置》等信息?
因工程建设、大】型活:。动等特?殊情况需要》临时变更公共汽(电!)车、班线》客,运线路或者站—点的建设单位或者】有关部门应当提前三!十日书面告知所在】地,道路运输管》理机构道路运输【管,。理机:构以:。。及客运?经营者应《当按照前《款规:定,及时公告
第十七条! 省道?路运输管理机—构,应当制定公共汽(】电):车、班线客运服【务规范对服务标【准从:业,。人员要?。求文明用语公—交站台?、站亭、站牌—的标准站点的—命名原?则,等做出规定
—第十八条 推—行农村客《运以:公交化?。的,模式营运实行公交化!营运的农《村客运?班线站点、》车辆、行驶线路【、票价、财》政,补贴等参《。照城:市公交客《运的有关《。规定执行
第—十,九条 包《车客:运经营者应当—与,包车人签订包—车,合同包车合同—应当约定时间、【起始地?和目的地、线—。路等:
第二十条》 旅游经《营者应当《。使用有?合,法经营手续的—车辆:运载游?客并登?记游客的身份—证件
?旅游客运《车辆:应当随车携带—游客名单不》。得运:载,游客名?单以外的人》员
第二十》一,条, 县级以上道—路运:输管理?。机构:应当根据旅游发【。展规划和旅游主管】部门公布的旅—游市:场情况开通》、调整旅游客运班线!
机场、火》车站:、,道路旅?客运输?站(场?)、客运码头、【。旅游景区应》当合:理设置旅游客—运车辆停《靠场所
《。第二十二条 —公,共汽(电)》车、班线、包车【、旅游客运经营【。者应:当向:旅客连续《。提供运输服务因【客观原因导致—车辆无法行驶的应当!及时安排改》乘或者?退还票款不得加收】费用;降低车—辆,类型等级的应当【退还相应的票款【。
客运经营者应当】。为旅客提供良好【的乘车环境确保车辆!的,设施齐全、有效【保,持车辆清洁、—卫生
?公共汽(电》)车、班线客运经营!者应当按照》规定:。的线路、站点、班】次和时?间顺序营运
公共汽!(电)车应》当设置老、》弱、病、残、—孕专:座
旅游客运车辆】。应当按规定》设置导游专座
【第二十?三,条 公共汽(电【)车客运驾驶员【在运营服务》中应当携《带相关证件文—明安全驾驶规范【。作业不得有下列行】。为
(一)不按【照规定线路行驶【或者不按照规—定站:点,停靠;
(—。二)无故《拒载乘客、中途甩】。客、滞站揽客;【
(三)》乘客上、《下车过程《中关闭车门;
【(四)违反法—律、:法,规的其他行为
【第二十四条 机场、!火车站、道路旅客运!输站:(,场)、客运码头【等场所应当划—定出租?汽车行驶路线和专】用侯车区域出租汽】车,应当:依次候客经营
【除经:营,性停车场(站)外】其他为社会》车,辆提供服务的停车场!所管:理单位不《得对临时停》靠的出租汽车收取】任何费用
》第二十五条 —出租汽车客运—经营者应当遵—守下列规定
—(一:)合:理设置出租汽车【交接班时间;
(】二)不得《擅自暂停、终—止出:租汽车经营;
(】三,)不得非法》转让出租汽车—客运经营权;
(】四)不得聘用—不符合法定条件【的驾驶人员从事【出,租汽车?运营;
(五—)不:得从事班《线客运?;
(六)依—法应当遵守的其他规!定
第二十六—条 出租汽车—客运驾驶人员应当遵!守下列规定
—(,一,)在车?辆醒目位置》放置服务监》督,标志;
(二)使用!经,检定合格的客—。运出:租汽车计价器不得】擅,。自改动?、串用计价器不【。得破坏计价》。器准确度;
—(三)收取运—费不得超过计价器】明示的金额并—给付:。收费票?据,但价格?主管部门核准—可以:。收,取的其他《。。费用除外;
—(四)运营起始【地和目的地至少有一!端,在核定的经营区【域内;
(五—)交接班前在—车,。。辆明显位置明示交】接,班时段和《。去向;
(六)不得!途中甩客、倒客、故!意,绕道未经乘客—允许不?得搭载其他乘客;
!(七)?不得利用车》载,通讯设施传》播,、接听与营运无关的!信息;
(八—)不得显示》空车时?。拒,绝载客?不,得在运载乘客时显示!空车信号;
—(九)依法应当遵守!。的其他规《定
第?二节 货运经营
第!。二十七条 货运【经营者应当依—法,取得:营业:执照和道路运—输经营?许可证并在许可【的经营?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!
从事危险》货,。物运输的应当依【法,取得危险货物—运输经营《。许可从事危险货【。物,运输的驾驶人员【。、装卸管理人员、押!运人员应《。当具备国家》规定的?资质条件依法取得上!岗资格证
第二十】八条 县级以上【人民:政府应?当引导发展多式联运!、甩挂运输、—集装箱运输、封闭厢!式运输、冷链运输等!现代:运输方式和装备
】完善城?乡物流?配送体系推进县【。、,乡、村消费》品和:。农资:配送网络《体系建?设
第二十九—条 货运《经营者应当》按照货物运输规则受!理、承运货物并采】取必要措施防止运输!中货物的脱》落、:扬撒、流失或者【渗,漏,
货运经营者应当建!立并执行承运验【视制度不《得,承运:禁止运输的物品
】。。第三:十条 货运经营【者,不,得有下列《行为
(一)混【合装载?性质相抵触、运【输条件要求不同的货!物;
?(二:)使用非集装箱车辆!从事:集装箱货物运输;】
(三)使用—危险:货物的?专用车辆运输普【通货物;《。
(四)使用—罐式集?装箱以外的移—动罐体从事》危险货物运输—;,
(五?。)依法应当》禁止的其他行为
第!三十一?条 托运《危险货物的应当将危!险,货,物委托给具备—危险品运《输资:格,的,运输企业承》运向:承运企业说明—危险货物的品名、性!质、应急处》置方:法等情况并严格按】。。照国:家有关规定包装【设置明显标》志
第三《。十二条?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!。经营者应当对—运输车辆《进行:维护确?保车:辆技:术状况符合法定标准!
第三十三条 危险!货物运输车辆驾驶】人员应当遵守危险货!物,运输相关规定—。押运人员应当对【。危险货物进行—监管:
危险货物》运输车辆《应当悬挂或者喷【涂符合国家标准【要求的警示标志随车!携带道路《运输危?险货:物安全卡配备安全防!护、:环境:保护和应急救援器】。材等设备
第三十四!条 道路危险货【物运:输经营者对》重复使用的危险货】物包装物、容器在】重复使用前应当进】行检查;存在安【全隐:。患的应当维修—或者更换
第三章 !国际道路运输
【第三:十五条 从事国【际道路?。运输的应《当持有有效的—国际道路运输许可证!和,相关单证车》辆须标明国际道路运!输,国籍:识别标志
第—。三十六条 口岸所在!。地人民?政府应当在口岸联检!厅设立国际道路【运,输办公场所;在口】。岸设立?的国际道《路运输管《理机构应当依法与有!关部:门联合检查国际【道路运输《车辆:并采用现《。代化科技手段简化】出,入,境运输手续提—高口岸通关效率
第!三十七条 境外国际!道路运输车辆进入】本省境内的》应当符合中华人民】共和国有关道路运】输车辆外《廓尺寸、轴荷及载】质,量标准?规,定并按照确定的【国际道路运输线路】运行与中华人—民共和国签署有关双!。边、多边协定的从其!协定
第三十八【条 在口岸设立的国!际道:路运输?管理机构应当与对外!经济贸易主》管部门和《国际货?物,运输代理企业建【立运:力、货源信》。息共享?机制及时发》布车辆和货源信息】为国际?道,路运输提《供,服务:
第四?章 道路运输相关业!务
第一节 —道路运输站》(场:。)经营
第三十九】条 道路旅》客运输站(场)经营!者应当对进站(【场)车?辆实行?统,一,调度:和管理按照车辆核定!载客:限额售票维持旅客乘!降秩序?不得拒?绝,经批准的车辆进【入,站,(场)?。。不得接纳未经—批准的车辆在站(】场)内从事》经营活动
》二级以上道》路旅客运输站(场)!应当配备并使—用行包安《。全检查和视》频监控设备
第四】十条 道路旅—客运输站(》场)经营者应—当提供下列服务
】(一:)在站(场)内显著!位置公布客运车辆运!营,信息、收费项目和标!准,、旅客?乘车须知、站(场)!。外,。换乘信息、明示【。客运车辆终》到站的具体地点;】
(二)提》供,行包:。托运:办理、小件寄—存、咨询《等服:务;
(三)设置】免费候车《室老、弱《、病、残、孕专【座和:公共厕?所;
?(四)?设立旅客意见簿公】布投诉电话受理【旅客投?诉;
(五》)保:持,站(:场,)清洁、卫生;
】(六:)依法应当提供的其!他服务
《第四十?一条 道《路旅:客运输站(场—)经营者、票务代】理,。机构应当使用—全省统?一式样的《客票逐步《实现:异地联网售票、【电子售票、自—动,售票机售票等—多种售票《方式并为《旅,客出行提供客—票信息查询服—务
第四十二条 】道路:。货物运输站(场【。)经营者应当—建立并?执行货物验视、装载!、,配,载登记等管理制度按!照规定配备安—全设施、设备和相关!指示标志不得擅自】改变站?(场:)用途和服务功能】
第四十三条 道路!。货物:运输站(场)经【营者应当按照货物的!性质、?保管要?求,对货物进行登记【并分类存放》保证货物完好无损危!险货物的存》放应当符合国—家有关规《定,
道路?货物运输站(场【)内的搬运》、,装卸: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!操作规程作业从【事危险货物》和大型、特种物【件搬运、装卸的【应当:配备:专用工具和》防护设备
》第二节 机动车维】修经营
第四十【四条 机动车维【修经营者《应当按照有》关技术规《。范维修?车辆建立并执行机动!车维修质量保证期】制度;采用节能环保!方式维修机动—车并按照规定—处置废?。弃物
?第四十五《条 机动《车维修经营者应【当建立维修配件【采购登?记制:度查验?配件:。合格证书建立台账并!记,录配件购《买日期、供》。应商名称及地址【。、配件名称及型号】规格等内容》保存能够证明进货来!源的原始凭证和【台,账,。不少于两年
对承接!。机动车二级维护、总!成修理、整车修【理的机动车维修【经,营者应当按》照规:定建立维《修档案
机》动车维?修经营?者应当将配件分【别标识明码》标价
第四十六【条, 任何单位》和个人不《得强制或者》变相强制《机动车所有者—到指定?的修理厂维修—机动车或者装配机】动车附加设备
第四!。十七条 机动车维修!经营者应当按照许】。可范围和《类别承?修,车辆:不得承?修报废机动车、【拼装机动车擅—自改装?机动车以及》使用假冒伪》。劣配件
对》危险货物运输—车辆进行维修作【业时机动车维修经营!者应:当做好安全防护【。工作
第《。三节 ?机动车?驾驶:员培训
第四—十八条 县级以【上道路运《输管理机构应—当对机动《车,驾驶员培训机构【资格条件、培—训记:录等情况进行—检查:
公安机关交通管理!部门:受,。理经机?动车驾驶员培训机】。构培训的人员申请】。机动车驾驶证考试应!当按照国《家有关规定查验并】收存机动车驾驶员培!训机构出具》的培训记录
—第四十九条》 机:。动车驾驶《员培训机构应当遵】守下列规定
—。。(一)按照》核定的经营》类别、培训范围开展!培,训活:动,;
(二)按照【规定的教学大纲和】培训教材进行培训】保证学时真实准确】地填写教《学日志和培训记【录;
(三)教【学,车辆应当符合—国家、行业标准【的规定配置学—时计时仪;
(四)!使用本机构》的车辆?开展培?训;:
(五)在许可的】训练场地《。内开展场地训练【;
(六)按—照指定的时》间、地点和路—线进行培训;
【(七)向培训结【业、考试合》格的人员颁发机动车!驾,驶培训结业》证书;
《(八)?依法应当遵守—的其他规定
机动】车驾驶员培训—机构:。应当对经营》类别、培训范围、收!费项目和标》准、教练员、教学】场地、投诉举报电话!等情况予《以公示
第》五十条? 机动车驾驶员【培训机构的教练员】应,当使用教练车—辆从事驾驶培训【不得:向学员索要或者【变相索要《。、收取财《物
第四节》 汽:车租:。赁,经营
第五十一条 !从事汽车租赁经【营的经营者》应当在依法》取,得营业?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!。将营业执照和车辆】。信息报?送所在地市、—县道路运输管理机】构备案
汽车租赁经!营者:的备案事项发生【变化: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告!知原备?。案的道路运输管理】机构
?第五:十二条 《汽车:租赁经营者应当【遵守下列规定
(】一)在经营场—所显著位《置,。公布服务项目、收】费标准、《租车流程以及监督】电话;
(》。二)与?承租人签订租赁合】同;
?(三)按照规定进行!车辆安全技术检验】对车辆进行维护【保养保?证车辆技术》性能良?好、符合安全—行驶条件;
(四】)建立租赁》经营管理档案和【车辆管理档案—;
(?五):将车辆租给持有相】。应机:动车驾驶证》的承租人《;,
(:六)不得《以提供驾《驶劳务?等方式从事或—者变相从事道—。路运输经《营,;
(七)依法应当!遵守的其《他规:定
第五《十三条? 汽车承租》人应当?随,车,。携带承租车辆的【。相关手续不得—实施下列行为
(一!)利用?承租车辆从事违法】活动;
(二)【将承租车辆抵押、】变卖、转租;
(】三)将承租车辆转交!给未持相《应机动车驾驶—证的人员驾驶;
(!四)依法应》当禁:止的其他行为—
第五十四条 用于!租赁的车辆》应当符合《。下列要求:
—(一)车辆》号牌、行驶证齐全有!效;
(《二)已按照国家规】定,办理相应的》保险:;
(三)随车配备!有效的车用灭火【器、故障车》警示标志牌和必要】的,维修工具《;
(四)八座【。以下(含驾驶—员)
第五》章, 道路运《输安全
第五十五条! 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:应当加强道》路运输安全工作【的领导?
县级以《上人民政府交—通,运输主管部门及【其道路运输》管理机构依法对道】路运输安全工—。作实施监《督,管,理
:。县级:以上公?安机关负责》道路交通安全的管】。理工作?
第五十六》条 道路《运输和道路》运输相关业务经【营,。者是道路《运输安全《。的,责任主体应当建立】和落实?道路运?输安全制度开—展从业人《员安全教育培训【排查事故隐患采取有!。效预:防,措施保证道路运【输,安,。全
客运经》营者、危险货物运输!经营者?应当依法《分别为旅客或者危】险,货物投保《承运人责任险
第五!十,七,条 :道路运输经营者应】当对驾驶人员开展冬!季以及雨、雪、雾】。等特殊天气行车【安,全教育培《训配备提高车—辆安全性能的装备】并向驾驶人》员发送特殊天气预】警信息
第五十【八条 客货》营运车辆应》当按照国家》有关规定《安装具有《行车记录仪功—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!确保正常使用—
道路?运输经?营者应当《按,照有:关规定建立或—。者接入卫星》定位系统监控平台制!定卫星定位系统【动态监控管理制度配!备专:(,兼)职人《员对车辆实时—监控及时向驾驶人】。。员发送提示》。信息:监督、纠正》营运:车辆超员《、超速、疲劳驾【驶,等违法行为并做好】记录
第五十九条】 道路?客运、道路货—运、道路运输站(场!)、:机动:车驾驶员《培训机构、汽车租】赁经营者《应当建立《道路运输车辆—安全检查制度发【现,。车辆故障应当及时】排除
客运车—辆,通道内不得堆—放障碍物并》保持畅通
》。道路客运、道路货运!、机动车驾驶员【培训机?构、汽车《。租赁经营者应当对】警示标志《牌、灭火器、自【动,灭火装置、安全锤、!安全带等《。车辆安全设备定【期,检,查及:时补充更换车辆【安全设备
班—。线客运、旅游客【运驾驶人员》以,及乘务?员应当?在发:车前告知《乘车安全规定和常识!驾驶人员《、乘务员、客运站站!。务员还应当督促旅】客系:好安全带
》班线、旅游等客运】车辆未按照有关规定!配备安全带的—不得:运营对旅客》未,系安全?。带,的客运?站(场)经》营者:应当禁止客运—车辆出?站(场)
第六十条! 道路运输经—营者应?当根据车《辆运行时间和里程按!照规定的数》量配备驾驶人员减】轻驾驶人《员劳动强度落实【强制休?。息,制度
第六十—一条 旅客不得有下!列行为
(一)非法!拦截或者强行上下】。客,运,车辆;
(》二)影响驾驶人员】安,全驾驶;
》(三)破坏客运车辆!设,施、设备;》
(四)携带—管制刀具以及—爆炸性、《易燃性、放射性、】毒害性、腐蚀性等】。影响公共安》。。全的物品乘坐客【运车辆;
》(五)其他危—害客运车辆运营安】全的行为
第—六章 监督管—理
第六《十,二条: 县:级以上道《路运输管理》机构应当《。建立健?全监:督检查?。制,度推行执法》全过程记录严格按】照,法定权?限和:程序对道《路运输经营和道路】运,输相关业务活动进行!监督检查
县级以上!道路运输管》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交!通管理部门》应当建立案件—移交机制对执法活动!中发:现涉:及对方管《辖的:案件应当及》时移交
第六十三】条 道路《运输管理机构的执法!人员:应当经考试合格【后持证上岗实施【监督检查时应当不少!于二:人并持有效》执,法证件规范》、文明执《。法
第六《十四条 《县,级以上道路》运输:管理机?构应当依《托互联网、云计【算等先进《科技手段《组,织建设道路运输【行业监?管、公共服务等信】息系统并向社会发】布道路运输》公共服务信息
县】。级以上道路运输【管,理机构和公》安机:关,交通管理部门应当】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!道路运输和道—路运输相关》业务经营《者、驾驶人员—提供营运车辆—违法行为以及驾驶】员培训、《。考试、发证等信息查!。询,服务
交通运输【、公安、气象—、旅游等部门应当加!。强沟通协作和信【息共享及时发布【气象、?。路况等预警信息共】同做好特《殊天气?的道路运输安全工】作,
第六十五条 【县级以上道路—。运输管理机构应【当建:立道路运《输,市场运?价指数?采集、构成和—市场供求等动—态成本监测分析制】度适时发布道路运输!价,格指数和市场供求】状况信息
》第六十六条 县【级以上人民政—府交通运《输主管部门应当【加强道路运输行【业诚信体系建设【建立:道,路运输、道路—运输相?关业务经营者服【务质量和信用档案制!。定守信激励、失信惩!戒办法提《高道:路运输业服务—质量
?第六十七条 县级】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!输主管部门及其【道路运输管理—机构应当建立举报】投诉制度《公开举报投诉电话、!通信地址或者电【子邮件?信箱接受社会监督;!对举报?投诉:应当按照职责依法】开展调查和处—理在三十《日内作出《。处理决定并向举【报人反馈
第六十八!。条 县?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!建立道路《应急运力储备和道路!运,输应急保障制度
道!路运输经营者应【当完:成县:级以上?人,民政府?下,达的抢险救灾—等应急?运输任务对承担应急!运输任务的道路运】输,经营者县级以上人】。民政府应当予以合】理补偿
第六十九条! 县级以《上人:民政府及其交通【运输主管《部门在做出》影,响公众和《道路运输经营—者重大利益的决策之!前应当开展听—证和社?会风险评估并—完善各类应急预案
!第七章 法律责任】
第七十条》 违反本条例规定】道路运输管》理机构的工作人员】有下列情形之—一的依法追究—其相关责《任
(一)未依法实!施行政许可的;【
(二)发现违法行!为,未,及时:查处的;
》(三)违反规—定拦截、检查正常行!驶的道路运输车辆的!;
(四)违法扣留!营运:车辆、车《辆营运证的》;,
,(五)参与或—者变相?参与道路运》输经营以及道路【运输相关业务—的;
(《六)索取、》。收受他人《财物或者谋取—其他利益《的;
?(七)其他违法行为!
第七十一条—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!能及时?维,修公共汽《(电)车《交通基础设》施的由县级以上道】路运:输管理?机构责令限期维修】;拒不维修的处以】。。二千元罚款
违【反本条?例规定擅《自迁移、拆》除和占?用公共?汽(电)车交—通基础设施的由县】级以上道路》。运输管理机构责令】改正处以三千元罚】款
第七十》二条: 违反本条例规定逾!期未开通公共—汽(电)车》线路的由市道路运】输,管理机构责令—公共:汽(电)车客运经营!者在三十日》。内开通;逾期仍不开!。通的由市道路—运输管?理机构责《。令停业整顿
第【七十三条 违反本条!例规定公共汽—(电)车《、班线客运经营【者有下列情形—。之,。。一的:由县级以上道路运】输管理机《构责:令改:正并按照下列—规定予以处罚
(一!)未:按照确定的线路、】站点、班次、—时间营运的处以三】。千元罚款;
—(二)?未在相关公交站【点、车辆、客运站】公告线路调整信息】的处以?五千元罚款》
第七?十四条 公共汽【(电)?车客运?驾驶员违《反本条?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!由县:。级以上道《路运:输管理机构》处以二?百元罚款
第七【十,五条 违《反本条例《规定旅游《经营者?使用无合法经营【手续:。的车辆运《载游客或《者未登记游客身份】证,件的由县级以—上道:路运:输管理机构处—以一千元罚款
第七!十六条 违反本条】例规定出租汽车【客运驾驶人员—有下列情形之一【的由县?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!机构责令《改正处以二百元罚款!
(一)未在车辆】醒目位?置放置服《务监督标志的;
(!二)交接班前未【在车辆明显位—。置明示交接》班时段?和去向的;》
(三)利用车载通!讯设:施传播?、接听与《营运无关的》信息:的
第?七十七?条 违反本条例规】定道路货运》经营者?未建立货物验视【制度的由县级以【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!责令改?正处以一千》元罚款;《道路货运经营者未】执行货物验视制【。度的由县级以上道】路运输管《。理机构责令》改正处以《三千元罚《款
第七十八条 】违,反本条例规定—道路旅客运输站(】场)经营者有下【列情形之一的—由县级?以上道路运输—管理机?构责令改《正并按照下列—规定予?以,处罚
?(一)?。。二级以上道路旅客】运输站(场)—未,配备并使用行—包安全检查》和视频监控》设备:的,处,以五千元罚款;
】(二:)未提供本条例【第四十条《规定:的服务项目的处【。以,一千元罚《款
:第七十九条 —。违反本条例规定机】动车维修经营—者未按?。照规定建立维—修配件采购登记台帐!、记录有关内容的】。由县级以上道路【运输管?理机构责令改—正处以五千元罚款】
第八十《条 :违反本条例规定机】动车驾?驶员培训机构在许】可的训?练场地外开展—场地训练《的由县级以上—道路运输管》理机构责令改正处】。以二千元罚款
第八!十一条 汽车租赁】经,营者未按本条例要】求备案?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!输管理机构责令限】期,改正逾?。。期不改的处以一千元!罚款
第八十二【条 违反本》条例规定汽车租赁】经营者有下》列情形?之,一的由县《级以上道《路运输管理机—构责令改正并按照下!。列规定予以处罚
(!一)未按照要求公布!服务项目、收费【标准、?租,车流程以及监—督电:话的处?以一:千元罚款;
(【二)未?。与承租人签订租赁】合同的处以一千【。元罚款;
(—三)未向承租人【提供技术《状况良好《的车辆的《处以一万《元罚:款;
(四)未建】立租赁经营》管理:档案和车《。。辆管理档案》的,处以一千《元罚款?。;
(五)租赁车】辆并:提供驾驶员劳务服务!的按照未取得—道路运输经营—许可擅自从事道【路运输经营》进,行处罚
第八—十三条 违反本【条例:规定道路《运输和道路》。运输相关业务经【营者有?下列情形《之一的由县级以【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!按,照下列规《定予以处罚》
(一)道路运【。输,。经营者不能保—证具有行车》记,录仪功能的卫星定】位,装置正?常使用的责令改正拒!不改正的处以八百元!罚款;
(二)道路!运输经营者》。。未,建立或者未接入【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!台的:责令限期改正逾期】不改的处《以五千元罚款—。;
(三)道—路客运、《道路货?运、道路运输站【(,场)、机《动车驾驶《员培:训机构、汽车—租赁:经营者未《建立道路运输车辆安!全检查制《度的责令改》正,。。处以一千元罚款【;
(四)在—发车前班线客运、】旅游客运驾》驶人员以及乘—。务,员未向?乘客告?知乘车安全规—定和:常识:驾,驶人员、乘务员【、站务?员未督?促,旅客系?好安:全带:的责令改《正处以二百元罚【款
第八十四条【 道路运输经营者有!下列情形之一—的由县?级以上道路运输【管,理,机构按照下》列规定处理》
(一)不》符合道路运输安全生!产条:。件经整改仍不合【格的吊销道路运输】经营许可《。证;
(《二,)客运经《营者、危险货物【运输经营者拒不投】保,承运人责任险的吊销!道路运输《经营许可《。证;
(三》)经:营,期限到期未延续的注!销道路运输经营许】可;
(四)—。依法应当吊销道路运!输经营许可证、注销!道路运输经营许可】的其:他情:。形,
第八章 附 则】。
第八十五条— 法律?、行政法规另有规定!的从其规定
第【八十六条 本—条例下列用》语的含义
(一【)班线?客运是指营运客【。。。车在城乡道路上按照!固定的线路、时【间、站点、班次【运行的一种客运方式!包括直?达,班线客运和》普通:班线客?运
(二)包—。车客运是指》以运送团体乘客为目!的将营运客车提【供给客户安排使用由!经营者提供》驾驶劳务按照约定】的,起,始地:、目的地、线路、】时间行驶并由客【户按照约《定支付费用的—一种客运《方式
(三)—汽车租?。赁是指在约》定时间内租赁经营】者,将供租赁的乘用【汽车交付承租—。。人,使,用收取?租赁费用不提供驾驶!劳务的经营方式
】第八十七条》 国家对出》租汽车的经营管【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!定
:第八十?八条 本条例自2】016年10月1】日起施行1》9,97年2《月16日黑龙—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!大会常务委员会【第,二,十六:次,会议通过《的黑龙江省道—路运输管理条例【同时废止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