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龙江省《道路运输条例—
(20《16年?6月17《日黑:龙江省第十二—届人民代表》大会常务《。委员:会第二十六次会【议通:。过 根据《2,018?年4月26》日黑龙江省第—十三:届人民代《表大会常务委—员会:第三次会《议黑龙?江省人?民代:表大会常务委员【。会关:于废止和修改〈【。黑龙江省统》。计监督处罚条例〉等!72:部地方?性法规的决定修【正)
第一章— ,。总 :则
第?一条 为了维—护道路运《输,市场秩序保障—道路运输安全—保护道?路运输各方当事人的!。合法:权,益,促,进道路运输业的健】康发展?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!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!。。法律、行政法规结合!本省实际《制定:本条例?
,第,二,条, ,在本省行政区域【内从事道路运—输经营、道路运输相!关业务及其》管,理,活动:的适用本条例—。
本:条例所称道路运【输经营包括公—共汽(电《),车,客运、班《线客运、包车客运、!旅游客?运、出租汽车客运等!道,路旅客运输经营(】以下简称《客运经营)和道【路货物运输》经,营,(以下简称货运【经,营)
?本条:例所称道路运输相关!业务包括《道路运输《站,(,场)经营《、机动?车维修经营》。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!和汽车租赁》经营
本条例所【称管理活动是指县级!以上人民政府对【道路运?输业发?展制定相关》政策交?。通运输主管部门、】道路:运输管理机构对【道路:。运输经?营者经?营许可办理、经营】行为监?督、为公《。众运输提《供,的社会?化服务以及县级【以上:人民:政,府的:。有关部门按照各【自,职责对?道路运?输进行管理的相关工!作
第三条》 ,道路运输《。的,发展应当遵循统筹】规划、合理》引导、安《。全便捷、《节能环保、禁止封锁!和,垄断:的原则?
从事道路运输经】营以及道路运输【相关业务应》当依法经营文明经营!文,明服务诚实守信公平!竞争保障安》全
道?路运输管《理,应当依法、》。规,范、:公平、?公正、?公开、高效、—为民、利民、便民】
第四条《 县:级以上人《民政:府应当根据国民经】济和社会发展规划】制,定本行政区》域道路运《输发展规划纳入城乡!。规划并与航空、铁】路、水路运输等发】。。展规划合理衔接构】建道路运《输综:合,服务:体系:发展智慧《运输;在《城市:规划区范围内—铁路的?线路、车《。站、枢纽以及—其他有?关,设施的规划应当【纳入所在城市的总】体,规划;民用机场【建设规划应当与城市!建设规划相协调
县!级以上人民政—府应当优先发展公】共交通加快淘汰【尾气排放不合格【的运输车辆》推广使用《新能源车辆》;执行?国家购买新能—源公:共汽(电)》。车优惠?政策;加大对公共】。汽(:电)车?客运、旅游客—。运、道路运输站(】场):建设、城乡》物流等的投》入和政?。策扶持;推进城乡客!运,均等化服务提高乡】村的:通班车率
第五条 !县级以上人民政【府交:通,运输主管部门主管】本行政区域的道路】运输管理《工作
?县级以上道》路运输管理机—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!运输管理工作
县】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!。。、发展和改革、国土!。资源、?住房和城乡》建,设等有关部》门应当按《照各自的《职责共同做好道【。路运输管理相—。关工作?
第六条《 道路运输行—业协会应当建—立行:业自律机制规范【。和监督会员经—营行为推动》行业:诚信建设提升会员】的服务质《量维护公平竞争保护!行业和会员》的合法权益促进道】路运输业健康发展】
第二章 道路运输!经,。营
第?一节 客《运经营
《第七条?。 客运经营者—应当依法取得—营业执照和道路【运输经营许可证【并在许可《的经:营范围内从》。事,经营活动
第八【条, 公共汽(电)车客!运线路和班线客运】。的班线应当科—。学规划、合理配置】经营权采《取招标方《式确定申请人—不足:三个的招标人可以】重新组织招》标重新招标》申请人仍不足三【个的按照实施—行政许可《管理根据受理—。行政许?可申请的先后—顺序作出准予行政】。许可的决定对—无申请人的公共汽(!电)车客运线—。路市:、,县级人?民政府及其道路【运输管理机构应当】采取:资,金扶持?和线路搭配等方式】确定经营主体开通线!路
市、县级道路运!输管理机《构应当同取得公共汽!(电)车《。客运线路经营权的经!营者签订协议书【协议书应当明确【经营方式、经营【区,域,。、经营期限、服务】质量和标准、违【约责任等事项
县级!。以上道路运输管理】机,构应:当向取得班线客运经!营权:。。。的经营者依》法发:放,许可证明
第九条 !县级以上《人民政府应》当在财?政,政策、用地保障、】设施建设、道—路交通管理》等,方,面支持公共汽(电)!车客运发展
—公共交通企业因承担!社会:福利而增加的费用】县级:以上人民政》府应当予以合理补贴!
第:十条: 公共汽(》电)车交通基础设】施管理单位负责对】公共汽(《。电,)车交通基础设施】的维护;发现损【坏的应当及时维修】确保正常《使用
任何单位和】个人不得擅自迁移】、拆除和占用公【共汽(电)车交【通基础设施或者【擅自改?变,其使用性质不得【擅自改变公共交通用!地,性质:
第:十一条 新建、【扩建居民小区和大】型公共活动场所应】当同时依据》道路:运输发展规划—建设公?共汽(电)车首末】站或者停靠》站,点新建?。首末站和停靠—。站点应当具》备,遮雨功?。。能
前款规定的小】区和大型公共—活动场所交付—使用:。后市道路运输管理】机,构应当确定》公共汽(《。电)车客运经营【者并组织其在六个月!内,。开通公?。共汽(电)车线路
!第十二条 》城市新建道》路时应当建设港湾】式,停靠站;《。城市改造道路时道路!宽度符合城市公【共交通站、》场、厂设计规范【要,求的应当建设—港湾式停靠站
【。第十三条《 公安机关交通管】。理部门应《当会同交通》。运输主管等部—门设置公共汽(电】)车专用道机—。场,专线客车、校车和】班车可以使用公【共汽(电)车专【用,道,。
第:。十四条 机场—、火车站、》道路旅客运输站【(场:)、客运码头的经】营者应?当会同道路运—输管理机构合—理规划、《建设公交站》点,。方便旅客换乘
第】十五条 道路—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制!定冬:、,。夏两季运行》图根据客运市场【的客流量情况和车辆!载客:情况合理规划线【路和发车时间间隔】
价格主管部门【。应当依据运》营成:本和:社会承受能力—等合理?确定公共汽(—电)车客运票价
】第十六条 公—共,汽(电)车》、班线客运新—增、变更、暂—停、:。终止线路运营变更站!点、站?名的:道路运?输管理机《。构应当?提,前三十日征求社会】公众意见进》行科学论证并将意见!。采纳情况《向社会公告》。
道路运《输管理机构、公【共汽(电)车和班线!客运经营者》应当分别在信息服】务网站、相关公交】站点、?车辆、客《运站等及时公告线】路,调整的时《间,、,运行线路和》站点的位《置等信息
》因工程建设》、大型活动等特殊】情况需要临》时变更公共汽(电】)车、班线客—。运线路或《者站点?的建设单位或—者有关部门应—当提前?三十日书《面告知所在地道【路运输管理机—构道路?运输:管理机?构以及客运经—营者应当按照前【款规定及时公告【
第十七条 省【道,路运输?管理:机构应当制》定公共汽(电)车】、班线?客运:服务规范对服务标准!从业人员要求文明】用,语公交站台、—站亭、站《牌的标准站点的命名!原则等做《出规:定
第十八条 推】行农村客运以—公交化?的模式?营运实?行公交化营》运的农村客运班线】站,点、车辆《、行驶线路、票价、!财政补贴等参照【城,市公交客运的有【关规:定执行
第十九条】 包车客《运经营者应当与包】车人签订包车—合同包车合同应当】约定时间《、起始地《和目的?地、线?路等
第二十条【 旅游经营者—应当:使用有?合法经营手续的【车辆运载游》客并登记游客的【。身份证件
旅游【客,。运车辆应《当随车携带游客【名单:不得运?载游客名《单,以外:的人:员
第二十一条【 县级以上道—路,运,输管理机《构应当根据旅游【。发展规划和旅—游主管部门公布【的旅游市场情况【。。开通、调整旅游【客运班线《
机场?、火车站、道—路旅客运输站—(,场,。)、客运码头—、旅游景区应—当合理设置旅游客】运车辆停靠场所
第!。二十二条 公共【汽(电)车、班【线,、,包车、旅《游,客运经营者应—当,向,旅客连续提供—运输服务因客观【原因导致车辆—无法行驶《的应当及时安排改】乘或者退还票—款不得加收费—用;降低车辆类型】等级的应当退还相应!的票:款
客运经营者【。应当为?旅客提供良好的乘车!环境确?保车辆的设》施齐全、有效—保持车?。辆清:洁、卫生
公—。共汽(电)车、【班,线,客运经营者应当【按照规定的线路、站!点、班次和时间顺序!营运
公《共汽(?电)车应当设—置老、弱《、病、残、孕专座
!旅游客运车》辆应当按规定设置】导游专座
第—。二十:三条 ?公共汽(电》)车客?运驾驶员在运营【服务中应当携带【相关证件文明—安全:驾驶规范作业不得有!下列行?为
(一)不按照】规定线路行驶或【者不按照规》定站点停靠;【
(二)无故拒载】乘客、中途甩—客、滞站揽客;】
(三)乘》客上、下车》过程中关闭车门;
!(四)违《反法律?、,法规的其他行—为
第二十四条【 机场?、火车站、道—路旅客运输站—(场)?、,客运码头等场所【。应当划定出租汽【车行驶路线》和专用侯《。车区域出《租汽车应当依次候】客经营
除经营性】停车场?。(站)外其他为社】会,车辆提?供,服务:的停车场所管理单】位不得对临》时停靠的出租汽【车收取任何费用【。。
第二?十五条 出租—汽车客运经》营者应当遵守下列】规,定
(一)合理设置!出租汽车交接—班时间;《。。
(二)不得擅自暂!停、终止出租汽车】经营;
(三—)不得非法转让【。。出租汽?车客运经营权;
】(,。四)不得聘用—不,符合法定条件的驾驶!人员从事出租—汽,车运营;
(五【)不得从事》班线客运《;
(六《),依法应当遵守的其】他规定
第》二,十六条 出租—汽车客运驾驶人【员,应当遵守下列规定
!(一)在车》辆醒目位置放置服】务监督标志》;
:(二)使《用经:。检定合格的客运出租!汽车计?价器不得擅自—改动、?串用:计价器不得破坏计】价器:准确度;
(三)收!取运费不得》。超过计价《器,明示的金额并—给付收费票据但价格!主管部门核准可【以收取?的其他费《用,除外;
(四)运营!起始地和目的地至少!有,一端在?核定的经营区域【。。内;
(五)交接】班,前在车辆明显位【置明示交接班时段和!去向;
(六—)不得途中甩客【、,倒客、故意绕道未经!乘客允许不得搭载】其他乘客;
(【七)不得利用车【载,通,讯设:施传播、接听—与营运无关的信息;!
(八)不得显示】空车时拒绝载客不得!。在运:载乘客时显》示空车信《。号;
(九)依法】应当遵守《的,。其他规定《
第二?节 货运经营
第】二十七条 》货运经营者应—当依法取得营—业执:照和道?路运输经营许—可证并在《许可的经营范围内从!事经营活动
从事危!险货:物运:输的:应当依法取得危【险,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从!事危:险货:物运输的驾驶人员】、装卸?。管理人?员、押?运人员应当具—备国家规定的资【质条件依法》取得上岗《资,格证
第二十八条】 县级以上》人民政府《应当引导发展多【式联运、甩挂—运输、集装》。箱,运,输、封闭《厢式运输、冷链运输!等现代运输方式和装!备
完善城乡物流配!送体系推《进县、乡、村消费品!。和农资配送网络体】系建设
第二十九条! 货运?经营者应当按—照货物运输规则受】理、承运货物并采取!必,要措施防止运输中货!物,的,脱落:、扬撒、流》失,。或者渗漏
货运经】营者应当建立并【执行承运验视制度】不得承运禁》止运输的物》品
第三《十条 货《运经营者不》得有下列行》为
(一)混—合装载性质相抵【。触、运输条件要求】不同的货物;
(】二):使用非集装箱车辆从!事集装箱《货物运输;
—(三)?使用危?险货物的专用车【辆运输普通货物;】
(:四)使用罐式集装】箱以:外的移动罐体从事危!险货物?运输;
(》五)依法应》当禁止的其》他行为?
第三十一》。。条 托运危》险货:。物的应?当将危险货物委托】给具备危险》品运输资格》的运输?企业承?运向承运企业—说明危险货物的品】名、性质、应急处】。置方法?等情况并严格—按照:国家有关规定—包装设置明显—标,志
第三十二条【 道路?。危险货物运》输经营者应当对运输!车辆进?行维护确保车—。辆技术状况符合法】定标准
第三十三条!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!驾驶人?员应:当遵守危险货物运输!相关规定押运人员】应当:。对危险货物进行监管!。
危险货物运输【车辆应当悬挂或者】喷涂符合国家标准】要求的?警示标志《随车携带道》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!卡配备安《全防护、环境保护和!。应急救援器材等设备!
第三?十四条 道路危险】货物运输经营—者对重?复使:用的危险货物包【装物、容器》在重复使用前应【。。当进:行检查;《存在安全隐患—的应当?维修或?者更:换
第三章 —国际道路运输
第】三十:五,条 从事国际—道路运?输的应当持》有有效的国际道路运!输许:可证和相关单证车辆!须标明国际道路运输!国籍识别标志—
第三十六条 口岸!。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!在口岸联检厅—。设立国际道路运输办!公场所;在口—。岸设立的国际道【路运输管理机构应】当依法与有关部【门,联合检查国际—道路:运输车辆并采用现】。代化科技手》段简化?出,入境运输手续提高口!。岸通关?效率
?第三十七条》 境外国际道—路运输车辆进入本】省境:。内的应?当符合中华人—民,共和:国有关道路运输【车辆外廓尺寸、轴荷!及载质量标准规定】。并,按照确定的》国际道路《运输线路运行与【中华人民共和国【签署:有关双边、》多边协定的从其协】定,
,第三十八《条 在?口岸设立《的国际道路》运输管理《机构应当与对外经】济贸易主管部门【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!企业建立运》力、货源信息—共享机制及时—发布车?辆和货源信息为国际!道,路运输提供服—务
第四章 —道路运输相关业【。务
第一节 道【路运输站《(场)?经营
第三十九【条 道路《旅客运输站(场【)经营者应当对进站!(场)车辆实行统一!调度和管理按照车辆!核定载客《限额:售票维持旅客乘【降秩序不得拒绝经】批准的车《辆进入站《(场)不得》接纳未?经批准的车辆在站(!场)内从事》经营活动
二级以】上道:路旅:客运输站(》场)应当配备并【使用行?包,安全检?查和视频监控设【备
第四十》条 :。。道路旅客运》输站(场《),经营者应当提—供下列服务
(【一)在站(场—)内显著位置公布】客运车辆运营信【息、收费项》目和标准《、旅客乘车须知、站!(场)?外换乘信息、—明示客运车辆终【到站的具体地点【;
:(二)提供行包托】运办理、《小件寄存、咨询等】服务;
(三—。)设置免费候车室老!、弱、病、残、【孕专座和《公共厕所;
(四)!设立旅客意》见簿公?布投诉?电话受?理,旅客投诉《;
(五)保持【站(场?),清洁:、卫生?;
(?六)依法应当提供】的其他服务
第【四十一条 道—路,旅客运输站(场)】经营:者、票务代理机构】应当使?用,全,省统一式样的—客票逐?步,实现异地联网售票、!电,子售票、《自动售?。票机售票等》多种售票方式—并为旅客出行—提供客票信息查【询服:务
第?四十二条 》道路货?物运输?。站(:场)经营者应当建立!并执行货物》验视、装《载、配载《登记等管理制度按】。照规定配备安—全,设施、设备》和相:关指示标志不得【擅自改变站(场)用!途,和服务功能
第【四十三条《 道路货物运输【站(场)经营者应当!按照:货物:的性:质、:。保,管要求对货物进【行登记并分类—存放保证货物—完,好无损危险》货物的?存放应当符合—国家有关《规定
道路货物运输!站(场)内的搬【。运、:装卸应当按照—国,家规定的操作规程作!业从:事危险货物和大型】、特种物《件搬运?、装卸的应当配备】专用工具和防护【设备
第二节 【机动车维修经营【
第四十四》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!者应当按照有关【技术规范维》修车辆建立并—执,。行机动车维修质【量保证期制度;采用!节能环保方式维修】机动车?并按照规定处置【废弃物
第四十【五条: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!。应当建立维修配【件采购登记制度查验!配件合格证书建【立台账并记录配件】购,。买日期、《供应商名称及地址】、配件名称》及型号规格等内容保!存能够证明进货来源!的原始凭《证和台账不少于【两年
对承接机动车!二,级维护、《总成修理、整车修理!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!应,当,按照规定建立维修】档案
机动车维【修经营者应当将配件!分别标?识明码标价
第四】。十,六条 ?任何:单位和?个,。人不得强制或者变】相强制机《动车所有者》到指定的修理厂维】修机动车或者装配机!动车附加设备
第四!十七条 机》动车维修《经营者应《当按照许可范围和类!别承修车辆不得承修!报废机动车、—拼装:机动车擅自改—装机动车以及使用假!。冒伪劣配件
对【危险货物运输车辆】进行维修作业时机】动车维修经营者应】。当做好安全防护工】作
:第三节 机动车驾驶!员培训
第四十八条! 县级以《。。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!应,当对机动车》驾驶:员培训机构资格【条件、培训记录等】情况进行检》查
公?安机关?交通管?理部门受《理经机动车驾驶员培!训机构?培训的人员申请【机动车驾驶证—考试应当按照国家】有关规定查验并【收存机?动,车,驾,。驶员培训机构—出具的?培训记录
》第四十?。。九条: 机动车驾》驶员培训机构应当遵!守下列规定》
(一)按照核定的!经营类别《、培训范围》开展培?训活动?;
(二)按照【规定的教学大纲和】培训教材《进,行培训保证》学时真实准确地【填写教?学日志和《培训记录;
(三】)教学车《辆应当?符,合国家?、行:业标准的规定—配置学?时计时仪;
(四】)使用本机构的车辆!开展培训;
(五】)在许可《的,训练场地内开—展场地训《练;
(六)按【照指定的《时,间、地点和路线【进行培?训;
(七)向培训!。结业、考试合格的】人,员颁发?机动车驾《驶培训结业证书;
!(八)依《法应当遵守的—。其他规定
》机动车?驾驶:员培训机构应当对经!营类别、培训范【围、收费项目和标】准、教练员、教【学场地、投诉举报电!话等情况予以公示】
第五?十条: ,机,动车驾驶员》培训机构的教练【员应当使用教练车辆!从事:驾,驶培训不《得向学员索要—或者变相索要—、收取财《物
第四节 汽车租!。赁经营
《第五十一条 从事】汽车租赁经》营,的经营者应当在依】法取得营业执照之】日起:三,十日内将营业—执照和车辆信息报】送所在地《市、县道《路,运,输管理机构备案
】汽车租赁经》。营者的备《案事项?发生变?。化的应当在十五【日内告知原备案的】道路运?输管理机《构
第?五十:二条 汽车租赁经】。。营者应?当,遵守下列《规定:
(一)在》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!布服务?项目、收费》标,准、租车流程以及监!督,电,话;
(二》)与:。承租:人签订租赁合同【。;
:(三)按照规定进】行车辆安全》技,术,检验对车辆》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车!辆技术性能良—好、符合安全行驶条!件,;
(四)建立【租赁经营《管理档案和车—辆管理?档,案;
(五》)将车辆租》给持有?相应机动车驾驶证的!承租人;
(六)】不得以提供驾—驶劳务等方式从事或!者变:相从事道路》运输经?营;
?(七:)依法应当遵守的其!他规:定
第五十三—条 汽?车,承租人应当随—车,携带承租车》辆,的相关手《续,不得实施下列行为
!(一)利用承租车】辆从事?违法活动;
(二】)将承租车辆抵押、!变,卖、转租;
(【三)将承租车辆【转交:给未持相应机动【车驾驶证的人员驾驶!;
(四)依法应当!禁止的其他行为【
第五十四条 【用于:租赁的车辆应当符】合下列?要求:?
(一)车辆—。号牌、行驶证齐全】有效;
(二)【已按照?国家规定办理相应的!保险;
《(三:)随车配备有效的】车用灭火器》、故障车警示标【志牌和必《要的维修工具;
】。(,四)八座《以下(?含,驾驶员)
》第五章 道路运输】安全
第五十五条 !县,级以上人民政府【应当加强道》路,运输安全《。工作:的领导
县级以上人!民政府交通运—输主管部门及其道】路运输管理机构【依法对道路运输安】全,工作实施监》督管理?
县:级以:上公安机《关负责道《路交通?安全的管理工作【
第:五十:六条 道路运输和道!路运输相关业务经】营者是道路运输安全!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!和落实道路运输安】全制:度开展?从,业人员?安全教育培》训排查事《故隐患采《取有效?预防:措施保证道路—运输安全
客运经营!者、危险货物运输经!营者:应当依?法分:别为旅客或者危【。险货物投保承—运人责任险
—第五十七《条 道路运输经【营,。者应当对驾驶—人,员开展冬《季以:及雨、雪、雾等特】殊天气行车》安全教育培训—配备:提高车辆《。安全性能《的装备并向驾—驶人:员发送特殊天气【预警信?息
第?五十八条 客货【。。营运车辆应当按照国!家有关规定安—装具有行车》记录仪功《能,的卫星?。定位装置《并确保正常使用
道!路,运输:经营者应《。。当按:照有关规《定建:。立,或者接入卫星—定位系统监控平【台制定卫星定—位系统?动态监控《管理制度配备专(】兼)职人员对车辆】实时监控及时—向驾驶人员发送提示!信息监督、纠正营运!车辆超员、超—速、疲?劳驾驶等违法行为】并做好记《录
第五十九条【 ,道路客运《、,道路货运、道—路运输?站(场)、机动车】驾驶员培训机构、】。汽车租赁经营—。者,应当建立道路—运输车?辆安全检查》。制度:发,现车:辆故障应当》及时排除《
客:运车辆?通道内?。不得堆放障碍—物并保?持畅通
道路客【。运、道路货》运、:机动车驾驶员培训】机构、?。汽车租?赁经营者应当对警示!标志牌、灭火器、】自动灭?火装置、安全—锤、安全带等—车辆安?全设备定期检查【及时补充更换车【辆安全设备
班线客!运、:旅游客?运驾:驶人员以《。及乘务员应当在发车!前告知乘车安全【规定和常识》。驾驶人?。员、乘务《员、客运站站务员】还,应,当督促旅客系好安全!。。带
班线、旅游【等客运车辆》未按照?有关:规定配备安全带【的不得运营对—旅客未系安全带的客!运站(场)经—营,者应当禁止客运车辆!出站(场)》
第六十条 —道路:运输经营者应—当根据车《辆运行?。时间和里程按—照规定的《数量配备驾驶人员】减轻驾驶人员—劳,动强度落实强制【休息制度
第六【十一条 旅客不得】。有下列行为
(一)!非法拦截或者强行上!。下客运车辆;
【(,二)影响驾驶—人员安全驾驶—;
:(三)破坏客运车辆!设施:、设备;
(—四)携带管制刀具以!及爆炸性、》易燃性、放》射性、毒《害性、?腐蚀性等影响公【共安全的物品乘坐】客运车辆;
(五)!其他危害《。客运车?辆运营安全的行为
!第六章 监》。督管理
《第六十二条》 ,县级以上《道路运输管理—机构应当建立健全】监督检查制》度推行执《法全过程记录—严格按照法定—。权限和程序对—道路运输《经营和道路运输【相关业务活动进行监!。督检查
县级以上道!路运输管理机—构和:公安机关交通管【。理,部门应当建立案件】移交机制《对执:法活动中《发现涉及对方管辖】的案件应当及时移】交
第六《。十三条 道》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执!法人员应《当经考试合格—后持证上岗实施【监,督检查时《应当不少于二人并】持有效?执法证件《。规范、文明》执法
第六十四条】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!管理机?构应当依托互联【网、:云,。计算等?。先进科技手段组【织建设道路运—输行业监管、公共】服务等信息系统并向!社会:发布道路运输—公共服务信息
【县,级以: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!和公安机关交通【。管理部门应当—。建,立,信息共享机制为道】。路运输和道路运【输相关业务》经,营者、?驾驶人员提供营运】车辆违法行为—以及驾驶员》培训、?考试、发证等信息查!。询服务
交》通,运输、公安、气【象、旅游等部门【。应当加强沟通协作和!信息共享及时发布】气象:、路况等预警—信息共同做好特【殊天气的《道路运输《安全工作
第六【十五条 县级—以,上道路运《输管:理机构应当》建,立道路运输市场运】价指:数采集、构》成和市场《供,求等:动态成本监测分析】制度适时发布道路运!输价格?指数和市场供求状】况,信息
第《六十六条 县级以上!人民政府交通运【输主管部门应当【加强道路运》。输,。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!立道路运输、—道,路运输相关业务经】营者服务《。质量和信用》档案制?定守信激励、失信】惩戒办法《提高:道路运?输业服务《质量
第六十七条 !县,。级以上人民政府【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!其道路运输管理【机构应当建立—举报投诉《制,。度公开举《报投诉?电话、通信》地址或?者电子邮《件信箱接受社会【监督;对举报投诉应!当,。按照职?责,依法开展调》查和处理《在三十日内作—出处理?。决定并?向举报人反》馈
第六十八条 县!。级以上人《民,政府应当建》立道路应急运—力储备和《道路运输应急保障】制度
道路运—输经营者应当完成县!级以上人民》政府下?达的抢险救》灾等应急运输—任务对承担应急运】输任务的道路—运输经营者县—级以上人《民政府应当予以合理!补偿
第六十九【。条 县级以上—人民政府及其交通】运输主?管,。部门在?做出影?响公众和道路—运输经?营者重?大利益的决策之前应!当开展?。听证和社会》。风险评估并完—善各类?应急预案
第七章】 法律责任
第七】十条 违反本条例】规定道路运输—。。管理机构的》工作人员有下列【情形之一的依法【追究其相关》责任
(一)未【依法实施行政许可】的;
(二)发现违!法行为未及时查处】的,;
(三)》违反规定《拦截、?检查:。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!车辆的;《
(四?。),违法:扣留营运车》辆、车辆营运—证的;
(五)参与!或者变相参》。与道路运输经营【。以及道?路运输相关》。业务的;
(六)索!取、收受《他人财物或》者谋取其他利益【的;
(七)其【他违法行《为
第?七十一条 违反【本条例规定未—能及时维修公共【汽(电?)车交通基》础设施的由县级【以上道路运输管理】机构责令限期—维,修;拒不维修的处】以二千元罚》款
违?反本条例《规定擅自迁》移、拆除和占用【公共汽(《电)车交通基础设】施的由县《级以上道路运输管】理机构责令改正处】以三:千元罚款《
第七十二条 违反!本条例规定逾期未】开通公共汽(—电):。车线路的由市—。道路运输管理机【构责令公《共汽(?电)车客运》经,营者在三十日—内开通;《逾期仍?不开通的由市道路】。运输管理机构责令】。停业整顿
第七十】三条 违反本条例】规定公共汽(电)车!、班线客《。运,经营者有下》列,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!上道路运输管理【机构责?令改正并按照下列】规定予以处》罚,
(:一)未按照确—定的线路、站点、班!次、时间营运的【处以:三千元罚款;
【(,二)未在相关—公交站?点、车?辆、:客运站公告线路【调整信?息的处以五千元罚款!
第:七,十四条 公共汽(电!)车客?。运驾驶员违反本【条例第?二十三条规》。定的由县《级以上道路运—输,管理机构处》以二百元《。。。罚款
第《七十五条 违反本条!。例规定?旅游经营者使用【无合法经《营,手续的车辆运载游】客,或者未登记游客身份!证件:的由县级以》上道路运输》管理:机构:处以一千元罚款
】第七十六条 —违反本条例规定出】租汽车客运驾驶人】员有下列情形之【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!运输管理机构责令】改正处以二百元罚】款
(一)未在【车辆醒目位置放【置服务监督标—志的;
(》二,),交,接班前未在车辆【明显位置明》示交接?班时段?和去向的;
(三】)利用车载通讯【设施:传播、接听》与营运无关》的信息的
第—七十七条 违反本】条例规定道》路货运经营者未建】立货物验视制度的】。。由县级以上》道,路运输?管理:机构责令改正处以】一千元罚款》;道:路货运?经,营者未执行》货,物验:视制度的由县—级,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!。构责令改正处—。以,三千元罚款
第【七,十八:条 违反《本条例规《定道路旅客》。运输站?(场:)经营者有下列情形!之一的?。。由县级以上道路【运输管理机构—。责令改?正并按照下列规【定予以处罚
(一】)二:级,以上道?路旅客运输站(场)!未,配备:并使用行包安—。全检查和视频监控设!备的处?以五千元罚款—;
(二)未提【供本条例第四十条】规定的服务项目【的处以一千元—罚款
?第七十九条 违反】本条例?规定机动车维修【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建!立维修配件采购【登记台帐、记录有】关,。内容的?由县级以上道路【运输管理《。机构责令改》正处以五千元罚款
!第,八十条 违反—本条:例规定机动车驾驶】员培训机构在许【可的训练场地外开展!场地训?练的:。由,县级以上道路运输】管理机构责》。。令改正处以》二,千元罚款
》第八:十一条? 汽车?租赁经营者未按【本条例要求备案【的由县级以》上道路运输管理机】构,责令限期《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!一千元?罚款
第八》十二条 《违反本条例规定【汽车租赁经》营者有下列》。情形:。之一的由《。。县级以上道路—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!正并按照下列—规定:予以处罚
(—一,)未:按照要求公布服【务,项目、收《费标:准、:租车:流程以及监督电【话,的,处以一?。千元罚款《;
(二)未与【承租:。。人签订租赁合—同的处以一》千元罚?款;:
(三)未向承租人!。提供技术状况良好】的车辆的《处以一万元罚—款;
(《四):未建立租赁经营【管理档案《和,车辆管理《档案的处以一千元】罚款;
(五)【租赁车辆并提供驾】驶员劳务服务—的按照未取得道路】运输经营许可擅自】从事道?路运:输经营进行》处罚
第八十三条】 违反?本条例规定道路运】输和道路运输相关】。业务经营者有下列情!形之一?的由县级以上道【路运输管理机—构按照下列规定予】以处罚
(一)道路!运输经营者不能【保证:具有行车记录仪功】能的:卫星定位装置—正常使?。用的责令改》正拒不改正的处【。。以八百元罚款;【。
(二)道路运输经!营,者未建立或者未【接入卫星定位系统】监控平台的》责,令限:期改:正逾:期不改的处以五【千元罚款《;
(三)道—路客:运、道路货运、道路!运输站(《场)、机动车—驾,驶员培训《。机构、汽车》租,赁经营者未建—立道路运输》车辆安全检查制度】的责令改正处—以一千元罚款;
(!四)在发《车前班线客运、【旅游客运驾驶人员】以及乘务《员未向乘客》告知乘车安全规定】和常识驾驶人—员、乘务员、站务】员未督促旅客系好安!全带的责令改正处】以二:百元罚款《
,第八十四《条 道路运输—经营者有下列情【形之一的《由县级以上》道路运输《管理机构按照—下列规定《处理
?(一)不符合—道路运输安全生产】条件经整改仍—不合格的吊》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!证,;
(二)客运经】营者:、危险货物》运输经营者拒不投保!承运:人责任险的吊—销道路运输经营【许可证;《
(三)《经营期限到期未【延续:的注销道路》运输经营许可;
(!四)依?。法应当吊销》道路运输《经营许可证、—注销:道路运输经营—许可的其他情形
第!八章 附《 则:。
第八?。十五条 法》。律,、行政法规另有规定!的从其规定
第八】十六条 本条例下列!用语的含义
(一】)班线客运》是指营运客车在城乡!道路上按照固定【的线:路、:时间:、站点、班》次运行的一种客【运方:式包:括直达班线客运【和普:通班线客运
(二】)包车客运是—。指以运?。送团体?。乘客为?目的将?营,运客车提《。供给客户《安排使用由》经,。营者提供驾驶—劳务:按照约定《的起始地、目的地、!线路:、时间行驶并由【客户按照《约定支付《费用:的一:种,客运方?式
(三)汽—车租赁是指在约定时!间内租赁经营者【将,供租赁的乘》用汽车交付承租人】使用收取租》赁费用?不提供驾《驶劳务的经营方【。式
第八十七—条 国家对出租汽】车的经营管理—另有规定《的从其?规定
第《八十八条 本条【例自2016年【10月1日起施【。行199《。7年2月16日黑龙!江省第八届人民代】表大会常务委员【。会,第二:十六次会议通—。过的黑龙江省道【路运:输管理条例同—时废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