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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,龙江省农村公路条】例 :2010年12【月,17日黑龙》江省:第十一届人民代【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】第二:。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!。据2018年4月】26日黑龙江省第十!三,届人民代表大—会常务委员会第三】次会议黑龙江—省人民代表大会【常务委员会关—于废止和修》改,〈黑龙江《省统计监督处罚【条,例,〉等72部地方性】法规的?。决定修正 》。根据2018—年6月28》日,。黑龙江省第十三【届人民代表》大会常务委》员会第?四次会议黑龙江省】人民代?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!于废止和修改<【黑龙江省农作物种子!。管理条?例>等63部地方】性法规的决》定第二次修正—) 第一《章总 则《 ,。第一条为加强农【村公路的规划—、建设、养护—和管理适应农村经】。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!活的需?要促进?社会主?义新农村建设根据】中华人民共和—国公路法和有关法律!、法规?的规定结合》本省实际制定—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!行政区?域,内农:村公:路的规划、建设、养!护和管?理适用本条例— 本条例《所称农村《公路,是指纳入【农村公路规划并按】照公:路建:设技术标准修建【的县道、乡》。道和村道包括桥涵和!渡口 第三条—农村公路的发展应】当遵循全《面规划?、科学管理、建管并!重的原则实》行政府主导》、分级负责、社会参!与 第四《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!。。。应当将农村公—路的发展纳入当地】国民:经济和社会发—展规:划保证?对农:村公路的资金投入】。 第五?。条,县级人?民政:府,。是,本行政区域内—农村:公路规划、建—。设、养护和管理【的责任主体乡(【镇,)人民政府》在县级人《民政府确定的—职责范围内负责【乡道:、村道的《建设、养《护工作 村》民委员?会应当在《。乡(镇)人民政府的!。指导下协助做—好本村村《道的:建设、养护和保护】。的相关工作》 第六条《县级以上《交,通运输主管》部门:主管本行《政区域内的农村公】路工作?经批:准设立的农村公路】管理机?构依照本条例履行农!村公路的日常管理职!责,。。 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有关部门—应当按照《职责分工做》好农村公路的—相关工作 厂(场】)矿系统经》省交通运输主管部】门确认规划的农村公!路由:其,。主管部门《负,责规划、建设、养护!和管理业务上接受】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!的监:督和:指导 第二章 【规划和?建设 第七条编制】农村公?路规划?应当根据《。国,民经济和社会发【展规划、土地利用总!体规划符《合,人民群众生产生活】。、生态环境以—及国防建设的—实际需要与》国道、?省道发展《规划和其他方式的】交通运输发》展规划相协调与城乡!规划相?衔接形成不同—。等级:的农村公路网络 】第八条县道规划由县!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】门会同同级》。有关部门编制经【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后!报上:一级人民政府—批准并报省交通运输!主管部?门,备,案 乡道、》村道规划由县级【交通运输主管部【门会同乡(镇)人】民政府编《制,报县级?。人民政府批准并【逐级上报《至省交?通运输主管》部门备案《 经批?准的县道、乡—道、村道公路规划】。需要:修改的?。由原编制机》关,。提出修改方案报原】批准机关《批准报原《备案机?关备案 村道规划】编制和修改在报【。送批准前应当经【村民:会,议或者?村民:代表会议讨论通过】 ,第九条农村》公,路管理机构应当根】据县道、乡道、村】道规划提出年度建】设,和养护建议》计划并按《。规定程序报》本级人?民政:府批准 《经批准的农村—公路年度计划需【要修改的由原编制机!。关提出修改方—案报原批《准机关批准 —第十条农村公路建设!项目应当《。按照国家有关法【律、法规《和规定?实行项目法人负【责制度、招投标【。制度、?工,。程监理制度、合同】管理制度和工—程质量终身》。负责制度《 农:村公路的设计、【。施工和监《理单位不《得转包或《者违法分包业务 第!十一条县道建设不得!低于三级公》路技:术标准乡《。道建设?。不得低于四级—公路技术标准村道】建,设应:当,根,据,当地实?际情况和经》济条件?确定技术标准 农】村公路?应当按标准设—置防护?、排水?以及交通《标志等交通安全【。和其他附属设—施并应当《与主体工程同步建】设 第十二条四级】以上的农《村公:路工程设《计应当由具有相应资!质,的设计单位承担【;其他农村公路工程!。设计可?以由县级以上交【通运输主管部门【组织具?有相关工《程技:术资格的技术—人员承担《 第十?三条农村公路建设项!目符合?法定招标条件的应当!进行:公开招标 农—村公路建设单—。位具有编制招标文】件和组织评》标能力的可以—自,行办理招《标事宜?任何单?位和个人不得强制】其委:托招标代理机构办】理招标事《宜 对于规模较大、!技术复杂的农村【公,路建设项目以及大桥!、特大?桥应当单《独招标其《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!可,以在同一乡》(镇:)范围内多项目一并!。招标 农村公路建】设项目?工程监理达不到【招标条件的由建【设,单位直接委托具备相!应资质的工程—监理机构或者聘【请具备相应资—格的技术《人,员组成监理组—进,行监理 第十四【条农村公路》。建设项?目的施工应当报请县!级,以上地方人民—政府交通运输主管】部门批准二级以【上农村公路和中【型以:上桥梁建设项目的施!工应当报请市级交通!运输主管《部门审批其他农【村公路建设项—目的施工《应当报请《县级交通运》输主管部门》审批 第十》五条县?级,以上交通运输—主管部门应》当加强对农村—公路:建,设质量和施工—安全的?监督:工作 县级交通运输!主管部?门和:乡(镇)人民—政府应当组织农民代!表参与村道建设质量!和施工安全的监【督工作 农村—公,路建:设施:。工单位在施工—现场应当《设立安全警示标志】和,质量责任《公告牌公告有关责】。任,。单位、责任人—。、主要质量》控制指标《和质量?举报电话《 第十六条 农村】公路:建设、设计、施工】和监理单《位应:当明确?安全和质《量管:理责任落实》安全和质量保证【措施 农村公路建】设项目实行质量缺】陷责任期和质量【保证金制度 第【十七条农村公路【的水泥?(沥青?)混凝?土路:面、桥涵等》专,项工程应当选择【具有相应《资质的专业队伍【施工路?基改建和公》路附:属工:程在保?证工程?质量的条件下—可,以在专业技》术人员的《指导下由乡(镇)人!民政府?组织:当地人员实施 第】。十八条农村公—路,建,设项目?中的县道《、大型以上桥—梁建设项目完工后由!市级交?通运输?主管:部门:组织相关部门和【单位:验收:;其他农村公路【建设:。项目由县级交通运】输,主,管部门组织相—关,部,门和单位验收 按照!国,家,和省有关规定—需省交?通运:输主管部门验收【的农村公《路,建设项目《完工后?由省交通运》输主管?部门组织验收 第十!九条农村《。公,路建设?项目:应当按照规定进行】。。交工、竣工验—收未经验《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!不得开放交通、【交付:使用非施工车辆和】工程管理人》员,不得进入未交—付使用?的农村公路》。 ,除,县道:。或者二级以上—。农村公路和大—型以上桥梁建设项】目,外其: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!交工、竣工验收【可以合并《进行: 县级以上交—通运输主管部门【。应当将验收结果向】社会公示《 第二?十,条农村公路建设应当!按照档案管》理有关规定及—时收集、整理—、保存工程》。资料建立工程档案竣!工验收合格后移交】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!构保存 第三章 】养护和管理 第二十!一条农村公路养护应!当按照?技术规范和操作规】程进:行做到路基稳定【。路面、路肩整—洁构:造物:完好:排水畅通并采取综】合治理措《施保证公路》正常:、安全?使用 第二十二条农!村,公路养护实行专【业,养护与群众养护、】常年养护与季节养护!相,结合逐步实现专业化!养护: 鼓励面向社—会公开招标择—优选定?具,备资质条件的养护单!位推进农村公—路养护市场化 第二!十,三条县?道的日常养护由县级!农村公路管理机【。构组织实《施;乡道《。、村道的日常养护由!乡,(,镇,)人民政府组织实】。。施, 乡道、《村道:的,日常养护可以根【据,交通量、路面类型】、地形特点等实际情!况采取建立群众性、!专业性养护组织或】者由个人《分段承包方》式进行 第二—十,四条农村公路养【护工程和改》建工程?应当由农村》公路管?理机构按照规—。范和标准进》行设计履行》建设:程序并按《照有关规定进行【验收 农村公路【养护:工程应当按照—路段或者区域通【。。过,招标或者其》他竞争方《式择优选择专业化】施工单位 农村公】路养护工程应当【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和!质量保修制度保【修期限?不少于?。一年 第二十五条】因自然灾害或—者其他突发事件致使!农村公路中断或【者严重损坏时县级】和乡:(镇)人民政—府应当及时组织修】复必要时可以—动员和组织》沿线机关《、团体、企业事业单!位和当地群众—进行抢修尽快恢复交!通 第二十六条 各!级人民政府对公【路修建、养护需要使!用国有?荒山、荒地或—者需要?在,国有荒山、荒地【、河滩、《滩涂上挖《。砂、采石、取—土的依照有关法律】、行政法规的—规定办理任》何单位和个》人不得阻挠》或者非?法收取费用 —农村公路《养护需要挖砂—、采石、取土—、取水的应》。当按照有关法律、】法规的相关规定恢复!生态保护环境 第二!十七条县级人民政府!应当每年《至少组织《一次农村公路桥【涵安全检查》对达不到原设计标】准的应当设置明显的!限载标志并及时组】。。织维修?和加固;经检测【。发现公路桥涵严重】损,坏,影响通行安》全的应当及时—采,取修复?。措施:。。。并设置?禁,止通行?和绕行?标志: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!上人民政府》应当确定农村—公路两?侧边:沟(截?。水沟)外缘起—不少于1《米的农村公路用地】无边沟(截水沟)的!路肩外缘起不少【于4.5米》的农村公路》用,地 第二十九—条村道两侧自—公路用地外缘—起按照不《少于5米《。划定农?村公路建筑控—制区具体范》围由县级人民政府依!法划定并公告— 第三?十条农?村公路管理机—构和:乡(镇)人民—政府应当按》照农村公路》绿化规划实行谁种】。植、谁管理、谁受】。益的原则组织实【施公路绿化美—化公路通行环境【 ,农村公路用地上的】树木:不得擅?自砍伐确《需砍:伐的应当经县农【村公路管理》机构同意后按照林木!权属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—国森林法办》理审批手续采伐后】要及时整修树床按】要,求完成补种任—务 第三十一条农村!。公路管?理机构负责县—。道、乡道、村—。道的:路政:管理工?作, 村民委员会应【当将村道《的管理?纳入村规民》约在乡(镇)人民】政府指导下负责村道!的日常管理工作【村规民?约,中,有关村?道,管理的内容不得【违反法律、法规的】规定 第三十二条】在村道上《禁,止下列行为》 ,(一)非法设卡【、收费、罚款和【拦截车辆; —(二)在《村道建筑控制区范围!。内修建?。建筑物和地面构【筑物; 《(三)损坏村道附】属设施; (四)在!村,道,。及村道用地范围内进!。行损坏、污染—和影响村道畅通的活!动 第三十三条在】村道上进行》下,列行为应《。当经县级农》村公路管理》机构批准 (一)占!用、挖掘村》道或者使村道改【线,; :(二)设置公路标】志以外的其他—。标志; (》三)在村《道,。上增设?平面交叉道》口 前款事》项应当向县级农村公!路管理机构申请并提!交申请书、设计图】纸、协?议,书县: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!应当自受理申—请之日起十五日内】作出决定并书面【通知申请人 第三】十四:条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应当加》强对农村公路—上超:限运输行为的—治理保护农村公路】、桥涵?。安全 经县级人【民政:府同意在农》村,公路上设置限高、限!宽设:。施的同时应当—设立明显的警—示标志并在设施上】涂刷反光警示色 车!辆在:村道上行《驶的:限高、限长、—限宽:及限重标准》,由县级人民—政府根据《村道技?。术标准和当地实际确!定 第三十五条农】村公路管《理机构可《以聘任农村公—路义务协管员协助开!展农村公《路路政管理工作 第!三,十六条 《每年:。的6月1《9日为全省公路【养护宣传日 — 第四?章 资金管理 【第三十七《条 各级人民政府】应,当建:。。立政府投资为主【、多渠道筹》措为辅、社会各界】共同参与《的农村公路建设、养!护和管理《资金筹措机制—;根据当年农村公路!建设、养《护和管理任务统筹本!。级财政预算安排必】要的财政《资,金并确保及时到【位 第?三十八?条农村公路建—设、养护和管理【资金来源《主要包?括 (一) 国【家,和省补助的专项资金!; (二)》市、县人民政府安排!的资金; (三)】企业、个人等社会】捐助:或者通过拍》卖、:转让农村公路(【桥涵)冠名权、路】域资源开发权、绿】化权等运作方式【筹集的资金; (】四)通过一事一议】等其他方《式筹集的《资金 第三》十九条 《国家和省《补助的农村公路【养,护资金应《当用于养护工程实】行合:同管:理计量支付具体管理!。办法由省《财政主管部》门和省交通》运输主管部门—制定 市、县—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!家和省?的规定安排农村公】路养护资金 第四十!。条县级以上》人民政府财政、发】展和改革、审计【和交通运输主管部】门应当按照各—自的职?。权范围履行》监督职责《加强对农村公路资】金使用的《监督和检查任何单位!和,个,人不得截留、侵占、!挪用 第五章 法】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!。违反本条例》规定的行为法—律、行政法规有【行政处罚规定—的从其规定 造成农!村,公,路损害的依法承【担,民事:责任:并按照省人民政【府制定的《标准予以赔偿 第四!十二条违反》本条例规《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!由交通运输主—管部门责令限期【改正并给予下列处罚! (一)《。未经批准擅自修改】建设标准的处—以三万元以上五【万,元以下罚款》; (二《)转包?或者违?法分包公路设—计、施工和监理【。业务的?没收违?法所:得三年?内不得进入公路设计!、施工和监理市场并!处以公路设计—、施工和监理费【用的百分之十至百分!之,二十的罚款;造成】工程质?量责任事故的—单位依?法承担建设》单位的经《济损失并处事故【造成:全部损?失,。费用的百分之—五至百分《之十罚款; (三】。)未按规定办理施】工许可擅自施工【的处以五千》元以上一万元—以下罚?款; (四)未【组织项目交》工验收或者》验收不合格擅自【投,入使用的处以—二万:。。元以上三万元以【下,罚款:; (五《)在村道上非法设卡!。、收:费,、罚款和拦截车【。。辆的由县级交—通,运输主?管部门责令》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!处违法所得三—倍以下罚款;没有】违法所得《的处:。以,。。一万元以下罚—款对直接《负责:的主管人员和其他】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!予,行政处分 第四十】三,条违反本条例—规,定有下列行》。为之一的由农村【公路:管理机构责》令限期拆除处以【一万元以下罚款;】逾期不拆除的由【。农村公路《管理机构拆除—有关费用由建筑【者、构筑者》承担: (一)在村道建筑!控制区内修建建【筑物或者地》面构筑物的; (】二)擅自在村道用】地范围内设置公路】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!的 第四十四—。条,违反本条例规定有】下列行为《之一的由农村公路】管理机构《责,令限期改正》并处:五千元以下罚款 】(一)擅自占用、挖!掘村道的; (二)!损坏村道附属设施】的; (三》),在村道及《村道用?地范围内进行—损坏、污《染和影?。响村道畅通活—动的; 《(四)擅自在村道】上增设平面交叉道】口的; (五)车辆!超过限高、限长、限!宽及:限重规定标准—。擅自在?村道上行驶的 第】四,十五条违反本条例】。规定有下列行—为之一的《。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!者本级人《民政府对责任—单位予以《通报:批评责令限期整【改;情节严重的由】其主管部门》或者监察《机关对责《任人依法给》。予行政处《分, (一?)截留、侵占—、挪用农村》公路建?设、养护和管理【资金的; (二)在!农村公路建设—和养护中采取强制】手段向单《位、个人集资的;】 (三)在农村公】路建:设和养护中》。发生质量事故造成】恶劣影响的; (四!)未及时《组织农村公》。路养:护、桥涵检查—。及修复影响安全【通行造成恶》劣影响的《; (五)其他【。玩忽:职守、徇私》舞弊、滥《用职权的行为— 第六章 —附 则 第》四,十六条本《条例自20》11:年3月1日起—施行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