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龙:江,省农村?公路:条例:
2010》年12?月17日黑龙江省第!十一届人民代—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!二十二次会议通【过 根据20—18年4月》26日黑龙江—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!。大会常?务委员会第三次【会议黑龙江省人民代!表大: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!止和修改〈》黑龙江省统计—监督处罚《条例〉等72部地】方,性,法,规的决定修正 根据!2018年6月【28日黑《龙江省第《十三届人民》代,表,大会常务委员会【第,四次会议黑龙江省】人,民代表大会》常务:委员会关于废止和】修改:<黑龙江省农—作物种子管》理,条例>等63—。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!第,。。二次:。修正)
第一章总】 则
第一条—为加强农村》公路的规划、建设、!养护和?。管理适?应,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!人民生活的需要促进!社会主义新》农村建?。设根据?中华人民共》和国:公路法和有关法律、!法规的规《定结合本省》实际制定《。本,条例
?。第二条本省行政区】域内农村公路的【规划、建《设,、养:护和管理适用本【条例
本条例—所称农村《公,路,是指《纳入:农村公路《规,划并:按照公路《。建,。设技术标准修建的】县道:。、,。乡道:和村道包《括桥涵和渡口
【第三:条农村公路》的发展应《当遵循全面规划【。、科学管理、建【管并:重的原则实》。行政府主导、—分级负责、》社会:参与
第四条县级以!上人:民政府?。应,当将农村公路—的,。。发展纳入当地国【。民经济和《社会:。发展:规,划保证对农村公路的!资金投入
第五【条县级人民政—府是:本行政区域内—农村公路《规划、建设》。、养护和管理的责任!主体乡?(镇)人《民政府在县》级,人民政府确定—的,职责范围内负责【乡道、村道》的建设、养护工作
!。村民委员会应—当在乡(镇)人民】政府的指导下协助做!好本村村道的建设、!养护和保《护,的相关工《作
第六条县级【以上交通运》输主管部门》。主管本行政》区域内的农村公路工!作经批准设》立,的农村公路管—理机构?依照本条例履行农村!公路的?日常管理职责—
县级以《上人民政府有关【部门应?当,按照职责分工做【好,农村公路的》相关工作
厂(场】)矿系统《经省交通运》输主:管部门确认规划的农!村公:路由其主管部门负责!规划、建设》、养:护和管理业务上接受!省交通运输主管【部门:。的监:督和指导
第二【章 规划和建设
第!七条编制《农村公路规划应当根!据国民经济和社会】发展规划《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!。符合人民群众生产生!活、生态环境以【及国防建设的实际】需要:与国道?、省道发展》规划和其他方式的交!通运输发展》规划相协调与城乡】规划:相衔:接形成不同》等级的农村》公路:。网络
?。第八条?。县道规划由县级交通!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同!级有关部门编制【经本级人民政—府审定后报上—一级:人民政府《批准并报省交通【运输主管部门备【案
乡道、村道规】划,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!部门会同乡(镇【)人民政府编—制报县级人民政府】批准并逐《级上报至省交通【运输主管《部门备案
经批【准的县道、乡道、村!道公路?规划需要修改—的由原编制机—。关提出修改》。方案报原批》准机关批准报—原备案机《关备案
村道规划编!制,和修改在报送批准】前应当经《村民会议《。。或者:村,民,代表会议讨论通过
!第九条农村公路管理!机构应当根据县道】、,乡道、村道规划【提出年度建设—和养:护建议计划》并按规定程序报本级!人民政府批准
【经批准的农村公路】年度:计划需要修改的由】原编制?机关提出《修改方案报原—批准机?关批准?
第十条农村—公,路建设项目应—当按照国家有关【法律、法规和规【定实:行项目法人负责制】度、招投标制—度、工?程监理制《度、:合同管理制度—和工程质量终身【负责:制度
农村公—路的设?计、施工和监理【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!法分包业务》
第十一《条县道建设不得低】于三级公《路技:术标准乡道》建设不得低》于四级公路技术标】准村道建设应—当根据当地实—际情况?和经济条《。件确定技术标准
】农村公路应当—按标准设置防护【、排水以及》。交通标志《等交:通,安全和其他附—属设施?并,应当与?主体工程同步建【设
:第十二?条四级以上的农村公!路工程设计》应当由具有相—应资质的设》计单位承担;—其他农村《公,路工程设计可以由】县级以上《交通:运输主管部门组织】具,有,相关工程技术资格的!技术人员承》担,
第十?三条农村公路建设】项目符合《法定招标《条件的应当进行公开!。招标
农村公—路建设单位》具有编制招标文件】和组织评《标能力的可以自行】办理招标事宜任何】单,位和个人不得强【。制其委托招》标代:理机:构办理招标事宜
】。。对于规模较大、【技术复杂的农村公】路建设项目以—及大桥、特大—桥应当单独招标其】他农村?公路建?设,项目可?以,在,。同,一乡(镇)范围内】多项目一并》招标
?农村公路建设项目】工程监?理达不到招标条件的!由建设单位直接委托!。具备相应资质的【工程:监理机构或者—聘请:具备相应资格的【技术人员组成—监,理组进?行监理
第十四条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】的,施工应当报》请,县级以上地》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!主管部门批准二【级以上农村公路【和,中型以上桥梁—建设项?目的施?工应当报《请市:级交通运输主—管部门审批其他农】村公路建设项目的施!工应当报请县级交通!运输主管部》门,审批
第《十五条县级以上交】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!加,强对农村公路建设质!。量和施工安全—。的监督工《作,
县级交通运输【主,管部门和乡(镇)】人民政府《应当组?。织农民代表》。参与:村道建设质》量和施工安》。全的:监督:工作
农村》公路建设施工—单位:在施工现场应当设立!安全警示标志和质量!责任公告《牌公告有关责任【单位、责任人、【主要质量控制—指,标和质量《举报电话
第十六条! 农:村公路?建,设、设计、》施工和?监理单位应当明【确安全?和质量管理责任落实!安全和质量保证措施!
,农村公路建》。设项目实行质量缺陷!责任期和质》量保:证金制度
第十七条!农村公路的水—泥(沥青)混凝土路!面、桥涵等》专项工程《应当选择具有—相应资质的专—业队伍施工》路基改?建和公路附属工【程在保证工程质【。量的条件下可以在专!业技术?。人员的指导》下由乡(镇)人【。民政府组《织当地人员实施
】第十:八条农村公路建设项!目中的县道、大【型以:上桥梁建设项目完】工后由市级交—通运:输主:管部门?组,织相:。关部门和《单,位验收;其他农村】。公路建设项目—由县级交通》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相!关部门?和单位验收》
按照国家和省【有关规定需省交【通运输主管部门【验收的农村》公路建设项目—完工后?由省交通运输—主管部门组织验收
!第十九条农村—公路建设项目应【。当按照规《定进行交工、—。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!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!开放交通、交付【使用非施工车辆【和工程管理人员【不得进?入未交?付,使用:的农村公路》
除县道或者—二级以上农村—公路和大型以上【桥梁建设项》目外其他农村公路建!设项目交工、竣工】验,。收,可以合?并进行
《县,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!部门应当将验—收,结果:向社会公示
—第二:十条农村公路—建设应?当按:照档案管理》有关规定及时收【集,、整理、保存工程】资,料建立工程档案竣】工验收合格后移交】县级: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保!存,
第三章 》养护和管理》
第:二十一条农村公路】。养护应当按》。。照技术规范和操作】规程进行做到—路基稳定路面、路肩!整洁构?造物完?好排水畅通并—采取综合治理措施】保证公路正常、安全!使,用
第二十》二条农村《公路养护实行—。专业养护《与群众养护、常年】养护与?季,节养护相结合逐步】实现专业化养—护
鼓励面向—社会公开招标择优】选定具备资质条件的!养护单?位推进农村公路【养,护,市场化
第二十三】条县道的日》常养护由县级农【村公路管理机构【。组织实施;乡道【、村道的日》常养:护由乡(镇)人民】政府组织实施
【乡道:、,村道的?日常养护可》。以,根据交通量、路【面类:型、地形特点等【实际情?况,采,取建立群众性—、专业性养护组织】或者由个人分段【承,包方式进行
第二十!四条农村《公,路养护工程和改建】工程:应,当由:农村:公路管理机构按【照规:范,和标准?进行设计《履行建设程序并【。按照有关规定进【行验收
农村—公,路,养护工程应当按照路!段或者区域》。通过招标或》者其他竞争方—式,择,优选择专业化施工单!位
农村公路养【护工程应当实行工程!监理制度和质量【保修制度保修期限不!少于一年
第二十】。五条因自然灾害或者!其他突发事件致【使,农,。村公路中《。断或者严重损坏时县!级,和乡(镇)人民【政府应当及时组织】修复必要时可以动员!和组织沿《线机关、团体、【。企业事?业单位?和当地群《众进行抢修》尽快恢复交通
【第二十六条 各【级人民政府对—公路修建、养护需】要使用国有荒山、】荒地或者需》要在国有荒山—、,荒,地、河滩、》滩涂:。上挖砂?、采石?、取土?的依照有关》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!定办理任何单位和】个人不得阻挠—或者非法收》取费用
农村公【。。路养护?需要挖?砂、采石、取土【、取水的应当—按照有关法律、【法规的?相关规定恢复生态保!护环境
《第二十七条县—级人:民政府?应,当每:年至:少组织一次农村公路!桥涵安?全检查对达》不到原?设计标?准的应当设置明显】的限载?标志并及时组织维修!和加固;经检测【发现公路桥》涵严重损坏影—响,通,。行安全的《应当及时采取—修复措施并设置禁】止通行和绕行标【志
第二十八—条县级以上人—民政府?应当确定农》。村公路两侧边沟(】截水沟)外缘起不少!于1米的农村公【路用:。地无边沟(截—水沟)的路肩外【缘起不少于4.5米!的,。农村公?。路用地
第》。二十:九条村?道两:侧自公路用地—外缘起按《照不少于5米—划定:。农村公路建筑—控制:区具体范围由县级】。人民政府依法划定并!公告
?第三十条农》村公路管理》机构和乡(镇—)人民政府应当按照!农村公?路绿:化规划实行谁种【植、谁管《理、谁受益的—原则组织实》施公路?绿化:美化公路通行环境
!农村公路用》地上的树木》。不得擅自砍伐确需】。砍伐的应当经县农】村公路管理》机构同意后按—照林木权《属依照?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!法办理审批手续采】伐后要及时整修树床!按要求完成补种任】务
第三十一条【农村:公路管理《机构负?。责县道、乡道—、村道的《路政管?理工作
村民—委员会应《当将村道《的管理纳入村—规民约?在乡(?镇)人民政府指导】下负责村道的日【常管理工作村—规民约?中,有关村道管理—的内容不得违—反法律、法》规的规定
第—三十二条《在村道上禁止下列】行,为
(?一)非法设卡、【收,费,、罚款和拦截—。车辆;
《(二)?在村道建筑控制区范!围,内,修建:建筑:物和地面构筑—物;
(三》)损:坏村道附属设施;】
(四)在》村道及?村道用?地范围内《进行:损坏、污染和影响】村道畅通的活—动
第三十三条【在村道上进》行下列行为应当【经县:级农:村公:路管理机构批—。准
(一)》占用、挖掘村道或者!使村:道改线;
(二【),设置公路标》志以外的其他标志】;
(三《),。在村道?上增设平面交—叉道口
前款—事项应当《向,县级农村公》路,管理机?构申请并提交—。。申请书、设》计图纸、协议—。书县级农村公路管】理机构应当》自受理申《。请之:日起:十,五日内作出决—定并书面《。通知申请人
第【三十四?条县级?以上人民政府应【当,加强对?农村公路上超限【运输行为的治理保护!农,村公路、《桥涵安全
经县级人!民,政府同意在农村公路!上设:置限高、《限宽:设,施的同时应当设立】明显的警示标—志并在设施上—。涂刷反光警示色
车!辆在:村道:上行驶的限高、限】长、限宽及》限,重标准,由县级【人,民政府根据村道技术!标准和当地实际确定!
第三十五条—农村:公路管理机构—可以聘任农村公【路义务协管员协助】开,展农村?公路:路政管?理工作?。
第三?十,。六条 每年的—6月19日》为,全省公路养护—。宣,传日:。
第四章 资【金管理
第三十七条! 各级人民政府【。应,当建立政府投资为主!、多渠道筹》措为:辅、社会各界共同参!与的农村公路建设】、养:护和管理资》金筹措?机制;根据当年农村!公路建?设、养护《和管理任务》。统筹本级财政预【算安排必要的—财政资?金并确?。保及时到位
—。第,三,。十八条农村公路建设!、,。养护和管理资金来】源主要包括
(【一) 国家》和省补助《的专项资金;—。
(二)市、县【。人民政府《安排的资金;—
,(三)?企业:、,个人等社会捐—助或者通过拍卖【、转让农村公路【(,桥涵)冠名权—。、路域资源开发权、!绿化权?等运作方式》筹集的资金;
【(四)通《过一事一议等其他方!。。式筹集的资金
第三!十九条 国家和【省补助的农》村公:路养护资金应当用】于养护工程实行【合同管理《计量支付具体管理】办法由省财政主【管部门和《省交通运输主管【部门制定《
市、县人民政府】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!规定安?排农村公路养护资金!
第:。四十条县级以上【人民政府《财政、发《展和改?革、审计《和交通运输主管部】门应:。。当按照各《自,的职权范围履行监】。督职责加强对—农村公路资金使用的!监督和检查任何【。单位和个人不—得,截留、侵占、挪用】
第五章《 法律责《任
第四十一条【违反本条例规定【的行为法律、行政法!规有:行政处罚《规定:的从:其规定
造成农村公!。路损害的依》法承担民《事责任并《按,照省人民政》府制定的标》准予以赔偿》
第四?十二条违反本—。条例规定有下列【行为之一的由—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!令限期改正并给【予下列处罚
(一)!未经批准《。擅自修改建》。设标准的处以三万元!以上五万元以—下罚款;
(二【)转包?或者违法分》包公路?设计、施工和监【理业务的没收—违法所得《三,年内不得《。进入公路设计、施】。工和监?理市场并处》以公路?设计、施工》和监理费《用的百?分,之十至百《分之二?十的罚款;》造成工程质量责任】事故的单位依法【承担建设单位的经】济损失并处事故【。。造成全部损失费用】的百分?之五至百分之十【罚,。款;
?(三)未按规定办】理,施工许可擅自施工】的处以五千元以上】一万元以下罚款;】
(四)未组织项目!交,工,验,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!自投入使用的处以】二万元以上》三万元以下罚—款,;
(五)》在村道上非法设卡】、收费、罚款—和,拦截车辆的由县级】交通运输《主管部?门责:令改正没收》违法所得并处违法】所得三倍《。以下罚款;》没有违法《所得的?处,以一万?元以下罚款对直【。。接负责的主管人【员和:其他直接责任人【员依法给予》行政处分
》第四:十三条?违,反本条?例规定有下列行为】之一的由农村公路】管理:机,构责令限期拆除处以!一万元以《下罚款;逾期不拆除!的由农村公路管【理机构拆除》有关:费用由建筑》。者、构筑者》承担
(一》。)在村道《建筑控制区内修【建建筑?物或者地面构筑【物的;
(二)擅】。自在村道用地—范,围内设置公》路标志以外》的其他?标志:的,。
第四十四条—违反本条例规—定,有,下列行为之一的由】农村公路管理机【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!五千:元以下罚款
(一)!擅自占用、挖—掘村道的;
(二)!损坏村?道附属设《施的;
(三)【在村道及《村道用地《范围内进行损坏、污!染,和影响村道畅通【活动的;
(—四,)擅自在村道上【增设平面交叉道口】的;
(五》)车辆?超过限?高,、限长、限宽及【限重规定标准擅【自在村道上》行驶的
第》四,十五条违反本条例】规定有下列行—为之一的由其上级主!管部门或者本—级人民政《府对责任单位予以通!报批评责令限期【整改;情节严重的】。由,其主管部门或者【监察机关对责任【人依法给予行政【处分
(《一)截留、侵—占、挪用农村公路建!设、养护和管—理,资金的;
》(二:)在农村公》路建设和《养护中采取强制手】段向单位、个人集】资的;
(三)【在农村公路》建设和养护中发【生质量事故》造成恶劣影》响的:;
(四《)未及时《组,织农村公路养护【、桥涵检查》及修复影响安全【通行造成恶劣影响】的;
(五)其他】。。玩忽职守《、徇私舞弊、滥用】职权的行为
—
第六章 附 则
!。第,四十六条本条例【自2011年3月】1日起施行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