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龙:江省农?村公:路条例
20—10年12月17】日黑龙江省第十一】届人民代表大会常】务委员会第二十【二次:会议通过 根据20!18年4月》。。。2,6日黑龙《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!表,大会常务《委员会第《三次:会议:黑龙江省《人民代表大会常【务委员会关于废止】和修改?。〈黑龙江省统—计监督?。处罚条例〉等72部!地方性法规的—决,定修正 根》据2018年6月】28日黑龙江—省第十三届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!员会第?四次会?议黑龙江《省,人民代表大会常务】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!。改<黑龙江省农作】物种子管理条例【。>等63部地方性法!规的决定第》二次修?正)
第一》章总 则
》第一条为加强农村】公路的规划、建设、!养护和管理适应农村!经济社会发展和人】民生活的需》要促进社会主义【新农村建设》根据中华人民共【和,国公路?法和: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!定结合本省实际制】定本条例
第二条本!省行政区《域,内农村公路》的规划、建设、养】。护和管理适用本【条,。例,
本条例《所称农村公》路,是指纳入—。农村公路规划—并按照公路建设技术!标准修建的县—道、乡道和村道包】括桥涵和渡口
【第三条农《。村公路?的发展应当遵—循全面规划、科学管!理、建管并重的原】则实行政府主导、分!级负:责、社会参与
第】四条县级以》上人:民政府应当将农【村公路的发展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!社,会发展规划保证对农!村公:路的资金投入
第五!条县级人《民政府是本行政【区域:内农村公路规划【、建设?、养护和管理的【责任主体乡(镇【)人民政府》在县级?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!范围内负责乡—道、村道的建设、养!护工作
村民委员】会应当在《乡(镇)人》民政府的《指导下协《助做好本村村道的】建设、养护》和保护的相关工【作
:第六条县级以上【交通运输主管部门】主管本行政区域内】的农村公路工作经批!准设立的农村—公路管理机构依照】本条例履《行农村公路的日【常管理职责》
县级以《上,人民政?。府有:。关部门应《当按照职责分—工做好农村公路【的相关工作》
厂(场)矿系统经!省交通?运输主管《。部门确认规》划的农村公路由其主!管部门负责规划【、建设、养护和管】理,业务:上接受省《交通运?输主管?部门的监督》和指导
第二章【 规划和建设
【第七条编制农村公】路规划应《当根据国民经济和】社会发展规划、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!合人民?群众生产生活、【生态环境以及国【防建设的《实际需要与》国道、省道》发展规划和其他【方式:的交通运《输发展规划相协调与!城乡规划相衔接【形,成不同等级的农村公!路网络
第八条县】道规划由县级交通】运输:主管部门会同同级】有关部?。门编制经本级人民政!。府审:定后报上一》级,人,民政府批准并报【省交通运输主管部】门备案?
乡道、《村道:。规划由县级交通运】输主管部门会同乡(!镇)人民政府—编制报县级人—民政府批准》并逐级上报至省【交通运输主管—部门备案
经批准的!县道、?乡道、村道公路规划!需要修改的》由原编制机关提【出修:改方案报原批—准机:关批准?报原备案机关备【案
村道规划编制】和修改在报》。送,批准前应当经村民】会议或者村民代【表会议讨论通过
】第,九条:农村公路管理—机构:应当根据县道、乡】道、村道规划提【出年度建《设和养护建议计划】并按:规定程序报本级人民!政府批准
经批准的!农,村公路?年,度计:划需要修《改,的由原?编制机关提出—。修改方案《报原批准机》关批:准
第十《条农村公路建设项】目应当?按,照国家有《关法律、法规和规】定,实行项目法人负责】。制,度、招投标制度【、工程监理》制度、?合,同管理?。制度和工程》质量终身《负责制度
农村【公路的设《计、施?工和监理单位不【得,。转包或者违》法分包业务
—第,十一条县道建设不】得低于三级公路【技,术标准乡道建设【不得低于《四级公路技术—标准村道建设应当根!据,当地实际《情况和经《济条件确定技—。术标准
农村公路应!。。当按标准设置防护】、排水以及交通标志!等交通安全》和其他附属设—施并应当与主体工程!同步:建设
第十二条四】级以上?的,农村公路工》程设计应当由具【。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!位承担;其他—农村公路工程设【计可以?由县级以上》交通运输主管部【门组织具有相关【工程技?术,资格的技术人员承】担
第十《三条农?村公路建设项目符】合法定?招标条件的应当进行!公开招标
农村公路!建设单位具有—编制招标文件和组】织评标能《力的可以自行办【理招标事《宜任:何单位和个人不得】强,制其委托招》标代理机构办理招】标事宜
对于规【模较大、技术复杂】。的农村公《路建设项目以及大桥!、特:大桥应当单独—招标其他农》村公路建设项目可以!在同一乡(》镇)范围内多—项,。目一:并,招标
农村公路【建设项目工程监理达!不到招标条件的由建!设单位直接》委,托具备相应资质【的工程监理》机构:或者聘请具备相应】资格的技术人员【组成:监,理组进行监理
第十!四条农村公路—建设项目的施工【应当报请县级以【上地方人民》政府交通运输主管】部门批准二级以【。上农村公路和中型】以上:桥梁建设项目—的施工应当报请市级!交,通运输主管部—门审批?其他农?村公路建《设项:目的施工《应当报请县级交【通,运输主管部门—审批
第十五—条县级?以上交通运输主管】部门应当加强—对农村?。公,路建设质量和—施工:安全的监督工作【
县级交通运—。输主管部门和乡【(镇)人民政府应当!组织:农民代表参与村道】。建设质?量和施?工安:全的:监督工作
》农村:。公路建?设施工单位》在施工现《场,应当设立安全警示】标志和质量责—任公:告牌公告《。有关责?任单位、责任人、主!要质量?控制指标和质量举】报电话
第十六条 !农村公路建》设、设计、施工【和监理单位应当明】确安:。全和质量管理责任落!实安:全,和质量保证措施
农!村公路?。建设项目实行—质,量,缺陷责任《期和质量保证金制】度
第?十,。七条农村公路的水】泥(:沥青)混凝土路【面、桥涵等》专项工程应当选择具!有相应资质的专【业队伍施工路—基改建和《公路:。附属工程《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条!件下可以在专业技】术人员的指导下由乡!(,镇)人民政府组织】当地人员实施—
第十?。八条农村公》路建设?项目中的县道、大】型以:上桥梁建设项—。目,完,工后由市《级,。交,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!相关部门和单位验】收;:。其他农村公路—建设项目由县级【交,通运输主管部门组】织相关部《门和单位《验收
按《。。照国家和《省有关规《定需:省交通运输主—。管部门?验收的农村公路建】设项目完工》后由省?交通运输主》管部门组织验收【
第十九条农村公路!。建,设项目应《当按照规定进行交】工、竣工验收—未,经验收?或,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!开放交通《。、交付使用》非施工车辆和工程管!理人员不《得,进入未交付》使用的农村》公路
除县》道,或者二级以上农村】公路和大型以上桥】梁建:设,项目外其他农—村公路建设项目交工!、竣工验收》可以合?并进行
县级以上】交,通运输主管部—门应当将验收—结果:向社会公示》。
第二十条农—村公路建设》应当按照档案—管理有关规定及时收!集、整理、保存工】程资:。料建立工程档案竣】工,。验收合?格后移交县级—农村公路管理机【构保存
第三—章 :养护和?。管理
第二十一【条农村公《路养护应当按照技】。术规范和操作规【程进行做到路基稳定!路面、路肩整洁构】造物完好排水畅通并!采,取综合治理措施保】证公路正常》、安全使用
第二十!二条农?村公路养护实行【专业养护与群众【。养护、常年养护与】季节养护相结合【逐步实现专》业化养护
鼓励面】向社会公开》招标择优选定具【备资质条件的养护】单位推进农村公路】。。养,护市:场化:
第二十三条县【道的日常养护由【县级农村公》路管理机构组织实】施;乡道、村—道的日常养护由乡(!镇)人民政府组【织实施
乡道—、村道的日常养护可!以根据交通量、路】面类型、地》形特点等实际情【。况采取建立群众【性、专?业性养护《组织或者由个人分】段承包方式进行
】第二:十四条农村》公路养护工》程和改建工程应当由!农村公路管理机构】按照规范和标—准进行设《计履行建《。设程序并按照—。。有关规定进行验【收
农村公路养护】工程应当按照—路段或者区域—通过招?标,或者其他竞争方式择!优,选择专业化施工【单位
农村公路养】护工程应当实行工程!监理制度《和质量保修制度保】修期限不少于一年
!第二十五条因自然灾!害,或者其他《突发事件致使农村公!路中断或者》严重损?坏时:县级:和乡(镇)人民政】府应当及时组—织修复必要时可【以动员和组织沿【线机关、团体、企业!事业单位和当地群众!进行抢修《尽,快恢复交通
第二十!六,条 各级人》民政府对公路修建、!养,护需要使用国有【荒,山、荒?地或者?需要:在国有荒《山、荒地、河—。滩、滩涂《上挖砂、采》。石,、取土的依照有关法!律、行政法规的【规定办?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!。。得阻挠或者非—法收取费用
农村】公路养护《需要挖砂、采石、取!土、取水的应当按照!有关法律、法规的相!关规定恢复生—态,。保护环境
第二【十七条县级人—民政府应当每年至】少组织一次农村公】路桥涵安全检查对】达不到原设计标准】的应当设置明显【的限:载标志并及时组织维!修,和加固;经》检测:发现公路桥涵严重损!坏影响通行》安,全的应当《。及时采取修复—措施并设置禁—止通行和绕行标志
!第,。二,十八条县级以上人】。民政府应当确定农村!。公路两侧边沟—(截水沟)外缘【起不:少于1?米的农村公路用【。地无边?沟(截水沟)的路肩!外缘起不《少于4.5》米的农村公路用【地
:第二:十,九条村道两》侧自公?路用地外缘起按照】不少于5《米划定农村公路建】筑控制区具体范【围由:县级:人民政府《依法划定并公告
】第三:十条农村公路管理机!构,和乡(镇)人民政】府应当按照农—村公路绿《化规划实行谁种植、!谁管理、谁受益【的原则组织实施公路!绿化美化公路通【。行环境
《农村公路用地上【的树木不得擅自【砍伐确需砍伐的应】当,经县农村公》路管理机构同—意后按照林木—权属依照中华人民共!和国:森林法办《理审批?手续采伐后要及时】整修树床按要—求完成补种任—务
:第三十一《条农:村公:路管理机构负责县】道、乡道《、村:道的路?政,管理工作
村民【委员会应当将村道的!管理纳入《村规:民约在乡(镇)人民!政府指导下》。负责:村道的日《常,。管理工作村规—。民约中有关村—道管理的内容不【得,违反法律、法—规的规定
》第三十二条》在村道上禁》止下列行为
(一】)非法设卡、—收费、?罚款:和拦截车辆;
(二!),在村道建筑》控制区范围》内修建建筑物和【地面构筑物;
(三!)损坏村道附—属,设施;
《(四)在村道—。及村:。道用地?范围内进行损—坏、污染《和影:响,村道畅通的活动
第!三十三条在村道【上进行下列行—。为应:当经县级农村公路】管理机构批》。准,
(一)占用、挖】掘村道或者使村【道改线;
(二【)设:置,公路标志以》外的:其他:标志;
(三)在】村道上增设平面交叉!道口
前款》事项应当向》县级农村《公路管理《机构申请并提交申】请,书、设?计图纸、协》议书县级《农,村公路?管理机构应当自受】理,申请之?日起十五日内—作出决定并书面【通知申请人
—第三十四条县—级以上人民政府应】当加强对农村公路上!超限运输行为的【治理保护农村公路、!桥涵安全
经—县级人民政府同意】在农村公路上设【置限高、《限宽设施的同—时应当?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!并在设施上涂刷【反光警示色
车【。辆在村道上行驶的】限高、限《长、限宽及限—重标准,由》县级人民《政府:根据村道技术标【准和当地实际确定】
第三十五条农村公!路管:。理机构可以聘任农】村公路义务协管员】协助开展农村公路路!政管理工作
—第三十?六条 每年的—6月19《日为全省公路养护宣!传日
第四—章 资?金管理
第三十七】条 :各级人民政》府应当建立政府投】资为主、多渠—道筹措为辅、—社会各界《共同参与《的农村公路建设、养!护和管理资金—筹措机制;根据【当年农?村公:路建设、养护和管理!任务统筹本级—财政预算安排—。必要:的财政?资金并确保及时到位!
第三十八条农村公!。路建设、《养护和管理资金来源!主要包括
(一)】 国家和省补助的专!项资金;
(二)】市、县人民政府【安排的?资金;
(三)【企业、个人》等社会捐助或者【通,过拍卖、转让—。农村:。公路(桥涵)—冠名权、路域资源】开发权、绿》化权:等运作?方式筹集的资金;
!(四)通过一—事一议?等其他方式》筹集的资金
—第三十九条 国家和!省补助的农村公路养!护资金应当用—于养护工程》实,行合同管理》计量支付具体—管理办?法由省财政主管部】门和省交通运输【主管部门制定—。
市、县人民—政府应当按照国家】和省的规定安—排,农村:公,路养护资金
第四十!条,县级以上人》民政府财政、发展和!改革、审《计和交通运》输主管?部门应当《按照各自的职权范】围履行监督职—责加强对农》。村公路资金使用的】监督和检查任—何单位?和个人?不得截留、侵占、】挪用
第五章 法】律责任
第四—十一:条违反?本条:例规定的《行为法?律,、行政法《规有行政《处罚规定的从—其,规定
造成农—村公路损害》的依:法承担民事责任【并按照省人》民政府?制定的?。标准予以赔偿
第四!十二条违《反,本,条例规定有下列【行为之一的由—。交通运输主管部【门责令限期改正【并给予下列处罚
(!。一)未经批准擅【自修改?建设标准的处以三万!元以上五万元以下】罚款;
(》二)转包或者违法分!包公路设计、施【工和监理业务—的没收违法所得【三年:内不得进入公路设】。计,、施工和监理市【场并:处,以,公路设?计、施?工和:监理:。费用:的百分之十至百分之!二十的?罚款;造成》。工程质量责》任事故的单位—依法承担《建设单位的》经济损?失并处事故》造成全?部损失费用的百分】之五至百分之十罚】款;
(三)未【按规定办理施—工许可擅自施—工的处以五千元【以上一万元以下【罚款;
(四—)未组织项》目交工验收或者验】收,不合格擅《自投入使用的处以二!万元以?上三万元《以下罚款;》
(五)在村道上】非法设卡《、收费、《罚款和拦截车—辆的由县级交通运】输主管部门责令【。。改正没收违》。法所得并处违法所】得三:。倍以:下罚款;没有违【法所得的《处以一万《元以下罚款对直【接负责的主管人员】和其他直《接责任人《员依法给《予行政处分
第【四十三条违》反本条例规》定有下列行为—之一的由《农村公?路管理机构责令【限期拆除处以一万】元以下罚款》;逾期不拆除的【。。由农村公路管—理,机构拆除有关费用】由建筑者、构筑者】承担
(一》),在村道建筑控制区】内修建建筑物—或,者地面构筑》物的;
(二)擅】自在村道用》地范围内设》置公路?标,志以外的其他—标志的
第四十四条!违,反本条例规》。。定有下?列行为之一的—由农村公路管理机】构,责,令限:期改正并处五—千元:以下罚款
(—一)擅自《占,用,、挖掘村道的;
(!二)损坏村道—附属设施的》;
(三)在—村道及村道用—地范:围内进行损坏—、污染和影响—村道畅通活动的【;
(?四,)擅自在村道—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!。的,;
:(,五)车辆超过限高】、限长、《限,宽及限重规定标准擅!。自在:村道上行《。驶的
第四十五【条违反?本条例规定有下列】行,为之一的《由其上级《主,管部门或者本级【人民政?府对责任单》位予以通报批—评责令限期》。整改;?情节严重的由其主管!部门或者监察机关】对责任人《依法给?。予行政处《分
:(,一,),截留、侵《占,、挪用农村公路【。建设、养护和管理资!金,的;
(二)在农村!公路建设《和,养护中采取强—制手段向单位、个】人集资的;
(三】)在农村公路建【设和养护《中发生?质量事故造成恶劣】。影响的;
(四)未!及时组织农村—公路养护《、桥涵检《查及修复影响—安,全通行造成》恶劣影响《的;
?(五)其他》玩忽职守、徇—私,舞弊、滥用职权的行!为
第六章 【附 则
第四—十六:条本条例自20【11年3月1—日起施?行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