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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商丘【市城市房屋拆—。迁管理实施办法 ! :商丘市人民政府【令,第10?号 第一条 【为了加强城市房屋拆!迁管理维护拆迁当】事人:的,。合法: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!利进行根据国—务,院城市房屋拆迁管】理条例、河南—省城市?房屋拆迁管理条例】以及国家有关—法律、?行政法?规的规定结》合,我,市实际制定本—办法: 第二》条, 凡在本《市城: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!上进行?建设需要《拆迁房屋及其附属】。物,、市:。政,公用设施及》其他建筑物、—构,筑物并?需要对被拆》迁人补偿、安置的适!用本办法法律、法规!、规章另有规定的】从其规?定 第三条 城!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!城市规划有利于城】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!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! 第四条— 拆迁人应当—依照本办法的—规定对被拆迁—人给予补偿、安置;!被拆迁人、房屋【承租人应当》服从城?市建设需要在规【定的搬迁期限内【完成搬迁 第】五,条 本办法所称拆】迁人是指取》得房屋拆迁许可【。证的单位 —    《本办:法所称被拆迁人【。是指被拆迁房—屋,的,所有人 》  :  本办法所—称房屋承《租,人是:指与被拆迁》人具有合《法租赁关系的单位或!者个人?     本【办法:所称拆?迁单位是指》依法:取得:房屋拆迁资》格,证书接受拆迁人委托!对被拆?迁人进行《动员组织《。签订和实《。施拆:迁补:偿安置协《议组织拆除》房屋:及其附属物和其他建!。筑物、构《筑物的单《。位 第六条【。 ,商丘:市建设行《政主:管部门是《我,市城市房屋》拆迁的行政主管【部门其所《属的城市房屋拆【迁,管,理机构负责城市房屋!拆,迁的日常管理工作 !     市辖【县(市、区)人【民政府应当加强【对,城市:房屋:拆迁工?作的领导    ! 市、县(市、区)!。计划、规划、房产】、土地、市政、【公安、价《格等有关部门应【依照有关法律、【法规、规章和本办】法的规定《按照各自的》职,责互相配《合保证城市房屋拆迁!工作的顺《。利进行 第七条! 市房?屋拆迁管理》部门的主要职—责    —(一)负责》宣,传、:执行有关城》。市房屋拆迁管理的法!律、:法规、规章和—规范性文件; 【    (二)起草!本市城市房》屋拆迁的规范性文】件;    【(三)?受理拆迁申》请审:核房屋拆迁》计划和?。拆迁补偿、安置方案!核发房屋拆迁许【可证发布拆迁公告】;    —(四)负责对—拆迁单位、拆除施】工单位资质的审【批、审查;   ! (:五)依法对房屋【拆迁补偿安置纠【纷进行调解、裁决】;    —(六)对城》市房屋拆迁活动【进行监督《、指导、检查、验】收监督房屋拆迁【中的:房屋评估活动—;  《  (七《。),负责城市《房屋拆迁档案管理;!  ?  (八)依—法查处违反城—市房屋拆迁管理法律!、法规的行为 】 第八?条 房屋拆迁实行拆!迁许可证《制度未取得房屋【拆迁许可证的不得】实施拆迁 — 第九条《 建设项目》经城市规划行政【主管部?门选址定点后需要拆!。迁房屋及其附属物、!市政公用设施和其他!建,筑物、构筑物的应】持下列?。资料向房屋所在地】的房屋拆迁管理【部门提出《申请 ?    (一—)建设项目》批准文件《;    —(二)建设用地【规划:许可证; —   (《。三)国?有土地?使用权批准文件;】  ?  (四)拆迁计】划,和拆迁方案; 】   (五)办理】存款业务的金融机】构出具?的,拆迁补偿《安置:资金证明《 第《。十,条 房?屋,。拆迁管理部门—应当自收到申请【之日:起30日《。内对: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!人颁:发房:屋拆迁许可证 】  : (一)提交的资】料齐全?、合法?、有效; —   (二)申【请,的拆迁范围与—批准的?项目用地范围—一致; 《 ,。   ?(三:)拆迁补偿安置资】金足额落《实,。到位; 》   (四)—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!符合本办法》规定 《    《拆迁人申请领—。取房屋拆《迁许:可证时应向》房屋:拆迁管理部》门缴纳拆迁管—理费其标准按省财政!、,价格:主,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! 第十一条 房】屋拆迁管理部门【应当自房屋拆迁许可!证核发之日》起5日内将房屋拆迁!许可证中《载明的拆迁》人、拆迁《范围、拆迁期—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!公,告的:形式予以公布拆迁】人应当及时将公【告内:容告知被拆迁—人,  ?   ?房屋拆迁管理部门】和拆迁人应当及时】。向被拆迁人做—好宣传、解释工【作 ? 第十二条 拆【迁人应当《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!定的拆迁范》围,和,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!拆迁   —  需要《延长:拆迁:期限的拆迁人—应,当在拆迁期限期满1!5,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!。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!请,;房:。屋拆迁管理部门【应当自收《到延期?拆迁申请之日起10!日内予以答复 【 第十三条 拆】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!可以委?托,拆迁     】接,受,委,托的:。拆迁单位应当—具有省辖市以上建】设行政主管》部门颁发的房屋【拆,迁资格证书》  ?   工程》。指挥部等临时机构和!。房屋拆?迁,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!迁人不得接受拆迁】。委托 《 第十四《条 :。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!当向被委托的—拆迁单位出》具委托?书并签?。订拆迁?委托合?同拆迁人《应,当自拆迁《委托合同签订之日起!15日内将拆迁【。委托:合同:上报房?屋拆迁管《理,部门备案 》   ?  拆迁人委托拆迁!单位实?施拆迁应当向拆迁单!位支付拆迁服务【费其标准《按当地物价部门【核定的?标准:执行    【 被委托的拆迁【单位不得转让拆【迁业务 第十五!条, ,。自拆:迁公:告公布?之,日起:。。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!个人不得进》。行下列活动 — ,   (一)—新建、扩建、—改建房屋及其—附属物和其他建筑物!、构筑?物;    【(二)改变房—屋和土地用途; !   ?(三)租赁房—屋    — 房屋拆迁管理部】门应: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!。面通知有关部门【暂停办?理相关手续暂停【。办理的书面》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!限暂: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!1,。2个月拆迁人需要延!长暂:停期: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!管理部?门批准延《长暂停期限不—得超过12个月 】 第十六条— 拆迁人与被拆【迁人应当依照—。本办法规定就补【偿方式和《补,偿金额、《安,置房面积和安—置地点、搬迁—期限、搬迁》过渡方式和》过渡期限、违约责】任、:。解决争?议的方法以》及当事人认为需要】。约,定,的其他?事项订立拆迁—补偿安置《协议     拆!迁租赁?房屋的拆《迁人应当《。与被拆迁人、房屋承!租,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!。协议  》  : 拆迁?补偿安置协议—的示范文本由—市房:屋拆迁管理部门拟制!。供拆迁当事人参照】使用 》第十七?条 房屋拆》迁管理部门》。。代管:的房屋需要拆—迁的拆迁补偿安置】协议必须经》公证机关公证—并办理证据保—全 第》十八条?。 拆迁补偿》安置协议订立后被】。拆迁人或者房—。屋,承租人在搬迁期【限内拒绝《搬迁的拆迁人—可以依法《向仲裁?。委员会申请仲—裁也可以依法—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!期间拆迁人》。。可以依?法申请人民法院【先予执?行 第十九条】 拆迁?人与:被拆迁人《或,者拆迁人《。、被拆迁人》与房屋?承租人?。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!协议的?。经当事人申请由【房屋:拆迁: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!迁管理部门是—被拆迁人的由同级】人民政府裁决裁决】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!。起30日内作出【。     —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!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!。日起3个月》内向人民法》院,起诉拆迁人》依照本办法规定【已对被拆迁人—给予货币《补偿或者提供拆迁】安,置用房、周转用房的!诉讼期间不停止【拆迁的执行 【 第二十条 被拆】迁人:。或者:。房屋:承租人在裁决—规,定的搬?迁期限内未搬迁的】由,房屋所在地的—市、县(市、区)人!民政府责《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!或者由?房屋拆迁《管理部门《依法申请人》民法院强《制,拆迁  》   实施强制拆】迁前拆迁人应当【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!事项向?公证机关办理—证据保?全 : 第?。。二十一条 拆迁房屋!。。及其附属物和其【他建筑物、构筑物有!下列情况之》一的拆迁人应当提出!补偿安?置方案?报拆迁管理部门【审核同意经公证【机关公证并办理【证据保全《、补偿费《提存后可先》行拆:迁    (【一,)产权?不明或所有权人【下落不明《的;:    》(二)?产权有纠《纷尚未?解决而?城市建设又急需【拆迁的; —  : (三)产权共有人!对补偿安置方式达不!成协议的; 【 ,  (四)房产【管理部门代管的 】 第二《十二:条 拆?迁中涉及军事设施、!教堂、寺庙》、,文,物古迹?的依照有关法律、】。法规的?规定办理《 第二十三【条 尚?未完成拆迁补—偿,。安置的?建设项目转》让的应当经房—屋拆迁管《理部门审核同意【原拆:迁补偿安置协—议中:有关:权利、义务随—。之转移给受让人项】目转让人和受让【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!迁人:并自转让合同签【订之日起30日【内予以公告 】第二十四条》 拆迁人在约定或】者裁决的《搬,迁期:限,内不:得对未搬《迁的被?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!人停止供水、供电】、供气、供暖不得强!行拆除?被拆迁人未搬—迁的房屋   】  拆迁人不得向被!拆迁人?非法收取各》。种费用?不得为其他单位【向被拆迁人代收、代!扣各种费用 — 第二十五—条 房?屋拆迁管《。理部门应当》。加,。强对拆迁补偿—。安置资金使》。用的:监督拆迁人》实施:房屋:拆迁的补偿》安置:资金:应当全部用于房屋】拆迁的补偿安—置不得?挪作他?用 ?    《。拆迁人在办理房屋】拆迁许可证时—应按照规定将拆【迁补偿安置资—金存入?房,屋拆迁管理》部,门指定的银行账户】在房屋拆迁管理部】门的监督下使用【。保证被拆迁人—按时、足《额领:取 第二十六条! 房:屋拆除应当文明施】工施工现场应当【采取必要的》安全措施防》尘降噪?保,持环:境清洁 》。 第二十《。。七条:。 ,拆迁人完成》拆迁后应及》时提:出验收申《请房屋?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按!照房屋拆迁许可【证确定?的内容组《织,验收 第二【十八条 《拆迁结束《后30日《内拆迁人应到—房产管理部门办理】产权灭籍手》续;需要变更土【地,使用权的《应到土地管》理部门办理土地使】用权变更《手续 《 第二十九》条 房屋《拆,迁管:理部门应当建—立、健全《拆,迁档案管理》制度加强对拆迁【档案资料的管—理 《。第,三十条 公安、教】育、房产、》公用:。事业、电《力,等部门?应当及时办》理和安排被拆—迁人户口转移、【子,女转学转《托、住房产权—手续以及《用水:、,用电等事宜》 第三》十一条 拆迁人【。应当依照有关法【律、法规和本办法规!定对被拆迁人给予】补偿安置   】  拆除《违章建筑、超—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!。筑和:批准建设时规—定如遇规划调整应】无条件拆除的临时建!筑不予补偿》安置;拆除未—超过批准期限的【临,时建筑不予安置但应!按照其?建,筑面积的重置成【新,价结合剩余期限给予!补偿 第三十】二条 拆迁补—。偿的方式可以实行】。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!房屋产权调换除国】家另有规《定,外,被拆迁人可以选【。择补偿方《式     房】屋拆迁不得因建【设项目?、工程性质及—被拆迁人的不同【实,行不:同的补?。偿安置标准 第!三,十三条 被拆迁房屋!的货币补偿金额根据!房地产市场评估【。价格:确,定房地?产市场评估价格由取!得国家或省房地产估!价资质的机构以当】地,人民:政府上一年度公布】的货币补偿基—准价为基本依—据结合该房屋具体区!位,、用途、建筑结【构、建筑《面积、成新、—楼,层、装修等》因素:评估确定货币补偿基!准价每年《制定并公布》一次遇重大调整【时应当召《开听证会 —    被拆迁房】屋的用途、》建筑面积按房屋所】有权证的记载为【准;房屋所有权证】未记载的房屋用途】。以建:设工程规划批准文】件为:。准经县级以上人民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】。改变房屋用》途的以实际用途【为准建筑《面积以房产》测量机构实际测量结!。果,。为准   —  估价机》构评:。估时应?当遵守估价规—范做到公开、公【平、公正 》 第三十四—条 实行《房屋产权调换的拆】迁人与?。被拆迁?人应当?依照本办法》。第三十三条的规【定分别计算》被拆迁房屋的—补偿金?额和所调换》房屋的价《格结清产权调换的】差价 ? 第三《十五条 对被拆【迁,房屋进行价格评估时!拆迁人与被拆迁人选!择同一估价机构的】共同签?订委托协《议评估费用由拆迁】人支付拆迁人或被拆!迁人:对估价机《构的评估结果有争】议的可以委》托其他?估价机构重》新进:行评估评估》费用由委托方—支付两个评估结果在!省规定的误》。差范:围之内的《执行原评估结果;评!估结果超过》省,规定的误《差范围的《拆迁当事人可—。以,协商解决《;协商不成的—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!拆迁管理部门组织评!估专家对评》估结果进行裁—定    — 拆迁人与》被拆迁人《分别选择估价机构】的分:别签订委《。托,协,议并:承,担,评,估费用两个评估结果!在省规定的误差范】围之内的执行被拆迁!人委托估价机构的】评估结果《;两个评《估结果超出省规【。定的误差《范围的拆迁当—事人可以协商解决;!。协,商不成的经当事人】申,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!门,组织评估专》家对评估《结果进行裁定  !   拆迁人—和被拆迁人对被拆】。迁房屋补《偿金额协商一—致的可以不对被【拆迁房屋进行评估】 ?第三十六条 拆迁】公益事?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!依照有?关法律?、法规的《规,定和:城市规划《的要求予以重建特】殊情况下《经所在地人》民政府批准可以给】予货币补偿》 :     拆迁非!公益事业房》屋的附属物不作产】权,调换由拆迁》人给予货币补偿 】 ,。 第三十七条— 被拆迁人与房【屋承:租人对解除》。租赁关系达不成【协议的拆迁》人,应当对被拆迁—人实行房屋产—权调换?产,。权调换的房屋—由原房屋承》租人承租被拆—迁人应当与原—房屋承租人重—新订立房屋租赁合】同 《第三:十,八条 拆迁设有抵】。。押权的房屋依—。照国家有关担保的】法律执行 第】三十九条 拆—迁在:建工程拆迁》人应根据房地产【评估:机构:评估的价值》。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!。 第四》十条 对被拆迁人的!安置地点应按—照有利于城市规划】的实施和旧城改造】的原则可《以就地?安,置也:。可,以易地安《置对于安置两套(】。含两套)以上—住房的应高低层【次搭配 》 第四十一条 拆】迁,人提供的拆》迁安置用《房必须符合国—家有关质量安全【标准和?规范产权明晰并符合!拆迁补偿《安置协议的约定 】    《 拆迁安置用房【确需变?。更规划、设计—内容的必须征得【被拆迁人同意—不得低?于拆迁补偿》安置协议中》约定:。的各项标准被—拆迁人不同意—时不得变《更拆迁安置用房规】划及设计内容 】 第四十二条— 实:行产权?调换和以《。房屋拆迁补》偿安置费购买房【屋的等额部分—免缴交易管理费 ! 第四?十三条 拆》迁人应当对被拆迁】人或:者房屋?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!费实施?过渡性安置的—搬迁补助费增加一倍!  ?   拆迁人以期】房调换产权的拆迁双!方当事人应》根据建设周期等【因素:在拆迁补偿安—置,协,议中:约定过渡期限在过】渡期限内被》拆迁人或者房屋承】。租人自行安排住处】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!时安置补助费;【被拆迁人或者房【屋,承租人?使用拆迁《人提:供的周转房的—拆迁人?不支付临时安置【补助费? ,     》搬迁补?助费:和临时?安置补助费标—准由房屋所在地人民!政府房屋拆迁管【。理部门会同同级物价!行政主管部门制定】报,同级人民《。政府批准后执行 】 第四十四条 拆!迁人不?得擅自延《长过渡期限周转房】的使用?人应当按时》腾退周转房》     因拆迁!人的:责任延长过》渡,期限:的对:自行安排《。住处:的被拆迁人》或者房屋承租人拆】迁人应当《自,逾,期之月起双倍支【付临时安置补助费】;对由拆迁人提供周!转,房的使用人》应,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!临时安置补助费拆】。迁补偿安置》协议:。另有约定的》从其约定《 第四十五条 !因,拆迁非住宅》房屋造?成停产、停业的【拆迁人应当》给予被拆迁》。人或房屋承租—人,下列补偿《    (—一):按国家、省、市规定!的货物运输价格【、设:备安装?。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!和安装费用;— ,    《(二)因《拆迁而无法恢复【使用的设备按重置】价结合?成新结算的》。费用:。;    (三】),给予房屋产权所【有人按被拆迁房屋建!筑,。。面积计算《的经营性损失—补贴  》   经营》性损失补贴的标【准由:市人民政府根据当】时物价情况制—定 第四十六】条 未取得房屋拆】迁资格证书的单位实!。施拆迁的房屋拆迁】管理:部门:应,当责令其立即停止】拆迁没?收违法所得》并处3万元以上【5万元以下罚款【给被拆迁人》造成损失《的应予赔偿 第!四十七条 》拆迁人在约定或者】裁决的搬迁期—限强:行拆除?被拆迁人未搬迁的房!屋给被?拆迁人造成损失的】应予赔偿房屋拆【迁,管理部门应当对其】处5万?元以上1《0,万元以下《罚款:;拆迁人对未—搬,迁的被拆迁人、房屋!承租人停止》供水、供电、—供气、供暖的房屋拆!迁管理部《门应当责令其立【即改正赔偿被—。拆迁人的损失并对】拆迁人处以3—万元以上5》万元以?下罚款? 第四十八条 !拆迁:人未能按时》。、足额向被拆迁人发!放补偿安置》资金的房屋》拆迁: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!限期改正并》处,1万元?以上5万元以—下的罚款《拆迁人应当对被拆】迁人双倍支付由【此造成的同期储【蓄利息损失 】第四十?。九条 估价机—构显失公正、—弄虚作假的其评估】结果无?效房屋拆迁》管理部门《应当责令其退回评估!费用并处5万—元以上?1,0万元以下罚—款 : 第五《十条 拆迁人擅自】变更拆迁安置用房】规,划、设计内容的由】房,屋拆迁管理》部门责令其改—正,并处5万元以上1】。。0万元以《下罚款 —第五十一条 房【屋拆迁?管理部门及其工【作人员?有,下列行为之一的【由有:关部:门对直接责任—人员及?其主管? ,    《 人员给予》行政处分;构—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!事责任    (!一)违法核发房【屋拆迁许可证以及】其他批准文件的;】    (二)】核发房屋拆迁许可】证以及其他批—准文件后不履行【监督管理职责的;】    》(三)?违法接受拆迁—委托的;   】 (四)违法发【布拆迁公告》的;    【(五)违法作出行】政裁决的;  】  (六)对—违法行为不》予查处的;  】。。  (七)滥用职】权徇私舞弊非法干涉!房,屋,拆迁活动《的;    【(八)其他在房【屋拆迁管理工—。。作中:的失职行为造成严重!后果:的, 第五十二—条 在城市规划区】外的国有土地上实施!房屋拆迁并需要【。对被拆迁《人补偿、安》置的参照《本办法执行 — 第五?十三条 各县(市、!区)人民政府可【以参照本办法—制定:拆迁管理实施—细则 第五十四】。。条 本办法由市人】民政府法制办公【。室负责解释 第五!十五条 本办—法自公布之日—起,。3,0日后施行 2】00:0年12月》13日公布的—商丘市城市建设拆】迁管理?实施办法同时—废止:。本办法实施前—批准的拆迁项目拆】迁补偿安置仍按原】规定执行 》 《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