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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— ? 商丘市城—市,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!法 》商丘市人民政—府令第10号 【 第:一条 为了加强【城市房屋《拆迁管理维》。护拆迁当事人—的合法权益保—障建设项《目,顺利进行《根据国?务院城市房屋拆迁】管理条例、河南【省城市房屋拆迁【管理条例以及国【家有关法律、—行政法?规的规?定结合我市实—。际制:定,。本办:。法 《第二:条 凡在《本市城市《规划区内国有土【地上进?行建设需《要拆迁房屋及其【附属物、市政公用】设施及其《他建筑物、构筑物】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!偿、安置的适—用本办法法律、【法规、规章另有规定!的从其规《定, 第三条 城】市房屋拆《迁必须?符合城市规划有利】于城市?旧区改造和生态环】境改善保护文—物古迹 第四条! 拆迁人应当依【照本办法的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】予补偿、安》置;被拆《迁,人、房屋承租—人,应当服从《城市建设需要—在规定的《搬,。迁期限?。内完成搬迁 】。第五条 本办法所】称拆迁?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!许可证的单位 【     本—办法所称被拆—迁人是指被拆迁【房屋的所有人— ,  :   本办法—所称房屋承租人是指!与被:拆,迁人具?有合法租赁关系的】单位或者《。个人     】本办法所称拆—迁,单位是?指依法?取,得房屋拆迁资格证】书接:受,拆迁人委托》对被:。拆迁人进行》动员组织《签订和实《施拆迁补偿安置【协议组织《拆除房屋《及其附属物和其【他建:。筑物、构筑物的单位!。 第六条 商丘!市建设?行政主管部门是我】。市,城市:房屋拆迁《。的行政?主管部门其所—属的城?市,房,屋拆迁管理机构负】责城市房屋》。拆迁的日常管理【工作     市!辖县(市《、区)人《民政:府应当加《。强对城市房屋拆【迁,工作的领《导  《   市、县—(市、区)计划、规!划,、房:产、土地、市政、公!安、价格等有关部门!应依照有关法—律、:。法规、规《章,和本办法的规—定按照各自的职责互!相配合保证城—市房屋拆《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! 第七《条, 市房?屋拆迁?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!    (一)】负责宣传《、执行有关城市房屋!拆迁管?理的法律、》法规、规《章和规范性文件;】   《 (:。二)起草本市城市】房屋拆迁的规—范性文件; 【   (三)受理】拆,迁,申请审?核房屋?拆迁:计划和拆迁》补偿、安置》方案核发房》屋拆迁许可》证发布拆迁》公告:;  《  (四)负责对】拆迁单位、拆除【施工单位资》质的审批、审—查;  》  (五)依法对】。房屋拆迁补》偿安置纠纷进行【调解、裁《决,;    (六)!对城市?房屋拆迁活》动进行监督、指【导、检查、验收监】督房屋拆迁中的【房屋评估《活动;?    (七)负!责,城市房屋拆迁档案】管理:;    (【。八)依法查处违反】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】法律、?法规的?行为 第八条】 房屋?。拆,迁实行拆迁》。许可证制度未取得房!屋拆迁许可证—的不得实《施拆迁 第九条! 建设项目》经城:。市规划行政主—。管部门选《址定点后需要拆迁房!屋及其附属物、【市政公用设施和【其他建筑物、构【筑物的应持下列【资,料向:房屋:所在:。地的房屋拆》迁管理部门提出申】请   》 (一)建设项【目批准文件; 【  : , (二)《建设用地规划—许可证;  【  (三)国有土】地使:用权批准文件; !   (四)—拆迁计划和拆迁方】案,;    (五)!办理存?款业务的《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!补偿安置资金证【明 第》十条 房屋拆迁【管理部门应》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!30日?内,对符合下列》条件的申请》人颁发房屋拆迁【许,可证    (】一)提交的资料齐】全、合法《、有效; 》。。    (二)【申请:的拆迁?。范围与批准》。的项:目用地范围一—致;   — (三)拆迁补【。偿安置资金足额落】实到位; — ,  (四)拆迁计划!和拆迁方案符合本】办法规?定 :     拆迁人申!请,。领取房屋拆迁许可】证时应向《房,屋拆迁管理部—门缴纳拆迁管理费其!标准按省财政、价】格主管部门的—规定执行 第十!一条 房《屋拆迁管《理,部门应当自房屋【。拆迁:许,。可证核发之日起5】日内:将房屋拆迁》许可证中《载明的拆迁人、拆迁!范围:、拆迁期限等—。事项以房屋拆—迁公告的形式予以】公布拆迁人应—当,及时将公告内容告知!被拆迁人《 :    房屋—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!。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!人做好宣传、解释】工作: 第《十二条 拆迁—人应:当在房屋拆》迁许可证确定—的拆:迁范:围和拆迁期限内实】施,房屋拆迁 —    需要延长拆!迁期限的拆迁人应】当在拆迁期限期【满15日前》。向房屋?拆迁管理部门—。提出延期拆》迁申请;房屋拆【。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!。到延:期拆迁申请》。之日起10日内予以!答复: 第十》三条 拆迁人可以】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!拆迁: :    接受委托】的拆迁?单位应当具有—省辖市?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!门颁:。发的房?屋,拆迁资格证》书 :     工程【指挥:部等:临时机构和房屋拆迁!管理:部门:不得作?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!迁委托?。 : 第十四条》 拆迁人委》托拆迁的应当向被委!。托的拆迁单位—出具:委托书并签订拆迁委!托合同?拆迁:人应当自拆迁—委托合同签订—之日起15》日内将拆迁委托合同!上,报房屋拆《。迁管理部门备案【     拆迁】人委托拆迁》单位实?施拆迁应当向拆迁】单位支?付拆迁服务费其【标准按当地》物价:部门核定的标准【。。执行:   《。  被委托的拆迁单!位不:得转让拆迁》业务 第十五】。条 自?拆迁公告公布之日】起拆迁范围》内的单位和个人【不得进行《下列活动   】 (:一)新建、扩—。建、改建房屋及【其附:属物和其他建筑物】、构筑物;  】 , (二)改》变,房屋和土地用途;】    (—三)租赁《房,屋     【房屋拆迁《管理部门应当就前】款所列事项书面通】知,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!。关手续暂停办理【的书面通知》应当载明暂停期【限暂停?期限最长《不得:超过1?2个月拆迁人需【要延长暂停期限的】必须:经房屋拆迁管理【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!限不得超过12个月!。 , 第十《六条 拆《迁人与被拆》迁人:应当:。依照本办法规定就补!偿方式和补偿金额、!安,置房面积和》安,置地点、搬迁期【限、:搬迁过渡方式和过】。渡期限、违约—责任、解决争—议的方法《以及当事人认为【需要约定《。的其他?事项订?立拆迁补偿安置协】议    — 拆迁租《赁房屋的《拆迁人应当与被【拆迁人、房屋承租】。人订立拆迁补偿【安置协议《。     —。拆迁补?偿安置?协议的示范文本由市!房屋拆迁管理部【。门拟制供拆迁当事】人参照使用 — 第十七条— 房屋拆迁管理部】门代:管的房屋需》要,拆迁的拆迁补偿安】置协议必须经公【证机关公证》并,办理证据《保全: 第十》八,。条, 拆迁补偿安—置协议订立后—被拆迁人或者房屋】承租人在搬迁—期,。。限内拒绝搬迁的【拆迁人可以依法【向仲裁委员会—申请仲裁也》可以依法向人民法】院起诉诉讼期间【拆迁人?可以依法申请—人民法院先予执【行 第十九【条 拆迁人与—被拆迁人《或者拆迁人、被【拆迁人与房》屋承租人达不—。成拆:迁补偿安置协—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!房屋: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!屋拆:迁,管理部门《是被拆迁人》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!决裁:决应当自收到—申请之?日起30日内作出】   《  当事人对裁【决不服的可》以自裁决书》。送达之日起》3个月内向人民法】院起诉拆迁》。人依照本办法规定已!对被:拆迁人给《予货币补偿或者【提供拆迁安》置用房、周转用房的!诉讼期间不停止【拆迁的?执行 》。第二十条 》被拆迁人或》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!规,定的搬迁期限内未】搬,迁的由房屋》所在地的市》、,。县(市、区)人民政!府责成有关》部门强制拆迁或【者由:房屋拆迁管理部门】依法申?请人民法院强制拆】迁     实】施,强制拆迁前》拆,迁人:应当就被拆除—房屋的有关事—。。项向公证《机关办理证》据保全 —第二十一条》 拆迁房屋及其附】属物和其他建—筑物、构筑物—有下列情况》之一的拆迁人应当】提出补?偿安置方《案报拆迁管》理部门审核同意【经公证机《关公证并办》理证据保全、补偿费!提存后可先行—拆迁  》 , (一?)产权不明》或所:有权人下落不明的】; : ,   (二)产权】有,纠纷尚未解决而城市!建设又急需拆迁的;! :   (三)产权共!有人对?补,偿安置方式达不成】协议的; —   (四)房产管!理部门代管的 !第二十二条 —拆迁:中涉:及军事设施、教堂、!寺,庙、文?物古迹的依》照有关法律、法规】的规定?办,理 第二十【。三,条 尚未完》成,拆迁补偿安》置的建设项目—转让的应当》经房:屋拆迁管理部—门审核?同意原拆《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有!关权利、《义务随之转移给【受让人项目》转让人和受让—人应当?。书面通?知被拆迁人并自转】让合同签订之日起】30日内予》以公告 第二十!。四条: 拆迁人在约定或】者裁决的《搬迁期?限内不得对未搬迁】的被拆?迁人或?者房屋承租人停【止供水、供电—、供气?、供暖不得强行拆】除被拆迁人未搬迁】的房屋  —   拆迁人不【得向被拆迁人非法】收取各种费》用不:得为其他《单位向?被拆迁人代》收、:代扣:各种费用 第】二,十五条 房屋—拆迁管理部门应【当,加强对拆迁补偿【安置资金使用的监督!拆迁:人实施房屋拆迁的补!偿安置资金》应当:全部用于房》屋拆迁的补偿安置】不得挪作他用 【 , ,   拆《迁人在?。办理房屋拆迁—许可:。证时应按照规定将】拆迁补偿安置资【金存入房屋拆迁管理!部门指定的》银行:账户在房屋拆迁管】理部门的监》督下使?用,保证被?拆迁人按时、足【。额领取 第二十!六条 ?房屋拆除应当文【。明,施工施工现》场应当采取必要【的安全措《施防尘降《噪保持?环境清洁 》 , 第二十七条 拆迁!人,完成拆迁《后,。。应及时提出》验收申请房屋—。拆迁管理部门应【当按照?房屋拆迁许可证确】定的内容组织验收】 第二》十八条 拆》迁,结束后30日—内拆迁人应》到房产?管理部门办理产权】灭籍手续;需要【变更土地使用权的】应到土地管理部【门办理土地使用权】变更手续《 ?第,二十九条《 房屋拆迁管理部】门应当建立、健全】拆迁档案管理—制度加强《对,拆迁档案资料的【管理 第—三,十条 公《安、教育《、房产?、,公用事业、电力【等,。部门:应当及时办理和安排!被拆迁人户口转移、!子,女转学转托、—。住房产权手续—以及用水、用电【等事宜 第三十!一条 拆迁人应当依!照有关法律、—法规和?本,办法规定《对被拆迁人》给予补偿安置 【     拆—除违章建筑、超过批!准,期限的临时建筑【和,批,准建设时规定如遇】规划调整应无—。条件拆除的临时建筑!不予补偿《安置;拆除未超【过批:准期:限的:临,时建筑不予》安置但应按照其建】筑面积的《重置成新价结合剩】余期限给予》补偿: 第《三十二条《 拆:。迁补偿的方式—可以实行货》币补偿也可》以实行?房屋产权《调换除国家另—有规定外被拆迁人】可以选择补偿方【式    — 房:屋拆迁不得因—建设项目《、工程性质及被拆】迁,人,的不:。同实行不同的补【偿安置标准》 第三十三条】 被拆迁房》屋的货币补偿金【额根据房地产市【场评估价格》确定房地产市场【评估价?格由取得国家或省房!地产估价资质的【机构:以当地人《民政府上《一年度公布的货【币补偿基准》。价为基本《依据结?合,该房屋具体区位【、用途、《建筑结构、建筑【面积、成新、楼层、!装修等因《素评估确定》货币补偿基准价每年!制定并公《布,一次遇重大调整时应!当召开?听证会   【  :被,拆迁房屋的用途【、建筑面积按房屋】所有权?证的记载为》准;房屋所有权证未!记载的房屋用途【以建设工程规划批准!文件为准经》县,级以上人民政府【有,关部门批准》改变:房屋用途的以实际】用途为准建筑面积以!房产测量机构实际测!量结果为准 【    估价—机构评估时应当遵】。守估价?规范做?到公开、公平、公】正 第三十四条!。 实:行房屋产权调换的】拆,迁人与被拆迁—人应当?依照本办法》。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分!别计算?被拆迁房屋的补【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!的,价格结清产》权调换的《差价 》第三:十,五条:。 对被拆迁房屋【进行价格评估时拆迁!人与:被,拆迁人选《择同:一,估价机构的共同【签订委托协议评估】费,用由拆迁人支付【拆迁人?或被拆迁人对估价机!构的评估《结果有争议》的可以委托其他【估价机构重新进行评!估评估费用由委托】方支付两个评估结果!在省规定的误差范】围,之,内的执行原》评估结果;评估结果!超,。过省规定的误差【范围:的拆:迁当:事人可以协商解决】;协:。商不成的经当事人】申,。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!门组织评估专家【对评估结果进—行裁定? ,     拆迁人】与,被拆迁人分别选【择估价机构》的分别?签订委托协议并承担!评估费用两个评【估结果在省规定的误!差范围之内的—执行被拆迁人—委托估?价,机构的评《估结果;两个评估】结果超出省规—定的误差《范围的?拆迁当事人可以协商!解决;协《商不成的《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!拆迁管理《部门组织评》估专:家对评估结》果进行?裁,定 :    《 拆迁人和被拆迁】人,对,被拆迁房屋补—偿金额协商一—致的:可以不对被拆迁房屋!进行评估 第】三十六?条 拆迁公益事业】用,。房的:拆迁人应当》依照有关法律—、法规的《。规定和城市规—划的要求予以重建特!殊情况下经》所在地人民政—府批准可以给—予货币补偿 【 ,     拆迁非】公益:事业房?屋的附属物》不作产权《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!。币补偿 第【三十七条 》被拆迁人《与房屋承租人对解】除租赁关《系达:不成协议的》拆迁人应当对被【拆迁人实行》房屋产权调换—产权调换的》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!承,租被拆?迁人应当《与原房屋承租—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!合同 第三十八!条 拆迁设有抵【押权的房《屋依照国家有—关,担保的法律执行【 第三十九条】 拆:迁在建工《程拆迁人应根据房地!产评估机构评估【的价值对《被拆迁人给予补偿】 第《四十条? 对被拆《迁人的安置地点【应按照?有利于城市》规划的实施和旧城】改造的原则可以【就,地安:置也可以易》地安置对于安置两套!(含两?套)以上住房的应】。高低层次搭配— 第四》十一条 拆迁人提】供的拆迁《安置用房必》须符合国《家有关质量》安全标准和规范【产权明晰《并符合?拆迁补偿安》置协议的约定 【     拆—迁安置用房确—需变更规划、设计内!容的:必须征得被拆迁【人同意?不得低于拆迁—补偿:安置:协议中约定》的各项标《。准被拆迁人不同意】时不得变更拆迁安】置,用房规划及设计【内容 》第四十二条 实行产!权调换和以房屋【拆迁补偿安置费【购买房屋的等额部】分免缴交易管理【费 第》四十三条 拆迁人应!当,对被:拆迁人或者房屋承】租人支付《搬迁补助费实施过】渡性安置的搬—迁补助费增加一倍 !    《 拆迁人以期房【调换产权的拆迁【双,方,当事:。人应根据建设周【期等因素在》拆迁补偿安置协【议中约定过》渡期限在过渡期【限,内,被拆迁人或者房屋】承租人自行》安排住处的拆迁【人应当?支付临时安置补助】费,;被拆迁人》或者房屋承租—人使用拆迁人提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!不支付临时安置补】。。。助费 《    《搬迁:补助费?和临时安置补—助费标准由房—屋所在地人民政府房!屋拆:迁,管理部门会同—。同级物价行》政主管部《门,制,。定报同?。级人民政《府批准后执行 【 第?四十四条 拆迁【人,不,。得擅自延《长过渡?期限周转房的使【用人应当按时腾退周!转房     】因拆:。迁,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!限的:。对自行安《排住:。处的被拆迁》人,或者房屋承》租人拆迁《。人应:当自:逾期之月起双倍【支付临?时安置补《助费;对由拆迁【人提供周转房—的使用人应当自逾】期之月起付给—临时:安置补助费拆迁【补偿安置协议另【有约定?的,从其约?定 : :第四:十五条? 因拆?迁非住?宅房屋造成停产、停!业的拆迁《人应当给予》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!人,下列补偿 —。   (一)按国家!、省、市规定的货物!运输价格、设—备安装价格计算的】设备搬?。迁和安装费用; 】    (二)因】拆迁而无法恢—。复使用?的设:备按:重置价结《合成新结《算的费用;  】  :(三)给予》房屋产权所有—人按: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!计算的经营性损失】补贴:     经营性!损失:补,贴的标准由市—人民政?府根据当时物价情】况制:定 《第四十?。六条 未取》得房屋拆迁资格证】书的单位实施—拆迁的房屋拆—迁管理部门应当责】令其立即《停止拆?迁没收?违法所得并》处3万元以》上,5万元以下罚款给被!。。拆迁人造成损失的应!予赔偿 《 第四十》七条: 拆迁?人在约定《或者裁?决,的,搬迁期限强行—拆除被拆迁人未【搬迁的房屋给—被,拆迁人造《成损失的应》予赔偿房屋拆迁管理!部门应当《对其处5万》元以上10万元以下!罚,款;拆迁人对未【搬迁的被拆》迁人、房屋承租人】停,止供水?。、供电?、供气、供暖的房屋!拆迁管理《部门:应,当责令其立即改正赔!偿,。被拆迁人的损失【并对拆迁人处以3】万元: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!。 第四十八条 !拆迁人未能按时【、足额?向被拆迁人发放【。补偿安置资金的房屋!拆迁:管理:部门应当责令其限】期改正并处1万【元以上5万》。元以下的罚款—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!人双倍支付由此造】成的同?期储蓄?利息损失 — 第四?十九条 估价机构显!失公正?。、弄虚?作假的其评估结【果无效房屋拆迁管】理部门应当》责令其退回评估【费用并处《5,万元以上10—万元以下罚款— 第五十条【 拆迁人擅》自变更拆迁》。安置用房《规划、?设计内容的由房屋】拆迁管理部门责【令其:。改正并处5万元以】上10万《元,以下罚款 第】五,十一条 《。房屋:拆迁管理部门—及其工?作人:员有下列行为之一】。的由有关部门对【直接责任人员及其】主管 ?     》人员给予行政处分】;构成犯罪》的依:法追究刑事责任 】。 ,。   (一)违法】核发房屋拆》迁,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!文件的;《    (二)核!发房屋拆迁》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!文,件后不履行监督管】理职责的;》    》(,三)违法接受拆迁委!托的;   【。 (四)违法—发,布拆迁公《告的;?   《 (五)违法作出】行政裁决的》;    (【六,。)对违法行为不予】查处的;    !(,七)滥用职权徇私舞!弊非:法干涉房屋拆迁【活动:。。的;  》  (?。八)其他在房屋拆】迁管理工作中的【失职行为造成严重】后果:的 第五十二【条, 在:城市:规,划区外的国有—土,地上实施房》屋拆迁并需》要对被拆迁人—补偿、安置的—参照本办法执行 】 第五十三条— 各县(市、区)人!。民政府?可以参照本办法【制定拆?迁,管理实施细》则 第五十四【条, 本办法由市—人民政府法制办【公室负?责,解释 第五十五】条, 本办法自公—布之日起30—日后施?行 2000【年12月《13:日,公布的?商丘市城市》建设拆迁管理实施办!法同时废止本办法实!施,前批准的拆迁项目】拆迁补偿安置—仍按原规《定执行 》 , ? 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