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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:。 商丘市城市房屋】拆迁管?理实施办法 】 商:丘市人民政府—令第10号 【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!市房屋拆迁管—理维护拆迁》当事:人,的合法权益保障建】设项:目顺利?进行根据国务—院城市?房屋拆迁管理—条例、河《南,省城:市房屋拆迁管—理条例?以及国家有》关,法律、行政法规的】规,。定结合我市》实际制定本办法【。 第二条 【凡在本市城市—规划区内国有—土地上进行建设需】要拆迁房屋及其附属!物、市政公用设施及!其他建筑《物、构筑物并—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!、安置的适用本办法!法,律、法?。规、规章另有规定的!从其:规定 第三条 !。。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!合城市规划有利于】城市旧?区改造和生态—环境改善保护文【。物古迹? 第四》条 拆迁人应当【依照本办法的规【定对被?拆迁人给《予补偿、安置;【被拆迁人《、房屋承租人应当】服从城市《建设需要《在规定的《搬,迁期限内《完成搬?迁 第五—条 本办法所称拆迁!。人是指取得》房,屋,拆迁许?可证:的单位  —   本办法所称】被拆迁人是指被拆】迁,。房屋的所有》人     本】办法所称房屋承【。租人是指与被拆迁人!具有合法租赁—关系的单《位或者个《人 :     本办【法所称?拆迁单位《是,指依法取得房—屋拆迁资《格证书接受拆—迁人委托《对被拆迁人进行【动员组织签订和实】施拆迁补偿》安置协议组织—拆除房?屋及其附属物和其他!建筑物?。、构筑物的》单位 第六条 !商丘市建设行政主管!部门:是,我市城市房屋拆迁】的行政主《管部门?其所属的城市房【屋拆迁管理机构负责!城市房屋拆迁的日常!管理工作 —    《市辖县(市》、区)人民》。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!房屋拆迁《工作:的领导  — ,  市、县(市、区!)计划、《规划、房产、土地、!市政、公安、—价格:等,。有关部门应依—照有关?法律:、法规、规章和本办!法的规?。定按照?各自的职责互—相配合保证》城,。市房屋拆迁工作的】顺利进行 第七!条, 市房?屋拆迁管理部门【的主要职《责    (一)!。负责:宣传:、执行有关》城市房屋拆迁管【理的法律、法规、规!章和规范性文—件;   — (二)起草本市城!市房屋拆迁》的规范性《。文件;  —  (三)受理拆迁!申请审核房屋拆【迁计划?和拆迁补偿、—安置方案《核发房屋拆迁—许可证发布拆迁公告!; :    《(,四)负责对拆迁单】位、拆除施》工单位资质的审【批、审?查; ?    (五)【依法对房屋拆迁补偿!安置纠纷进行—调解、裁决; 【    《(六)对城市—房,屋拆迁活动进行监】督、指导、检查、】验,收监督房屋拆—迁中的?房屋评?估活动;  【。  (七)负责【城市:房屋拆迁《档案管理;》 , ,   (八》)依法查《处违反城市房屋拆迁!。管理法律《、法规的行为— 第八条—。 房屋?拆迁实行拆迁许可证!制度未取得房屋拆迁!许可证的不》得实:施拆迁 第九条! 建设项目经城市规!划行政主管部门选址!定点后需要拆迁【房屋及其附属—物、市政公用设施和!其他建筑物、构【筑物的应持下列资】料向房屋所》在地的房屋》拆迁管理部门提【出申请?    (—一)建设项》目批准?文件;?    (—。二):建,设用:地,规划许可证》;    —(三)国有土地【使用权批准文件; !    (四)拆迁!计划和拆迁》方案;    】(五)办《理,存款业务的金融【机构出具的拆迁【。补偿安置资金证【明, 第十条 房】屋拆迁管理》部门应当自收到申】请之日起3》0日内对《符合:。下列条件的申请人】颁发:房屋拆迁许可—证    (一】),提交:的资料齐全、—合法、有效; 【    (二)申请!的拆迁范围与批【准的项目《。用地范围一致;【  ?  (?。三)拆迁补偿—安置资金足额落实到!位,。。;  《。  (四)拆—迁计划和拆迁—方案符合本办法【规定:    》。 拆:迁人申请领取—房屋拆迁许可证【时应向房屋拆迁管理!。部门缴纳拆迁—管理费?。其,标准按省财政、价】格主:管,部门的规定执—行, 第十一条 房!屋拆迁?。管理部门应当自房屋!拆迁许可证核发【之日起5《日内将房屋》拆,迁许可证中》载明:的拆:。迁人、拆《迁,。范,围、拆?。迁,期限等事项以—房屋拆迁公告的【。形式予以公布—。拆迁人应当及时【将公告内容告知【被拆迁人    ! 房屋拆迁管理部门!和拆迁人《应,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!好宣传、解释工作 ! 第?十二:。条 :拆迁人应当》在房屋拆迁许可【证确定的《。拆迁范围和》。。拆迁期限《内实施房屋拆迁【。 :  :  需要延长拆迁期!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!迁期限期满》1,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!。理部门提《出延期拆迁申请;】房屋拆迁管理—。部门:。应当自收到》延期拆迁申》请之日起10日【内予以答《复 ? 第:十三条 拆迁—人,可,以自行拆迁也可以】委托拆迁 —    接》受委托的拆》。迁,单位应当具有省【。辖市:以上:建设行政主管—部门颁发《的房屋拆迁资格【。证书  》   工程》指挥部等临时机【构和房屋拆迁管理部!门不得?作为拆迁人不得【接,受拆迁委托 — 第十四》条 拆迁人》委托拆迁《的应当向被》委托的拆迁单位出具!委托书?并签订拆迁委—托,合同拆迁人》应当自?。。拆,迁委托?。合同签订之日—起15日内将拆迁】委托合同上报房屋】拆迁管理部门备【案     拆】迁人委托《拆迁单位实施拆【迁应当向拆》迁单位支付》拆迁服务费其标【准按当地物》价,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!     —被委:托的拆?迁单位?不得转让拆迁业务 ! :。第十五条 自拆迁公!告,公布之日起》拆,迁范围?内的单位《。和个人不得进行【下列活?动  《  (一)新—建、扩建、改建房】屋,及其附属物》和,其,他建筑物《。、构筑?物,;    (【二)改变房屋和土地!用途;    】(三)租赁房屋【   《 , 房屋拆迁管—理部门应当》就前:。款所列事项书—面,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!理相:。关手续暂《停办:理的书面通知应【当载明?暂停期限《暂停期?。限最:长,不,得超过12个月【。拆迁人?需要延长《暂,停期限的必须经房】屋拆迁?管理部门批准—。延长暂?。停期:限不得超过12个】月 第十六【条 :拆迁人与被拆迁【人应当依照》本办法规《定就:补偿方式和补偿【金额、安置》房面积和安置地点】、搬迁期限、搬迁】过渡方式和》过渡期限、违—约责任、解决争议】的方法以及当事【人认为需要约—定的其他事项订立】拆迁补偿安置协议】     拆【迁租赁房屋的拆【迁人应当与被拆【迁人、房屋承—租人订立拆迁补【。偿安置?。协,议 :  :   拆《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示!范文本由市房屋拆迁!管理部门拟制供拆迁!当事:人参照使《用 第十七条 !。房屋拆迁管理部【门代管的房屋需要】拆迁的拆迁》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!公证机?关公证并办》理证据保全 】第,十八条 拆迁补偿】安置协议订立后被】拆迁:。人或者房屋承—租人在搬迁期限【内拒:绝搬迁的拆》迁人:可以依法《向仲:。裁委:员会申?请仲裁也《可以依?。法向人民《。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!迁人可以依法申请】人民法院先》予执行? ?第十九条 拆迁人】与被拆迁人》或,。者,拆迁人、被拆迁【人与房?。屋承租人达不成拆】迁补偿安置协议的】经当事人《申,请由房屋拆迁管理】部门:裁决房屋拆迁—管理部门是被拆【迁人的由同级人【民政府裁《决裁决应当自—收到申请之日起3】0日:内作出     !当事人对裁决不服】的可以?自裁决?书送:达之日起3个月内】向人民法院起诉拆】迁人依照《本办法规定已对被】拆迁人?给予:货币补偿或》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!、,。周转用房的》诉,讼期间?不停止拆迁》。的,执,行 ? 第二十条 被拆】迁人或?者房屋承租》人在裁决规定的搬】迁期限内未搬迁的】由房屋?所在:地的市、《县(市、区)人民】政府责成有》关,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!房屋拆迁管理—部门依法申请人民】法院强制拆迁 【     实施强制!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!被拆除房屋》的有关事项》。向公证机关》办理:证据保全 — 第二十一条 拆迁!。房屋及其附》属,物和其他建》。筑,物、构筑物有下【。列情况之一的拆【迁人应当提》出补偿安《置方案报拆迁管理部!门审核同意经公【。。证,机关公证并》办理证据保全、补】偿费提存《。后可先行拆迁 【  :  (?一)产权不明或【所有权人《下落不明《的;  》  (二)》产权有纠纷》。尚未解决而城市【建设又急需拆—迁的;   【 (三)产权—共有人对补偿安置】方式:达,不成协议的; 【    《(四)房产管—理部门代管的 【。 , ,第二十二《条 拆迁中涉及【军事:设施、教堂、寺庙】、文物古《迹的依照《有关法律《、法规的规定办【理 第二十【三条 尚未》完,成拆迁补偿安置【的,建设项目《。转让的应当经—房屋拆迁管》理部:门审核同《意原拆迁补偿—安置协议中有关权】利、义务随之转【移给:。受,让人项目转让人【和受让人应当书面通!知被拆迁人并自转】让合同?签订之日起30【日内:予以公告 — ,第二:十四条? 拆迁人在约定【或,者裁决的搬迁期【。限,内不得对未搬—。迁的被拆迁人或者房!屋,承租人停《。止,供水、供电、供【气、供暖不得强【行拆除被拆迁人未】。搬迁的房屋》     —拆迁人不《得向被?拆迁人非法收—取各种费《用,不得为其他单—位向被拆迁人代【收、代扣《各种费用 — 第二?十五条 房屋拆迁管!理部:门应当加《强对拆迁补偿—安置资金使用的监】督,拆迁:人实施房《屋拆迁的补偿安置】资,金应当?。全部用于房屋拆迁】的补偿安置不得挪】。作他用  — ,  拆迁人在—办理:。房屋拆迁许》可证时应按照规【定将拆迁补偿安【。置资金存入房—屋拆迁管理部门指定!的银行账户在—房屋:拆迁管理部门的监督!。下使用?保证被拆迁人按【时、足额领取 !第二十六条 —房屋拆除应当文明施!工施工现场应当采】。取必要的《安全:措施防尘降噪—保持环境《清洁 ? , 第二十《七条 ?拆迁人完《成拆迁后《应及时提出验收申】请房屋?拆迁管理部》门应当按照》房,屋拆:迁许可证确》定的内容组织验【收 : 第二十》八条 ?拆迁结束后30日内!拆迁人应到房产管理!部门办理《。产权灭籍手》续;需要变更土地】使用权的应到土【地管理部门》办,理,土地使用权变更手】续 : 第二十九—条 房屋拆迁—管理部?门应当建立、—健全拆迁档案—管理:制度加强对》拆迁:档案资料的管理【 : 第三十《条 公安、教育【、房产、公用事业】、电力等《部门应当《及时:办理和安排》被拆迁?人户口转移、子女】转学转托、住房【产权:手续以及用水—、用电等《事宜 ? , 第三?十一条 拆迁人【应当依?照有关法律、—法规和本办法规【定对被?拆迁人?。给,予补偿安置   !  拆除违章建筑、!超过批准期限的【临时建筑和》批准建设时规定如遇!规划调整《应无条件拆除的【临时:建筑不予补》偿安置;拆除未【超过批准《期限的临时建筑【不,予,安置但应《按照其建筑》。面积的重置成新【价结:合,剩余期限给予补偿 ! 第三十二条 拆!迁,。补偿的方《式可:以实行货币》补偿:也可以实行房—。屋产权调换除国家另!有,规定外被拆迁人【可以选择补偿—方式 《    《房屋拆迁《不得因建设项目、工!程性质及《被拆迁?人的不同实行不同的!补偿安置标准 !。第三十三条 —被拆迁房屋的货币】补偿金额《根,据房地产市场—评估价格确定房地】产,市场评估价格—由取得国家》。或省房地产估价资质!的机:。构以当地人民政【府上一年度公—布,的货币补偿基—准价为基本依据结合!该房屋具体》区位、用途、—建筑结构、》建筑面积、成新、】楼层、?。装修等因素》评估确定货币—补偿基准价每年制定!。并,公布一?次遇重大调整时应】当,召开听证会   !  被拆迁房屋的】用途、建《筑面:。。积按房屋所有权证】的记载?为准;房屋》所有权证《未记载?。的房屋用途以建【设工程规《划批准文《件为准经县级以【上人民政府有关【部门批准改变房【屋用途的以实际【用途为准《建筑面积《以房产?测量机构实》际测量结果为准 】     》估价机构《评估时应当遵—守估价规范做到公开!、公平、公正 !。第三十四条》 实:行,房屋产权调换的拆】迁人:与,被拆:迁人应当《依,照本办法第》三,十,三,条,的规定分别》计算:被拆:。迁,房屋:的补:偿金额?和所调换房》屋的价格《结清产权调换—的差价 —第三十?五条 对被拆—迁房屋进行价格【评估时拆迁》人与被?拆迁人选择同一估】价机构?的共同签《订委托协议评估费】用,由拆迁人支付拆迁】人或被拆迁人对估价!机构:的评估?结果有争《议的可?以委托其他估—价,机构重?新进行?评估:评估费用《由委:托方:支付:两个评估结果—在省规定的误差【范围之内的执行【原评估结果;评【估,结果超过省规—定的误差范围的【拆,迁当事人可以—协商解决;协商不】成的经当事》人申请由房屋拆【迁管理部门》组织:评估:专家对评估结果【进行裁定 —  :  拆?迁人与?被拆:迁人分别选择估价】机构的分别签订委】托协议并承担评【估费用两个评估结果!在省规定的误—差范围之《内,的执行?被拆迁人《委托估价机构的评】估结果?;两个评《估结果?超出省规定的误【差,范围的拆迁当—事人可以协商—解决;协商不—成的经当事》人,申请由房屋拆迁【管理部门组》织评估专《家对评估结果进行】裁定  》。   拆迁人和被拆!。迁人对被拆》迁房屋补偿》金,额协商一致的可以不!对被拆迁房屋进行】评估 第三十六!条 拆迁公益事业】用房的拆迁人应当】依照有关法律、法规!的规定和城市规划】的要求予《以,重建特殊情》况下经所在地人民】政府:批准可以给予货币补!偿, : :    《。拆,。迁非公益事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】作产:权调换由《拆迁:人给予?货币补偿 第】三十七条《 被拆迁人与—房屋承租《。人对解除租赁关系】达不成协议的拆迁】人应当对被拆迁【人实行房《屋产权调换产—权调换的《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!承租:被拆迁人应当与【原房屋承租人重新】订,立房屋?租赁合同 》 第三十八条 拆!迁设有?抵押权的房》屋依照国家有—关担保?的法律执行 】第三十九《条 拆迁在建工程拆!迁人应?根据房地产》评估机构评估—。的价值对被拆—迁人给予《补偿 》第四十条 》。对被拆迁《人的安置地点应按】照有利于城市规【划的实施和》。旧城改?造的:原则可以就地—安置也可以易—地安置对于安置【两套(含两》套)以上住房的应】高低层次《搭,配 ? 第四十一》条 拆迁人提—供的拆迁安》置用房必须符合国】家有关质量安全标】准,。和规范产权明晰【并符合拆迁补偿安置!。协议的约《定 ?。    《。拆迁安置用房确需变!更规划?、设计内容的必【须征得被拆迁—人同意不《得低于?拆迁补偿安置—。协议中约定的各项】标准被拆迁人不同意!时不得?变更拆迁安置用房规!划及设计内容— , 第四十二条 实!行,产权调换和以房屋拆!迁补偿?安置:费购买房屋》的等额部分免缴交易!管理费 第四】十三条 拆迁人【应当对被拆迁—人或者房屋承租人】支付搬?迁,补助费实施过渡【性安置的《搬迁补助费增—加一倍     !拆,迁人:以期房调换产—权的拆迁双方当【事人:应,根据建设周期等因】素在拆迁补偿安【。置协议中约定过渡期!限在过渡期限—内被拆迁人或者【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!住处的拆迁》人应:当支付临《时安置补助费—。;被拆迁人或者房屋!承租人使《。用拆迁人提供的周】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!。临,时安置补助费—。     搬【迁,补,助费和临时安置补】助费标准由》房屋:。所,在地人民政府房【。屋拆迁?管理部门会同—同级物价行政主管部!门,制定报同级人—民政:府批准后执》行 ? ,第四十四条 拆【迁,人不得擅自延—长过渡期限周转房的!使用人应当》按时腾退周转房【    》 ,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!过渡:期限:的对自行安》排住处的被拆—迁人或者房屋—承,。租人拆迁人》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双!。。倍支付临《时安置补助费;对由!拆迁人?提供周转《房的使?用人:应当自?。逾期之?月起付?给临时安置补—助费拆?迁补偿安置协议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! 第四十五条】 因拆迁非住宅房】。屋造:成停产、停》业,。。。的拆迁人应当给予被!拆迁人或《房屋承租人》下列补偿 —。   (一)按【。。国家:、省、市规》定的:货物运输价格—、设备安装价格计】算的设备搬迁和安】装费:用;  》  :(二)?因拆迁而无》法恢复使用的设备】按重置价结》合成新结算的—费用;    (!三)给予房屋产【权所有人按被拆【迁房屋建筑面积计】算的:经营性损失补贴 !   ? 经营?性损失补贴的标准由!。市人民?政府根据当时物价】情况制定《。 第四十六条】 未取得房屋—拆迁资?格证:书的:单位实?施拆迁?的房屋拆迁管理部】门应当责令》其立:即停止拆迁没收违法!。所得并处3万元以】上5万元以下—罚款:给被拆迁人造成【损失的应予》赔偿: 第《四十:七条 拆迁》人在约定或者裁【决的搬迁期限强行】拆,除被拆迁人》。未搬迁的房屋—给被拆迁人造成损失!的应予赔偿》房屋:拆迁管?。理部门应《当,对其处5万元以【上10万元》。以下:罚款;拆迁》人对:未搬迁?的,被拆:迁人、房《屋承租人停止供水、!供电:、,供气、供暖的房【。屋,拆迁管理《部,门应当?责,令其立即改》。正赔偿被拆迁人【的,损失并对拆迁人【处,以3万元以上—5万元以《下罚:款 ? 第四十八条 拆迁!人未能按时、足额】向被拆迁人》发放补偿安置—资金的房屋拆迁管】理部门应当责令【其限期改正并—处1:万元以上5万—元以:下的罚款拆迁人应当!对被拆?迁人双倍《支付由此《造成:的同:期储蓄利息损失 ! 第四十九条 估价!机构显失公正、弄】虚作假的《其评估结果无效【房屋:拆迁管理部门—应当:责令其退回评—估费用并处5—万元以上10万元】以下罚款 第五!十条 拆迁》人擅自变《更拆迁安置》用房规划、设计内容!的由房屋拆迁管理】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处!5万元以上》。10万元以下—罚款 《 第五十一条 房】屋拆迁?管理部门《及其:工作人员《有,下列:行,为之一的由》有关部?门对直接责任人员】及其主管《 ,     人员【给予行政处》分;构成犯罪的依】法追究刑事责—任    (【一):违法核?。发,房屋拆迁许可证以】及其他批准文件【的;   — (:二)核发房屋拆【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!准文件后不》履行监督管》理职责的;   ! (:三)违法接》受拆迁委托》。的;  》  (四)违法发布!拆迁公告《的;    【(五)违法》作出行政裁决的; !    (》六,)对违法《行,为,不予:查处的;  【  (?。七)滥?用职权徇私舞弊【非法干涉房屋拆【迁活动?的; 《   (八)—其他在房《屋拆迁管理工作【中的失职行》为,造成严?重后:果的 第》。五十二条《 在城市规》划区外的国有土地上!实施房屋拆迁—并需要对被拆—。迁人补偿、安置的】参,照本办法执行 第!五十三条 各—县(市?、区)人民》。政府可以《参照本办法》制定拆迁管》理实施细则 第五!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!人民政府法制—办公室负《责解:释, 第五十》五,条, 本办?。法,自公布之日起30日!后施行 》2,000年12—月13日公布的商丘!市,。城市建设拆迁—管理:实施办法同》。时废:止,本,办法实施前批准的】。。拆迁项目拆迁补偿安!置仍按原规定—。执,行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