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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商丘:市,城市房?屋拆:迁管理实施办法
!
商?。。丘市人民政府—令第10《号
第一条 【为了加强城市房屋】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!事人的合法权—益保障建《设项目顺利进行【根据国务院城市【房屋拆迁管理—条例、河南省城市房!。屋拆迁管理条例以及!国家有关法律、【行政法规的规定结】合我市实际制定本】办法
第二条】 凡:在本市城市》规划:区内国有土地—上进行?建设需要拆迁房【。屋及其附属物、市】政,公用设施及其他建】筑物、构筑物并【需要对被拆迁—人补偿?、安置?的适用本《办,法法:律,、法规、规章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!
第三》条, 城:。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!城市规划有利于城】市旧区改造和生【。态环境改善》保护文物古迹 【
第四条》 拆迁?人应当依照》本办法?的规定对被拆—迁人给予补偿、安】置;被拆迁人、【房屋承租《人应:当服从城市建设【需要在规定的搬【。迁期限内完成搬【迁
第五条 】本办法所称拆迁【人,是指取得《房屋拆?迁许可证《的单位
!本办法所称被拆【迁人是指被拆—迁,房屋的所有人
】 ?。 本:办法:所称房屋承租人【是指与被《。拆迁人具有合法租赁!关系:的单位或《者个人?
? ,。 本办法所—称拆迁单位是—指依法?取得房屋拆迁资格】证书接受拆迁人委】托对被拆迁人进行动!员,组织签订《和实施?拆迁补?偿安:置协议组织拆除房】屋及其附《属物和其《他建筑物、》构筑物的单位—
第六条 商丘!市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,是我市城市房—。屋拆迁的行》政主管部门》其所属的《城市房屋拆迁管【理机构负责城市房】屋拆迁的日常管【理工作
】 市辖县(市、【区)人?民政府应当》加强对?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!领导
?
市—、县(市、区)【计划、规划》、房产、土地、市政!、公安、价格等【有关:部门应依照有关【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!本办法的规定按【照各自的职责互相】。配合保证城市房屋拆!。迁工作的顺利—进行 ?
第七条 —市房屋拆《迁管理部《门的:主要职责《
(一)负!责,宣,传、执行有关城市房!。。屋拆:迁管理?的法律、法规—。、规章和规范性文】件;
(二!)起草本市城市房】。屋拆迁的规范性【文件;
】。。(,三)受理拆迁申请审!核房屋拆迁计划和拆!。迁补偿、安置方案】核发房屋拆迁—许可证发《布拆迁公告;
【
(四)负】责,对拆迁单位》、,拆除施工单位资质的!审,批,、审查;
》
《(五)依《法对房屋拆迁—补偿安置纠纷—进行调解、裁决;】
(—。六)对城《市房:屋拆迁活动进—。。。行监督、指导、检查!、验收监督房屋拆】迁中的房屋》评估活动;》
? :(七)?负责城市《房屋拆迁档案管理】;
:
《(八)依《法查处?违反:城,市房屋拆迁管理法】律、法规的》。行为
第八【条 房屋拆迁实行】拆迁:许可证制度未—取得房?屋,拆迁许可《证的:不得实施《拆迁
第九条 !建设项目经》城市规划行政主管】部,门选址定点后—需要拆?迁房屋及其附—属物、市政公用设】施和其?他建筑物、构筑物的!应持下列资》料向房屋所》在地的房屋拆迁管】理部门提出申请【。
》(一:)建:设,项目批准文》件;
《 (二)建设用!地规划许可证—;
(【三)国有土地—使用:权批:准文件;
】 (:四)拆迁《计划和拆《。迁,方案;
【 (五?)办理存款业务的】。金,融机构出具的拆【迁,补偿安置资金—证明 ?
第十条 房屋】拆迁管理部门应当】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!0日内对符》合下列条件的申请】。人,颁,。发房屋拆迁许可证】
? (一)提—。。交的资料齐全、合法!、,有效;
》 (《二,)申请的拆迁范围】与批准的项》目用地范围一致;】
》(三)拆迁》补偿安?置,资金足?额落:实到位;《
,
(》四)拆迁计划和拆迁!方案符合本办法规定!
,。
拆迁【人申请领取房屋拆】迁,许可证时《应向:房屋拆迁管理—部,门缴纳拆《迁管理费其》标准按省财政—、价格主《管部门的规定执【行
?
第十一条 房屋拆!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房!屋拆迁许可》证核发?。之日起5日内将【房屋拆迁许可证【。中载明?的拆迁?人,、拆迁范围、—拆迁期限等事—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!形式予以公布—拆迁人应当及时将公!告内容?告知被?拆迁人
【 房屋拆迁管理部!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!向被:拆迁人?做好宣传《、解释工作
第!十二条 拆迁人应】当在:房屋拆迁《许可证确《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!期限内实施房屋拆】迁
需要!延长拆迁《。期限的?拆迁人应当》在拆迁期限》期满:15日前向房屋拆迁!管,理部门?。提出延期《拆迁申请《;房屋拆迁管理部门!应当自收到延期【拆迁申请之日—起10日内予—以答复 《
第十《三条: 拆迁?人可以自行拆迁【也可以委托拆迁【
《 接受委托—的拆迁单位》应,当具有?省,辖市以上建》设行:政主管部门颁—发的房?屋拆迁资格》证书:
: 工程—指挥部等临时—机,构和房屋《拆,迁管理部《门不得作为》拆迁人不得》接受拆迁委托
】
第十四条 拆【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当!向被委托《的,拆迁:单位出具委》。托书并签订拆迁委托!合同拆迁人应当【自拆迁委托》合,同签订之日起—15日内将》拆迁委托合同—上报房屋拆迁管理部!门备案
《
拆迁人】委托拆迁单位实施】拆迁应当向拆—。迁单位支《付,拆迁服务费其标准】按当地物价部门【核定的标准》执行
被!委托的拆迁单位不得!转让拆?迁业务
第十五!。条 自拆迁公告公】布,之,日起拆迁范围—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!进行下列活动—
(—一,)新建、扩建、改】建房屋及其附属物和!其他:建筑物、构筑—物;
》。。 (二)》。。改,。变房:屋和土地用途—;
(三)!租赁房屋
》
? 房屋拆迁—。管理部门应当—就前款所列事—项书:面通知有关部—门暂停办理相—。关手续暂停办—理的书面通知—。应当载明《暂停期限暂停期限】最长不得超过1【2个:月拆迁人需要延【长暂停期限的—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!部门批准延长暂【停期限不得超过【12个月
第】十六条 拆》迁人与被拆迁人应】当依照本办法规【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!金额、安置房面积和!安置地点、搬迁期限!、,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!期限、违约责任【、解:决,争议的方法以—及当事?人认:为需要约定的—。其他事项《订立拆迁补偿—安置协?议
》 拆迁租》赁房屋的拆迁人应】当与被拆《。。迁,人、房?屋承租人订立拆迁】补偿:安置协议
— 拆迁补【偿,安置协议的示范【文本由市《房,屋拆:迁管理部门拟制供】拆迁当事人参照【使用 ?
第十七条— 房屋拆迁》。管理部门代管的房】屋需要?拆迁的拆迁补偿安】置协议必须经公证】机关公证并》办理证据《保全
第—十八条 拆迁—补,偿安:置协议订《立,后被:拆迁人或者房—屋承租人《在搬迁期限内拒【绝搬迁的拆迁人可】以依法向仲裁委【员会申请仲裁—也可:以依法向人民—法,院起诉诉讼》。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!申请人民法院先予】执,行
《第,十九条 拆迁人【与被:拆迁人或者拆—。迁人、被拆》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!。不,成拆:迁补偿安置协—议的经当事人申请】由房:屋拆迁管理部—门裁决房《屋拆迁管《理部门是被拆迁【人的由同级》人,民政府裁《决裁决应当自收到】申,请之日起30日内】作出
— 当事人对裁决不!服的可?以自裁?决书送达之日起【3个月内向人民【法院起诉拆迁人依】照本办法规定已对被!拆迁人给予货币【补偿或?者提:供拆迁安置》用房、周《。转用房的诉讼期【间,不停止拆迁的执【行
第二十【条 被?拆迁人或者》房屋承租人》。在裁决规定的搬迁】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!。屋所在地的市、【县,(市:、区)?人民政府责成—有关部门强制—拆迁或者由房—。屋拆迁管理部门依】法申请人民法—院强制拆迁
—
实—施,强制:拆迁前?拆迁人?应当就?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!项向公证《。。。机关办?理证据保全
第!二十一?条 拆迁《房屋及其附属物【和其他建《筑物、构筑》物有下?列情况之一》的,拆迁人?应当提?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拆!迁管理部门》审核同意经》公证机关公》。证并办理证据—保全、补偿费—提存后可先》行拆迁
》 ?。(一)产《权不明或所》有权人下《。落不:明的:;,
? (二)产权有纠!纷尚未解决而城市建!设又急需拆迁的【;
(【三):产权共有人对补偿安!置方:式达不成协议的;
!
, (《四)房产管》。理部门代管》的
?
第二十二条 【拆迁中?涉及军事设施、【教堂、寺庙、文【物古迹的依照有关】法律、法规的规定】办理
第二十】三条 尚《未完成拆迁》补偿安置《的建设项目转让的应!当经房屋拆迁管理】部门审核同意原拆】迁补偿安置协议中】有关:权利、义《务随:之,转移给受《让人项目转让人和】受让人?应当书?面,通知被拆迁人并自】转让合?同签订之日》起30日内予以公】告
第二十【四条 拆《。。迁人在?约定或者裁》决,的搬迁期限内不得】对,未搬:迁的被拆迁》人或者?房屋:承租人停止》供水、供电》、供气?、供:暖不得强行拆除【被拆迁?。人未搬?迁的房屋
— 拆迁—人,不得向被《拆迁人非法收—取各种费用不得【为其他单位向被拆迁!人代收、《代,扣各种费用
第!二十五?条 房?。。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!加强对拆迁》补偿安置《资金使用的监—督拆迁?人实施房屋拆迁【。的,补,偿安置资金应当【全部用于房屋拆【迁,的补:偿安置不得挪作他】用
拆迁!人在办理房屋拆迁】。许可证时应按照规定!将拆迁补《偿安置资《。金存入房屋拆迁【管理部门指定的银】行账户在房》屋拆迁管理部门【的监督下使用保证】被,拆迁人?按时、足额领取
!
第二?十,。六,条 房屋《拆除应当文》明施工施工现场应】当采取必要的安全】措,。施防尘?降噪保?持环境清《洁
《第二十七《条 拆迁人完成【拆迁后应《及时提出《。验收申请《房屋:拆迁管理部门应当】按照房屋《拆迁许可证确定的】内容组织验收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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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八条— 拆迁结束后30】日内拆迁人应到房产!管理部门办》理产权灭籍》手续;需要变—更土:地使用权的应到土】地管理部门》办理土地使用—。权变更手续
】第二十?九,。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!门应当建立、健全拆!。迁,档案管理制》度加:强对拆?迁档案资料的管理】
:
第三?。十条 公安、教育、!房产、公用事业【、电力等《部门应当及时办【理,和安排被拆》迁人户口《转移、?子,。女,转学转托、》住房产权手续以【及用水、用电—等事:宜
第三—十一条 拆迁人应当!。依照有关《法律、法规和—本办法规定对被【拆迁人?给予:补偿安置
! 拆除违章》建筑、超过批准【期限的临时》建筑和批《准建设时规定如遇规!划调整?应无条件拆除的临时!建筑不予补偿—安,置;拆除《未超过批准期限【的临时建《筑不予?安置但应按照其【建筑面积《的重置成《新价结?。合剩余期限给予补偿!。
第三十二【条 拆迁《补偿的?方式可以《实行货?币补偿也可以—实行房?屋产权调换除国家】另有规定外被拆迁】人可以选择补偿【方式
?
房—屋拆迁不得》因建设项目》、工:程性质?。。及被拆?迁人的不同实行不】。同的补偿安》置标准?
:
第三十三条 被拆!迁房屋的货币补偿】金额根?据,房地产市场》评估价格确定房地产!市场:评估价格由取得【国家或?省,房地:。产估价资《。。质的机?构以当地人民政府上!一,年度公布的货币补】偿基准?价,为,基本依据结合该房屋!具体区位、用途、】建筑结构、》。建筑面积《、成新?、楼层、装修—。。等,。因,素评估确定》货币补偿基》准价:每年:制定:并公布一次遇重大】调整时应当》召开听证会
—
: ?被拆:迁,房屋的用途、建筑面!积按房屋所有权证的!记载为准;房屋所有!。权证未记载的房屋用!途以建设工程规划】批准文件为准—。经,县级以上人民政【府有关部门批准改】变房屋用《途的以实际用—途为准建《筑面积以《房产测量机构实际】。测量结?果,。。为准
?
《 估价机构》。评估时应当遵守【估价规范做到公开、!公平、公正
第!三十四条 实行房】屋产权调《换的拆迁人与被拆】迁人应当依》照本办法第》三十三?条,的规定分别》计算被拆《迁房屋的补偿—金,额,和所调换房》。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!换的差价
【第三十五条 —对被拆迁房屋进行】价格评估时》拆迁人与被拆迁【人选择同《一估价机构的—共同签订委》托协议评估费用由拆!迁,人支:付,拆迁人或被拆—迁人对估《价机构?的评估结果有争议的!可以:委托其他估价机构重!新进行评估评估【费,用由委托方支—付两个评估结果在】省规定?的误差范围之内的】执行:原评估?结果;评估结果超过!省规定的《误差范围《的,。拆迁当事人》。可以协?商解决;协商—不成的经当事人申请!由房:屋,拆,迁管理部门》组,织评估专家对评估】结果进行裁定
! ?拆迁人?与被:拆迁人分《。。别选择估价机—构的分别签订委托协!议并:承担评估费用两【个评估结果在省规】定的误?差范围之内的执行】被拆迁?人委托估价机构的评!估结:果;两个《评估结果《超出:省,规定的误差范围【的,拆迁当事人可—。以协:商解决;协商不成】的经当事《人申请由房屋拆【。迁管理部门组织【评,。估专家对评估结【果进行裁定
! 拆迁人和被拆迁!人对被拆迁》。房屋补偿金额协商】一致的可以不对被拆!迁房屋?进行评估
【第三:十六条 拆迁公益】事业用房的拆迁【人,。应当依照有关法【律、法规的》规定: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!以重建特殊情况【。下经所在地人民政府!批准可以给予货【币补:偿
:
— ,拆迁:非公:益事业房屋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】调换由拆迁人给予】货币补偿《
第三十—七条 被拆迁人与】房屋承租人》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!成协议?的拆迁人《应当:对被拆迁人》实行房屋产》权调换产权调换的】房屋由?原房屋承《租人承?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!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!房屋:。租赁合同
第三!十八条 《拆,。迁,。。设有抵押权的—房屋依照国家有【关担保的法律执行】
第三十九条】 拆迁在建工—程拆迁人应根—据房地产评估机【构评估的价值对被】拆迁人?给予补?偿,
?第四十条《 对被拆迁人的安】置地:点应按照有利于城】市规划的实施—和,旧城改造的》。原则可?以就地安置也可【以易地安置对于安】置两套(含两套【)以:上住房的应高低层次!搭配:
第四十—一条 拆《迁人提供的拆迁【安置用?房必须符合》国家有关质量安【全标准和《规范产?权明晰并符合—拆迁补偿安》置协议?的约定
!拆迁安置用房确需】。变更规划《。、设计内容的必须征!得被拆迁人同意不】得低于拆迁》补偿安置协议中【约定:的各项标准被—拆迁人不同意—时不得变《更拆迁安置用房规】划及设计内》容
第四十二条! 实行产权调换【和以房屋拆迁补偿】安置费购买房屋的】等,额部分免缴交—易管理费
—
第四十《三,条 拆迁《人应当对被拆—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!支付搬迁补》助费实施过》渡性安置的搬迁补助!费增加一《倍
— 拆:迁人:以期:房调换产权的—。拆迁双方当事人应】根据建设周期等【因素在拆迁补偿安】置协议中约定过渡】期限在过渡期—限,。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!承租人自行安排【住处:的拆迁人《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!助费;被拆迁人或】者房屋承租人使【用拆迁人《提供的周转房的【拆迁人不《支付临时安置补【助费:
? 搬迁补助费和!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!由房屋?。所在:地人民政府房屋拆迁!管理部门会同同【级物价行政主管【。部门制?定,报同级人民政—府批准后执行
!第四十四条 拆迁人!不得擅自延长过渡】期,。限周:转房的使用人应当按!时腾退周《转房
《 , 因拆迁人【的责任?延长过渡《期限的对自行—安排住处的被拆【迁,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拆!迁人应当自逾期之】月起双倍支付临时】安置补助费》;对由拆迁人提供周!转房的?。使用人应当自逾期】之月起?付给临时安置补助】费拆迁补偿》安置协议另有约【定的从其《约定:
第四十五条 !因拆迁?。非住宅房屋造成停】。产、停业的拆迁人】应当给予被拆迁人或!房屋承?租人下列补偿
【
, (一)按国】家、省、市规定【的货物运输价格、设!备安装价格计算的】设备:。搬迁和安装》费用;
— , (二)因拆—迁而无法恢复使【用的:设备按重置》价结合成新结—算的费用;
—
(三—)给予房屋产权所】有人按被拆迁房屋建!筑面积计算的经【营,性损失补贴
—
:。 , :经营性?损失补?贴的标准由市—人民政府根据—当时物价情况制定 !
:第四十六条 —未,取得房屋拆迁—资格证书的单位【实施:拆迁的?房屋:拆迁管理部门—应当责?令其:立即停止拆迁没收违!法所得并处》3万元以上5万元】以下罚款给》被拆迁人造成损【失的应予赔偿 【
第四《十七:条 拆迁《人在约定或者裁决的!。搬迁期限强》行拆除被拆》迁人未搬《迁的房屋给》被拆迁人造成损【失的应予赔偿房【屋拆迁管理部—门应当对其处5万】元以上10万—元以下罚款;拆迁人!对未搬迁的被拆迁人!、房:屋承租?人,。停止供水、供电、供!气、供暖的房屋拆迁!管理部门《应当:责令其立即改—正赔偿?被拆迁人《的损失并对拆迁人】处以3万元以上【5万元以下罚—款 :
第四十八—条 拆迁《人未能按时》、足额向被拆迁人发!放补偿安《置,资金的房屋拆迁管理!部门:。应当责令其》限期:改,正并处1《万元以上5万—元以下的罚款—拆迁人应当对被【拆迁人双倍支—付由此?造成的同期储蓄利息!损失:
第《四十九条《 估价机构显—失公正、弄虚作假】的其评估《结果无效房屋拆【迁管:理部门?应当责令其退—回,评估费用并处—5万元以上10【万元以下罚款
!第五十条《。 ,拆迁人?擅自变更拆迁安【置用房规划》、设计内容的由【房屋:拆,。迁管理部《门责令其改正并【处5万元以上1【0万元以下罚款
!
第五十一》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!门及其工作人—员有下列行为之【一的由有关》部门对直接责任【人员及?其主管
】 人:员给予行政处分;】构成犯罪的依法【追究刑事《责任
— (一)违法核发房!屋拆迁许可证—以及其他批》准文件的;
】 (二)核发房屋!拆迁许可《证以:。及其他批准文—件后不履行》监督管理《职责的;
】 (三)违法接受】拆迁:。委托的?;
? ,。 (四)违—法发布拆迁公告的】;
—(五)?。违法作?出,。行政裁决的》;
—(六)对违法行【为不:予查处的;》
? (七)滥用职权!徇私舞弊非法干涉】房屋拆迁活》动的;
》 , (八)》其他:在房屋拆迁》管理工作中的失职行!为造成严重后果的】
第五《十,二条 在城市规划】区外的国有土地【上实施房屋》拆迁并?需要对被拆》迁人补偿、安置的参!照本办法执行—
第五十三—条 各县(市、【区)人民政府可【以参:照本:办法制定《拆迁管理实》施细则
第五【十四条 《本办法由市人—民政府?法制办公室负责解】释
:
第五十五条 本】办法自公布》之日起30日后施】行
2《000年《12月13日公【布,的商丘市城》市建设拆迁管理实】施,办法同时废止本办法!实施前批准的拆【迁项目拆迁补偿安置!仍按原规定执行 】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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