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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, 商》丘市城市房屋—拆迁管理实施办【。法 : 商丘市人【民,政府:令第10号 第】一条 为了加强城】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!拆,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!保障建设项》目,顺利进行根据—国务院?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!例、河南《省城市房屋拆迁【管理条?例以及国家》有关法?律,、行政法《。规的规定结合我市】实际制定本办—法 《第二条 凡在—本市:城市:规划区内国有土地】上进行建《设需要拆迁房屋及】其附属物《、市政公用设施及】其,他建筑物《、构筑物并需要对】被拆迁人补偿、安置!的适用本办》法法律?、法规、规章另有】规定的从其规定【 : 第三?条 城市房屋拆迁】必须符合城市—规,划有利于城》市旧:。区改造和《生态环境改善保护】。文物古?迹 第》四条 拆迁》人,应当依照本办法的】规定对被《拆迁人给予补偿【、安:置;被拆迁人—、房屋承租人—应当服?从城市建设》需要在规定的搬【迁期限内完成搬【迁 第五条 】本办:法所称拆《迁人是指取得—房屋拆迁许可证的】单位     】本,办法所称《被拆迁人《是指:被拆迁房屋的所【。。有人 ?。     本办法所!称房:屋承租?人是指与被拆—迁人具有合法租赁】关,系的:单位或者个》人 :     本办法所!称拆迁单《位是指依法取得【房,屋拆:迁,资格证书接受拆迁】人委托对被拆迁【。人进行动员组织签订!和实:施拆:迁补偿安置协议【组织拆除《房屋及其附属—物和其他建筑物、构!筑物的单位 】第六条 商丘市建】。设行政?主管部门《是我市城市房屋拆】迁的行?政主管部《门,其所属的城市—房屋拆?。迁管理机构负责城市!房屋拆迁的日常管理!工作  》   市辖》县(市、区)人【民政:府应当加强对—城市房?屋,。拆迁:工作的?领导 ?     市、县(!市、区)计划、规划!、,。房产、土地、市【政、:公安、价格等有关】部门应依照有关【法律、法规、—规章和本办法的规定!按照各?自,的,职责互相配合保证】城,。市房:。屋拆迁工作》的顺利进行 【 第七条 市房【屋拆迁管理部门的】主,要职责?    (一【)负责宣传》、执行有关》城市房屋拆迁管【理的: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】和规范性文件; 】    (二—)起草本市城市【。房屋拆迁的》规范性文件; 】  : (三?)受理?拆迁申请《审核房屋《拆迁计?划和拆?迁补偿、安置方案核!发房:屋拆迁?许可证发布》拆迁公告《;  《  (?四)负责对拆迁单】位、拆除施工单位资!质的审批、审查【;   》 (五)依》。法对房屋拆迁补【偿安置纠纷进行【调解、?裁决:;    (【六,)对城市《房屋拆迁活动进【行,监督、指导、—检查、验《收,监督:房屋拆?迁中的房屋评估活】动;    (七!)负责城市房—屋,拆迁档?案管理;《    》(八:。)依法查《处违反城市房屋拆迁!管,理法律?、法规的行为 !第八条 房屋拆迁实!行拆迁许可证制度】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!证,的不得实《施拆迁 《。 第九《。条, 建设项目经—城市规?划行政主管部门选】址定点后需》要拆迁房屋及其【附属物、市》政公用设施和其他】建筑物、《构,筑,物的应持《下列资料向房屋所在!地的:房屋拆迁管》理部:门,提出申请《    》(一)建设项—目批准文件;  !  :(二)建设用—地规划许可证;【    》(三)国有土地使】用权批?准文件;  【  :(四)拆迁计划【和拆迁方案; 【  :  (?五)办理存款业务】的金融机构》出具的拆《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! 第十条—。 房屋拆迁》管理部门应》当自收到申》请之日起3》0日内对符合下列条!件,的申请人《。颁发房屋拆》迁许可?证    (一)!提交的?资料齐全、合法、有!效;  》  (二)申请【的,拆迁范围与批准的】。项目用地范》围一:致;   — (三)《拆迁补偿安置资【金足额落实到—位;    【(四)?拆迁计划和拆迁方】案,。符合本办法规定【 ,  :   拆迁》人申请领《。取,房屋拆迁《许可证时应向房【屋拆迁管理部—门缴纳拆迁管—理,费其标准按省财【政、价格主管部【门的规定《执行 ? 第?十一条 房屋拆【迁管理部门应当【自房屋拆迁》许可证核发之日【起5日内将房屋【拆迁许?可证中载《明的拆?迁人、?。拆迁范围、拆迁【期限等事项以房屋】拆迁公告的形式予】以公布拆迁》人应当?及时:将公告内容告知被拆!迁人     】房,屋拆迁管理部—门和拆迁人应当【及时向被拆》迁人做好宣》传、解释工作— 第十二条【 ,拆迁人?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!。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!拆迁期限内实—施房:屋拆:迁 ?    需要—延,长拆迁期限》的拆迁?人应当在拆迁期限期!满15日前向房屋】拆迁管理部门提出】延,。期拆迁申请;房屋拆!迁管理?部门应当自》收到延期拆迁申请】之,日起:10日内予以答复 ! 第十三条 拆】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!可以委?托拆迁   【  接受委》托的:拆,迁单位应当具有省辖!市以上建设行政主管!部门颁发的房—屋拆迁资格证书 !    工》程指:挥部等临《时机构和《房屋拆迁《管理部门不得—作为拆迁人》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! , 第十四条 —拆迁人委托》拆迁的应当向被委托!的拆迁?单位出具委托书并】签订拆迁委托—合同拆迁《人应当自拆迁—委托:合同:签订:之日:起15日内将—拆,。迁委托合同上报【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!案  《   拆迁人委【托拆迁单《。位实施拆迁应—当向拆?迁单位?支付拆迁服务费其】标准:按当地物价部门核定!的标准执行 —    《 被委托的拆迁单】位不得转让拆迁业】务 ? ,第,十五:条 :自拆迁公告公布之日!。起拆迁范围内的单】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!列活动   【 (一)新》建、扩建、改建【房屋及其附属物【和其他建《筑物、构筑物—;    (二】),改变房?屋和土地用途;【    》(,三)租赁房屋 【     》房,。屋,拆迁管理部门—应当就前《款所列事项》书面通知有关部【门暂停办理相关手】续,暂停办?理的书?面通知应当载明暂】。停期限暂《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!12个月拆迁人需】要延长暂停期限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管!理部门批准》延长暂停期限不【得超过12个—月 《第十六条 拆迁人】与被拆迁人应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】就,补偿方?式和补偿金额、【安置:房面积和安置地【点、搬?迁期限、搬迁—过渡方式和》过渡期限、违—。约,。责任、?解决争议的》方法以?及当: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!其他事?项订立拆《迁补偿?安置协议 》     》拆迁租赁《房,屋的拆迁人》应当与被拆迁人、房!屋承租人订立—拆迁补偿安置—。协议     】拆迁补偿安置—协议:的示范文本》由市房屋拆迁管【理部门?拟,制供拆迁当事人参照!使用 》第十七?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!门代管的房屋需【要拆:迁的拆迁《补偿安置《协议必须经公证【机关公证并办理【证据保?全 ? 第:十八条 《拆迁补偿安置协【。议订立后《被拆:迁人:或者房屋承》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!绝搬迁的拆迁—人可以依法向仲【裁委员会申请仲裁】也可以依法向—。人民法院起》诉诉讼期间拆迁人】可以依?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!执行 《 第十九条 —拆,迁,人与被?拆迁人?。或者拆迁《人、被拆迁人—与房屋?承,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!安置协?议的经当事人申【请由房屋拆迁—管理:部门裁?决房屋拆迁》管,理部门是被》拆迁人的由同级【人民政?府裁决裁《决应当自收到申【请之:日起:30日内作出 【     》当事人?对裁决不服的—可以自裁决书送【达之日起3个—月,内向人民法院起诉】拆迁人?依照本办法规—定,已,。对被拆?。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!者提供拆迁》安置用房、周转用房!的诉讼?。期间:。不停:止拆迁?的执行 第【二十条 被拆迁人或!者房屋承租人在【裁决规定的搬迁【期,。限内:未搬迁?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!。、县(市、区—)人民政《府,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!迁或者由房屋—拆迁管理部》门依法申请人民法】院强制拆迁》   《  实施强制拆迁前!。拆,迁人应当就》被拆除房屋的有【关事项向公》证机关办理证据保】全 第二十一】条 拆迁《房屋及其《附,。属物和其他建筑【物、构?筑物有下列情况之一!的拆迁人应当提出补!偿安置方案报拆【迁管理部门审核同】意经公?证机关公证并办【理证:据保全、《补偿费提存后可【先行:。拆迁    【(一)产权不—明或所有权人下落】不明的; —   ?(二)产权有纠纷】尚未:解决而城市建设【又急需拆迁》的;: :   (三》)产权共《有人对补偿安置方式!达不:成协:议的:;    (【四)房产管理部门代!管的 第二【。十二条 拆迁中涉】。及,军事设施、教堂、寺!庙、文物古迹的依】照有关法律、—法规的规《定办理 第【二十:三条 尚《未完: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!设项目转《。让的应当经房屋拆】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!原,拆,迁补偿安置》协议中有关权利、义!务随之?转,。移给受让人项—目转让人《和受让?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!迁,人并自转《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!0日内予以公—告 第二十【四条 拆《迁人在约定或者裁决!的搬迁期限内不得】对未搬迁的》被拆迁人或者—房屋承租人停—止供水、《供,电、供气、供暖【。不得强?行拆除被拆迁人【未搬迁的房屋  !   拆迁》人不得向被拆迁人非!法收取各种费用不】得为其?他单位?。向被拆迁人代—收、代扣《各种费用 【第二十五条 —房屋拆迁管理—部门应当加强对拆迁!补偿安置资》金使用的监》督拆迁人实》施房屋拆迁的补【偿安:置资:金应:当全部用于房屋拆】迁的补偿《安置不得《挪作他用 》  :  : 拆:迁人在办理》房屋拆迁许可—证时应按《照,规定将?拆迁补偿安置资金】存入房?屋拆迁管理部—门指定的银行账户】在房屋?。拆迁管理部门的监】督,下使用保证被拆迁】。人按时?、足额领取 【 第二?十,六条 房屋拆—除,。应当文明施工施工现!场应当采《取必要的《安全措施防尘降【。噪保持环境清洁 ! 第二十《七,条 拆迁《人完成拆迁后—。。应及时提出》验收申请房屋拆迁管!理部门应当按照房屋!拆迁许可证》确定的?内容组织验收 】 第二十八条— 拆迁结束后30】日内拆迁人应到【房,产管理部门办—理产权灭《籍,手续;需《要变更土地使用【权,的应到土地管理【部,。门办理土地使—用,权变更手续》 第二十九【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!门应当建立、健【全拆迁档案》管理制度加强对【拆迁档?案,资料的管理 【 第三十条 公安、!教育、房《产、公用事业、【。电力等?部,门应当及《时,办理和安排被拆迁人!户口转?移、子女转学转托、!住房:产权手?续以及用水、用【电等事宜 【第三十一条 拆迁人!应当依照有关—法律、法规和—本办:法规定?对被拆?迁人:给予补偿安置—  ?   拆除违章建筑!、超过批准期限的临!时建:筑和批准建设时规定!如遇规划调整应无】条件拆除的临时【建,筑不予?补偿安置;拆除【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!时建:筑不:予安置但应按照【其,。建筑面积的重—置成新价结合剩【余期限给予补—偿 : 第三十二—条 拆迁补偿—的方式可以实行货】币,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!产权:调换除国家另有【规定外被拆迁人可以!。。选择补偿方式 【   ?  房屋拆迁—不得因建设项目【、工程?。性质及?被拆迁人的不同实行!不同的补《偿安:置,标准: 第三十—三条 被拆》迁房屋?的货币补偿》金额根据房》地产:市场评估《价格确定房》地产市场评估—价格由取得国—家或省房地产估【。价资质的机构以当地!人民政府上一—年,度公布的货币补偿】基准:价为基本依据结【合,该房屋具体区位【。、用:途、建筑结构、建筑!面积、成新、—楼层、装修》等因素评《估确定?。货币补偿基准价【每年制定并公布【一次:遇重大?。调整时应《。当召开?听证会    】 被拆迁《房屋的用途、—建筑面积《按房屋所《有权证的《记载为准《。;房屋所有》权证未记载的—房屋用途以建设【工程规划批准文【件为准经县级以上人!民政府有关》部门批准改变—房屋用途的以—。实际用?途,为准建筑《面积以房产》测量机构实际—测量结果为准  !。   估价机构评估!时应当遵《守估价规范做到公】开、公平、公正 ! 第三十《四条 ?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!拆迁人与被》拆迁人应当依—照本办法第三十三】条的规定分别计算被!拆迁房屋的补偿【金,额和所调换房屋【的价格?结清产权调换—的差价 第【三十五条 对被拆】迁,房屋进行价格评估时!拆迁人与被拆迁【人选择同一》估,价,。机构的共同签—订委:托协议评估费用【由拆迁?人支付拆迁》人或被拆迁人对【估,价机构的评》估结果有争》议的可以《。委托其他估价—机构重新进》行评估评估费—用,由委托方支付两【个评:。。估结果在省》规定的误差范围之内!的执行原《评估结?。果;评估结》果超过省规定—的误差范围的—拆迁当事人》。可以协?商解决;《协商不?成的经当事人—申请由房屋拆迁管】理部门组织评估【专,家,对,。评,估结果进行裁定 】  :   拆迁人—与被拆?迁人:分别选择估价机构的!分别:签订:委托协议并承担评估!费,用两个评估》结果在省规》。定的误差范》围,之,内的执行被拆迁人委!托估价机构的—评估结果;两个评】估结果超出省规定的!。误差范围的》拆迁当事人》可以:。协商解决;协商【不成的经当事人申请!由房屋拆迁管—理部门组织评估专家!。对评估结果》。进行裁定    ! 拆迁人和被拆迁人!对被拆迁房屋补【偿金额协商一—致的可以不对被拆】。迁房屋进行评估【 第三》十六条 《拆迁公益《事业用房的拆—迁人应当依照有关】法律、法规的规定】和城市规划的要求】予以:。重建特殊情况下【经所在地人民—政,府批准可以》给予货?币,。补偿:    【 拆迁?非公益?事业房屋的》。附属物不作》产权: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!币补偿 》 第三十七》条 被拆迁》。人与房屋承租人对】解除租赁《关系: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!应当对被拆迁人实】行房屋?产权调换《产权调换的》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!承租被拆迁人—应当与?原,房屋承租《人重新订立房屋租】赁合同 第三】十八:条 拆迁设有抵押】。权的房屋依照—国家有关担保的法】律执行 第三】十九条 拆》迁在建工程拆迁人应!根据房地《产评估机构评估【的价:值对被拆《迁人给予补偿 !第四:十条 对被拆—迁人:的安置?地点应?按照:有利:于城市?规划的?实施:和旧城改造的—。原则可以就地安【置也可以易》地安:。置对于安置两套(含!两,。套,)以上住房的—应高低层次搭配 !。 第四十一》条 拆迁人提供的】拆迁安置用房—必,须符合?国家有关质》量安全标准和规【范,产权明晰并符—合拆迁补偿安置协】议的约定 》   ?  :拆迁安?。置用房确需变更【规划:、设计内容的—必须征得被》拆迁人同意不得低于!拆迁补偿安置—协议中?约定的各项标—准,被拆迁?人不:同意时不得变更拆】迁安置用房》规划及设计》内容: : 第:四十:二条 实行产—权调换和以房—屋拆迁补《偿安置费购买—。房屋的等额部分免缴!交易管理费 【 第四十三条—。。 ,拆,迁人: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!房屋承租人支—付搬迁补助费实施过!渡性安?置的搬迁补助费增】加一倍 》。。    《拆迁:人以:期房调换产》权的拆迁双方当事】。人应根据建设—周期:等因素在拆迁—补偿安?置协议中约》定过:渡,期限在过渡期—限内被拆迁人—或者房屋承租—人,自,行安排住处的—拆迁人应当支付【临时安?置补助费;》被拆:迁人或者《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!。人提:供的:周转房的拆》迁,人不支付《临时安置补助—费, ,  :   搬《迁补:助,费和:临时安置补助费标】准,由房屋?所在地人《民政府房屋拆—迁管理部门会—同同级物价行政主】管,部门制?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!准后:执行: 第四十—四条 拆迁人不得擅!自延长?过渡期限周转房【的使用人应当按时】腾退周转房   !  因拆迁人的责】任延长过渡期—限的对自行安排【住处的被拆迁人【或者房屋《承租人拆迁人—应当自逾《期之月起双倍支付临!时安置补助费;对由!拆,迁人提供周转房的使!用人应?当自:逾期之月《。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!费拆迁补偿安置【协议另有约定—的从其约定 第!四,十五条 因拆—迁非住宅房屋造成】。停产、停业的拆迁人!应当给予被拆迁人或!房屋:承租人?下列补偿    !(一)按国家、【省、市规定的货【物运输价格、设备】安装价?格计算?的设备搬迁》和安装费《用; 《   (《二,)因拆迁而无法【恢复使用的设备【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!算的费用; —    (三—)给予房屋产权【所,有人按被拆迁房屋建!筑面积计算的经【营性损失补贴 】  :  经营性损失【补,贴的标准由市—人民政府根据当【时物价情况制定【 ?第四十六条 未取得!房屋拆迁资》格证书的单位实【施拆迁的房屋拆迁】管理:部门应?当责令其立》即停:止,拆迁没?收违法所得并—处3万元以上5万元!以下罚款给被拆【迁人造成损失的应予!赔偿 》第四十七《条 拆迁人在—约定或者裁决的搬】迁期:限,强行拆除被拆迁人未!搬,迁的:房屋给被拆迁人造】成损失的应予赔偿房!屋拆迁管《理部门应《当对其处5万元【。以上10万》元,以下罚款;》拆迁人对未搬—迁,的被拆迁《人、房屋承租人停】止供水、供电、【供气、?供暖的房屋》拆迁管?理部门应《当责令其《立即改正《赔偿被?拆迁人的损》失并对拆迁人处以3!。万元以上5万元以】下罚款 —第四:十八条 拆》迁人未能按时、足】额向被拆迁》人发放补偿》安置资金《的房屋拆迁管理部】门应:当责令其限期改正】并处1万元以上5】万元以下的罚款【拆迁人应当对被拆】迁人双倍支付由【此,造成的同期储—蓄利:。息损失? 第四》十九条 估》价机构显失公—正、弄虚作假的【其评估?结果无?效房屋拆迁管理部】门应当责令其退【回评估费《用并处5万元—以上10万元以下罚!款 ? 第五十条 拆迁人!擅自变更《拆迁安置用》。房规划、设计内【。容的:。由,房屋拆迁管理部【门责令其改》正并处5万》元以上10万元以】下罚款 《 第五十一条【 房屋拆迁》管理部门及其—工作人?员有下列行为之一】的,由有关部《门对直接责任—人员及其主》管 :     人员给予!行政处分;》构,成犯罪的《依法追究刑事—责任    (】。一):违法核?发房屋拆迁》许可证以及其他批】准文件?的;:    (二【)核发?房屋拆迁许》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!件后不履行监督管理!职责:的;    【。(,三)违法接受拆迁】委托的;   】 (四)违》法发布?拆,迁,公告的;  【  (五)违法【作出行政裁决的;】  ?  (六)对违法】行为不?予,查处:的;    (】七)滥用职权徇【私舞弊?非法干?涉房屋拆迁活动【的; ? ,  : (八)其他—在房屋拆《迁管:理工作中的失职行为!造成严重后果的 !第五十?二条: 在城市《规划区外《的国有土地上实【施房:屋拆迁并需要对被】拆迁人补偿、安【置的参?照本办法执行 第!五十三?条 各县(市、【区)人民政府可以】参照本办《法制定拆迁管—理实施细则 — 第五十四》条 本办《法由市人民政府法制!办公室负责解—释, 第五十五—条, 本办法自公—布之日起30日后】。施行 20—00年12月13日!公布的商丘》市,城,市,建,设,拆迁管?理实施办《法同时废《止本办法实施前批】准,。的拆:迁项目拆迁》补偿安置仍》按原规定执行 】。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