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商丘市》城市房屋拆》迁,管理实施办法
【
商丘市人【民政府令《第10号
第一】条 为了加强—城市房屋拆》迁管:理维护拆迁当事人】的合法权益》保障建设项》。目顺利进《。。行根据国务院城市】。房屋拆迁管》理条例、河南—省城市房屋》拆迁管理条例以及】国家有?。关法律?、行:。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我!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!。
第二条 凡【在本市城《市规划区内国有【土地上进行建设需要!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!、市政公用设施及】其,。他建筑物、构—筑物并需《要对被拆迁人补【偿、安置的适用【本办法法律、法规】、,。规章另?有规定的从》其规定
》。
第三条 城市房屋!拆迁必须符》合,城市规?划有利?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!态环境改善保—护文物古迹
】第四条 拆迁人【应当依?照本:办法的规定对被【拆迁人给予补—偿、安置;》被,。。拆迁人、房屋承租】人,应当服从城》市建:设需要在规定的搬迁!期限内完成搬迁 】
第?五,条 本办法所称拆迁!人是指取得房屋拆】。迁,。。许可证的单位—
《 本办法所称被拆!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!的所有人《
—。本办法?所称房屋承租人是指!与被:拆迁人具有合法租赁!关系的?单位或者个人—
《 本办法所—。称,拆迁单位是指—。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资!格证书接受》拆迁人委《。托对被拆迁人进【。行动员组织签订【和实施拆迁补偿【安置:协议组织《拆,除房屋及其》附属物和其他—建筑物、构筑物【的单位?
第六》条 :商丘市建设行政【主管部门是》我市城市房屋拆【迁的行政《。主管部门《其所:属的:城市:房屋拆迁管》理,机构负责城市房屋拆!迁的日常管》理工作
】 市辖县(市、【区)人民《。。政府应当《加强:对城市房《屋,拆迁工作的领导
! 市、县【(市、区)计划、规!划、房产、土地、】市政、公安、价格】等有关部门应依照】有关法律、法规【、规章?和本办法的规—定按照?各自的职责互相配】合保证?城市:房屋拆迁工》作的顺利进行
!第七条 市房—屋拆迁管理部门的】。主,要职责
】(一)负《责宣传、《执行有关城》市房屋拆迁管理【的法律、法规、【规章和规范》性文件?。;
》 (二)起草—本市城市房屋拆迁】的规范?性文件;
】 (三)受理—拆迁申请审》核房屋拆迁计划和拆!迁补偿、《安,置方案核发房—屋拆迁许《可证发布《拆迁公告;
! (四)负责对拆迁!单位、拆除施工单】位,资,质的审批、审—查,;
》 (五)《依法:对房屋拆《。迁补偿安置》纠纷进行调解—、裁决;
》
: , ,(六:)对城市《房屋拆迁活动—进行监督、指导【。、检查、《验收监督《房屋拆迁中》的房屋评估》。活动;
(!七,)负责城市房—屋拆迁档《案管理;
— ?(八)依法》查处违反城》市房屋拆迁管—理法律、法规—的行为
》
第八条 房屋拆迁!实行:拆迁许可证》制,度未取得《房屋拆迁《许可:证的:。。不得实施拆迁 【
第?。九条 ?。建设项目经城市【规划:行政主管部门选址】定点后需《要拆迁房屋及—其附属物、》。市,政公用设施和—其他:建筑物、构》筑物的应持下列资料!向房屋所《在,地,。的房屋拆迁管—理部门提出》申请
》 (?一,),建设项目批准—文件;
— (二)建设用地!规划:许可:证;
》 (三)国有土地!使,用权批准文件;
】
(四—),拆迁计划和拆—迁方案;
》
? (五)办理—存,。。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!具,的拆迁补偿安置资】金证明
第十】条 房屋拆迁管理】部门应当《自收到申请之日起】。30日内对符合下】。列,条件的申请人颁发】房屋拆迁许》可证
(一!)提交的资料齐全】、合法、有效—;
》 (:二)申请《的拆迁范《围与:批准的项《目,用地范围《一致;
《
(三)拆迁!补偿安置资金足额】落实到位;
【 (四》)拆迁计划和拆迁】方案符?合本办法《规定
《 《拆迁人申《。请领:取房屋拆迁许可【证时应向房屋拆【迁管理部门》缴纳拆?迁,管理费其标准—按省财政、价格主】。。。管,部门的规定执行【
第十一条 房!屋拆迁管理部门【应当自房《屋拆迁许可证—核发之日起》5日内将房屋拆【迁许可证《中载明的拆迁人、拆!迁范围?、拆迁期《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!公告的形式》。予以公布《。拆迁人应当及时【将公告内容告知【被拆迁?。人
》 房屋拆迁管理】部门和?拆迁人应当及时向】被拆迁人《做好宣传、解释工作!。。
第十二条【 拆迁?人应当在《房屋拆?迁许可证确定的拆】迁范围和拆迁—。期限内实施房—。屋拆迁
!需要延长拆迁期【限的拆迁人应当在】拆迁期限期满1【。。5日前向房屋拆迁】管理部?门提出延期拆迁【申请;房屋拆迁管理!部门:应当自收到延期【拆迁申请之日—起,10:日内予以答复 【。
第十三条— 拆迁人可以自行】拆迁也可以》委托拆迁
! 接受委托的拆迁单!位应当具有省辖【市以上建设》行政主管部门—颁发的房屋拆—迁资格证书
—
工程指挥!。部,等临时机构和房屋】。拆迁管理部门不得】。作为拆迁人不得接】受拆迁委托
第!十四条 《拆迁人?委托拆迁的》应当向被委托的拆】迁单位出《具委托书《并签订拆迁委托【合同拆迁人应当自拆!迁委托合同签订【之日起?1,5,日,内将拆迁委托—合同上报房屋拆迁】。管,。理,部门备案
! 拆迁人委托拆迁单!位实施?。拆迁应?当向拆迁《单位支付拆迁服务费!其标:准按当地物价—。部门:核定的标准执行
】
》被委托?的拆迁?单位:不得转让拆迁业【务,。 ,
第十《五条: 自拆迁公告公【布之日起拆迁范【围内的?单位和个人》不得进行《下列活动
【 (一《)新建?、扩建、改建房屋】及其附属物和其他】建筑物、构筑物【;
(二】)改变房屋和土地】用途;
(!。三):租,赁房屋?
》 ,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!当就前款所》列事项书《面通知有关》部门暂停办理相关】手续暂停办理的书】面通知?。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!停,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!2个月拆迁人—需要延长暂停期【限的:必须经房屋拆—迁管理部门批准【延长暂停期限不【得超过12个月
!
第:十六条 拆迁人与】被拆:迁人:应当依?。照本办法规定就【补偿方式《和补偿?金额:、安置房《面积和安置地点、搬!迁期限、搬迁—过渡方式和过—渡期限?、,违约责任、解决争】议,的方法以及当事人】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!事项订立拆》迁补偿安置协议
】。
: 拆迁租赁房屋!的拆迁人应当与【被拆迁人、房屋承】租,人,订立拆迁补偿安【置协议
《
》拆迁补偿《安置协?议的示?范文本?由市房屋拆迁管理】部门拟制供拆迁【当,事人参照《使用
第十七】条 房?屋拆迁管理》部,门代管的房屋—需要拆迁的拆迁补偿!安置协议《必须经?公证机?关公证并办》理证据?保全
《
第十八条 拆迁】补偿安置协议订【立后被?拆迁人?或者房屋承租人【。在搬:迁期限内拒绝—搬迁:的拆迁人可》以依法?向仲裁委员》会申请仲裁也可【以依法向人民法院】起诉诉讼期》间拆:迁人可?。以依法?申,。请人民法《院,先予:执行 ?
第十九条 拆迁!人与被拆迁》人或者拆迁人、被拆!迁人:与房屋承租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】安置协议的》经当事人《。申请由房屋拆—迁管理部门裁—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!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!人民政府裁》决裁决应当自收【到申请之《日起30日》内作:出
:。
当事人对!裁决不服《的可以自裁决书【送达之日《起3: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!诉拆迁?人依:照本:办法规?定已对被《拆迁人给予货—币,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!置用房、周转用【房的诉讼《期间不?停止拆?迁的执行
—
第二十条 被【拆迁人或者房屋【承,租人在裁决规—定的: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!由房:屋所在?地的市、《县(市、区》)人民政府责成【有关部门《强,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!迁管:理部门依《法申请人民》法院强制拆迁
】 《。实施强制拆》迁前拆迁《人应当?就,被拆除房屋的—有,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!理证据保全
】。第二十一条 拆【迁房屋?。及,其附属物和》其他建筑物》、构:筑物有下列情况【之一的拆迁人应【当提出补偿》安置方案报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!意经公证机关—公证并办理证据保】全、补偿费提存【后可先行拆》迁
(一)!产权:不明或所有权人【下落不明的;
! (二《)产:权有纠纷尚未—解决而城市建设又】急需拆?。迁的:;
《 (三)产权共有!人对补偿安置方式达!。不成协议的;
! (四《)房:产管理部门代管【的,
第二十—二条 ?拆迁中涉及军—事设施、《教堂、寺庙、文物古!迹的依照有关法【律、法规的规定【办理:
第二十三条 !。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!置的建设项目—转让的应当经—房屋拆迁管理—部门审核同意原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】中有:关权利、义务随之】转移给受让》人项目转让》人和受让人应当【书面:通知被拆迁人并【自转让合同》签订:之日起30日内予】以公告
第【二十四条 拆迁人】在约定或《者裁决的搬迁—期限内不得》对未搬?迁,的被拆迁人》或者房屋承租人停】止供水、供》电、供气、供—暖不:得强行拆除被拆迁人!未搬迁的房屋
【
《 拆迁?人不得向被拆迁人非!法收:取,各种费用不得—为其他单位向被拆】迁人代?收,、,代扣各种费用—
第二》十五条 房屋—拆迁:管理部门《应当加强《对拆迁补偿》。安,置,资金使用的监督拆迁!人实施房屋拆迁的补!偿安置资金应当【全部:用于房屋拆》迁的补偿安》置不得挪《。作他用
【 :拆,迁人在办理房屋拆迁!许可证时应按照规定!将拆迁补偿安置资】。金存入?房屋:拆迁管理《部门指定《的银行账户在—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!监督下使《用保证被拆迁—人按:。。时、足额领取 【
第二十六条 房!屋,拆除应当《。文明施工施工—现,场应当采取必要【的安全措施防尘降】噪保持环《境清洁
》
第二十七条— 拆迁人完成拆【迁后应及时》提,出验收申请房屋【拆迁管理部》门应当按照房屋拆迁!。许可证确定的—内容组织验》收
第二十八】条,。 ,。拆迁结束后3—0日内拆迁》人,应到房产《管理部?门办理产《权灭:籍手续;《需要变更土地使用】权的应到土》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!使用:权,变更手续 》
第二十九条 】房,。屋拆迁管理》部门应当建立、【健全拆迁档案—管理制度加强对【拆迁档案资料的管】理
第》三十:条 公安、教育、房!产、公用事业—、电:力等部?门应当及《时办理和安排被拆】迁人户口转移、【。子女转?。。学转托、住房—产权手续以及—用水、?用,。电等事?宜 :
第三十一条【 拆迁人应当—依照有关法律、【法规:和本办法规定对被】拆迁人给予》补偿安置
【 拆《除违章建筑、超【过批准期限》的临:时建筑和《批准建?设时规定如遇规【。划调整应无条件拆】除的临时建》筑不予补偿安—置;: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!。的临时建筑不予安置!但应按照其建筑【面积的重置成新价结!合剩余期限给予补偿! ,
第三《十二:条 拆迁补》偿的方式可以实【行货币补《偿也可以实行—房屋:产权调换《除,国家另有规定外被】拆迁人可以》选择补偿方式—
房屋】拆迁不得因建设【项目、工程》性质及被拆迁人的不!。同,实行不同的补偿【安置标准
第】三十三条 被—拆迁:房屋的货币补—偿金额根据房地【产市场评估价格【确定房地《产市场评估价格由】取得国家《或省:房地产估价资质的】机构以当地人民政】府上一年度公布的】货币补?偿基准价为基—。本依据结合》该房屋具体区位、用!。途,、建筑结构》、建:筑面积、成新、楼层!、装修等因素—评,估确定?货币补偿基准价每】年制定并公布一次】遇重大调《整时应?当,召开听证会
】 被拆》迁,。房屋的用《途、:建筑面积按房—屋所有权证的记【载为准;房屋所有权!证未记载的房屋用途!以建设工程规划批】准文件为准经县【级,以上人?。民政府有关部门【批准改?变,房屋用途的以实【。。。。际用:途为准建筑面—积以房产测量机【构实际测量结—果为准
《
? 估价机构评估】时应当遵守》估价规?范,做,到公开、公平、公正!
?第三十四条 —实行:房,屋产权调换的拆【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!依,照,本,办法第三十三条【的规定分《别计算被拆迁房【屋的补?。偿金额和所调—换房屋的价》格结清产权调—换的差价
【第三十?。五条 对被拆迁房】屋进行价格》评估时拆迁人与被】拆迁人?选择同一估价机【构的共同签》订,委托协议《。评估费用《由拆迁人《支付拆迁人或—。被拆迁?人对估价机构的【。评,。估结果有争议的可以!委,托其他估价机构重】新进行评估评估费】用由委托方支付两】个评估结果》在省:。规定的?误差范?围之内的执行原【评估结?果;评估结果超过省!规定的误差范—围的拆迁当事人可】。以,协商解决;协商【不成的经当事人【申请由房屋拆迁管】理部门组《织评:估专家对评估结【果进行裁定
【。 拆迁人【与被:拆迁人分别选择【估价机构的分—别签订委托协议并承!担评估?费用两个评》估结果?在省规定的误—差范围之内的执【行,被拆:迁人委托估价机构的!评估结果;两—个评估?结,果超出省规定的【误差:范围的拆迁当事【人可以协商解—决;协商不成的【经当事人《申请由房屋拆迁【管理部门组织评估】专家对评估结果进行!裁,定
拆迁!人和被?拆迁:人对被拆迁》房屋补偿金额协【商一致?的,可以不对被拆迁房】。屋进:行评估 《
第?三十六?。条 :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!拆迁:人应当依照有关法】律、法规的规—定和城市规划的要】求,予,以重建?特殊情况下经所【在地人民政府批【。准可以给予货币补偿!。
: : 拆》迁非公益事业房屋】的附属物不作产【权调换由拆迁人【给予货币《补偿: ,。。
第三十七条 】。。被拆迁人与房—屋,承租人对解除—租赁关?系达不成协议的拆】迁人应当对被拆【迁人实行《房屋产权调换产【权,调换的房屋由原房】屋,承,。租人承租被拆迁人】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!重新订立《房屋租赁合同
】
第三十八条— 拆迁?。设有抵押权》的房屋依照国家【有关担保的法—律执行
—第三十九条 —拆迁在建工》程拆迁人应》。根据房地产评估机】构评:估的价值对被拆迁】人给予补偿
】第四十条 对被【。拆迁人的安》置,地,点应按?照有:利于:城市规划的实—施和旧城改》造,的原则可以就—地安置也可以—易地安置对》于安置两套(含【两套)以上住—房的应?高低层次搭配—
:
第四?十一条 《拆迁人提供的拆迁安!置用房必须》符合国家有关质量】安全标准《。和规范产权明晰【并符:合,拆迁补偿《安置协议的约定
! 拆迁安置用!。房确需?变更规划《、设计内容的必须征!得被拆?迁人同意不得低【于拆迁?补偿安置《协议中约《定,的各项标《。准被拆迁人不—。同意时不得变更拆迁!。安置用房规划及【设计内容
第四!十二条 实行—产权:调换和以房屋拆迁补!偿安置费《购买房屋《的等额部分免缴【交易管理费》
第四十—三条 拆迁人—。应当对被拆》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!。支,付搬迁补助费—实,施过渡性安置—的搬迁?。补助费增加一倍
】
? 拆迁人》以期:房调换产权的拆【迁双方当事人应根据!建设周?期等因素在》拆迁补偿《安,置协议中《约,定过渡期限在—过渡期限《内被:拆迁人或者房屋【承租人自行安—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!支付临时安》置补助费;被拆迁人!或者房屋承租—人使用?拆迁人提供的—。周转:房的拆迁人不支付】临时安置补》。助费:
《 搬迁补》助费和临《时安置补助》。费标准由房屋所在地!人民政府房屋—拆,迁管理部门会同同级!物价:行政主管部》门,制定:。报同级人民》政府:批准后执行
第!四十四条 拆迁人不!得擅自延《长过渡期限周转房】的使用人《应当按时腾退周转房!
:。 《因拆迁人《的责任延长》过渡期限的对—自行安排住》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!屋承租人拆迁人应当!自逾期之《月起:双倍:。支付临时安置—。补助费;对》由拆迁人提供—周转房的使》用人应当自》逾期之月起付—给临时安置补助【费拆迁补偿安置【。协议另有约定的【从其约定《
:。
第四十五条 【因拆迁?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!。、,停业的拆迁人应当】给予被拆《迁人或?房屋承租《人,下列补偿
— ?(一)按国家、省、!市规定的货》物运输价格、设备安!装价格?计,算的设备搬迁和安】。装费用;
!(二)因拆迁而无法!恢复:使用的?设备: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!算的:费用;
】(,三)给予《房屋产权所有人按被!拆迁房屋建筑—面积计算的经营性损!失补:贴
》 经营性损失【补贴的标准由—市人民政府根据当时!物价情?。况制定?
第四十—六条: 未取得房屋—拆迁资格《。证,书的单位实施—。拆迁的房屋拆迁管】理部门应《当责令其立即停止拆!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!3万元以《上5:万,元以下罚款》给被拆迁人造成损失!的应予赔偿
【
,第四十七条 拆迁人!。在约:定或者裁决的搬迁】期限强行《拆除被拆《迁人未搬迁的—房,屋给被?拆迁人造成损失的】应予:赔偿房?屋拆迁管理部门【应当对其处5万【元以上10万—元以下?罚款;拆迁人—对未搬迁的被—拆迁人、房屋承租人!停,止供水、供电、【供气、供暖的—房屋拆迁管理部【门应当?。责令其立即改正赔偿!被拆迁人的损失【并对拆迁人》处以3万元以上5万!元以下罚《款,
第四十八【条, ,拆,迁人未?能按时?、足额向《被,拆迁人发放补偿安置!资金的房《。屋拆:迁管:理部门应当》。责令:其,限期改正并处1【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!的罚款拆《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!。双倍支付由》此造成?的同:期储:蓄利息损失
第!四十九条 估价机】构显失公正》、弄虚作假的其【评,估,结果无效房屋拆迁】管理部门应当—责令其退回》评,估费用并处》5万元以上》10:。万元:以下罚款 》
第五十条 拆迁!人擅自变更拆迁【安置用房规划、【设计内?容的由房屋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】其改正并处5万元以!上10万元以下【罚款
》第五十一条 房【。屋拆迁管理部门及其!工作:人员有下列行—为之一的由有—关部门对直接责【任人员及其主管
! , 人《员给予行政》处分;构成》犯罪:的依法?追究刑事责任
】 ?(一)违法核—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!及其他批准文件的;!
(—二)核发房》屋拆迁许可》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!后不:履行监督《管,理职责的;
】 (三)违—法接受拆迁委托的;!
(—。四)违法发布拆迁公!告的;
】(五:)违法?作,出行政裁决的;
! ?(六)对违法行为】不予查处的》;
(七】)滥用职权徇—私,舞弊非法干涉—房屋拆迁活动—的;
(八!)其他在房屋—拆迁管理《工作中的失职行为造!成严重后果的
第!五十二条 在城市规!划区外的国有土地上!。实,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!被拆:迁,人补偿、安置的【参照本办法执行
】
第五十三》条 各县(市、【区,。)人民政《府可以?参照本办法制—定拆迁管理实施【。细则
第五十四条! 本办法由市人【民政府法《制办:。公室负?责解释
第五十】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!之日起?30:日后施行
》
200《0年12《月13日《公布的商丘市城【市建设拆迁管理实施!办法同时废止本【办,法实施前批准的拆】迁项目拆迁补偿【安置:仍,按原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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