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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【丘市城市房屋拆迁】管,理实:施办法?
商丘市人民!政府令第1》0号
第一—条 为了加强城市房!屋拆迁管理维护【拆,迁当事人的》合法权?益保障?。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!据国务院城市房【屋拆迁管理条例【、河南省城市房屋拆!。迁管:。理条例以及国家有关!法律、?行,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我!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!
第二条》 凡在本市城市规】划区内国《有土地上进行建【设,需要:拆迁房屋《及其附属《物、市政公》用设施及《其他建筑物》、构筑物并需—要对被拆迁人—补偿、安《置的适用本办法【法,律,、法规、规章另【有规:定的从其《规定
第—三条 城市房屋【拆迁必须符合城【市规:划有利?于城市旧区》改造和?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!物古迹
第【四条 拆迁人应当】依照本办法的规【。定对被?拆迁人给予补偿、安!。置;被拆迁人、房】屋承租人应》。。当服:从城市建设需要在规!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!搬迁
》第五条 本》办,。法所称?拆迁人是指取—得房屋拆《迁许可证的单位
! 本办法所】称被拆迁人是—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!人
《 ?本办法所称房屋承】租,人是:指与被?拆迁人具有》合法租赁关系的单】位或者个《人
【本办法所称拆—迁单位是指依—法取得房屋》拆迁:资格证书接受—拆迁人?委托对被拆迁人进行!动员组织签》。订和实施拆迁补【偿安置协议组织拆除!房屋及其附》属物和其他建筑【物、:构,。筑物的?单,位
第六条【 商丘市《建设行政主管部【。门,。是我市城市房屋拆迁!的行政主管部—门其:所属的城市房屋【拆迁管?理机构负责城市【房屋拆迁《的日常?管理工作
》
, 市辖县(】市、区)人民政府】应当加强对城—市房屋拆迁工作【的领导
【 市?、县(市、》区)计?划、规划、房产【、土地、市政、公】。安、价格等有关部门!应依照有关》法律、法规、—规章和本办法的规定!按,。照各自的《职,责互相配合保证城市!房屋拆迁工作的顺利!进行
第—七条 市房》屋拆迁管《理部门?的主要职责
! ,(一:)负:责宣传?、执:行有关城市》。房屋拆迁管理—的法律?、法规?、规章和《规范性文件》;
《 (?二)起草本市城市房!屋拆迁的《规范:性文:。件;
(三!。)受理拆迁申—请审核房屋拆迁【计,划和拆迁补偿、【安置方案核发房屋拆!迁许:可证发布拆》迁,公,告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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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(四)负责对拆【迁单:位、拆?。除施工单《位资质的审》批、审查《;
(五)!依法对房屋拆迁补偿!安置:纠纷进行调解—、裁决;
【 (六《。)对城市房屋拆迁】活动进行监督、指导!、检查、验》收监督房《屋拆迁?中的房屋《评估活?动;
(七!)负责城《市房屋拆《迁,档案管理;
—
: (?八)依法《查处违反《城市:。房屋拆?迁,管理法律、法规【的,行为
第—八条 ?房屋拆迁实行拆迁】许可证制度未—取得房屋拆》。迁,许可证的《不,得实施拆《迁 :
第九条 建设项!目经城?市规划行政》主管部门选》址定点后需要拆【迁房屋及其附属物、!市政公用设施和【。其他建筑物、构筑】物的应持下列资【料向房屋所在地的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!出申请
【 (:一,)建设项目》批准文件;》。
(—二)建?设用:地规划?许可证;
— ?(三:)国有土地》使用权批准文—件;
(】四)拆?迁计划和拆迁方【。案;
?
(五—)办理?存款业?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!拆迁补偿安置资金】证明
第十条】 房屋拆《。迁管理部门》应,当自收到申请之日】起30日《内对符合下列条【件的申?。请人颁?发房屋?拆迁许可证》
(—一)提交《的资料齐全》。。、合法、有效—;
(【二):申请的?拆,迁范围?与批准的项目用地】范围一致;
【。 (三)—拆迁补偿安》置资金?足额落实《到位;
(!四):拆迁计划和拆—迁方案符合本—办法规定
》
》拆迁人申请领取房】屋,拆迁许可《证时:应向房屋拆迁—管理部门缴纳拆迁管!理费其标准》按省财?政、价格《主管部门的规定【执,行
第十—一条 房屋拆迁【管理部门应当—自房屋?拆迁许可证核—发,之日起5日内—将房屋拆迁》许可证?中载明的拆迁人【、拆迁范围、拆【迁期限等《事项以房屋拆迁公】告的形式予以公【布拆:。迁人应当及时—将公告?内,容告知被拆迁人
】
房屋拆迁!管理部门和拆迁人】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!做好:宣传、解释工作 】
:第十二条 》拆迁人应当在—房屋拆迁《许可证确定的—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!内实施?房屋拆迁
! 需要延长拆迁期】。限的拆迁人应当【在拆迁期限期—满,15日?。。。前向:房屋拆迁管理部门】。提出延期拆迁—申请;房屋》拆迁管理《部门应?当自收到延期拆迁】申请之日起10日内!予以答复
第十!三条: 拆迁人可以自行】拆迁:也可以委托拆迁【
接受】委托的?拆迁单位《应当具?有省辖市以》。上,建设行政主管—部门颁发的房屋【拆迁资?格证书
》。 工程—指挥部等《临时机?构和房屋《。拆,迁管理部门不得作】为拆迁人不得接受】拆迁委托
—
,第,十,四条 拆迁人委【。托拆:迁的应当向》被委托的拆迁单【。。。位出具委托书—并签:订拆迁委托合同拆迁!人应:当自拆迁委托—合同签订之日起15!日内将拆《。迁委托合同上报房屋!拆迁管理部》。门备案
— , 拆迁人》委托拆迁单位实【施拆迁应当向拆迁单!位支付拆迁》服务费其《标准按当地物价部门!核,。定的标?。准执行
— , :被委托的拆迁—单位不得转》让拆迁业务
【
第十五条 —自拆迁公告公布之】日起拆迁范围内【的单:位和个人《不得进?行下列?活动
》。 (一)新建、】。扩建、改建房—屋及其附属物和其】他建筑物、构筑物;!
,。
(》二)改变房屋和土地!用,途;:
?。 (?三,)租赁房屋
!。 房?屋拆:迁管:理,部门应?当就前?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!有关:部门:暂停办理相关手【续暂停?办理的?书面通知应当载【明,暂停期限《暂停期?限最长不《得超过12》个月拆迁人需要延】长暂停期《限,的必须?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!批准延长暂》停期限不得超—过12?个月
》第十:六条 拆《迁人与被拆》迁人应当依》照本办法规》定就补?偿方式?。和,补偿:金额、安置房面积和!安置地点《、搬迁期限、搬【迁过渡方式和过【渡期限、违约—责任、解决争—议的方法《以及当事人认为【需,要约:定的其他事项订立拆!迁补偿安置协议
】
拆迁租赁!房屋的拆迁人—应当与被拆迁人【、房:屋承租人《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!。议
:
拆迁【补偿安置《。协议的示范文本由】市房屋拆迁管理【部门拟制供拆迁【当事人参照使用【
:
第十七条 房【。屋拆迁?管,理部:门,代管的房《。屋,需要拆迁的拆迁【补偿安置协》议必须经公证—机关公证并》办理证据保全
】
第十八条》。 拆迁补偿》安置协?议订立后被》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!人在搬迁期限内【拒绝搬?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!向仲裁委《。员会申请仲裁也可】以依法向人》民法院起诉》诉讼期间《拆迁人可以依法申】。请人民法院先予执】行
第十九条 !拆迁: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!迁,人、被拆迁人与房】屋承租人达不成拆】迁补偿安置协—议的经当事人申【请,由房屋拆迁管理【。部门裁决房屋拆【迁管理?部门是?被拆迁人的由同【级人民政府裁决裁】决应当自收到申请】之日起30日内作出!
: ? ,当事人对裁决不【服的可以《自裁决书《。送达之日起3个月】内,向人民?法院起诉拆》迁人依照本办法规定!已对被拆迁人—给予货?币补偿或者提—供拆迁安置用—房、周转用房—的诉讼?期间不停止拆迁的】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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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二十条 被拆【迁人或者房屋承【租人在裁决规定的】搬迁期限内未搬迁】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!、县:(市:。、区)人民政—府,责成有关部门—强制拆迁或者由【房屋拆迁《管理部门依》法申请人民法—院强制拆迁
【 : 实施强制拆【迁前拆迁人》。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!有关事项向公证【机关:办,理证:。据保全
第【。二十一条 拆迁【房屋及其附属—物和其他《。建筑物?、构筑物有下列情】况之一的拆》迁人应当提出—补偿安?置方案报拆迁管理】部门审核同》意,经公证机关公证并】办理证据保全、补】偿费提存《后可:先行拆迁
!(一:)产:权不明或所有权【。人下落不明的;
】
《(二)产权有—纠纷尚?未解决而《城市:建设又急需拆迁的;!
《 (三)产权—共有人对补偿—安置方式达不成协议!的;
》 , (:。四)房产管理部【门代管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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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?十二条 拆迁—。中涉及军事设施、教!堂、寺?庙、文?物古:迹的依?照,有,关法:。律、:。法规的规定办理【。
第二十三条 !尚未完成拆迁补偿】安置:的建设项目转让【的应当经房屋拆【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!原拆迁补偿》安置协议中》有关:权利、义务随之【转移:给受让人项》目转让人和受—让人应当书面—通知被拆迁》人并自转《让合同签《订之日?起30日内予以公】告
第二—十四条 拆迁—。人在约定或》。者裁决的《搬迁期限内不得对未!搬迁:。的被拆迁人或者【房屋承租《人停止?供水、供电》、,供气、供《暖,不得强?行拆除被拆迁人【未搬迁的房屋
! 拆迁人不得向!被拆迁?。人非法收《取各种费用不得【为其他单位向—。被拆迁人代收—、代扣各种费—用
《第二十五条 —房屋拆迁管理部门】应当加强对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!用,的,监督拆?迁人实施房屋拆迁】的补偿?安置:资金应?当全部用于房屋【拆迁的补偿安—置不得挪作》他用
】拆迁人在办理房屋】拆迁许?可证时应按照—规定将?拆迁:补偿安置资》金,存入房屋拆迁—管理部门指》定的银?行账户在《房屋拆迁管理—部门:的监督?下使用保证被拆迁】人按时、足额领取 !
第二十六条【 房屋?拆除应当文明施工】施工现场《应当采取必要的安】全措施防尘降噪保】持环境清《洁
《。。第二:。十七条 拆》迁人完成拆》迁后:应及时提出验收【申请房屋拆》迁管理部门》应当按照房屋拆迁】许可:证确定的《内容:组织验收《
第二十八条 !拆迁结束后》3,。0日内拆迁》人应到房产管—理部门办理》产,权灭籍手续》;需要变更》土地:使用权的应到—土地管?理部门办理土地使】用,。权变更手续
第!二十九条 房屋拆迁!管理:部门应?当,建立:、,健,全拆迁档案管理制度!加,强对拆迁档案资【。料的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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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《条 公安、》教育、房产》、公用事《业、电力等部门应当!及时办理和安排被】拆迁人户口转移、子!女转学转托、—住房产权手续以及】用水、用电等事宜】
第三十一【条 拆迁《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!、法规和本办法【规定对被拆》迁人:给予补偿安置
】 拆除违章】建筑、超过批准期限!的临时建《筑和批准建》设时规定如遇规划调!整应无?条,件拆除的临时建筑不!予补:偿安置;拆除未【超过批准《。。期限的?临时建筑不予安置但!应按照其《建筑面积《。的重置成新价结合剩!余期限给予补偿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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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《二条 拆迁补偿的方!式可:以实行?货,。币补偿也《可以实行房屋产权】调换:除国家另《有规定外被拆—迁人可以选择补偿】方,式
? 房屋拆迁】不得因建设项—。目、工程性》质及:被拆迁人《的不同实行》不同的补偿安—置,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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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三》条 被拆迁房屋的】货币补偿金》额根据房地产市场】。评估价格《确定房地产市场【评估价格由》取得国家或》省房地产估价—资质的机《构以当地人民政府上!一,年,度公布的货币补偿】基准价?为基本依据结—。。合该:房屋具体区位、【用途:、建筑结构、建筑】。面,积、成新、楼层【、装修?等因素评估》确定货币补偿—基准:价每年制定并—公布一次遇重大【调整时应当召开听】证会
【 被拆迁房屋的【用途:、建筑面《积按房屋所有—权证的记载为准;】房屋所有权证未【记载的房屋用途【。以建:设工程规《划批准文件为准经县!级以上人民政府有】关部门批《准改变房屋用途的】以实际用途为—准建筑面积以房产】测量机构实际测【量结果为《准
— 估价机构评估时】应当遵守估价规【范做到?公开、公平、公正 !
第三十》四条 实行房屋【产权:。调,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!人应:当依照本办法第三十!三条的规定分—别,计算被拆《迁房屋的《补偿金额和》所调换房屋的价格】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! ,
:第三十五条》 对被拆迁房屋【进行价格评估时拆迁!人与被拆《。迁人:选择:同一估价机》构的共同签订委托】协议评估费用由【拆迁人支付》拆迁:。人或被拆迁人对估价!。机构的评《估结:果有争议的可以委托!其他估价机构重新进!行评估评估费—用由委托方支付【两个评估结》果,在省规定的误差范围!之内的执《行原:评估结果;评—。估结果超《过,。省规定的误差范【围的:拆迁当事《人可以?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!的经当事《人申请由房》屋拆迁管《理部门组《织评估专家对评估结!果进行裁定》
? , 拆迁人与被【拆迁人分别选择【估价机构的》分,别签订委《托协议并承担评估费!用两个?评估结果在省规定的!。误差范围之》内的执行被》拆迁人委托估价机构!的评估结果;—两个评估结果超出省!规定的误差范围的拆!迁当事人可以协【商解决;协》商不:。成的经当事人申【请由房屋拆迁管【理部门组织评估【专家对评估结果进行!裁定
— 拆迁人和—。被拆迁人对被拆迁房!屋补偿金额协商【一致的可以》不对被拆《迁房屋进行评—估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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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六条 拆迁!公益:事业用房的拆迁【人应当依照有—关法律、《法规的规定》和城市规《划的要求予以重建】特,殊情况下经所在【地人民政府批准【可以给予货币补偿
!
《 : 拆迁非《公益事业房》屋的附属物不—作产权调换由拆迁】人给予货币补偿【
第三》十七条 被拆—迁人与?。房屋承租人对解除】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!的拆迁人应》当对被拆《。迁人实行房》屋产权?调换产权调换—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!人承租?被拆迁人应当与【原房屋承租人—重新订立房屋租【赁合:同,。
第三十八【条 拆迁设》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!国家有关担保—。的法:律执行
—第,三十九条 拆迁在】建工程拆《迁人:应根据房地产评估】机构评估的》价值对被拆迁人给】予补偿
—第四十条 》对被拆迁人的—安,置地点应按照有利于!城市规划的实—施和旧城改造的原则!可,以就地安《置也:可以易地安置对【。于安置两套(含【两套)以上》住房的应高低层【次搭配
》
第四十一条 【拆迁:人提供的拆》迁安置用房必须【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!。全标准和规范产【权明晰并符合—。拆迁补偿安》置协议?的约定?
》 拆迁安置》用房:确需变更规》。。划、设计内容的【必,。须征得被拆》迁人同?意不得低《于,拆迁补偿安置—。协议中约定的—各项标准被拆迁人不!同意时不得变更拆迁!安置用房《。规划及设《计内:容
第四十【二条 实行产权调换!和以:房屋拆迁补偿安【置费购买房屋的等】额部分免缴交—易管理费
第】。四,十三条? 拆迁?人应当对被》拆迁人或者》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!补助费实施过渡性安!置,。的搬迁补助费—增加一倍
】 拆迁人》以期房调换》产,权的拆迁双方当事人!应,根据建设周期—等因素?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!。中约定过渡期—限,在,过渡: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!房屋:承租人自行安排【住处的?拆迁:人应:当,支,付临:时安置补助费;被拆!迁人或者《。。房屋承租人使—。。用拆迁人提供—的周转房的拆迁【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!助费
【 搬:迁补助费和临时安】置补助费标准由【房屋所在地》。人,民,政府房屋拆》迁管理部门会—同同级物价行政【主管部?门制定报同级人民政!府,批,准后执行
—
第:四,十四条 拆迁—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!期限周转房的使【用人应当《按时腾退周转房【
? 因拆》迁人的责任延长【过渡期限的对自行】安,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!者房屋?承租人拆迁人应当自!逾期之月《起双倍支付临时安】置补:助费;?对由拆迁人提供周转!。房的使用人》应当:自逾:。期,之月起付给临—时安置补助》费拆迁补偿》安置协议另有—约定的从《其约定
第四】十五条 因拆迁非】。住宅房屋造成停【产、停业的拆迁人】应当给予被拆迁人或!房屋承租人下列补】偿,
: (《一)按国家》、,省、市规定的货【物,。运,输,价格、设备安—装价格?计算的设《备搬迁和安装费【用;
【(,二)因拆迁》而无法恢复使用【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!成新结?算的费用;
】 (三)给—予房屋产权所有人】按被:拆迁房屋建筑面【积计算的经营性损失!补贴:
经营性!损失:补贴的标准由市人民!政府根据当》。时物价情《。。况,制定
》第四十六条》 未取?得房屋拆《。。迁资格证书的单位实!施拆迁的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】应当:责,令其立即停止拆【迁,没收违法所得并【处3万元《。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!给被拆迁人造—。成损失的应》予赔偿 《
:第四十七条 拆【迁人:在约定或者》裁,决的搬迁期限强行】拆除:被拆迁人未搬—迁的房屋给被—拆迁人造成损失的】应予赔偿《房屋拆迁管理部【门应当对其处—5万元以上1—。0万元?以下罚款《;拆迁?人对未搬迁的被【拆迁人、房屋—承租人?停止供水《、供电、供》气、供暖的房屋【拆迁管理《部门应当责令其立】即改正赔《偿被拆迁《人的损失《。并对拆迁人处以3】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!罚款
《
第四十八条— 拆:迁人未能按时、【足,额向被拆迁人发放补!偿安置资金的房屋拆!迁管:理部门应当责令【其限期改正并处1】万,元以上?5万元以下的罚【。款拆迁人《。应当对被《拆迁人双倍支付【由此造成的》同期储?蓄利:息损失
第四十!九,条 估价机构显失】公,正、弄虚作》。假的:其评估?结果无效房屋拆【迁管:理部门应当责—。令其退回《评估:。费用并?处5:万元:以上10万》元以下?罚款
》第五十条 拆迁人擅!自变更拆《迁安:置用:。房规划、《设计内容《的由房屋《。拆迁管理部门—责令其改《正并处5万》元以上10万元【以下罚款《
第《五十一条《 房屋拆迁》管理部门及》其工作人员有下列】行为之一的由—有关部门对直接责任!。人员及其主管—
《 人?员给:予行政处分;构【成犯罪的《依法追究刑事—责,任
》。 (一)违法核发房!屋拆迁许可证—。以及其他批准—文件的;
》
(二)核发!房屋拆迁许》可证以及其他—批准文件后不履行】监督管理职责的;
!
(三—)违法接受》拆,迁委托的《;
—(四)违法发布【拆迁公告的》;
(五)!违法作出行政裁【决的;
— (六)对违【法行为不予查处【的;
— (七)滥用职权徇!私舞弊非法干涉房】屋拆迁活动的;
】
(八)其】他在房屋拆迁管【理工作中的失职【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!
第五十二条【 在城市规划区外的!国,有土地上《实施房屋拆迁—。并需要对《被拆迁人补偿、安】置的参照本办法执】行
第五十—。三条: 各县(市、区【。)人民?。政府可?以参照本办法制定】拆迁管理实》施细则
第五十四!条 本办法由市人民!政府法制办公室【负责解释《
第五十五条 本!办法自?公,。。布之日起30日后】施行
200【。0年12月13日】公布的商丘市城市】建设拆迁管理实施】办,法同时废止本—办法实施《前批准的拆迁项【目拆迁补偿安置仍】按原规定执行—
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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