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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章 !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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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》十四条 《本办法?下发后尚未销售的】经济适用住房执行本!办法有关准入和【退出管理、》价格管?理、监督管理—等规定;已》销售的经济适用【住房仍按原有—规定执行此》前已审批但尚—未开工的经济适【用住房项目凡不符合!本办法规定内容【的事:项,应按本办法做相【应调整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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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》十五条 各县(市)!参照本办法》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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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六【条,。 ,本办法自2009年!7月1日起执行2】。006年12月31!日发布的商丘—市经济适用住—房,管理:暂行:办法(?商政〔2006〕9!3号)同时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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