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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八?章, 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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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《十四条?。。 本办法下发后尚未!销售的经《济适用住《房执:行本办?法有关准入和退【。出管理?、价格管理》、监督管理等—规定;?已销:售的经济适用住房仍!按原有?规定执?行此前已审批但【尚未开?。工的经济《。适用住房项目凡不】符合本办法规定【内容的事项应按本办!法做相应调整—
【 第四十《五条 各《县(市)参照—本办法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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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!2009《年7月1日》。起执行200—6年1?2月31日发布【的商丘市经济—适,用,住房管理暂》行办法(商政〔2】006〕9》3号:)同时废止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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