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》 》。 第八章《 附则 — 第四《十四:条 本办《法下发后尚未销售的!经济适用《住,房,执行本办法有关准入!和退出管理、价格】管理:、监督管理》等规定;《已销售的《经济适用《住房仍按原有规定】执行此前《已审批但尚未开【工的:经济适用住房—项目凡不符合本办】法规定内容的—。事项应按本办法【。做相应调整 【 , 第—四十:五条 各《县(市?)参照本办》法执行? 第四】十六条 《本办法自2009】年7月1日起执行】2006年1—2月31《日发布的商丘—市经济适用住—房,管理暂行《办法(商政〔—2,006〕93号)】。同时:废止 》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