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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:省,。矿产资源勘查—开采:。。管理条例 (19!9,7年:12月19日吉林省!。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】会常务委员会—第,三十五?次会议通过 根【据200《5年6月2日吉林】省第十届《。人民代?表,。大会常务委员—会第:二十次会议通过的】关于修改部分—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!正 根据2015年!11:月20日吉林省第】十,二届人民《。代表大会常务委员】会第二?十一次?会议吉林省人民【代,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!于,修,改〈吉林《省土地管理条例〉等!7件地?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!) ?第一章 《总则  《 第一条《 为:了加强矿产资源【的勘:查、:开采管理工作维护】矿业秩序保护矿产】资源促进矿》业发展根据中—华人民共和国矿【产,资源法?和有:关法律?、法规的规定—结合:本省实际制定本条】例   《第二条 凡》在本:省行政区域内进行矿!产资源勘《查、开采和管—理活动的有关单【位和个人均》须遵守本条例   !第,三条 矿产资—源,属于:国家所?有不因其所》依附:的土地的《所有权或《。。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!变 :禁止:任何组织或个人利用!任何手段侵占或者】破坏矿产资源—   第四条 矿产!资源的勘查、开采实!行统一规划、—合理布局、综合勘】查、合理开采、综】合利用和有效保护】的原则省人民政【府地质矿《产主管部门》根据国家有关规【定,组织有关《。部门编制全省—。矿产资源的勘查【、开:采规划报省人—民政:府批准后《实施 ?  第五《条 勘查、开—。采矿产资源必须【加强地质环境保护】与监测、地质—灾,害防治、水土保持、!土,地复:垦和矿?山,环境保护工作 【  第六条 —各级人民政府应【当加强对矿产资源】。的勘查?、开采监督管理工】作的领导《   县级以上【人民政府地质矿【产主管部门负责【本,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!勘查、开《采的监?。督,管理工作   县级!以上人民政府—有关主管部门应【当协助同《级地:质矿产主管》部门进?行矿产资源》的,。勘,查、开采的》监督、管理》工作 ?  第七条》 鼓励国内外投【资者在?本省行?政区域内依法投资勘!查、开?采矿产资源投资者】的合:法权:益受法律《。保护   第—八条 勘查、—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!法申请登记经批准】领取勘查许可证【、采矿?许可:证,取得探矿权或采【矿权: 勘查、开采—矿产资源必》须符合下列条件【 (一)《勘,查、开?采单位?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!资质条?件; (二)—勘查、开采矿产资】源必:须符合国《家和:省的矿?产资源勘查、—。开采规?划要求   第【九条 ?探矿权和采矿—权必须?依法有?偿取得?符合法律规定—条件并经批准探矿】权、采矿《权可以转让 —  第?十条 禁止任—何单位和个人无证、!越界或非《法进入他人依法【。设定的勘查作业区】和矿:区范围内勘查—、开采矿产资源 】第二章 矿产资源】的勘查   第十一!条 矿产资》源的:勘查根据国家有关规!定实行统一的区【块,登记管理《制度:   第十二条【 勘查项目》出,资人:是探矿权申请人国】家出资勘《查的国家《委托的勘查》单位是?探矿:权申请?人;合资、合作勘】查的探?矿权申请人由合同约!定   第十—三条 探矿权—申请人申领勘查【许可证时应当按【照国家有《关规定向《有管理权《的登记?管,理机关提交下列材料!  : (一)勘》查申请登记书和申】请的区块范围图;】   (《二)省?以上地质矿》产主:管部:门核发的地》质勘查单位资格【证,书,及其复?。印件;   (三)!勘查工?作计划、勘》查项目合《同或者委托勘查的证!明文件?。;   (》四)勘查工作实施方!案;   (五)勘!查登记管理机—关规:。定提交的其他—材料   第十四条! 勘查登记管理机】关自受?理探矿?权,。申请之?日起40日内—按照申请在》失,。的原则作出准—。予登记或者》不予登记的决定【并书:面通知探《矿权申请《人  ? 准于登记的—探矿权申《请,人应当自收到通知】之日起30日内到勘!查登:记管理机关办—理,登记手续   第十!五条 探矿权人必】须自领取勘查许可证!之日起6个月内【根,据批准的勘》查作业区的》范围:进行施工施工前【探矿权人《必须到勘查项目【所在县(市)地质矿!产主:管部门报送开工【报告单?   探矿权人【必须按?国家有关《规定:完成:最低勘查投》入;在勘查作业区】内未经批准不—得擅自进《行,采矿活动   第】十六条? 有:下列情况之一的探】矿权人应当在勘查许!可证有?效,期内向勘查》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!理变更?登记   (一【)扩大或缩小—勘查区?块范围的;   (!二,)变更勘查》工作:对象和内容的;  ! (三)经批准转】让探矿权的;—   (四》),探矿权人改变名称或!。地址的?   第十》七条 探矿》权人因故撤销勘查项!目或已完《成勘查工作的—应,当,向勘查登《记管理机关》报告:并,按国家?有关规定《报送有关资料办理】。注销登记手》续   《自勘:查许可?证注销之日起—9,0日内原探矿权人不!得申请已经》。注销的区块范—围内:的探矿权   探矿!权人完成勘查工作】后必须编制勘查【报告并在勘查—报告批准后3个【月内到?省,地质矿产《主管部?门办理探明储量登】记并:。按国家?有关:规定汇交地》质,勘查报告或其他有】价值的勘查资—。料 :  勘查报告和【。其他有价值的勘查】。。资料按国家有关规】定实行有偿使—用   《第,十八条 探》。矿权人有优先取得】勘查作业区内矿【产资源?采,矿权的?权利;有权将—探矿权依法转让给】他人转让探》矿权应当按国家【有,。关规定办《理,转让审?批手续? 第三章 矿产资源!。。的开采   第十九!条, 县级以上人民政】。府地质矿《产主管部《门是采矿登记管理】。机关按照国家—和省规定的权—限实行分级依法审】批和颁发采矿许【可证   第—二十:条 开采下列矿【产资源由省人民政】府地质?矿产主?管部门审批并颁发采!。矿许:可证   》(一)法律规定由国!务,院地:。质矿产主管部门【审批并颁发采—矿许可证以外—的可供开采的储【量规模为中型—的矿产资源;   !(二)国务》院地质矿《产主:管部门授《权,审批并颁发采矿许】可证的?矿产资源;   (!三)矿?区分布?跨市(州)行政区域!的 :  第二十一—。条 开采下》列矿产资源由市【(州)人民政—府地: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!。并颁发采矿许可证 !。  (一)省人【民政府?地,质矿产主管部—门授权审批并颁发】采矿许?可证的矿产资—源;:   ?(二)第二十条规定!以外的可供开采的储!量规模为小型的矿产!资源:; :。  (?三)矿区分布—跨县(市)》。。行政区域的  【 第二十二条 开采!下列矿产资》源由县(市)—人民政府地》质矿:产主管部门》。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!证   《(一)由省或市【(州)人民政—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!授权审批并》颁发采矿许可—证的矿产资源; 】  :(二)第二》十条、第二十一条规!定以外的可供开采的!矿产:资,源及只能用作普通建!。筑材料?的砂、石、粘—土   第二十【三条: 市(州)、县【(市)?人民政府地》质矿产主《。管部门审批并颁发采!矿许可?证后由市(州)地】质矿产主管部门汇】总向省人民》政,府地质矿产主—管部门备案   】第二十四条 —采矿:权申请人在提出采矿!权,申请:。前应持经批准的【地质勘查报》告,。向,采矿登记管理—机,关申请划定矿区范】围   矿》区范围划定后采矿登!记管理机关》在该区?域内不得再受理新】的申请矿《区范:围保:留期为中型》矿山不得超过2年】小型矿?山不得超过1—。年,国家另有规定的除】。外   因特殊【原因在?矿区范?。围保留期内》不能申办采矿登记】。的可在期满前3个】。月内向采矿登—。记管理机关申—请延长矿区》范围保?留期延?长矿区范围保留期】不得超过1年   !申,请人逾期不申请【延长矿区范围保留】期的:视,为自:动放:弃   第》二十五条《 申请采矿登记【。应具备下列条件 】  (一)有—。合法取得的》矿产资源勘查报【告,和与:开采规模相适应的】矿产储?。量;:   (二)—有与所建矿山建设规!模相适应的资金【、技:术和:设备条?件;   (—三)有所建矿—山的:开发利用《方案;  》 (四)法律、【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!   第《。二十六条 采矿权】申请人申请》。。办理采矿《许,可,证时应向采矿登记管!理机关提交下列资料!   (《一)申请登记—书和矿区范》围图;   (二)!采矿申请《。人资质条件》证明材料;》   (三)经批】准的矿产资源开发】利,用方案;   (】四)依法《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!。文件;   (五)!经批准的开采矿产资!源的环境影响评【价报告;《   (六》)储量?审批机关批准的占】用,。储量登记材料;【  : (七)采矿—登记管理机关规【定提:交的其他材》。料   《第二十七条 个人自!采自用少量用作【普通建筑材料的【砂、石、粘土—不适用本条例第【二十五条和第—二十:六,条的规定   第二!十八条 采矿登记管!理机关应在受理采矿!。权申请?之,日起4?0日内作出准—予登记或不准予登记!的,决定并通《知采矿权《申请人准予登—记的采?矿权申请人应—当在收到通知—之日起30》日内到采《矿登:记,管理机关《办理登记手续 【  :严禁:擅自印制、伪造【采矿许可证 —  转让采矿权的应!当按国务院有关【规,定办理转《让,审批手?续   第》二十九?条 采矿许可—证有效?期限按矿山规模和矿!。种确定需要继续【采矿的可在》有效期限届满前30!。日内申请办理采【。。矿许可证延续—手续   第三【十条 在采》。矿,。许可证?有效期内《。有下列情况之一【的采:矿权人应当向采【矿登记管理机—关申:请办理变更登记【 ,  (一)变—更采矿区《范围的; 》。 , (二)变更主要开!采矿种?的;   (三【)变更?开采方式的;—   (《四)变更矿山—企业名称或法—定代:表人的?;   (五)经依!法,批,准,转让采矿权的  】 第三十《一条 采矿权—。人在采?矿许可证有效期【内或期满时需要停】办矿山企业》或者关闭矿山—的应当在《停办矿山企业—或者关?闭矿山之日前3【。0日内?向原采?矿登记管理》机关:。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!可停办矿山企业【或者关闭《矿山并办理采矿【许可证注销手续【   第《三十二条 开—采矿产资源必—须按照采矿许可【证颁发机关批准【的开发?利用:方案施工采》取合理的《开,采顺序、开采方式】和选矿工艺矿山【。企业的开《采,回采:率、:采矿贫?化率和选矿回—收率:均应达到设计要【求禁止?乱来滥挖或采—取破坏性开采—方法:开采矿产资源   !矿山企业必须测绘】井上、井下工—程,对照:图  ? 在开?采主要矿产的—同时对具有工业价】值的共生、》伴生矿产在技术【可,行,、经济合理的条【件下:必,。须综合回收;对暂】不能回收的矿—产,资源应当采取—有效的?。。保护措施   【开采矿产资源—必须按?国家规定填报矿【产储量统计》。。资料和开采利用情况!。资料   》第三十三条 开采】矿产资源必》须遵守国家》劳动安?全卫:生规定具备保障安】全生产的必》要,条,件 第四章 监督】管理  《 ,第,三十四条 勘—查、开采《矿,产资源时发现—可能具有重》。大科学文《化价值的罕见—的地质现象以—及文化古迹必须【加以保护并及—时报告?地质矿产主管—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!   第三》十,五条 开采矿产资】源必须按《国家和省的有关【。规定缴纳矿》产资源补偿费和其】他费用   第【三十六条 勘—查、开采矿产—资源造成地质—环境破坏的探矿【权人、采矿权—人应当及《时,向,当地地质矿产—主管部门报告—并按地质《矿产主管部门规【定的期?限负责恢《复和治?理   采》矿权人因开采矿产】资源给他人生—产、生活造成损失的!应当:负责赔偿并采取【必要的补救措施  !。 第三十七条— 探矿权人、采矿】权人应当按国家有关!。规定:加强对废《石、尾矿、废—。气、废水的管—理防止污染环境【或引发地质灾—害   《。第三十八条 采矿许!可证:实行年检制度逾【期,不年检的《采矿许可证》作废   第三十九!条 地质矿产—主,管部:门调:查勘查投入、勘【查工作进展》情况或对本辖区矿产!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进!行检查时《探矿权人、采—矿权人应当如—实报告并提供有关资!料   对探矿【权人、采矿权—。人要求保密的属于商!业秘密资料的—申请登记《资料、财务决算报】表和勘查成果资【料地质矿产主管部门!应当予以保密—   第四十条 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!为非法采矿者提【供勘查资料、电力和!火工材?料   第四—十一条 探》矿权人之间、采矿】权人之间或者探【矿权人与采矿权人】之间:因勘查作业区范围和!采矿区?范围发生《争议的由当事—人协商解决协商【不成的?按照国家和省的【有关规定处》理   第四十【二条 探矿》权、采矿权使用费和!探,矿权最低勘查—投入按国务院有【关规定?办理   第四十三!条 采?。矿权人出售矿—产品必须持》有采矿许可证无【。。采矿许?可证的?任何单位《和个人不得收购【 ,  :国家规?定由指定单位—统一收购的矿产品】其他任何单位和个】人不得收购 第【五章 法律责任【  : 第四十四》条 :违反本条例有关勘查!管,。理规:定的:。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!   第四十五【。条,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!取得采矿许可证【擅,自进行采矿活动【的,由县:级以上人《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!部门责?。令停:止违:法行为没收》采出的矿产品—和违:法所得可《以并处8万元以下】。罚款 ?  第四十六条 违!反本条例规定超越批!准,的采矿?。区,范围进行《开采活动《的由县级以》上人民政府地质【矿产主管部门责令停!止违法行《为没收越界》开采的矿《产品和违法》所得:可以并处5》万,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!重的由原发证机【关吊销采矿》许可:证   第四十七】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!不办理采《。矿许可证变更登【记、延续登记—手续继续《。采矿的由采矿登记】管,理机关责令限期改】正;逾期《。不改:正的处以5万元【以下罚?。款   第》四十八条 违—反本条例规定擅【自印制、伪造采矿许!可,证的由?县级以上人民—政府地质矿产—主管部门没收其【印制、伪造的证件和!违法所得《并处1万元以—下罚:款   持伪造的采!矿许:可证采矿的按无【证开采论处  【。 第:四十九条 违反本】。条例规?定非法转让探矿权】。、采矿权《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!勘查许可证、采矿】许可证;由》县,级以上?人民政?府地质矿《产,。主管部?门,没收违法所得处以】8万:元以下罚款  【 第五十条》 违反本条例规定】采取破?坏性开采方法开采矿!产资源的由省—。人民政?府地质矿产》主管:部门处以8万—元以下罚款;由【原发证?机,关吊销采矿》许可证  》。 ,第五十一条 不【缴纳矿产资源补【偿费的按《国,家和省有关》。规定处理 》  第五《十二条 上》。级地质矿产》主管:部门对下级》地,质矿产主管部门的行!政执法行《为应实?行监督检查对—。下级地质矿产主【管部门的《不,当或违法的行政行为!有,权改变或《予以撤销对》应给予行政处罚而不!予以行政《处罚的违法行为有权!责令:其改正或者直接予】以行政处罚 —。 , 第五?。十三条 地质矿产】主管部门工作—。人员玩忽职守、【弄虚作假、滥用【职权或者徇》私,。舞弊的由其所在单】位或其?上级主管部门给【予行政处《分   第五十【四条 以暴力、威胁!手段阻碍地质矿【产主管部门的工作】人员依法执》行职务?的由公安机关依【照中华人民共—和国治安管理处【罚条例?的规定处罚 —  第五十五条 违!反,本,条例规定《构成:犯,罪的由司法机关依】法追:究刑事?责任   第五十】六条 当事人对行】政处罚决定不—服的可以依法—申请行政复议—或者: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!   当事人逾期不!。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!法院:。提起诉讼又不履行】行政处罚《决定的由作出—。处罚决定《。的,行政机关申请人【民法院强《制执行 第六章【 附:则   《第五十七条 本条例!。自公布之日》起施行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