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,林省矿产资》源勘:查,开采:管理条例
(1】99:7年12月19日吉!林,省第八届人民代【表大会常务委员【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!过 根据20—05年6月2日吉林!省,。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】会,常务委员会第二十】次会议?通过的关于修—改部分地《方性法规的决定修】正 :根据20《15年11月20】。日吉林?。省第十二届》。人民:代表大会常务—委员会第二》十一次?。会议吉林省人民代表!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!修改〈吉林》省,土地管理条例〉等7!件地方性法》规的:决定:修正)
》第一:章 总?则
第一条 】为了加强《。矿产资源的勘查【、开采管理工作维】护矿:业秩序保护》矿产资源促》进,矿业发?展根据中华人民共】和国矿产资源法和】。有,关法律、法规—的,规,定结合本省实际【制定本条例
【。 第二条《 凡在本省行政区】域内进行矿产资源勘!查,、开采和管理活动】的有关单位和—个人均须遵守本【条例
《 ,第,三条 矿产资—源属于国家所有【不,因其所依《附,的土地的所有权或】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!变 禁止任何组【织,或个人利用任何手段!。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!源,
第四条 【。矿,产资源的《勘查、开采实行统一!规划、?合理布局《、,综合勘查《、合理开采、综合】利用:和有效保护的原则】。省人民政府》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根!据国家有关规定组】织,有关部门编》制,全省矿?。产资源的勘查、【开,采规划报省人民【政府批准后》。实施
第五【条, 勘查?、开采矿产》资源必须加强地【质环境保护与监测、!地质灾害《防治、水土保—持,、,土地复垦和矿山【环境:保护工作
【第,六条 各级人民【政府应当加强对矿产!资,源的勘查、开采监督!管理工作的领导
】 县级以》。上人民?。政府地质矿产主管】。部门负责《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!源勘查、开采—的,。监督管理工作
】 县级?以上人民政府有关】主管部门应当协助同!级地质矿产》主管:部门进行矿产资【源的勘查、开采的】。监督、?管理工作《
第《七条 ?鼓励国内外投资【者,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!法投资勘查、开【。采矿产资源投—。资者的合法》权益:受法律保护
】第八条 勘查、开采!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!请登记经《批,准领取勘《查许可证、》采矿许?可证取得探矿权或采!矿权 勘查、开采】矿产资源必》须,符合:下列条件《 (一?)勘查、开采单【位必须符合》国家规定《的资:质条:件; (二)勘查】、开采矿产》资,源必须符合国—。家和:省的矿产资源勘【。查、开采规划—要求
第九条 !探矿权和采矿权必须!。依法有偿《取得符合法》律规定条《件并经批准探矿权】。、,采,矿权:可以转?让
第十—条 禁?止任何单位》和个人无证、越界】或,非法进入他》人依法设定的勘【查作业区和矿—区范围内勘查、开采!矿产资源《
第:二章 矿产资源的】勘查:
?第十一?条 矿产资源的勘】查根:据国家有《关规定实行统一的】区块登记管理制【度
《第十二条 勘查【。项目出资人是探矿】权申请人《国家出资勘查—的国家委托的—勘查单位是探矿权申!请人;合《资、合作勘查的【探矿权申《请人:由合同约定
第!十三条 探矿权申请!人申:领勘:查许可证时》应当按照国家有【关规定向有管理权】的登记管理机关【。提交下列《材料
(—一)勘查《申请登记书和申【请的:区块:范围:图,。;
(二)【省以上地质矿产【主管:部门核发的》地质勘查单位资格】证书及其复印件;
! :(三)勘查工作【计划、勘《查项目合《同或者委托勘查的】证明文件;
【 ,(四:。)勘查工作实施方案!;
(五)勘】查登记?管,。理机:关规定提《交的其他材》料,
第十四—。。条 勘查登记—管,理机:关自受理《探矿权申《请之日起40日【内按照申《请在失的原则作出准!予登记或者不—。予登记的《。决定:并书面通知探矿权申!请人 准于登】记的探?矿权申?请人应当自收到通】知之:日起:30日?内到勘?查登记管理机关【办理登?记手续
第十】。。五条 探矿权人【必须自?领,取,勘查许可证之日起6!个月内根据批准【的勘查作业区的范】围进行施工施—工前探矿权》人必:须到勘查项目所在县!(市)地《。质矿产主管部门【报送:开工报?告单
探矿权人!必须按国《家有:关规定完成最低勘】。查投入;《在,勘查:作业:区内未?经批准不得擅自【进行采矿活动—
: 第十?六条 有下列情况】之一的探矿权—人应当?在勘查许可证—有效期内向勘—查登记管理机—关申请办理》变更登记
(】一)扩大《或缩:小勘查?区块范?围的;?
, (?二)变更《勘查:工作对象和》内,。容的;
(三】)经批准转让探矿权!的;
》(四:)探矿权人改变名称!或地址?的
: 第十七条 探矿!权人因故撤销勘查】项目或已完》成勘查工作的应当向!勘,查登记管《理,机关报告《并按国?。家有关?。规定报送有关—资料办理注销登记】。手续 自勘查许!可证注销之日起90!日内原探《矿权人不得申请【。。已经注销的区块范】围内的探矿权
【 , 探:矿权人完成》勘查:工作后必须》编制勘查报告并在】。勘,查报告批准后—3个月?内到省地《质矿产主管部—。门办理探明储量登记!并按:国家:有关规定汇交地质勘!查,报告或其他有—。价值的勘《查资料
勘查】报告和其他》有价值的《勘,查资料按国家有关】规定实行有偿使用
! 第十八》条 探矿权人有【优先:取得:勘查:。。作业区?内矿产资源采矿【权的权利;有—权将:探矿权依法》转让给他人》转让探?矿权应当按国家有关!规定办理转让—审批手续
第三【章 :矿,产资源的开采
!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!人民政府地质矿【产主:管部门是采矿登记】管理机关按照国家】和省规?定的权限实行分级】依法审?批和:颁发采矿许可证【
,。 第二十条 【开采下列矿产资源】由省人民《政府地?质矿产主《。管,部门审批并》颁发采矿许可证
! (一)法》律规定由国》务院地质矿产—主管部门审批—并颁发采矿许—可,证以外的可供开【采的储量《规模:为中型的矿产资【源,。;
(二)国】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!门授权审批并颁发】采矿许可证》的矿产?资源;?
(三)矿区】分布:跨市(州)行政【区,。域的
《 第:二十一条 开采下】列矿产资源由—市(州)人民政府】地质矿产主管—部,门审批并颁发—。采矿许可证
—。 (一《),省人民政府地—质,矿产:主管:部,门授权审批并颁发】采矿许可证的矿产资!源;
(二)第!二十条规定以外的可!供开采的储量规模为!小型的矿产资源;】
(三)矿区】分布跨县(》市)行政区域的
】 , 第二十二条 【开采:下列矿?产资:源由县(《市)人民政》府,地质矿产《主管部门审批并【颁发采矿《许可证
(一】)由省或市(州)】。人,。民政府?地质矿产主管部门】授权审批并》颁发采矿许可证【的矿产资源;
】 (:。二)第二十条—。、第二十一条规定】以,。外的可供《开采:。的矿产资源及只【能用:作普通建筑材料【。的砂、石、粘土
】 第二十三条【 市:(州)、县(市【。)人民政府地—质矿产主《管部门审批并—颁发采矿许》可证后由市(州【)地:。质矿产主管部门汇总!向省人民政府地【质矿产主管部门备案!
第二十—。四条 ?采矿权申请人在提】出采矿权申请前应持!经批准的地质勘查】报告向采矿登—记管理机关申—请划:定矿区范《围
: 矿区《范围划定后采—矿登:记管理机关在—该区域内不得—再受理新的》。申请矿区范围保留期!为中:型矿:山,。不得超过2》。年小型?矿山不得超》过1年国家》另有规定的除外
】 因特殊原因在】矿区范围保留期【内不:能申:办采矿登记》的可在期满前—3个月内向采矿登记!管理机关《申请延?长矿区范围保留期】延,长矿:区,。范围保?留期不得超过1【年,
申请人逾期】不申请?延长矿区范围保留】期,的视为自动放—弃
第二十五条!。 申请采矿》登记应具备下—列条件
《。 (一)有合【法取得的矿产资【源勘查报告》和与开?采,规模相适应的矿【产储量;《
(二)—。有与:所,建矿山建设规—模相适应的资金【、,技术:和设:备条件;
【。(,。三)有所建矿—山的开发利用方【案;
(四)法!律、法规规》定,的其他条件
— 第二十六条【 ,采矿权申请人申【请办:理采矿许可证时【应向采矿登记管理机!关,提交下列资料
!(一)申请登—记书和矿区》范围:图;
(二)】采,矿申请人《资质条件证》明材料;
【(三)经批准的【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!案;
(四【)依法设立矿—山,企业的批准文件;
! (五《)经批准的开采【矿产:资源的环《境影响评《价报告;《
?(六)储量审批机关!批准的占用储量登】。记,材料;
》 (七)采矿登记管!理机关?规定提交的其他材】料
第二十七】条 个人《自,采自用少量》用作普通建筑材【料的砂、石》、粘土不适用—本条例第二十五条和!第二十六条的规定
! 第二十八条 采!矿登记管理机关【应在受理《采矿权申请之日起4!。。0日内作出准予登】记或不准《予登记的《决定并通知采矿权】申请人准予登—。记的采矿权申请人应!当在:收到通知《之日起30日—内到采矿登记—管理机关办理—登记手续
【严,禁擅自印制、—伪造采矿许可—证
《转让:采矿权的应当按国务!院有关规定办理转让!审批手续《
第二》十,九条 采《矿许可证《有效期限按矿山规】模和矿种确定需【要继续?采矿的可在》有效期限届满前【30日内申请办理采!矿许可证《延续手续
第三!十条 在采矿许可】证有:效期内有下列情【。况,之一的采矿权—人应当向采矿登记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】变,更登记
—(一)变更采矿区】。范围的;
(】二)变更主要开采】矿种的;
(】三):变更开?采方:式,的;
(四)变!更,矿山企业名》称或:法定代?。表人的?;
(五)经】依法:批准转让采矿—权的
第三【十一条 采矿权【人在采矿许可证【有效:期内或期满时需【要停办矿山企业或者!关闭矿山的应当在停!办矿山企业或者关闭!矿山之日前》30日?内向原采矿登—记,。管理机?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!方可:停办矿?山企业或者关—闭矿山并办理采矿许!可证注销手续
!第,三十:二条 开采》矿产资源必须按【照采矿许《可证颁发机关批准】的开发?。利用方?。案施工采取合理【的开采顺序、开采】方式和选矿》工艺:矿山企业《的开采回采率、采矿!贫,化率和选矿回收率】。均应达到设计要求禁!止乱来滥挖或采取】破坏:性开采方法开采【矿产资源
矿山!企业必须测》绘井上、井下工程】。对,照图:
, 在开采主—要矿产的同时对【具有工业价值的共】生、伴?生矿产在技》术可行、《经济:合理的条件下必须综!合回收;对暂不【能回收的矿产资源】应当采取有》效的保护措施
!开采矿产资源—必须按国家》规定填报矿》产储量统计资料【和开采利用》情况资料
【第三十三条 开采矿!。。产资源必须》遵守国家劳》动安全卫生规定具备!。保障安全生产的必】要条件
第》四章 监督》管,理
第》三十四条 勘查【、,开采矿产资源时【发现:可能具?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!的罕见的地质现象以!及文:化古迹必须加以【保护并及时报告地质!矿产主管部门—和有:。关,主管部门《
第三十五条 !开采矿产资源—必须:按国家和《省的有关规定缴纳】矿产资?源补:偿费:和其:。他,费用:
第三十六条】 勘:查、开采矿产—资源造成地质环境破!坏的探矿权人—、采矿权人应当【及,时,向当地地《质矿:产主管?部,门报告并按》地质矿产主管部【门规定?。的期限负责恢复和治!理 ? 采矿权人因开采】矿产资源《给他人?生产、生活》造,成,损失:的,应当负?责赔:偿并采取《必要的补救措施
! 第三十《七,条 :探矿权人、采矿【权,。。。。人应当按《国家有关规定加强】。对废石、尾矿、废气!、废水的管理防【止污:染,环境或引发地质灾】。害
第三十八条! 采:矿许:可证实行年检制度逾!期不:年检的采矿许可【证作废
第三十!九条 ?地,质矿产主管》部门调查勘查—投入、勘《查工作进《展情况或对本辖区矿!产资源开发利—用情况进《行检查时探矿权【人、:采矿权人应当如实】报告并提供有关【资料
对—探矿:权人、采矿权人要求!保密的属于商业秘密!资料:的申请登《记资料、财》务决:算报表和勘》查成果?资料地质矿产主管】部,门应当?予以:保密:
: 第四十条 任【何单位和个》人不得为非法采矿者!提供勘查《资料、电力和火工】材料
第四【十一条 探矿权人之!间、采矿权》人之间?或者探矿权人—。与采矿权人之间因勘!查作业区《范围和采矿》区范围发生争议的由!。当事:。人协商解《决协商不成的按【照国家?和省:的有关规定处—理
第四十二】条 :探矿权、采矿—权使用费和探矿【权最低勘查投入【按国务院有关—规定办理
》 , ,第四十三条 —采矿权?人出售矿产品必【须持:有采:矿许可?证无采矿许可证的任!何单位和个人不得】收购
? 国?家规定由指定—单位统一收购—的矿产品《其他任何单》位和个人不得收【。购
第五《章 法律责任
】 第四十四条 违反!本条:例有关勘查管理规】定的按国家》有关规定处理
】 第四十《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!定,未取:得采:。矿,许可证擅自进行采矿!活动的由县级以【上人民政《府地质矿产主管部】门责:。令停止违法行为【没收采出的矿产【品和违法所得可【以并处8万元以下】罚,款
第》四十六?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!超越批准的采—矿区范围进行开采活!动的由?县级以上人民—政府地质矿产主管】部门责令停止—违法:行为没收越界开采】的矿产品和违—法所得可以并处5】万元以?下,罚款;情节》严重的?由原发?证,机,关吊销采矿许可【证
第四十七】条 :违反本条《例规定不办理采矿】许,可证变更登》记、:延续登记手续—继续采?矿的由采矿登记【。。。管理:机关:责令限期改正;逾】期不改正的处以【5万元以下罚款
! 第四十八条 【违反本条例》规定擅?自印制?、伪造采矿许可证的!。由,县级以上人民—政府地质《矿,产主管部门》没收其?印制、伪《造的证件和违—法所得并处1—万元以下《罚款 持伪【造,的采矿许可》证采矿的按无证【开采论处
第】四十九条 违反本】条例规定《非,法转让?探矿权、采》矿权的由原发证【机关吊销勘》查许可证、采矿【许,可证;由县级以上】人民政府地质—矿产主管部》门没收违《法所得?处以8万元》以下罚款《
第五》十条 ?违反本?条例规定采取破【坏性开采方》。。法,开采矿产资源的由省!人民政?府地质矿《产主管?部门处以8万—元以下罚款》;,由原发?。。证机关吊销采矿许可!证,
, 第五十一条 不!缴纳矿?产资源?补偿费的按》国家和省有关规定】处理
? 第?五十二条 上级地质!矿产主管部门对下】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!的行:政,。执,法行为应实行监督】检查:。对下:级地质矿产主管【部门的?。不当或违《法的:行政行?为,有,权改变或予》以撤销对应给予【行政处?罚而不予以》行政处?罚的违法《行为有权《责令:其改正或者》直接予以行政处罚
!。 :第五十三条 地【质矿产主管部门【工作人员玩忽职【守、:。弄虚作?假,、滥:用职权或者徇—私舞弊?的由其?。。所在单位或其上【级主:管部门给予行政【处,分
第》五,十四条 以暴力、威!胁手段?阻碍地质矿产主【管部门的工作人【员依法执行职—务的由公安》机关依?照中华人民共—和国治安管理处【罚条例的规定—处罚
第五【十五条 违反—本条例规定构成犯】罪,的由司法机关依【法追究刑事》责任
第五十六!条 当事人对—行政处罚决定不服】的可以?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!者,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!
当《事人:逾期不?申请:复议也不《向人民法院》提起:诉讼又不履行—行,。政处罚决定的由作】出,处罚决定的行政机】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!执行
第六章 附则!
, 第五十七—条 本条例自公【布之日起施行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