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林省矿产资—源勘查开采管—理条例 《
(1997年12!月19日吉林省第八!届人民代表大会【常务委员会》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! 根据2005年6!月2:。日吉:林省第十届》人民代表大会常【务委员会第二十次】会议:通过的关于修改【部分地方性法—规的决定修正— 根据201—。5年:1,1月20日吉林省第!十二届?人民代表大》会常务委员会第【二十一次会议吉林省!人,民代表?大会常务委员会【关于修改《〈,。吉林省?土地管理条》例〉等7件地方【性,法规的决定修正)】
第?一,章 总?则
: 第?一条 为《了加:强矿产资源的勘查、!开,采,管理工作《维护矿业秩序保【护矿产资源促进矿】业发展根《据中:华人民共和国矿【产资源法《和有关法律》、法规的规》定结合本省实—际制定?本条例
第二条! 凡在本省行—政区域内进行矿产】资源勘查、》开采和管理》活动的有关单—位,和个人均须》遵守本条《例
? 第三条《 矿产资源属—于国家所有不因其】所依附?的土地的所》有权或者使用权【。的不同而改变 【禁止任何组》。织或个人利用—任何手段侵》占或者破坏矿产资】源
第四—条 矿产资》源的勘查、开采实行!。统一规划、合理布】局、综?合勘查、合理开采】。、综:合利用和有》效保护的《原则省?人民政府地》质矿产主管》部门根据国家—有关规定组织有关】部门编制全省矿产】资,源的勘查《、开采规划报省【人民政府批准后实】施
第五条 勘!查,、开采矿产资源必须!加,强地质环境保护【。与监测、《地质灾害防治、水】土保持、土地复垦和!矿山环境保》护工作
第【六条 ?各级人民政府应当】加,强对矿产资源的勘查!、开采监督》管理工作的领—导
? ,县级以上人》民政:府地:质,矿产主?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!。域内:矿产资?源勘查、开采的监】督管理工作
【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!有,关主管部门应当协】。助同级地质矿—产主管部《门进行矿产资源的勘!查、开采的监督、】。管理:工作
《 ,第七:。条 鼓励国内外【投资者在本省行政区!域内依法投资—勘查、?开采矿产资源投【资者的?合法:权益受法律保护【
: 第:八条 勘查》、开采矿产资源【必须依法申请登记经!批准领取勘查—许可:证、采矿许可证【取得探矿权或采矿】。权 勘查、开采矿产!资源:必须符合下》列条件 (一—)勘查、开》采单位必须符合国】家规定的《资质条件《; (二)勘—查、开采矿产资【源必须?符合国家和省的矿产!。资,源勘查、开采规划要!求,
第九条— 探矿权和采矿权必!须依法?有偿取得符合法律】规定条件并经—批准探矿权》、采矿权可》以,转让
第十条】 禁止任何》单位和个人》无证、越界或非法】进入他人依》法设:定的勘查作业—区和:矿区范围《内勘查?、开:。采矿产资《。源
第?二章 矿产资源的】勘查
第十一条! 矿:产资源的勘查—根据国家《有关规定《实行统?一,的区块登《记管理制度
】第十二条 勘查项】。目出:资人是探《。矿权申请《人国家出《资勘查的国家委【托的勘?查单位是探矿权【。申请:人;合资、》合作勘查的探矿权申!请人由?合,。同约定
《 第十三条— 探矿权申请人申领!勘查许可证时应当】按照国家有关—规定向有管》理权的登记》管理机关《提交下列材料
!(一)勘《查申请登记书和申】。请的区块范围图【;
《(二)省《以,。上地质矿产主—管部:门核发?的地质勘查单位【资格证书《及其复印件;
!(三)勘查工作【计划、?勘,查项:目合同?或者委托勘查—的证明?文件:;
: (?四)勘查《工作实施方案;
】 (五《)勘查登记》管理机关规定提交的!其,他材料
》 第十四条 —。。勘查登记管理机关自!受理探矿权》申请之日起4—0日内按照申—请在失?的原则作出》准,予登记或者》不予:登,记的决定并书面【通知:。探矿权申请人 【 , 准于登《记的探矿权》申请:人,应当自收到通知之】日起30日》内,到勘查登记管—理机关办理登记【手续
? 第十五》条 探矿权人必须自!领取勘查许可—。证之日起6》个月内根据批—准的勘查作业—区的范围进行施【工施工?。前,探矿权人必须到【勘查项目所》在县(市)地质矿产!主管部门报送开工】报告单
《 探矿权人必须】。。按国家有关规—定,完成最低勘查投【入;在勘查作业【区内未?经批准不《得擅自进行采—矿活动?
第十》六条: 有下列情》况之一的探矿权人】应当在勘查许可证有!效期内向勘查登记管!理机关?申请办理变更登【记
(》一)扩大或》缩小勘查《区块范围的;
【 (二《。)变更勘查》工作对象和内容【的;
(—。三)经批准转让【探矿权的;
(!四):探矿权?人改变?名称或地址的
【 , 第十七条》 ,探,矿权人因故撤销【勘查:项目:或已完成勘》查工作的应当向勘】查登记?管,理机关报《告并按国家有关【规,定,报送有关资料办理】注销:登记:手续: 自勘查许可】证注销?之日:起90日内原—探矿权人不》得申请已经》。。注销:的区块范围内的【探矿权
—。探,矿权人完成勘查工】作后必须编制勘【查报告并在勘—查报告批《准后3个月内到【省,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办!理探明?储量:登记并按国家有关规!定汇交地质勘查报】。告或其他有价值的】。。勘查资料
》 勘查报告和其】他有价值的勘查资料!按国家有关规定【实行有偿使用
!第,十八条 探》矿权人?有优先取得勘查作】业区内矿产资源采矿!权的权利;》有权将探矿》权依法转让给他【人,转让探矿权应当按国!家有关规定办理转】让,审批手?。续
第三章 —。矿产资源《的开采
第【。。十九条? 县级以上人民政】府地质矿产》主管部门《是采矿?登记管理机》关按照国家和省【规定的权限》实行分级依法审批和!颁发采矿许》可证
《 第二十条 开采】下列矿产资源由省人!。。民政府?地质矿?产主管部门审批并】颁发采矿许》可证:
(一》),法,律规:。定由国务院地—质矿产主管部门【审批并颁发采矿许】可证以外《。。的,可供开采的储量规】模为中型的矿—产资源;
— (:二)国务院地质矿产!主管部门授权审批并!颁发采矿许》可证的矿《产资源;
(】。三)矿区分布跨市】(州)行政区—域的
》。第二:十一:条 开采下列矿产资!源由市?(州)人民政—府地质矿产主—管部:门审批并颁发采矿】许可证
》 ,(一)省人民政【府地:质矿产?主管部门授权—审批并颁发采矿【许可证的矿产资源】;,
(二)第二十!条规定以《外的:可供开采的储量规模!为小:型的矿产《资源;
(三】)矿区?分布跨县《(市)?行,政区域的《
第二》十二条? 开采下列》矿产资源由县(【。市)人民《政府地质矿》产主管部门审批并颁!。发采矿?许可证?
(一)由省或!。市,(州)人《民政府地质》矿产主管部门—授权审批并》颁发采矿许可证的】矿产资源;
— (二)第二十条!、第二十一条规定】以外的可供开采的】矿,产资源?。。及只能用作普通建】。。筑,材料的?。砂、石?、粘土
第二十!三条 市(州)、】县,(市)人民》政府:地质:矿产: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!。采矿许可证》后,由市:(州)地质矿产主】。管部门汇总向省人民!政府地?质矿产主管部—门备案
第二】十四条 《采矿权申《请人在提《出采矿权申请—前应持经《批准的?地质勘?查报告向采矿登记管!理机关?申请划定矿区—范围
矿区范】。围划:。定后采矿登记管理】机关在该区域—内不:得再受理新》的申请?矿,区范:围保留期为》中型矿?山不得超过2年小型!矿山不得超过1年】国家:。。另有:。规定的除外
】因特殊原因在矿【区范围?保留:期内不能申办采矿】登记的可在期—满前3个月内向采矿!登记管?理机关?申请延长矿区范【围,保留:期延长矿区范围保留!期不得超过》1,。年
?。 申请人《逾,期不申请延长矿区】范围保?留期的视为自动放弃!
第《二十五条 》申请采矿登记应具备!。下列条件《
(一)有合】法取:得的矿?产资源?勘查报告和与开【采规模?相适应的矿产储【。量;
(—二)有与所建矿山建!设,规模:相适应的资金、【技术和设备条件;】
: (三)有》所建矿山的开发利用!方案;
(四)!法律、法规规—定的其他条件
】 第二十六条 采】矿权申请人申请【办理采矿许可证时】应向采矿登记管理机!关提交下列资—料,
, (一)》申请登记书和矿【区范围图;
】(二)采矿申请【人资质条件证明材料!;
(》三)经批《准的矿产《资,源开发利《用方案;
(】四)依法设》立矿山企业》的批准文件;
】 ,(五)?经批准的《开采矿产资源的环境!影,响评价?报告;
(六)!储,量审批机《关批准的占》用储量登记》材料:;
: (七)采—。矿登记?管理机关《规定提交的其—他材料
—第,二十:七条: 个人自采自用少】量用:作,普通建筑材料—的砂、?石、粘土《。不,适,用本条例《。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!六条的规定
— 第二《十八条 《。采矿登记《管理机关应在受【理采:矿权申?请之日?起40?日,内作出准予登记【或不:准予登记的决定【并通知采《矿权申请人准予【。登,记的采矿权申请人应!当在收到《通知之日起》30日内到采矿登】记管理机关》办,理登记手续
【 严禁擅《。自印制、伪》。造采:矿许可?证,
, :转让采矿权的应当按!国务院有关》规定办理转让审批】手续
? , 第二十九条 采】矿许可证有效期限】按矿山规模和矿种确!定需要继续采矿的】可在有效《期,限届满前《30日?内申请办理采—矿许可证延续手续
! 第?三,十条 在采矿许可证!有效期内有》下列情况之一—的采矿权《人应当向采矿登记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!更登记?
:。 (一)变更采【矿区范围的;
【 :。(二)变更主要开采!矿种的;
(三!)变更开采》。方式的;
【(四)变更矿山企】业名称或法定代表】人的;
—。。(五)经依》法批准转让采—矿权的
第三十!。。一条:。 采矿权《人在采矿许》可证有效期内或【期,满时需要《停办矿山企业—或者关闭矿》山的应当在停办矿】山,企业或者关闭—矿山之日前》。3,0,日,内向原采矿登—记管理机关提出【申请经批《准,后方可停办矿山企】业或者?关闭矿山并办理采】矿,许可证注《销手续
《 第三十二条 开!采矿产资《。源必须按照采矿许】可证颁发机关批准】的开发利用方案施工!采取:合理的开采顺序、开!采方式和选矿工艺矿!山企:业的:开采回采《率、采矿贫化率和选!矿回收率均》应达到?。设计:要求禁止乱》来,滥挖或?采取破坏性》开采方法开采矿产】资源
矿山企】业必须测《绘井上、井下工程对!照,图
在》开采主要矿产的同时!对具有工《业价值的共生、【伴生矿产在》技术可?行、经?济合理的条件下【必须综合《回,收;对暂不》能回收的矿产资源应!当采取?有效的保护措施【
: ,开,采矿产资源必须按】国家规定填报矿产储!量,统计资料和开采利】用情况资料
第!三十三条 开采【矿产资源必须遵守】国,家劳:。动,安全卫生规定具备保!。障安全生产的—必要条件
》第四章 监督管理】
第三十—四条 ?勘查、?开采矿产资》源时:发现可能具有重【大科学文化价值的】罕,见,。的地:质现象以及》文化:古迹:必须加以《。保护并及《时报告地质矿—产主管部门和有关主!管部门
》 第三十五条 【开采:矿产资源必须—按,国家和省的》有关规定缴》纳矿产?资源补?偿费:和其他费用
】第三十六《条 勘查、》开采矿产资源造成地!。质环境破坏的—探矿权?人、采矿权人应当】及时向当地》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报!告,。并按地质矿产主管部!门规定的期限—负责恢复和治理 】 采矿权》人因:开采矿产资源给他人!生产、生活造成损失!的应当负责》。赔偿并采《取必要?的补救措施
—。 , 第三?十七条 探矿权【人、:。采矿权人应当—按国家有《关规定加强》对废石、尾矿、废气!、废水?的管理防止污—染环境或引发—地质灾害
— ,第三十八条 —。采矿: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!逾期不年检的采【矿许可证作废
】 第三十《九条 地质矿产【主管部门调查—勘查投入、勘查【工作进展情》况或:对本辖区矿产—资源开?发利用情况进行【检查:时探矿?。权人、采矿权人应当!如实报告并提供有】关资料
对探矿!权人:、采矿权人要—求保密的属》于商业秘密》资料:的申请登记资料【、财务决算》。报表和?勘查:成果资料地质矿产主!管部门应当予—以保密
第【四十条? 任何单位》和个人不得为非【法采矿者提》供勘查资料、—电力和火工材料【
第四》十一条? 探矿权人之间【。、采矿权人之间【或者探矿权人与【。。采矿权人之间因【勘查作业区范围【。和采矿区范》围发生争议的由【当事人协商解决【协,商不成?的按照国《家和省的有关—规定处?理
《第,四十二条 探矿权、!采矿权使用费和【探矿:权最低勘《查投入按国务—院有关规定办—理
第四十三】条 采矿权人出售矿!产品:必须持有《采矿许可证无采【矿许可证《的,任何:单位和个人不—得收购
》 国家规定》由指定单位统一收】购的矿产品其他任】何,单位和个人不—得收购
第五章【 法:律责:任
第四十【四,条 违反本条例有关!勘查管理规》。。定,的,按国:家有关规定处—理
第四—十五条 违》反本条例《规定未取得采—矿,许,可证:。擅自进行《采矿活?动的:由,县级以上人民—政府地质《矿产主管部》门责令停止违法【行为没收采出的矿】产品和违法所得可】以并处8万》元以:下罚款
《 , 第四十《。六条 违反本—条例规定《超越批准的采—矿区:范围进行开采活动的!由,县级以?上人民政府地—质矿:产主管部《门责令停止违—。。法行为没收越界开采!的矿产品和违—法所得可以并—处5万元以下罚款;!情节严重的由—原发:证机关吊销采矿许可!。证
第四—十七条 违》反本条例《。规定:不办:理采:矿许可证变》更登记、延续登记手!续继:续采矿的《由,采矿登记《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!正;逾期不改—正的处以《。5,万元以?下罚款
第四十!八条 违反本—条例规定擅自印制】、,伪造采矿许可证【的由县级以》上人民政府地质【矿产主管部门没收】其,印制、伪造的证件】和违法?所得并处1万元以】下罚款 持伪造!的采矿许可》。。证采矿的按无证开采!论处:
: 第四十九条 【违反本条例规定非法!。。转让:探矿:权、:采矿权的由原发证】机关吊销勘》。查许可证、采矿许可!证;: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!地质矿产主》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!处以8万元以下罚款!
?第五十条 违反【本条例?规定采取破坏—性开采方《法开采矿《产资源?的,由省人民政府—地质矿产主管—部门处以《8万元以下》罚款;由原》发证机关《吊销采矿许可证
! 第五十一条 【不,缴纳矿产资源补【偿费的?按国家和《省有关规定处理
! 第五十二条— 上级地质矿—产主管部门对下级地!质矿产主管》部门的行政执—法,行为应实行监督检】查,对下级地质矿—产主管部《门的不?当或违法的行政行为!有权改变或》予以撤销对应—给予:行政处罚而》不予以行政处—罚的违法行为有【权责:令其改正或》者直接予以行政处罚!
?第五十三条 —地质矿产主管部门】工作人员玩忽职【守、弄?虚,。作假:、,滥,用,职权或者徇》。私舞弊的由其所【在,单位或其《上,级主管部门给予【行政处?分
第》五十四条 以暴力、!。威胁:。手段阻碍地》。质矿产主管部门【的工作人员依—法执:行职务的由》。公,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!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!条例:的规定处罚
第!五,十五条 违反本【条例规?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!机关依法追究刑【事责任
第五十!六条 当《事人:对,行政处罚《决定不服的》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!议,。或者向人民》。法院提起诉讼
!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!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!起诉:讼又不履《行行政处罚决定【的由:作出处?罚决定?的行政?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!制执行
第》六,。章 附则
—。 第五十《七,条 本?条例自?公布之?日起施?行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