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吉林省矿《产资源勘查开采管】理条例 (19】97年12月1【9日吉林省》第八届人民代表【大会常务委员—会第三十五次—。会,议通过 根据200!5年6月2日吉林】省,第十:届人民代表大会【常务委员会》第,二十次会议通过【。的关于修改部分【地方性法《规的决定修正 【根据2015年1】1月20日吉林省】第十二届人民代【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!二十一次会》议吉: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!务委员?会关于修改〈吉【林省土地管理—条例〉等7件地方性!法规的?决,定修正?) 第《。一章 总则 —  第一条 为了加!强矿产资源》。的勘查、开采—管理工作维》护矿业秩序保护矿】产,。。资源促进矿业发展根!据,中华人民共和国矿】产资源法《和有关法律、法规】的,规定:结合本省实际制【。。定本条例   第二!条 凡在本省—行政:区域内进《行矿产资源勘查【、开采和管理—活动的有《关单: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!条例   第三条】。 矿产资《源,属,于,。国家:所有不?。因其所?。依附的土地的—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!不同而改变》 禁:止任何组织或个人】利用任何手》段侵:占或者破坏矿产资】源   第四条【 ,矿产资源《的勘查?、开采实《。。行统一规划、合【理,布局、?。综,合勘查、合》理开:采,、综合利用和有效保!护的原则省》。人民政府地质矿【产主:管部门根据国家【有关规定组织有关部!门编制全省矿产资】源的勘查、开—采规划报省人民【政府批准后实施  ! 第五?条 勘查、开采【矿产资源必须加【强,地质环境保护与监】测,、,地质灾害《防,治、水土保持—、土地复垦》。和矿山环境保—。护,工作:。   第六条 各级!。人,民政府应《当加强?对矿产资源的勘【查、开采监》督管理工作的—领导   县级【以上人民政府地质】。。矿产主管部门负【责本:行政区域内矿产资】源勘查、开采—的监督管《理工作   —县级:。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!管部门应当》协助同级地质矿产主!。管,。部门进行《矿产资源《的勘查、开》采的监?督、管理工作— ,  第七条》 鼓励国内外投资者!在本省行政区域内】依法投资勘查—、开采矿产》资源投资者》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!。护,   第八》条, 勘:查,、开采矿《产资源必《须依法申《请登记经批准—领取勘?查许:可证、采《矿许可证取得探矿】权或:采,矿权 勘《。查,、开采?矿产资?源必:须,符,合下列条《件, (一)勘查、开】采单位必《须符合国家规定的】资质条?件;: ,(二)勘查、开采矿!产资源必须符—合国:家和省的矿产资源勘!查、开采《规划要?求   第九—条 探矿权和采矿】权必须依法有—偿取得符合》。法律规定条件并【经,批,准探:矿权、?采矿权?可以转让   【第十条 《禁止任何单》位和个?人,无证、越界或—非法进入他人依【。法设定的《勘查作业区和—。矿区范?围内勘查、开采矿产!资源 第二》。章 矿产《资源:的勘:查   第十一【条 矿产资》源的勘?查根据国家有—。关规定实《行统:一的区块登记—管理制度   【第,十二条? 勘查项目出资人是!探矿:权申请人国家出资勘!查的国家《委,。托的勘查单位是探矿!权申请人;合资【、合作勘查的探【矿权申请人由合【。同约定 《  第十三条 探】。矿权申请人申领【勘查许可证》时应当按照》国家有关规定向【。有管理权的登记管理!机关:提交下列材料  】 (一)勘查申请】登记书和《申请的区块范围【图;   (二)省!以,上地质?。矿,产主管部《门核发的地质勘查】单位资格证书—及其复印件;—   (《三)勘查《工,作计划、勘查项目】合同或者委托勘【查的证明文》件,;   (四)【勘查工作实》施方案;《   (五)—勘,查登记管《理机关规定提—交的其?他材料   第十】四条 勘查登记【管理机关自受理探矿!权申请之日起4【0,日,内,按照申?请在失的《原则作出准予—登,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!定并书面通知—探矿权申请人—   准于》登记的?探,矿权申请人应当自】收到:通知之日起》30日?内到勘查《登记管理机关办【理登记手续   第!十五条 《探矿权人必须自领】取勘查许可》证之:日起6个《月内根据批准的勘】查作业区的范—围进行施工》施工前探《矿权人必须到勘查项!目,所在县(《市)地质《矿,产主管部《门报送开《工报告?。单   探矿—权,人必须按国》家有关规定》完成最低《勘,查投入;在勘查作业!区,内未经批准》不得:擅,。。自进行采《矿活动   第十六!。条 :有下列?情况之一的探—矿权人应当在勘查】许可证有效期内向勘!查登记管理机—。关申请办理变—更登记 《  (一)扩—大或缩小《勘,查区块范围的; 】。  (?二)变更勘查工【作对:象和:内容的;   (】三)经批准》转让探?矿权的;   (】四)探?矿权人?改变名?称或:地址的?   ?第十七?条 探?矿权人因故撤销勘查!项目或已完成勘【查工作的《应当向勘《查登记管理机关报】告,并按国家有关规定】报送有关资》。料办理注销登记手续! ,  自勘查许可证注!销,之日起90日内原】探矿权人不得—申请已经注销的【区块范?围内的探《矿权   探矿权人!完成勘查《工作后必须编制勘】查报告并在勘查【报告批准后》3个月内《到省地质矿产主【管部门?办理探明储量登记并!按国:家有关规定》汇交地质勘查报【告或其?他有价值的勘—查资:。料   勘查报【告和其他有价值【的勘查资料按国【家有关?规,定实:行有偿使用   】第十八条 探—矿权:人有优先取得勘查】作业区内《矿产资?源采矿权的权利【;有权将探》矿权依法转让给【他人转让探》矿权应当按国家有关!规定办理转让审批】手续 第《三章 矿产资源的开!采   第》十,九,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地质矿产主管【部门是采《矿登:记管理机关按—。照国家?和省规定的》权限实行《分级依法审批—。和,颁发采矿许可证 】。  第二十条 开采!下列矿?产资源由省人—民政府地质》矿,产主管部门》审批并颁发采—。矿许可?证   (一—)法律?规定由国务》。院地质矿产主管部】门审批并颁》发,采矿许?可证以外的》可供开采的》储量规模为中—型的矿产资源;【   (二)—国务院地质矿—产主管部门授权审批!并颁:发采矿许可证—的矿产资源;   !(三)?矿区分布跨市(州)!行政区域的 —  第二十一—条 开采《下列矿产资源由市】(州)人《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!部门审批并》颁发采矿许可证【   ?(一)?省人民政府地—质矿产主《管部门授权审批并颁!发采矿许《可证的矿产资源;】   (二)第二】十,条规定以外的可供开!采的储量《。规模:为小型?的矿产资源》;   (》三):矿区:分布跨?县(市)行政—区域的   第【二十:二条 开《采下列矿产资—源由县?(,市)人民政府—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!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!   (一)—由省或市(》州)人民政府地质】矿产主管部门授权审!批并颁发《采矿许可证的矿产资!源,;   (二)第二!十,条、第二十一条规】定以:外的可供开采的【矿,产,资源及只能用作【普通建筑《材料:的砂、石、粘—土  ? ,第二十三条 市(】州)、县(》市):人民政府地》质矿产主管部门审】。批,并颁发采矿许可证】。。后由市(州)地质】矿产主管部门汇总】向省人民政府地质矿!产主管部门备案  ! 第二十《四条 采《矿权申请人》。在提出采矿权申请】前应持经《批准的?地质勘查报》告,向采矿?登,记管理机关申请划】定矿区范围 —。  矿区范围划【定,后,采矿登记《管理:机关在该区域内【。。不得:再受理?。新的申?请矿区范围保留期】为中型?矿山不得超过2年小!型,。矿山不得《超过1年国家另有】规,定的除外   【因特:殊原因在矿区范围】保,留期内不能申办【采矿登记的可在期】满前3个月内向采】矿登记?管理机关《申请延长矿区范围】保留期延《。长矿区范《。围,保留期不得超过1】年   申请人逾期!不申请?延长矿区范》围保:留期的视为自动放弃!   ?第,二十:五条 申请采矿登记!应具备下列》条件   (—。一)有合法取—得的矿产资源勘查报!告和与?开采规模相适应【。的矿产储《量; ?  (二)》有与所?建矿山建设规模相适!应的资金、技术【和设备条《件;   (三)有!所建矿山的开发【利用方案; —  (?四)法律、法规规】。定的其他条件   !第二十六条 采【矿权:申,请人:申请办理采矿—许可证时应向采矿】登记管理机关—提交:下列资?。料   (》一,)申:请登:记书和矿区范围【图;   (—二)采矿《申请人资质》条件证明材料;【。。   (三)—经批准的矿》产资源开《发利用方案;   !(四)依法设—立,矿山:企,业的批准文件;【   (五)经【批准的开《采矿产资源的环境影!响评价报告》;   (六)储】量审批机关批准的】占用储量登》记材料;   【(七)采矿登—记管理机关规定提】交的其他《材料:。   第《二十七条 个人自】采自用少量用作【普通建筑《材,料,。的,砂、石、粘土不适】。。用本条例第二十五】条,和第二十六条—的规定   —第二:。十八条 采矿登【记管理?。机关应在受》理采矿?。权申:请之日起40—日内作出《准予登记或不准予登!记,的决定并通知采【矿权申请人准予登】记的采矿权申请人应!当在收到通》知之日起30日内】到采矿登记》管,理机关办理登—记,手,续   严禁擅自印!制,。、伪造采矿许—可证   转让采矿!权的应?当按国务院有关规定!办理转让审批—手续   第二【十九:条 采矿许可证有】效期限按《矿山规模和矿—。。种,确定需要继》续,采矿的可在有效【期限届满前》30日内申请办【理采矿许可证延【续,手续   第三十条! 在采矿《许可证有效期内有下!列,情况之一《。的采矿权人》应当向采《矿登记管理机关申请!。办理变更登记  】 (一)变更采【矿区:范围的;   (二!)变更主要开采矿】种的;?   (三)—变更开?采方式的;   (!四)变更矿山企【业名称或法定代【表人:的;:  : (五)经依法批】准转让采《矿权的   —。。第三十一条 采矿权!人在采矿许可—证有效?期内:或期满时需要停办矿!山,企业:或者关闭矿山的应当!在停:办矿山企《业或者关闭矿—山,之日前30日内【向原采矿登记管理机!关提出申《请经批准后方可停】办矿:山企业或者关闭矿】山,并办理采矿许—可证注销手续 【。 , 第三十二条 开】采矿产资源必须按照!采矿许?可证颁发机关—批,准的开发利用方【案施工?采取合理的开采顺序!、开采方《式和选矿工》艺矿山?企业的开采回采率、!采矿贫化《率和选矿《回收率均《应达:到设计要求禁止乱】来滥挖或采取—破坏性开《采方法开《采矿产资源   】矿山企?业必须测绘》。井上:、井下工程对照图】   在《开采主要矿》产的同时对具—有工业价值》的共生?、伴生?矿产在技术可行、经!济合理的条》件下必须综》合回收?;对暂不能》回收的矿产》。资,源应当采取有效的保!护措施  》 ,开采矿产资源—必须按国《。家规定填报矿产储量!统计资?料和开采利用情况】资料   第—三十三?。条 :开采矿产资》源必须?遵守国家《劳动安?全卫生?规定具?备保障?安全生?产的必要条件 【第四章? 监督管理   】第,三十四条 勘查、开!。采矿产资源时发现可!能具有重大科学文】化,价值的罕见的—地质:现象以及文》化古迹?必须加以保》护并及?时,报告地质矿产主管部!门和有关主》管部:门   第三十五】。条 开采矿产资【源必须按国家和省的!有关:规定缴?纳,矿产资?源,。补偿费和其他费用 ! , ,第三十六条 —勘查、开采矿产【资,源造:成地质?环境破坏《的探矿权《人、采矿权人应当及!。时向当地《地质矿产主管—部门报告并按地质矿!。产主管部《门规定的期限负责恢!。复和治理   采矿!权人因?开采矿产《资源给他人生产、】。生活造成损》失的应?。当负责?赔偿并采取必—要的补救措施 【  第三十七条 】探矿权人、采矿【权人应当按国家【有关规定加强对废】石、:尾矿、废气》。、废水的管理防止污!染环境或引》发地质?灾,害   第三十八】条 采矿《许,可证实?行年检制度逾期【不年检的采》矿,许可证作废   第!三,十九条 地质矿产主!管部:门调:查,勘查投入、勘查【工作进展《情况或?。对,本辖区矿《产,资源开发利用情况】进行检查时探—矿权人、采矿权【人应当如实》报告:并提供?有关资料  — 对探?矿权人、《采矿权人要求保密的!属于商业《秘密资料《的申请登记资—料、财务决算报表】和勘查成《果资料地质矿产主管!部门应当予以—保密   第四【十条 任何单位和】个人不得为非法【采矿者提供勘查资】料、电?力和火工《材料   第四十】一条 探矿权—人之间、《采矿权人之》。间或者探矿权人与】采,。矿权人之间因勘查】。作业:区范:围,和采矿区范围发【生争议的由当—。事人协?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!照国家和省的有关】规定处理 》  :第四十二《条 探矿权、采【矿权使用费》和探矿?权最低?勘查投入按》国务院有关规定【办理:   ?第四十三条 采【矿权:人出售矿《产品:必须持有采矿许可证!无采矿许可证的任】何单位和个人不得】收购   国家规】定由指定单位—统一收购的》矿产品?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!不得收购 第—五章 ?法律责任《   第四十—四条 ?违反:本条例有关勘查管理!规定的按国家有【关规定处《理   第四十五】。条 违反本条例规】定未:取得采?矿许可证擅自进行】采矿活动的由县级】以上:人民政府地质矿【产主管?部门责?令停止违法行为【没收采出的》矿产品?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!8万元以下罚款【   第四十六条 !违反本条例规定超】越批准的采矿区【范围:进行开采活》动的:由县:级以:上人:民政府地质矿产【主管部?门,责令停止违法—行为没收越界开采的!矿产:品和违法所得可【以并处5万》元以下罚款;情节】严重的由原发证机】关吊:销采矿许可证—   第四十七条 !违反本条例》。规定不办理采矿许可!证变更登记、—延续登记手续继续采!矿的:由采矿登记管理机关!责令:限,。期改正;逾》期不改正的处以5】万元以下《罚款  《 第:四十八条《 违反本条例规定】擅自印制、》伪造采矿许可证【的由县级以上—。人民政府地》质矿产主《管部门没收其印【制、伪造的》证件和违法所得【。并处1万元以—下,罚款   持—伪造的采《矿许可证采矿的【按,无证开采论处   !第四:十九条 违反本【条例规?定非法转让探矿权、!采矿权?。的由原?。发证机关吊销—勘查许?可证、采矿许—可证;由县级以上】人民政府地》质矿产主管部门没】收违法所得》。。处以:8万元以《。下罚款   第五十!。条 违反本》条,。例规:定,采取:。破坏性开采》方法开采矿产—资源的由省人民【政府地质矿产主【管部门处《以,8万元以下》罚,款;由原发证机关】吊销:采矿许可证  【 第:五十一条 不缴纳矿!产资源补偿费的按】国,家,和省有关规定处【理,  :。。 第五十二》条, 上:级,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对!下级:地,质,矿产主管部门的行】。政执法行为应实行】。监督检查对下级地质!矿,产主管部门的—不当或违法的行政】行,为,有权改变或予—。以撤销对应给予行】政,。处罚而不予以行【政处罚的违法行【为有权责令其改正或!者,直接予?。以行政?处,罚   第五十三条! 地:质矿产主管部门工作!人员玩忽职守、弄虚!作假、滥用》职权或者徇》私舞弊的由》其所在单《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!给予行?。政处分   第五十!四,条 以暴力、威胁】手段:。阻碍地质矿产主【管部门的工》作人员?依法执行职务—。的由公安机》。关,依照中?。华人民共和》国治安?。管,理处罚条例的规定】。处罚   》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!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!由司法机关依法追】究刑事责任   第!五十:。六条: 当事人对》行政处罚决定—不服的可以依—法申请行政复—议或者向人民法院】提,起诉讼   当事】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!不向人民《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!行行政?处罚决定的由作出】处罚决定的行政【机关申请人民—。法院强制《执,行 第六章 附则】   第五》十七条 《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!施,行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