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吉林省?矿,产资源勘查开采【管理条例 (1】。9,97年12月1【9日吉?林,省第八届人民代【表大会常《务委员会第三—十,五次会议通过 根】据2005年—6月:2日吉林省》第十届人民代表大】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!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!改部分地《方性:法,规的决定修正 根据!201?5,年11月20—日,吉林省第十二届人】民代表?大会常务委员—会第二十一》次会议吉林省人民】代,表,大会常务委员—会关于修改〈吉林省!土地管理条》例〉:等7件?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!正) 《第一章 总则  】 第:。一条 为了加—强矿产资源的勘【。查,、,开采管理工作维护矿!业秩:序保护矿《。产资源?促,进矿业发展根据中华!人民共和国矿产资】源法和有关》法律、法规的规定】结合本省实》际制定本条例—   第二》条 凡在本省行政】区,域内进行矿产资源】勘查、开采和管【理活动的有关单位和!个人均须遵守—本条例   第三条! 矿产?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不!因其所依附的—土地的所有》。。权或者使《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!禁止任何组织或个】人利用任何手段【侵占或?者破坏矿产》。资源   第—四条 ?矿产资源《的,勘查、开采实行统】一规划、合理布【。局、综合勘查—。。、合理?开采、综合利用和】有效:保护的原则省人民政!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!根,据,国家有关规定组织】有关部门编制全【省矿产资《源,的勘查、开采规划】。报省人民政府—批准后实施   】第五条 勘查、开采!矿产资?源必须加强地—。质环境保护与监测、!地质灾害防治、【水土保持《、土地复垦和矿山环!境保护工作 —  第六条 各级】人民政府《应当加强对矿产【资源的勘查、开【采监督管理工作的领!导 :  县级以》上人民?政府:地质矿产主管部门】负责:本行政区域内矿【产资源勘查、开【。采的监督《管理工作   【县级以上人民政【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!协助同级地》质,矿产主管部门进行】矿产资源的勘查、】开采的?监督、管理工作【   ?第七条 鼓励国内】外投资?者在本省《行政区域内》依,法投:资勘查、开采矿产】资源投资者的合法权!益受法律保护—。   第《八条 勘《查、开采《矿产资源必须依法】申请登记经》批准领取勘查许可】证、采矿许可证【取得探矿权或—采,矿权 ?勘,查,、开:采,矿产:资源:必须符合下列条件】 (一)勘查、开】采单位必须符合国】家规定的资质条【。。件; (二)勘查、!开采矿产《资,源必须符合国家和】省,的矿产资源勘查【。、开采规划要—求   《第九条 探矿权和】采,。。矿权必?须依:。。法有偿?取,得,符合:法律规定《条,件并经批准探—矿,权、:采矿:权可以转让   第!十条 禁《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无!证,、越界或非法进入他!。人依法设《定的勘查《。作业区和矿区—范围内勘查、开【采矿产资源 —第二章 矿产资源的!勘查   第—十一条 矿》产资源的勘查根据国!家有关?。规定:实,行统一的区块登记管!理制度   第十二!条 勘查项目出【资人是探矿权申请】人国家出《资勘查的国家—委托的勘查单位是】探矿权申请人;合】资、合作勘》查的:探矿权申《请人由合同约—定   第十三条 !探矿权申请》。人申:领勘查许《可证时应当按照【国,家有关规定向有管理!权的登记管理—机关提交下列材料】 ,  (一《)勘:查申请登记书—和,申请的区块》范围图;   【(二)省《以上地质矿产主管】部门核发的》地质勘查单位资格】。证书及?。其复印件; —。  (三)勘—查工作?计,划、勘查项目—合同或者委托勘查的!证明文件;   】(四:。)勘查工作实—施方案;《   (五》)勘查?登记管理《机关规定提交—的其他材料   第!十四:条 勘查登》记,管理机关自受理【探矿权?申请之日起4—0日内按照申请【在失的原《则作出?。。准予登?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!定并书面通知探矿】权申请人   准于!登,。记的探矿权》申请人应《。当自收到通知之【日起30日内到勘】。查登记管理机关办】理登记?手续: ,。  第十五条—。 探矿权《。人必:须自领取勘查—许可证之日》起6个月《内根:据批:准的:勘查作业《区的范围进行施工】施工前探矿权人必】须到勘查项目所【在县(市)》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报!送开工报告》单 :  :探矿权人必须按【国家:有关规定《完成最低勘查投【入;在勘查作业区内!未经批准不》得,擅自进?行采矿活动》  : 第十六《条, 有下列《情况之一的探矿【权人应当在勘查许】可证有?效期内向勘查—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!。理变:更登:记   《(一)扩大或缩小勘!查区块范围的; 】  :。(二:)变更勘查工作对象!。和内容的《;   (三)经批!准转让探矿权的;】   (四)探矿权!人改变名称或地址的!  : 第十?七条 探矿》权人因故撤销—。勘查项目或已完【成勘查工作》的,应当向勘查登记管】理机关报告并按国家!有关规定报送有【关,资料办理注销登记手!。续   自勘查许可!证注销之《日起90日内原探矿!权人不得申请已经注!销的区块《。范围内的探矿权  ! 探:矿权人?完成勘查工作—后必须编《制勘查报告并在勘查!报告批?准后:3个月?内,到省:地质矿产主管—部门:办理探明储》量登记并《按国家有关》规定汇交地质勘查】报告或其他有价值的!勘查资料   勘查!报告和?其他有价值的勘【查,资料按国家》。有,关,规,定,实行有偿使用   !第十八条 探—矿权人有优》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!矿产资?源采矿权的权利;】。。。有权将探矿权依法】转让:。给他人转《让探矿?权应当按国家有关】规定办理转让审【批手续 第三—。章 矿产资源的开采!   ?第十九条 县—级以上人《民政府地质矿—产主管部门是采矿登!。记,管理:机关按照国家和【省规定的权限—实行分?级依法审批》和颁发?采矿许可证   】第二:十条: 开采下列矿—产资源由省》人民:政府地?质矿产?主管部门《审批并颁《发采矿许可》证   (一)法律!规定由国务院地【质矿产主管部门审】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!以外的可《供开:采的储量规模为中】型的矿?。产资:源;   (二【)国务院《地质矿产主》。管部门授权》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!证的:矿产资源;》  : (三?)矿区分布跨—市(州?)行政区域的  】 第:二,。十一:条, 开采下《列矿产资源由市【(州)人民》政府地质矿产主管】部,门审批并颁发采矿】许可证   —(一:),省,人民政府地质矿产】主管部门授》权审批并颁发采矿】。许可证的《矿,产,资源;   (【二)第二十条规【定以外的可供—。开采的?。储量规模为小型【的矿:产,资源;   (三】)矿区分布跨—县(市)行政区域】的   第》二十二条 开采【下列矿?。产资源由县(—市)人民政府地质矿!产主管?部门审批并颁—发采矿许可证  】 (一?)由省或市(—州)人民《政府:地质矿产主管部门】。授权审批并颁发【采矿许可证的矿【产资源;《   (二)—第二十条、第二十】一条规定以外—的,可供开采《的矿产?资源及只能用—作,普,通建筑材料的—砂、石、粘土 【  第二十三—。。条 市(州)、县(!市)人?民政府地质》矿产主管《部门审批《并颁发采《矿许:。可,证后由市《(州)?地质矿?产,主管:部门汇总向省人【民政府地《质矿产主管部门备案!。   第二》十四条 采矿—权,申请人在提出采【矿,权申请前《应持:。经批准的《地质勘查《报告向采矿登记管】理机关申请划—定矿区范围   矿!区,范围划?定后采矿登》记管理机《关在该区域内不得】再受:理新的申请矿—区范:围保:留,期为中型矿》山不得超过2年【小型:矿山不得超过1【。年国:家另有?规定的?除外   因—特殊原因在矿区【范围保留期内—不,能申办?采矿登记的可在期】满前:3个:。月,内向采矿《。登记管理机关申【请延:长矿区范《围保留期延》长,。矿区范围保》留期不得超过1年】   申请人逾期不!申请:延长:矿区范围保留期的】视为:自动放弃《   第二》十五条 申请采矿登!记应具备下列条件 !  (一)有合【法取:得的矿产资源勘查】。报,告和:与开采规模相适应的!矿产:。储量;   (二)!有与所建矿山—建,设规模相适应—的,资金、技术》和设备条件; 【  :(三)?有所建?矿山的?开发利用方案—;   (四—。)法律、法规—规定的其他》条件  《 第二?十六条 《采矿权申请人申请】办理采矿许可证时】应向采矿登记管理】机关提?交下:列资:料  ? (一)申请登记书!和矿区范围图—;   (二)采矿!申请人资质条—。件证明材《料; ? ,。 (三)经批准的】矿产资源开发—利用:方,案;   (四【。。。)依:法设立矿山企—业的批?准,文,件,;   《(五)经批准—的开采矿产资源的】环境影响评》价报告;《  : ,(六)?储量审批机关批准】的占用储《量登记材料; 【  (七)采—矿,登记:管理机关规定—提交:的其他材料   】第二:十七条 《个人自采自用少量用!作普通建筑材料的】砂、石、粘土不适用!本条:例,第二十五条和第【二十六条的规定【   第二十八【条 采矿登记管【。理机关应在受—理采矿权申请之日起!40:日内作出准予登【记或不准《予登记的《。决定:并通知采矿权申请人!准予登记的采矿权申!请人应当在收到通知!之日起30日内到采!矿登记管《理机关办理登记【手续   严禁擅】自印制、《。伪造采矿许可证 】  转让采矿权【的应当按《。国务院有关规定【。办理转让审批—手续:  : 第二十九》条 采矿《许可证有效期限【按矿山规模和矿种】确定需要继续采【矿的可在《有效期?限届满?前3:0日内申请》办理采矿《许可证延续手续  ! 第三十条 在【采矿许可证有效【期内有下列情—。况之一的采矿权人应!当向采?矿登记管理》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!记  ? ,(一)变《更采矿区范围的【;   (二—)变更主要开采矿】种的;   (三)!变更开?。采方式的;   】(四)变更矿山企】业名称或法定—代表人的《;,   (五)经依法!批准转让采矿—权的  《 ,第,三十一条《 采矿权人在—采,矿许可证《有效:期内或期满时需要停!办,矿,。山企业或者关闭【。矿山的应当在停办】矿山企业或者—。关闭:矿山之日前30日】内向原?。采矿登记管理机关提!出,申请经批准后方可】停办矿山《企业或者关闭矿山并!办理:采矿许可《证注销手续 —  第三十二条 】开采矿产《资源必须按》照采矿许可证颁发】。机关批准的》开发利用方案施工】采,。取合理?的开:采顺序、开采方【式,和选矿工艺矿山【企业的开采》回采率、采矿—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!均应达到设计—要求禁止乱来滥挖或!采取破坏性开采方法!开,采矿产资源》  : 矿:山企业必须测—绘井上、井下—工程对照图》   在开采主要矿!产的同?。时对具有工业—价值的共生、伴生】。矿产在技术可—行,、经济合理的—条件下必须》综合:回收;对暂不能【回收的矿产》。资源应当《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!   开采矿产资源!必须按国家规—定填报矿产储—量统计资料和开采】利,用情况资料 — , 第三十《三条 ?开采:矿产资源《必须遵守《国家:劳动:安全:卫,生规定具《。备保障安全生产的】必要条件 第四章】。 监督管理  【 第三?十四条 勘查—、开采矿产》资源时发现可—能具有重大科学文】。化价值的罕见的【地质现象以及文化】古迹必须《加以保护并及时报告!地质矿产主管部【门和有关主》管部:门   第三—。十五条 开采矿【产资源?必须:按,国家和省的有—关规:定缴纳矿产资—源补偿费和》其,他费用   第三】十六条 《勘查、?。开采矿?产资源造成》地,质环境破坏的—探矿权人、采矿权人!应,当及时?向当地地质矿产主管!部门报?告并按地《质矿产主管部门【。规定的期限负—责恢复和治》理   采矿权人】因开采矿产》资源给他人生产【、生活造成损—失的应当负责赔偿并!采取必要的补—救,措施   第—三十七条 探—矿权人、采矿—权人应当按国—家有关?规定加强对》废石、尾矿、废【气,、废水的《管理防止污染环境】或引发地《质灾害   第【三十八条 采矿【许可证实行》年检制度逾期不年检!的采矿许可证作废】 ,  第三十》九,条 :。地质矿产《主管部门调查勘查】投入、勘查》。工作进展情况或对本!辖区矿产资源开【发利用情况进行【。检查时?探,矿权人、《采矿权人应当—如实报告并提供有】关资料   —对探矿权人、采矿】权人要求保》密的属于商业秘密资!料的申请登记—资料、财务决—算报表和勘》查成果资料地质【矿产主管部门应当】予以保密  — 第四?十条 ?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!为非法采矿者提供勘!查资料、电力和火】工材料   第【四十一条 探—。矿权人之间、采矿】权人之?。间,或者探矿权人与采】。矿权人之间因—勘查作业《区范围和采矿区【范围发生争议的由当!。。事人协商解决协【商不成的按照国家和!。省的有关规定处理】   第四十二条】 ,探矿:权、:采矿权使用费和探矿!权最低勘《查投入按国务院【有关规?定办理  》 第:四,十三条 采矿权【人出售矿产品必须持!有采矿许可证无【采矿许可证的任何单!位和个?人不得收购  【。 国家规定由—指定单?位统一收购的矿【产品其他《。任何单位《和个人?不,得收购 第五章 】法律责任  — 第四十四条 【违反本条例有关勘】查管理规定的按国家!有关规?定处:。。理   第四十【五条 违《反本条例《规,定未取?得采矿许可证—擅自进行采矿活【动的由县级以—上人民政府》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责!令停止违法行为没】收采出的《。。矿产品和违法所【得可:以并处8万元—以下罚?款   第四十【六,条 违?。反本条例规定超越】批准的采矿区范围进!行开采活动的由县】级以上人民》。政府地质矿》产主管部门责—令停止?违法行为没收越界】开采的矿产》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!处5万元以下—罚,款;情节严重的由】原发证?机关吊销采矿许可证!  : 第四十七条— 违反本条例规定不!办理采矿许可证变】更登记、《延续登记手》续继续采《矿的由采矿登—记管理机关责令限】期改正;逾期—不改正的处以5万元!以下罚款 》  :。第四十八《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!擅自印制、伪—造采矿许可证—的由县级以上—人民政府《地质:矿产主管部门没【收其印制、》伪,造的证件和违法所得!并处:。1万:元以下罚款》   ?持伪造的采矿许可】证采矿的按无证开】采论处   第四十!九条 违反本条【。例,规,定非法转让》探矿权、采》矿权:的由原发《证,机关吊销勘查许【可证、采《矿许可证;由—县,。级以上人民政府【地,质矿产主管部门没收!违法所得处以8万元!以下罚款 》  :第五十条 违反本】条例规定采取—破坏性开《。采方法开采矿产资】源的由省人民政府】地质:矿产主管《部,门,处以8万元》以下罚款;由原【发,证机关吊销采—矿许可证 》。  :第五十一条 不缴】纳,矿,产资源?。补,。偿,费的按国家》和省有关规定处理】  : 第五?十,二条 上级》地质矿?产主管?部门对下级》。。地质矿产主》。管部门?的行政执法行—为应实?行监督检查对下级】地质:。矿产:主管部门的不—当或违法《的行政行《为有权改变》或予以撤销对应【给予行政处罚而不】予,以行政处罚的违法】行为有?权责令其改正或者】直接予以行政处罚】   第《五十三条《 地质矿产主管部门!工作:。人员玩忽职守、弄虚!作,。假、滥用职》权,或者徇私《舞弊的由其》所在单位或》其上级主《管部门给《予行:政处分 《  第五《十四条 以暴力【、威胁手段》阻碍地质矿产主【管,部门的工作人员依】法执行职《务,的由公?安机关依照中—华人民共和》国治安?管理处罚《条例的规定》处罚   第五十五!条 违反本条例【规定:构成犯罪的由—。。。司法机关依》法追究?刑事责任   【第五:十六条 《。当事: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!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!政,复议:或者向人民法—院提起诉讼 —  当?事人逾期不申—请复议?。也不向?人民法院提起—诉讼又不履》行,行政处罚决定的【由作出?处罚决定的》行政机关申请人【民,法院强制执行— 第六章 》附则   第五十】七条: 本条例自公布之】日起施?行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