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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信阳市【人民政府关于印【发信阳市《建设:用,地容积率管》理办法的通知 】 各县、区人【民政府各管理—区、开发区市政府】有关部门    ! 现将信阳市建【设,用地容?积率管理办法印【发给你们请结—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! 二〇—一一年九月二日【 , 信阳市《建,设用地?容积率管理办法【 , 第一条 为—加强:建设用地容积率管】理维护规划的—权威性和严肃性,】防,。止国有土地资—产流失根据》中华:人民共和国城—乡规划法、国务【院关于加强国—。有土地资产管理【的通知(国发〔【2001〕15号)!、建设部城市—国有: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!。规划管理办法—(建设部令第22】号)等法律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】。实际制订本办法【 第二》条 城市规划—区范围内通过—出让方式取》得的建设《用地的容积率管【。理适用本《办法:。 , 第三条 容积率】是指在一定的—地块内计入容积率】的,总建筑面积》与,计,算容积率的用地面】积的比?值容积率指标—。及对应?的地块总《建筑面积的》。计算规则统一按照】国,。家标准?建筑:工程建筑面积计【算规范(GB/【T503《5320《05)执行鼓励在地!下建设停车场、储藏!室地下及半地下【建,。筑(人防、》停车场、储藏—室等)不计》入容积率;建—筑底层设置的地上】车库、储藏室高【度2.2米≤—。H<2.5米的计入!。建筑面积但不计【入容积?率 第四条 建设!用地在土地出让【时,容积率由城》乡规划?部门:在规划条件中予以明!确以出?让方式取得国有土】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!没有城乡《规划部门出具规划】条件的土地使用【权不得?。出让: 第五《条, 城乡规划部—门提出建《设用地规划条件时应!当依据已经批准的】控制性详细规划【确定容积率控制性详!细规划未覆》盖的地块应先—行编制控制》性详细规划 【第六条 《城乡规划部门对【建设:用地和建设项目实施!规划许可应保—持容积率指标管理的!延续性和一致性【对于同一地块分期开!发的项?目,各期建设工程规!划许可证确定—的建筑面积的总【和不得突破规划【设计条件中容积率】的,上限规划条》件中:容积率指标需—突破控制性详细规划!规定时应先》行调整控制性—详细规?划项目建设单—位在符合规划设【计条件外《以部分?空间或?部,分建筑无条件提供为!永,。久性公共开放—空间或设施时—经,城乡规划部门组织】相,关部门论证报—市政府或《市,规划委员会批准后】该部分建筑》面,积可不计入容积率 ! 第七条《 国有土《地使用权一经出让】不得擅自改变—规,划设计条件确—定,的容积率容积率【指标确需调整的须】符合下列条件之【。一,。。   《 (一)《城市总?体规划、分》区规划、专业—规划调整或修编导致!地,块规划用地性质、建!。。筑退让、建》筑高度等规划要求及!。出让面积发生变化的!;    (【二)因城《。市基础设施建设或公!益性设施建》设需要导《致出:让地块?面积或出让》地块开发强度—等发:生变化的《;    (三】)国家?和省:有关政策发生变化的!;    —。(四)城市建设【。和发:展需要且符合相关技!术规定和控制性详】细规划?的     符合!以,上条件之一的在【不影响城市》规划、?国家利益、四邻【权,益和:公众合法权益—的前:提下城乡规划部门可!以按规?定程序重新核—。定用地的容》积率指标 —第八条 建设单位】或,个人调整出让土地容!积率的应按照—以下程?序办:理,:    (一】)非企业原因—确,需调整的《由建设单位》或,个人向规划部门提出!书面申请并说明【调整理由并附调整】的规划设计方—案;    【(二)市城乡规划部!门依据容《积率调整条件进【行初审并对调—整的必要性和规划调!整方案的合理性进】行论证;《    (三)通!过论证同意调整【的应将规划》调整方?案进行公示如规划】调整:可能对利害》关系人产生》影,响应:。。征求:。利害关系人的意【见必要时可组织听证!;    (四)!经征求利害关系人】意见:后规划?部门整理相关—资,料提出容积率调【整建议报市》政,府或市规划委员【会批准;    !。。(五)经市政府或市!规划:委,员,会,批准后?城乡规划《部门及时将》依法变更《后的容积率指标函】告建设单位或个人】并同时抄送市国土】资源部门和财政部门!;    (六)!国土资源部门—应当依据变更—后的规划设计条【件与建?设单位或个人—依法:依规办理《相关手续城乡规【划部门依据国土【资源部门出具—的变更后《材料办理后续的规】划审批手续涉及【容积率调整的相关批!。准,文,件、调?整理由、调》整依据、《规,。划方案以及专家论证!意见、公示(听证)!。材料等均应按—照国:家有关?城建规划《。档案管?理的规定及》时向规划档案—管,。理机构(馆)移交】备查 《第九条? 因:城乡规划或政策性】调整需主动对—已,出让地块《的容积率《调整的城乡规—划部门?应及时函告》国土资源部》门国土资源》部门:应与土地受让—方协商后签》订变更?的国有土地》使用权出让合同 】 第十条 经—批准调整提高容【积率的建设项目不】得提高?。。。建筑密?度同时应根据—调整:后的容积率适当提】高绿:地率配建环卫—、排水等基础设施建!设, 第十一条 【建设工程竣工后,】 ,由城乡规划部—门牵头组织国土、】。住建、房管》、城管执《法等:部门按规定对建【。设工程是否符—合建设工程规划许】可证:(副本)《的内容予以核实竣】工建:筑,面积在?合理误差《以,内,即以建》设项目规划审批地块!总,建筑面积为单位【,5000》平方米以内(含5】000平方米)【合,理误差为1%;【超,5000平方米以上!的部分合理误—差为0.《5%,视《为项目竣工规划【核实合格《补缴超面积部—分城市基础设施【配套费后按实际【。测量:面积换发建》设工程规划许—可证(正本)对合理!误差之?外超:出,容积:率的,除《按相关法律、—。法规:处罚外还《须补缴土地出让金并!责,令建设单位按实际】测量面积依程序重新!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!可证: , 第十二条 城乡】规划:部门与国土》资源、住房城—。。乡建设?、房管部门、城【管执法等管理—部门共同《建立调整容》积率、补《交土地出让》金、变?更土地使用权出让合!。同的沟?通,机制对?建设单?位擅自提高容积【率行为未《处理到位的建设【。。项目,城乡规—划,部门不予《核发:竣工规划核实报告】,国土资《源部门不予进—行分割及《登记,房管》部门:。。。不予办理房屋产权】登记: 第十三条 】城乡规?划部门要切实—加强辖区内建设用地!。容积率调整项—目执行情况的—管,。理,城乡规划部》门和行政监察机【关把经营性》建设用地容积率管】理纳入城《乡规划?效能监察《工作内容《加强监督检》查凡未履《行调整程序擅自调整!用地容积率的应当追!究当事人《和相关责任人责【任;构成犯罪的,依!法追究刑事责任 !第十四条 市属八县!参照本办法执行 !。第十五条 本办法】。自发:布之:。日起施行《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