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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信阳市人【民政府?关于印发信阳市建设!用地:容积:率,管理:办法的通《知, 各县、【区人:民政府各《管理区、开发区市】政府有关部门 】   ? 现将信阳》市建:设用地容积率管【理,办法印发给你们请】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!行 二〇一一!年九:月二:日 信《阳市建设用地容【积率管?理办法 第一条 !为加强?建设用地容积率管】理维护规划的权威性!和严肃性,防—。止国有土地资—产流失根据中华人】民共和国城乡规划】法、国务《院关于加强国—有,土地:资产管?理的通知(国发【〔,20:01〕15》号)、建设部城市国!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!。让,。规划管理办》法(建设部令—第22?号)等法律法规规定!结,合我市实际制订本】。办法 第二【条 城市规划区范】围内通过《出让方式取得的建】设用:地,的容:积率管理适用本办】法 第三》条 容?积,率是指在一定的地块!内计入容积》。率的总建筑》面积与计算容—积率的用地面积的】比值容积《率指:标及对应的地块总】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!统一按照国家—标准建筑工》程建筑面积计算规】范(:GB/T5035】32:00:5):执行鼓?励,在地下建《。设停车场、储藏【室地下及半地下【建筑(人防、停车】场、储藏室等—)不计入《。容积率;建筑—底层设置的地上车】库、储藏《室高度2.2米≤H!<2.5米》的计入建筑面积【但,不计入容积率— 第四条 建设用!地在土地出让时容积!。率由城乡《规划部门《在规划条件中予以明!。。。确以:出让方式取得—国有土地使》用权的建《设项目没有城乡规】。划部门出具规—划条:件的:土地使用权不—得出让 第五条】 城乡规划部门【提出建?设用地规划条件【。时应当依《据已经批《准的控制性》详细规划确定容积率!控制性详细》规划未覆盖的地【块应先行编制控制性!。详,细,规划: :第六:条 城乡规划部门对!建设用地和建—设项目实施》。规划许可应保—持容积率指标—管理的延续》。性和一致性对于同】一地块分期》开发的项目,各【期建设工程规划许】可证确定的建筑面】积的总和不得突【破规划?设,计条:件中容积率的上限】规划条件中容—积率:。。。指标需?。突破控制性》详细规?划规定?时应先行调》整控制性《详细规?划项目建设》单位在符合规划【设计条?件外以?部分空间或》部,分建筑无条件提供】为,永久性公共开—放,。空间或设施时—经城乡规划部门组】织相关部门论证【报,市政府或市规划【。委员会批准后—该部分建筑面积可不!计入容积率 第七!条 国?有土地使用》。权一:经出让不得擅自改】变规划设计条—件,确定的容积率容积率!指,标确需?调整:的须符合《下列条件《之一: :。   (《一)城市《总体规划、分区【。规划、?专业规划调整或【。。修编导致地块规划用!地性质?、建:筑退让、建筑—高度等规划要求及】出让面积发生变化】的;:    (二【)因城市基础—设施建设《或公益性设施建设需!要导致出让地块面积!或出让地块开发【强,度等发生《变化的;    !。(三)国家和省有关!政策发生变化的; !   ? (四)城市建设和!发展需要且》符合:相关技术规》定和控制性》详,细规:划的   —  符合以上条件】之一的在不影响城市!规划、国家利—益、四邻权益—和公众合法》权益的前提下城乡规!划部:门可以按规》定程序重《新核定用地》。的容积?。率指标 《 第八条 建设单】位或个人调整出让土!地容积?率的:应按:照以下?程序办理:   ! (一)非企业【原因确需调整的由建!设单位或《个人向规划部门【提出书面申请—。并说明调《整,理由并附调整的【。规划设计方案;【    》(二)市城乡—规划部门依据容积】率调整条件进行【初审并对调整的必】要性和?规划调?整方案的合理性【进行论证;  】  (三)通过论证!同意调整的》应将规划调》整方案进行公示如】规划调整可能—对利害?关系人产生》影响应征求利害【关系:人的:意见:必要时可组织听证】;    (四】)经征求利害—。关系人意见后规划部!门,整理相关资料提出容!积率调整建议报市政!府或市规划委员会批!准;    (】五)经?市政府或市规划【委员会批《准后城?乡规划部门及时【将依法?变更后的容》积,。率指标函告建设单位!或个人并同时抄送】市国土资源》部门和财《。政部:门; 《   (六》。)国土?资源部门应》当依据变更后的【规划设计条件与建】设单位或《个人依法依规办【理相关手续城乡规】划部门依据国—。土资源部门出具的】变更后材料办理后】续的规划审批—手续涉及《容积率调《整的相关批准文件】。、调整理由》、调整依据、规划】。方案以及《专家论证意见、公示!(听证)材料等均应!按照国家有关城建规!划档案管理的—规定:及时:向规划档《案管理?机构(馆《)移交备查》 第九条 因城】乡规划或《政策性调整需—主动对已出让地块的!容积率调整》的城乡?。规划部门《应及:时函告国土资源【部门国土资》。源部门?应与土地受让方【协商后?签订变?更的国有土》地使用权《出让合同 —第十条? 经批准调》整提高容《积率的建《设,。项目不得《提高建筑密度—同,时应根据调整—后的:容积率?适当提高《绿地:率配建环《。卫、排?。水等基础设》施建设 第十一条! 建设工《。。程竣工后, —由城:乡规划部门牵头组织!国土、住建、房管、!城管执法等部—门,按规:定对建设工程是否】符合建设工程—规划许可证(副本)!的内容予以核实【。。竣工建筑《面积在合理误差以内!,即以建设》项目规划审批地块】。总建筑面积为单【位,5000平方米!以内(含5000】平方米)合理误差为!1%;?。超5000平方【米以上的部分合理】误差为0.5%【,视为项目竣工规划!核实合?。格补缴超《面积:部分城?市基础设《施配套费后按实【际,测,。量面积换发建设工】程规划许《可证(正本)对合】理误差之外超出【容积率的,》除按相?关法律、法规处【罚,外还须补《缴土地出让》金并责令《建设单位按》实际测量面积—依程序重新办理建】设工程规划许—。可证: 第十二条— 城乡规划部门与】国土资源、住房城】乡,建设、房管部门【、城管执《法等管?理部门共同》建立调整容积—率、补交土》地出让金《、变更土地使—用权出让合同—的沟通机制对—建设单位擅自提高】容积率?行为未处理到位【的建:设项目?,,。城乡规?。划部:门不予核发》竣工规划《核,实报告,《国土资源部门不予】进行分?割及登记,房—管部门不予》办理房?屋,产,权登:记 ? 第十三条 城乡规!划,。部门要切《实加:强辖区内建设用地容!积率调整项目执行】情况:的管理城乡》规划部门和行政监】察机关把经营性建设!用地容积率管—理,纳入城乡规划效能】监察工作内》容加强?监督检查凡未履行调!整程:序擅:自调整用地容积率】的应当追究》当事人和相》关责:任人:责任;构成犯罪的】,依法追究刑事【责任: 第十四条 市】属八县参照本办法执!行 ?第十五条《 本办法自》发布之日起》。施行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