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源市环境保护“十二五”规划辽府办发[2013]6号 建标库

辽源市环境保护“十二五”规划

 

  “十二五”时期是我市加快推进资源型城市向环境友好型城市转型的关键时期,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,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。为落实中央十七届五中全会、省委九届十次会议和市委五届九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,明确“十二五”期间我市在环境保护领域的奋斗目标、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,落实各级环保部门的责任和任务,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实际,制定本规划。

  一、“十一五”环保工作成效

  “十一五”以来,全市环保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严格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和总量减排目标任务,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,环境质量明显改善,重点流域治理和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扎实推进,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,工业污染源治理和环保惠民工程成效显著,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取得初步成果。

  (一)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。

  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保持持续好转的态势,环境空气质量好于国家二级标准的天数达到306天。东辽河辽源出境断面化学需氧量浓度值逐年降低,稳定控制在62.10毫克/升以内,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环境质量指标。杨木水库等全市4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国家三类水体标准,确保了人民群众饮水安全。扰民噪声得到有效监管和治理,声环境质量逐年好转。

  (二)总量减排工作成效显著。

  高度重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,认真落实与省政府签定的总量减排责任书,五年来共完成减排项目29个,涉及电力、造纸、酿酒、化工等9个行业20家企业,累计削减化学需氧量 7 424吨,削减二氧化硫33 034吨,全部完成“十一五”减排目标,2009年荣获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一等奖。

  (三)重点流域治理扎实推进。

  以点源和面源污染治理、东辽河污染整治、污水集中控制和饮用水源保护为重点,对重点排污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和限期整治。“两化三整治”取得明显成效,治理东辽河流域黑土区水土流失面积104平方公里,完成东辽河城区段2.8公里综合治理工程。市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,新建矿区排污管网25.4公里,东丰县污水处理工程投入使用,东辽县污水处理厂建成试运行,全市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%。

  (四)饮用水源安全得到保障。

  高度重视饮用水源保护工作,修改完善《辽源市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办法》,完成东辽河源头至辽河源小街的绿化工程,完成东丰县仁合水库水源地污染治理工程。组织开展了全市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,清理了二级保护区以内的畜禽养殖场,设立了水源地护栏、警示牌标志,制定了饮用水安全应急预案,切实保障了饮用水源的安全。

  (五)工业污染防治成效显著。

  加大了对重点行业、重点污染源的监管力度,对存在环保问题企业限期整改,及时消除污染隐患。糠醛企业已达到年产 5 000吨规模且实现达标排放,电厂、水泥厂实现二氧化硫、烟尘、粉尘达标排放,14个单位完成清洁生产审核,15家重点企业安装了自动在线监控设备。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%,综合利用量逐年增多。

  (六)环保惠民工程取得成效。

  组织开展了“打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”专项行动,加大对造纸、袜业、酿酒、药业、糠醛等行业偷排偷放的打击力度,专项整治700多台烟尘超标锅炉,加强建筑和娱乐场所的噪声监管,组织中、高考考场周围噪声源定点巡查,投资1 146万元建成医疗废物处理厂,环保惠民工程取得明显成效。

  (七)农村环境保护扎实推进。

  加大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,争取国家专项资金699万元,在农村村庄实施了卫生饮水、生活垃圾处理、污水处理、沼气等项目,农村义务植树190万株,绿化村屯151个,村容村貌大为改观。积极开展了国家级和省级生态村和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,全市已经创建1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,2个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,1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。

  (八)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。

  组建了环境监察应急指挥中心,建立了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平台,制定了《辽源市环境保护局环境污染和破坏事故应急预案》,编制了《辽源市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》,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培训与实地应急演练。加大了环境执法监察能力建设,“十一五”期间增加环境监察机构2个,增加监察人员编制24个,环境监管用车增加17辆。

  (九)环保宣传工作广泛开展。

  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这条主线,深入开展“六进”和创“绿”活动,努力打造环境保护软实力,积极服务全市环保中心工作,不断扩大环保的影响力,全面提升公众环境意识。“十一五”期间,环境宣传教育投入显著提高,在国家、省、市各类媒体刊发稿件300余篇。

  二、“十二五”面临的形势

  (一)机遇和挑战并存。

  “十二五”期间,我省将加强重点流域、区域、行业污染治理,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制度和政策保障。我市将加快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步伐,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,为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。同时,我市将不断扩大经济总量,到2015年,辽源地区生产总值将达到1 200亿元,年均增长23.9%,废水排放量约达14万m3/d,环境风险不断增加,环境问题日趋复杂,东辽河流域将面临更大的水污染压力,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压力将继续加大。

  (二)环境污染形势依然严峻。

  东辽河水资源短缺,水环境容量小,在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、生活污染与工业污染交织并存形势下,城区下游河段污染仍然十分严重。由于以燃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和落后的燃烧方式,加之我市城区群山环绕,空气不易流通,供暖期城市烟尘污染仍较为严重,随着汽车尾气污染持续增加,煤烟型大气污染逐步向区域复合型污染转变。畜禽和水产养殖逐年增加,农业面源污染将呈加重趋势。

  (三)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任务艰巨。

  由于环保投入不足,垃圾处理场、排水管网改造、中水管网建设等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,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尚未完全覆盖,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。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亟待提高。

  (四)环境监管能力亟待提高。

  市、县两级环境监察机构监控手段有限,执法装备、监测设备严重不足,运行经费短缺难以满足工作需求;辐射环境安全应急能力较薄弱,辐射监管能力跟不上发展的需要;缺乏信息网络平台,数据分析和信息化水平低下,应急响应处理力量薄弱。

  三、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

  (一)指导思想。

 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以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核心,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,以污染物减排、生态文明建设为抓手,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为保障,改善城乡环境质量,维护环境安全,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,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在我市经济转型、城市转型中的重要作用,为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。

  (二)规划原则。

  以人为本,惠民优先。以民生、生态优先,围绕提高人民的生活环境质量,科学规划重点任务和项目,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,让人民喝上放心的水、呼吸清洁的空气,促进人与自然和谐。

  全面推进,突出重点。坚持源头预防和全过程综合控制,突出重点流域、重点区域、重点行业、重点企业的污染防治,深化东辽河水污染防治,加强饮用水源保护,提高环境监督管理能力,保障环境安全。

  统筹城乡,协调发展。坚持城乡统筹规划,加快城镇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步伐,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,切实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,促进城乡环境质量协同改善。

  (三)规划目标。

  到2015年,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,东辽河水污染防治取得显著成效,城乡环境质量有所改善,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得到保障,工业污染防治取得积极进展,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强,生态功能有所恢复,环境监管能力进一步提高,环境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得到提高,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。

  (四)规划指标。

  1. 环境质量指标。

  (1)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%。

  (2)地表水国控断面消除劣Ⅴ类水质、省控断面水质有所好转。

  (3)城镇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达到310天。

  2. 环境管理指标。

  (1)到2015年,全市化学需氧量(COD)和氨氮(NH3-N)排放总量(含工业、生活、农业)分别控制在2.87万吨、0.19万吨以内,比2010年的3.22万吨、0.24万吨分别减少10.92%(其中工业和生活排放量减少12.43%)、18%(其中工业和生活排放量减少20.16%);二氧化硫(SO2)和氮氧化物(NOX)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.5万吨、2.41万吨以内,氮氧化物比2010年的3.07万吨分别减少21.34%。

  (2)工业废水、废气排放稳定达标率达到90%。

  (3)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平均达到75%。

  (4)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%,危险废物处置率达到100%,城镇医疗废物处置率达到100%。

  (5)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%。

  3. 能力建设指标。

  (1)市环境监测站基本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,东丰县、东辽县环境监测站具备常规监测能力。

  (2)市环境监察机构达到二级标准化建设要求,东丰县、东辽县环境监察机构达到三级标准化建设要求。

  四、重点任务

  (一)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。

  推进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,研究制定《辽源市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》,建立市委市政府领导、人大政协监督、环保部门牵头协调、有关部门协同配合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高效环境管理体系,努力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。

  (二)持续推进污染物减排。

  认真实施全市“十二五”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,抓好纺织印染、化工医药、农副食品加工、畜禽养殖等行业的水污染防治工作。突出结构减排,逐步淘汰落后产能和设备。强化工程减排,优先建设东辽河沿岸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厂,加快市污水处理厂的升级改造,加强配套管网建设,提高污水收集率。强化管理减排,对污水处理厂运行状况进行全过程监控。到2015年,市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标准要提高到一级A标准,增加脱氮除磷功能。加大钢铁、水泥等非电力行业以及燃煤锅炉的二氧化硫减排力度,电力行业现役机组全部安装脱硫设施,新、改、扩建燃煤机组全部配套建设烟气脱硫设施。加强集中供热,对规模在35吨以上大吨位锅炉因地制宜安装脱硫设施,循环流化床锅炉脱硫效率达到70%以上。大力推进氮氧化物减排,电力行业全面实行低氮燃烧技术,新、改、扩建燃煤机组全部配套建设烟气脱硝设施,30万千瓦以上现役机组逐步实施脱硝改造,开展水泥、钢铁等行业脱硝示范。

  (三)深化水污染防治。

  1. 加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力度。

  全面实施辽河、松花江水污染防治“十二五”规划,加快治污工程建设,落实东辽河、松花江治理目标责任制和水质考核制度,突出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水环境污染问题。统筹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,继续实施东辽河源头保护工程,加大对东辽河、莲河城区下游河段污染的治理力度,着力解决出境断面水质污染问题。到2015年,东辽河污染负荷大幅度下降且水质有所好转。

  2. 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。

  严格执行《辽源市饮用水水源管理办法》,加快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,依法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和活动。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预警建设,建立饮用水源地风险评估机制。编制切实可行的饮用水源地应急预案。全面开展杨木水库上游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,分期分批搬迁水库上游居民,加强东辽县辽河源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。

  3. 加强面源污染防治。

  严格控制在辽河源、杨木水库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养区和限养区内新建项目,鼓励标准化规模养殖场(小区)、散养户进行适度集中,积极推进养殖废弃物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。大力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(小区)配套完善污染物处理设施。开展东辽河源头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示范工程建设。积极争取农村环境污染“连片治理”专项资金,对重点流域实施连片治理。全面落实“以奖促治,以奖代补”政策,加大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污染治理力度,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。推进生态村、生态乡镇、生态市(县)等系列创建工作,到2015年,全市创建5个生态镇,8个生态村。

  (四)改善空气、声环境质量。

  加大锅炉烟尘污染综合治理力度,加快城市热网改造、辽白一体化热网建设和城市新区热网建设,提高集中供热水平,促进热电联产。加强工业烟尘、粉尘和城市扬尘的污染控制,将火电、钢铁、有色、石化、水泥、化工等行业作为重点监管行业,在火电行业推广使用高效脱硫除尘设施。

  加强机动车污染监督管理,健全机动车污染检测网络,完善车辆环保定期检测制度,强化路检执法和停放地检查,逐步建立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制度。

  加强噪声污染源的日常监管和治理,对各类新建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,对夜间施工作业实施严格审批制度。加大防噪降噪工程建设力度,细化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工作。

  (五)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。

  1. 深入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。

  做好市污水处理厂的升级改造工作,推进东丰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,实现东辽县污水处理厂的稳定运营,逐步开展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。加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,大力推行中水回用,重点加强市区污水再生利用水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。对污泥进行安全处置。到2015年,完成配套管网建设215km,中水回用规模达到4.5万m3/d,污水处理率力争达到75%。

  2. 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。

  加快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,强化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和渗滤液排放的环境监管,改进简易垃圾处理或堆放设施,在农村推广“户分类、村收集、镇转运、县处理”的模式,提高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。加强对餐厨垃圾的分类投放、收运系统管理。到2015年,全市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和无害化处理能力得到显著提高。

  (六)加强工业污染防治。

  1. 大力推进结构调整。

  积极推进规划环评,从源头上优化产业结构,对化工医药、铝材加工、装备制造、纺织袜业、水泥建材、农畜产品加工等重点产业进行综合性、专项规划评估,激励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步伐,促进环保产业发展。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的发展,健全落后产能的淘汰机制,对高污染行业严格把关。

  2. 加大污染源监管力度。

  继续开展打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,落实和完善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制度,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,积极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有偿使用和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。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和发展循环经济。对污染物超标排放、超过总量控制指标、使用有毒有害原料或生产过程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,按计划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。

  3. 加强固体废物监管。

  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技术开发,重点提高煤矸石、粉煤灰、炉渣等固体废物的回收和利用。建立和完善危险废物收集、运输、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监督管理体系。完善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,建成东丰县、东辽县医疗废物收集体系。

  4.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。

  开展重点环境风险源和环境敏感点的调查和综合评估,初步建立市、县环境应急指挥平台。对排放重金属、持久性有机物、危险废物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工业企业实行分类管理,推动企业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工程措施。

  (七)加强监管能力建设。

  强化环境监管保障,增强环境监管的协调性、整体性。加快推进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,加强环保执法、监测队伍建设,提高各级环境监察、监测人员业务水平,保障设备运行、维护、更新改造经费。逐步建设国、省、市控断面和环境空气点位自动监测站,优先建设东辽河流域环境监测网。提高环境监测用房、环境监测信息网等基础能力建设。加强部门合作和协调联动机制,强化东辽河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协调和监督。完善市级辐射环境管理体系,提高辐射环境监管能力。

  完善市、县应急指挥系统与平台建设,提高环境应急的信息化程度。强化环境风险的预测预警,制定和完善市、县及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,保障调查取证、污染事故预警和应急反应等设施达到依法行政的要求。加强环境应急培训及演练,提高风险防范能力。

  五、重点工程与投资

  为确保实现环境保护规划目标和指标,围绕规划重点任务,重点实施八项重点工程,安排30个建设项目,总投资约12.3亿元。

  

“十二五”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及投资

序号

项目类别

项目数量(个)

投资

(万元)

1

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工程

3

13200

2

循环经济示范和清洁生产工程

1

3500

3

区域水污染防治项目

4

51979

4

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

6

36492

5

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工程

2

1447

6

农村环境保护建设工程

3

15100

7

生态保护及建设工程

2

470

8

环保自身能力与预警应急能力建设工程

9

1207

合  计

30

123395

六、保障措施

(一)落实目标责任,完善考核机制。

建立各部门联动配合机制,环保部门主要负责规划协调、执法监督及发布环境信息;发展改革部门负责落实规划项目的审批和资金配套工作;财政部门负责根据项目的类别给予不同比例的资金支持。根据“十二五”环保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,落实责任,分年度对各县区进行考核,对规划项目进行滚动调整。

(二)完善政策措施,多方筹措资金。

完善环保政策机制,探索和建立有利于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经济政策,加大对超标排污企业的排污费征收力度,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,探索制定生态补偿机制,引导环保产业健康发展。鼓励社会资本和专业化公司参与或承担污水、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。积极引导外资和社会资金参加环保建设,形成多元化的环保投入格局。

(三)促进科技创新,增强科技支撑。

  加大对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的投入,提高环境保护科学基础研究与技术创新能力,推动各级环境科研队伍建设。大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、应用和示范,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和节能环保产业,努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。突出东辽河水污染防治、饮用水安全保障等重大关键技术的科技攻关、技术开发和应用,依托有条件的科研单位建设环境技术研发平台。

  (四)严格项目审批,强化执法监督。

 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“三同时”制度,积极推进区域环评和规划环评,对超过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和地区,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建设项目。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,综合运用经济、法律和行政手段,实现总量减排目标。

  (五)加大宣传教育,提高公众参与。

  完善环境宣传教育体系,加强面向不同社会群体的环境宣传教育和公众参与,增强公民的环境意识。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,及时发布环境质量公告,发布城市空气、噪声、饮用水源水质、流域水质、重点企业环保行为、污染事故等环境信息,扩大公众的环境知情权,公开曝光一些典型违法案件,形成强大的环境执法声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