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林市水土保—持条例(修正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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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99—4年8月25—日吉林省《吉林:市第十一届人民【代表大会常务委【员,会第十一次会议【通过 199—4年:9月26日吉—林,省第:八届人民代表大【会常务委员会第【十二次会议批准 】1997年5月29!日吉林市第十一届人!民,代表大会常务委【员,会第三?十次会议修改 【1997年7月【25日?吉林省第《。八届人民代表大会】常务委?员会第三《十,二次会议批准修改】 199《7年8月20—日公布施行》),
第一条 【为预防和治》理水:土流失?保护和合理利用【水土资源减轻自【然灾害改善生态环】境发展生《产根据中华人—民共:和国水土保持法【、中华人民共和【国水土保持》法实施条《例,和吉林省水土保【持条例结合》我市实际制定本条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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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二条 本条例所称水!土流失是指各种【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!造成的?水土资源、地—表植被?的破坏和《损,失,水土保持是指对水】土流失所采取的【预防和治理》措施:
第三条— ,凡在本市《行政区域内的—单位和个人均须【遵守本条例
第!四条 ?水土保持《工作:实,行,预防为主全面—规划综?合防:治因地制宜加强管】理注重?效益的?方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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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土保》持工作坚《持统:一管:。理、共同防治—和谁造成水土流失谁!负责治理的原则【
第《五条 ?市、县(市)、【区人民?政府水行政主管部】门是本辖《区,水土保持工》作的主管部门按分工!负责本?辖区水土保持—。工作其主要职责【是
(一)宣传!贯彻有关水土保持的!法律、法规、规【章和政策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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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制—定水土保持规划【并组织实施;—
?。(三)开展》水土保持的科学研】究普及水土保持【科学知识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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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预防与组织!治理水土《流,失;
(五【)监督和协调水【。土保持工作》;
(六)负责!查处违反水土保【持法律、法规和规章!的行:为
日常—工作由本级》水土保持机构负责】
?各级农业、》林业、土地、—畜牧:、城建、环保—、交通、矿》管等有关《部门应按各》自职责分工》协同水?行政主管部门做好】水土:保持工?作
《第六条 市城市规】划区的水土保持工】作实行市水》行政主?管部:门统一管理与市、区!水行政主管》部门分工负》责,相结合的管理方式】具体分?工由市人民政—府作出?规定
第七条 !市、县(市)、区人!民政府必须将水【土保持?工,作,列为重要职》责采取措施做—。好,水土流失防》治工作
县级】以上人民政府—应依据水土流—失的具体《情况组织制定水土】保持规划划定并【公告水土流失重点防!治区(包括》重点预防保护—区,、,重点监督区和重点】治理区)《应当将水土保持规划!确定的任《务纳入国民》经济:和社会发展计划安】排专项?资金组织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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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各级人!民政府每年都应安排!一定:数额的水土》保持资金并》要在小型农田水利】。补助费中提取百【分,之二十用于水土保】持
第九条【 各级人民政府应】组织全民植树种【草增加植被保持水土!涵养水源《防治水土流》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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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机关、团—体、部队《、学校、企事业单位!和农村集体经济【组织应加强水土保持!的宣:传和教育增强水土】。保持:意识并?有计划地植树—种草、美化》环境:防治水土流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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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、林、牧—场和农村《集体经济组织—应积极营造水土保持!经济林、《水,源涵养林、防风固】。沙林、农田防—护,林等防?治水土流失
】第十条 《在水力?侵,蚀地区应以》天然沟壑《及其两侧山坡形成】的小流?域,为单:元实行全面规划采取!生物措施和工程【措,施进行山、水、林、!田、路综合治理建立!水土流失综合防【治体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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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水土》流失危害严重—。的江河应由县—级以上人民政—府水行政主管部门】制,定治:理规划?由各级人民》政,。府按:分工组织限》期治理
在【蓄水工程上游、【两岸和江《河,、湖泊沿岸第一【层山脊以《内的坡面应有计划】地植树种草提高【森林覆盖率减少暴】雨径流在上述区域】内,。不得擅自进行—开垦荒地、采伐【林木、建筑房—屋、开采矿》藏等活动确需进行上!述活动的《必须经县《级以上?人民政府《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!办,理有关手续后方【可,进行
》第十:一条 在风力侵蚀地!区应:营造网格林带设置人!工沙障等防风固【沙体:系保护水土资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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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— ,。开垦五度以上二【十度以下农村集体】经,济组:织所有的荒坡—地必须经县级人民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】门批:准
《开垦国有荒》坡地:经县级?人民政府水行—政主管部门审核【同意方可向县—级以上人民政—府申请办理土—地开垦手续
第!十,三条 五度以上【二十度以下的—坡耕地应采取—。修筑:梯田:、串植物带、挖筑环!山截水沟等》措施防止水土流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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冲刷沟内须修筑谷!坊,。进行沟头防护—边坡应采取植—物护坡或其他工【程,措施:防治:水土流失
【第十四条 禁—止,开垦二十度以上的】陡坡地?
现有》二十至?二十五度陡坡耕地】应当:在建设基《本农:。田的基础上》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!效的水土保》持措施?
?。现有二十五度以【上陡坡耕地须在本条!例实施后二年内退耕!还林特殊情况—需继续?耕种的须经县级以】上,人民政府水》行政主管《部,门会同有关部门【。核准并采取修筑梯田!或其他水土》保持措施《后方可耕《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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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》条 集体所》有的土地承包给个】人使用?的应将防《治水土流失责任列】入承包合《同
第十六【条, 水土流失重—点,防治区?内集:体所有的荒》山、:荒地:、荒坡、荒滩农【村集体?经济:组织:。应组:织进行?水土流失治理承【包、拍卖给个人【使,用的:。必须:按水行政《主管部门的治理【规划限期治》理,
第十七—条 对采伐区和集材!道应采取防止水土】流失措施并》在采伐后两年内【完成更?新,造林任务《
水源涵养林、!水土:保持:。林,、,防风固沙林等—防护林只准》进行抚育和更新【性质:的,采,伐,严,禁主:伐和:皆,伐;采伐后》无法更?新地带的林木—不得采?伐
《在林区采伐林—木必须制定水土保】持方案并由》水,行政主管部》门和林业行》政主管部《门监督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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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 在水土!流失重点防治区修建!铁,路、公路、水工【程,。开,办矿山企业、—电力企业和其—。他大中型工》业企业在建》设项目环《境,影响报告书》中必须有《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!查同意的水》土保持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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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项目》中的水土《保持:。设施必须与》。主体工程《同时设计、》同时施?工、同时竣》工使用建设工程竣工!验收时应当》同,时,。验收水?土保:持设施并有水行政主!管部门?。参,加,
第《十九条 在水土流失!重点防?。治区依法开办集体】。矿山企业和》个体采?。矿,。必须填写“水土【保持方案报告表”】经县级?以上人民政府水【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!方可申请办理—采矿批准手续并【按水土保持方案【限期恢复植》被和治理水土流失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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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— 修建工《程、开?办工矿企《业及其他《各类生产建设活动】应尽量?减少植被《破坏;废弃的—砂、石、土》料及剥离的表—土、尾?矿、矸石、废渣等必!须堆:放在规定的专—门存放地《不得:随意倾?倒和堆放;因建设和!采矿使植被受到破坏!的必须采《取措施恢复表土【层和植被《防止水土《流失:
第二十—一条 在松》花湖:沿岸第?一层山脊以内—和跨:县(市)、》区修建?工程:涉及水?土保持的必须先经】市水行政主管部【门审查同《意
第》二十二条 禁止【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下!列地方开荒》、挖砂、采》石、取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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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《易造成?水土流失《的坡地?;,
(《二)沟?壑边坡、沟头—上部、江河两岸容】易造成水土流失【地带以及湖泊和水】库周边地带;
!(三)易发生山崩、!滑,坡、塌方地段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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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(,四)其他易造成水土!流失:。。危害的地区
【
县级以上人民政府!要组织力量调查与】划定禁止开荒—和挖砂、采石、【取土的具体范围并】予以:。公告
第二十三!条 :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!破坏梯?田、沟头防护、【水土保?。持林草及苗圃、水土!保,持,科学试验示范场地等!水土保持设施
!第二十四条》 单位和个》人在建设《和生产过程中破坏地!表植被、改变原有】地貌:特征降低或丧失原】有水土保《持功能的均须按【剥离面积《、占用面积》和压没?。面积缴纳《水土流失补》偿费同时《必须负责《治理无能《力治理的由水行【政主管部门》负责治理《治理费由造成水【土流失的单位或【个人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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补偿费标准—按省人民《政府有关《规,定执:行
补偿费和治!理费应专户存储全】部用:于,水土流失的》预防:和治理任何》单位和个人不得挪】用
第二十五】条 县级以》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!管部门的水土保【持监:督管理人《员有权随时对—本辖区的水》土流失?及防治?情况进行现场检【查和处理被》检查单位《和个人必须如实【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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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土保《持监督管理》人员在依法执行【公务时必须佩戴【明显标志和持有县】级以上人民政府颁】发的:水土保持监督检查】证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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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二十六条》 对模范遵》守本条例在水土【。保持工作中做出突】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!由县级?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!彰和奖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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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》七,条 违反本》条例的由水行—政主管部门》或会:同有关部门按下列规!定处罚构《成犯:罪,的依法追究刑事【责任
》(一)违反第十二】条,、第十?四条规定的责令其】停止违法行为—采取补救措施未【经批准擅《自开垦荒坡地—。的按开垦荒坡—地面积处以每—平方米零点五—元至一元罚》款;在禁止开垦【陡坡地进行开垦的按!非法开垦陡坡地面】积处以每平》方米一元《至二元?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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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违—反第十七条规定未】按,规定:采伐林木造成水土流!失的由水行政主管】部门:报请县级《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!令其限期《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并!按其水土流失面【积处以每平方—米二元至五元—罚款
(三【)违反?第十九条《规定:企,业,事业单位在建设和生!产过程?中造成水土》流失不采取措施进行!治理的责令》停业治理并处以一千!元,至一万元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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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:。四)违反第二十条规!定在修建工程和各】类生产活动中随【意倾倒?垃圾、堆放物料和废!。。。弃物造成植被破坏的!除责令限期治理【和恢复原貌》外并处一千元至一万!元罚款
(【五)违反第》二十二条规定在【易发生山崩、滑坡、!塌方地段范围内取土!、挖砂、采石的责】。令停止违法行—为采取补《救措:失并:处以:五百元?至五:千元:罚款:
(六)违【。反第二十三条规【定破坏和《侵占:水土保持设施和场】地的责令其》。。恢复:原状并赔偿损—失尚未造成犯—罪的:按中华?人民共?和国治?安管理处罚条—。例的有关规定—。予,以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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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)违反第二十!四条:规定逾期不缴纳水】土流失补偿费—按每日千分之—三计收滞纳金—
第二》十八条 《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!服的可在接到处【罚决定之日起十【五日内向作出处罚】决定: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!。议,;也可在接到处【罚决定之日起十五】。日内直接向人—民法院起诉
复!议机关应在接—到,复议申?请之日起《。六十日内作出复议决!定当事人对复议决】定不服的可》在接到?复议决定书之—日,。起十:。五日内向人》民法院起诉》
当事》人逾:期不申请复议也不】向人民法院》起诉又不履》行处罚?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!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!法院强制《。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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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?十九条 任》何单:位和个人不得妨【。碍水土保《持监督管理》人员依?。法执行公务》以,暴力、威胁》手段阻碍水土保【持监督管理人—员执行公务的依照中!华人民共和国—。治安管理处》罚条例处罚;构【。成犯罪的依法追究】刑事责任《
第三》十,条 水土保持—监,督,管理人员《应守职?尽责:模范遵?守本条例对不认真履!。行职责、滥》用职权、违》法渎职的视其情节由!水,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!政,处分或经济处—罚;构成犯罪—的依法追究刑事【责任
《。
第三十《一条 本条例由【吉,林市人民代表大会】常务委员会》负责解释
【第三十二条 本条】例自公?布之日起施行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