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源市房地》产和建?。筑,业项目
属地】化税收管理办法
!
第《。一章:。 总则《
第《一条 为《进一步规范》税收秩序加强房【地产和建《。筑业项目属地化税】收管理根据中—华人民共和国税收】征,收管理?法及其?实施细则、中—华人民共和国企【业,所得税法及其实施】条例、中华》人,。民共和国营业税【暂行条例及其—。实施细则、国家税务!总局关于印发〈不】动产、建筑业营业】税项目管理》及发票使用管理暂】行办法〉的通知(】国税发〔200【6〕128号)等规!。定结: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!法,
第二条— 本办法所称房地】产业是指从事房地】。产开发、《土地使用权转—让、:销售不?动产:及其相关活动—,
本办法所称建!筑业是指《从事建?筑、安装、修—缮,、装饰和其他工程】作业的行业及其相关!活动:
?第三条 本办法所】称房地?产和建筑业》项目属地化税收【管理是指县区地方税!务机关以辖区内的】房,地产和建筑业项目为!管理对象依托社会】综合治税手段进行税!。收,管理的一《种模式
《 , 第:四条 市区房地产和!建筑业纳税》人在市区范围—内跨区?经营的税《收由:其主管税务机关【管理不?按项目属地原—则确定管辖税务机】关,
第五》条, 本市行政》。区,。域内从事房地—产和建?筑业:的单位?。、,个人(以下》简称纳税《人)和?相关行政《主管部?门及所属管理—。单位均应遵》守本办法
第六!条 :房地产和《建,筑业项?目属:地化税收征管坚持】“源泉控管、先税】后证”的原》则建立“政府—领导:、,。税务主管、部—门配合、社会—参与、司法保障、】信息:化支撑”的综合治】税机制形成政府依】。法管税、税务机【。关依法征税、纳税】人依法纳税、社会】各界协税护税的综合!治税格?局,
第二章 工作!职,责
第七条 】市地方税《务机关负责本市【房地产和建》筑业项?目,属地:化税收管理的—监督和指《导
县区地【方税务机关负责辖区!内,房地产和建筑业【项目属地化税收管】理具体职责如—下,
(一)受理房!。地产和建筑业项目】的报验登记或者【项目登记《;,
(《二)与同级住建【、发展改革、国土资!源、水利、交通运】输、公用等部门建】立信息?沟通机制及时—了解:已批准立项的房地产!。和建筑业项目的基本!信息;
(【三)对上级传递【、自:行采集和《纳税人报送》的项目信息、—申报信息、》入库信息《进,行登记、汇总、分】析,、传递、比对;
! (四)对税收政策!进行宣传解释及时反!馈征:管工:作中出现的问—。题;:
: ,(五)掌握房—地产和建筑业—项目进度及项目结算!情况监控房地产和建!筑业项目的纳—税申报、税》款缴:纳情况负责项目的】。营业:税及其附加税费【、所得税、城镇土】地,使用税、房产税、印!。花税、土《地增值税、契—税等的征《收管理确《保税款?及时、?足额入?库;
? (?六)对使用销售房】。地产和建筑业发票】的纳税人实》行,分类管理并监督纳税!人合:法取得、使用—和开具发票;
】 (七)房地产和】建,。筑业:项目销售《完毕或工程竣工后及!时,清缴:税款缴销发》。票注销报验登—记或者?。项目登记
【。第八:条 住建、发展改】革、国土资源、水利!、交通运输》、公用等行政主管】部门及其所属管理单!位应与地方税务机】关建:立信:息共享制度》和,相应机制并》指定专门机构和【人员负责涉及—房地产和建筑业【税,。。。收征管?信息的收集、整理】和传递等工作
! ,第,九条 各有》关部:。门要加大监管力【度规范?房地产和建筑业【。项目税收行为
【 :(一)凡进入我市】从事房?地产:和建筑业的市外企业!原则应在我市—设立独立核算的法】人企业或非法人企】业分支机构并按规定!在我市办理工商登】记、税务登记
【 (二)住建【、发展?改革、?国土资源《、水利、交通—运输、公用等部【门要进一步加强入】辽企业管理》严格执?行工程建设项目程序!协助税?务,机关:搞好税收征管外【埠开发、施工企【。业参加本市项—目招投标的应按照企!。业入吉备案要求在我!市办理工商》、税务登记》并重新?注册成?立子公司
(三!)建:立税务、住》建、:发展改?革、:国,土资源?。、,水利、?交通运输、公用等】部,门工程竣工验收结】清税款?的协作机制凡施工单!位未提供《主,管税务机关开具【完税证明的有关【部门一律不得为其办!理工程竣工等—相,关手续
》 ,第十条 下》列,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!属管理单位应配合地!方税务机关收集涉】及房:地产:和建筑业税收征管的!。有关信息《并于每?个季:度终了之日起—15:。日内向同级地方税】务机关提供相关情况!
,。 (?一)发展改革部门提!供建设项目审批、核!准的具体情况;【
(二》。)国土资源》部门提供《办理土地出让情况】和土地使用》证等情?况;:,
(三)住建部!。门要积极配合地方】。税,务机关提《供,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!设,规模、商品房预售许!可,等相关?。信息
第十【一条 市综合治税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!要加强对全市—房地产和建筑业税收!征管工作的组织协调!和监督检查》。要,按照:辽源市人民政—府关于?印发辽源《市开展社会综合治】税加强?税收征管工作意【见的通知《(辽府?发〔2009—〕2:7,号)和?辽源市人民》政府办?公室关于印发辽源市!社会综合治税—工作方案的》。通,知(:。辽府办发〔20【09〕5《2号)精《神不定?期召开相关部—门联席会议》研,究解决房地产—和建筑?业税收征管工作【。中遇到的困难和【问题
第三章】 项:目登记和核销—
第十二—条 房地产》和建筑业项目的【纳,税人应在取得建【筑施工许可》证、签定建》筑,业务工程合同之日】起30?日内申?报办理项目登—记
房地—产和:建筑业项《目所在地《与其机构所在地在同!一县区的纳税人应持!有关:资料到其机构所在】地的县区地方税务机!。关办理项目》登记;
房【地产:和建:筑业项目所在地【与其:机构所在《地,不在同一县》区的已办理登—。记纳税?。人应持有关资料到其!机构所?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!理项目登记》外埠进入《我,市纳税?人应持有关》资料到项目所在地的!县区地?方税务机关一并办】理报验登《记和项目《登记
第十三条! 办:理,房地产业项目登记】纳税人应当提—供下列?资料
(一【)不动产项目—。情况登记表(详见附!件1)的纸质和电】子文档;《
(二)营业】执照:副本和税务登—记证副本原件及【复印件;
(】三)外埠企业—的外出经营》活动税?收管:理证明或《其,他经营活动税收证明!;
《(四)项目核准【通知、建设用—地规划许可证—、建设项《目规划许可》证、土?地使用?证、建筑工程项【目施:工许可?证,、商品房(预)销售!许可证、房源平【面图、房地产销售合!同复印件;
【 (五)地方—税务机?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!关资料?
,。 第十四条— 办理建筑业项目登!记纳税人应提—供下列资料
】(,一)建筑业工—程项目?登,记表:(详见附《件,2,)的纸?质和电子文档;
! (二)营业—。执照:副本和税《务登记证副本—及复印件《;
(三—)工程中标》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!;
《(四)建设工程【。施工合同、监理【合同原件及复印件】;
(五)【分包合同原件及复】印件;
》 (六)工程预算】资料、施工许可证】原件及?。复印件;
【(七)外埠施工企业!的外出经营活—动税收管《理证明或其他—。经营活动税收—。证明;
(八】。)地方税务机关要】求提供?。。的其他资料》
, 第十五》条 县区地方—税务机关受理—房地产?和,建筑业项目纳税人申!报,。。后对资料齐全、审验!合格的给予》办理项目《登记手?续退还原件留存房地!产项:目登:。记表、建筑业项目】登记表及所需资料的!复,印件建立项目—登记管理档案;对资!料不齐全的应当在取!得后逐步《。补齐
《 ,第十六?条 房地产和建筑业!项目登记内容发【生变化纳税人应【自登记内容发生【变化:之日起30日—。内,持房:地产项目登记表或建!筑业项目登记表的纸!质和电子文档到房】地产和建筑业项【目所在地的》县区地方《税务机关进行—变更项目《登,记
第十—七条 房地产和建筑!业项目销售完毕或】工程竣工注》销的纳?税,人,应自房?地产和建筑》业项目销售》完毕或工程竣工【并结:清税款?后30日内持—下列资料到其项【目登记所在地的县】。区地方?税务:机关办理核销项【目登:记外埠纳税人应【同时办理注销报验登!。。。记
(一)不动!。产项目?。情况登记表》或建:筑业工程项目登记表!的纸质和电子文档】;
(二)【房地:产和建筑业》项目的完《税凭证?;
(》三)建筑业项—目竣工结算报告或】。者工程结《算报告书《;
(四)地方!税务机关要求—提供的?。其他有关资料
!第四章 《。 税收?征收管理
【第十八条 纳税人应!按月向房地产和建筑!业项目登记税务机关!进行纳税申报和【缴纳地方《税收并?按,。照要求在申报期内报!送下列资料》
(一)房地产!销售明细《表、:房源平面《图、各税纳税申报】表;
》(二:)施工监理部—门出具的施工进度证!明(工程监理月【。报)、?建设单位确认—的施工进《度证明和开具—。销售不动《产、建筑业发—票的相关资料;
! (三)《房地产项目》拨款和建筑》业项目收款的相关资!料;:
(四)登记税!务机关要求报送的】其他:资料
第十【九条 房地产和建筑!。业企业?所得税由纳税—人机构所在地县区】地方税务机》关征收管理》。对财务核算健全【、,能够正确《计算应纳税》所得额的实行查【账征收方式征收企】业,所得税;对有—中华人民共和—国税收征收管—理法第?三十五条规》定,情形之一《的纳税人实行核定征!收方式征收》。企业所得税》
(一)总机构!设在我市《的房地产和》。建筑企业所》。得税:管理
《 1. 根据—财务、税收核算情况!主管税?务机关对《账证健全、》。能够准确核算应纳税!所得额的企》业所得?税实:行,查账征收《方式
2—. 到外县(—市)设?立分:支机构并领》取非:法人营业执》照的纳税人企业【所得税实行“—统一计算、》分,级管理、就地预缴】、汇总清算》、财:政调库”的办—。法主管税务》机关要按照国—家税务总局 —局印发〈《跨地:区经:营,汇总:纳税企?业,所,得税:征收管理暂》行办法〉的》。通知(国税发—〔200《8〕28号》以下简称通知)规】定实:。施企:业所得税《管理:按时为其《出具中华人》民共和国企业所得】税,汇总纳税分支机【构分配表
》 3. 以总机构!名义:到外埠经《营不领取分支机构】。营业执照的纳税【人必须到主》管税务机关开—具外:出经营活《动税收管《理,证明凭主管税务机】关开具的《外,出经:营,。活动税收《管理证明《、确认?的财务、业务、人员!等方面?纳入总?。机构:统,一核算和《管理的证明其经营所!得到其机构所在【地缴纳企《。业所得税《
4. 本市】企业:去外埠经营并在其】机构所在地缴纳所】得税的在税权范【围内从低核》定应税?所,得率
(二【)外埠?企业所得《税管理
1【. 在市区设立并】已经领取《。。非,法人营?业执照的外埠企【业分支机构企—业所得?税,征管按通知和国家税!务总局关于跨地区】。经营汇总纳税企业】所得税征收管理【若干问题的》通,知(国税函〔—2009《。〕221《号)规定执行
【 2、以总机构名!义到:我市:经营的非《法人分支《机构(如《总,机构直?接设立的项》目公司、工》程部等)若同时符合!以下三个条》件,该纳税人在向经营】地,税务机?关报验登记后其【经营所得《允许到其机构—所在地?申,报缴纳企业所—得税:。否则视同独立纳【税人就地按规定征收!企业所得税
】(1)未在市区【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!。;
(2)持】有总机构《主管税?务,机关开具《的外出经营活动税】收管理证明;
【 (3)由总【机构出具并由总机】构主:管税务机关》确认的该分支机构在!财务、业务》、人员?等方面纳入总机构统!一核算和管》理的证明
— 3. 以总机构名!义到我市《经营的房地产和【建筑业非法人分支机!。构(如?。总机构直接设—立的:项目公司、工程部等!)无:法提供有效证—据(包括总》机构拨款证明—、总分?机构协?议或合同《、公司章程、管【理制度等)》证,。明其二?级及:二级以下分支—。机构身份的》主管税?务机关应将其视同】独,。立纳税人计算并就】。地按:有关: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!
?第二:十,条 建筑业纳税人】。对收购?砂石等应《缴,纳资源税的矿产品】应当按照《有,关规:定取得资源税—管,理证明凡不能—准,确提供收购沙—、石等数《量和资?源税管理证》明的由主管》税,务,机关按照税收征管】的有关规《。定,追缴应扣未》扣,的,资源:税
? :第二十一条 —。。房地产?和建筑业税收征管】实行证前《清税制度纳税人在】申请办理土地—使,用证、房《屋,所有权证等相关权属!证照:时必须出具税—务机关开具的完【税证明或《者减、免税证明
! ,第二十二条 —地方税务机关应跟踪!了解掌握建设项【目进度、《成,。本、:费用、?。商,品房预售和销售收款!。方式、收款时—间等:情况并对建设项【。。。目纳税情况》进行纳税评估对建】设项目名称、坐落】地点、面积、价格与!纳税资料《进行比对发现欠缴或!者少缴?税款的应当及时【。追缴保障税收应收尽!收,
?第五章 《。发,。票管理
—第二十三《条 对在我》市区:域内的房地产和建筑!。。业项目必须》使用我市《地税部门监制的【发票建设单位—必,须凭施工单位出【具的本地发票支付工!程,款(:包括工程预付—款)建设单位—不得使用外地发票入!账,凡不能?提供本地建筑—安装业专用》发票的建设单位【。不予拨付《。和结算?工,程款
第二【十四条 房地—产业纳税人在收取】商品房定金和预售】商品房收入时—必须使用合法—票据:款项结清《后房地产开发企【业,必须为商品》房购买人开具发【票预:收款收据和》不动产发票的—领购:、,开具、取得和保管按!。照中华人民共和【国发票管理办法及】实施细则的有—关规定执行
】第,。二十五条 财—税、审计等部门要加!强对建筑、房地产业!发票使用的监督管】理,对有建设《项目的单位未取得合!法凭证或接受外【地建筑?业发票的应督—促,建设单位责令建筑】施工企?。业换:取市区建筑业统一发!票并依法进行处罚】
第六章 法律!责任
》第二十?六条 纳《。税,人有下列行为之一】的由地方《税务机关依据中华】人民共和《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!六十条之规》定予:。以处罚
(一】)未按规定办理【税务登记的;
【 (二)未按规定!报送全部(工—程项目?结算)银行账—号的;
》 (三)未按—规定设置、保—。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!凭证和有关资料的】;
》(四)未《向主管地税机关报】送与纳税有关的合】同、协议书及凭证】的;
(五)】。未按规定要求报【送其他?涉税资料的
【 第二十七条— 纳税人有下—列行为之一的由地】方,税务机?关依: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!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!三,。条之规定予以—处罚:。
(一》),伪造、变造》、隐匿、擅》自销:毁账簿?、记账凭证的;
】 (二)在账【簿上多?列,支出:或者:不列、少列收入的;!。
(三)—经,地方税务机关—通知:申报而?拒不申报或》进行虚假纳税申报不!缴,或者少?缴应纳税款的
】 第:二十:八条: 纳税人编造—虚假计税依据的【由地方税务机关依】据中华人民共和国】税收:征收:管理法第《六十:四条之规定予以【处罚:
: 第二十九条 纳】税人违?反发票管《。理规:定的依据《中华人民共》和国发票管理办法】等相关?法律:、法规?和规章的有关规【定予以处《罚
第三十条】 地:方税务机关的工【作,人员在?房地产和建筑业【项目属地化税收【管理工?作中玩忽职守、徇私!。舞,。弊、滥用《职权导?致税收收入流失或给!纳税人造成损失的由!本机关或者》其上级机关责令追】回应当征收的税款】并依照相关法律、法!规、规?章的有关《规定和行政纪律规定!。追究该部门有关领】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!政责任;构成犯罪的!依法:追究其?刑事责任;因违法】。执法给?纳税人造成损失的依!法予以?赔偿
第三十一!。条 相关行》政主:管部门及其所属管】。理单位未《按规定提供有关信息!或在地方税务机关】尚未:出具完?。税证明或免税证明】。的情况下进行—权属登记或者审批】办理相关证照导【致税收?收入流失的》由该部门负责协助】。市地方税《务机:关追回应当征—收的:税款并依《照相关法律、法【规、规章的》有关规定和行政纪律!规,。定追究该部门有关】。。领导和?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!任;构成《犯罪的?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】任
《第七章 《附则
第—三十二条 本办【法由市财政局负【责解释
第三】。十三条 本办法自】公布之日起施—行
附》。件1. 不动产【项目情况登记表【
, ? 2》. 建筑业工程【项目情况登记表
】
辽源市人!民政府?办公:室
2012年3月!2日印发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