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源市房地》产和:建筑业项《目
: 属地化税收管】。理办法
】第一章 总则
】。 第?。一条 为进一步【规范税收《秩序加强房地产和建!筑业项目属地—化,。税,收管理根据》中华人?民共:和国税收征收—管理法及其》实施细则、中—。华人民共《和国企业所得—税法及?其,。实施条例、中华【。人民共和国营业税】暂行条?例及其实《施细则、国家—税务总局关于—。印发〈不动》产、建筑业营业税项!目管理及发票使用管!理暂:行办法?〉的:通知(国税发—〔,2006〕12【8号)等规》定结合?我市实际制定本办】法
第》二条 本《办法所称房》地产业是指从事房】地产开发、土地使】用权转让、销售不动!产及其相关活—动
本办【法所:称建筑业《是指从事《建筑、安《装、修缮、装—。饰和其他工》。程作业的行业及其相!。关活动
》 第三条 本办法所!称房地产和》。建筑业项目属—地化税收管》理是指县《区地方税务机关以辖!区内:的房:地产和建筑业项目为!管理对象依托社会综!合治税手段进—。。行税:收管理的《一种模?式
《第四条 市区房地产!和建筑业《纳税人在市》区范围内跨区经营的!税收由其主管税务】机关管理不按项目】。属地原则确》定管辖税《务机关
》 第:五条 本市行—政区域内从事—房地:产和建筑业的—。单位、?个人:(以下简称》纳税人)和相关【行政主管部门及所属!管理单?位均应遵守本办法】
第六条— 房地产《和建筑业项目属地】化税:收征管坚持“源泉】控管、?先税后?证”的?原则建立“政—府领:导、税务主》管、部门配合、社会!参与、司法保—障、信息化支撑”的!。综合治税机制形【成政:府依法管税、—。税务机关依法征税、!纳税人依《法纳税、社会各界协!税护税的综》合治税?格局
第二【章 工作职责
!。第七条 市地—方税务机关负责本市!房地产和建筑业项目!属地化税收》管理的监督》和指导
—县区地方税》务机关负责辖区内房!地产和建筑》业项目属地化税收管!理具体职责》如,下
:。 , (一)受理—房地产和《。建筑:。。业项目?的报验登记》或者:项,目登记;
(二!)与同?级住建、《发展改革、国—土资源、水利、交】通运输、公》用等部门建》立信息沟通机制及时!了解已?批准立项的房地【产和建?筑业项目的基—本信息;
—。 (三?。。)对上级传》递、自行采集和纳】税人报送的项—目信息、《申报信息、入库信】息进行登记、汇总】、分:析、传?递,、比对?;
《(四)对税收政策】进行宣传解释及时反!馈征管?工作中出《现的问题;
— (五《)掌握房地》产和:。建筑:业项目进度及—项目结算《。情况:监控房地产和建筑】业项目?的纳税申报、税【。款缴纳情况负责【项目的营业税及其附!加税费、所得税、城!镇土地使用税、房产!。税、印花税、土地】增值税、契税—等的征收管》理确保税款及—时,、足额入库》;
: (?六)对使用销售【房,。。地产和建《筑业发票《的纳税人实行分类管!理并监督纳税人合法!取,得、使用《。和开具发票;
!(七)房地产和【建筑业项目销售完毕!或工程?竣工后及时清—缴税:款缴销发票注销报验!登记或者项》目登记
《 :第八条? 住建?、发展改《革、国土资源、水利!、交通运输、公用】等行政主《管部门及其所属【管,理单位应与地方【税务机关《建立信息共享制【度和相应机制并指】定专门机构和人员】负责涉及房地产和】建筑:业税收征管信息的收!集,、整理和《传递等工作
!第九条 各有关部】。门要加大监》管力度规《范房地产和建筑业】项目税收行为
!(一:)凡进入我市从事】房地产?和建筑业的市外企业!原则应在《我,市设立独立核算的法!人企业或非法人企】。业分支机《构并按规定在我【市办理工商登—记,、税务登记》
(二)住建、!发,展改革、国土资源】、水利、《。交通运?输,、公用等部门要进】。。一步加强入辽企【业,管理严格《执行工程建》设项目程序》协助:税务机关搞好税【收征管外埠开发、施!工企业参加》本市项目招投标的应!按照企业入》吉备案要求》在我市办《理,工商、?税务登?记并重新注册成【。立子公司
(】三)建立《税务、住建》、发展?改革、国土资源、水!利、交通运输、公用!。等部门工程竣工【验,收,结清税款《的协作机制》凡施工单位未提供】主管税务《机关开具完税证明】的有:关,部门:一律不得为其办【理工程?竣工:等相关手续
】第十条 下列—行政主管部门及其】。所属:管理单位应配合地方!税务机?关收集涉及房—地产和建筑业—。税收征管的有—关信息并于每—个,。季度终了之日—起15日内》向同级地《方,税务机关提》供相关情况》
(一)发【。展改革部门》提供建设《。。项,目审批、核准的【具,。体,情况;
》 (二?)国土资源部门【提供办理土地出让情!况和土地使用证【等情况;
— (?三)住建部门要【积极配合地方税务机!关提供房地产—。开发项目的》建,设规模、商品房【预售许可等相关信】息
第十一【条 市?综,合治税工作领导【小组办公室要加【强,对,全市房地产和建筑】业税收征管》工作的组织协调和】监,督检查?要按照辽源市人民政!府,关于印发辽源市开】展社会综合》治税加强税》收征管工作意—见的通知(辽府发〔!2,00:9〕2?7,号)和辽源市人民政!府办公室关于印发】。辽源市?社会综合治》税工作方案的通知】(辽府办发〔—2009〕》52号?)精神不定期召【开相:关部门?联席会议研究解决】房地产和建筑—业税收征《管工: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!题
? 第三章 》项目:登,记和核销
— 第:十二条 《房地产和建筑—。业,项目的纳税》人应在取得建筑施】工许:可证、签定建—筑业务工程》合同之?日起:3,0日内申报办理项】目登记
—房地产和建筑业项】目所在地与》其机构所在地在同一!县区的纳税人应持】有关资?料到其机构所在【地的县区地方—税务机关办理项【目登记;
【。房地产和建筑业项】目,所在地?与其机构所在地不在!同一县区的已办【理登记纳税人应【持,有关资料到其机构所!在地主?管税务机关办—理项目登记外—埠进入我市纳—税人应持《有关资料到项目【。所在地的县区—地,。方税务机关一—。并办理报验》登记和项目》登记
》第十三条 办—理,房地产业项目登【记纳税人应》当提供?下列资料
(】一)不动产项目情况!登记表(详见—附件1)的纸—质和电子文档;
】。 (?二)营业《执照副本和》税务: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!印件;
(三】),外埠:企业的外出经营活】动税:收管理证明或其他经!营,。活动:税收证明;
【 (四)项目—核准通知、》建设用地规划—。许可证、建设项【目规划许《可证、?土地使用证》、建筑工程项目【施工许可证、商品】房(预)销售许可证!、房:源平面图、房地产】销,售合同?。复印件;
(五!)地方税务机关要】求提供的《其他有关《资料
第—。十四条 办理建筑】业,项目登记纳税人应】提供下列资料
】 (一?)建筑业工程—项目:登记表(详见—。附件2)的纸—质和电?子文档;
》 , (二?)营业执照副本和税!务登记证副本—及,复印件;
》 (三)工程中标!通知书原件及复印】件;
(四)】建设工程《。施工合同、监—理合同?。原件及复《印件:;
(五)分包!合同原?件及复印件;—
(六)工程】预,算资料、施》工许可证原件—及复印件《;
: (七)外埠施】工,企业的外出经营【活动:税,收管理证明或其他】经营:活动税收证明;
】 :。。。(八)?地方税务机关—要求提供的其他资】料
《第十五条 县区【地方:税务机关《受,理房:地产和建筑》业项:目,。纳税人申报后—对资料齐全、审【。验合格的给》予办理项《目登记手续》退还原件留存—房地产项目》登记表?、建筑?业项目登《记表:及所需资料》的复印件建立—项目登记管理—档案;对资料不【齐全的应当在取【得,。后逐步补《齐
: 第十六条— 房地产和建—筑业项目登记内容】发生变?化纳税?人应:自登:记内容?。发生:变化之日起30日内!持房地产项》目登:记表或建《。筑,业项目?登记表的纸质和【电子文档《到房地?产和建筑业》。项目:所在地?的县:区,地方税务机关—进行变更项目登【记
? 第十七《条 房地《产,和建筑业项目—销售完毕或工程竣】。。工,注销:。的纳:税人应自《房,地产:。和建筑业《项目销售完毕—或工程?竣工:并结清税款》后30日内》持下列资《料到其?项目登记所》在,地的县区地方税【务机关办理》核销项目《登记外埠《纳,税人:应同时办理注—销报验登《。记
(一—)不动产项目情况】登记表或建筑业工】程项目登记表的纸】质和电子《文档;
《。。 , (二)房地—产和:建筑业项目的完税】凭证;?
(三)建【筑,业项目竣工结算报告!或者工程结》算报告书;
【 (四?)地:方税务机关要求【。。提供的其他》有关资料
》。 第四《章 税收征—收管理
第【。十八条 纳税人应】按月向房地》产和建筑业项目登记!税,务机关进行纳—税申:报和缴纳地方—税收并按照要求在】申报期内报送下列资!料
(一)【房地产销售》明细表、房》源平面?图、各税纳税—申报表?;
? (二?)施工监理部门【出具:的施工进度》证明(工程》监理月报《)、建?设单:位确:认的施工进度—证明和开具销售【不动:产、建?筑业发?。票的相关《资料:。;
(三)房】地产项目拨款—和建筑业项目收款】的相:关,资料;
(四)!登记:税务机关要求报【送的其他资料
】 第十九条 —房地产和建筑业【企,业所得税由纳—税人机构《所在:地县:区地方税务机关【征收管理对财—务核算?健全:、能够正确》计算应纳《税所:得额的实行查账【征收方式征收企业】所得税;对有中华人!民共和国《税收征?收管理法第》三十五条规定—情形之一的纳税【。人实行?核定征?收方式征收企业所】得税
(—一)总机《构,设在我市的》房地产?和建:筑企业所得税管理】
1.》 根据财务、—税收核算《。情况主管税务机关对!账证健?。全,、能够准确》核算应?。。纳税所得《额的企业《所得税实《。行查账?征,收方式
》 2. 到外县(】市):设,立分支机构并领取非!法人营业执照—的纳税人企业所得】税实行?“统一计算》、分级管理》、就地预缴、汇【总清算、财》政,。调库”的办法主管税!务机关要按照—国家税务总局 局】印发〈跨地》区经营?汇总纳税企业所得】。。税征收?管理暂行《。办法〉?。的通知?(国税发〔200】8〕28《号,以下简?称通知)规定实施】企业所得《税管理按时为其【出具中?华人民共和国—企业所?得税汇总纳税分【支机构分配表
】 3:. 以总机构—名义到外埠经营不】领取分支《机构营?。业执:。。照的纳税人必须【到主管税务》机关开具外出经营】活动税收管理证【明凭主管税》务,机关开具《的外出经营》活动税收管理证【明,、确认的财》务、业务、人—员等方面纳》入总机构统》一,核算和管《理的证?明其经营所得到【其机构所在地—缴纳:企业所得税》。
4《. 本市企业去外】埠经营并《在其机构所》在地缴纳《所得:税的在税权范围内从!。。低,。核定:。应税所得率
】(二)?外埠企业所得—税管:理
: 1?. 在市区设立并】已经领取非法人营】业执:照,的外:埠企业分支机—。构企业所得税—。征管按通知和国家税!务总:局关于跨地》区经营汇总纳税【企业所得《税征收管理若干【问,题的通知(国税函〔!20:09〕221号)规!定执行
2【、以:总机构名义》到我市经营的非【法,人分支?机构(如总机—构直:接设立的《项目公?。司、工程部等)【若同时符合》以下三个《条件该纳税人在向经!营地税务机关报【验登:记,后其经营所得允【许到: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缴!纳企业?所得税否则》视同独立纳税人就】地,按规定征收企业所】得税
(—1):未在市区领取非法】人营业?执照;
—(2)?持有总?机构主?管税务机关》。开具:的,外,出经营活动税收【管理证明;
— (?3)由总机构—出具并?由总机构主管税务机!关,确认的该分支机【。构在财务、业务【、人员等方面纳【入总机构统》一核算和管理的证明!
: 3. 以总机构名!。义到我?市经营的房地—产和建筑业非法【人分支机构》(如:总机构直接设立【的项目?公司、工《程,部等)无法提—供有效证据(包【括总机构《拨,款证明、总分机构】协议或合同、公司】章程、管《。。理制度等)证明其二!级及二级以下—分支机构身》份的主管税务机【关应:将其视同独立纳税】。人,计算并就地》按有关规《定,征收企业所得税
】 第二十条 【建,筑业纳?税人:对,收购砂石《等应缴纳资》源税的矿产》品应当按照有关规】定取得资源税管理证!明凡:不能准确提供收购沙!、石等数量》和资源税管理—证明:的由主管税务机【关按照税收》征管:的有关规定追缴应扣!未扣的?资源税《
第二十一条 !房地:产和:建筑业税收》征管实行证前—清税制?度纳税人在申请办】理土地使用》证,、房:屋所有权证等相关】权属证?照时:必须出具税务机关开!具的完税证明—。或者减、免税证明】
第二十—二条 地《方税务机关应跟踪】了解掌握建》设项:。目进度、《成本、费用》、,商品房预售和—销售收款方式—、收:款时间等情况—并对建?设项目纳税》情况进行纳税评【估对建?设项目名称、坐【落地点、面积、价】。格与纳税资料进【行比对发现》。欠缴或者少缴税【。款的应当及时—追缴保障税收应【收尽收
《 第五章》 发:票管理
—第二十三条 —对在我市区域内【的房地产和建—筑业项目必》须使用我市》地税部门《监制的发票建设单位!必须凭施工单—位出:具的本地发票支付】工程款(包括工程预!付款)建《设单位不得使—用,外地发?票入账凡不》能提供本地建筑安装!业专用?发票的建设》单位不予拨付和结】算,工程款
第【二十四条 房地产业!纳,税,人在收?。取商品房定》金和预售商》品房:。收入时必须使用合法!票据款项结清后房地!产开发企业必须为商!。品房购买人》开具发票预收款收据!和不动产发票的【。领购、?开具、取《得,和保管按照中—华人:民共和国发票管理】。办法及?实施细则的》有关规定执行—。
第二十五条】 ,。财税、?审计等部《门要加强对建筑、房!地产业发票使用【的监督管理》对有建?设,项目的?单位未取《。得合法凭证或接受外!地建筑业发票的应】督促建设单位责令建!筑施工企业》换取市区建筑业【统,一发票并依法进【行处罚
》 ,第六:章 :法律责任《。。
第二十六【条 :。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!一的由地方》税务机关依据中华】人民共和国》税收征?收管理法第六十条】之规定予以处罚
! (一)未》按规定办《。理税务登记的;【
(《二)未?按规定报送全部(】工程项目结算)银行!。。账号的;
— (三?)未按规定设置、】保管账簿或》者保管记账凭—证和有关《资料的;
(!四)未向《主管地税机关报【送与纳税有关的合】同、协议书及凭证】的;
(五)未!按规定要《求报送其他涉税资】。料的:
?第,二十七条 纳税人】有下列行为》之一的由地》方税务机关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!。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!十三:。。条,之规定予以处罚【
?(一:)伪造?、变造、隐匿、擅自!销毁账?簿、记?账凭证?的;
》(二:。)在账簿上多列支】。出或者不列、—。少,列收入的;
—。 :(三)经地方—税务:。机关通知申报—而,拒不申报《或进行虚《。假纳税?申报不缴或者少缴】应纳税款的》
第《二十八?条 纳税人编造虚】假计税?依据的由地方税务机!关依据中《华人民共和》国税收征收》管理法第《六十四条之》规定予以处罚—
第二十九条】 纳税人违反发【票管理规定的依据中!华人民共和国发【票管理办法等相【关法律、《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!定予以处罚
第!三十条 地方税务】机关的?工,作人员在房地产和】建筑业?项目属地化税收管】理工作中玩忽—职守、徇私舞—弊,、滥用职权导致税收!收入流失《或给:。纳税人造成》损失的由本机关或者!其上级机关责令【追回应当征收的【税款并依照相关法律!、法规、规章的【有关规定和行政【纪律规定追究—该部门有关》领,导和直接责》任人的行政责—。任;构?成犯:罪的依法追究其【刑事责?任;因违法执法【。给,纳税人造《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!偿
: 第?三十一条 》相关行政主》管部门及《其所:属管理单位未按【规定提供《有关信息或在—地方税务机关尚未出!具完:税证明或免税—证明的?情况下进行权属【登,。记或者审批办理【相关证照导致税【收,收入流?失的由?该部:门负责协助》市,地方税?务机关追回》应当征?收的税款并依照相】关法律、法规、【规,章的有关《。规定和行政纪—律规定追究》该部门有关领导【和直接责《任人:的行政责《任;:构成犯罪《的依法追究其刑事】责,任
《第七章 附》则
《第三十?。二条 本《办法由市财政—局负责?。解释:。
, 第三十三—。条 本办法自公【布之日?起,施行
附件1.! 不动产项目情况登!记表
】 2. 建—筑业工程《项目情况《登,记表
辽!源市人民政府办公】。室
2012—年3月2日印发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