】
第七章 罚则!。
:
第?五十一?条 城市供水—企业违反《本办法,有下列【行,。为之:一的,由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】部门责令改正并可按!照下:列,规定处以罚款—:,。
《 ,。 : (一)供水水【。压不符合国家规定标!准的,处《以10?。。00~5000元罚!款;
— 《(二)擅《自停止供水或者未】履行停水通知义【务的,处以2—000~100【00元罚《。款;:
》 (三)未按照【规定检?修供水?设施或者在供水设】施发生故障后未及时!抢修的,处以—1,000?~3000元的【罚款
—第五十?二条 违反本办【法规定,有下—列行为之一的,由】城市供水行政主【管部门责令》其停止?违法行?为,:。并可按照下列—。规,定处以罚款》:
(一!)无证或《。者超越资《质证书的《经营范围进行城市供!水工程的设计或【。施,工的,处以5—000?~10000元罚款!;
? ,。 (二)未【按,国家规定的技—术标准?和规:范进:行城市供水工程【的设计或施工的【,处以5000~2!。0,000元《罚,款;
【 (:三)违反城市供水发!展规划及其年—度,计划兴建城市供【水工程的,处以20!00~5《000元的》罚款
—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!办法规定,有下【列行为之一的,由城!市供:水行政主管》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!位责令改正》,并可按照下列【规,定,处以:罚款:
》 (一)未】按规定缴纳水费的,!处以应缴水费—1~2倍的罚款;】
: , (二)—。盗用或者《转供城?市公共供水》的,按管径》流量和?接水时间计算水量】,处核定水费1【~2倍的罚款—;
【(三)在规》定的:城市公共供》水,管道及其《附属设施的安全【保护范围内》进行:。危害:供水设施安全活【动的,处《以5:00~3000元的!罚款:;
(】四):擅自将?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!。统与城?市公共供《水管网系统连接【的,处以4000】~200《00:元年罚款;
—
: (《五)生产或者使用有!毒、有害物质—的单:位将其生产用水管】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!水管网系统》直接连接的,处以】5000~30【000?元的罚?款;:。
—(六:)在城市公共供水管!道上直接装泵抽水】的,处以20—00:~10?00:0元的罚款;—。
》 (七)擅自拆【除改装或者迁—移城市公《共,供水设施的》,处以1000【~5000元的【罚款:
,
: 有前款第(】。一)项、第》(二)项、》第(四)项》、第:(五)?项、第?(,六)项、第(七)项!所列行为之一,情节!严重的,报城市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,!可在一定时间内【停止:供水
第【五十四条 违反本办!法,有下列行为之】一的,由市、县级人!民政:。府城市供水行政【主管部门给予警告,!并,处以300》00:元的罚款:》
《 (?一)供水水质达不到!国家有关标》准,规,定的;
【 (二)城市【供水:单位、二《次供水?管,理单位未按规定进行!。水质检测或者委托】检测的;
》
, (》。三)对于实施—生产许可证管理【的净水剂及与制水】有关的材料等,选】用未获证企业产品】的;
(!四):城市供水单位使用】未经:检,验,或者检?验不合格的净水剂及!有关:制水材料的;
【
(五)】。城,市供水?单位使用未经检验】或者检验不合—格,的城市供水设备、管!网的;
!(六:)二次供水》管理单位,未—按规定对各类储水设!施进:行,清,洗消毒的;
【 (七—)城市供水》单位、二次》供水管理单位隐【瞒、缓报、》谎报水质突》发,事件或者水质—信息的;
】 :(八)违反》本办法,有危—。。害城市?供水水质安全的其】他行:为,的
第五十】五条 ?违反本办法,有【下列行为之一—的,由?市、县级人》民政府城市供水行】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!,并处以5》00:0元:以上:20000元—以,下的罚款:
! (?一)城市供水单【位未制订《城市供水水质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!;
:
《。 (二)城市—。供水单位《未按规定上报—水质报?表的
第五十!六,条 :建设工程施工危害】城市公共供水设【。施的:,由城市供水行政】。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!危,。害活动;对负直接责!任的人员,其—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!关给予行政处分
!
第五《十七条 污》染供水水源》的,由环《境保护行政主管【部门依照有关法【律、法?规、规章给予处罚
!
,
第?五十八条 违反本办!法,应?当给予?。治安管理处罚—的,依照中华人民共!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!的规定给予》。处罚;?。构成犯?罪的,依法》追究其刑事责—任
第五十】。九条 ?当事人对行政处罚】决定不?服的,可以依—。法申请行政》复议,也《。可向:人民法院《起诉;当事人逾期】不,申请复议、》不,向人民法院起诉、】又不:履行处罚决定—的,作出《处,罚决定的机关可申】请人民法《院强制执行
!第六十?条, ,城市供水《行政主管部门—的工作人员》、城市供水管理人员!。玩忽职守、滥用职权!、徇私舞弊的,由其!所在单位或》者上级机关给—予行政?处分;构成》犯罪的,依》法追究其刑》事责任?
?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