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林省城市》公,共客运管理条例
】(2009年9【月25日吉林省第十!一届人民代表大【。。会常务委员会第十】四次会?议通过 根—据2017年3【月2:4日吉林省》第,。。十二:届人民代表大会常】务委员会第三十三】次会:议吉林省人民代表】大会常务委员会【关于修改《和,废止:〈吉林省《农业机?械管理条例〉—等21件地方—性法规的《决定修改)
目 !录
第一章 】总则
》第二章 规划与【建设
? 第三《章 城?市公共?汽电车?客运
第四章】 出租汽车客运
】 第五章 监督】检查
第—六章 法律责任
】。 ,。 第七章 附则
】
第一章》 总则
—第一条 为》了加强?城市公共客》运,管理规范城市公【共客运市《场秩序?保障乘客、》城市公共客运—经营者?以及从业人员的【合法权?益,促进城市公共客运】事业发展根据有【关法律、法规结合本!省实际制定本—条例
第二【条 本条例适用于】本省行政区》域内城市公共客【运规划、建设、经营!、乘坐、《。管理活?动
第三条 本!。条例所称城》。。市公共?客运包括城》市,公共汽电车客运和出!租汽车客运
】城市公共汽》电车客?运是指在《。城市内按照规定的线!路,、站点、时间和【价格为社会公—众提供客运服务的经!营,活动
》出租汽车客运—包括巡游出租汽车】客,运,和网络预《约出:租汽车客运巡游出租!汽车客运是指可在道!路上巡游揽客、站点!候客喷涂、安—装出租汽车标识以七!座及以下乘》用车和驾驶劳务【为乘客提供出行【服务并?按照乘客意愿行【使根据行驶》里程和时间计—费的经营活动;网络!预,约,出租:汽车客运是指以互联!网,技术为依托构—建服:务平台整合供—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!的车辆和《。驾驶:员提供非《巡游的预约出租汽】车服务的经营活动】
?第四:条 省和《市、县(市)城市公!共客运主管》部,门负责指导、—监,。督本:行政区域城市—公共客运的管理【工作其所属的承【担城市?公共客运管》理职能?的机:。。。构负责具《体管理工《作
县级以上人!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!应当按照各》自职:责做好与城》市公共客运管理有关!的工作
》 第五条 城市公共!汽电车客《运具有公《益性质城市人—民政府应当在财政】预算、财《。税政策?、资金安排》。、用地保障、设施】建设、交《通管理等方面支持城!市公:共汽电车客运优【先发展确立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】运在城市公》共客运?中的主?。体地位为公众提【供,安全可靠《、方便快捷、经济】舒适、节《能环保的公共客运服!务
? 出租汽《车客运是《城市公?共客运的重》要组成部分城—市人民政府应—。当按照有关规定【促,进,出租汽车客运与其】他客运方式协调发展!
第《。六条 城市人—。民,政府应当鼓》励和引导《城,市,公共客运《逐步实行规模—化、集约化经营【;鼓:励使用节能》、环保型《车,辆以及?先进技术提高公共客!运行业服务能力城】市公共客《运主管部门》应当制定城市公【共客运服务规范提】高,行业服务质量—
?第七条 对在城市】公共:客,运工作中有突出贡献!的单位?和个人城市人民【政府应当给予—奖励
第《二章 规划与建设】。
,。 第?八条 ?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!据当地经济建设【、,。社会发展和人民【生活需要编》制城市?公,共,汽电车客运专项规划!和出租汽《车,客运:专项规划《并公布?实施专项规划应【当,符合城市综》合交通?体系专项规划
】 城市公共汽电【车,。客运:。专项规划应当确定城!。市公共汽电车客【运发展目标、—规模、?。优先:发展的政策与—措施与其《他交通运《输方式的接泊客【运设施线路》及站点布局等;出】租汽车?客,运专项规划应当确定!客运出租汽车—投,放数:量、车型结》构,配置、服《务场:。站,、科技设施设备建设!等具体内容》由省城市公共—客运主管《部门确定
— 第九条 城市人】民政府应当在城【市规划中确定相关城!市公共客运设施用地!任何单位和个人不】得擅自改《变其用途
》 第十《条 实施新区开【发、旧城改造和建】设,飞机场、火》车站、长途汽车【。站、大型商业—网,点、:文化:体育:场(馆)、公园等】。。大型公共设施项【目时城市人民—政府应当组织配套】建设相应《的城市公共客运设】施并与主体工—程同时设计》、同时建《设、同时竣》工、同时交》付,使用
第十一】条 城市人民—。政府应当统一—组织建设以下城市】公共客运《设施:
—(一)?停车:场(站?)、调?度室(?亭);
—(二)站台设—施(:含站台、《候车亭、站杆、站牌!);
(三【)车:辆轨道?、隔离屏障、—供电设施
— 第十二条 城【市公共客运设施由城!市人:民,政府统一《组织管理
— 禁止擅自移动、】拆除、占用城市公共!客运设?施因工?程建设等原》因确需?移动、拆除、占用的!建设单位《应当按照市》政公用设《施有关?规定办理手续并予】以补建
—第十三条《 城市人民政府应】当根据城市道路【的实际?状况开?设,公共汽电车专用【道和优先通行—信号:系统
第三》章 城市公共汽【电车:客运:
第十》四条: 城市公共汽电车】线,路和站点《设置由城市公共【。。客运主管部》门会:同公安、建设等部门!。根据城市公共汽【电车客?运专项规划遵循【居民出行便捷、换】乘方便、布局合理的!原则经广泛》征求公?众意见后《确定
第—十,五条 城市公共【汽电车站点由城市公!共客运管理机—构以所在道路、标】志性建(构)筑物、!公共设施、文—物古迹、重要机关或!者企事业单位—的名称统《一命名
—城,市公共?汽电车站点应当【按照国家标准—设置站牌站》牌应当标《。明线路名称》、始末班车时间【、所在站点和—沿途停靠站点名称等!内容
》第十六条 城市【公共汽?电车客运经》营实行行政许可制】度从事城市公共汽电!车客运经营应当向】城市公?。共客运?管理机构申请取【得城市公共》汽电车客《运经营许《可后再申请线路经】营许可
《 第十七》条 申请城市公【共汽电?。车客运经营许可应】当符合下列条件并】提交相?应材料:
(一!)依法注《册的企业法》人,;
: (二《)有符合《城市人民政府要求】的运营资金、运【。营,车辆:、场:站设施?;
? ,(三)有相应—的,经营:管理人员《、驾驶?员、调度《员和其他从业人员】;
? ,(四)有合理—、可行的经营方案;!
(《五)有健全的客【运服务?、安全管理等—方,面的运营管理制【度
《城市公共《客,运管:理机构对符合许可】条件的颁发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】运经营许可》证件
》。第十八条《 申:请线:路经营许可应—当,符合:城市公共客运—管理机构规定的【线路运营方案要求并!提交相应材》料
《。线路运营《方案应当包》括线:路运营协议条款、客!运设施管理、—运营车辆及》。。人员、?服务要?。求、经营《期限等内容
【 第十九条 城市】公,共客运管理机构可以!通过招投标或者直】接许可的方》式确定城《市公共汽电车客运】线路经营者
【 不得以《有偿方?。式进行线路经营许】可
线路经营许!可不得转让
【 ,第,二十条 城市—公共客运管理机【构应当与取》得城:市公共?汽电车客运线路经营!许可的经营者—签订线路运营协议线!路运营协议应当包】括线路名称、走向、!站点、?配备车辆《数量与车《型、首末班车—时,间,、行车间隔、服【务质量及考核办法】、运营?协,议的调整条件等【
城市公共客】运管理?机,构可以根据》城市:。规划:、,。建设施工情况—、乘客需求、合【同约定和国家有关】规定调整线路运营】协议
第—二十一条 城—市公共汽电》车,客运线?路经营许可期限最长!不得超过1》0年线路经营许可有!效期届满两个月前经!营者可以向城—。市公共?客运:管理机构申请许【可延:续;对符合许可条件!。。的城市公《。共客运管《理机构应当准予【延续
? 第?二十二条 城市【公,共汽电车客运线路】经营者在《经营期限内不得擅】自变更线路运营【方案:、暂停或者》终止经营
— 确需变更线—路运营方案、暂停或!者终止经《营的城市公共—汽电车客运线—路经营者应》当提前?两个月向城市—公共客运管理机【构提出申请
】城市公共汽电车【。客,运线路经营者取得线!路经营?许可超过一个月无正!当理:由未投入运营以及投!入运营后无》正当理?由连续3日或者年】度内累计《7日停止运营的城】市公共?客,运管理机《构经:过,告,知,后可:以注销?其线路经营》许可
第二【十三条 因道—路交通管制、工程】建设、举办重大活】动等:特殊情况《影响城市公》共,汽电车运《行的有关部门—应当提前告知城市公!共客运管理》机构:由城市公共》客运:管理机构作》出临时调《整线路的决》定并提前向社会【公布
第—二,十四条 从事运【营的:。。城市公共《汽,电车:应,当符合技《术标准和服务—规范并取得车—辆运营证《车辆运营证》应当一?车一:证
城》市,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!者应当按《。照国:家和省有《关规定维护、检【测车辆
城市公!共客运管理机构【应当对车容车貌、】车辆安全设施和服务!。设施、经营者—维护、检测的—情况定期检》查不得要《求对同一项目—进行重?。复检测
《 禁止使用报【废车辆和擅自改【装车辆从事运营
】 第?二十:五条 经营者更新车!辆应当向原许可机关!。办理:变,更手续车辆标准【不,得低于原车辆车辆更!。新后原?许可经营期限—不变:
第二十—六条 利用运营车辆!设置广?告的应当《。符合:国家有关法》律、:法规:规定和城市》公共客运主管部门】制,定的:服务规范
【第二:十七条? 城市公共客运主】管部门和城市公【共汽电?车,经,营者应当制定城【市公共?汽电车客《运突发事件应急【预案遇有突发事【件时应当及时—启,动应急预案
【 ,第二十八条 —城市公?共汽电车驾驶员应当!符,。合下列?条件经市、县—(市)城市公共客运!管理机构考试—合格取得《从业:资,。格证:?。
(一)男性年!。龄在60《周岁以下女》性年龄在55周岁】。以下: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!体健康;《
, (二)有本地】常住户口或者—居住证;
(】三)取得相应的【机动车?驾驶证1年以—上3年?内无重大《交,通责任事故记录;
! (四)》遵,。守法律、法规
【 从业资格证被】吊销的自吊销—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!。请
已经取得】道路运输从业资格】证的可以从事相应的!城市公共汽电车【驾驶
城市公共!汽电车?调度员、售票员应】当由经营企业—进,行培训考试合—格后上岗
第】。二十九?条 城?市公共汽《电车客运经营者应当!遵,守下列规定:
【 (一)按照【核,定的:线路、站点、车次】和时间运营;
!(二)按时向—城市公共客运管理】机构报送《统计报表;》
(三)执【行价格管理部门规定!的收费标准;
【 (四)为车【辆,。配,备,线路走向示意—图,、,价格表、乘客须【知、禁烟标》志、特殊乘客专用座!位、投诉电话等【服务设施《和标志;
【(五)制定》。从业人员的》安全:操作规程对驾驶【。员、调度员》。、售票员进行安全和!服务的教育培训【;
(六)【。遇有抢险救灾和突发!事件等?特殊情况服从当地】人民政府《的指挥调度;
】。 (七)不得—安排未取《得驾驶员从业资格】证的人员从事运【营;
(八)按!照运:营,协议的约定运营【
第三十条 】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!。员和:售票:员应当遵守》下列规?定,。:
(一)随】车携带车辆运营证和!从业资?。格证;
(二)!按,照核定的线路—、站:点、车?次和时?间,运营;
(【三)执行价格管理】部门规?定的:收费标准;
【 (四)运营车辆因!。。故障不能正常行驶】时及时向乘客说明】。原因:。并安排乘客免费换乘!同线:路同方向车》。辆后续车辆驾—驶员和售票》员不:得拒载;
— (五)不得拒【绝按:。规定使用优》惠凭证的《乘客乘车;
(!六)按照规定驾【驶车辆?提供:安全服务《;
(七—)不得拒载、甩客、!。。。敲诈乘客、站—外上下客、滞站【揽客
》第三:十一条 乘》坐城市?公共:汽电:车应当遵守下列【规定:
—(一)?按,顺序排队等候—乘车先下后》上;
(—二)上车主动—购票、投币或者【出,示有效乘《车凭证;
(三!)儿童集体》乘车:的应当按照人—数购:买车票;1名成人乘!可以:免费携带1名—身高1.2米—(含1?.2米?)以下?的儿童;
(四!)醉酒者、精神病】患,者、行为不能自理者!和学:。龄前:儿童应当有看—护陪同?方可乘车;》。
: (五)不得在车厢!内,吸烟、吐痰、乱扔】。杂物;
(【六)不得携》带易燃、易爆、剧】毒等危险品或者易污!染、损伤他人的【物品;
—。(七)不得》携带动?。物乘:车;
? :(八)遵守其—他有关乘车》规定
第三十】二条 ?城市:人民政?府制:定特殊群《体乘坐城市公—共汽电车《的优惠政策》时应当明《确优惠乘《。车的条件《、范围、《。优惠标准以及优【惠,。凭证:办理程序
第三!十,三条 有《下列情形《之一的城市》人民政?府应当对城市公【共汽电车客运—经营者给予》相,应的补贴或者补【偿:
(一)执!行政府规《定的限制价格造【成的政策性亏损;
! :(二)执行优惠乘】车政策减少的—收入;
(【三)完成政》府指令性任》务,增,加的支?出
《补贴和?补偿应当及》时拨付不得拖—欠,或者挪?用补贴?和,补偿:。办法由城市人民【政府制定《
第四?章 出租汽车客运
! 第三十四—条 出租汽车客运经!营实行行政》许可制度企业应当】取,得出:租汽车客运经营【资格后申请》。出租汽?车运营许《可,个,人,应当取?得驾驶员从》业资格证后申—请出租汽车运营许】可
第三十五条! ,申请出租汽车客运经!营资:格应当符合下列条】。件并提交相》应,材料:
(一】)依法注册的—企业法人;
— (?。二)有符《合城市人民政府要】求的运营资金、固定!的经营场所、停车场!地和经营方案;
】。 (三)有相【。应的管理机构、管】理人员;
》 (四)有健全的!客运服?务,、安:全管理等方面的运营!管理:制度:
城市公共【客运管理机构对【符合许可《条件的颁发城市出租!汽车客运《经营:。资格证件《。
第《三十:六条 市、县(市)!人民政府《可,以依照法律、法规规!定确定出租汽—车运营?许可方式采取有偿出!让方式?许可:的,应当按照国》家有关规定》报请批准
市】、县(市)人民【。政府应当实》行出租汽车总量控制!并根据出租汽车客运!专项规划、市—场供求状况结合本】地经济社会发—展水平和城市规模等!合理确定出租—汽车数量并适时调】整保持市场供需基本!平衡;在许可时不得!承,诺许可期限内不增加!或者减少出》租汽车数量
】出租汽车运》营许可期限最长【不得超过8》年
第》。三十七条《 企业和《。个人申请出租—汽车运营许可应当】符合:下列条件并》。。提交:相,应材料:
— ,(一)有《符合有关标准和【。城市人民《政府规定《的车辆;
》 (二)》有符合本条例规定条!件的驾驶员;
】 (:。三)城市人民政【府,规定的其他条件
! 个人只能申请【一个出?租汽车运营》许可
城市【公共客运管理机构对!符合:许可条件的按车【颁发出租汽车—运,营许可证件
第!三十八?条 以无偿方式【取得的出租汽—。车运营许可不得转让!以有偿方式》取得出租汽车—运营许可2年以【上或:。者经营者丧》失经营能力的经过】批准可以转让受让】方,应当符?合许可条件转让后原!经营期限不变
!。城市人民政》府,。为了公共利益需要】可以变更或者—撤回:已经生效的出租【汽车运营许可—并依法给予》补偿
《 第:三十九?条 出?租汽车运营许可【有效期届满一—个,月,前经营者可以—向城市公共客运管理!机构申请运》。营许可?延续;城市客—运管:理机构应《当,根据许?可方式、许可条件和!出租汽车投》放数量等《决定是否《。准予延?续
第四—。十条 出租汽车客运!经营者在经营期限】内不得擅《自,暂停或?者终止?经营:
经营者因故不!能,正常营业的》应当到原许可机关办!理暂停或者终—止经营手续将有关】证件:交原许可机关—登记保管
经营!者取得出租汽—车运营许可超过一个!月无正当《。理由:未投入运营》或者暂停经营超【过一年仍《未恢复运《营的城市公共客运管!理机构经过告知后】可,以,注销其运营许可
! ,。第四十一条 出【租汽车客运驾—驶员应当符合—下列:条件并提交相—应材料经市》、县(市)城—市,公共客运管理机【构考试?合格取得《从业资格证:
【 (一)》男性年龄在》60周岁以》下女性年龄在—55周岁以下初中】以上文化《程度身体健康;
】。 (二)有本地】常住户口或》者居住证;
】(三)?取,。得相应的机动—车驾驶证《1年以上《1,年内无重大交通责】任,事故记?录;
(四)】遵守法律、法规
】 :从业资格证》被吊销?的自:吊,销之日?起5:年内不?得申请
第四】。十二条 出租汽车应!当符合车辆技术标】准和服务规范按照规!定配置?标,志顶:灯、计价器、服【务,显,示标:志喷:涂标识贴挂运价【标签、?乘,客须知和服务—监督卡等
利用!出租:汽车设置广告的【应当符合国家—有关法律、》法规:规定和城《市公共客运主管【部门制定的服务【规范:
, 出租《汽,车经营者应当按【照国家和省有—关规定维护》、检:测车辆
城市公!共客运?管,理,机构应当对车—。容车:貌、车辆安全设施】和,。服,务设施、经营—者维护、检测—的情况定《期检:查不:得要求对同一—项,。目进行重复》检测
禁止【使用报?废车辆和擅自改【装车辆从事》运,营,
,。 第四十三条 】逐步推广使》用出租汽《车专用号《段牌照鼓励采—。用卫星定位系统、】税控计价器、电子识!。别系统等《先进:技术:加强出租《汽车运营管理
【 鼓励《出租:汽车经?。营,者采取预约服务、】统一调度等方式提】供出:租汽车服务》减少车辆空》驶提高里程》。利用率
》 第四十四条— 经营者更》新车辆应当向—。原许可机《关办理变更手续车】辆标:。准不得低于》原车辆车型应—当符合城市人—。民政府的有》关规定车辆更—新后:原许:可,经营期限不变
!第四十五条 城市】。人民政府应当在机场!、火车站等客流集】散地设置出》租,。。汽车:待租:的运营站(》。场)由城市公共客运!管理机构指定单位或!者人员进行》日常管理《
, 第四《十六条? 出租汽《车客运经营者应【当遵守?下列:规定:
—(一)按时向城市公!共客运管理机—构报送统计报表【。;
(》二,)确定车辆》。驾驶员?并到城市公共—客运管理机构备【。案办理服务》监督卡;
(】三)执行价格管理部!门规定的《收费标准公示收费项!目和收费《标准向出租汽—。车驾驶员发》放客运出《租汽车专用票—据;
(四【)与聘用《。的驾驶员依》法签订劳动合同不】得损害驾驶员的合】法权益;
— ,(五)公布》服务监督电话及【时处:理投诉;
(六!)对驾驶员进行安全!和服务的《。教育培训;》。
(七)—不得私自安》装、改动、维修【计价:器,和拆卸计价》器铅封;
(八!)不:得安排未取》得驾驶员从业资格证!和服务监督》卡的人?员运营
第【四十:七,条 出租《汽车驾驶员应当遵守!下列规定:
(!一)随车携带—出租汽车《运营许可证件—、驾驶员从业资【格证:和服务监督卡—;
《(二:)按:照乘:客要求或者合理的路!。线行驶不得绕行;
! (三)按照规定!使用计价器不得私】自改动、维》修计价?。器和拆卸计价器【铅封;
《 (四)》执行价格管理部门】规,定的:收费标?准向乘客提供客运出!租,汽车专用票据;【
(五)按【照规定合理》使,用服务标《。志载客时《应当启?用,载客标?志不得甩客未经乘】客同:。意不得搭载他人乘】车;待租时应当启用!待租标?志不得拒载不得【以其他?方式主动《揽客;需要暂停载客!时应当起用》暂停服务《标,志;
(六)】保,持车内清洁和卫【生不得吸烟》;
《(七)不得以欺【骗、:威胁乘客《等方式高《额收:取费用不《得隐匿乘客财—物;
《 (八)不得—将,车辆交给《。未取得驾驶》员从业资格》证和服务监督卡【的,人员运营
》 (九)文明【驾驶安全服务—
第四》十八条 乘客—应当文明乘》车不得吸《烟、乱扔东西和污】损车内设施
】。有下列情形之—一的:出租汽车驾》驶员可以拒绝其【乘车:
(一)!在禁止停车的—路段要求《。乘车的;
— (二)无看护陪】同的醉酒者或者精神!病患者要《。求乘车的;
— , (三)《携带易燃、易—爆、有毒等危—险物品要求乘车的】;
《(四)?。乘客的要求违反【。交通:管理、治《。安管理法律法规的
! 第四十九条【 ,乘客应当按照规定】标准支付车费—和过桥、过路—、过:渡、停车等费用
】 有下《列情形之一的乘客】可以拒绝支付车费:!
, (一)未按【照规定使用》计价器的《;
(二)未向!乘客出具客运出租汽!车专:用,票据或者高于计【。价器显示《金,额收费的;
(!三)中途拒绝服【务或者在基础里程内!因故未?完成运送服务—的;
(—四)未经乘》客同意搭载》他人乘车《的
第》五十条 乘客—需要去偏僻》地区:或者出市《区时出租汽车驾驶员!或者乘?客可以到就近的公】安机关办理验证【登记手续对方应【当予以配合
【 第五十一条— 出租汽车不得【异地运营《承,运的起点或者终点应!当在核定的经营区域!内,异地送达返程时不】得在异地滞留待租】
, 禁止出租汽【。车从事道《路旅客班线运—输经:营,
第五十—二条: 未取得出租—汽车:运营许可的车辆不】得安:装、使用《出租汽车标志—顶,灯等出租汽车标志、!标,识
《。第五十三条 汽车】租赁经?营者以提供驾驶服务!等方式?从事或者变相从【事出租汽车》运,营活动?的按照未取得出租】汽车运?营许可擅自从—事出租汽车》运营处理
第五【章 监督检查
【 :第五十四条 城【市公共客运主—管,部门和城市公—共客:运管理机构应当定】期对下级城市—公共客运管》。理机构的执》法活动进行监督检】查及时?纠正:下级城市公共客运】管理机构违法、不适!。当和不作为的行【为并依法报请—有关部门追究有关】人员的责任
第!五十五条 城市公】共客运管理机构【应当公开办事制【度建立投诉举—报,。制度接受社会监【督对公民、法人以】及其他组织的投诉应!当受理并在规定期限!内作出答复和处【理,
第五》十六:条 城市公共客运】管理机构执》法人员应当经过专】业知识和法》律知:识,培训:考核合格并取得【交通行政执法资格】证
执法人【员监督检查时应当出!示,执法证件
监督!检查专用《车辆应当按照国家】规定配?置统一标志和示警灯!
第五十七条】 城市公共客运管】理机构执法人员监】督检查?。时可以要求有关单位!和人员提《供相关许《可,。证件调阅、复制有】关资料调查了—解,有关情况
【发现违法行为—的应当当场予以【。。纠正依?法处:理,无法当场《处理的城市公—共客运管理机构【可,以暂扣车辆运营证或!者出租汽车运营许可!证件并责令限期【改正或者接受处理经!营,者在: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!或者接受处》。理的返还其车辆运营!证或者?出租汽车运营许【可证件暂扣应当出】具暂扣凭证暂扣期】间不停止经营—
?。。检,查时对?不,能出示车辆运营【证或者出租汽车运营!许可证?件又不?能当场提供其他有】效证明的《可以暂扣《。其经营车辆并出【具暂扣?凭证:。被暂:。扣车辆应当妥善保管!不得使用
【第五十八条》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!对下级人民政府【城市公共客运管理】。。工作进行督查考核】
?。城,市公:共客运管理机构【对城市公共客运经】营,者及其?从业人员进》行经营?行为和服务质量考核!根,据考核结果进行信誉!评定对?信誉评定良》好的:给予奖励;对信誉】评定不合《格的给予《相应惩?罚直至吊销》。许可考核具体—办法和标准由—省城市公共客运【主管部门制定—
第六章 法—律责任
》 ,第五十?九条 未《。取得城市公共—客,运许可擅自从事经营!活动的?涂改、伪造许可【从事:经营活动的由城【市公:共客运管理》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!为并对经营者处【以一万元以上三【万元: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!。的处以?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!下罚款
—无运营许可的车辆安!装出租汽《车标志、标》识的由城市公—共客运?管理:机构予?以没收
》 第六十条》。 城:市公共客运》经营:者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】由城市公共客运管】理机构责《令限期改正并处以】一万元以《上三:万元以下罚》款;逾期未》改正的吊销许—可::
(一)转【让城市公共》汽电车?客运线路经营许可】或者非?法转让出租汽车【运营许可的》;
: (二)擅—自变更城《市公共汽《。电车线路运》。营方案或者出租【汽车经营方案的【;
(三)擅自!暂停:、终止经营的;【
(四)—批准暂停期间擅自从!。事经营活动的—
城市》公共汽电车未按照核!定的线?路、价格《、站:点、车次和时间运营!的由城市公共—客,运管理?机构责令改正对【经营者?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!元以下罚款;情【节严重的处以五千】元以上一万》元,以下罚款;情节【特别严重《的可以吊销线路经营!许可
第六十】一条 城市公共客】运经营者使用无【运营证的车辆的【擅自改?装车辆从《。事运营的车辆—未参:加定期?检查或者定期检查】不合格继续运营的由!城市:公共客运管理机【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!以五千元以上一万】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!重的可以吊销许可
! 使?用报废?车辆从?事运营的由城市公共!客运管?理,机构:暂,。。扣车辆移交公安机】关处理并《。。对驾:。驶,员处以一千元以上】三千元以下罚款;】情,节严重的可以吊销从!业资格证对经营者处!以一:万元:以上三?万元以下罚款;情】节严重的《可以吊销线路经【。营许:可或者出租汽车运】。营许可
》 第:六十二?条, 无从业资格—证或者安排无证人员!从事城市《公共客运驾》驶活动的由》城市:公共客?。运管理机构责令改】正对驾驶人员处以】五百元?以上一千元以下罚】款对经营者处以【二千:元以上五千》。元以下罚款;造成重!大以上交通责任【事故的吊销许可
! 无出租《汽,车,服务监督卡》或者安排无》服务监督卡人—员从事经营》活,动的按照前款规定】处,罚
第六十【三条 城市公共客】运驾驶员未随车【携带车辆运营—。证、从业《资格:证、出?租汽:车运营许可证—件或者服务监督【卡的由城市》公,共客运?管理机构予》以警告并处》以二十元以上—。二百元以下罚款
】 第六十四—条 城市公共汽【电,车客运经营者有下】列行:为之一的由城市公共!。客运管理《机构责?令改正并对从业人员!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!。。元以下罚《款对经营者处以一】千,。元以上三千》元,以下罚款:
— (一)车辆不】能正常?行驶时未安排—乘客免费换乘—。同,线路同方向车辆或】者后续车辆从业人员!拒载的拒绝持优【。。。惠凭证乘《客乘车?及其:他拒载?行为的;
— (二)城市公共汽!电车甩客《、站外上下客、【。滞站揽客的
第!六十五条 城市公】共汽电车《遇有抢?险救灾和突发—事件等特殊情—。况不服?从当:地人民政《府指挥调度的由城市!公共客运《管理机?构对经营者处以一千!元以上?五,千元以下《罚款;情节严重【。。。的处以五千元以【上一万?元以下罚款并吊销线!路经营许可
】第六十六条》 出租汽车驾驶【员有:下列行为《之一的由城》。。市公共客《运管理机构》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!以上二千元》以下:罚款;?情节严重《的处以二千》元以上五千元以【下罚款;情》节特别严重》的可以吊销》。从业资格证》:,
?(一)未经乘客同意!搭载:他,人乘:车、启?用待租标志后—拒载、主动揽客或者!甩客:的;
《 (二)未》按照乘客要》求,或者合理的路线行驶!故意绕行的;
】 (三)以欺骗、威!胁等方式向乘客【高额收取《费用的;
(四!。)在运营服务中【。有其他侵害乘客【合法权益行为的
! ,出租:汽车驾驶员》利用:出租汽车从》事,违法犯罪活动被依】法处理的城市公共】客运管?理机构?可以吊销《其从业?资,格证
? 第六十七条【 出租汽车异—地运营、异地送【达返程时滞留—待租的由城市—。公共客运管理—机构对驾驶员处以】二千元?以上五千元以—下罚款
第六十!八条 未按照—规定安装、使用合】格,计,价器的未《使用出?租汽车?专,用发票?。的由城市公共客运管!理机构责令改正对】驾驶员处《以五百元《。以上一千元以—下罚款;对经营【者,处以一千元以上【三千元以《下罚款
《 擅自改动计【价器或?者拆卸计价器—铅封:导致计?价,器失准?的对相关责任人【处以:二千元?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!;情节严重的可以并!处吊:销许可
第六十!九条 ?城市公共客运经【营者和从业人—员已经不具备经营】许可条件的由城市公!共,客,运管理机构责令限】期改:正;逾期未改正的】由原许可机关吊销】许可
? , 第七十条 —利用运营《车辆设置广告不符合!国家法律、法—规规定和服》务,规范的由《城市公共客运管理】机构责令《限期改正《;逾期不改的责令】停,止运:营直至改正
第!七十一条《 ,城市公共客运管【理机构工作人员有下!列行为之一的由有】关,部门依法给》予行政处分;构【成犯罪的依法追究】。刑事责?任:
(一【)未按?照法定?的条件、程序和期限!。实施行政许可的;】
(《。二)参与或者变相参!与城市公共客运【经营:的;:
(三)—未及时查《处违法行为的;
】 (四)未按【。照规定处理投诉的】;
: (五)违法【扣留城市公共—客运车辆或者有【关,证件的;
【(六)收受、—索取他人财》物或者以其他方式】非法谋取利益的;
! , (七)未按—照法律、法规规定】实施行政处》罚的
第七章 附则!
: 第七十二条 【镇(乡)人民政【府,所在地公共客运依照!本条例?管理
》城市公共《汽,电车:客,运,线路延伸到城市外】。的应当按照》。道路运?输有关规《定取得许可城外区域!的运营按照道—路运:输有关规定监督【管理
轨道车等!其他:公共客运另》行规:定
网》。络预约出租》汽车管理按照国家】有关规?定执行
第七十!三条 本条例自【201?0年3月《1日起施行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