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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!管理条?例 (2009【。年9月25日吉林省!第十一届人民代表】大会常务委员—会第十?四次会?议通过  根据20!。17年3月》24:日吉林省第十二【。届人:民代表?大会常务《。委员会第三十三【次会议?。吉,林省人民代表大【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!改和:废止〈吉《林省农业机械管【理条例?〉等21件》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!改) 目  录【   第《一章: 总则   第二】章 规?划与建设  — 第三?章 城?。市公共汽电车客运】   第《四章 出租汽车【。客运:  : ,第五章 《监督检查   第六!章, 法律?责,任,   第《七章 附则   】第一章 总则  】 ,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!市,公共客运管理—规范城市《公共客运市场秩序保!。障乘客、城市公【。共客:运,经营者以及从业人员!的合法权益促进城】市公共客运事业【发展根据有》。。关法律、法规结合本!省实际制定本条例】   第二条 本】条例适?用,于本省行政》区域内城市公—共,客运规划、建设、经!营、乘坐、管理活】动,  : 第三条 本条【例所称城市公—共客运包括城市公共!汽电车?。客运:和出租汽车客运【 ,  城市公共汽【电车客运是指—在城市内按照规定的!线路、站《。点、时间和价格为社!。会,公,众提供客运服—务,的经营活动 —  出?租,汽车:客运包括巡》游出租汽车客运和网!络预约出租》。汽车客?运巡游出《租汽车客《运是指可《。在道路上巡游揽客、!站点候客喷》涂、安?装出租汽车》标,识以七座及以—下乘用车和驾驶【劳务为乘《客提供出行服务并】按照乘客意愿行使】根据行?驶里程?和时间计费的经营】活动;网《络预约?出,租汽车客运》是指以互联》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!务平台?整合供需信息—使用符合《条件的车辆和驾驶】员提供非巡游—的预约出《租汽车服《务的经?营活动  》 ,第四条? 省和市、县—(市:),城市公共客运主管部!门负责指《导、监督《本行政区域》城市公共《客运的管理工作其所!属的承担城》市公共客运管理职】能的机构负责具【体管理工作   】县级以上《人民政府其他有【关部门应当按照各】自职责做好与城【市公共客运》管理:有关的工作   】第五条 城市公共】汽电车客运具有公】益性质城《。市人民?政府应当《在财政预算、—财税政策、资金【安,排、用地保障、【设施:建设:、交通?管理等方《面支:。持,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!优先发展确立城市公!共汽电车客运在城】市公共客运》中,的主体地位为—公众提供《安全可靠、》方便快捷、经济舒适!、节能环保的—公共客运《服务   出租汽】车客运是城》市公共客运的—重要组成部分城市】人民政?府应:当按照有关》规定促进出租汽【车客运与其他客运】方,式协调发展 —。  第六条 城市】人民政府应当鼓励】和引:导城:市公:共客运逐步》实行规?模化、?集约:化经营;鼓励使【用节能、环保型【车辆以及先进技术】提高公共客》运行业服《务能力?城市公共客运—主管:。部门应当制》定城市?公共客运服务规【范提:高行业服务质量 】  第七条 —。对在城市《公共客运工作中有突!出,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城!市人民政《府应:。当给:予奖励 第二章 规!划与建设   第八!条 城市人民政【府应当根据当地经】济建设?、社: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!要编制城市公—共汽电?车,。客运专项规划和【出租汽车客运专项】规划:并公布实施专项规】划应当符合城市综合!交通体系专项规划】   城《市公共汽电车客运】专项规划应》当确:定城市?公共汽电车》客运发展目标、规模!、优先发展》的,政策与措施与其他】交通运输方式—的接:泊客运设《施线路及站点布【局等;出租》汽车客运专项规【划应当确定》客运出租汽车—投放数量《、车型结构》配置、服务场站【、科技设施设备建】设等具体内容由【省城市公共客—运主管部门确定【   第《。九条 城市人民政】府应当在城市规划】中确:定,。相,。关城市公共客运设施!用地任?何单位和《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其!用途   》第十条 《实施新区开发、【旧城改?造和:建设飞?机场、?火车站?、长途汽车站、大】型商业?网点、文化》。体育:场(馆)、公—园等大型《公共设?。施项目时城市—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配!套建设相应》的城市公共客运设施!并与主体《工,程同时设计、—同时建设、同时竣工!、同时交付使用【   第十》。一条 城《市人民政府应当统】一,组织:建设以下城》。。市公共客运设施:】   (《一)停车场(—站)、调《度室(?亭);?   (二》)站台设施(含【站台、?候车亭、站杆、站】牌);   (三)!车辆轨道、》隔离屏障、》供电设施   【第十二条 城市公共!客运设?施由城?市人民政府》统一组织《管理   禁—止擅自移动、拆除、!占用城市公》共客运设施因—工程:建设等原因确—需移动、拆除、【占用:的建设单《位应当按照》市政公?用设施有关规定【办理手续并予以【补建   》第十三条《 城市人民》政府应当根据—城市道路的实际状况!开设公共汽》电车专用道》和优:先通行?信号系统 第三【章 城市公共汽电】车客运   第十】。四,。条 城?市公共汽《电车线路《和站点设置由城【市公共客运主管【部,门会同公《。安、:建设等部门根据城】市公共汽《电车客运专项规【划遵循居民出—。。行便:捷、换乘方便、布局!合,理,的原则经广泛征求公!众,意见:后确定?   第《十五条 城市公【共汽电车站点由城市!公,共客:运,管理机构以所在【道路、标志性建【(,构)筑物《、公共设施、文【物古迹、重要机关或!者企事业单位的名称!。统一命名 》  城市公共汽电车!站点应当按》照,国家标?准设置?站牌站牌应当标【明线路名称》、始末班车时间、】所在站点和沿途停靠!站点:名称等?内容   》第十六条 城市公】共汽电车客运—经营实行行政许可】制度:从事城市公共汽电】。车,。客运经营应当向城市!公共客运管理机【。构,申请取得城市公共】汽电车客《。运经:营许:可后再申请线路经营!。。许可:   第《十七:条 申请城市—公共汽电车客运经】营许可应当符合【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!材料:   —(一)依法注册的】企业法人;   (!二)有符合城市人民!政府要求的运营资】金、运营车辆、场站!设施;   —(三)有相应的经营!管,理人员?、驾:驶员、调度员和其】他从业人员;   !(四)有合理、可】行的经营方案;  ! (五)有》健,全的客运服》务、安全管理等方面!的运营管《理制度   城市】公共客运管理—机构:对符合许可》。条件:的颁:发城市?公共汽?电车客运《经营:许可证?件, ,  第十八》条,。 申请线路经营许】可,应当:符合:城市公共客》运管理机构规定的线!路运营方案要求并提!。。交,相,应材:料   线路运营方!。案,应当包括线路运营协!议条:款,、客运设施管理、运!营车辆及人员—、服务要《求、经营期限等内容!   第十九—条 城市公共客【运管理?机构可以通》过招投标或者直【。接许可的方式确定城!市公共汽电车—客运线路经营者 】  不?得以有偿方式进【行线路经营》许可 ?  线?路经营许可不得【转让:   ?第二十条 城市【公共客?运管理机《构应当与取得城市公!共,。。汽电车客《运线路?经,营许可?的经营者签订线路】。运营协议线》路运营协议》应当包括线》路名称、走向、站】点、配备《车辆数量《与车型、首末班车】。时,间、行车间隔、服】务,质量及考《核办:法、运营协议的调】整条件等 》  城?市公共客运管—理机构可以根据【城市:。规划、建设施工【情,况、:乘客需求、合同约定!和国家有关规定调整!线路运营协》议   第二—十一条?。 城市?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!经营许可期》限最长不得超过【10年线路经营【许可有效期届满【两,个月前经营者可以向!城市公共《客运管理机构申请许!可延:续;对符《合许可?条件的城市公—共客运管理》机构应?当准予延续》   第二十二条】 城:市公共汽《电,车客运线路经营【者在经?营,期限内不得擅自变】更线:路运营方《案、暂?停或者终止经—营   确需变更线!路运营方案、暂停或!者终止经营的城【市公共汽《电车客运线路经营者!应当提前两个月向】城市公共客运管理】机构提出申》请   城市—公共汽电车》。客运线?路经营者《取,得线路经营许可超】过一个月无正当理由!未投入运营》以及投入《运营后无正》当理由连续3日【或者年度内》累计7?日停止运营的城【市公共客《运管理机构经过告】知后可以注销其线路!经营许可  — 第二十三》条 因?道路交通管制、工程!建设、举办》重大活?动等特殊情况影响】城市:公共汽电车》运行的有关部门应当!提前告知《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机!构由城?市公共客运管理【机构作出临时—调整线路的决定并】提前向社会公布  ! 第二?十,。四条 从事运—营的城市公》共汽电车应》当符:合技:术标准和服务规【范并取得车辆运营证!车辆运营证》应,当一车一证》 ,  :城市公共汽电—。车客:运经:营者:应当按照国家和【省有关规定维护、检!测车辆   城【市公共客运》管理:机构应当对车—容车貌、车辆安全】设施和服《务设施、经营—者,维护、检测的情【况,定期检查不得要【求对同一《项目进行《重复检?测   禁止使【用报废?。。。车辆和擅自改—装车辆从事运营 】  第?二十:五,条 经营者更新车辆!应当向原许可机关】办,理变更?手续车?辆标准不得》低于原?车辆车辆更》新后:原许可?经营期?限不变  》 第二?十六条 利用运营车!辆设置广告的—应当符合国家有【关法律、法规—规定和城市》公,共客运主《管部门制《定,的服务规范  【 第二十七条 城市!公共客运主管部门】和城市公共汽电【车,经营:者,。。应当制?定城:市,公共汽电车客—。运突:发事件?应急预案遇有突发】事,件时应当及时启【动,应,。急预案   第二十!八条: 城市公共汽电车驾!驶,员应当?符合下?列条件经市、县(市!)城:市,公共客运管理机构】考试合格取得从【业资格证:  【。 (:一)男性年》龄在60周岁—以下女性《年,龄在55《周,岁以:。下初:中以:上文:化程度身体健—康;  《 (二?)有本地常住户【。口或者居住证—; :。  (三)取得【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!1年以上3》年内无重大交通【。责任事故记录; 】  (四)遵守法】。律、法规   从】业,资格证被《吊销的自《吊销之日起5年内】不得申请   已经!。取得道路运输从【业资:格证的可以从事【相应的城市公—共汽电车驾驶—   城市公共汽电!车调度员、售票【员应当由经营企业进!行培训考试合格后上!岗   第二—十九条 城市公共】汽电车客运经营【者应当遵守下列规】定:   (—一)按照核》定,的,线路、站《点、车次和时间【运营;?  : (二)按时向城市!公共客运管理机构】报送统?计报:表;   (—三,)执行价《格管理部门规定的】收费标准;  【 (四)为车辆配】备线路?走向示意图、价【格表、乘《客须知、禁》烟标志、特》殊乘客?专用座位、投诉电话!等服务设施和—。标志;   (五)!。制定从业人》员,的,。安全操作规程对驾驶!员、调度《员、:。售票员?进行安全和服务的教!育,培训;  》 (六)遇有抢【险救灾和突发事件】等特殊?情况服?从当地?。人民政府的指挥调】度;:。  : (七)不得安【排未取得驾》。驶员从业《。资格证的人员从事运!营;   (八)】按,照运营协议的约定】运营   第三【十条 ?城,市公共?汽电车驾驶员—和售:票,员应当遵守下—列规定:  — ,(一)随车携带车】辆运营证《和从业资格证; 】  :(,二)按照核定—的线路、站点—、,车次和时间运营; !  (三)》执行价格管》理,部门规定的收费【。标准;?   (《四)运营车辆—。因故障不能》正常行?驶时:及,时,向,乘客说?明原:因并安排乘客—免费换乘同》线路同方向车辆【。后续:车辆驾?驶,。员,和售票员不得拒【载;   (五)】不得:拒绝按规定使用优】惠凭证的乘客乘车】;   《(六)按照规定驾】驶车辆提供安全服】务;   》(七:)不得拒载、—甩客、敲诈乘—客,、站外上下客、滞站!揽客:   第三十—。一,条 乘?坐城市公共汽电车】应当遵守下列规【定::   (一)按【顺序排队等候乘车】先下后上;   (!。二,)上车主《动购票、投币或者】出示有?效,乘车凭证;   (!三)儿童集体—乘车的应当按照人】数购买车票》;1名成人》乘可以?免费:携带1名身高—1.2米(含1.2!米)以下《的儿:童;   》(四)醉酒者、精神!病患者、行为不【能自理者和》学龄前儿《童应当有看》护陪同方可》乘车; 《 , (:五)不得在车厢内】吸,烟、吐痰《、乱扔杂《物,;   《(六)不得携带易】燃、易爆、剧毒等】危险:品或者易《污染、损伤他人的物!品;:。   (七)—不得携带动物乘车;!   ?(八)?遵守其他有关—乘车:规定   第三十】二条 城《市人民政《府制定特《殊群体乘《坐城市公共汽电【车的优惠政策时【应,当明确?优惠乘车的》条件、范围》、优惠标准以及优】惠凭证办《理程:序   第三十三条! ,有下列情《形之一?。的城市人《民政府应当对城市公!共汽电?车客运经营者给予】相应的补贴或—者补偿:   (一!)执:行政府?规定的限制价格造】。成的政策性》亏,损;:   (二)执行】优惠:乘车:政策减少的收入【;  ? (三)完成政【。府指令性任务增【加的支?出 :  补贴《和补:偿应当及时拨付【不得拖欠或》者挪用补贴》和补偿办法由城市人!。民政府制定》 第四章 》出租汽车客运   !第三:十四:条 出?租汽车客《运经营实行》行政许可制度企【业应当取《得,出租汽车《客运经营资格后申】。请出租汽车运营许】可个人应《当取得?。驾驶:员从业资格证后申请!出租:汽车运营许可 【  第三十五条【 申请?出租汽?。车客运经营资—格应当符合下列条】件并提交相应—材料:   (一)!依法注册《的企业法人; 【  (?二)有符合城市人】民政府要求》。的,运营资金、固定的经!营场所、停车—场地和经营方案;】   (三)有【相,应的管理机》构、:管理人员;   】(四)?有健全的《客运:服务、安全管—理等方面的运营【管理制度《   城市》公共客?。运管理机构对符合】许可条件的颁发【城市出租汽车客【运经营资格》证件   第三十六!条, 市、县(市)【人民政府可以—依照法律、法规规定!确定出租汽车运营】。许可方式《。。采取有偿《出让方式许可的【应当:按照国?家有关?规定报?请,。批,准   市》、县(市)》。人民政府应》当实行?出,租汽车总量控制并】根据出租《汽车客运专项规划、!市场供?求状况?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!展水平和城市规模】等合理?确定出租汽》车数量并适时调整保!持市场供《需,基,本,平衡;在许可—时不:得承诺许《可期:限内不增《加或者减少出租【汽车数量   出】租汽车运《。营,。许可期限最长不得】超过8年   【第三十七条》 企:。业和个人申请出租汽!车运营许可应—当符合?下列条件《并,提交相?应,。材料:   (【。一)有符合有—关标准和《城市人民政府—规定的?车辆;   (二)!有符:。合本条例规定条件】的驾驶员《; :。  (三)城市【人,民政府规定》的其:他条件?   个《人只能申请一个【出租汽?车运营许《可 :  :。城市公共客》。运管理机构对符合】许可条件的按车【颁发出租汽车—。运营许?可,证件 ?  第三《十八条? ,以无偿方《式取得的出租汽【车运营许可不—得转:让以有偿方式取【得出租汽车运营许】可2年以上或者经】营,者丧失经营能力的经!过批准可以转让受让!方,应当符合《许可条件转让后【原,经营期限不变 【  城市人民政府为!了公共?利益需要可以变【更或者?撤回已经生效的出】租汽车运《营许可?并,依法给?。予补偿  》 第三?十九条 出租汽车】运,营,许可有效期届满【一个:月前经营者可以向】城市公共《客运管理机构申请】运营许可延》续;城市客运管理】机构应当根》据许可方式》、许可条件和—出租汽?车,投,放数量等决》定是否准予延续 】  第四《十条 出租汽车客运!经营者在经》营期限?内不得?擅自暂停或者终【止经营   —经,营者因故《不能正常营业—。的应当到原许—可机:关,办理:暂停或者终》。止经营手续将有关证!件交原许可机关登】记保:管   经营者取得!出租汽车运》营许可?超过:一个:。月无正当理由未【投,入运营或者暂停【经营超过《一年仍?未恢:复运营的城》市公共客《运管理机构经—过告知后可》以注销其运营许可】   第四》十一条 出租汽【车客运?驾,驶,员应当?符合下列条件并【提交相应材料经市】、县(市)城市公共!客运管理机》构考试?合格取?。得从业?资,格证:?   ?(一)男性年龄在6!0周岁以下女性年】龄在55周》岁以:。下初中?。以上文化《程度身?。体健康?;   (二)【。有本地常住户口【或者居住证》;   (三—)取得相应的—机动车驾驶》证,1年以上《。1年内无重大交【通责:任事故记录》;   《(四)?遵守法律、》法规 ?  从业资格证【被吊销的自吊—销,之,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! ,  第四十》二条 出租汽车【应当符合车辆技术标!准和服务规》范按照规《定配置标《志顶灯?、计价器、服—务显示标志喷涂【标识贴?挂运价?。标签、乘客须知和】服务监督卡等 【  利用出租汽车】设置广告的应当【符合国家《有关法律、法规规】。定和城市公共客运】主管部?门,制定的服务规—。范   出租汽【车经营者应当按【照国家和省有关规】定维护、检测—车辆   城—市公共客运管理【机构应当对车容车】貌、:车辆安全设施和服】务设施、经营者维】护、:检测的情况定期【检查不得要求—对,同,一项目进行重—。复检测?。   禁止使用报】废车:辆和擅?自改装车《辆从事运营  【 第四十三》。条 :逐步推?。。广使用出租汽车专】用号段?牌,照鼓励采用卫星定位!系统、税控计价【器、电子识别—系统等先进技—术加强出租汽车【。。运营管理《 ,  :鼓励出租汽车经营者!采取预约服》。。务、统?一调度等方式—提供出?租汽车服务减少【车辆空驶提高里程利!用,率   第四十四】条 经营者更新车】辆应当向《原许可?。。机关办理变》更手续车辆》标准不得低》于,原车辆车型应当【。符合城市人民政府】的有关规定车—辆更新后原许—可经营?期限不变《   第四十五条 !城市人?民政府?应当在机场、火车站!等客流?。集,散地设置出》租,汽车待租的》。运营站(场)由城市!公共客运管理—机构指定单位或【者人:员进行日常管理 】 , 第:四,十六条? 出租?汽车客运经》营者应当遵守—下列规定《:   《(一)按时向城市公!共客运管理机构报送!统计报表《;   (二)确】定车辆驾驶员并【到城市?公共客?运管理机构备案办理!服务:监督卡?;  ? (三)执行—价,格管理部《门规定的收费标【准公:示收费项目和收【费标准向出租汽车驾!驶员发放客》运出租汽车》专用票据;》   (四)与聘用!的驾驶员《依法签订《劳,动合同不得损—害驾驶?员的合法《权益;   (五)!公,布服务监《督电话及时处理【投诉;   (六】)对驾驶《员进行安《。全和服务的教—育培训;  — (七)《不,得私自安装、—改动、维修计价器和!拆卸计?价器铅?封;   (八)】不得:。安排未取得驾驶员】从业资格《。证和服务监》督卡的人员运—。营   第四十七】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!应当遵守下列规定:!   (一》。)随车携带出租【。汽车运营许可证件、!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和!。服,务监督卡;   (!二)按照乘客—要求或者合理的【路线行驶不得—。绕行;   —(三)按照规—定,使用计价器》不得私自《改动、维修计价器】和拆卸计价器—铅封;  》 ,(四)执行》价格管理部门规定的!收费标准向乘—客提供客运》。出租汽车专用票据】;   (》五)按照规定合【理使用服务标志【。载客时应当》启用载客《标志不得甩》客未经乘客同—意不得搭载他人乘车!;待租?时,应当启用待租标【志不得拒载不得以其!他方:式主动?揽客:;需要暂《停载客?时应当起用暂停【服务标志;   】(六)保《持车内清《洁,和卫生不得吸—。烟;:   (《七)不得《以欺骗、《威胁乘客等方式【高额收?取费用不《得隐匿乘客财物;】 ,  (八)》不,得将车辆交给未取得!驾驶员从业资格【。证和服务监督—。。卡的:人,员运营? ,  (九)文明【驾驶:安全服务   【第四十?八条 乘客》应当文?明乘车不得吸烟、】乱扔:东西和污《损,车内设施  —。。 有下?。列,情形:之,一的出租汽车驾驶员!可以拒绝其乘车【:   (一)在】禁止停车的路段【要求乘车的; 【  :(二)?无看护陪同的—醉酒:。者或者精神病患【者要求乘《车的:;   (三)携带!易燃、?易爆、有毒等危险】物品要求乘》车,的;   (—。四):。乘客的要求》违反交通管理—、治安管理法律【法规的 《  第四《十九条 乘客应当】按照规定标准支【付车费和过桥、【过路、过渡、—停车等费用   有!下列情形之一的【。乘,客可以拒绝》支付:车费:   (一)!未按照规定》使用计价器》的;   (二)未!向乘客出具客运出】租,汽车专用票据或者】高于计价《器显示金额收费的;!   (三)中途】拒绝服务或者—在基础里程内因【故,未完成运送服务的】;   (四)未】经乘客同《意,搭载他人乘车的  ! 第五十条 乘客需!要,去,偏僻地区或者出市区!时出:租汽车驾驶员或【者乘客可《以到就近的公安机关!办理验证《登记手?续对方应当予以【配合   第—五,十一条 出租汽车】不得异地运营承【运的起点或者—终点应当在》核定的经营》区,。域内异地《送达返程时不得在异!地滞留待租  【 禁:止出租汽车从事道】路旅客班线》运输经营   第】。五十二条 未—取得出租汽车运营许!可的车辆不得安【装、使用《出租汽车标志—顶,灯,等出租汽《。。车标:志、标识   【第五十三条》 汽车租赁经营者】以提供驾驶服—务等方式《从事或者变相—从事:出租汽车运营—活动的按照未取得】。出租汽车运》营许:可擅自?从事:。出租汽车《运营处理 第五章 !监督检?查   第五十四条! ,城市公共客运主【管部门和城市公共客!运管理?机构应?当定期对下》级城市公共客—运管理?。。机构的执法活—动进:行监督检查》及时纠正下》级城:市公共?客运管理机》构违法、不》适当和?不作为?的行为并依》法报请有关》部门追究有关人员】的责任   第五十!。。五条 城市公共【客运管理《机,构应当公开办—事制度建立投—诉举:。报,制度接受社会监督】对公民、法》人以及其他组织的】投,诉应当受理》并,在规定期限内作【出答复?和处:理   第五—十,六条 城市公共【。客运管理机构—。执法人员应当经过专!业知识和《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!格并取得交通—。行政执法《资格证   —执法人员监督检查】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!   ?监督:检查专用车辆应当】按照:国,家规定?配置统?一标志和《示,警灯 ?  第五十七条【 城市公共客—运管理机构》执法人员《。监,督检查时可》以,要求:有,关单位和人员提供】相关:。。许可证?件调:阅,、复制有关资料【调查了解有》。关情况   发【现违:法行为的应当当【场予以纠正依法处理!无法当场处理的【城市:公共:客运管理机》构可:以暂扣车辆运营证】或者出?租汽车运营许—可证件并责》令限期改正或—者接受处理经营者在!规定期?限内整?。改完毕或者接受处】理的返还《其车辆运《营证:或者出?租汽车运营许—可,。证件:暂扣应当出具暂扣】凭证暂扣期间不停】止经营   检查】时对:不能出示车辆—运营证或者出租汽车!运,营许可证件又—不能当场《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!可以暂扣其经—营车辆并出具—暂扣凭证被暂扣【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!。得使用   第五】十八条? 上级人民政府应】当,对下级人民政府【城市公共《。客运管理工作进行督!查考核   城市公!共,客运管理机构对城】。市公共客运经—营者及其《从业人员进行经营】行,为和服务质量考【核根据考核结果【。进行信誉《评定对信誉评—定良好的《给予奖励;对—信誉评定不合格【的给予相应惩罚【直至吊销《许可考核具体办法和!标准由省城》市公共客《运主管部门制定【 第六?章, 法律责任》   ?第五十九《。条 未取得城市【公共客运许可擅自从!事经营?活动的涂改、伪造】许可从事经营活动】的由城市公共客运】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!。法行为并对经营【者处以一万元以上】三万元以《下罚:款;情节严重—的处以三万元以上】五万元以下罚款 】  无运营许可的】车辆安装出租汽【车标志、《标识的由《城市公共《客运管理机构予【以,没收 ?  :第六十条《 城市公《共客运经营》者,有下列行为之一【的由城市公共客【运管理机《构责: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一!万元以上三万元以】下罚款?;逾期未改正的吊】销许可:《 ,  (一)转—让城市公共汽电【车客运线路》经营许可或》者非法转让出租汽车!运营许可的;   !。(二)擅自变更【城市公共汽电车线】路运营方案或—者出租汽车经营方案!的;  《 (三?),擅自暂停、终止经营!的;   (四)批!准暂停?期间擅自从事—经营活动的》 ,  城?市公共?汽电车?未按照核定的线【路、价?。格、站?点,、车:次和时间运营的由】城市公共《客运管理机构责令改!正对经营《者处以二千》元以上五千元以【下罚款;情节—严重的处以五千元以!上,一,万元以下《罚款:;情节特别严重【的可以吊销线—路经营许可   第!六十:一条: 城市公《共客运?经营者?使用无运营证的车辆!的擅自改《装车辆从事运—营的:车辆未?参加定期检查或【者定期?检查不合《格继续运营的由【城市:公共客运管理机构责!令限期改正》并处以五千元以上】一万元以《。下,罚款;情节严重的可!。以吊销许可  【 使用报《废车辆?。从,事运营的由》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机!构暂扣车辆移—交公安机关处—理并对?驾驶员处以》。一千元以上三—。千元以下罚款;情】节严重?的可以?吊销从业资格证【对经营者处以一【万,元以上三万元以下】罚款;情《节严:重,的可以吊销线路经】营,许可或者出租汽车运!营许可?   ?第六十二条 —无从业资格证或者】安排:无证:人员从事城市—公共客运驾驶活动的!。由城市公共客运管】理机构?责,令,改正对驾《驶,人员处以五百—。元以:上,一千元?以下罚款对》。。经营者处以二—千元以?上五:千元以下罚款;造成!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!。故,的吊销许可   无!出租:汽车服?务,监督卡或者》安排无?。服务监督卡》人员:从事经营活动的按】照前款规定处罚  ! ,第六十三条 城市】公共客运《。驾驶员未随车—携带车辆运》营证、从业资格【证、出租汽车运【营许可证件或者【服,务监督卡的由城市公!共客运管理机构【予以警告并处以二】十元以上《二百元?以下:罚款   第六十四!条 城市《。公共汽?电车客运经营者【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!城市公共客运管理】机构责令改正并对从!。业人员处以五十【。元以上二百元以下】罚款对经营者处【以一千元以》上三千元以》下罚款:   (一!)车辆?不能正常《行驶时未《安,排乘客免费换—乘同线路同方—向车辆或者后续【车辆从业人员拒【载,的拒:绝持:优惠凭证乘客乘车及!。其他拒载行》为的;  》 (二)城市—公共:汽,电,。车,甩客、站《外,上,下客、滞站揽客的 !  第六《。十五条 城市公共】汽电车遇《有抢险救灾和突发】事件等特殊情况不服!从,当地人民政府—指挥调度的由城市公!共客运?管理机?。构,对经营者处》以一:千元以上五千元【以下罚?款,;情节严重》的处以五千元—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!并吊销线路经营许可!   第《六,十六条? 出租汽车驾—驶员有下列》行为之一《的由城市《公共客运管理机构】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!以上二?千元:以下:罚,款;情节严重—的处以二千元以上】五千:元以下?罚款:。;情节?特,别严:重的:可以吊销从业—。资格证:  — (一)未经乘客】同意搭?载他人乘车、启用】待租标?志后拒载、》主动揽客或》。者甩客的;》   (二》)未按照乘客—要,求或:者合理的《路线行驶故意绕【行,。的; ?。  (三)以欺骗】、威胁等方式向乘客!高额收取《费用的;  — (四)在运营服务!中,有其他侵害乘客合】法权益?行为的  》 出租汽车驾—驶员利用出租汽车】从,事违法犯罪活动被依!法处理的城市—公共客运管理—机构可以吊销其从业!资格证  》 ,。第六十七条 —出租汽车异地运【营、异地送达返【程时:滞留待租的》。由,城,市,公共客运管理机【构对驾?驶,。员处以二千元以上五!千,元以下罚款   】。第六:十八:条 未?按照规定安装—、使用合《格计:价器的未使用出租汽!车专用发《票的由城市公共【客运管理《机构责令改正对【驾驶员处《以五百元以上—一千元以下》罚款:。。;对经营者处以【一千:。元以上三千元以【下罚款   擅自】改动计价器或—者拆卸计价器铅封】。导致计价器失—准的对相关》责任:人处以二《千元以上五千元【以下:罚款;情节严重【的可以并处吊销许】可   第》六十九条 城市【公共客?运经营者和从业【人员已?经,不具备经《营许可条件的由【城市公共客运管理】机构责令限期改【正;逾期未》改正的?由原许可机关—吊销许可 》  :。。第七十条 利用运营!车,辆设置广告不符合】国家法律、法规【规定和?服务规?范的由城市》公共客运管》理机构责令限—期改正;逾期不【改的责令停止—运营直至改正—   第七十一条 !。城,市公共客运管理机构!工作人员有》。下列行为之一的由】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!政处分?;构成犯罪的依【法追究刑事责—任:   (一)】未按照?法定的条件、程序和!。。期限实施《行政许?可,的;: ,  (二《)参与或者变相参】与,城市公共客运经营】。的,;  ? (三)未及时【查,处违法行为的—;  ? (四)未按照【。规定处理投诉的;】   (五)违【法扣留?城市公共《客,运车辆或《者有关证《件,的;   (六【)收:受、索取他》。人财物或《者以其他《方式非?法谋取利《益,的; ?  (七)未—按照法律《、法规规定》实施行政处》罚,。。的 第七《章 附则   第七!十二条 《镇,(乡:。)人:。民政:。府所:在地公共客运—依照本条例管理  ! 城:市公共汽电车客【运线路延伸到城市】外的应当按照道路运!输有关规定取得【许可城外区域—的运营按照》道路运输有关规【定监督管理 —  轨道车等其【他公共客运另行规定!  :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!管理按?照国家有关规定【执行 ?  第七十》三条 ?本条例自20—10年?3月1?日起施行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