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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六?章 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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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八条 !水路:运输经营者未按照】本规:定要:求配备海《务、机务管理—人员的由其所—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水路运输管理【。部门责令改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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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第四十九《。条 :水路运输《经营者或其》船舶在规定》期,限内经整改》。仍不符合本规定【要求的经营资质条件!的由其所在地县级】以,上人民政府水路【运输管理部》。门报原许可》机,关撤销其经》营许可或者船舶营运!证件:
第五十条 【从,事水路运《输经营的《船,。舶超出船舶营业【运输证核定》的经营范围或者擅】自,改装客船、危险品船!增加船舶《营业运输证》核,定的载客定额、【载货定额或者变更从!事散装液体危—险货物运输种类的】按照国内水路运【输管理条例第—三十四条《第,。一款的?规定予以《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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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一条 水】路,运输经营者违反本】规定:有下列行为之一的】由,其,所在地县级以上人】民政府水路运输【管理部门责令改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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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【)未履行备案义务;!
《 (二《)未以?公布的票价或者变相!变更:公布的票价》销售客票;
! (?三)进行虚假—宣传误导旅客—或者托运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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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四)以】不正当?方式或者不规范【行为争?抢客源、货源及【提供运输服》。务,。扰乱市场秩序
】第五:十二条 水路—运输经营者拒—绝管理部门根—据本规?定进行的监督检【查或:者隐匿有关资—料或瞒?报、谎报有关情况】的,由其所在地县—级以上人《民政:府水:路运输管理》部门责令改正
第!五十三条 》违反本?。规定的其他规定【应,当进行?处罚的按照国内【水路运?输管理条例》等有关法《律法规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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