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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》 水上交通事故统】计办:法 》(20?。14年9月3—0日交通运输部公布!根据2021年9月!1日交通《运,输部关?于修改〈水上—交通事故统计—办法〉的决》定修正) 中【华人民共《。和国交通运输部【令 : 2021年—第23?号     交】通运输部《关于修改〈》水上交通事》故统计办法〉的决定!已于2?021年8月25日!经第22次部务会议!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!之日:起,施行 《部长 李小鹏 】20:。2,1年9月1日 】交通运输《部关于修改水上交】通事:故统计办法的决定 !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!水,上,交通事故统计办法】(交通运输》部令2?014年第》15:号)作如《下修改 《     一、【将第三条《第,。三款修改为“交【。通运输部在中央【管,理水域?设立的直属海事管理!。机构和省、》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!政,府在:中央管理水域以【外的:其他水域设立—的承担?水,上交:通安全管《理职责的《机构(以《下统称海事管理机构!)依照?职责分?工负责辖区内发【生的水?。上交通事《故的统计工作—直属海事《管理机构负责中【国籍船舶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!辖水域以外发生【的水:上交通?。事,故的统?计工作”《 :    二、将第】六条修改《为,。“本办法第五—条第(一)项至【。第(八)项规定的事!故以及第(十)项】规定的?其他:引起:。人员伤亡、直接【。经济损?失的事故按照人【员伤亡、直接经济损!失分为以下等级【  ?   (一》)特别?。重,大事故指造成3【0人:。。以上:死亡(?含失踪)的或者10!0人以上重伤的或者!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!损,失的事故;》   《 , (二?),重大事故指造—。成10人《以上30人以下死】亡,(含失踪《),的或者50人以上1!00人以下重伤的或!者,。50:0,0万元以上》1,亿元以下直接—经济损失《的事故?;     (三!)较:大事故指《造成3人以上1【0人以下死亡(含失!踪)的或者1—0人以上5》0人以?下重:伤的:或者1000万元】以,上5000》万,元以下?直接经济损失的事】故,; :。     》(四)一般事故指造!成1人以上3人【以下死亡(》含失:。踪)的或者1人以上!1,。0人以下重伤的或】者100《0万元以下直接经】济损失的《。事,故,。     —前款规定的事故发生!。在海上的其等级划】分的:直接经济损失标【准按:照国务院批准的相】关,规定执行”  】   三、》增加一条作为第七条!“本办法第五条中】引起:水域环境《污染的事故按照船】舶溢油数量、—直接经济损失分为以!下等级 《  :   (一)特【别,重大事故指船—。舶溢油1《000吨《以上致水域》环境污染的或者在】海上造成《2亿元?。以上、在《内河造成1亿元以上!直接经?济损:失的:事故:; :  :  : (二)《重大事故指船舶【溢,油,500?吨以:上,1000吨》。以下致水域环境污染!的或者在海上造成】1,亿元以上2亿元【以下、在内河造成5!000?万元以上1》亿元:。以下直?接经济损失的事故】;,   《  (?三)较大事故指【船舶溢油100【。吨以上500吨以下!致水域环境》。污,染的或者在海—上造成?5000万元—以,上1亿元以下、在】内河造成1000万!元以上5000万元!以下直接《经济损失的事—故;:  ?。   (四)一【般事故指船》舶溢油10》0吨以下致水域环境!污染的或者在海【。上造成5000万元!以下、在内河—造成1000万元以!下直:接经济损失的事故”!   《。。  四?、将第八《条改为第《九条第?一款:第一项修改》为“(一《)事故件数统计为】一件;?”第二款修》改为“船《舶发生碰撞》。事故一?方当事船舶》逃逸事故等级暂【按另一?。方船舶的人》员,伤亡、船舶溢—油数量或者直接经】济损:失确定查获逃逸船】舶事故?等级及统计要素有变!化的事故统计—数据应?当予:以更正?” ?  : , 五、将第九条【改为第十条第—一款修改为》。“船舶?搁置在浅滩上造成停!航或者损害的按【搁浅事故统》计”     六!、,将第二十三条改为第!二十四条《修,改为“省、自治区、!直辖市人民》政,府,交通运输主管部门】、海事管理机构应当!按照统计报表制度对!水上交通事故进行分!类统计统《计报表逐《级上:报至交通运》输部海事局”  !  : 七、将第二十七条!改,为第二十八条—第二款修改为“在船!人,员自:杀或者?他杀事?件突发疾病导致【人员伤亡事件不作为!水上交通事故”【。。     八、】将第二十八条—改为第二十九—条增加一款作为【第一:款“一?般,。。事故:。等级中没有》造成人员《伤亡:且直:接经:济损:失小于?100万《元的小?事故(停航7日【以上的搁浅事故【除外)不《纳入本?办法:统计按照交通运【输部:海事局的相关规【定统计” 》     条文序】号,和个别文《字作相应调整 】    本决定自】公,布之:日起施行  【   水上交通【事故统计办法根据本!决,定作相应修正重【新发:布 第一条 为保!障水上交通事故统】计资料准确、—及时提高《水上交通安全管【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!共,。和国统计《法、中华人民—共和:国海上交通安—全法、?。中,华人民?共和国水污》染防治法《、,防治船?舶污染海《洋,环,境管理条例》和中华人民共—和国内河交》通,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!法规制定《本办法 》第二条? 中:华人民共和国—管辖水域《内发生的水上交【通事故及中》国籍船舶在中—华人民共和国管【。辖水:域以外发生的—水上交通事》故的统计《和上报适用》本办:法 :     》。本,办法所称《水,上交通事故》。是指船?舶在航行、停泊【、作业过程中发生】的造成人员伤亡【。、财产损失、水【域,环境污染损害的事】件, 第三条》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!国水:上交通事故的统计管!理工作     !县级以上地方人民】政府交?通运输主管》部门主管本行—政区域内登记注【册的水路《运输经营者所属船】舶发生的水上交【通事故的统计工作 !     交通【运输部在中》央管理?水域设立《。。的直属海事管理机】。构和省?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】人民:政府:在中央管理水域【以外的其他水域设立!的承担水上交通安】全管理职责》的机构(以下统称海!事管理机构)依照】职责分工《负责辖区《内发生的水上交通事!故的统计《工作直?属海:事管:理机构负责中—国籍船舶在中华【人民共和国》管辖水域以外发【生的水上《交,通事:故的统计工》作 第四条 【县,级,以上地方人民政【府交通?运,输主管部门、海【事管理?机构及航运》企业、船舶》应当遵守《统计法律、行政【法规和本办法健【全,和落实?水上交通事故统【计,工作责任制度如【实提供水上》交通事故《统计资?料准确、及时地完成!水上:交通:事,故,统计工作《 :第五条? 水上?交通事故按照下列分!类进行统计 —。     (—一)碰撞事故; !    (二)【搁浅事故; 【    (三)触】礁事故; —    (四)【触碰事故; —。    《 (五)浪损事故】;     (】六)火灾《、爆炸事故》;   》  (?七)风灾事故;【     —(八)自沉事—故;  》   (九)操【作性:污染事故;  】   (十)其他引!起人员伤亡、直接】经济损失或者—水,域环境污染的水【上交通事故》。 , 第六条 本—办法第五条第(【一)项至第(八【。),项规定的事》故以及第(十)项规!定的:其,他引起人员伤亡、】直接经济损失的【事故:按照人员伤》亡、直?接经济损《失分为以下等—级    — (一)特别重大】事故指造成30人以!上死亡(含》失踪)的或者—10:。0人:以上重伤《的,或者1亿元以上直】接经济损失的事故】; :    《。 ,。(二:)重:。大事故指造成1【0人以上3》0人以下《死亡(含失踪)【的或者50人以上】100?人以下重伤》的或者5000【。。万元:以上1亿元》以下直接《经济损失的事故; !     》(三)较大事故指】造成3人以》上10人《以下死亡(》含失踪)《的或者10人以【上50人以》下重伤的或者—。1000万元以【上,。5000万元—以下直接经济损失】的事故; — ,  : ,(四)?一般事故指造成1人!以,上3人以《下,死亡(含失踪)【的或者?1人以上10人【以下重?伤的:或者1?000万元以下直】接经:济损失?的事:故     前款!规,定的事故发》生在海上的其—等级划分的直接【经济损失标准按照】国务院?批准:的相关规定执行 】 第七?。条 本办法第—五条:中引起水域环境污】染的事故按照船舶】溢油数?量、直接经济损失】。分为以下《等,。级 ?   ? (一)《特别重大事故指【船舶:溢油1000—吨以上?致水:域环:境,污染的或《者在海上造成2【亿元以上、在内河】造成1亿元以上【直接经济损失—。的事故; 》     》(二:。)重大事故指船【舶溢:。。。。油500吨以上1】000吨《以下致水域环境污】染的或者《在海上造成1亿元】以上2亿元以下、】在内:河,造成500》0万元以上1亿【。元以下直接经济损】失的事故;》 ,     (三)较!大事故指船舶溢油1!00吨以上5—00:吨以下致水域—环境污染的或者在海!上造成5《0,0,0万:元以上?1亿元以下》、,在,内河造?成,100?0万元?以上5000—万,元以下直接经济【损失的事故; 】   ? (四)一般事【故指船?舶溢油10》0吨以下《致水域环境污—染,的或者在海上造成5!。000万元以—。下,。、在内河造成1【000万元以—下直接经济损失的】事故 《第,八条 统计》水上交通事故应【当符:合以下基本计—。算方法?     —(,一)重伤人数参照】国家有关《人体伤害《鉴定标准确定;【 :   ? (二)《。死亡(含失》踪)人数按事故发】生后7日内的死亡】。(含失踪《)人数进行统计;】。 :  :  (三)船舶【溢油数量《。。按实际流入》水体的数《量进行统《计;     (!四)除原油》、成品油以外—。的其他污染》危害性物质泄漏【按直接经济损失【。划分事故等级; !   ? (五)船舶沉【没或者全损按—发生沉没《或者:全损的?船舶价值进行—统计;   【  (六)直接经济!损失:按水上交通事故【对船舶和其他财产造!成的直?接损失进行统—计包括船舶救助【费、打捞费、清【。污费、?污染:造成的财产损失、】货损、修理》。费、:检(查勘)验费等;!船舶全损时直接经济!损失还应包括船【舶价值; —    (七)【一件事?故造成的《人员死亡(含失【踪,)、重伤、水域环】境,污,。染和直?接经济损失如同【时符合2个以上等级!划分标?准的按最高事故【等级进?行,统计 ? 第九条 两艘【以上船舶之》间发生撞击造—成损害的按碰撞事故!统计计算方法如下】 :    (》一)事故《件数统计《为一:件; 《  :  (二《)伤亡人数、—沉船艘数、》船舶溢油数》量、直接经济损【失按发生伤亡、沉船!、溢油?及受损失《的船舶方《进行统计; — ,  :  (三)》事故等级按照所【有当事?船舶:的人员?伤亡、船舶溢油数量!。或,者直接经济损失确定!     船舶发!生碰:撞事故一《。方当事船舶逃—逸事故等级暂按另】一,方船舶的人员伤亡、!船舶溢?油数量或者直接【经济损失确定—查获逃逸船舶事【故等级及统计要素】有变化的事》故统计数据应当【予以:更正 ? 第十条 船—舶搁置在浅滩上造】。成停航或者损害【的按搁浅事故统计 !。   ?  船舶《发生事故《。后为减少损失主动抢!滩的事?。故种类按《照,搁浅:前的事?故种类、损》失按最?终,造成的损失》进,。行统:计 第十》。一条 船舶触碰礁】石或者搁置》在礁石上《造成损害的按—触礁:事故统计触礁—。。事故等?级的:计,算方:法参照搁浅事故等级!的计:。算方法 》第十:二条 船舶触碰岸】壁,、码头、航标—、桥墩?、浮:动设施、《钻井平台等》水上水下《建筑物或者沉船、沉!物、木?。桩、鱼栅等碍航物】并造成损《害按触碰事故统【计船舶本身和岸壁】、,码头、航标、桥墩】、,钻井平台、浮动设】施、鱼栅等水上水下!建筑物的人员伤【亡和损失均应当列】入触碰?事故:。的,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!。 , 第十三条》 ,。船舶因其他船舶兴波!冲击造成损害按浪】损事:。故统计其事故等级的!计算方法参照船【舶碰撞事故等—。级的计算方法 第!十,四条: 船:舶因自然或者人为因!素,致使船舶失火或者】爆炸造成《损害按?。火,。灾,、爆炸事故统—计 第《十五条 船舶遭受较!强风暴袭击造成损】失按风?灾事故?。统计一艘《船舶计为《一件事?故 第《十六:条 船舶因超载、积!载或者装载不当、操!作不当、船》体进水等《原因或者不明原【因造:。成船舶沉没》、倾覆、全损按【自沉事故统计但其他!事故造成的船—舶沉没除外 —。 第十?七条 船舶因发生】碰撞、?搁浅、触礁》、触碰、浪损、【火,灾、爆炸《、,风灾及自沉事故造成!水域:环境污染《的按照?造成:水域环境污》染的事故《种类统计 》     船—舶造成的前》款规定情形之外的】水域环境污染按【。照操作性污染事故统!计 : 第:十八条 影响适航性!能的机件或》者重要属具的损【。坏或者灭失》以及在?船人员工伤、—意外落水等事故【按照:“其他引起人员【。伤亡、直《接经济损失、水【域环境污染的水上交!通事故”统计— ,。 ,。第十九条 船—舶,因,外来原因使》舱内进水、失去【浮力导致货舱—或者驳船的甲板、机!动,船最高一《层连续甲板浸没【二分之一以上按沉】。没统计?     —船,舶因外来原》因造:成严重?损害推?定为船舶全》损的按沉船》统计   —  十米以下—。的船舶发《生沉没或《。者推定全损不计入】沉船或者全损艘【数和吨位 第二】十条 船舶附—属艇、筏发生的【水上交通事故按其所!属船舶事故统计 】 第二十一条— ,船舶因发生交通事】。。故需要在《国外进行修》理的:实际:。修船费用《按照中国人民—银行公布的同期【人民币与外汇比价】折合人民币计—算 ?第二十二《条 水上交通事故】应当按月度、—年度进行统》计并按下列》时间报送    ! (一)《月,。度统:计期为每月1—。日至月末《于次月5日》前,。上,报; 《    (二)年度!统计期为每年1月1!日至12月3—1日:于次年?1月15日前上报 !。 第:二十三条《 在统计期内—发生但尚未调—查处理完毕的水上】交通事故统计时【难,以确:定船舶?溢油数量《、直接经济损失的】先,按初步?核定值?统计待水上交—通事故调查处—理完毕后再按确【定的数据予以更正 ! 第二十四条 省】、自治区、直辖【市人民政《府交通运输主管部】门、海事管理—机构应当按照统计报!表制度?对水上交通》事故:进行分类统计统计】报表逐级上报—至交通运输部—海事:局 第《二十五条 船—舶在中国《管辖:水域内发生》水上交通事故应【当按有关规》定及:时向事故《发生地海《事管理机构报告同】时,中,国籍:船舶的所有人、经营!人或者管理人应【当,向登记?注册:地人民政府交通运输!主管:部门报告《 ,     》中国籍船《舶在中国管辖水域】以外发生水上交【通事:故中:国籍船舶所》有人:、经营人或者—管理人应当在—事,故发生?后24小《时内向船籍港海事】。管,理机构报告 第二!十六:条 相关单位应【当使用?计算:机信息系统等—现代化手段进行【水上交通事》故信息采集、—统计和?上报工作 第【二,十七条 水》上交通?事故统计资料应【。。当按照信《息公开的相关规定予!以公布    】 交通运输主管【部门、海事管理机构!的工: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虚!报、瞒报、伪造、拒!报、:屡,次迟报水《上交通事故统计资料!根据情节轻重依法】给予行政《处分 第二十八条!。 船:舶在船?厂修造期间发生【的事故不《。作为水上交通事故】统计     在!船人员自杀或者【他杀:。事件突发疾病导致人!员伤亡事件》不作为水《上交通事故 【第二十?九条 一般事故等级!中,没有造?。成人员伤亡且直接经!济损:失小于1《00万元的小事故(!停航7日以上的搁浅!事故除外)不纳【入本办法《。统计按照《交通:运输部海事》局的相关规定统计】     本办法!中所称的“以上”】。包含本?数“以下”不含本数! 第三十条 本办!法自201》5年1月1日起施行!2002年》。。8月26《日交通部第5号令】发布:的水上交《通事故统《计办法同《时废止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