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— 》许昌市建设工程【规划现场《公示管理规》定, ? 第一条 为【了便于社会公—众对建设《工,。程规划?执行情况《的监督进一步提高城!乡规划?。管理的透明度—完善城?市规划公示制度【确保建设《工程规划《有效实?施根据?。城,乡规划法、政府信息!公开条例和省—有关规划《公示要求结合—我市:。实际:制,定本规定 — , ? 第二条 【在许昌市城》市,规划区范围》。内进行建筑物、构】筑物:、道路、《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!的其修?建性详细规》划、建设工程设计】方案的总平面图等】经许昌?市规:划技术委员会—审核、许昌市规划建!设委员审定并依法】取,得,许昌市?城乡规划《局核发?的建:设工程规划许—可证:后应在建设工程施工!现场:。采取设立规划公【示,牌的方式将经批【准的建设工程修建】。性详细?规,划,、建:设工程?设计方案的总—平,面图等规划许可内容!。在项目施工过程中】予以公?示   【  涉及安全—、保:密和法律法规规定不!宜公开的《建设工?程除外? 》 第三条 建!设工程规划公示牌具!体设:置,由建设单位负责设置!应在施工现场明显】位置便于接受城【乡规划部门的监督检!。查和社?会公:众,监督   】。  公示牌的规【。格,为240《cm×360—cm由许《昌市城乡规》。划局统一《监制 ? 》 第四条 公】示时间自建设单位】领取建设工程—规划许可证之日【起20?日内至该工程—项目建成《通过规划综合竣工】验收:止项目的建设单位】和,。个人应妥善管理建设!工程:规划公示《牌公示期间》如有损坏和公—示,内容缺失、不—清晰应及时维护或】重新制作 — 》 第五条 建【设工程规划公示牌】应,如实反映以下内【容    (!一)建筑工程—项目   】  1、建设工程规!划许可证号、建筑工!程施工许可》证号、土地使用证】号; —。    2、建设工!程,规,划许可证的主要【内容(包括建—设单位名称、建【设项目?名称、建设》项,目位置、用地—。面积:、建:筑面:积、建筑物层数及高!度、容积率、绿地】率等); 】    3、修【建性详细规》划平面图(显示相邻!地块:关,系); 【    4》、彩色渲染》图(含鸟瞰图—、沿街效果图、【局部效果图、夜景照!明效:果图);  !   5、监—督,部门及?投,诉电话(《统一注明《许昌市城乡》规划局法《制监察科电话037!。4-2?676206); !    — 6:、,市城乡规划》部门认为其他需【要公示的《内容    !(,。二)市政工程项【目 ?     1【、建设工程规划【许可证的主要内容】(包括?建设工程规划—许,可证号、建设单位名!。称、建?设项:目,位置道路、管线长度!及走向位置等); !     2、!。道路红线图、断【面图、桥《涵平面?布置图及《桥涵效果图; 【   》  3、管》线的性?质、剖面图》、以及与相》邻管线的《。技术要求(标注在1!50:。0,或11000地形】图上); 】    4、监【督部门及投》诉电话(《统一注明许昌—市,城乡规划局法制监】察科:。电话0374-26!76206); !     5【、市城乡《规划:部,门认为其他》需要公示的内容【 【 第六条《 许昌市城乡【规划局在组织—对建设工程放线位置!进行查验、开工【定,位检查时《要同:时对建设单位是【否按:。。规定设置建设工【程规划?公,示牌:。进,行核查?凡未按规定》设,置建设?工程规划《公,示牌或公示牌反【映内容不符》合要求的责令—其限期整改》 , : : 第《七,条 许昌市》城乡规划局》将建设?工程:规划公示牌的设置及!。维护情况《纳入规划执行情况的!跟踪检?查内容? — :第八条 建设项目!规,划公示牌公示—的内容及图》纸,资,。料由:建,设单位提供》并,经许昌?市城乡规划》局建:设工:程规划审批》科审查 】 , 第九《条 本规定自20!08年7月1—日起执行 】 :第十条 各县【(市)规划主管【。部,门,参照本规定制定建】设工程规划现—场公示制度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