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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》昌市建设工程规【划现:场公示管理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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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【 为:了便于社会公—众对建设《工程规划《。执行情况《。的监督进一步提高】城乡规划管》理的透明度完善城市!规划公示制度—确保建设工程—。规划有效《实施根据城》乡规划法、政—府信息?。公开条例和省有关规!划公:示要求结合我市【实际制定本规—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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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【 在?许昌市城市规划区】范围内进行建筑物】、构筑物、道—路、管线和其—他工程建设的其修建!性详细规划、—建设工程设计—方,案的总平面图等经】许昌:。市规:划技术委员》会,审核、许昌市规划建!设委员审《定并依法取得许【昌市城乡规划局【核发的建设工程规】划许可证后应在建设!工程:施工:现场采取设》。立,规划公示牌的方【式将经?批准的建设》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!、建设工程》设,计方:案的总平面图等【规划许可内容—在项目施工》过,程,中予以公示
! 涉及安全、!保密和法律法规规定!不宜公开的建设工程!除外
! 第三条 —建设工?程规划公示》。牌具体设置》由建设单位负责【设置:应在施?工现场明显位置便】于接受城乡规划【部门的?监督检查和社会【。公众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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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公示—牌的规格《为2:40c?m,×,36:。0cm由许昌市城】乡规划局统》一监制
! 第四条 — 公示时间自建设】单位:领取建设工程规划】许可证之日起2【0日内至该工程项】目建成通过规划综合!竣工验?收止项目的建—设单:位和个人《应,妥,善管理建设》工程:规划公示牌公—示期间如有损坏【和公示内《容缺失、不清晰应及!时维护或重新制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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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五条 建设!工程规划公示牌应】如实反映以》下内容
《
(【一)建筑工程—项目
】 1、建设工【程规划?许可证?号、建筑工程施【工许可证《号、土地使用—证,号;
《。。 2、建!设工程规《划许可证的主要【内容(包括建设【单位名称、建设项目!。名,称、:。建设项目位置、【用地面积、建筑面】积、建筑物》层数及高度》、容积率、绿—地率等);
】 3—、修建?性详细规划平—。面图(显示相邻【地块关?。系,),;
— ?4、彩色渲染图(含!鸟瞰图、沿街效【果图、局部效果【图、夜景照》明效果图《);
】 5、监》督部门及投诉—电话(统一》注明许昌市》城乡:规划局法制监察科】。电话0374-【267?62:06);
— 6、市!城乡规划部门认为其!他需:要公示的内容
】 (—二)市政工程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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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】、建:设工程规划》许可证?的主要?内容(包括建设【工程规划许可证号】、建:设单位名称》。、建设项目位—置,道路、管《线长度及走》向位置等《);
?。
2、!道路红线图、断面】。图、:桥涵平面《布置图及《桥涵效果图;—
? ? , 3、管《线的:性,质、剖面《图、以及《与相:邻管线的技术要【求(标注在150】0或:11000地形图】上);
《
: 4、监督!部门及投诉电话【(统:一注明许昌市—城乡规划局法制【监察科电《话0374》-2676206】);
— , 5、》市城乡规划部门认为!其他:需要公示的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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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六条 许—昌市城乡《规划局在组织对【建设工程放线位置进!。行查验、开工定位检!查时要同时对—建设单位《。是否按规《定设置建设工—程,规划公示牌进行核查!凡未按规定设置【建设工程规划—公示:牌或公示《牌反映内容》不符合要求的—责令其限期整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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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【许昌市城乡规划【局,将建设工程规划【公示牌的《设置及维《护情:况纳入规划执—行,情,况的跟踪检》查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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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八条《 建设项目规划公!示牌公示《的内:容及:图纸资?料由:建设:。单位:提供并经许》昌,市城乡规划局建设工!程规划审批科审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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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九条 — 本规定自2008!年7:月1日起执行—
—。第十条 各县【(市:)规划主《管,部,门参照?本规:定制定建设》工程规划现》场公示?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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