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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,林省劳?。动保障?监,察,条例<?xml:n!amespac【e, prefix【 =: "o?" /> (2【003年11—月29日省十届人】大,常委会第六》。次会议通过并公布】 自2?004年1月1【。日起施?行) ?第一章 总则 【第,一条为了规范劳【动保障监察行为【维护劳?动,者的合?法权:。。益促进?经济发?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根!据中华人民》共和国劳动法及【。有关法律、法规【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!条例: 第:二条本条例所称【劳动保障监察是指劳!动保障行《政部门?依法对用人单位、就!业中介?服务机?构,遵守劳?动保障法律、法【规的情况进行监【督,。检查并对违反劳【动保障法律》。、法规的《行,为依法作《。出处理?。的行:政执法活动 本【条例所?称用人单《位,是指适用劳动保障法!律、法?规的企业、国家机】关、事业单》位、社会团体、【民办非企业单位【。、有雇工的》个体工商户(含【有雇工的承包者【) 本条《例所称就业中介【服务机构是指职业介!绍机构、职业培【训机:构和职业技能鉴定】机构: 第:三条:在本省?行,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!和与之形成劳—动关系的劳动—者、就业中介—服务机构以》及劳:动保障监督执法活】动均须遵守本—条例 第四条—县级以上人民—。政府劳动《保,障行政?部门主管本级所【属用人单位》和,就业中介服务机构的!劳动保?障监察工作 县级以!上,人民政府劳动保【障行:政部门可以委托劳动!保障事业《组织进行《监督检?查,工作:。 劳动保《。障,。。监察经费纳入—同级: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!第五:条劳动保《障监:察实行劳动保障监】察,员,制度 劳《动保:障监察员由其所在】地人民?政府劳动《保障:。行政部?门按照规定的条件】选任并?。由,省人民政《府劳动保障行—政部:。门统一核发中华人民!共和国劳动保—障监察证《 第六条县级—以,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!在各:自,职责范?围,内对用?人单:位遵守劳动保障【法律、法规的情况】进行监督 第七【条各:级工会组织依—法,对用人单位》遵,守劳动保障法—律、法规的情况进行!监督 第二章 【内容与职责 第八条!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!下,列情:况实施监察(一)】用人单位遵守招用人!员规定的情况;(】二):用人单位遵》守工作时间和休【息、:休假规定的》情况;(三》)用人单《位遵守职《业培训规定的情况;!(四)用《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!未成年工特殊—保护规定的情况;(!五)用?人单位遵守禁止使】用童工规定的情况】;(六)用》人单位制定劳动保障!内部规章制》度的情况;(七【)用人单位》与劳:。。动者订?立、履行、终止或者!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!;(八)《用人单位与工—会或者职工代表订立!、履行集体合—同的情况《;,(九)用人》单位支付劳动者工】资的情况;(十【)用人单《位社会保《险登记?、申:报和缴费的情况;】(,十一:。),。就业中介服务机构遵!守有关?规,定,的情况;(》十二:)劳:动保:障法律?、法规规定的其他内!容 第九条》劳动保障行政—部门应当履行下列】监察职责(一—)监督检查》用人单位、就业中介!服务机构遵守劳动】保障法律、法规的情!况;(二)受理违】反劳动保障》法律、法《规行为的《举报;(《。三)依法《查,处和纠正违反—劳动保?障法律、法规的行】为;(?。四)依法应当履行的!其他监督检查职责 !第十条?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在!履行监督检》查职责?时有下列权》力(一?)进入?用,人单位和就业中介服!务机:构进行监督检查;】(二:)要求用人单位【、就业中介服—务机构和个人提【供有关文件资—料询问有关人员并】可以记?录、:录音:、录像、照相—和复制有关》资料;(三》)对事实清楚、证据!。确凿、情节简—单可当场《予以处罚的违—反劳动保障法律、法!规的行?为予以制止和纠正 !第十一条劳动保障监!察人员在履行—监督检查职责时【应当遵守下》列规定(一)—。不得妨碍被检—查单:位正常的生》产、经营《活动;?(二)不得》利用:职务之便谋取—私利;(三)不得】泄露案情和被—检查单位《的商业秘密;(四)!不得参与被检—查单位安排的任何有!。碍公正执法的活【动;(五)为—举报人?保密 第三章 【管辖与受《理 第十二条—省劳动?保障行政部门负责】对省属用人单位和就!业中介服务机构【、中:央所属驻省》用人: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!工作 市、州—和县(市、区)劳动!。。保障行政部门—各自:。负责对其所属—用人单位和就业中】介服:。务机:构的劳?动,。。保障监察工作 【第十:三条两个《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!门,发生管辖争议的报请!共同的上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】部门:指定管?辖 :第十四?条上级劳动保—障行政部门可以【查,。。处下级劳动保—障行:政部门管辖的案【情重大、《复杂的案件也可以】。将自己管辖的—监察事项交由下级劳!动,保障行政部门监督】。检查 第十五条【劳,动保障?行,政部门应当建立举】报制度对要求依法维!护其劳动保障合法权!。益,和对:违反劳动保障法【律、法规行为—的举报依《法受:理并查处 第十六】条劳: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!列投诉或者举—报不予受理(一)经!。过,劳动争议仲裁的;(!二):经过人民法院—诉讼裁决的;(三)!违反劳?动保障法律》、法规的行为终止】后,在二年内未被发【。。现,的 第?四,章,。 ,方式与程序》 第十七条劳动【保障监察应当以【举,报专查为重点并可以!采取日常检查、【专项检查和年度审查!等方式 第》十八:条,。劳动保障行政部【门在监督检查—时监:察,人员不得少于二【人并应当向当事人出!示监察证件说明【监督检查的目的、】内容、要求和方【法, 第十九条》劳动保?障,行政部门在监督检】查中发现《用人:单位、就业中介【服务机构有》违,反,劳动保障法律、【法规:行为的应当予以立】案,并进:行调:查处理 第二十条劳!。动保障行政》部门在调查时可【以采取?下,列措施? (一)向当事人】或者有?。关人员发出询问【通知书责令其就有】关事项?作出解释《和说明?; :(二)?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!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!下经县级《以上劳动保障—行政:部门负责《人批准可《以,。。。按照规?定先行登记》保存 第二十一条】案,件调查终结时劳动保!障行政部《门应当依照下列规定!分别作出处理—(一:)违法情节轻微的责!令限期改正;(二】)依法应《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按!照有:关法律、法》规的规定《作出行政处》罚决定;构成犯罪】的移:送司法机关处—理;(三)违反【劳动保障《法律、法规的事实不!存在的应当立即销】案, 第二十二条用【人单位和就业—中介服务机构逾【期不履行行》政,处罚决定的》劳动保?。障行政?部门可以依》法申请人民法院强】制,执行 第二十—三条劳动保障行政部!门对违反劳动保障】法律、法《规行为的查处应【。当自立?案,之日起三十》日内结案《;情况复《杂确实需要延长【。期限的经县级以上劳!动保障?行政部门负责人【批准可以《适当延?长但不得超过六十】日 第二十四—条劳动保障监察人员!与被检查单位或者当!事,人有直接利害关系】的应:。。当回避被《检查单位《和个人要《求有关监察人—员回避的劳动保【障行政部门应当【在三:日内做出是否回避】的答复 第二十五】条劳动保《障行:。政部门在《检查结束后应—当在七日内将处【理结果以书面—形式:告知:。被检查单《位和:个人: 第二十六》条劳动保障》行政部门对严重违反!劳动保障法律—、,法,规行为作出的行【政处罚决定应当在】十日内报送上一级劳!动保:障行政部门备—案 上级劳动保障行!政部门对下级劳动】保障行政部门—作,出的行政处罚行为】依法实行监督—。对不适当或者违法】。的行政处《罚决定?可,以建议?下级劳?动保障行政部门予以!变更:或者撤?销 第二十七条任】何用人单位、—就,业中介服务》机构不得拒绝、阻】碍劳:动保障监察人员执】行公务不得隐瞒事】实真相、出具—。伪证、隐匿》。和,。毁灭有关《证据 第五章 法律!责任 ?第二十八条》用人单位有下列【。情形之一《的由劳动《保障行政部》。门责令限期改—正;:逾期拒不改正的【按照:每涉及一《人处一百元以—上五百?元,以下罚款(一)未依!法与劳?动者订立、续订劳动!合同的?。。。;(二)未按—照有关规定到劳动】保障行?政部:门办理人员录—用备案手《续的;(三)招【用未取得相应职业】资格证?书的劳动者从事技】术工:种工作的 第二十九!条用人单位与劳动】者订:立,劳动合同时向劳动】者收取抵《。押,款、抵押物的由劳动!保障行政部门—责令改正《并可按照每涉—及一人处《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!下罚款 第三十【条用人?。单位未与工会和【劳,动,者协商一致强迫劳】动者延?长工作时《间,或者:虽,经,协商一致但违反劳动!法关于延长》工作时间具体时限】规定的?应当给予《警告并可《以,按照每名劳动—者每超过《工作时间一小时处五!十元以上一百元以】下罚款 第》三十一条用》人单:位违反女职工和未成!年,工特殊保《护,规,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!应当:责令改正并按照每侵!害,一名女职工或者【未,成年:工处三百元以—上三千?元以下罚款;—对女职工《或,者未成年工造成损】害的应当承担—赔偿:责,任 第三十》。二条用?。人,单位:有下:列侵害?劳动者合《法权:益,行为之一的应—当责令其支付劳动者!工资报酬、经济补偿!并,可责令其按相当于支!付劳动者工资报酬、!。经济: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!支付劳动赔偿金 (!一)克扣《或,者,无故:拖欠劳动者工资【报酬的; (二)】。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!准支付劳动者工【资的; (三)拒不!支付劳动者延长工】作时:。间工资报《。酬,的,。; (四)依—法解除劳动合同后未!依照法律、法—规规定给予劳动【者经济补《偿的 第三十三条缴!费单位未按照—规定办理社会保【险登记、《变更登记《、注销登《记或:者未按照规定申报】应缴纳的《社会保?险费:数,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!部,门责令改正;情【节严重的《对直接?负责:的主管?人员和其他直—接责任?人可:以处一?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!罚款;情《节,特别严重的对直接】负责的主管人员【。和其他直接》责任人可以处五千元!以上一?万元以下罚款— 第三十四条—用人:单位或者劳动—。者弄虚作《假骗取或者》冒领社会保》险待遇的由》社,会保险经《办机构责令退还;】情节严重的由劳动】保障:行,政部门处骗取或者冒!领金额?一倍以上三》倍以下?罚款;涉嫌犯罪【的应:当,移,交司法机关依—法处:理 第三十五条用】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!一的应?当责令改正》并可处一《千元以上一万元【以下罚款;违反治】安管理处《罚条例的由公安机】关给予处《罚;: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!关,依法追究《刑事责任(一)无】理阻挠劳动保—障监察人员进入【。用,人单位(包括劳动】现场)进《。行监:。督检查的;(二)】隐瞒事?实真相、出》具伪:证或:。者隐匿、毁》灭证据的;》(三)拒绝》提供有?关资:料的;(四》)拒:绝就劳动保障行政部!。门所提?问题作出解释—和说明的《;(五)打击、报复!举报人员的;(六】)法律、法规规定】。的其:他,无理阻挠《。的情形 《。第三十六条劳动保障!行政部门及其监察】人员违法行使职【权侵犯用人单位【、就业中介服务【机构和?个人的合法权—益,造成:直接经济损失—的应:当依法承担赔偿【责任 第三十七条】劳动保障监察人【员滥用?职权、徇私舞弊、】玩忽:职守、?泄露秘密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】分;构成犯罪的依法!追究刑事责任 第】六,。。章 附?则, 第三十八条本条】例,自200《4年1月1日起【施,行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