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吉林市道路运输生产!安全事故 调查处】理工作?暂行规定   【第,一章  总则   !  第一条 — 为规范道路运输生!产安:全事故?调查处理《工作预防和减—少道路运输生产安】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!共和国安全生产【法中:。华人民共和国—道,路交通安《全法生?产安全事故》报告和调《查处理?。条例(国务院—令第4?93号?),、校车安全管理【条例(国《务院令第《617号)、国【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!关于生产安全事【故调查处理中有关】问题规?定的通知(安监总】政,法〔2013〕1】15号)、吉林省】安全生产委》员会关于完善道【路运输?生产安全《事故报告和调—查,处理:。工作的意见(吉安】委,〔2015〕—3号)等相》关法律法《。规和规章《结合我市《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!二条  本规—定中道路《运输生产安》全事:故(以下简称事故】)特指企事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】。性车辆在道路运输生!产经营活动(包括】与,工作有关的预备性和!收尾性活动)中发生!的负:同等及以《上责:任的人身伤亡—事故 第三条 【 本规定适用于较】。大和一般事故的调查!处理 较《大事故是《。指造成?3人:以上10人》以下死亡或者1【0人以上50人以下!重伤:或者1000万元以!上50?00万元《以下直?接经:济损失的事故— 一:般事故是指》造成3人以下死【亡,或者10《人以下重《伤的事故 较大【事故由?市,政,府授权的安全生产监!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!调,查处:理 一般事故由事】发地:县(市)区》政府授?。权,。的安全生产》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!织调查处理》 上级安全生产监督!管,理,部门认为必要—时可以调查处理由】下级安全生产监督】管理部门《负责组织调查—处理的事故 事故调!查适用生产安全事】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!。。例(国务院令—第493号)—及相关法律》法规、规章之规【定, 第四条  自事故!发,生之:日起7日内事—故造成的伤》亡人数变化的—应当按?照变化后的伤亡【人数重新确定事【。故等:。级 因事故》造成的失踪人员【自事故发生》之,日起:7日后?按死:。亡人员进《行统计?并重新确定事—故等级?。 自事?故发生?7日内因事故造【成的:伤亡人数发生变化导!致事故等级发生【变化的负责》事故调查《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!部门应向上级—部门报告上级部门】可以:重新组?织事故调查》组开展事《故调:查,。也可以派《员指导?下级部门继续进行】事故:调查:  第五条》  事故中的死亡】人员应?当依:据公:安机关交通管—理部门调查情—况进行确定》受伤人员伤》害程度由公安机关交!通管理部门》依据:相关规?定进行确定 —第六条 《 事故造成的直接】经济:损失由事故发生【单位依照企业—职工伤亡事故—。经济损失统计标【准(GB6721】)提出意见经事故发!生单位上级主管【部门同意后报组【织事故调查的组【长单:位确:定,;事故发生单位无上!级,。。主管:部门的直《接报组织事》故调查的《组长单?位确定 第二章【  :。事故报?告 :第七条  事故【发生或?认,定(以道路交—通事故认定书—为,准,)后公安机关—交,通管理部门认—为,事故符合本规定【第二条规定且驾驶人!涉嫌交通《肇事罪的公》安机关交《通管理部门应向事故!发生地?同级安?全生产?。监督管理《部,门通:报事故?。情况并?提供事故相关材料】 通报?包括以下内容 (一!)事故?。基本事实《; (二)》事,故发生?的时间、地点—以,及事故现场》情,。况;: (三)事故发生单!位肇事车《辆驾驶人、肇事车辆!情况; 《(四)事《。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!造成的伤亡人数(】包括下落不明的人】数)和初步估计的】直接经济损失;【 (五)道路交通事!故认:定书:; :(六)公安机关交】通管:理部门认为需—要通报的其他情况】 第三?章 : 事:故调:。查 第?八条 ? 接:到,公安机关交通管【理部门通报后事【故发生地安全生【产,监督:管理部门对符合【本规定调查》处理范围内的事【故根据?事故调查处理权限启!动道路交通事—故调查?处理程序 第九条】  根据《事,故具体情况》调查组?一般由安《全生产?监督管理部门、负有!道,路运输安全生产【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!部门、监察机关、公!安机关?、公安机关交—通管理部门、质监部!门以及工会派人【组成:并应当邀请人民检】察,。院派人参加 事【故调查组可以聘【请,。。有关专家参》与调查专家应—在事故调《查报告上签字或【在其出具的》书面意见上》签字 ?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!部门和单位》应当各司《其职、互相配合【。提高事故调查处【理工作的效率 【第十条  事故发】。生地与?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!一个县(市)区的由!事故发生地安全生】产监督管理部门负】责组织调查事故发】生单位所在地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】部门应当派人参【加 第十《一条  《事故调查组组长【一般由安全》生产监督管》。理部门?委,派主持事《故调查组的工作【 第十二条  【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!职,责 (一)—查明:事故发生的经—过、原因、人员伤亡!情况及直接经济损】失,;, (二)认定—事故的性质》。和事:。故责任?; (三)提出【对,事故:责任:者的处理建议—。; (四)总—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!。。和整改措施》; (五《)提交事故调查报告! 第十三《条  公《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!应当:根据事故调查组需要!。。提供:其掌握?的相关材料 第【十,四条  事故调查】。报告应当《包括下列内容— ,(一)事故发生单位!概况; 《(二)事《故发生经《过,和事:故救:援情况; (三)】事故:。造成的人员伤亡【和直接?经,济损失; (—四,),事故发生的》原因和事故性质;】 (五)事故责【任的认定以及对【事故责任者的处【理建:。议;: (六)事故防范和!整,改措施 《第十五?。条  事《故调查报告应—由事故调查组—成员签名事故调查组!成员对事故的原因】。、性质和事故—。责任者的处理意见不!一致的应当进一【步,协商:;,。协商不成的事故调查!组组长?可以提出结论性【。意见报本级政府【决定 第十》。六条:  :事故调查组应当【自事故调查组成立】之日起?60日内提交事【故调查?报告:;特殊情况》。下经负责事故调查】的人民政府批准提】交事故调查报告【的期限可以适当【延长但延《长,的期限?最长不?超过60日 —第四章  》。事故处理 》。第十七条  —各有关部门》和单位接到关—于事:故,调查报告的批复后】依,。据有关法律、法【规的规定分别落【。实,处理意见《 第十八条  各有!关,部门和单《位及事?故发:生单位应当自接【到事故调《查报告及其批—复的:3个月?内将处?理情:况、事故《防范:和整改措《施的落实情况报【(,。抄)送组织事故调查!的安全生产监—督,。管理部?门 第五章  【附则  《 ,第十九条《  本?。。。规定中相关术语【含义 (一)—。“企:业”:是指依法成立具有】一定的?组织:形式独?立,从事商品《生产经?营,、服:务活动的经济组织包!括从事生产经—营活动的国有—企业、集体企业【、股份?制企业、中外—合资经营企业、【。中外合作《经营企?业、外资企业、合】伙企业、个人独【资企业 (二)【“事业单位”是指】。按性质?。和特点分类中—具,有生:产经营性质的—事业单位 》(三)“《。生产:经营性车辆”指按】照机动车类型术【语和定义(GA【802-20—14)标准》规定的公路客—运、公交客运、【出,租客运、旅》游客运、教》练、货运、》危化品运输、经营】性工程抢险车—辆、校车及企业【通勤车等《类别的?道路运输车辆— 第:二十条  不—属于本?规定调查《处,理的道路《交通:。事,故仍由有关部门依】职,权调查处理 第二】十一条  事—故直接原《因的:调查处理和》责任认定《等中华人《民共和国道路交通】。安全法中《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!通安全法实施—。条例等法律》法规:对事故?调查处理和》责任认定《另有规?定的从其规定 第】二十二条  对【于外埠的生产经营性!道路运输车辆安全生!产监督?管理部门负责将【事故情况通报—其所在地行政主管】机关由其依法进【行调查?处理 第二》十三条  》本规定?自2016年12】月1日起施》行由:吉林市安全生产监】。督管理?局负:责解:释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