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吉林市?道路运输生产安全】事故 调查处理工】。作暂行规定   第!一章  总则 【  :  第一《条  ?为规:范道路运输生—产安全事故》。调查处理工》作预防和减少道【。路运输生产安全事】故依据中华人民共】和国安全生》产,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!路交通安全》法生:产安全事故》报告和调查》处理条例(国务院令!第4:93号)《。、校车安《全管理条例(国【务院令第617号)!、国家安全》监管总局印发关于】生产:。安,全事故?。。调,。查处理中有关问【题规:定的通知(安—监总:政法〔2《01:3〕115》号,)、吉林省安全【生产委员会关—于完善?道路运输生产安【全事故报告和调【查处理工作的意【见(吉安委》〔2:015〕《。3号)等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】章结合我《市实际制定本规定】 第二条 》 本规定中道路【。运,输生产?安全事故(以下【简称事故)特指企】事业单位《的生产经营性车【辆在道路运》。输生产经营活动(包!括与工作有关的预】备性和收尾性活动)!中发生的负同等及以!上责任?的人身伤《。亡事故 第三条  !本规定适用于较大】和一般事故的调【。查处理 较》大事故是指造成【。3人以上《10人以《下死亡或者10人以!上50人以下重伤】或者1000万元以!上5000万—元以:下直接经济》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!故是指造成3人【以下死亡或者10人!以下:重伤:的事故 较大事故】由市政府授权的安】全生:产监: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!调查处理 一般事】故由事发地县(【市)区政府授权的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!门负责组织调—查处理? ,上级安全生产—监督管理《部门认为必要时可】以调查处理》。由下级安《全,生产:。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!织调:查处理的事故 事故!调查适用生》产安全事故报告【和调查处理条例(】国务院令第49【3号)及《相关法律法规、规章!之规:。。定 :第,。四条  自》事故发生之》日,起7日内事故—造成的伤亡人数变化!的应:当按照变化》后的伤亡人数重新】确定事故等级— 因事故造成的【失踪人?员自:事故发?生之日起7日后按死!亡人员进行统计并】重新:确定事故等级 【。自,事故发生7日内因事!故造成的伤》亡人数?发生变化导致—事,故等级发生变化的负!。责事故调《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!理部门应《向上:级,部门报?告上:级部门可以重新组】。织事故调查》组开展?事故调查也》可以:派员指导下级部【门继续?进行事故《调查:  第五条  事】故中的?死亡人员应当—依据公?安机关交《。通管理部门调查情况!进行:。。确,定受伤人员》伤,害程度由公安机关】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!关规定进行确—定 第六条  事故!造成的直接经济损】失由事故发》生单位依《照企业?职工伤亡事故—。经济损失统计标准(!GB672》1)提出意见经事故!发生单?位上级主管部门同意!后报:组织事故调查的【组长单?位确定;事》故,发,生单位无上级主管】部门的直接报组织】事故调?查的组长单位确【定 第二章  事故!报告 第七条  事!故发生或《认定(以道路交通事!。故认:。定书:为准)后公安机关】交通管理部门—认为事?故符合本规定第二】条规定?且驾驶人涉嫌交通肇!事罪的公安机关交】。通管理部门应向事】故发:生地同?级安全生产监—督管理部门通报【事故情况《并提供事故相关【材料 通报包括以下!。内容: (一)事故基【本事实; 》(二)事《。。故,发生的?时间:、地点以及事故现】场情况; (—三)事故发生单位肇!事车辆驾《驶人、肇事》车辆情况; (【四)事故已经造成或!者可:能,造成的伤亡人—数(包括下落—不明的人《数)和?初步估计《的直接经济损失【。; :(五)道路交—通事故认《定书; (六—)公安机关交通管理!部门认为需》要,通报的其他》情况 第三章  事!故调查 第八条【  接到公》安机关交《通管理部门通报后】事故发生地安全生】产监督管理部—门,对符合本《规,。定调:查,处理范围《内的事故根据事【故调查处理权—限启动道路交通【事故调查《处理:。程序 ?第九条  根—据事故具体情况调查!组一般?由安全生产监督管】理部门?、负有道路运输【安全生产《监督管理职责的【有关部门、监—察机:关、公?安机关、《公安机关《交通管理部》门、质监部门以【及工:会派人组《成并应当《邀请人?。民检察院《派人参加 事故调查!组可:以聘请有《关专家参《与调查专家应在事故!调查报告上签字【或在其出具的书面】意见上签字 参加】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!和单位应当》各司:。其,职、:互相配合提高事故】调查:处理工作的效—率 第十条》。  :事故发生《地与事故发生单【位不在同一个县(】市)区的由事—故发生地安全生【产监督管理部—门负责组织调查事故!发生单位所在地安全!生产监?督管理?。部门应当派人参加 !。第十一条  事故】调查组组长一般【由安全生产监—督管理部门委派主】持事故?调查组的《工作 第十二条  !事故调查组》履行下列职责 】(一)查明事故【发生的经过、原【。因、人员《伤亡:情况:及直接经济损失;】。 (二)认定事【故的性质和事故责】任;: (三)提出对【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!议,; (四《)总结事故教训【提出防范和整—改措:施; (五)提交】事故调查报告 第】十三条 《 公安机关交—通管理部《门应当?。根据:事故调查组》需要:提供其?掌握:。。的相关材料 第【十四条  》。事,故调查报告应—当包括?下列内容《 (一)事故—发,生单位?概况; (》二,)事故发生经—过和:事故救援情况; (!三)事故造》成的:人,员伤亡和直接—经,济,损失; (四—)事故发《生,的原:因和事故性质;【 (五)《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!对事故责任者的【处理建议;》 (六)事故—防范和整改》措施 第十五条 】 事:。故调查?报,告应:由,事故调?查组成员签名事故】调,查组成员对事故【。。的原:因、性质和事—故责任者的处理【意见不?一致的应当进一步协!。商;:协商不成的》事故调查组组长可】以提出结论性意见报!。本,级政府决定 第十】六条  事故调查】组应当自事故调查组!成立之日起60日内!提交事故《调查报告;特殊情况!下经负责事》故调查的人民政【。府批准?提交事故《调,查报告的期》限可以适《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!。最长不?超过6?。0日 第四章  事!故处理 《。。第,十七条  各—有关部门和单—位接到关于事故【调查报告的》批复后依《据有关法律、法规的!规定分别落实处理意!见 第?。十八:条 : 各有关《部,门和单?位及事故《发,生,单位应?。当自接到事故调查】报,告及其批复》的3个月内将处【理情况、事》。故,防,范和整改措》施的落实情况报(】抄,)送组织事故调【查的安全生产监督】管理部门 第五【章  附则  【 第:十九条  本规【定中:。相关:。术语含义《 ,(,一)“?企,业”是指《依法成立具有一定】。的组织形式独立从事!商品生产经营、服】务活动的经济组【。织包括从事生产经营!活,动的国有企业、集体!企,业、股份制企业、】中,外合资经《营企:业、中外合作经【营企业?、外资企《业、合伙企业、个】人独资企《业 (二《)“事业单位—”是指按《。性质和特点分—类中具有生产经营性!。。。质的事业《单位 (三)“生产!经营性车《辆”指按《照机动车《类型术语和定—义(G?A,802-20—。14)?标准规定的公—路客运、公交客运】、出租客运、—旅游客运、教练【、,货运、危化品运输、!。经营性工程抢—。险车:。辆、校车及企业【通勤:车等类别的道路运】输车辆 第二十【条  不属于本规】定调查处《理的道路交通事故仍!由有关?部门依职权调查处理! 第二十一条—。  事故直接原因的!调查处理和责—。任认定等中华—人民共和《国道路交通安全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】道路交通安全法实】施条例等法》律法规对事故调【查处理?和责任认《定另有规定的从其】规定 第二》十二条  对于外埠!的生产经营性—道路运输车辆安全生!产监督管理部—门负责将事故情况】通报其所《在地行政主管机关由!其依法进行调查【处理 ?第二:十,三条  本》规定自2016【年12月1日起【施行由吉林市安全生!产监:督管理?局,负责解释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