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林省房屋》建筑工程施》。。工标准化管理办【法
第一章 总 ! 则
第一!条 为促》进我:省建筑行业由—高速发展向高质量】。发展的转变弘—扬,建,筑,业企业的工匠精神】促进我省建筑工程优!质优:价进一步加强全省】房屋建?。筑工:程施工过《程质:。量管:理提高工《程质:量,标准化施工水—平健全完善工程质量!、安全生产保—证体系?、加强项目管理【、文明施《工管理推动全省房】屋建:筑,工程施?工标准化管理达【标考核工作制定本办!法
第二】条, ,。 在本省《行政区域从事房【屋建筑工程施工的】本地及?外,地入吉建筑》施工企业、工程监理!企业:承建的房《屋建筑工《程项目?(以下简称》建筑工程)适用【本办法
【 第三条 房【屋建筑工《程施:工,标准化管理达标考核!(以下简称达标考】核)是?指对:建设单位《、施工单位、—监理:单位、检测》机构及相关人员【在施工现场从事建筑!。活动的?考,。核、:评,价
》 第四条《 建筑工程—施工标准化管理应按!照“体系健全、制度!完,备、责任明确”的要!求严格?执行建筑工程有关】法律:法,规和强?制性标准《以施工现《场为中心以》参建各?方主体行为和工【程实体质量、安【全,、文:明施工控制标准【化,为重点?建,。立企业和工程—项目自我约束、自】我完善、持续改进的!项,目,管理工?作机:制严:格落实工程参—建,各方:主体责任全面提升】建筑工?程,标准化管理水平
】第二章 职 责!
第五条 ! 省住房《城乡:建设厅负责》全省达标考核的管理!。工作
? 《第六条 市(【州)级及省直—管县(?市)建设主管部门】。应当根?据职责?分,工对属地《建筑工程施工工地】的标:准化管?理工作进行监督、检!查,、指导定期分析【、汇总管辖范围内】的建筑工程项目施】。工现场标准化工作】有关:情况:并将分析、》汇总、?推荐结果按》照有:关规定?报送省住房城乡【建设厅
【。 第七条 —县,级、市辖区》及开发区《(以下简称》县(市)《)建设主《管部门应当根据职责!分工对属《地管:辖范:围内的建筑工程施】工,工地的?标准化管理》工作进行监督、检】查、指导定》期分析、汇总管辖范!围内的建筑工程项】目施工工地标准【化工作?有关情况并将—分析、汇总、推荐】结果:。按,照有:关规:定报送所属市(州】)级建设主》管部门
— 第八条 — 建设单位》。应对建筑工程质量】、安全负首责—要严格执行国家【有关法律、法规、】标准支持《、鼓励、督促施【工、:监理、检测单位进行!施工现场《标准化管理认真【履行质量、安—全职责为《建,筑,施工标准化管理提】供必要的条件—对施工、监理单【位申报建《筑工程施工标准化管!。理示范工地提供【各方面支持
! 第:九条 ? 施工单《位是施工《现,场标:准,化管理的实施主体】要成立企业》标准化管理》领导:。小组负责制》定本企业施工现场】标,准化管理标准
【 (》。一)工程《开工前需《制定:施,工现场标准化—管理实施方案—要求图文并茂应包括!。结构工?程,和装饰、安装工程】等措:施要明确、具体【要有针对性》、可操?作性
(】二)施?工现场标《准化管?理的标识要齐全、清!晰在施工全》。过程落实质量责任】制和样板施》工,。要,积,极采用新技术—。、新工艺以》及精品细部做法实现!施工全过程的质量】标准化管理
】 第十条 — 监理?单位要认真履行【职,责严格审核施工【组织设计和施工现】场标准化管》。理实施方案做到“】事前预控、事中监控!、事后验控”实现全!方位、?全过程监理
】 第十一条 【检测机构要严格【执行现行的标—准规范对《出具的检测报告【负责
《 第十》二条 施》工现场项《目管理机构》是施工标准化—管理的具体实施单位!应成立施工》现场标准《化管理领导小组组】长为建设《单位现?场负责人成员—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!、技术?负责人;监理单位】项目总监、项目监理!。工,程师:;检测机构的—项目负责《人
? 领《导,小组职责负责施工现!场标准化管》理的计划安排、指】挥,调度、?检查落?实并将检查情况记录!在施工标准》化管理检查考评【表中(见《附件:2)
? , 第三章 【。现场:管,理
? 第十三条【 技术交底—落到实处
》 :。 (一)在施工现!。场设置班前讲评台】通过讲评台向工【人宣讲施工》工艺:。好的做法和质量常见!问题:防,治措施?现场依据实物—样,。板进行技《。术交底
《 (》二)实施技术交底】或作业指导书挂牌在!工序施工《。开始前针对》施工中的重点、【难点:。、关键点现场挂牌简!图、图片、》。文字相结合注—明作业条件及质量】安全要求、施—工准备、操作—流程、操作》工艺及要点、检查】的,手段方法及》标准、成品保—护要点?、责:任人和执行人
【 第》。十四:条 施工过程中】资,料和工程进度必须同!步,签字不得早签—、迟签?、代:签,
第—十五条? 施工过》程必须留存影像资料!
》。第十六条《 建立工》程样:板引路机《制
(一】)由建设单》位负:责按照合同内容【安排相应的施工单位!实施
》 :(二)?保障性住房》项目、校舍工程必】须,经过验收的》实物:样板作为施工的质量!标准
(三!)现场?应设置样板集中展示!区,。
(四)】可根据工程施工中】的重点和难点确【定实物样《板内容
— (五)受条件限!制无法?制作实物样板的应有!图片样板并配以文字!介绍
— 第十七《条, 做好标识检查】。、验:收记录
— (一)》设置单位施工、监理!单,位,分别填?写检查
每!施工完?一段施工、监理【单位分别《进行实测实量并将结!果,如,实地填写在》质量标识签内标识签!粘,贴,在受检?部位公示《检查结果《
(—二,。)设置形式盖—章、张贴纸面记【录均可
》 (三》)检:查部位砌体结构【。的全部承重墙—、柱;?框架结构的》框架柱、剪力墙和主!要的填?充墙
《 (《四)标注内容墙、】柱垂直度、平整度、!轴线位移、截—面尺寸、外墙上下窗!偏移等
第》四章 考核内容
!。 第十八【条 房屋建筑【工程:施工标准《。化管理考《核实行?量化打分制存在的】问题作?为企业标准》化管理不良行—为予以记录》考核内容《包括质?量管理?、安全管理》、项目管理、文【明施工等四个—方面内容总分—为100分
【 打分采取【加权平均值》方式对于各项—检,查表:格(见附件》2)的检查分数【分别采?取以下?公式计算实际应【得分再汇《总,计,。算总分
】。实际应?得,分=:实际:得分/应得分×【(表格)总分
】。 第十九条 !工程质?量(满分45分)】包括工程建设有关责!任,主体和机构》质量行为《和工程质量管理等】考核:内容工程质量检查】按现:行国:家规:范,标,准、:行业标准、》地方标准和有—关规定执行
! 有下列《情况之一的》本,项不得分《
? (《一)未办《理质:量监:督手续的;
— ? (二?)发生结构质量事故!或发生严重质量常见!问题的;
》 (三—)地基基础或主【体工程?无质量保证》资料的;
— (四)项【目经理、总监理工】程师不在施工现场】履,职的:;
(五】)检测报告存在【虚假行为的
— 第二十条】 :安全管理满分40分!包括安全管理体【系、安全措施—费、安全教育培【训、安?全技术交《底、专项施工方案】、安全检查、应急】救援预案《、安全技术》资料、临时用—电、:起重:设备:及小型机具设施、脚!手架及模板》支架、?高处作?业吊篮、安全—防护、物料》钢平台?及移动式作业平台】、深基坑等考核内容!。
: 有下列—情况之一的本—项不得分
!(一:)项目未《设置安全管理—机构未配备专职安】全员的;《。
(—二)未建立安—全生产责任制的【;,
》。(三)未编制危险】性较大分部分项工】程专项方案的;
】。。 (》四)超过一定—规模的危险性—较大:分部分项工程专【项方案未按》规定组织《专家论证、未按专家!论证方?案实施的;
】 , (五)起重设【备未办理备案—和使用登记》手续、未经检验【检测合格使用的【;
(六】)现场存在重—。大安全隐患未及时】整改的;
【 (七)发生【生产:安全事故的
— : 第二十一条 】 ,项目管理(满分【5分)包括项—目管理机构、—项目管理制》度、施工组织设计(!方案)及专项方案(!。措施)、合同—管理、施工许可、实!。名制工作开展—情况、工程》款支付、材料设备】台账:证明等考核内容
! , , 有下列》情况之一的本项不】得,分
》 (一)未按建】设工:程项目管理规范规定!在,施工现场设立项目】经,理部:的;项目管理人【员配备不《符合相关规定项目经!。理兼职两个及以上工!程项目的《;
— (:二)未依法签—订施:工,合同的;
】 (三)工—程款支付及材料、设!备采购主体单位【与工程投标、—合,同,约,定不一致存在—严重违法违规行为】的
—。 ,第二十二《条 文明施工【(满分10》分)包括施工现场标!牌、现?场围挡、建筑扬【尘治理?。、封闭管理、施【工场地、材料管【理、现场宿舍、临】时用房、《消,防安全、生活—设施、辅助生—活设施等《考核内容
— 有下—列情况之《一的本项不得分
】 ? (一)没有施工总!平面图临《时设施、材料—。堆放违法侵占—道路或危及公共【。安全的;
【 (二)》消防设施《。不能满足《消防安全要求的
】第五章 》考,核方式
】第二十三条 — 建筑工程施工标准!化管理考核实行企】业自查自评、监管部!。门,日常检查与重点抽】。查相结?合的方式
》 《建筑企业应》建立健全质量—。安,全管:理,体系加强对于建【筑工程施《工标:准化管理工作进行自!查;应按照本办法要!求每月对施工标【准化管理情况进行自!评并向?属地住?房城:乡建设?主管部门每季度【。报送:。自评报告《外省施工、》监理企业可由项目部!代为自评但每半【年至少应由》企业进行一次自评
! : 市(州)、县】(市)住房城—乡建设主管》部门组织开展日【。常检:查工作检《。查应覆盖《所有:在建项目质量管理】、安:。全,管理、项目管理、文!明施工可分别检查、!统一汇总评分并【进行:通报可根据当地实际!情况决定检查—次数一般情况年【度检查不少于二次】
》省住房?城乡:建设:厅每年?对,经,。各市(州《)住房城乡建—设主:管部门推荐》的工程项目采—取“双随机》”的模?式,进行抽查对抽—查项目进行考核【评分并将检查情况】通报:全省
【。第二十四条 市】(州)、县(市【)住: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!应当加强《施工现场检》查信:息的采集、》整理和归档工—作及:时将信息《录入吉林省建筑市场!监,管与:诚信信息管》理平台的施工现【场管理子系统运用】信息化?手段对全省建筑工程!施工实施《标准化管理
】 :。第二十五条》 建筑工》程施工?标准化管理考—核总分在7》0分及以上》的,为合格低于70分】或其中一项》不,得分为不《合格
《 第《。二十六条《 建筑工程—施工有下列情—形之一的考核结【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!。
(一)未!。在工程开工前—办理施工《许,可证、安全生—产许可证的或者安】全生产许可证到期】未延续的《;
: : , (二)项目—施工、监理企业【、检测机构超—越本单位《。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!范围承揽工程项【目经理、总监理工程!师超越执《业资质规《定范围从事执业活】动的;
【 (三)项目—发生一般及以上【。质量事故或一般【及以上安《全事故事故调—查结论?为施工、监理单【位责任的;
! (:四,)存在违《法发包、转包、违】法分包、挂靠及串标!、围标等违》法违规行为的;
】 (五)【施工现?场扬尘?治理:违反国家和省有关】规定:造成严重环境污【染的;
【 (六?)项目建设、施工、!监理、检测单—位在吉林省范—围内因违法违规行为!被各级住房城乡建设!主管部门行》政处罚或《记录:公示严重不良行为或!在省(部)级检查】中被通?报批评的
》 , ?第二十七条 【市(州)住房城乡建!设主管部门》在每:年二、三《季度末将本》地区:考核情况上报—省,住房城乡《建设厅
】省住:房,。城乡建设厅将—按年度通报全省建筑!工程施?。工标准?化管理?考核结果《。并在门户网站—、吉林省建筑市【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!理平台向社会—公布作为企业—信用:综合评价、市场准入!。、,工程:担保和评优》评奖的重要依据
第!六章 考》核评:比
?。 : ,。第二十?八条 《工程:。项目规模达到以【下标准企《业可自愿《申报“省、》市级标准化管理示范!工地”
》 : (:一)公共建筑工【程建筑面积5000!平方米及以上;【
? (二)单栋【住宅工?程建筑面积500】0平方米及以上;住!。宅小区建筑面积【。30:000平方米—及以上;
— , 第二十》九条 ? 建筑工程》开工:后一个月以内项【目的:施工:。单位应填写建—筑工程?施工标准化管—理示:范工:地申:报表(附件1—)并附建筑工程施工!标准化管理》示范工地创建计划】。上报当地建设行政】。主管部门
】 第三十条 对于!历次检查评分—最高分达到80【分及以上《且无:。检查评分为不—合格的?。项目每年《。6月:底及9月底项目施工!单位:可向属地《市(:州)建设行》政主管部门申报市级!建筑工程《施工标准化管理示】范,工地申报表(附件1!。。)并由当地》负责项目施工—标准化管《理的质量管理、安】全管理、项》目管理?、文明施工》各项检查工作的监】管,部门签署意见—
? 属地市(州)建!设行政主管》部门应?对初审合格的项目组!织专:家到施工《现场:进行复?查复:查,评分80分及以上的!授予“?市级标?准化管理《示范工?地”称?。号
? , 第三十一条【 对于获得“市级!标准化管理》示范工地”称—号且复查评分90】分及以上的》工程企业可》向省住建厅申报省】级建筑工程施工标】准化管理示范—工地申报表(附件】1):
, : 省住建厅应对】初审合格的》项目组织专家—到,。施,工现场?进行复查复查评分】90分及以上—的授予“省级标准】化管理示范工地”称!号
》 第三?十,二条 ? ,。获得标准化》管理示范《工地的工程项目应在!项目入口的显要位置!悬挂“吉《林省建?筑工程施工标准化】管理示范《工地”?或“××市(州【)建筑工程施—工标准?化管理示范工—地”公?示牌注明投诉电话或!其他渠道接受社会】。监督
《 没有获得省、!市级标准化管—理,。示,范工地的工程项【目不得申报省、市】级优:质工程
【 第三十三条 【 各:级建:设主管部《门对获得《省、市级标准—化管理示范工—地的项?目实行动态监管【在工:程竣工?验收合格《前,各级建设主管部【门对建筑工程施【工标准化管理—评分得分《低于所获得省、【市级标准化》。管理示范工》地应得分数的第一次!不合格将由检查【部门:进行警告第二—次不合?格将由示范》工地授予部门摘牌】和公示
《 ? ,。第,三十四条 —在,吉,林,省行:政,区域内注册的—建筑业企业,对获评!省、市级标准化管理!示,范工地(工》程)的项目经理【。、总监理工程师招】标人采用“综合评】估法”进《行评标时《予以加分获省—。级标准?化管:理示:范工地的项目负【责人加3《分有效期2年;获市!级标准化管理示范】工,地,的项目负责人加1】分有效期2年对获得!省、市标《。准化:管理:示范工地《的检测机构在—同年度的信》用评级给《予支:持加分
— 第三十五条 】 ,考核不合格》的施工现场由工【程所:在地住房《城乡建设主管—部门根据具》体情况提出处—理意见并《。限期整改
— , 一年内两次【考核不合格的施工现!场或同一《企业有?两个以上整改—后,仍不合格《的施工现场对责任企!业通报批《评,。对企业、项目经【理、总监理》工程师和检》测机构项目负责【人记入?不良:行为记录本年度信】用评级定为D级禁止!参加年度《评优评?奖暂停依《法,必须进行招标—项目投标资格36个!月对:于发生重《大工:程质量和安全—事故的加重》处罚
?第七章 责任追】究
第三】十六条 各方责任!主体及相《关从业?。人员违?反本办法相应条款】规定:将依据国家和省【相关法律、法—规处罚?并记入从业主体和人!员不良行为》。记录与资质、—资格管理、信用评级!、评先选优和招投】标,挂钩
《 第三十—。七,条 各级建设【行政主?管部门工作人员在】建筑工程施工标【准化管?理工作?中滥用职权、—玩忽:职守、?徇私舞弊的按照有关!规定进行处理;【构,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!事责任
第》八,章 附《则
: 第三十八条! 本办法由省住房!城乡建设厅负—责解释
【 第三十九—。条, ,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!起执行
》 第》四十条? 从本《办,法印发之日起吉【林省建筑施工现场】标准化管理办—法,(,试行)(《吉建管?〔2013〕7号)!吉林省建《筑施工现场标—准化管理达》标考核?办法(吉《建,管〔20《1,6,〕21号)同时废】止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