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林省房《屋建筑工程施—工标准化管理办【法
第一《章 : ,总 则
!第,一条 ? 为:促进我?省建筑行《业由高速《发展向高质量—发,展的:转变弘?扬建筑业企业的【工匠精神促进我省建!筑工程?优,质优价进一步—加强全省房》屋建筑工程施工过】。程质: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!标准化施工水平健全!完善:。工程质量、安—全生产保《证体系、《加强项目管理、文明!施工管理《推动全省房屋建筑】工程施工标准化【管,理,达标考核《工作制?定本办法《
第—二条 在本省【行政区域《从事房屋建》筑工程施《工的本地及外地【。入吉建筑施工企【业、工程监理企业】承建的房屋建筑【工,。程项:目(以下简称建筑】工,程)适用本办法
! 第《三条 房屋建筑工!程,。施工标准化管理达标!考核:(以下简称达—标考核)是指对建】。设单位、施》工单:位、监?理单位、《检,测机构及相关—人员在施《。工现场从事建筑【活动的考核、评价
! 第四条【 建?筑工程施《工标准化管理应【按照:“体系健全、制度】完备、责任》明确:”的要求严格执行建!筑工程?有关法律《法规和强制性标【准以施工现场—为中心以参建—各方主体行为和工】程实体质量、—安全:、文:明施:工控制标准》化为重点《建,立企业和工程—项目自我约》束、自我完善、持续!改进的项目》管理工作机制—严格:落实工程参建—各,方主体责任全—面提升建筑工程标准!化管理水《平
第二章 职 ! 责
《 第五》。条, 省住房城乡建】设,厅负责全《。省达标考核的管【理工作
《 第》六条 市(州)】级及省直管》县(市)建设主【管部门应当》根据职责《分工对?属,地建筑工程施工工】地的:标准化管理》工作进行监》督、检查、指导【定期分析、汇总管辖!范围内的建筑工程】项目施工现场标【准,化工:作有关情况》并将分析、汇总【、推荐结果按照【有关规定《报送:省住房城乡建—设,厅
? 第七条—。 县?。级,、市辖区《及开发区《(,以下简称县(市))!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!据职责分工对属地管!辖范围内的建—筑,工程施工工地的【标准化管《理,工作:进行监督《、检查、指导定期分!析、汇总管辖范围】。内的:建,。筑,工程项目《施工工地标准化工作!有关情况并将分【析,、汇总、推》荐结果按照有关规定!报送所属市》(州:)级建设主管部门】
? 第八条 【建设单位应对建【筑,工,程,质量、安全》。负首责要严格执【行国家有关法律【、法:规、标准支》持、鼓?。励、督?促施:工、监理、检测单位!进行:施工:现场标准《化管理认真》履行质量、安全【职责:。为建筑施工标准化管!理提供必要的条件对!施工、监《理单位申《报建筑工程施工【标准化管理》。示范工地《提供各方《面支持?
? 第九条 — 施工单《。位是施?工现场标准化管【理的实?。施主体要成》立企业标《准化管理领导小【组负责制定》。本企业施工现场标准!化管理标《准
(一)!工程开工前需—制定施工现场—标准:化管理实施方案要】求图:文并茂应包括—结构工程和》装饰、安装工程【等,措,施要明确、具—体,要有:针对:性、可操作性
【 (二)【施,。工现场标准化—管理的标识要—齐全、清晰在施工】全过程落实质量责任!制和样板施工要积极!采用新技术》、,新工艺以及》精品:细部做法实现施【工全:过程的质《量标准化管理
! 第十条》 监理单位要认真!履行职责严格审核】施工组织设计和施】工现场?标准:化管理实施》。方案做到“事前【。预控、事中监控【、事后验控”实现】全,方,位,、全过程监理
【 : 第十一条— 检测机构要严格执!行现行?的标准规范对出具的!检测报?告负责
【。 第十二条 【施工现场项目管【理机构是施工标【准化管理的具—体实施单位应—成立施?工现场标准化管理】领导小组《组长为建设单位【现场:。负,责人成员《为施工?单位项?目经理、技》术负责人;》监理单位项目总监、!项目监理工程师;】检测机构的项—目,。负责人
【 领导?小组职责负责施工现!场标准化管理的计】。。划安:。排、指挥调度、检查!落实:并,将检查情况记录【在,施工标准化管—理检查考《评表中(见附件2)!
《 第三章《 现:场管:。理
第十三!。。条 ?技术交底落到实处】
: (《一)在施工现场设】。置班前讲《评,台通过讲评台向工人!宣讲施工工艺—好的做法和质量常见!问题防?治措施现场依—据实物样板进行技】术交底?
(二【),实施技术交底或【作业指?导书挂牌在工序施】工开始前针对施工中!的重点、难点—、,关键点现场挂牌【。简图、图片、—文字相结合》注明作?业条件?及质量安全要求、】施工准备、操作流程!、操作工艺及要点】、检:查的手段方法及标准!、成品保《护要:点、责任人和执行】人
第十】四条: 施工过程中资料!和工程进度必须【。同步签字不得早签】、迟签、代》签
—第,十五:条 施工》。过程必须留》存,影像资?料
—第十:。六条 建立工【程样板引路机—制
》 (一?),由建设单《位,负责按照合同内【。容安排相应的施【工,。单位实施
【 (?二,)保障性住房项目、!校舍:工程必须经》过验收?的,实物样板作为施工的!质量标准
【 (三)现—场,应设置样板集中展示!区
? (四)可根据!工程:施工中的重点和难】点确定实物样板【内容
— ,。(五)受条件限制无!法制作实物样板【的应有图片》样板:并配以文字》。介绍
《 第十七—条 : 做好标识检查、】验收记录
【 (一)》。设置单位施》工,、监理单位分别填写!检查
》 每施工完一段】施工、监理单位【分别:进,行,实测实量并将结果如!实地填写在质量标识!签内标?识签粘?贴在受检部位公示】检查结果《
(二)】设置形式盖章、张贴!纸面记?录,均可
(三!)检查部位砌体结构!的全部承重墙、柱】;框架结构》的框架柱、》剪力墙和主要—的填充墙
【 (四)》标注内容墙、柱垂直!度、平整《度、轴线位移、【截面尺寸、外墙上下!窗偏移等
第四章 ! 考核内容
— 第十八条 ! 房屋建筑工程施】工标准化管理考核】实行量?化打:分制存在的问题作】为企业标准化管理】不良行为予以记录考!核内容包括质量管理!、安全管理、项【目管理、文明施工】等四个方面内—容总分为100分
! , : 打分采取加权平均!值方式对于各项检】查表格?(见附件《2)的检查》分数分别采》。取以下公式计算【实际应得分再—汇总计算《总分
实际!应,得,分=:实际得分/应—得分×(《。表格)总分
! 第十九条 【工程质量《(满分45分)包括!工程建设有关—责任主体《和机构质量行—为和工程质》量管理?。。。等考核内容工程【质量检查按现行国家!规范标准、行业【标准、地方》标准和?有关规定执行
! 有下列情—况之一?的本项不《得分 ?。
(一)】。未办:理质量监督手续的;!
? (二)发—生结构质量事—故或发生严重—质量常?见问题?的;
(】三)地基基础—或,主体工程无质量【保证:资料的?;
? (四)项【目经理、总监理工】程师:不在施工《。现场履职的;
【 (五)检】测报告存在》虚假:行为的
— 第二十条 】安全管?理满分40分包括安!。全管理体系》、安全措施费—、安全教育培—训、安全技术—交底、专项施工方】案、安全《检查、应急》救援预?案、安全技术资料、!临时用电、起—重设备及《小型机具设施—、脚手架及模—板支架、高处作业吊!篮、:安全防护、》物料钢平台及移动】式,作业平台、深—基坑:等考核内容
— 有》下,列情况之一的—本项不得分
【 ?(一)?项目未设《。置安全管理机构未配!备专职安全员的;】
? (?二)未?建立:。安全生产《责,任制的?;
(三】)未编制危险性【较大分?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!的;
—。 (四?),超过一定规模的危】险性:较大分部分项—工程专项方案未按】规定组织专家论【证、未按专家—论证方案实施的【;
? (五)起重设!备未办理备》。案和使用登记手续】、未经检验》。检,测合:格使用的;
! (六)现场存在】重,大安全?隐患:未及时整改的—;
: , (七)发【生生产安全事故【的
第【二十一条《 :项目管理(满—分5分)《包括项目管》理机构、《项目:管理制度、》施,工组织设《计,。(方案)及专—项方案(措施—)、合同管理、施工!许可、?实名制工作》开展情况《、工:程款支付、材料【设备台账证明等考】核内容
— , 有下列情况之一!的本项不得分
】 (一)未按!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】规,。范规定在施》。工现场设立项目经理!部的;项目管理人】员配:。备不:。符合相关《规定项?目经:理兼职两个》及以上工程项目的;!
(【二)未依法签订【施工合同的; 【
《 (三)工程款【支付:及材料?、设备采购主—体单位与工程投【标、合同《。约定不一致存在严重!违法违规行为的 】。
第—二十二条 —文明施工(满—分10分《)包括施《工现场?标,牌、现场围挡、建】。筑,扬尘治理、封闭【管理、施《工场地、材料管理】。、现场宿舍》、临时用房、消防安!全、生活设施、辅助!生活设施等》考核:内容
— 有?下,。列情况之《一的:本项不得分》
(一)】没有施?工总平面图临时设】施、材料堆放—违法侵占道路或危及!公共安全的;
! (?。二)消防设施—不能满?足消防安全要求的】
第五章 考核方!式
第二】十三:条 建筑工程施】工标准化管理考核】实行企业自查自【评、监管部》门日常检查与重【点抽查?相结合?的方式?
, 建筑企【业应建立健》全质量安《全管理体系加强【对,于建筑工程施—工标准化《管理工作进行—自查:;,应按照本办法要求】每月对施工》标准化管理情况【。进行自评《并向:属地住房城乡建设】。主管部门每季度报】送自评报《告,外,省施工、监理企业可!由项目部代为—自评但每半年至少应!由企业进行一次自】评
》 市(州《)、县(《市)住房城乡—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开!展,日常检查《工作:。检,查应覆盖《所,有,在建项?目,质量管理、安全【管理、项目》管理、文明施工可】。分别检查、统一【。汇总评分并进行通】报可:根据当?地实际情况决定检查!次数:一般情况年》度检查不少于二次
! 省住房城乡!建设厅每年对—经各市(州》)住房城乡建设主】管部门推荐的工【程项目?采,取“双随机”的模式!进,行抽查对抽》查,项目进行考核—。评分并将检》。查情况?通报全省
【 第二十四—条 市(州)、】县(市)住》房城:乡建设主《管部门应当》加,强施工现场检—查信:息的采集、整理【和归档工作及—时将:信,息录入吉林省建【筑市场监管与诚【信信息管理平—台的施工现》场管:理子系统《运用信息化》手段对全省》建筑工程《施工实施标准化管】理,
, 第二—。十五条 建—筑工程?施工标准化管理【考核总分在》70分及以上的为】合格低于70分或】其中一项不》得分:为不合格《
第二十六!条 建筑工—程施工有下》。列情形之《一,的考核结果》直接确定为不—合格
》 (一)未在【工程开工前办理施工!许可证、安全生【产许可证《。的或者安《全生产?许可证到期》未延续的;
】 , (:。二)项目《。施工、监理企业、】检测机构超》越本单位《资质等?级许可的业》务,范围承揽工程项目】经理、?总监理工程》师超越执业》资质:规定范围从事执【业活动的;
! (三)项目发【生一般?。及以上?质量事故或一般及以!上,安全事故事》故调查结《论为施工、监—理单:位责:任的:;
? : (:。四)存?在违法发包、转包、!违法分包《、挂靠及《串标、围标》等违法违规行—为的;
》 (五)施工现!场扬尘治理违反国】家和省有关规定造成!严重环境《污染的;
— (《六)项目《建设:、,施工:、监理、《检测单位在》吉林:省范围内因违法【违规行为被各级【住房城?乡建设主管部门行】政处罚或记录公示】严重不良行为—或在:省(部?)级:。检查:中被通报批评的
! 第二十—七条: , 市(州)》住房城乡建设主管】部门:在每年二《。、三季度末将本地】区,考核情况上》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!
省住【房城乡建设厅将按年!。度通:报全省建筑工程施工!。。标准化管理考核结】果并在门户网—站、吉林省建筑市场!监管与?诚信信息管》理平台向社会—公布作为企》业信用综合评—价、市场准入、工】程担保和《评优:评奖的重要依—据
第六章 考】核评比
【 第二十八》。条, :工程项目规模达【到以下?。。标准企业《可自愿申《报“省、市级—标准:化管理?示,范工地”
!(一)公共建—筑工程建筑面积50!00平?方米:。及以上?;
? (二)—单栋住宅工程建筑面!积5000平—方米及以上;住宅】小区:建筑面积30—000平方》米及以上;
— 第二—十九条 《 建筑工程开工【后,一,个月以内项目的施工!单位应填写建筑工】。程施:工标准化管理—示范工地申报表(附!件1)并附建筑【工,程施工标准》化管理示范工—地创建?计划:上报当地《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,
《 第三十条 对】于历次检《查评分最高分达【到80?分及:以上且?无,检查评分为》不合格的项目每年】。6月底及《9月底项目》施工单位可向属地】市(州)建设行政】主,管部门申报》市级:建筑工程施工标准化!。管理示范工地申【报表(附件1)并由!。当地负责项目—。施工标准化》管,理,的质:量管理?、安全管理、—项目管理、文明施】工各项检查工作的】监管部?门签:署意见
【。 属地市(州)建设!行政主管部门应【对初审合格的项目组!织专家到施》工现场进行复—查复查评《分80分《及以上的授》予“市级《标准:化管理?示范工地”称—号
》 第三十一条 【。 对于获得》“市级标准化管【理示范?工地”称号》且复查评分90分】及以上的工程企业】可向省住建厅—申报省级建筑工程】。施工: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!申报:表(:附件:1)
》 , 省住建厅》应,对,初审合格的》项目组织《专家到施工现场进行!复查复查《。评分90分》及以上的授予—。“省级标准》化管理?示范工地”称号【
《 第三十二条 【 获得标准》化管理示范》工地:的,工程项目应在项目入!口的显要位置悬【挂“吉林省建筑工程!施,工标:准化管理示范工地”!或“××市(州)建!筑工:程施工标准化管【理,示范:工地:”公示牌注明投诉电!话,或其他渠道接受【社会监督
》 ? 没:有获得省、》市级标准化》管理:示范工?地的工程项目不得申!报,省、市级优质工【。程
》 第三?十三条 各级【建,设主管部门对获【得省、市级标—。准化管?理,示范工地的项目实】行,动态监管在工程竣工!验收:合格前各《。级建:设主管?部门对?建筑工?程施工标准化管【理评分得分低—于,。所获得省、市级标】准化管理《示范工?地应得分数的第一次!不合格将由检查【部门进行警告第二次!不合格将由示—范工地授予部门【摘牌和公示
【 第《三十:四条 《在吉林省行政—区域内注《册的建筑业》企业,对《获评省、市》级标:准化管理示》范工地(工程)的项!目经理、总监理工】程师招标《人采用?“综合评估法”进行!评,标时予以加》。分获省级标准化管理!示范工地的项—目负责人加3分有】效期2年;获市级标!准化管理《示范工?地的:项目负责人加1分有!效期2年对获得【省、市标《准化管理示范—工地:的检测机《构在同年度》的,信用评级《给予支持加》。分
第三十!五条 《考核不合格的施【工现场由工程所【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!管部门根据具体【情况提出处》理,意,见,并限期整《。改
《 一年内两次考】核不:合格的施工现场或同!一企业有两个—。以上整改后仍不合格!的施工现《场对责任企业通【报,批评对?企业、项目》经理、总监理工程】师和检测机构项目负!责人记入不良行为】记录本年度信用评级!。定为D级《禁止参加年度评【优评奖暂停依法必须!进行招标项目投【标资格36个月对】于,。发生重?大工:程质量和安全事【。故的加重《处罚:
,第,七章 《责任追究
—。 第三十六条】。 各方责》任主体及相关从业】人,员违反本办》法,相应条?款规定将依据国家】和,省,相关法律、法规处罚!并记入从业主体和人!员不良行为记录与资!质、资格管》。理、信用评级、【评先选优《和招投标《挂钩
? 第》三十七条 —各,级建设行政主—管部门工《作人员?在建筑工程施工标】准化管理工作中滥用!职权、玩《忽职守、徇私舞弊的!按,照,有,关规定进行处理;构!。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!事责任
第》八章 附则—
》第三十八《条 本办法—由省住房城》乡建:设厅负责解释
! , :第三十九条 【本,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!行 :
《 第四十条 【从本办法印发之日起!吉林省?建筑施工《现,场标准化管理办法(!试行)(吉建管〔2!013?〕7号)吉林省【建筑施工现场—标,准化管理达标考核】办法(吉建管〔20!16〕21号)同时!。废止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