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长,春市建(构》)筑物拆除工程施工!管理办法《 ,  :  :(2011年8月】3,0日长春市人民政】府,令第:28号公布 自2】。011年10月【10日起施行— 根据2017年1!0月:26日长春市人民】政府:令,第72号长春市人】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!止部分政府规章的】决定修正) 【第一条? 为了加强建(构)!筑物:。拆除工程施工管理】规范拆除市场秩序】,提:高,安全生产和》文明施工水平防【止和减?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!生根据法律》。法规的有关规—定,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】本办法   —。 , 第?二条 ?本市市区范》围内建(构)筑物】。拆除工程(》。以下简称《拆除工程)》施工:活动适用本办—。法 违法建(—构)筑物、超过批】准期限?。的临时建(构)筑】物和村?民个人自建房屋的拆!除不适用本办法 第!三,条 :本办:法所称?建(构)筑物—是指房?屋,、,烟,。囱、水塔、水池、桥!梁、:高架、隧道等建【(构)筑物 —。     》       【 ,        】   ? ,本办法所称拆—。除主体是《指依法组织建(【构)筑物拆除施工活!动的单位或者个人 !本办:法所称?。拆除:企业是指由》具有相应工程资【质,类别的企业承担建(!。。构,)筑:物拆除作业的—施工单位《 第四条 市建设主!管部门?负责本市拆》除工:程施工?的监:督管理工作 市房地!、国土、市政公【用、文化、公安【、安:监、环保等有—关部门和各》区人民政府》应当按照职责分【工依法做《好,拆除工程施工的相】关工作 第五—条 拆除工程施【工前拆除《主体应当依法领取】拆除工程施工许【。可证 第六条 【拆除主体《申请办理拆》除工程施工许—可证应当符合—下列条件 (一)被!拆除工程具》备可拆除条件—; (二)已委托具!备,相应资质的拆除企业!并与:其签订?拆除施工合》同,; (三《)有拆除方案—。及相关技术》文件; (四—)拆除工程施工现】场采取的安》全措施满足安全要求!;, (五?)建(构)》筑物采取爆破方式拆!除的:应当有公《安部门的批》准文:件; (六》),拆除:文物、历史建筑【和历史文化街区范】围内建(构)筑【物的应当有文—化、:规划部门的批准文】件;: (七)法律—、法规规定的其【他条件 《市建设主管部—门应当向社》。会定期公布具—备相应资质的—建(:构,)筑物?拆除企?业,名录: 第:七条 拆《除主体申《请办理?拆,。除工:程施:工许可证《时应当向市建设主管!部门提?出,。申请并填写拆除【工程施?工许可证申请—。表市建设主管部【门自收到申请—之日起?七日:内对符合条件的【核发拆除工》程施工许《可证;对于不符合】条件的不《予核:发书面通知拆—除,主体并说《明理由     】  :         !。     》    《 拆除?工程在?施,工过程中拆除主【体或者拆除企业发生!变更的应《当重新?申请领取《拆除:工程施?工许可证 第八条 !拆除主体申请领取】拆除:工程施工许》。可证的工程名—称、地点、规—模应当与签订的【。拆除施工《合同一致 拆除工】程施工许可证应当放!置在施工《现场备查 第—九条 拆除主体【应当自领取拆—。。。除,工,。程施: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!月内开?始施工因故不能【按期施工的应—当在期满前向市建设!主管部门《申请延期并说明理】由既不开《。工又:不申请延《期或者超《过延期次《数、时?限的拆除工程—施工许?可证:自行废止 》第十:。条,  拆除危》险性较大《或者可能危及毗邻】建(构)《筑物的建(构)筑物!拆除主?体应当?在拆除?工程施工《前,进行:安全性评估制定相应!的安全施工方—案并将?评估:报告和?安全施工方案报市建!设主管部门备案【 第十?一条: 拆除主体不得将拟!拆除的建(构)筑】物作为临时办公【。、住:宿及仓?储使:用 任何《单位或者个人—不得在拆除工程施】工现场及周》边危险区域内从事生!。产,经营活动《 第十二条  拆除!属于国有资产建(】构):筑物的拆除主体应当!。依法委托《。具备相应资质—。的,评估机构对》建(构)筑物的【。残值进?行评估 第十三条 ! 属:于国有资产建(构】)筑物的拆除必须】进行招标的拆除主】体,应当依法招标—选择拆除企业 【拆除工程项目依法】招,标选择拆除企—业,的应当在有形建筑市!场中进行并接—受监察机关和—建设主管部》门或者?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! 第十四《条 拆除主体应当委!托具备?相应资质的》监理企业对拆除【工程实施监理并【与其签?订委托监理合同【 第十五条 拆除】主,体不得对拆除—、监理企业等单位】提出不符合安全【生产法律法》规和:。强制性标准规定【的要求不得》压缩合同约定—。的,工期 第十六条  !禁止拆除企业将【其,。。承包的?全部拆除工程转包】给他人禁《止拆除企《。业将其承包》的全部拆除工程肢】解以后以分》包的名?。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!第十七?条 承包拆》除,工程的拆除》。企业:在拆除工《程,。施工前应《。当根据工程特点、构!造、工程量等情况对!拆除工程编制施工组!。织设计或者专项施】工方:案 对下列工程【拆除企业应》当组:织,专家对专项》施工方案进行—论证 (《一)采用《爆破拆?除的工程《;,。 (二)桥梁、高架!、,烟囱:、,水,塔或者?。拆除中容易》引起有毒有》害,气(液)体或者【粉尘:。扩散、易燃易爆事故!发生的特殊》建(构?)筑物的拆除工程;! (三)可》能影响行人》。、交通、电力—设施、通讯》设施或者其他建【(构)筑物安全【的拆除工程; (】四)文物保护建筑】、历史建筑和历史】文化街区范围内的】拆除工程 第—。十八条 拆除—企业应当遵守下【列规定?。。 (一?)建立健全安全【施工责任制度和教】育培训制度制定【安全施工规》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!证安:全施工所需资金【的投入进行定—期和专项安全施【工检查并做好检查记!。录; (二》。),制定安全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】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!备,应急救援《人员和救《援器材?; (三《)为:作业人?员提供符《合国:家标准或者行业标】准的劳动《安全防护用》品并监督、教育作业!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!。戴、使用; (四)!为职:工参加工伤》保,险,缴纳工伤保【险费 第十九条 拆!。除工程?施工前拆除企业应】当,。就有关安全施工的技!术要求向作业人【员作出?详细说明并由双【方签字确认》 第二十条》 拆除企业应当【在施工现场显著位】置,设置施工单位—告示牌、拆》除工程安全生产牌和!文明:施工标牌标》明工程项《。目名称、拆除—企业名称《、项:。目负责人和监督投】。。诉电话等内》容 第二十一条【 拆除企业》应当对?拆,。。。除工程施工》现,场实行封《闭围挡? 拆除工程》紧,邻人行道、》车行:道或者居民住宅的拆!除企业应当将拟【拆,除的建(构)筑【物使用脚《手架和?密目式?安全:网进行封闭》围护: 拆除工程与居民密!集点、市《政设施以及其他毗邻!建(构)筑物—。和,地上地下管线的安】全跨度不符合要【求的还应当采取【专项安全防护措施 !。第二:十二条 拆除—工程施工前拆除企】。业应当检查被—拆除建(构)筑物和!毗邻建(构)筑【物内的地上地下管】线情:况经确认管线已经全!部切断或者迁移后】方,可,施工 ?第二十?三条 拆除企业【应当:在拆除工程施—工,现场配备《专职:安全生产管理人【员负责对拆除工程施!。工进行安全监—。督检查 专职安全生!。产管:理人员发《现事故隐患的应当】立即组织《排除并及时》向项:目负责人和市—建,设主管?部门报告对违—章指挥、操作的应】当立即制《止 第二十》四条 拆《除企业?应当:。根据:施工组织设计要求】划定拆?除工程施工危险【区域并设《置明显的安》全,警示标志设》专人看守《夜间作业的应当【设置警示《灯光采取必要—的安全防护措施【 第二十《五条  拆》。除企业进行拆除【工程施工时》应当采取湿化、【。防止扬尘《产生和降低噪—声的措施 第二十】六条 遇有暴—雨、:雷电、?大雾、冰雪、—六级以上大风等【恶劣气候时拆除【企业应当停止施工并!做好现场防护 【第二十七《条 拆除工程—。施工时?发现:爆炸物或者不—明管线?的拆除企业应当停】止施工采取必要的】应急措施并及时【向有关部门报告经】。有关部门《处,置完毕后《方可恢复施》工 :第二:十八条? 拆除工程施工时】发生有害气体外溢、!爆炸、坍塌》、掩:埋等生产安》全事故的拆除—企业应当立即停止施!工采取有效措—施组织抢《。救防止事故扩大保护!事故现?场并向安全生产监】督、建设等》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!。。十九条  拆—除,企业:应当在?拆除工?程施工现场出入【口设置冲洗车设施】满足进?出车辆可冲洗—的要求禁止》车辆带泥《行驶 第《三十条  拆除工】程施工中产生的建】筑垃圾?拆除企业应》当按照?有,关规定及时清运严】禁抛掷 第三十一】条 拆除《企业的主《要负责人、项—目负:责人、专职安全生产!管理人员、特种作】业人员应当经有【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持!证上岗 《拆除企业应当对前款!规定以外《的管理人《员,、作业?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!育,。。和培训 《第三:十二条 违反本【办法规定拆除主体】未依法申请办理拆除!。工程施工许》可,证的由建设主—管部:门责令停止》施工限期改正处合】同价款百《分之一以《上,百分:之二以下的罚—款, 第三十《。三条 ?违反本办《法规定拆除主体必须!进行招标而未依法招!标选择拆除企业的由!建设主管部门—。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!合同价?款千分之《五以上千分之十以】下的:罚款;对单》位直接?负责的主管人—员和其他直接—责,任人员依法》给予处分 》第三十四条 —违反本办法规定【拆除主体有下列行】为之:一的由建《设主管?部门责令限》期改正对单》。位处二?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!以下的罚款;对【个人处一万元以【上三万元以下—。的罚款;造成—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!罪的:对直接责任人员【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!造成: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!责任 (一》)对拆除、监理企】业,等单位提《出不符?合安全?生,产法律、法规和【强制性标《。准,规定要求的;— (二)要求拆【除企:业压缩合同》约定:工期的;《 (三)将拆—除工程?委,。托给不具备相—应资质的《拆除企业的 第【。三十五条 》违反本办法》规定拆除主体将【拟拆除的建(构【)筑物作《为临时?办公、住宿》及仓:储使用的由建—设,。主,。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!千元:以上一?万元以?下的罚款 第三十】六条  违反本办】法规定拆除企—业,明知拆除主体未依】法申请办理拆除【。工程施工许可证【而施工的由建设【。主管部门责令—改,正对于不符合拆除条!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处!五千元?以上三?万元以?下的罚款 第三【十七条 违反本办】法规定?拆除企业超越本企业!。资质等级承揽—拆除工程或》者允许?他,。人以本企业》。的名义承《揽拆除工程的—。由建设主管部门【责令限期改正—处合同价款百分【之二以上百》分,之四以下的罚款;情!节严重的依法吊【销资质证书;有【违法所得的予—以没收 第三十八条! 违反本办法—规定拆?除企业将其承包的全!。部拆除工程转—包给:他人或者将其—承包的全部拆除【工程肢解以后以【分包:的名义分《。别转包?给他人的由建设主】管,。部门责令限期改【正没收违法所得【处合同价款百—分之零点五》以上百分之一—以下的?罚款;情《节严重的依》法吊销?资质:证书: 第三十九条 【违反:本办法?。。规定拆除企业未【对拆除工程施工现场!实行封?闭围挡?的由建设主管—部门:责令限期《改正;逾期未改正】的责令停业整顿并】处五万?元以上十万元—以下的罚《款;造成重大—安全事故构成犯【罪的依?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!四十条?。 ,违反本办法规定拆除!。。企业未?按规定?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!设置施?工单位告示牌、【拆除工程《安全生产牌和文明施!工标牌的由建设主】管部门责令》限期改?正处:一千元?以上三?千元以?下的罚款 》第四十一条 违反】本办法规《定拆除企《业未:采取湿化、防止【扬尘产生和降低【噪声措?施进行拆除工—程施工或者遇有恶劣!气候时未停止施工的!由建设主管部—门责令停止施工处三!千元以?上一万?元,以下:。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! 违反本办法—规定拆除工程—施工前拆除企业未检!查并确认《地上:地下管线已》。经切断或者迁移而施!工的由建设主管部门!责令改正,处五【百元:以,上二:千元以下《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!  建设《主管部门及》其他有关部》门工作人员在—拆除工程施工—管理过?程中滥?用职权、玩忽职守、!徇私舞弊的依法【给予行政处分;构成!犯罪的依《。法追究刑《事责任 第四—十四条 《 各县?(,市,)建(构《)筑物拆除工程【施工活动的管—理可参照本》办法执?行 :第四十五条  本办!法自:2011年10月】10日起施行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