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春市建(构)筑】物拆除?工程施工管理办法
! (2011!年8月3《0日长春市人—民政府令第》2,8号公布 自—2011年》10月10日起施行! 根据2《017年1》0月:26:日长春市人民政【府令第72号—长春市人民》政府关于修改—和废止部分政—府规章的决定修正)!
第一条 —为了:加强建?。。(构)筑物拆除【工程施工《管理规范《。拆除市场《秩序,提高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!水平防止和减少生产!安全事故的发生根】据法律?法规的有关规定结】合本市实《际制定本《。办法 》
第二》。条,。。 本市市区范围内】建(构)筑物拆除工!程,。(以下简《称拆除工程)施【工活动适《用本办?法
违?法建:。(构)筑物》、超过批准期限的临!时建(构《)筑物和村民个人】。自建房屋的拆除【不适用本办法—
,第三条 《本办法所称》建(构)筑》物是指房《屋、烟囱、水塔、水!池、桥梁、高架、隧!道,。等建(构)筑—。物 《 》 , ? ! ,
本办法【所称拆?除主体是《指依法组织》建(构)筑物—。拆除施工活动—的单位或者个—人
本办法》所称:拆除:企业是指由》。具,有相应工《程资质类别的企业】承担建(《。构)筑物拆除—作业的施工》单位:
第四条 》市建:。设主管?部门负责本市—拆除工程施工的监】督管:理工作
市房地、国!土、市政公用—、文化、公安、安监!、环:保等有关部门和各区!人民:政,府应当按照职责【分工:。依法做好《拆除工?程施工的相关工作】
第五条 拆除工程!施工前拆除主体应】当依法领取拆除【工程施工许可—证
第六条 —。拆除主体《申请办理拆除—工程施工许》可,。证应当符合下—列条件
《(一)被拆除工程具!备可:。拆除条?件;:
(二)已委托具备!相应:资质的?拆除企业并与其【签订拆除施工合同】;
:。(三)有拆》除方案及相关技【。术文件;
(—四)拆除工》程施工?现场采取的安—全措:施满足安全要—求;:
(五)建(—构)筑物采》取爆破方《式拆除的应当有【公安部门的批—准文件;《
(六)拆除—文物、?历史建筑《和历史文化街区范】围内建(构》)筑物的应》当有文?化、规划部门的批】准文件;
(七【)法律、法规规定】的其他条件
市【建设主管《部,门应当向社》会定:期公布具备相应资质!的建(构《)筑物拆除》。企业:名录
?。。第七条 拆除主【体申请办《理拆除工《程施工许可证时【应当向市建设—主管部门提》出申请并填》写拆除工程施工许可!证申请表市》建设主?管部门自收到申请】之日起七日内对【符合条?件的核?发拆除?工程施工许》。可证;对《于,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!发书面通知拆—除主体并说明—理由: , ,。 【。 】 —
?。拆除工程在》施工:过程中拆除主体【或者拆除《企,业发生变更的应【当重新申请领—取拆除?工,程施工许可证
第八!条 :。拆除主?体申请领取拆除【工程施工许可证的】工程名称、》地,点、规模应当与签订!。的拆除施工合同一】致,。
拆除?工,程施:工许:可证应当放置—在施工现场》备查
第九条 【拆除主体应》。当自领取拆除工程】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!个月内开始施工【因,故,不能按期施工—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市!建设主管《部门:申请延期并说明【理由既不开工又【不申请延期或者超】过延期次数、时【限的拆?除,工程施工许可证自】行废止?
第:十,条 拆除危险性】较大或者可能危及毗!邻建(构)筑—物的建(构》)筑物拆除主体应】当在拆除工》程施工前进行安全性!评估制定相》应,的安全施工方案并】。。将评估报告》和安全施工》方案报市建设主管】部门备案《。
第十一条》 拆除主体》不得将拟拆除的【建(构)筑物作为】临时:办公、住《宿及仓储使用
【。任何单位《或者:个人不得在拆—除工程施工现场【及,周边危险《区域:内从事?生产经营活动—
第十二条 — ,拆,除属于国《有资产建(构)筑物!的拆除主体应—当,依,法委托具备相应【资质的评估机—构,对建(构)筑物【的残:值进:行评估
第十三条 ! 属于国有资产建(!。构)筑?物的拆除必须进【行招标的《拆除:主体应当依法—招标选择《拆除企业
拆除工程!项目依法《招标选择《拆除企?业的应?当在有形建筑市【。场中进行《并接受监察机关【和建设主管部—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!的监督
第十四条】 拆除主体应当【委托:具备相应资质—的监理企业》对拆除工程实施监理!并与其签订》委托监理合同
【第十五条《 拆除主体不得对】拆除、监理》企业等?单位: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!法律法规和强—制性标准规定的【。要,求不得压缩》合同约定的工期
第!十六条? 禁止拆除企业将!其承包的全部—拆除: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!拆除企业《将其:承包的全部拆除工】程肢解?以后以分包的名【义分:别转包给《。他人:
第十七《条 :承包拆除工程的【拆除企?业在拆除工程施【工前应当根据工【程特点、构造、工】程量等情况》对拆:除工程编制》施工组?织,设计:或者专?项施工方案
—。对下列工程拆除企业!应当:组织:专家对专项施工【方案进行论》证
(一)采用爆】。破拆除的工程;
(!二)桥梁、高架【、,烟囱、水塔或—者拆除中容易引【起有毒有《害气(液)体—或者粉尘扩散—、,易燃易?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!(构)筑物》的拆除工《。程;
(三)—可能影响《行人、交通、电【。力设施、通讯设施】或者其他建(构【),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!;
(四)文物【保护:建筑、历史建筑和历!史文:化街区?范围内的拆除工程】
第十八条 拆除企!业,应当:遵守下列规定—
(一)建》立健:全安全施工责任【制度和教育培—训制度制定》安,全,。施工规章制度—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!施,工所需资金的投入】进行:定期和专项安全施】工,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!;
:(二)制定安全事】故应急救援》预案建立应急救【援组织配备应急【救,援人员和救援器材】。;
(三)为作业人!员提供符合国家标】准或者行业标准【的劳动安《全,防护用品并监督【、教育作业人员【。。按照使?。用规:则佩戴?。、使用;
(四)】为职工参加工—伤保险,缴纳工伤】保险费
第十九【。条 :拆除工程施工前【拆除企业应当就有关!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!。。向作业?人员作出详细—。说明并由双方—签字确认《
第二十条 拆除企!业应当?在施工?现场显著位置—设置施工单位告【示牌、拆除工程【安全生?产牌和文明施工【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!称、拆除企业名称】、项:目,负责人和监督投【诉电话等内容
第二!十一条 拆除企业】应当对拆除工程施工!现场实行封闭—围挡:。
拆除工程紧邻人】行道、车行道或者居!民住宅的拆除企业应!。当将拟拆除的—建(:。构)筑物使用脚手】架和密目式安全【网进行封《闭围护
拆除工【程,与居民密集点—、市政设《施以及其他》毗邻建?(构)筑物和—地上地下管线的安全!跨度不符合要—求的:。还应:当,采取专项安全防护】措施:。
第二十二条— ,拆除工程施工前拆除!企业:。应当检查被拆—除建(构《。)筑物和毗邻建【(构)筑物》内的地上地下管线情!况经:确认管线已经—全部切?断或者迁移后方【可施工
第二十三】条 拆除企业—应当:在,拆除工程施工—现场配备专》职安全生产管理【人员:负责对拆除》工,。。程施工进行安全监督!检查
专职安全生产!管理人员发现—事故隐患的应当【。立即组织排除并【及时向项目负—责人和市建设—主管部门报告对违章!指挥、操作的应当立!即制止
第》二十四?。条 拆除企业应【当根据施工》组织设计要求—划定拆除工程施工危!险区域并《设置明显《的安:全警:示标志设专》人看:守夜间作业的—应当设置警示灯光】采取必要的安全【防护措施
第—二十五条《 拆除企业进行拆!除工程施工时应当】采取湿化《。。、防止扬尘产—生和降低《噪,声,的措施
第二十六】条 遇有暴雨、雷】电、大雾《、冰雪、六级以上大!风等恶劣气候时【拆除企业应当停【止施工并做好现场防!护,
第二十七条 拆除!。工程施工时发现爆炸!物或者不明管线的拆!。除企:业,应当停止施工采【取必要的应急措【施并及时向有关【部门报告《经有关部门处—置完毕后方可恢复施!工
第二十八条 拆!除工程?施,工时:发生有害气体外【。溢、爆炸《、坍塌、《掩埋:等生产?安全:事故的拆《除企业应当》立,即停止施工》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!救防:止事故扩《大保护事故现场【并向安?全生产监督》、建设等主管部门报!告
第二十九—条 拆除企业【应当在拆《除工程施工现场出】入口设置冲洗—车设:施满:足进:出车辆可冲洗的要求!。禁止车辆《带,泥行驶
第三十条】 拆除《工程:施工中产生的建【。筑垃圾拆除企业【应当按照《有关规定及时—清运严禁抛掷—
第三十一条— 拆除企业的—主要负责《人、项目《。负责人、专》职安全生产管理人】员、特种作》业人:员应当经有关部【门考核?合格后持《。证上岗
拆除企【业应当对《前款规定以外的【管理人员、作业人】员进行?安,全生:。产教育和《培训:。
第三十《二条 ?违,反本办法规定—拆除主体《未依法申《请办理拆除工程施工!许可证的由建设主】管部门责令停止施】工限:。期,改正处合同价款百分!之一以上《百分之二以下—的罚款
第三十【三条 ?违反本办法规定【拆除主体必须—进行:招,标而未依法招标【选择拆除企业的由】建设主管部门责【令限期改正可以处】。合,同价款?千分:之五以?上千分之十以—下,的罚款?;对单位《。直接负责的主管【人员和其《他,。直接责任人员依法】给予处分
第三【十四条 《违反本办法》规定拆除主体有【下列行为之一的【由建设?主管部门责令限期】改正对单《位处二十万元以【上五十万《元以下的罚款;对】个人处?一万元以上三万【。元以下的罚款;造成!重大安全事故—构成犯罪《的对直?接责任人员依法追】究刑事责《任;:造成损失的依—法承担赔偿责—任
(一《)对拆除、监—理企业等单位提出】不符合安全生产【法律、法规》和强制?性标准规定要求的;!
(:二):要求拆除企业—压缩合同约定工期】的;
(三》)将拆除工程—委托:给,。不具备相《应资:质的拆除企业的【
第三十五条— 违反本办法规【定拆除主体》将拟拆?除的建?(构)?筑物作为临》时办公、《住宿:。及仓储?使用的由建》设主管部门》责,令改正处二千元【。。以上一万元以下的】罚款
第三》十六:条, 违反本办法规】定,拆除企业明知—拆除主体未依—法申请办理拆除工程!施工许可《证而:施工的由《建设主?管部门?责令改?正对:于不符合拆》。除条件的责令停止】施工处五千元以上三!万元以?下的罚款《
第三十《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!定拆除企业超越本企!业资质等级承—揽,拆除工程或者允许】他,人以:本企业的《名义承揽拆除工程的!由,。建,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!改正处合同价款百分!之二以上百分—之四以下的罚款【;情节严重》的依法吊销资质证】书;有违法所—得的予以《没收
第三十八条】 违:反本办法规定拆除企!业将其承包的全部拆!除工程转包给他【。人或:。者,将其承包的全部拆除!。工程肢解以后以【分包的名《。义分别?转包:给他:。人的由建设主管部】门责令限期》改正没收违法—。所得处?合同:价款百?分,之零点?五以上?百分之一以下的罚】款;:情节:。严重的依法吊—销资质证书
第三十!九条 违反本—办法规定拆除—企业未对拆除工程施!工现场实行封—闭围挡?的由建设主管部【门责令限期改正;】逾期:未改正?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!。五万:元以上十万元以【下的罚款;造成重】大安全事故构—成犯罪的《依法追究刑》事责任
第》。四,十条 违反本办法】规定拆除企业未按】规定在施工现场显著!位置设置施工—单位告示牌、—拆除工程安全—生产牌和文明—施工标牌的由建设】主,管部门责令限期改】正处一千元以—。。上三千元《以下的罚《款
第四十一—条 :违反本办法》规定拆除企业—。未采取湿化、—防止扬?尘产生和降低—噪声措?施进:。行拆除工《程施工或《者遇有恶劣气候【时未停止《施工的由建设主【管部门责令停止【。施工处三《千,元以上一万元以下】的罚款
第四十【二条:。 违反本办法规【。定拆除工程施工前拆!除,企业未检《查并确?。认,地上:地下管线《已经切断或者迁移而!施,工的由建设主管部门!责令改正,处五百元!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!款
第四十》三条 《建,设主管部门及—其他有关《部门工作人》员在:拆除:工,程施工管理过—程,中滥用职权、玩忽职!。守、徇私舞》弊的:依法给予行政—处分;构成犯罪的】依法追究刑事责任
!第四十四《条 各县(市)】。建(构)筑物拆【除工:程施:工活动的管理可参照!本办:法执行
第四十五】条,。 本办法自2【011?年10月10日【起施行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