朝阳市行政》。事业单位《国有资产管理办法
!第一章 》 总 则<!】--?xml:n】ame?sp:ace p》refix = "!o" ?/-->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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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为规范!和加强行政事—业单:位国有资产》。管理维护国有资产】安,。全和完整实现国【有资产合理配置和有!效,利,用保障和促进各【项事业?发展根据财》政部行?政单位?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!法(财政部令第35!号)、?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!理暂行办《法(财政部》令第36号)—和辽宁省行政—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!理办法(省政府26!1号令)等有—关法:规规:定结:合我市实际制定【本,办法
第二条 【本办法适用于我市】各级党的《机关:、人:大机关、行政机关】、政协机关、审判】。机关、检察》机关、?民主党派《机关(以下统称行】政单位?。)和事业单》位的国有资产管理】活动
第三条 本办!法,。所称行政《事,业,单位(以下》统,称单位)国有—资产是指由各级单】位,占有、使用的依法】被确认为《国家所有能以货币】计量的各《种经济资源的总【称
单?位国有资产包括用单!位国家财政性资金形!成的资产《。。、,国,。家调拨?的资产?。。、按照国家规定【组织:收入形成的资产以】及接受捐《赠和其他经法律确】认为:。国家:所有的?。资产其表现》形式:为流动?资产、固定资—产、无?形资产、在建—工程和对外投资等
!第四条 单》位国有资产管理【实行国家统一所有】、政府分级监管【、单位占有》、使用的《管,。理体制其管理活【动应当遵循以下原】。则
(一)资产管】理与预?算管理相结合;
】(二)资产管理与】财务管理《相,结合;
(三)实】物管理与价值—管理:相结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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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— 》 管《理机构及《职责
!第五条 各级财政!部门是?本级:政府负责单位—国有资产《管理的职能部门对】单位国有《。资产实施综合管【理其主要职责—是
: (:一):贯彻执行国家和【省有关国有资产【管理的?。法律、法《规和政策;
(二!)根据?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!定单:位国有资产管理【的规章制度并对【执行:情况进行监督检【查;
(三—)会同?有关部门制》定本级单位国有资】产,配置标?准负:责组织国有》资产产权登》记、产权界定、【产权纠纷调处、资】。产统计报《告、:资产评估《、资:。产,清查:等工作;
(四)】负责本级行政—单位国有资产配置】、出租、出》。借、处置、产—权,变动和事《业,单位国有资产配置、!出租、出借、—处置和利用》国有资产《对外投资《、担保等事项的【审,。批组织事业》单位长期闲置、低效!运转和超标》准配置资产的调剂】工作建立单位国有资!产整合、共享、【共用:机制;
(五)负责!本级单位国》有资产收益及与单位!尚未脱钩的经济实体!国有资产的监督【管理;
(六)推进!本级有条件的事【业单:位实现国有资—产市场化、》社会化?加,强事业单位转企【改制工作中国有资】产的监督《管,。理;
(七!),建立和完善》单位国有资产管理】信息:系统对?其国有资产实—行动态管理和—。绩效管?理;
(八—),对本级单位和—下级财政《部门的国有资产管】理工作进行监督、】检查向本级政—府和上级财政—部门报告《国有资产管理—工,作
第六条 【行政:单位:对其占有《、使用的国有资产】实施具体管理其主要!。职责是
(一—)根据国《有资:产,管理相关规定制【定本单位《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!办法并组织实施;】
(:二)负责《本单位国有资产【的账:卡管理?、清查?登记、统计报—告及日常监》。。。。督检查等《工作:;,
,(三)负责办理本单!位国有资《产的配置、处置、】出,租、出借等事项的】报批:手续;
《(四)?负责本?单位国有资》。产的购置、验—收,、维修和保》养等日?常,管理工作保》。障国有资产的—安全:完整;
(五)负!责与:本单位?尚未脱钩经济实体】。国有资产的具体【监督:管理工?作并承担保值增值】的责任
第七条 】事业单位的》主管部?门(以?下,简,称主:管部门)负》责对本部门所属【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!实施监督管理其主要!职责是
(!一)依?据有关规定制定本】部门事业单位国【有资:。产管理制《度办法并《组织实施;
(【二)组织本部门事】业单位国有》资产的清《查、登记、统—计及日常监督检查工!作,;
【(,。三,),审核本部门所属事业!。单位有关《资产配置、》。处置及利用国有【资产对?。外投资、《出,租、出借和》担保等事项;
(】。四)组织实施—对本:部门所属事》业单位国《有资产管理和—使用情况的》。评价考?核
第八条 事业】单位负责对其—占有、使用的国有资!产实施?具,体管理其主要—职责是?
(一)根据国有资!产管理相《关,规定制定本》单位国有资》产管理的具体办法】并组织实施;
(二!)组织办理本单位国!有资产配置、处置和!对外:投资、出租、出【借和担保等》事项的报批手续【;
(?。三)负责本单—位国有?资产购置、验收【入库、?。维护保管等日常【管理负责本单—位国:有资产的账》卡管理、《。清查登记、统计报】告,及日常监《督检查等工》作;:
(四)接受主管】。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!。的监督、指导并向其!报告有关国有资产管!。理工:作
:第九条 单—位应:当对资产实行—分,类管理建立健全内部!。资产管?理制度
单位应当合!理设置岗位明确【。相关岗位的职—责权限确保》资产安全和使用【有效
第十条— 各级财政部—门、主?管,部门和单位应—。明确资产管》理机构和人员建立资!产信息管理系统做】好资产统《计、信息《。报告及国有资产管】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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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【 ?。 资产—配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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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》。条 单位《国有资产《配置应当符合规定的!配,置标准;对》没有规定《配置标准的应—当从实际需要出发从!严控制?合理配置《
财政部门会同有】关部门根据国—家,有关规定《、单:位履行职能和同【级政府财力状况【等定期?制定和调整单位国有!资产配置标准—
财:政部门对单位要求】配置的资产可以【通过:。调,剂、租赁解决—的不得重新》购置
第十》二条 单位国有【资产配?置除:。国家另有规定外【按照:下列:程序报?。。批
(一)单—位应当在每年九月】。底前根据《。存量资产的》质量、结《构和分布情况依【。照本级资产》配置标准提》出下:一年:度拟购置《资产的品目、型号】、主要性能指标【和数量测算》经费额度行政—单位直接报同级【。财政部门《审批、事业单位经】主,管部门?审核同意后报—。同级财政部门—审批;
(》二)财政《部门:。根据本?级资产配置原—则、配?置标:准和单位资产占【有情:况、财力《状况进行审批审【批资产配置计划【应坚持先调剂—、后租赁《、再购置的原—。。则能通过《调,剂、租赁解决的不】予,审批;
(三)单位!应当将批准的—资产购置项》目列入下一年—。度部门预算》并在上报年度部门】预算时附送批复【文件等相关材—料作为财政部门【。审批部门预算的依】据未经财政部门批】准单位?不得将资产购置【项目列入部》门,预算和单位经—费支出;
(四)】年,。度部门预算》批,复后单位因工作确需!临时增加资产配置的!应当提?。出资:产,购置申?请行:政单位直接报同级】财政部门审批事【业单位经《主管部门《审核同意后》报同级财《政部门审批
第【十三条 经本—级政府批准由财【政安排专《。项资金召开》的重大会议、—举办的大型活动【等需要购置资产的】由会议或者活动【主,办单位提出申请财】政部门按《照先调剂、后租赁】、再购置的原则按】照本:办法规定的程序【进,行审批?
第十四《条 单位用上—级补助资金、—项目经费或者—其他资金购》置资产的行政—单位直接报同—级财政?部门备案事》业,单,位经主管《部门审核同意后报】同,级,财政部门《备案;上级补助资金!项,目明确有设备购【置的不再审批由购置!单位登记入账后报同!级财政部《门备:案,
对上级直》接配置、调拨、奖励!的资产?和接受捐赠的—资产以及其》他依法?确认为国家所—。有的:资,。产单位应及时入【。账登记资产管理信息!系统:并在年终资产统【计报告中《披露:
,第十五条 》单位购置纳入政【府采购?范围:的资产应当依—法实施?政府采?购
第十六条 单】位,应当对配置的资产进!行,验收、登《记并及时进行账务处!理
《第四章 》。 — 资:产使用
第十七!条 单位对国有】资,产管理要坚》。持,所有权和使用—权,相分离?的原则?。促进资产整合与共】享共用
第十八条 ! 单位应当》建立健全国有资【产使用?管理制度规范—国有资产《使用:行为发挥国有—资产的使用效益【定期:对,占有、使用》的国有资《。产,进行清查盘点做【到,账账:、账卡、账》实相符防止国有资】产流失
事业—单位应当加》强对本单位》已登记入《。。账的无形资产—的,管理防止国有—无形资产流》。失
第十九条 行!政单位不得用国有】资产:。对外投资、》担保法律另有—规定的除外
—公益性事业单位不】得,对外投资和担保其】他事业单位(不含实!行企业化《管理并执行企—业财务会计制—度的事业单》。位)不得对高风险投!。资项目进行投资和担!。保,
第二十条 行】政,单位:严禁出?。租、出?借办公?用房已经出》租出借的到期必【。。须收:回;:租,赁合同未到期的【租金:。须上缴同级》。财政部门《实行收支《两条线管《。理
第二十一—。条 行政单位拟】将办公用房以外【的国有资《。产对外出租、出【借,的报同级财政—部门审批并》报送下列资料
】(,一)国有资产—产权登记证明;
(!二)出租、出—借国有资产》的意向?书;
?(三:)上一?年度的财务决算【;
(四)现有资产!情况:报告;
《(五)其他》依法需要提交的资】料
未经批准不得】对外出租、出借
第!二十二条 》 事业单位拟将占有!、使用的国》有资产对外投资【、出租、《出,借和担保等应—当进行?可行:性论证后报同—级财政部门批准;】有主管部门》的事业单位经主管部!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!财政部门《批准法律、行政【法规另?。。有规:定的从?其规定未经批准不得!对外投资、出—租,、,。出借:或者担保
事—业单位应当对本单】位用于?对外:投资、出租》和出:借的资产实行专项】管理并在单位—财务会计报告—中对相关信息进行充!分,披露及时、全—面、准确地》记录对?外投资?(出租?项目)的价值变【动和投资《收益(出租收—益)情况《
第二十三条 】事业单位申》请国有资产》。对外投资《、出租、出借、【担保等的应》当报送下列》资料
(一》)国有?资产产权《登记证明;》
(二)《上一年度的财务决】算;
(三)现有资!产情况报告》;
(四)可行性】论证报?告;:
(五?),拟开:办经济实体的公【司章程;
(六【),对外投资《、入股、合》资、合作、联营的合!。同、意向书或—草拟的协议;
(】七)其他依法需【要提交的《资料
有主管—部门的还《。应当:报送主?管部门的批准文【件
第二十四条 】 单位申请对—外出:租,、出:借国有资产》的财政部门应—当自:受理之日起7个【工作日?内做出是否批准【的决定;《不予批?准,的应当?书面:说明理由
》事业单位申请利【用国有资产对外【投资的财政部门应】。当自:受理申请之日—起15个《工作日内做出是否】批准的决《定;不予批准的【。应当书面说明理由】特殊情?况需要延长的经本】部门:负责人批准》可以延长10—个工作日《
事业单位申请【利用国有资产对外】担,保的财政《部,门应当自受》理,之日起7个工作日】内做出是否》批准:的,决定;不予》批准的应当》书,面说明?理由
第二十五条】 经?财政部门《批准单位《将国有资产对外【出租、出借的—应当与承租(借)人!签订合同并自合同】签订:之日起15个工作】日内报财政部门备】案
第二十》六条 《行政单?位出租、《出借国有资》产的收益按照政府非!税收入管理的规【定实行收支两—条线管理
事—业单位?对外投资《收益以?及利用国有资—产出租?、出借和担保等取】得的收入《应,当,纳入单位预算统【一核算统一管理国家!和,省另有规定的除外
!第二十七《条 单位超》标准配置、》低效运转或者长【期,闲置的国有资产由】同级财政部门调剂】使用或者处置;【。有主管部门的事业单!位及实行垂直—管理的?行政单位由主管部门!在系统内调剂使【用报同级《财,政部门备案
【
,第五章 【 资产处】置
第》。二十八条《 单位国有资产处置!是指单位国有资产】。产权的转移及核销处!置方:式包括无偿转让、】出售、置换、—报损、报《废以及货币性资产】损失核销等
单【位国有资产处—置要坚持厉行节约、!能用则用的原则审】慎处置国有资产;】盘活存量国有资【产做好调剂工作;】废旧物品要集中回收!处理促进循环利用】
第二十九条 】单位:国有资产处》置范围包括
—(一)?闲置资产《。;
(二)因技术原!因并经过科学论证确!需报废?、淘汰的资》产;:
(:三)因?单位分立《、,撤销、合并》、改制、隶属关系改!。变等原因发生的产】权或者使用》权转移的资产;
】(四)?盘亏、呆《账及非正常损失【的资产;
》(五)?已超过使用年限无】法使用的资产—;
:。(六)?因召开重大会议、】举办大型活动等临时!购置的资产;—
(七)依照国【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!资产处?置的其他情》形
第三十条— 单位处置国有资】产须:履行审批手续未经】批准:不得处置
土地、房!屋建筑物的处—置需经同《级财:政部门同意》后报同级政府审【批
:行政单位国有资【产(除土地、房屋】。建筑:物)处置的审批权限!除国家、省另有规定!。外由同级财政部门审!批
事业单位占【有,、使:用的车?辆等资产的处置【货币性?资产:损失的核《销等国?有资产的处置由【事业单位提出意【见,由具:有一定资《质的技?。术部门?。。鉴定经主管》部,门,。审核: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!。批法律?、行政法规》另有规定的从其【规定
第三十—一条 单位分立【、合并、撤销、改】制及隶属关系发生】改变时?应当对其占有、【使用的国有》资产进行清查—登记编制清册报本级!财,政部门审核、处置并!办理资产转移—手续:
,单位国有资》产使用人调离本【单位时应将》使用的国有资产交回!不得以?任何名义《。继续占有、使用
第!三十二条 科学事!业单位、高等学校】、医院应对》固定资产计提折旧】(文物、陈列—。品、图书、档案、动!植物和?以名义金额计量【的固定资产除外)其!他事业单位要按【所执行的会计—制度对固定资—。产进行账务处理
第!三十三?条 建设项目已实】际投入使用但—超时限未办理竣工】决算的?单位应当《根据对建设项目的实!际,投资暂估入账转作】相关资产管理
第】三十四条 单位国有!资产处置应》当遵循公开》、公平、《。公正的原则依法采取!。招标投标、拍卖【、协议转让等方【式处置具体办法【。由市财?政部门另行》制,定
第三《十五条 单位—召开重大会》议、举办《大型活动等而临时购!置的国有资产由主办!单位在会议》、活动结束》7个工作日》内上交同级财政部】门,。处置
第三十—六条 单位国—有资产处置收—入按照政府》。非税收入管理—规定上缴同级—财政国库实行收支两!条线管理
第—三十七条 》单位凭财《政部门出具的资产处!置批复手续调—。整相关会计账—目
第六章 ! 资】产评:估与资产清查
!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!情形之?一的应当《对有关?资产进行评估
【(一)取得没有原】始价格凭《证,资产的;
(二)拍!卖、:有偿转让《、置换国有资产的;!
(三)整体—或者:部分改制为企业的;!
(:四)合并《。、,分立、清算的;【
(五?)整体或者部分【资产租赁给非—国有单位的》;
(六)确定涉讼!资,产价值的;》
(七)以非货【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!;
:(八)依照国—家有关规定需—要进: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!形
:第三十九条 单【位,国有:资产评估工作应当委!托具有资质的—资产评估机》构进行应实》行政府采购的—评估项目按政—府,采购法规的》规定确定资产评估】机构
第四十条【 单位国有资产【评估项目实行核【准,制和备案制实行核准!制或者备案制—的具体办《法按照国务院—财政:部门和省财政—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!
第四?十一条 单》位有:下列情形之一的【应,当按照有关规—定进行资产清—查
(一)国家专】项工作要求或者【本级政府组织资【。产,。清,查,的;
(二》)进:行重大改革或者【。整体、部分改制为企!业的;
《(三)?遭受重?大自然灾害等不可】抗力造成资产严重损!失的:;,
(四)会计信【息严重失真或者国有!资产出现重大流【失的;?
(五)会计政策发!。生重:大更改涉及资产核算!方法发?生重要?变化的;
(六【)本级财《。政部门认为应当进行!资产清?查的其他情形
第】四,十二条 单位—资产清查工》作主要包括基—本情况清理、账务清!理、财产清查、【损,益认:定、资产核实和完】善,制度等资产清查【的具体办《。法按:照国家和《省、市财政部门【的有关规定执行
!
第七章 》 产!权登记与产权纠纷】调处
第四十三!条 产?。权,登记工作按照“统】一政:策、分级管理”【的,原则由县《以上:。财政部门按照产权登!记,管理的有关》规定:组,织实施
《第四十四条》 ,单位应当向本级财政!部门申请产权登记】并由财政《部门核发《国有资产产权登记】证
单?位国有资产产权登】记的内容主要包括
!(,一)单位名称、住所!、负责人及成立时间!;
(二)》单位性质、》。主管部门《;
(三)单位资】产总额、国有资【产总额、主要—实物资产《额及其使用状况;】
(四)单位—。。对外出租、出借【资产情况事业—单,位对外投资、担【保情况?;
(五《。)需:要登记?的其他?事项
?。。单位的房《屋所有权证、国有土!地使:用证由财政部门【统一管理对单位新增!房地产?由本单位办理—房,屋所有权证》、国有土地使用【证后将证件》移交财政部门
第四!十五条 单位—发生以下情况—应当按规《定进行国有》资产产权登记
(!一)新设立的;【
(二)《发生分立、合并、部!分改制以及隶属【关系、单位名称【、住所和单位负责】人等产权登记—内容变化的》;
(三《)因依法《。撤销或者整体改【制等原因被清—算,、,注销的
第四十六条! 行政单《位之间的《产权纠纷由当事【人协商解《决协商不能解—决的由财政部门或】者本级?政府调?解、裁定
行政单】位与:非行政单位、组织】或者个人之间—发生产权纠纷由行】政单位提出处—理意见报经财政部】门同意后与》对方当事人协商【解决协?商不能解决的—依照司法程序处理】
,事业:单位与其他行政【事,业单位之间》发生:国有资产产》权纠纷的经主管部门!审核再由事》业单位与《对方当事人协商解决!协商不能解决—的可以?向本级或者共同上一!级财:政部:门申请调解或者【。裁定必?要时报有管辖权的】政,府处理
事》业单位与国有企业、!非国有单《。。位或者个人之间【发生产权纠纷的事】业单位应当》提出拟处理》。意见:经主管部门》审核并?报同级财政部门批】准,后与对方当事—人协商解决协—商不能解决的依照司!法程序处《理
?
第八?章 【 ?资产信?息,化管理?
第四十七条】 各?级财政部门要—依据各单位国有【资产信息建立—。本级单位国有资【产信息管理平—台实现单位》国有资?产的:网,络化管理《做到信息《资源共享
第—四十八条《 单位应当按照国有!资产管理《工作信息化的—要,求在统一的资产管理!信,息,工作平台上》做,好,本单位国有资产管】理和信息化》处理的各项工作【
单位应将本【单位管理的》各,类国有资产的信息】(包括资产数量【、结构、原值、现值!、实物图《片等)资料严格按要!求录入资产管理【信息系统《做好:国有资产统计和【信息报告等工—作对国?有资产实行动态管】理
?
第九章 》 《。 监督—检查
第四十九!条 财政部门、主】管部门、单位及其工!作人员应当认—。真履行?国有资产监督管【理职:。责依法维护国—有资产的《安,全,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!用效益
单位国有】资产监督应当坚【持,单位:内部监督与财政【监督、审《计监:督、社会《监督:。相结合事《前监督?与事中?监督、事后监督【相结合?日,常监督与专》项检查相结合—
第五十条 财政】部门应当对行政单位!资产统计报告进行】审核批复经财政部门!审核批复的统—计报告应《当作为预算管理和】资产管?理,的依:据和基础财政部门】。与行政单位应当对国!。有资产实行绩—效管理监督资产【使用的有效》性,
事:业单:位国有资产占有【、使用状况》是主管部《门、财政《部门编制和》安排事业单位预算的!重,要参考依据财—。政部门、主管部门应!当建立和完善资产与!预算有效结合的激】励,和约束机制
第【五十一?条 :。财政部门、主管部】。门和单位应当—建立国有《资产管?理档:案对国家规定的应当!立卷归档的材—料,。按照规?定定期向本单位【档案机构或》者档:案工: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!任何个?人不得据为己有
】财政部?门、主管《部门和?单位应?当按照国家档案【管理:的,有关:规定:定期向?档案馆移交档案
第!五十二条 财政部门!、主:管部门和单位应【当建立?举报制度公开—举报电话号码—。、通信地址》或者电子邮件信箱】等
任何《单位:和个人有《权对违反本办法规】定的行为《进行举报财政部门】、主管部门和单位】收到举报后应当依法!及时处理
》
第十章 — 【 法律责任
第!五十三条 单位【及其工作人员违反】。本办法规定有下【列行为之一的由【财政部门《责令改?正并依?据辽:。。宁省行政事业—单位国有资产—管,理办法第三十五条】的规定予以处—理
(?一)以虚报、冒领】等手段骗取财—政,资金的;《
(二)《擅自占有《。。、使用和《处置国有资产的;
!(三)擅自提供担】保的;
《(四:)未按规定缴纳【国有资产收益—的
第五十四—。条, 主管?部门及其工作人【员在上缴、管—理国有资产收益或者!下,拨财政资金时—违,反本办法规定—的依据?辽,宁省行政事业单位】国有:资产:。管理:办法第三十》六条的规定予—。以处理;构》成犯罪的《提请:司法机关《依法追究刑事责任
!主管部门在配—置事:业单位国有》资产或者《审核、批准国有资】产使用、处置事项的!工作:中违反本《。办法规定的》由财政部门责令其限!期改正;逾》期不改正的予以警】告
第五十五条【 财政部门及其工】作人员违《反本办法规》定有:下列行为之一的依】。据辽宁省行政事业】单位:国有:资产管理办法—第三十七条规定对】主要:负责人和直接责【任,人员由监察》。机关或者任》免机关依照人事管】理权限依法给予行】政处分;构成犯罪】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!追究刑事责任
【(一)利用》职务:之便:谋取不正当利—。益的;
(二)【不依法履行法定【职责的;
(—三)发?现违法行为》不予查?处的;
(四)【有其他滥用职权【、徇私舞弊》。、玩:忽职守行《为的
?。第五十六《条 违反本办法的其!他行为按照有关法律!、法规和规章—的规定予以处—罚,
,
第十一章 】附 则
第五十!七条 社会团体和!。民办非企业单—。位占有、使用国有】资,产的参照本办法执】行
实?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!企,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!。业单位以《及事业单位创—办的:具有法?人资格的企业按照企!。业国有?。。资产监?督管理的《有关规定实》施监督管理
境【外单位、《人民防空等国有资】产管理按照国—家有关规定执—行
第五十八—条 各县(》市)区可根据本办法!制定本级单位国有资!产管理的具体规【定
第五十九—条 :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!国家: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本!办法由朝阳市—财政局负责解—释
—第六:十条: 本?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!行此前我市颁布的有!关单位?国有资产管理—的政:策规定与本办—法,不一致的按照本【办法规定执行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