朝阳:市行政事业单—位国有资产管理办】。法
第?一章 总】 则<!--—?xml:》n,amesp》ace prefi!x, ,= "o" /【-->?
第一条 为】。规范和加强行—政事业单位国有资】。产管理?维护国?有资产安全》和完整实现国有【。资产:合理配置和有效【利用保障《和促:进各项事业发展根】据财政?。部行政?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!行办法(财》政部令第35—号)、事业单位【国有资产管理暂行】办法:(财政部令第36】号)和辽宁省—行政事业单位国【有资产管理办法【(省政府26—1号令?)等有关《法规规定《结合我市实》际制定本办法
第】二条 本办法适【用于我?。市各级?党的机关、人大【。机关、行政机关、】。政,协机关、审判机关、!。。检,察机:关、民?主党:派机关(以下统称行!政单位)和事业【单,位,的国有资产管理【。活动:
第三条《。 本办法《所称行政事业—单位(以下统—称单位)国有资产是!指由各?级单位占有、—使用的依法被确【认为:国家所有能》以货币计《量的各种《经济:资源的总称
—单位国有资产—包括用单位国家财政!性资金形成的资【产、国家调》拨的资产、按—照国家规定组织收】入形:成的资产以及接【受捐赠和《其他经法《律确认?为国家?所有的资《产其表现形式—为流动?资产、?固,定资产、无形资【产,、在建工程和—对外投?资等:
第四?条, ,单位国有资产管【理实行?国家统?一所有、政府分级】监管、单位占—有、使用的管理【体制其管理活动应】。当遵:。循以:下原则
《(,一)资产《管理与预《算,管理相?结合;
(二)资产!管,理与财?务管理相结》合;
(三)实物管!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!
第《二章 ! 管?理机构及职责
【
? 第五》条 ?各级财?政部门是本》级政府负责单—位国有?资产管理的职能部】门对单位国》有资产实施综合管】理其主要职责是
】 (一)贯彻执【行国家和省有—关国有资产》管理的?法,律、法规和政—。策;
(二)根】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!制定:单位国有资产管【理的规章《。制度并?对执:行情况进行监督检】查;
(三—)会同有关部门制】定本级?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!准负责组织国有资产!产权登?。记、产权界》定、产权《纠纷调处、资产统计!报告、资产评—估、资产清查等【工作;
(四)负】责本级行政单位国】有资产配置》、出租、出借、处】置、产?权变动和《事,业单位国有》资产配置、出租【、,出借、处置和利【用国有?资产对?。外投资?、担保等《事项的审批组—织,事业单?。位长:期闲置、低效运转】和超标准配置—资产的调剂工作建立!单位:国有资产整合、共享!、共用机制;
(五!)负责本《级单位国有资—。产收益及与单位尚】未,脱钩的经济实体国有!资产:。的,监督管理;
(【六)推进本级有条】件,的事业单位》实,现国有资产市场【。化、社会《。化加强事业单位转企!改制工作中》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!;
(七)!建立和完善》单位国有资产管理】信息系?统对其国有资—产实行动态管—理和绩效《。管,理;
(八—)对本级单位—和下级?财政部门的》国有资产管理工【作进行监督、检查】向本级政府和上【级财政?部门报告国有—资产管理《。工作
第六条 行!政,单位对其占有、【使用的国有资产【实施具体管理其主要!职责是
(一)【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相!关规定制定》本单位国有资产【管理: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!施;:
(二?)负责本单位国有资!产的账卡《。管,理、清查登》记、统计《报告及?日常监督检查等工】。。作,;,
(三)负责办【。理本单?位国有资产的配置】、处:置,、出租、《出借等事项》的报批手《续;
(四)负责本!单位国有资产的【购置、验收、维修】。和保养等《日常管理工作保障国!有资产的安全—完整;
(五)】负责:与本单位尚未脱钩经!济实体国有资—产的具体《。监督管理工》作并:承担保值增值的【责任
第七条— 事业单位的主管】部,门,(以:下简称主管部门)负!责,对本部门所属—事业单位的》国,有资产实施监督【管理其主要》职责是
【 (一)依》据,有关规定《制定本部门事—业单位国有资产管】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!施;
(二)组【织本:。部,门事业单位》国有资产的清—查、登记、统计及日!常监督检查工作;】。
《 (三)审核【本部门所属事业【单位有关《资,。产配置、处》置及利?用国:有资产对《外投:。资、出租、》出,借和担保等》事项:;,。
,(四)组织实—施对本部门所属事】业,单位国有资产管【理,和使用情况的—评价考核
》第八条 事》业单位负责对—其占有、使用的【国有资产实施—具体管理《其主:。要,职责:是
(一)根据国】有资产管《理相关?规定制定《本单位国有资—产管理的具体办法并!组织实施;
(【二):组织:办理本单位国—有资产配置、处置】和,。对外投资、》出租、出借和担保】等事项?的报批手续》;
(三)负责本】单,位国:有资:。产购置、验收—入库、维护保管【等日常管理负—责本单位国》有资产的账卡管理、!清查登记、》统计报告及》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!;
(四)接受主管!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!的监督、《指导并向其报告有关!国有资产管理—工作
第九条 【 单位应当对资产】实行分类管理—建立健全《内部资产管理制【。度
单位应当合理设!置岗位明《确相关岗《位的职责权限确【保资产?安全和使《用,有效
第十条 各】级财政?部门、主管部门和】单位应明《确资产管理机构和人!员建立资产信息管】理系统做好资产统计!、信息报告及国有】资产管理工作
】
第三章 》 【 ,。资产:配置
第—十一条? 单位国有资产【配置应当符合规定的!配置标准;对—没,有规定配置标准的】应,当从实际《需要出发从严控制】合理配?置
财政《部门:会同:有关部门根》据,。国家:。有关规定、单位履】行职能和同级政【府财:。力状况等《。定期制定和调—整单位国有资产配置!标准
财政部门对】单位要求配置的资】产可以?通过调剂、租赁解决!的不:得重新购置
—第十二条 单位国】有资:产,配置除国家另有【规定外按照下列程】序报批
(一—)单位?应当:在每年九月底—前根据存量资产的】。。质量、结构》和分布情况》依照本级资产配【置标:准提出下一年度【拟购置资《产的品目《、,型,号、主要《性能指标《和数:量测:算经费额度行政单位!。直,接报同级财政部门审!批、:事,业单位经主管部门审!核,同意后报同级财【政部门审《。批;
(《二)财政《部门:根据本级资》产配置原则、—配置标准和》。单位资产《。占有情况《、财力状《。况进:行审批审批资—产,配置计划应坚持先】调剂、后《租,赁、再购置》的原则?能通过调剂、租赁】解决的不予审批;】
(三)单》位应当将批准的资】产购置项目列—入下:一年度?部门预算《并在上报年度部【。门预算时附送批复文!件等相关材料作【为,财政部门审批部【门预算的依据未【经财政?部,门批准单位不得将】资产购置《项目列入部》门预算?和单位经费支出;
!(四:)年度部门预算【批复后单《位因工作确需临时增!加资产配置的应当】提出资?产,购置:申请行政《。单位:。直,接报同级财》政部门审批事业单】位经主?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!同级财政《部门:审批
第十三—条 经本级政—府批准由财政安排专!项资金召开》的重大会议、举【办的大型活动等需】要购置资产》的由会议或者活动】主办单位提出申请】财政部门按照—先调剂、后》租赁、再购置—的原则按照本办法规!定的程序进行审批
!第十四条 单位用】上级补助资金—、项目经费或者【其他资金《购置资产的行—政单位?。直接报?同级财政部》门备案事业》单位经主管部门审】核同意后报》。同级财政部》门,备案;上《级补助资金项目明】确有设备购置的不再!审批由购置单位登记!入账后?报同级财政部门【备案:
对:上级:直接配置、调—拨,、奖励?的资产和《接受:捐赠的资产》以及其他依法确认为!国家所?有的:资,产单:位应及时入账登记资!产,管理信息系统并在年!终资:产,统计:报告中?披,露
第十《五条 单位购—置,纳入政府采购范【围的资产应当依法实!施政府采购
—第十六?条 单位应当对配】置的资产进行—验收、登记并—及时进行账务—处理:
第四章— 《 》资产使用
【第十七条 》 单位对国有资产管!理要坚持所》。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!的原则促进资—产整合与共》享共:用
第十八条 单!位应:当建:立健:全国有资产使用管理!制度规范国有—资产使用行为发挥】。国有资产《。的使用效益定期【对占有、使》用的国有资》产进行?清查盘?点做到账账、账【卡、账实相符防止】国有资产流失—
事:业单位应当加—强对本单位已—登记入账的无形资】产的管理防止—国有无形资》产流失
第十—九,条 行政单位【不,得用国有资产—对外:投资:、担保法律另有【规,定的除外
公益性事!业单位不得对外投】资和担保其他—事业单位《(,不含实行企业化管理!并执行企业财务会计!制度的事业单位)】不得对高风》险投资项目进行【投资和担保》
第二十条 — 行政单位严禁出租!、出:借办:公用房已经出—租出借的到期必【须,收回:;租赁?合同未到期的租金】须上缴同级》财,政部门实行收—支两条线管理
【第二十一条 — 行政单位拟将办】公用房以外的国有资!产对外出租、—出借的?报,同级财政部门审批】。并报送下《列资料
》(一)国有》资产产权登记—证明;?
(二)出租、【出借国有资产的【意向:书;
(三)上一】年,度,的,财务决算;
(四】)现有资产情—况报告;
(五)】其他依法《需要提交的》资料
未经批准不】得,对外出租、出借
第!二十二?条 : 事业?单位拟将占有、【。使用的国有资产【对外投资《、,。出,租,、出借和担保—等应当进行可—行性论证后报—同级财政部》门批准;有主管【部门的事业单位【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!后报同级《财政部?门批准法律》、,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!从其规定《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投!资、出租《、出借或者担保
】。事业单位应当对本单!位用于对外》。投资、出《。租和出借的资产实行!专项管理并在—单,位,财务会计报告中【对相关信息进—行充分披露及—时、全?面、准确地》记录:对外投资(出租【项目)的价值变动和!投资收益《(出租收益》)情:况,
,第二十三条 — 事业单位申—请国有资《产对外投资、出【租、出?借、:担保等?的应当报送下列资料!
(一)国有资【产产权登记》证明;
(二)上】一年度的《财,务决算;
》。(三)现有资产【情况报告;》
(四)可行—性论证报告;
(五!)拟开办《经济实体的》公司章程;
(六)!对外:投资、入股、合资】。、合作、联营的合同!、意向书或草拟的】协议:;
(七《)其他依《法需要提交的资料
!有主管部门》的还应当报送主管】部门的批准文件
】第二十四条 单】位申请对《。外出租?、出借国有》资产的?财政部门应当自受】理,。。之日起7个工作【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!决定;不《予批准的应当书【面说明理由
—事业:单位申请利用国有资!产对外投资的财政】部门:应当自受理申—请之日起1》5个工作日内做【出是否?批准的决定》;不予批准的—应当书?面说明?。理由特殊情》况需:要延长的经》本部门?负责人批准》可以延?长10个工作—日
事业单位—申请利用国有—资,产,对外担保的财—政部门应当自—受理之?日起7个工作日内】做出:是,否,批准的决定》;,不予批准的》应,当书面说明》理,由
第?二十:五条:。。 经财《政部门批准单—位,。将国有资产对外【出租、出借的—应当与承租(借)】人签订合《同并自合《同签订?之,。。日起15个》工作日内报财政【部门备案
第二【十六条 行—。政单:位出租、出借国有】资,产的收益《按照政府非》税收入管理的规定】实,行收支两条》线管理?
事业单位对—外投资收《。益以及?。利用国有资产—出租、出借》和担:保等取得的》收入应当纳入单位预!算统一核算》统一管理国家和省另!有规定的除外
【第二十七条 单位超!标准配置、低效【运转或者长期闲【置的国有资产由【同级财政《部,门调剂使用》或者处置;》有主管部门的事【业单位及《实行垂直管理—的,。行政:单位由主管部门在系!。统,内调剂?使用报同级财政部】门,备案
?
:。第五章?。。 《 》资产处?置
:
第二十八条【。 ,单位国有资》产处置是指单位国】有资产?产权的转移及—核销处置方式包【括无偿?。。转让、出售、置【换、报损、报废以】。及货币?性资:产损失核销等
单位!国有资?产处置要坚》持,厉行节?约、能用则用—的原则审慎处置【国有资产;盘活【存量国?有资产做好调剂【工作;废旧物品【要集中?回收处理促进循【环利用?
第二十九条【 单位国有资产处置!范围:包括
(一》)闲置资产;—
(二)因技—术原因并经过科学论!证确需报废》、淘汰?的资产;
》(三)?因单位分《立、撤销、合并、改!制、隶属关系改变】等,原因发生的》产权或?者使用权转移的资产!。;
(四)盘亏、】。。呆账及非正常损失的!资产:;
(五)已超过使!用,年限无?法使用的《资,。产;
(六)—因召开?重大会议、举办大型!。活动:。等临时购置》的资产?;
(七《)依照国家有关【规定:需要进行《资产处置的其他情形!
第三十条 单位处!置国有资产须履行】审批手续未经批准】不得处置
土—地、房屋建筑物的】处置需经同》级财政部门同意后】报同级政《府审批
行政单【位国有?资产(除土地、房屋!建筑:物)处置的审批【。权限除国家、省另有!规定外由同级—财政部门《审批:
事业单《位占有、《使用:的车辆等资产的处置!货币性资产损失的核!销等国有《资产的处置由事业单!位提出意见》由,具有一定资质的技术!。部门鉴定经》主管:部门审核后》报同级财政部—。门审批法律、行政法!规另有?。规定的从《其规定
《第三十一条 单位分!立、:合并、撤销、—改制及隶属关系发】。。生改变时应当对【其占有、使》用的国有资产进行清!查登记编制》清册报本级财政【部门审核、处置并办!理资产转《移手续
单位国【有资产使用人调离本!单位时应将使—。用的国有资产交回】不得以任《何名义继续占有【、使:用
第?三十二条 科学】事业单位《、高:。等学校?、医院应对固—定资产计提折—。旧(文物、》陈列品、图》。书、档案、动植物】和以名义金》额,计量的固定资—。产除外)其他事业单!位要按所《执,。行的:会计制度《对固:定资产进行》账务处理
第三十】三条 建设项目【已实际投入使—用但超?时限未办理竣工决算!的单位应当》根据对建设项—目的实际投资—暂,估入账转作相—关资产管《理
:第三十四条 —。单位国有资产—处,置应当遵循公开、】公平、公正的原则依!法采取招标投标、拍!卖,、协议转让等方式处!置具体办法由—市财:政部门另行制定
】。。第三十五条 单位召!开重大会议、举办大!型活动等而》临时:购,置的国有《资,产由主办单位—在,会议、活动结—束7个工作日内上交!同级:财,。政部门处置
第三十!六条 ?单位国有资产处【置收入按照政府非】税收入管理规定【上缴同级《财政国库《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!
第三十七条 【。单,位凭:财政部门《出,具的资产处置—批复:手续调整《相关会计账目
】
第六?章 】 资产评估—与资产清查
—。
第三十八条 有!下列情形《之一的应当对有关资!。产进行评估
(一)!取得没有原始价格】。凭,证资产的;
—(二)拍卖、有【偿转让、置换国有资!产,的;
(三》)整体或者部分改制!为企业?。的;
(四)—合并、分立》。、清:算的;
(》。五)整体或者部分】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!位的;
(六)确定!。涉讼资产价值的;
!(,。七)以非货币性资产!对外:投资的;《
(八?)依:照国家有关规定【需要进行《资产评估的其他情】形
第?三十九条《。 单位国有资—产评估工作应当委】托具有资质》的资产评《估机构进行》应实行政府采购的评!。估项目?按,政府采购法规的【规定确定资产评【估机:构
第四十条— 单位?国有资产评》估项目实行核准制】和备案制实行—核准制或者备案制的!具,体办法按照国务院财!政部门和省财政部】门的有关规定执行
!。第四十一条 —单位有下列》情形之一《的应当按照有关规】定进行?资,产清查
(一)国家!专项:工作:要,求或者本级政府组织!资产清查的;—
(二)进行—重大改革或》者整体?、部分改《制为企业的;
(三!)遭受重大自然灾害!等不可抗力造—成资产严重损失的;!
(:四):会计信息严重失真或!者国有资产出现重】大流失的;
(五)!会计政策发生—重大更改涉及资产核!算方法发生重要【变化的;
(六)】本级:财政部门认》为,应当进行资产—清查的其他情形【
第四十二条 单】位资产清查工作主要!。包,括基本情况清理【、,账,务清理、财》产清查、《损,益认定、资产—核实和完善制度【等资产清查的具体办!法按:照国:家和省、市》财,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!行,
第七章 ! 产【权登记与《产权纠纷调》处
第四—十三条 产权登记工!作按照“统一政【策,、分:级管理”《。的原则由县》以上财政部门按【照产权登记管理的有!关规定组织实施
】第四十四条 —单位应当《向本级?财政部门申请产权】登记:并由财政《部门核发国有资产】产权登记证
单【位国有资产产权【登记的内容主要【包,括,
(一)单位名【称、住所、负—责人及成立》时间;?。
(二)单》。位性质、主管—。部门;
《(三)?单位资产《总额:。。、国有资产总额、主!要,实物资?产额及其使用—状况;
(四)单】位对外出租、出借】。资产情况事业—单位对外投资、担】保,情况:;
(五)需要【登记的其他事—项,。
单位的房屋—所有权证、国有【土地使用《证由财政部门统【一管理对单位新增房!地产由本《单位办理房屋—所,有权证、国有土地使!用证后将证件移交财!政部门
第四十【五条: 单位发生以下情】况应:。当按规定进行国有资!产产权登记 —
(:一)新设《立的;
(二)发】生分立、合并—、部分改《制,以及隶?属关系?、单位名称、—。住所和单位负—责,人等产权登记内容】变化的;
(三)】因依法?撤销或者整》体改制等原因被清算!、注销的
第四【十六条 行政—单位之间的产权纠纷!由当事人《。协商解决协》商不:能解决的由财政部门!或者本?级政府调解、—裁,定
行政单位—与非:行政单?位、组织或者个人】之,间发生产权》纠纷由行《政单:位提:出处理?意见:报经财政部门—同,意后与?对方当?事人协商《。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!依,照,司法程序《处理
事业单—位与其他行政事业】单位之间发》生国有资《。产,产权:纠纷的经主管部门】审核再由事业—单位与对方当—。事人协商《解决:协商不能解决的【可以向?本级或者共同上【一级财政部门申请】。调解:或者裁?。定必:要时报有管辖—权的政府处》。理
事业单位与国】有,企业、非国有—单,位或:。者个:人之间发生》产权纠纷的事—业单位应当提出拟处!理意见?经主管部门审核并】报同级?财,政部门?批准:后与对?方当事人协商—解决协商不能—解,决,的依照司法程序处】理
第八—章 ! 资产信息化管【理,
第四十七条】 各级财政部门】要依据各单位国【有资产?信息建立《本级:单位国有资产信息管!理平台?实,。现单位国有》资产的网络化管【理做到?信息资源共享—
第四十八条 单】位应当按照国有资产!管理工作信》息化的要求在统【一的资产管理信息工!作平台上做好本单】位国有资《产管理和信息化处理!的各项工作
单位!。应将本单位管理【的各类国有资—产的信息(包括资产!数量、?结构、原值、现值】、实物图片等)资料!严格按要《求录入资产管理【信息系统《做,好,国有资?产统计和信息报告】等工:作对国有资》产,实行动态管理
】。。
第:九章 【 监》督检:。查
:
:第四十?九条 财政部门、主!管部门、单位及其工!作人员应当认真履】行国有资产监—督管理职责依法维护!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!提高国有资产—使用效益
单—位国有资产监督应】当坚持?单位内部监督—与财政监《督,、审计监督、—社会监督相结合【事前监?督与:事中监督、》事后监督相》。结合日?常监:督与专项检查相结】。合
第五《十条 财政部门应】当对行政单位—资产:统,计报告?进行审核批复经财】。政部门审核批—复的统计报告—应当作为《预算管理和资产【管理的依据》和基础财《政,部门与?行,政单位应当》对国有资产实行【绩效管理监督资【产使:用的有效性》
事业单位国有资】产占有、使用—。状况:。是主管部门》、财政部门编制【和,安排事业单位预算的!重要参考依据财【政,部门、主管部门【应,。当建立?和完善?资产与预算》有效结合《的激励和《约束机制
》第五十一条 财【政部门、《主,。管部门和单位应【当建立国有资产【管理档?案对: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!归档的材料按照【规定定期《。向本单位档案机构】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!。。交集:中管理任何个人不】得据为?己有
?财政部?门、主管部》门和单位应当—按照国家档案管【理的有关规定—定期向档案馆移交】档案:。。
第五十二条 【。财政:部门、?主管部门和单—位应当建立举报【制度公?开举报电《话号码、通信地址或!者电子邮件》信箱:等,
任何单位》和,个人:有权:。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!行为:。进行举?报,财政部门、主管【部,门,和单:位收:到举报后应当依【法及时?处理
?
第十章 ! 》法律责?任,
:
第五十三条 【单位:及其工作人员违【反,本,办法规定有下—列行为之一》的由:财政部?。门,责令改正并依据辽】宁省行政《事业单位《国有资产管》理办法第三》十五条的规定予以】处理
(一)以虚报!、冒领等手段骗取财!政资金的;
—(二)擅自占—有、使?用,和处:置国有资《产的;
(》三)擅自提》。供担保的;
—(四)未按规—定缴纳国有资产【收益的
第五十四】条 主?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!在上缴、管》。理国有?资产收益或者下【拨,财政资金《时违反本办法规【定的依据辽宁省行】政事业?。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!法第三?十六条的规定予【以处理?;构成犯罪的提请】司法机关依法追究】。刑事责任
》主管部?门在配置事》业单位国有》资产或?者,审核、批《准国有资产使用【、处置事项的—。工作中违《反本办法规定—的由财政部门—责令其?限期改?正;逾期《不改正的予》以警告
第五十五条! 财政部门》及,。其工作人员违反本】办法规定有》下列行为之一的依】据辽宁省行政事业】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!。法第:。三十七条规定对【主要:负责:人和直接责任人【员由监察机》关,或者任免《机关依照人事管理】权限依?法,给予行政处分;构成!犯罪的提请司法机】。关依法追究》刑事责?任
:(,一)利用职务之【便谋取不正当利【益的;
(》二)不依法履行法定!职责:的;
(《三)发?现违法行为不予【。查处的;
(—四)有其他滥用【职权、徇私舞—弊、玩忽职守行【为的
第《五,十六:条 违反本办—法的其他行为按照】有关法律、法规【和规:章的规定予以处罚
! ,
,第十一章 附 】则
第五—十,七条 社会团体】和民办非企业—单位:占有、使用国有资产!的参照?本办:法执行
实行—企业化管理并执【行企:业财:务会计制度的—事,业单位以及》事业单位创办的具】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按!。照企业国《有资产监《督管理的有关规【定,实施监督管》理
境外单位—、人民防空等国有】资产管理按照—国家有关《规定执行
第—五十八条 》。各,县(市)区》可根据本办》法制定本级单位【国有:。资产管理的》具体规定
第—五十九条《。 本办?法未尽事宜》。。按照:国家和省有关规定】执行本办法》由朝阳市《财政局?负责解释
!第六十?条 本办法自发】布之日起施行—此前我市颁布—的,有关单位《国有资产管理—的,政策规定与本办法】不一致的按》照本办法《规定执行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