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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:省消防产《品监:督管理规定 吉政】令第250号   !吉,林省消防产品监【督管理规《定已经2015【年6:月2日省政府—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!通过现?予公布自《2015年8月1】日起施行 》第一章 总》  则   —第一条 为了加【强消防产品》监督管理提》高消防产品质量【。保护公?民,人身、?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!全,根,据中华人民共和【。国消防法、中—华,。人,民共和国《产,品质量?法,等法:律、法规结合本省实!际制定本规定—   第二条 本省!行政区域内消—防产品的生产—、销售?、使:用以及监督管理活动!适用:本规定?   本规》定所称消防》产,品是指专门用于【火,灾预防、《灭火救援《和火灾防护、避难、!逃生的产品  【 第三条 》县,级以上人民》政府公?。安,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使!用领域消防产品质】量的:监督:管理  《 县级以《上,人民政府质》量技术监督》部门、工商行—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!职责对生产、流通】领域的消《防产品质量实—施监督管理  【 ,。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!府应当采取措施【保,障公安机关》消防机构、》质量技?术监督部门、工商】行政管理部门—对消防产品实施监督!管,理   第五—条 广播电台—。、电视?台、:报刊和互联网站等】传播媒介《应当宣传消防—产品知识《。和有关消防产—品监督管理的法【律、法规曝光消防产!品在生?。产、销售、》使,用领:域产生的违法—。行为: 第二章 质量责任!   第《六,条 消防产品—的生产者应》当对其生产的消防】产品质量负》责建立有《效的质量管》理体系?保持消防产》品的生产条》件保:证产品质量》、标志、标识符合相!关法律、法》规以:及标准要求不—得生产应当获得而未!获得市场准入资格的!。消防产?。品、不?合,格的消防产品或者】国家明令淘汰的消】防产品  》。 消:防产品的生产—。者应当建立销售流】向登记制度如实记录!消防产品的名—称,、批次、规格、数】量、销售去向—等内容   —第七条 消防产品的!销售者应当建立并】执行: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!明产品合格证明【。和其:他标识不得销售【应当获得而未获得】。市场准入资格的消防!产品、不合格的消】防产品或者国—家明令淘汰的—消,防,产品   消—防产品?的销售者应当建立】并保存销售》台账保存期限为【。。消防产品《售出之?日起2年  — 第八条 》消防产品的生产【者、:销售者发现或者有】事实证明其生产【、销售的产品为【不合格产品应—当立即停止生产、销!售已售出的应当主动!。召回并如实记录产】品召回?及其处?理情:况   第九条 消!防,产品的使用者应当查!验产品合《。格证明?。、产品?标识和有关证—书选用符合市场【。准入的、合格的消】防产品并保存所使用!。产品的合格证明、有!关证书和购买凭证等!资料   机关、】团体、企业、事业】等单位应当按—。照国家标准》、行业标《准定期组《织对消防设施、器材!进行维?修保:养确:保完好有效 —  第十条 建【设,工程设?计单:。位在工程设计—中选用的消防—产品应当注》。明产品规格、—性能等?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!应当符合国家—标准:。、行业标《准当需要选用尚未】制定国家标准、行业!标准的消防产品【时应当选用》经技术鉴定合格的消!。防,。产品   第—十一条? 建设工程施工【单位应当《按照工程设计要【。。求、施工技术标【准,、合同?的约定和消》防产品有关》技术标准《对进入施工现场【的消防产品进行【现场检?查或者检《验如实?记录进货来源、名】称、:批次、规《格、数量等内容【;现场?检查:或者检?验不合格的不得安装!。现场检?查记录或《者检验报告应—当留存备查 —  第十二条— 对建设工程消防监!督管理?规定(公安部—令第119号)【中确定的人员密集场!所和:其他特殊建设工程】。批量选用的》消防产品建设—单位在安装、配置】消防产?品前应当随机—抽取样品并》。。送,具有法定《资,质的产品质量—检验:机构检验送检消防产!品经检验不合—格的建设单位应当更!换为合格消防产品监!理单位应《。当对抽样过程进【行监督   随机抽!取样品的名称、【批次:、规格以《及数量由省人—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!机构确定向社—。会,。公布后实《施 :第十三条 》具有法定资质的产】品质量检验机构【应当按照检验期【限、程序等要求检】验消防产品并对出具!的检验报告负—责   第十四】条 建设单位办理】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!防备:。案或者申请》。建设工程《消防验收时应当按照!建设工程消防监【督管理规定的—要求向公安机关【消防机构《提,供,。消防产品质量合格】证明文?件   《第十五条 建—设工程监理单位【应当依照法律、法规!。及有关技术标准、设!计,。文件和建设工程承】。包合同?对建:设工程使用的消防】。产品质量及安装质量!实施监督   【第十:六条 消防产品的】维修单位应当具备国!家或者行《业规:定的维修技术条件】遵守国家或者—行业规定《的维修技术规—程  ? 维修后《的产品?应当符合国家标准、!。行业标准《的质量要求;无【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!的应当符《合保障人《体健康?和人身、财产安全的!要求   维修后】的产品应当标示维】。。。修单位、日期—、编号和有关技术参!。数等信息 第三【章 监督检查  】 第十七条》 公安机关消防【机构、质量技术【监督部门和工商行】政管:理,部门应?当,依照政府信》。息公:开有关?规定公布消防—产品监督《管理的条件、程序】。、期限、需要提交】的材料目录、—示范文本以及—投诉:方式等 《  第十八条— 公安机关消—防机构、质量技术】监督部?。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!门应当?建立:信,息互通和执法—联动机?制发现本部门监督】管理职责《以外的消防产品质量!违法行为的》应当:自,违,法行为发现之—日起5日内将—有关情?况书面通报同级监】督管:理部门接到通报【的监督管理》部,门应当按照》职责:依法对消防产品质量!违法行为进行查处】并自:查处完毕《之日起5《日内向原《通报部门反馈处理情!。况   第十九条】 公安机关》消防:机构: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!和工商行政管理部】门应当及《时受理?涉及消防产品质量】违法行为《的投:诉并自收到》投诉:之日起7日内予以】处理并告知投—诉人   》第二十条 质量技术!监督部门、工—商,行政管理部门发【现并认定《生,产者、销售者提【供的消防产品为不】合格产?品,的应:当责:令生产者《、销售者立即停止】生产、销《售并召回已售出的同!。批次消防产》品  ? 第二十一条—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!可以采用《下列方式对使—用领域的《消防产品《质量实施监督检查或!者抽查 (一)进】入,单位、施工场所实施!。。现,场检:查; (二)对【待安装、使》用的消防产品进【行抽查?; :(三)对可能—灭失或者以后难【以取得的证据依【法先行?登记保存; (四】)向消防产品生产】者、销售者》进,行质量问询; (五!)向有关人员调查、!了解有关情况查阅、!复制:有关材料;》 (六)核实消【防产品的《检验报告 公安机关!消防机构实》施消防产品》。监督检查、抽—查不:得收取或《者变:相收取检查、—抽查费用   第】二十:。二,。条 公安机关—消防机?构实施消防产—品质量监督》抽查时应当按照【规定抽取样品抽取】的样品应当经—生产者确认生产者在!5日内未确认—的公安机关》消防机构可以通过】查询消防产品信息】管理:系统、购买凭证等方!式确认经确认样品】为,该生产者产品—的在抽样单》上注明?确认情况后送—具有:法定:。资质的产品质量【检验机构检验 【  公安机关消防机!构,应当自收《。到检验结《果之日起3》日内将检验结果【告知被?抽,样人:和生产者 》  第?二十三条 公—安机关消防机构【应当建立消防产品】质量信用档案记【。录日常监督检查结果!、违法行为查处等情!况,对有不良信用记【。录的单位和》产品进?行重点检查》增,加监督检查频次【   第二十—四条 公安》机关消防机构、质】量技术监《督部门?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!应当及时向社会公】布消防产品质量监】督检查情况以及【违法:行为查处情况等信】息,。。 第四章 》法,律责任   第【二十五?条 人员密集场所】。使用不符合市场【准入消防产》品的由公安机关消】防,机构:。责令限期改正—;逾期不改正的依照!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!法第六十五条—。第二款规定》处罚 ?  非人员密集【。场所使用不符合市】场准入?的消防产品、不【合格:的消防产《品或者国家明令淘】汰的消防产品的由】公,安机关消防》机构:责令限期改正;逾】期不改正的对非经营!。性场:所处500元以上】1000元以下【。罚款对经营性—场,所处5000元以上!1,万元以下罚款—并对直接负责—的,主管:人员:和其他直接责任人】员处500元以下罚!。款,  : 第二十六条 【违反: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!一的由质量技—术监督部门、工商】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!自,职责依?法,处罚 (一)生产、!销售不?合格或?者国家明令淘汰的】消防产品《的,; (二)》擅自生产、销售【。应当获得而未获得】市场准入资格消防产!品的; (三)在】消,防产品中掺杂、【掺假以假充真以次】充好:或以不合格消—防产品冒充》合格消防产品的; !(,四)伪造消防产品产!地冒用他人厂名、】。厂址伪?。。造或者冒用认—。证标志、质量—。标志的; (五)】销售失效消防产品的! 第二?十七条 建设单位违!。反本规定第十二【条在安?装、配置批量选用】的消防产品前未【按,照规定抽样送具【有,法定资质的产品质量!检验:机构:检验或?者送检消防产—品经检验《。不合格?后,未更换?为,合格:消防:。产品的?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!责令限期改正;【逾期不改《正的处1万》元以上3《万,元以下罚款   建!设单位违反本规定第!。十四条向公》安机:关消防机构提供【虚,假证明文件的公安机!关消防机构不予受】理建设工程竣工验】收消防备案或者建】设工程?消防验收并予以【警告   第二十!八条 消防产品质】量,检验机构出具虚【假文件?的按: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!防法:的规定处罚   】第二十九条》 公安机关消防【。机构、质量技术【监督部门和工商行政!管理部门《的工作人《。员在消?防产品监督管—理工:。作中滥用职权、玩忽!职守:、徇:私舞弊的依法给【予处分构《成犯罪的依法追【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! 附  《则  ? 第三十《条 本?规定自2015年】8月1日《起,施行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