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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省消防》。产品:监督管理规》定 吉政令第25】0号:   吉林省消防产!品监督?管理规定已经20】15年6月2—日省政府第9次常】务,会议:审议:通过现予公布自【2015年8月【1日起施行 —第一章 总》  则?   第《一条 为了加强消】防产品监《督管:理提高消防产品【质量保护公民—人身、财产安全维护!公,共安全根《据中华人民》共和国消防》法、中华人民—共和国产品》质量法?等法律、法规结合本!省实际制定本规定】  : 第二条 本省【行,政区域内消防产品的!。生,产、销?售、使用以》及监督管理活动适】用本规定   本规!定所称消防》产品是指《专门:用于火灾预》防、灭火《救援和?火灾防护、避难【、逃:生的:。产,品   第三条【 县级以上》人民政府公安机关】消防机构负责使用】领,域消防产品》质量的监督管理【   ?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!量技:术监督部门、工商】行政管?理部门?按照各自《职责对生产、流通领!域的消防《产品质量实》施监:督管理?   第四》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!当采取?措施保障公安机【关,消防机构、》质量技术监督部门、!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!消,防,产品实施监督管理 !  第?。五条 广播电台、】电视台、报刊和【互联网站《等传:播媒:介,应当宣传消防产品知!识和有关消防—产品监督管》理,的法律、法规曝光消!防产品在生产—、销售、使用—领,域产生的违法行为】。 第二章 》质量责任   第六!条, 消防产品的生产者!应当对其生产的消防!产品质量负》责,建立有效《的质量管理体系【保持消防产品的【生产条?件保:证产品质量》、标志、标识—符合:。相关法律、法规以及!标准要求不得生【产应当获《得而未获得》市场准入资格的消防!产品、不合格的【消,防产品或《者国家?明令淘汰的消防【产品   消防产品!的生产者应当建立】销售流向《登,记制度如《实记录消《。防产品的名称、批】次、规格、》数,量、销售去向等【内容 ? , 第七?条 消防产品—。的销售者《应当建立并》执行进货检查验收】制度验明产品—。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!不得销售应当获得】而未获得市场准入资!格的消防产品、【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!者国家明令淘—汰的消?防,产品   消防【产品的销售者应【当建立并保存销【售台账保存期—限,为消防产品》售出:之日起2年   第!八条 消防产—品的:生产者、销售者发】现或:者有事实证明其【。。生产:、销售的产》品为不合格产—。品应当立即停止生产!、销售已售出的应】当主动?召回并如实记—录产品召回及—其处理情况 —  第九条 —。消防产品的使用者应!当查验产品》合格证?明、产品标》识和有关证书选【用符合市场准—入的、合格的—消防产品并保存【所使用产《。品的合格证明—、有关证书和购买凭!证等资料   机】关、团?体,、企业、事业等【单位:应当按照国家标准、!行业标准《定期组?织对消防设施、器材!进行维修保养确【保完好有效 — , 第十?条 建设工程—设计单位《在工:程设计中《。选,。用的消防产》品应当注《明产品?规格、性《能等:技术指标其质量【要,求应当符合》。国家:标准、行业标—准,当需要选用尚未制定!国家标准、行—业,标准的消防》产品时应当选用【经技术鉴定》合格的?消防产品  — ,第十一?条, 建:设工程施工单位应】当按:照工:程,设计:要求、施《工技术?标准、?合同的约定和消防产!品有关技术标—准对进入《施工现场《。的消防产品进—行现场检《查或者检验》如实记录进货来源】、名称、批次、规】格、:数量等内容;—现,场检查或者》检验:不合格的不得—安装现场《检查记录或者检验】报告应当留》存备查   第十】二条 对建设工【程消防监《督管理规定(公安】部,令第1?。19号)中确—。定的人员密》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!设工程?批量选用的消—防产品建设单位在安!装、:配置:消防:产品:前应当随机抽取【样品并送具》。有,法定资质的产品质】量检验机构检验送】检消:。防产品经检》。验不:。合格的建设》单位应当更换—为合格?消防产品监理单位】应当对抽《样过程进行监—督   《随机抽取样品的名】称、:。批次、规格以及数量!由省人民政府公安机!关消防机《。构确定向社会公布】后实施 第》十三条 具有—法定资质的产品【质量检验机构应当】按照:检验期限、程序等要!求检验消《防产品并对出—具的检?验报告负《责   第十【四条 建设单位办】理建设工程竣—工验收消防》。备案或者申请建设】。工程消?。防验收时应当按照建!设工程?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!要求向公安机关【消防机构《提供消防产品—质量合格证明文件】   ?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!监理单位应当—依照法律、》法,规及有关技术标【准、设计文件和建】设工程承包合同对建!设工程使用的消【防产品质《量及安装质量实施】监督:。。 ,  第十六条 消防!。产品的?维修单位应当具【备国家或者行业规】定的维修技术条【件遵:守国:家或:者行业规定的维修技!术规程   —维修后?的,产品应当符》合国家标准、—行业标准的质量要】求;:无国:家标准、《行业标准的应—当符合保《障人体健康和人身、!财产安全的要求【   ?。。维修后的产品应【当标示维修单位、】日期、编号和—。有关技术参数等【信息: 第三章 监督检查!   第十七条【 公安?机关消防机构、质量!技术监?督部门和工商行【政管理部门应当【。。依照政府信息—公开有关《规定公布消防—产品监督《管理的?条件、程序、期【限、需?。要提交的材》料目录、示》范文本以及投诉方式!等   第十—八条 公《安机关消防机构【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!和工:。商行政管理部—门应当建立信息【。互通和执《法联动机制》发现:本,部门监?督管理职《责以外的《消防:产品质量违法行【为的应当自》违法行为《发现之日《起5日?内将有关情》况书面通报同级【监督管理部》门,接到通报的监督管】理部门应当按—照职责?依法对?消防产品质量违【法,行为进行《查处并自查处完毕】之日起5日内—向原通报部》门反馈处理情况  ! 第十?九条 公安机—关消防?机,。构、质量技术监督部!门和工商行政—管,理,部门应当《及,时受理涉及消防产品!质量违?法,行为的?。投,诉并自收到》投诉:之日起7日内予以】处理并告知投诉人 !  第二《十,条,。 质量技《术监督部门、工【商行政管理部门【发现并认《定生产者、销售者】提供的?消防产品为不—合格产品的应当责】令生产者《、销售者立即停止】。生,产、销?售并召回《已售出的《同批次消防产品  ! 第二十一条— 公安机《关消防机构可—以采用下列方式【对使用领域的消【。防,产品质?量,实施:监督检?查或者?抽查 (一)—。进入单位、施工场所!实施现场检》查;:。 (二)对》待安:装、使用的消防产】品进行抽查;— (三?),对可能灭《。失或者以后难以取】得的:证据依?法先行登记保存;】 (四)向消防产】。品生产者、销售者】进行质量问询; (!五)向?有关人员调查、了解!有关情况《查阅、复《制有:关材料;《 (六)核》实消防产《品的检?验报告 公》。安机关?消,防机构实《施消防产品监督检查!、抽查不《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!检查:、抽查费用   】第,。二十二条 公安机关!消,防机构实《施消:防产品质量监—督,抽查时应当按照规定!抽取样品抽取的样品!应当:经生产?者确:认生产者《在5日内未确认【的公安机关消防【机构可以通过查询消!防,产品信息管理系【统、购买凭证等方】式,确认经确认样品【为该生产《者产品?的在抽样单上注【明,确,认情况后送具有法定!资质的产《品质:量检验机构检验 】  公安机关消防机!构应当自收到—检,验结果之日起3【日内将检验结果告知!被抽样?人和生产者   】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!关,消防机构应》当建:立消防产品质—量信用档《。案记:录日常监督检查【结果、违法行为查】处等情况《对有不良信用—。记录的?单,位和产?品进行重点检查【增加监督《检查频次  — 第二十四条— 公安机《关消防?机,构、质量技术监【督部门和工商—行政管理部门—应,当及:时向社会公布消【。防产品质量监督【检查情况以及违【法行为查《。处,情况等信息 —第四章? 法律责任   】第,二十五条 人员密集!场所:使用不符合》市场准?入消:防产品的《由公安机关消防【机构:责令限期改》正;逾期不改正的】依照:中华人民《共和:国消:防法第六十五—条第二款《规定处罚  —。 非人员密集场【所使用不符》合市场准入的消防产!品、不?合格的消防产品或】者国家明《令淘汰的消防产【品,的由公安机关—消防:机构责令限期改正;!逾期:不改正的对》。非经营性场所处5】00元?以上1000—元以下罚《款对经营性场所处5!000元以上1万元!以下罚款并对直接】负责的?主管人员和其他直】接责任?人员处50》0元以下《罚款  《 第二十六》条 违反《本规定有下》列行为之一的由【质量技术监督—部门、工商》行政管理部》门按照各自》职责:依,法处罚 (一—)生产、《。销售不合格或—。者国家明令淘汰【的消防产品》的;: (二?)擅自?生产:、销售应当获—得而未获得市场准入!资格消防产》品的:; (三)》在消防产品中—掺,杂、掺假《以假充真以次—充好或以不》合格消防产品冒【充合格?消防产品的; (四!),伪造消防产品—产,地冒用他人》厂名、?厂址伪造或者—冒用认证标志、质量!标志的;《 (五)销》售,。失效消防产品的 第!二十七条 建设单】位违反?本规定第十二条在】安装、配置》批量选?用,的消:防,产品:前未按照规定抽样送!具有法定资》质的产品质量检验机!构检验或者》。送检消防产品经检】验不合格《后,未更换为合格—消防产品的由—公安机关消防机构】。。责令限期《改正;?逾期不改正的—处1万元以上3万元!以下罚款   建设!单位违反本规—定第十?四条向公安机关消】。防机构提供虚假【证明文件的》公安:机关消防机构—不予受?理建设?工程竣工验收消防】备案:或者建设《工程消防《验收:并予以警告 【  :第,二,十八条 消防产品质!量检:验机构出具虚假文】件的按照中》华人: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!定处罚  》 第:二十九条 公安机关!消防机构、质量技】术监督部门和工商】行政管理《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消!防产品?监,督管理工作中—滥用职权、玩忽【职守、?徇私舞弊的依法给】予处分构成犯罪【的依法追《究刑事?责任 第《五章 附 》。 则 ?  第?三,十条 本《规定自2015年】8月:1日:起,施行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