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。 第一章 —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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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【为规范河南省绿色建!筑评价?标识工作引导绿【色建筑健康发展【根据住房和城乡【建设部绿色建筑评】价标识管理办法(】试行)(《建科〔20》07〕206号)、!一,二星级绿色》建,筑评:价标识管理办法(试!行):(建科〔2》009〕10—9号:。)和:关于同意开展一、】二星级绿色》建筑评价《标识工作《的,批复(建科综函[2!011]239【号)等?规定结合河南省【实际: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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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【 本办法所称【。。的绿色建筑》评价标识(以下【简称“评价》标识”)是》指对申请进行绿色建!筑等级评定的建筑物!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!准,(GB/T 50】。378)《、绿色建筑评价【技,术细则?(试行?)(建科《〔2007》〕205号》。)、河南省绿色【建筑:评价标?准(DBJ4—1/T109-2】。0,11)按照本办【法确定的程序和【要求确?认其等?级并进行《信息性标识》的一种评价活动绿】色建:筑项目评价标识由低!至高分为一星级、二!星级、三星级—标识包括《证书:和标志
! 根据河南—省绿:色建筑评价》。标准不同的》。评,价阶段?评价标识分为“绿色!建筑设?计评价标识”—和,“绿色建筑运—行评价?标识”两类其中【“,。绿色建筑设计—评价标识《”是对已完成施【工,图设:计审查的居住建筑】或公共建筑》进行标识评价—标识有效期为两年;!“绿色建筑运行评】价标识”是对已竣】工并投入《使用一年《的居住建筑或公共】。建筑:进,行,标识评价标识有效期!为三年改建、扩建】居住建筑和公—共建筑?。仅能申报“绿色建筑!运行评价《标识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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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!省住房和城乡—建设:厅在河南省范围内】开展一星级》、二星级评》价标识工作接受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】的监督和管理按照住!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科!〔2009》〕109号文件规】定住房?和城乡建《。设部负?责三星级评》价,标识的?评价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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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四条 河》南省新建、改—建、扩建居住建筑和!公共建筑《的,绿色建筑评价标【识工作?的实施与《管理适?用本办法《
第五】条 绿色建—筑评价标识》工作遵循科学、公】开、公平和公正原】则本省?。行政区?域内:新建、改建、—扩建的居住》建筑和公共建筑可】自,愿申报评价标识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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