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 , ? 》 洛:。阳市散?。装水泥?管理办?法 199】1年10《月22日《洛阳市人民政—府第:4号令发布 根据!2005年7月26!日洛阳市人民政府】第,71号令公布的【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!修改〈洛阳》市,散装水泥管理办法】〉的决定修订 】 第一条 为!了发展散装水泥提高!社会经济效益实现】国家提出《的发:展散装?水泥的目标根据【国务院和《省政府?有关:规定结合《本市:情况制定本办—法 《 》 第二条》。 发展散装水泥是!国家在?水泥:。生产、销售和应用】中采取的《。一项重大经济技术】政策各?级人民政府应—当加强领导有关部】门,应积极配合制定具】体措施保障》散装水泥计划的落实! 》 第三条 【凡本:市,行政区域内》(以下简称本—。市)生产、销售、运!。输、使用、管理散装!水,泥的单位《和个人均适用本办】法 — ? 第四条《 市建设委》员会:是散装水泥管理工】作的行政主管—部门其所属的市【散装水泥管理—办公室(以下简【称,市散办)具》体负责本办法的【组织实施 — 第五!条 市散办的主【要职责是 】  :  (一《)贯彻执行发展【散装水泥《的法规、规章和【政策; 】 ,  (二《。)编制本《市散装水泥发展规】划制订?年度:。散装水泥生产、【。销,售,和使用计划经市计划!委员:会(以?下简称市计委)批准!。后组织实施; 】 :    (三)对发!展散装水泥工作进行!。协调、指导和—监督; 【。 ,  : ,(四)按规定—征收和统筹安排【发展散装水泥—专项资金《(以下简称专项资】金) 》 : , , 第?六条 水泥生产【和使用单《位应当完《成市散办下达—的年度?散装水泥《计划 — 《 第七条 新建、扩!建和改建水》泥生产企业》应当按?散装比?例70%以上发放】能力:的要求进行设计和】同步建设按期投入】使,用  【   ?新建、扩《建和改建水泥生【产,。企业应当《。依法进?行环境影响评价【 ? ?。 , 第八条 水【泥生产企业每—。年应当与市散办签】定散装水泥》生产销?售和散装水泥—专,。项资金征交合—同,书作为本企业—承包责任制的—任务完?成业务?主管部门应当将【计划:执行情况作为考核企!业及法人代表—的,指标之?一未完成计划的不】能评为先进企业 !。 : ? :第九条? ,承接建设工程的施工!。单位应当具》备与使用散》装水泥?施工相适应》的设施否则不—得参加建设工程【的施工?投标 ? 》 第《十条 水泥生—产企:业和销售、运输散】装水泥的单位—应当切实《加强对发《放,、运输散装水—泥的计量管》理严格执《行国家?在计量方面的规【定 ! 第十一条 袋装】水泥生产企业、使】用单位应当按照【。财政部发布》的,。散装水?。泥,专项资金征》收和使用管》理,办法:(财综[200【2]23号)和【河南省散装水泥专项!资金征收和使用管】理实施细则(—豫,财综[2004【]45号)的规【定缴纳散装水—泥,专项资?金 【 第十二条 市!散,办征收的专项资【金按预算外》资金管理《专户储存并在市【财政监督下专款专】用 —   (一》)购置、建设散【装水泥的设备和设施!;  【  (二)发展散】装水:泥的管理《和,宣传; —。 :。  : (:三)发展《散装水泥的科研、】新技术的开发—、引进和信息—交流; 【    (》四):。奖励:生产、推广》、应用散装水泥【有显著成绩的单【位,和个人 ! 第十》三条 发《展散装水泥所—需资金银行应当予】以支持在同等—条件下优先》安排贷款;所—需材料计划物资部门!应当在分配计划中】给予:。安排 ? 【 第十四条》 ,市散办每年》应当从专项资金收】取总额?中提取5%》-7%作为发展【散装水泥的专项【奖励资金主要用于超!额完成散装水泥计划!的企业、大型建设】工程项目的奖励 ! ? 《第十五条《 本办法自》199?2年1月1日起施行!。。1985《年市城乡建》设,局和市财《政局联合《颁发的洛《阳市散装水泥暂【行管理办法》同时废止《。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