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洛阳市—散装:水泥管?理办法
19!91年10月22日!洛,阳市:人民政府《第4号令发布
】根据2?005年7月26】日洛阳市人》。民,。政府第71号—令公布的洛阳市人民!政府关于修改〈洛阳!市散装水泥管理办法!〉,的决定修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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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一条 为了发!展散装水泥提高【。社会经?济效益实《现国家提出的发展】散装水泥的目标根】据国务院和省政府】有关规定结合—本市情况《制定本?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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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条 发展散装水泥!是,国家在水泥生—产、销售和》应用中采取》的一项重大经济【技术政策各级人【。。民,政府应当加强领导有!关部门应积极—配合制定具》体措施保障散—装水泥计划的落实】
第!三条: 凡本市行政区域内!(以下简称本市)】生产、销《售、:运输、使用、—管理散装水泥的单位!和个人均适》用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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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—条 市建设委员会是!散装水泥管理—工作的行《政主:管部门其《。所,属的市散装水—泥管理办公室(以】下简称?市散办)《具体负责本》。办法的?组织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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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【条 市散办的主要】职责是?
】(一:),贯彻执行发展散装水!泥的法规、规章【和,政策;?
【 (二)编》制本市散装》水泥发?展,。规划制订年度散装】水,泥,生产、销售和使用】计划经?市计划委员》会(以下简称市计委!)批准后组》织实施; 》
? (三)对发!。展散装水泥工—作进行协调、指导】和监督;《
】(,四)按规《定征收和统筹安排】。发展:散装水泥专项资金】(,以下简称《专项资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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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!水泥生?产和使用单位应当】完成市散办下—达的年度散》装水泥计划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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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七条: 新建、扩建—和改建?水泥生产企业应当】按散装比例》70%以《上,发放能力的要求进行!设计和同步建设按】期投:入使用
! , 新建、扩建和改!。建水泥?生产企业应当依法进!行环境影响评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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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八,条 水泥生产企业】每年应当与市散办签!。定散装水泥生—产销售和散装水泥专!项资金征《交合:。同书作为本企业承】。包责任制的任务【完成业务主管—部门应当《将计划?执,行,情况作为考核企业及!法人代表的指—。标之一未完成计【。划的不?能评为先进企—业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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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】。条 承接建设工程的!施工单位应当具【备,与使用散装》水泥施工相适应的】设施否则《不得参加《建设工程的施—工投:标 :
—。 第十条 水泥】生产企业和销售、运!输散装水泥的单位应!当切:实,加强对发放》、运输散《装水泥的计量管【理,严格执行国家在【。计量方面的规定 】。
【。 第十一《条 袋?装水泥生产企业、】使用单?位应当按照财政部】发布的散装》水泥:。专,项资金征收和使用】管理:办法(财综[20】。02]23号)和河!南省散装《水泥专项资金征收】和使用管理实施【。。细则(豫财综[2】0,04]4《5号)的《。规定缴纳散装水【泥专项资金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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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,二条 市散办—征收的?专项资金《按,预算外?资金管理专户储存并!在市财?政监督下《专款专用
】 (一)【购置、建设》散装水泥的设—备和设施;
】 (二【)发展?散装水泥的管理和宣!传;
— 《(三)发展散装【水泥的科研、—新技术的开发、引进!和信息?交流;
【。 (四)奖】励生产、推广、应用!。散装水泥有显著成】绩的单位和个人 】
— :第十三?条 发?展散装水泥所需资金!银行应当予》以支持在同》等条件下优先安【排贷款;所需材【料计划物资部—。。门应当在《分配计划中给予安】排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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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十四条 市散【。办,每,年应:当从专项《资金:收取:总额中?提取5%-》7%作为《发展:散装水泥《的专项奖励资金主要!用于超额《完成散装水》泥计:划的企业《、,大型建?设工程项目的奖励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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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五:条 本办法自199!2年1月1日起【施行1985年【市城乡建设》局和市财《政局联合《颁发的洛阳》市散装水泥》暂行管理办法同【时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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