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》 》 洛:阳市人?民政府关《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!。收与补偿《的意:见 洛政〔2!011〕《49号 各—县(市、区)人民政!府市:人民政府有关部【门洛阳高《新技术?产业:开发区管委》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!公室各有关单—位 《  :   为贯》彻落实国务院—国有:土地上房屋征收【与补偿条例(—国务院?令第590号)【(以下简称征—收条例?)规范我市国有土地!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!动维护公共》利益保障被征收房】屋所有?。权人的合法权益依】据征收?条,。例等相?关法律、法规结【合我市?实际现就国有土地上!房屋征收与补偿提出!以,下意见? 一、《规范房屋征收与补偿!。活动 ? (一)《市人民?。政府:负责本市的房屋【征收与补偿工作【对县:(市:)级人民《政,府房屋征收》与补偿?。工作进行监督、【。指导各城市区—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!。内国:有土地上《由,区发改委立项、区】财政出资以及—市,人民政府下》达由:各城市区人民政【府负:责实施项目》的房:屋征收与补偿工作】 (二)洛】阳市人民政》。府房屋征《收办公室为》市人民政《府房屋征收》部门(以下称—市房屋?征收部门)负—责,组织实施本市国【有土地上房屋征收】与补偿工作 】 (三?)市:、,县级人民政府的发】改、住房《和城乡建《设、财?政、规划、国—土资源、文物—、,公安、工商、—信访等部门按照【工作职能分工互相配!合保障房屋征收【与补偿工《。作的顺利进行 ! (四)房屋—征,收部:门可以委托房—屋征收实施单位【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!的具:体工作房《屋征:收实施?单位不得《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!收部门对房屋征【。。收实施单位在委【托范围?内,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!偿行为负责》监督并对《。其行为后果承担法】律责任 》 ,二、房屋征收的决】定 (一)需市、!县级人民政府做出】房屋征收决定的建】设项目应《具备下列条件 】 ,  ?   1.项目【主管部门《或业主单位》应提供市发》改,委或市政府授—权部门?的立项批准文件保】障性安居《工程:。和旧城区改建项目还!应提供列入市、【县级人民政府国民经!济,和社会发展》。年度计划的文—件 》    2》.房屋征《收部门书面》确认的拟征收—范围内?的房屋征收符合【征收条例规》定的证明和拟征收】。项目的社《会稳定风险评—估报告以及补偿【安置资金足》额到:位证明 》     3.市!城乡规划部》门书面确《认,的,拟征收范围》内用地符合城—乡规划和专项—规划要求的证明 !     4.】市国土资源部门【书面确认的拟—征收范?围内土地用途符合土!地利用总体规划【要求:的证明  】   5.符合法】定程:序的征收补偿—方案 (二】)房:屋征收部门拟定的】房屋:征收补偿方案应在】房屋征收范围—内予以公布征求【公众:意见征求《意见期限不得少于】30日被《征收人需《提交意见的应—持本: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!属证明在征》。求意见期限内以书】面形式提交》。 房屋征收部!门应及时公布征收】补偿方案征》求意见情况和根【据公众意见》修,改情:况期限不得少于2日! : : (三)因旧城【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!1/2?以上被征收人—认为征收补偿—方案不符合征收【条例及本实施意【见规:定的房?屋征收部门》应组织由被征收【人代表?和公:众,代表参加《的听:。证,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!修改:方,案参加听证会的公众!代表:可,包括被征收房屋【。所在地政府代表【。及基层组织代表【、人大代表、—政协委?员等 (】四)对房屋征收项目!由项:。目所在地《县,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!屋征收部门》负责:社会稳定风险评【估并提交风险评估】报告 》 (五)市、县级!人民:政府做出房》屋征收决定前—应将足?额的征?收补:偿,。资金划转到专用账户!。。 (六)【涉及被征收人—户,数在1000户以上!的房屋征收项—。目在做出征收决【定前应当报》经做出征收决—定,的市、县级人民政府!常务会议《讨论决定 (!。七)征收实施期限应!根,。据房屋征收项—目的规模等因素【合理确定《一般:情况下征《收实施?期限自房屋征收决】定,公告之日《起不得?超过1年 【 (八)《房屋征收范》围确定?后不得在房屋征收】范围内实施新建、扩!建,、改:建房屋和改变房【。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!偿费用的行为;违】反规:。定实施?的不予补偿 房屋!征收部门应当将前】款所列?事,项书面通知有—关部:门暂停办《理,。相关手续《暂停:办理相关手》续的书面通知应【当载明?暂停期?限暂:停期限最长不得【超,过1年 三—。、,。征收房屋的评估 】 ,(一)被《征收房屋的价值由】具有相应资质的【房,。地,产价格评估机构【评估确定房》地产价格《评估机构应当独立、!客观、公《正地开展《房屋征收评》。估工作任何单位和】个,人不:得干:预 》(二)对被征收房屋!价值的补偿》不得低?于房屋?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!征收房?屋类似房地产的市】场,价格 — (三)原》。则上:被征收人应当在房】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!起5:日内自行协商—选定房地产价格评】估机构;《若被:。征收人在此期限内无!法通过协商方—式选定房地产价【格,评估机构的则以多】数人的意见选定房】地产价格评估机构】;若被征收人—无法形成多数意【见的则?在上述期限》后3日内由房屋【征收部门通过公开】抽号的方式》随机选定 !(四)房地》。产价格评《估机构必须入户对】被征收房屋进行【现场:调查通过拍照、录像!。等方式取得相关资料!逐户出?具评估报告并解【答被征收人》对评估报《告的:异议 《。    —。 ,被征收人应当—积极:配合房地产价格评】估机:构开展评估》。工作;拒不》配,合的自行《承担相?。应责任? ? (?。五)被征收人—对评估报告》有异议?的可在收到》评估报告《之日起5日内向做】出评估报告的房地产!价格评估机构—申请复核房地产【价格评估机构应【。当在5?日内出?具复核?结果:并送达?被征收人对复核结】果有异议的应—当在收到复核—结果之日起5日内向!房地产价格评—估专家委员会—申请鉴定房地产价】格评估专家委员会】应当在7日内出具】鉴定:结,果并送达 》    【 房地产价格评估】。专家委?员会:的鉴定结《果为最终结》果 四、房屋征收!的补偿安置 —。 (一)被征—收人可?以选择货币补—偿也可以选择—。房屋产权调》换对被征收》人的补偿包括 【 ,     【1,。.被:征收房屋价值—的补偿; 【   ?  2?。.因征收房屋—造成的搬迁》、临时安置的补【偿,;   【  3.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!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!     【同时应按照本—。意见的规定对被征收!人给予补助和奖励】 ?     上—述各项补偿标准【。和计:算方:。式按照洛阳市—国有土?地上:房,屋,征收补偿《标准执?行房屋附属设—施及装饰装修—的标准?和计算方式按—照洛阳市城市国有】。土地上房屋》征收:附,属设施?及装饰装《修补偿标准执—行 : (二)被【征,收房屋的性质以房】屋权属证书及权属档!案的记载为准—对,被征收房屋的性质存!在异议的应当向市】规划行?政主管部《门申请确认 — (三》。)被征?收房屋?的面积?以房:屋权属证书及—。权属:档,案的:记载:为准对?。被,征收房屋的面积存在!异议:。的应当向市》房地产行《政主管部门》申请确认 》。 ?(四)违《章建筑、《超过批?准期限的《。临时建筑和》批准建设《时限定?如,遇规划调整应—无,条件拆除的临时【建筑征收时不予【补,偿;征收未超过批】准期限的临时建筑】按照其建筑面积【给予适当《补偿 ? , (五《)房屋征收部门与】被征收人《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!的签约期限》内,达不成补偿协议【或者被征收房屋【所有权人不明确的】。。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!。做出房屋征收决定的!市、县级人民政府按!照征收补偿方案做】出补偿决定并在房】屋,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!    【 被征收人对—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依!法,申请行政复议或【者提起行政诉讼 】 ? (:。六):严禁采取暴力—、威胁或者违反【规,定中:断供水、供热、供气!、供电和道路通行】等非法方式》。迫使被征《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!依法承担赔偿责任】;违反治安管理【规定或者其他—行政管理《规,定的由公安机—关或:者有关部门依法【予以处罚对直接【负责: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行!。政机关直接》责任人员《依法给予处》分;构成《犯罪的依法》追究刑事责任 【 五、补偿协【。议,的签订 (一)房!屋征收补偿协—议文本由市》房,屋征收?部门拟定城市区房屋!征收补偿协议—。签,订需使?用统一的协议文本】 《(二:),被征收房屋存在产权!争议而无法签订补偿!协议的房《。。屋征收部门应—当在媒体上予—以公告并将》相当于债权部分【的货:币补偿金额向—公,证机关办理公—证提存后实施—征收 《 :(三)征收设有抵】押的房?屋被征收《人签订补偿协议【30日内不能提前】清,偿,或者变?更抵押权的征收【部门应当将相—当于债权担》保部分的货币补【偿金额向公》证机关办理公证提】存,后实施征收》 : ?(四)签订》房屋征收补》偿,协议后被征收人【应当将被征收—房屋的?房屋所有权》证、土地《使用权证一并缴回】有关:部门应当《及,时办:。理注销手续》 六、其他问题】 (一)》各城市区人》。民政府组织》实施:的房屋征收项目其】房屋征收补偿方案】。在向:公众公布《征,求意见前应报经市】房屋征收部门审核 ! (二)在征收!条,。例施行前已依法取】得房屋?。拆迁许可证的建设项!目,。继续按照国务—。院城:市房屋拆《迁管:理条例规定及原拆】迁补偿政策执行 ! (三)》本实施意《见未明确《的,事项另行研究处【理 : (四)—若国务院及》省政府今后对房【。屋征收补偿工作【制定出台相关—。规定和政《策的:按,照新的规定和—政策执行 》 (五)本实施!意,见适用?于涧西?区、西工区、老城】。区、瀍河区》、洛龙区其他—县(市、《区)参照执行 】 (六)本实施意!见自公?布之日起施行 【 洛—阳市人民政府 ! ,二〇一一年四—月十一日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