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宁省《建筑施工安全—生产标准化考评实】。施细则?<!--《?xml:n—am:espace 【pref《ix: = o ns【 = "u》rn:?schemas-m!icrosoft】-com《:,。offic》e:office】" /?-->
第一章】 总:。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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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为—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!安全生产管理—推进全省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!准化建?设提高全省建筑【施工企业及施—工项目安全》生,产管理?水平根据住房—城乡:建设部关《于印发<建筑施工安!。全生产标准化考评】暂行办法>》的通知(建质〔2】。。014〕11—1号),结合全【。省实际制定》本细则
《第二条 《在辽宁省注册的建】筑施:工,企业以及外省入辽】施工企业在辽—承接的在建工程项目!。的安全生产标准化】考评适用本细则【
第三条 本—细则所?称建筑施工》安全生产标准化是】。指建筑施工企业在】建筑施工活动中【贯彻执行建筑施工】安全生产法》律法规和标准规范】建立企业和项目安】全生产责任制—制定安全管理—制度和操作规程监】控危险性《较大:分部分?。项,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!产,隐患使人、》机、物、环始终处】于安全状态》形成过程控制、持续!改进的安全管理机】制
第四《条 本细《则所称?建筑施工安全—生产标准化考—评,包括建筑施》工项:目安全?生产标准《。化考评(以下简称项!目考评)和建筑施工!企,业安全生产标准化】考评(以下简称企业!考评)
《 建筑施工—项目是指新》建、扩建、改建【房屋:建筑和市《政基础设施工—程项目(本细—则所称?工程项目指单项工程!)
建筑施工企业是!指从事新建、扩建】、改建房屋》。建筑和市《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!活,动的建筑《施工总?承包及专《业承包企业
第五】条 :省住房城乡建—。设厅负责《监督指导《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!产,标准化?。考评工作并负责企业!考,评各:。市、:县(市、区)住房城!乡,建设行政主管—。部门负责所辖区【域内建筑施工项【目考评?具体工作可以—委托:当地建设工程安【全监督机构实—施
:。 第六条 建筑施!。工安全生产标准【化考评工作应坚【持客观、公》正、公开的》原则
第二—章 项《目考评
第七!条 对建筑施—工项目实施安全生】产监督的住房城乡建!设主管部门或—其委托的《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!构(以下简称“项目!考评主体”)负责建!筑施工项目安全【生产标?准化考评工作
!第八:。条 项目考评主【体应当对已》办理施工《安全监督手续—并取得施工许可【证的建筑《施工项目实施—安全生?产标准?化考评
第【九,条 项目考评主体应!当对:建筑施?工项:目实:施日常安全》监督时同步开—展项目考《评工作并指导和监】。督项目开《展安全生产标准化】。。工作
?第十条 《建筑施工企业—应当建?立健全以项目负责人!为第一?责任:人的项目安全生产】管理体系依法履行】安全:生产:职责:实施项目安全生产标!准化工作
【建,筑施工项目实行【施工总承包》的施工?。总承包单位对项目】安全生产标准化【工,作负总责施》工总承包单位应【当组织专业承—包,单位等开展项—目安全生产》标准化?。工作:
第十一条 工【程项目应《当成立由施》工总承包《。及专业承包单位等组!成的项目安全生产标!准化自?评机构?在项目施工过程中】每,月主要?。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!查标准(JGJ59!-2011)—等开展安全生产标】准化:。自评工作,》项,目自评材料要存【档留:查
第?十,二条 建筑施工企】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!应当定期对项目【安全生产标准化工】作进行监督检查【检查及整改情况【应当纳入《项目自评材料
】 第十三条 建设、!监理单位《应当对工程项目安】全生产标《准化自?。评工作进行监督检】查并对项目》自评材料进行审核并!签署意见
— 第十四条 项目完!工后办理竣工—验收前建筑施工【企业应当《向项目考评主体【提交项目安全生【产标准化自》评材料
项【目自:评材料?主要包括
》(,一)辽宁省建筑施工!项,目,安全:生,产标准化考评申请表!1份:(附件1)》
(二》),项目主要依据—建筑施工安》。全检查标准》。(J:GJ59)》等进:行,自评结果及项目建设!、,。监理:单位审核意见;【
?(三)项《目施:工期间因安全生产受!到住:。房城乡建《设,主管:部门奖惩情况(包】括限期整《改、停工整改、【通报:批,评、行政处罚、通】报表扬、表彰奖励】等):;
《。(四)项目发生生】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!;
: (?五):项目考评主体—规定的?其他:。材,料
第》十五条 项目考评主!体收到建筑施工企业!提交的材料后经查】验符合要《求的以项目自评为基!础结合日常监管【情况对项目安全【生产:标准:化工作进行》评定在10个—工作日内向》建筑:施工:。企业发?放项目考评结果告知!书(附?件2)?
: 评定结果为“【优良”、“合格【”及“不合格”
! 评定结《果为不合格的应【当,。。在项目?考评结果告知书中说!明理由及项目考评】不合格的《责任单位
第十!六条 建筑施工【项目具有下列情形之!一的安全生》产标准化评定为不】合格
(一)】未按:规,定,开展项目自评工作的!;,
(二》),发生生产《安全责任事故的;
! , ,(三)?因项目?存在安全隐患在一】年内受到住房城【乡建设主管部门2次!及以上停工整改的】;,
(四)项目竣工验!收时建筑《施工企业未提—交项目自评材料【的;
(五)项【目考评主体规定【的其他情形
第!十七条? 安全生产标—准,化评定为优》良的建筑施》工项:目数量原《则上不超过》所,辖,区域:内,本年度拟竣工项【目数量的1》0%
《第十八?条 项?目,考评主体应当及时向!社会公布本行政区】。域内建筑施》。工项目安全生产【。标准化考评结果并】逐级上报考评结【果市级住房城—乡建设主《管部:门或其委《托的建?筑施工安《。全监督机构(含【绥中、昌图县以下同!)对所辖区域内所有!项目考评情况进行】汇总通?过辽宁省建筑安全】监督管理信息—系统中安全生产许】可证:业务系统报送至【省住房城《乡建设厅
第十【九,条 对外埠》入辽建筑《施,工企:业承建的工程—项目收到项目考评】结果后省住房城乡】建设厅负责将项目考!评结果转送至该企】业注册地省级—住房城乡《建设主管部》门
第二十条 【鼓励项目《考评主体应用信息】化,手段开展建筑施工项!目安全生产标准【化考评工作积极推】进全省建筑施工【安全监管一体化【工作平台建设
【
第三章 》企业考?评
第二》十一条 省住房【。城,乡,建设:厅负责?对取:得安:全生产许可证且【在有:效,期内的?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安!全生产标准化考【评; 各市》、县(市、》。区)住房城乡建设行!政主:管部门负责》指导:监督建筑施工—企业开展《自评工作
第二十】二条 企业考评【按照企?业自评、申请、考评!、公示的程序—。进行
第《二十三条 建筑【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!全以法定代表人【为第一责任人—的企业安全生产管】理体系依法履行安】全生产职责实施【企业安全生产标【准化工作
》 :第,二十: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!应当:成立企业安全—生产标准化自评机】构依据施工企业安全!生产评价标准(JG!J/:T,77-201—0)每年开展企业】安全:生产标准化自评工】作
:。第二十五条》 建筑?施工企业《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!证延期?时企业应当通—过辽:宁省:建筑安全《监督:管理信息系》统中: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!系统报送申报材【料同时一并提交企】业自:评材料?
企业自评材料!主要包?括
(一)辽宁省建!筑施工企业安全【生,产,标准化考评申请表】1份(?。附件3?)
(二)安全生】产许可证有效期【内企业所承建项目台!帐及项目考评—结果;
(三)!企业主?要依据施工企业【安全:生产评价《标准:(JGJ/T—77-2010)等!进行的自评》。结果;
(【四)企业近三年内】因安全生《产受:到住房城乡建—。设主管部门》奖惩情?况(包?括通报批《评、:行政处罚、》通报表?扬、表?彰奖励?等,);
(五》)企业承建》项目:发生:生产安?全责任事故》情况
上《述材料在企》业申办安全生—产许可证延期时由市!级,住房城乡《建设主管《部门统一报送至省住!房城乡建设厅同【。时通过辽宁省建【筑安全监督管理信】息系统中安全生产许!可证管?理系统报送材料【的电子文档
— 第二十六条【。 企业考评每月进】行一次与安》全生产许《可证延期《工作同步《进行省?。住房城乡《建设厅收到企业的】自评材?料后经查验符—。合要求的以企—业自:评为基础以企业【承,建项目?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!结果为主要》依据结合安全生【产许可证动态监管】。情况对企业安全生】产标准?化工作进行评—定考:评结果经网上公【示(公示《期为5?。个工作?日)后无异议的向建!筑施工企业发放【企业:考评结果《告知书(附件4【。)
评定结果为!。“优:良”、“合格”及】“不合格”
【 评定结果为—不,合格的?应当说明理由—并责令?限期整改
》 , 第二十七条 建】。筑施工企业具有下】。。列,情形之一的安全【生产标准化评—。定为不合格
】(,一)未按规定—开展企业自评—。工作的;
(】二)企业近三年所承!建的项目发生较【大及:以上生产《安全责任事故或【发生2起(含)一般!事,故的;?
(三)企业】近三年?所承建已竣工项目】不,合格率超《过5%的(不合【。格率是指企业近三年!作为项目考评不合】格,责任主?体的竣工工》程数量与企业承建已!竣工工程数》量之比)
第】二十八条 省住【。房城乡建设厅定【期,。向,社会公布建筑施工】企业安全生》产标:准化考评结果—
第二十九条 【建,筑施工企业》在办理安《全生产许可证延期】时未提交企业自【评,材料的视同企—业考评不合格—
第三十条 安全标!准化考评结果有【效,。期为3?年建筑施工企业应】当在安全标准化考评!有效期满前3个月】按原程?序重新申《请考评?
第三十《一条 无在建工程】项目的建《筑施工企业安全标】准化考评视》为缺项当《。有在建工程项目时】。再次:进行跟踪考评
第三!十二条 铁路、【交通、水利、—电力等有《关专业主管部—门应参照本》办法或依据》本行业施工》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!办法对本《行,业施工企业进行考】评并将?考评结果及》时,报送省住房和—。城乡建?设厅:。
?第四章 》奖,励和惩戒
第!三十:三条 建筑施工安全!生产标准化考评【结果作为政府—相关部门进行绩效】考核、信《用评级、诚信—评价、?评先推优等》重要参考《。依据
第三十四!条 政府《投资项目招》投标应优先选—择建筑?施工安全《生产:标准化?。工,作业绩突出》的建筑施工》企业及项目负责人】
第三十—五条 各级住房城】乡建设主《管部门应当将—建筑施工安》。全生产标准化考评】情况记?入安全生产信—用档案
第【三十:六条 对于安全【生产标准化考评不】合格的建筑施工企】业省住房城乡建【设厅责令企》业限期整改在企【业主要负责人办【理安: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!延期时责《令,限期:重新考核在》企业办理安全生【产许可证延期时重新!复核其安全》。生产:。条件;对整改后【具备安全生产—条件的?安全生产标准化考】。评结果为“整改后合!。。格”核发安全生产】许可证;对》不再具备安》全生产条件的—不予核?发安全生产许—可证:
第三十七条】 对于安《全生产标准化—考评不合格》的建筑施工项目项】目考评?主体应当《责令:限期整改在项—目负责人《办理安全《生产考核合格—证书延期时应限期重!新考核对重新考核合!格的核发安》全生产考《核合格证;对重新】考,核不合格的》。不予核发安全—生产考?核合格证
第三!十八条 经安全生】产标准化考评合【格或优良《的建筑施工企业【及项目发现有下列情!形之一的由考评【主体撤?销原安全生产标【准化考评结果直接】评定为不合》格并:对有关责任单位和】责任人员《依法予以处罚
!(一)提交》的自评材《料弄虚作假的;【
: (二?)漏报、谎报、【瞒报生产《安全事故的》;
(?三,。)考:。评过程中有其他【违法违规行》为的
第五章【 附则
》
第三十九条— 本细则《由省住房《和城乡建设厅负责】解释 自发布之日】起施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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