辽宁省建》筑施工安全生产【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!<!:--??xml:n》amespace !prefi》x, =: o ns =【 "ur《n::schemas-m!icroso—f,t-com:—o,ffice:of】f,ice" /—。-->
第一章 !总则
第一条 】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!工安全生产管理推进!全省建?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!。化建设?提高:全省建筑《施工:企业:及施工项目安全生】产管:理水平根据》住,房城乡建设部关【于印发<建筑施工安!全生产标准化考评】暂行办法《>的通知《(建质〔2014〕!111号《),结合全省—实,际制定本细则—
第二条《 在辽宁省》注册:的建筑?施工企业以》及,外省入?辽施工企业》在辽承接的在建【。工程:项目的?安全:。生产标准《化考评适用本细则】。
第:三,。。条 本细《则所称建筑》施工安全《生产标?准化是指建筑施工】企业:在建:筑施工活动》。中贯彻执《行建:筑施工安全生产法】律法规和标准—规范建立企》业和项目安》。全生产责任制制定】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!规,程监控危险性较大】分部分?项工程排《查治理安《全生产隐患使人、】机、物、《环始终处于安全【状态形成过程控制】、持续改进的安全管!理机制
第》四条 本细则所称建!筑,施工安全生》。产标准化考》。评包括建筑施工项目!安全生产标准化考】。评(以下简称—项目考评)和建筑】施,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!化考评(以下简【称企业考评)—。
建《筑施工项目》是指新建、》扩建、改建房屋建筑!和市政基础设施【工,程项目?(本细则所称工程项!目,指单项工程)
【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!事,新建、扩建》、改建房屋建筑和】市,政基础?设施: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!。施工:总承包及专业—承包企业
第五条】 ,省住房城《乡建设厅负》责监:督指导全省建筑施】工安全?生产标?准化考评工作并【负责企?业考评各市、—县(市、区)住【房城乡建设行政主】。管部:门负责?所辖区域内建筑施工!项目考评具体工作】可以委托当地建【设工程安全监督机】构实施
》 第六条 建筑施】工安全生产标准化】。考评工作应坚持【客观、?公正:、公开的《原则
《第二章 项目考】评
第七条 !对建筑施工项—目实施安《全生产?监督的住房城—乡建设主《。管部门?或其委托的》建筑施?。工安全监督机—构(以?下简称?“项:目考评?主体”)负责—建筑施工项目安全】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!。
: ,第八条? 项目?考,评主体应当对已办理!施工:安全监督《手续并取得施工许】可证的建筑施工项】目实施安全生—产标准化考评
】 第九条 项目考】评主体应当对建筑】施工项目《。实施日?常安全监《督时同步《开展项目考评工作】并指导?和监督项目开—展安:全生产?标准化工作
第【十条 建筑施工企】业应当建立》健全以项目》负责人为第一责【任人的项《目安全生产管—理体系?依法履行安》全生产职《责实施项目安—全生产标准化工【作
?。 建:筑施工项目实—行,施工总承包的—施工总承包》单位对项目安全【生产标准化工作【负总:责施工总承包单位】应当组织专》业承包单位等开展项!目安:全生产标准化工作
!第十:一条 ?工,程项目应当成立【由施工总承包—及专业承包单位等组!成的项目安全生产标!准化自评机》构在项?目施工过《程中每月主要依【据建筑施工安—全检查?标准:(J:GJ:59-2《01:1)等开展安—全生产标准化—自评:工作:,项目自评材料【要存档留查
—第十二条 建筑【。施工企业安》全生产管理机—构应当定期》。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!化工作进行监—督检查检查》及整改情《况应当?。纳入项目《自评材料
【第十三条 建设、监!理单位应当对工程】项目安全《生产标准《化自评工作进行监督!检查:并对项目《自评材料进行审核并!签署:意见
《 第十四条》 项目完工后办理竣!工验收前《建筑:施工企?业应当向项目—考评主体提交项【。目安全生产标—准化自评《材料
项目自评!材料主要包括—
(一)《辽宁:。省建筑?施工项目《。安,全生产标准化考评】申请表1份(附件1!)
: (二)项目【主要依据建筑—施工:安全检查标准(J】GJ:59)等进行自【评结果?及项目建设》、,监理单位审核意【见;
(三【。),项目施工期间—因安全生产》受到住房城乡建【设主管?部门奖惩情况(包】括限期整改、停【工整改?、通报?批评、行政处罚、通!报表扬、表彰奖【励等)?;
? ,(四)项《目发生生产》安全责任事故情况】;
? (五)项目考评】主体规?定的其他材》料
? ,第十五条 项目【。考评主体《收到建?筑施工企业提交的材!料后经查验符—合,要求的?以项:目自评为基础结合】日常监?管,情况对?项目安全生产标【准化工作进行评【定在10个工作【日内:向,建筑施工企》业发放项目考评结】果告知书(附件2】)
评定结果为!“优良”、“合格】”及“不《合,格”
? 评定结果为【不合格的应当—在项目考评结果【告知书中说明理由】及项目考《评不合格的》责任单位
【第十六条《 建筑施工项目具】有下列情形之—一的安全生产标准】化评定为《不合格
(【一)未按规定—开展:项目自评工作—的;
《 (二)发》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!的;
(三)因!。项目存在安全隐患】。在一年内受到—住房城乡建设—主管:部门2次及以上停工!整改的;
》(四)?项目竣工验收时建】筑,施工企业未提交项目!自评:材料的;
(—五)项目考评主体规!定的其他《情形
第—十七条 《安全生产《标准化评定为优良】的建筑施《工项目数量原则上不!超过所辖区域内本年!。度拟竣工项目数量的!10%
第十【八条 ?项目考评主体应当及!时向社会公》布本:行政区域《内建筑?施工项目安》全,生产:标准化考评结果并】逐级上报考评—结,果市:级住:房城乡建设主—管部:门,或其委托的建筑施工!安全监督《机构(含绥中、昌】图,县,以下同)对所—辖区域内所有项目】考评情况进行汇总通!。过,辽,宁省建筑安》全,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!安全生产许可证业务!系统报送至省—住房城乡建设厅
】第十九条 对外埠】。入辽建筑施工企业承!建,的工程?项目收到项目考评】结果后省《住,房城乡建《。设厅负责将项目考】评结果转《送,至,该企:业,注册地省级住房【城乡建设主管部门
!第二十条 》鼓,励项目考评》主体:应用:信息化手段开展【建筑:施工项?目安:全生产标《准化考评工作—。积极推进全省建筑施!工安全监管一—体化工作《平台建?设
第《三章 企业》考评
?
第二十一条 省住!房城乡建设》厅负责对取得—安全生?。产许可证且在—有效期内的建—。筑施工企《业实施安全生产标】准化考评; 各市、!县(市、区)住房城!乡建设行《政主管?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建!筑施工企《业开展自评》工作
?第二十二条》 企业考评按照【企,业自评、申请、考评!。、公示的程序—。进行
第二》十三条? ,建,。筑施工企业应当建】立健全以法定代【表人为第一责—任人的企业安全【生产管理体系依法】履行安?全生产职责实施企业!安全生产标准化【工作
《 第二十四》条 建筑施工—企业应当成立企【业安全生产标准【化自评机构》依据施?工企业安《全生:产评价标准(—JGJ/T77-2!01:0)每年开展企业安!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!作
第二十五条 】建筑施工企业在【办,。理安全生产》。许可:证延期时企》业应当?通过辽宁《省建筑安全监督管】理信息系《统中安全生产许可证!管,理系:统报送申报材—料同时一并》提交企业自评—材料
《 企业自评材料【主要包括
(一)】辽宁省建筑施工企业!安,全生产标《准化:考评申请《表1份?(附件3)》
(:二)安全生产—许可:证有效期内企业所承!。建项目台帐及项目】考评结果;
】(三)企业主要依】据施工企业》安全生产评价标【准(JGJ/T【77-2010)等!进行的自《评结果;
(四!)企:业,近三年内因安全生产!受到:住房城乡建》设,主管:部门奖惩情况—(,包括通?报批评、行政处【罚,、,通报表扬、表彰奖励!等);
(五—)企业承建项目【发生生产安全责任】事,故情况
上述材【料在企业申办安【全生:产许可证延期—时由:市级住房城乡建设】主管部?门,统一:报送至?。省住房城乡建设【厅同时通过辽宁省】建筑安全监》督管理?信息系统中安全生产!许可证管理系统【报送材料的电子文档!
第《二十六条 企业考评!每月进行一次与安全!生,产许可?证延期工作同—步进行省住》房城乡建设厅收到企!业,的自评材料后经查验!符合要求的以企【业自评为基础以企业!承建:项目安全生产标准】化考评结果为主要依!据结合安全生—产许:可证动态监管情【况对企业安全—生产标准化》工作进行评定考评结!。果经网上公示(公】示期为5《个工作日)后无异议!的向建筑施工企业】发放企业考》评结果?告知书(《附件:4)
评定结】果,为“:优良”、“合—格”:及“不合格”
】 ,评定结果为》不合格的《应当说明理由—。并责令?限期整改
【第二十七《条 建?筑施:工,企业:具有下列情形之【一,的安:全生产标准》化评定?为,。不合格
《 , (一)未》按,规定开展《。企业:自评工作《的;
(二)企!。业近三年所》承建的项目发生【较大及以上》生产安全责》任,事故或发生》2起(含)一—般事故?。的;
》(三)企业近—三年所?承建已竣《。工项目不合格—率超过5%的(【不合格?率是指企业》近三年?作为项目考评不合格!责任主?体的竣工工程数量】与,企业承建已竣—工工程数量之比)】
第二十—八条 省住房—城乡建设《厅定期向社会公布建!筑施工企业》安全生产标准化考】评结果
第二十九条! 建筑施工企业【在办理?安全生产许可证【延期时未提》交企业自评》材料的视同企—业考评不合格—
第三十条 —安全标准化考—评结:果有:效期为3年》建筑施?工,企业应当在安全【标准化考《评有效期满》前3个月按原—程序重新申请考【评
第三十一—。。条 无在建工程【项目的建筑施工【企业安全标》准化考评视为缺项当!有在建工程项—目时再次《进行跟踪考评
第】三十:二条 ?铁路、交《通、水利、电—力等有关专业主【管部门应参》。照本办?。法或:依据本行业施—工企业安全标准化考!评办法对本行业【施工:。企业进行考》评并将考评》结果:及时报送省住—房和城乡建设厅
!
第:四章 奖励和惩】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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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三条】 ,建筑施工安全生产】标准化考评结果【作为政府相关—。。部门进行绩》。效,考核、信用评级【、诚信评《价、评先推优等重】要参考依据
【 第三十四条 政】府投资项目招—投标应优先》选择建筑施工安【全,生产标准《化工作业《。绩突出的建筑施【工企业?及项目负责人
【 第三十五—条,。 各级住房城—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!将建筑施工》安全生产标准—化考评?情,况记入安全生—产信用档案》
第三十六条】 对于安全生产【标准化?考评:。不合格的建筑—施工企业省住—房城乡建设厅责令】企业限期整改在企业!主要负责人办理安】全生:产考核合格证书延】期时责令限期—重新考核在企—业,办理:安,全生产许《可证延期时重新复】核其安全生产条【件;对整《改后具备《。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!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!。为“整改后合格”】。核发安全生》产,许,可证;对不再—具,备安全?生产条件的不予【核发安全生产许【可证
? 第三十七条 】对于安全《生产标准化考评【不合格?的建筑施工项目项】目考评主《体应当责令限期整】改在项?目负:责人办?。理安全生产考核合】格证:书延期时《应限期重新考核对】重新考?核合格的核发安全生!产,考核合格《证;对重新考核【不合格的《不予:。核发安全生产考【核合格证
— 第:三十八条 经安全】生产标准化考评【合格或优良》的建筑施工企业【及项目?发现有下列情形之】一的由?考评主体撤销原安全!生产:。。标准化?考评结果直》。接,评定为不合》格并对有关责—任单位和责任—人员依法予以处罚】
, :(一)提交的—自评:材料弄?虚,作假:的;
?。 (二)漏报、谎!报、瞒报生》产安全事《。故的;
(三)【考评过程中有—其他违法违规—行,为的
第五章 】 附则
》。第三:十九条 本》细则由?省住:房和城乡建设厅负】责解释? 自发布之》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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