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洛阳市经济】适用住房建设—管理细则(试—行):
:
为【。加强我市经济适用住!房建设和销售管理】工作切实解决—城市低收《入家庭住房困难【根据国家经济适用】住房管理办法(建住!房〔2007〕25!8号)、住房和【城乡建设《部,关于:。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!理有关?问题的通知(建保〔!2,010?〕59号)和洛【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解!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!房,困难的?实施意?见,(洛:政〔2?008?〕60号《)洛阳?市城:市基础设施配套费】征收细则的通知(】洛政办〔2010】〕119号》)结合我市》。实际现就规范经济适!用住房建设管理制】定,如下试行细则
一!、建:设管理
经济适】用住房建设应当采】取项:目法:人招标方式
!经济适?用住房建《设项目法人招—标工作按照》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!执行
》 经济适用住房】建,设应严格控制套型】面积根据我》市的实?际套:型建筑面积》控制在60》 -90平方—米之间涉及》拆迁安置《及高:层住宅?等可在?90:平方米基《础上适度上浮20】%
二、优惠政策!
,
经济适用》住房建设项目—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!费、政府性基—金以:及经济适用》住,房建设项目外的基】础设施?。费用按照洛阳市人民!政府关于解决城【市低收入家庭住房】困难:的实施?。意见(洛政〔2【008〕60号【。)洛阳市城市基【础设施配套费—征收:细则的通知》(洛政?办〔2010〕【119?号)的规定执—行
经济】适用住房项目法人可!以在建项目作—抵押申请住房项目开!发贷款
— 购买经济—适用住?房可以?申请商业银行贷款】或住房公积金贷款】并可以提《取个人及直》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!
,
三、价《格管:理
经《济适用住房价格【实行政府指导价【确定经济适用—住房价格以保本微利!。为原则?
》经济适用住房—销售基准价格及【浮动:幅度由市《价格:。行政主管部门—会同市住房保障和】房地产管理部门根据!国家有关规定确定】并向:社会公布
经济!适用住房销售—应,当按:照,市价格行《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基!准价格及《浮,动幅:度,。执行不得在》批准:。。的价格之外收—取任何未予规定并公!布的费用 —
房地【产开发企业应当在】销售场所显》著,位置:公布批准的价格及】批准文?号接受社会监督
!。
四、销售管理
】
,(一)统一》销售
—。 凡城市区新!建的经济适》用住房一律》由市住?房和城乡《建设委员会委—托市:。住房委员会办—公室:(以:下简称“《市住房办”)—组织销售在未取【得预:售,许可证前开发建设单!。位不得随意收取定金!或私:自,预售、?销售住?房单位集《资合作建设的经济】适用住?房在安置好本单【位住房困难》户的情况下剩余房】源由市住房》办统一组织面向社会!公开销售
— (二)》。认购条件
》
【凡在城市区》购买经济适用住【房,的对象?必须同时《具备以下条件
【
: ? 1、具有本市市!区常住户口;
【
: 2—、中低收入家庭【;
】 3、无房户或住房!。困难户;
— ? 4、市人民】政府规定的其—他,条,件;
《。 5、单!身人员除应当符【合,。前款:规定条件外》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!房时年龄需满—26:周岁;
《
— 6:、申请人家庭成员不!能拥有10万—元以上消费性轿车】;
《 ,。 7》、,个,。体经营者注册资金】不能超过10万元的!
— 8、在役军人】。除应:符,合洛阳市就地安置条!件外还需满》足2、?3款:条,件;如?已婚配偶户口为【洛阳市市区》非,。农业户口《在本人不符合就地】安置的情况下—可以配偶《名义:申请:
(三—),。户籍的认《定
《 《 ,具有本市城市—区常住?户口包含瀍河区、老!城区、西工区、涧】西区、高新区、洛】龙区:、经贸?开发区?、伊滨区《的非农业户口—;城中村和》已划:入市区的居民;户口!迁至市?区满1年以上的居民!;夫妻双方有一【方是:洛,阳市市区非农业户口!另一方非本市的可办!理
(四)申!。请家庭?人员数的认》定
— 1、》与申请家庭在同【一户口簿内的直系亲!属(父母、未成【。年子女)认定为【该申请家庭的—家庭成员《
《 2、寄【住、寄养、寄读、旁!系亲:属人员不《计入家庭人员数
】
? 3、有下】列情况之一的计【入家庭人员数
! , , , (?1)户口在大中专】院校的在校学生【;
? (【2)未?婚义务兵《役的军人;》
: 》 (3)在劳动教养!、劳动?改,造的人?员
《 ? 4、已申—请经济适《用住房的家庭成员不!重复计算家庭人员】
(五)无】房户与住《房困难户的》认定
! 1、无房》户没有享受过房【改房:政策(含单位—。集,资,建房:)的家庭《或个人
》 : 2、住房】困难:户
? : 《(1:)已购买过房改房(!含,集资:。房)但家庭人均建】筑面:积低于18》㎡的家庭或个人包】括含父母《。的四人户《或五:人户:(父母?没有任何房屋产权】且属洛?阳市区常住人口)】住房面积不超过9】0㎡的;
!。 (2)申请】人家庭有《。继承或?赠予住房的面积【不计算在申请面积内!的;
—。 (3—),离异两?年以:上婚前双方》共有一套8》0㎡以下的房改房离!异后产?权归:一方所有另一方没有!住房的;
【 》(4)申请人家【庭有商品房(包括】二手房)人均—。建筑面积不超过【30㎡的
! , :(5)符《合住房困《难户条?件的已有房》屋建:筑面积?允许有?3%的误《差,
(六)申请!家庭:收入的核定
】 1—、低收入《家,庭是指?低于统计局向社【会公:布的上年度城镇【居民人均可支—配收入线《以下的家庭》收,入标准包括家庭收入!。和家庭财《产两项?。指标家庭收入包括】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!税和个人缴纳—的社会保障支出【后的工薪收入(包】括工资、《福利、奖金等—)、:经营性净收入、财】产性收入、转移性】收入等;家庭财产是!指,家庭:成员拥有《的,全部存?款、房产、车—辆、有价证券等财】产与申请人及配偶】任何:一方在同一户—口簿:内的直?系亲属(《父母:、子女)《家庭收入和家庭财】产与申请家庭合并】计算;?申请家庭《收入以其《上一年度家庭总【收入作为核定依据
!
? 2、—有从:业单:位的申请《。人,由所在单位出具收】入证明(需提供连续!六个月以上》工资发放明细有工资!卡的:提供银行出》具的流水《账)并由财务负责人!签字并?加盖财务章;无从】业单:位,的由申请人户—口,所在地?社区出具收》入证明并经街—道,办事处签《署意见?;离退休人员—提供社会保险管【理机构出具收入证】明
? ? : 3:、从事个体经营的】在出具收入证明的】同时须提供营业执照!。及,税务登记证和上年】度缴税凭证
—
? 4、申【请人应当如实申【报家庭?收入:和财产情况并对【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!责购买经济适用住】房后如有与》其申报收入》和,财产明?显,不符的高消费行【。。为(购置车辆—、,。房产等)时申—请人应主动》向,。住,房保障管理部—门作出说明并配合相!关部:门对其资产进—行,核查公示《
五、认购程【序,
(?一)发布销售公告经!济适用房项目具备】认购条件后》将在洛阳晚报、【洛阳:日报以及“市城建】信息网”发布“【销售认购《公告”主要内容包】括,小区名?称,。。、建设单《位、坐落位置、【户型面积、房源【数量等?;
(二)申!请,报,名,及审:核销售公告发—布后申请人向—受市住房和城乡【建设:委员会委托》的户籍?所在辖区住房—保,障(房管)部门【。提出申请
!(三:)抽号、选房领到准!购证的申《请人:根据本?人所:申请:的经:济适用房小区按【照指定的时间、地点!参加抽号在抽—取选房顺序号后仍按!指定的时间、—地点进行选房并交纳!“购房诚信金”【没有抽中房源的申】请人进?。入轮候管理
六】、统一审核
申请!人,持下列材料由户【籍辖区住房保—障(房管)部门进】行,初审
》 》 (:1,),。经济适用住》房,。申请表;
】 》(2)?户口簿和身》份证;
! (3)—婚姻状况证明; 】
(!4)月收《入证:明;
! (5)私家—。车状况?;
【 (6《)住房?。情况证明;
! , (7)市】人民政府《规定的?其他材料 》。
】区住房保障(—。房,管)部门应》当自接到申请资料】之,日起30日内对申】请人的购房》。资格:进行审核符》合条件的,将申请】人,及,。其共:同申请?的家庭?成员姓名、家庭收入!、住房状《况等信息《在,社区公示《公示期不得少—于5日公示无异议】。的申请人由区—住房保障(房管)部!门签:署意见?并,报市住房保障部【门复审
《
, 市住房!保障部门应当自【接到区住房保障部】门报送的申请资料】之日起3《0日内对申请人的】购房资格进行复审】复审无异《议的:并在报纸上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!于5日公《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!议不成立的,由【。市住房保障部—门,。核发洛阳市经—济适用住房准—购证(以《下简称准《购证)准购证—实行动态《管理和年度审核【制
】 有异议《且经核实异议成立】的,应?当书面通知申请【。人并说明理由提出】异议的?,市住房保障部门或!委托:区住:房保障部《门自接到《异议之日起20日内!。重新进行调查—、核实就申请人是否!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复!审意见对符合规定条!件的给予核发准【购证不?符,合规定条件的区住】房保障部门应当通知!申请人并书面—说,明,。理由
】 经济适用住【房预售开《发,企业应?当,与购房人签订—经济适用《。住,房预售合同》开发企业《。。应当于签约之日起3!0日内向房》管部门、住房保【障,部门办理经济适【用,住房预售合同—登记备案
! 建《立经济适用》住房销售档案—由开发建设单位【统一向市《住房保障部门—申请办理经》济适用住房购房人】产权界定卡凭产【权界定卡办理—房屋所有权证
】七、交易管理
【
经济适用》住房:房屋所有权证应【当,。注明经?济适:用住房和有》限产权土地使—用证应当注明划拨】土地
《
经《济适用住房在—取得:完,全产权?前,购房人只《能用于自《。住不得?出售、出租、闲置】、出:借不得擅自改变住】房用途
》 购买经》济适用住房不满【五年的不得上市交易!;满五年需上市交】易,的按洛?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!于经济适用住—房上市?交易管理的》意见(洛政〔—2011〕1号)】相关政策执行—。
八?、退出管理
申】。购经济?适用住房的家—庭,在,抽,中,号并选房《后自:愿放弃购买的 【记入经?济,适用房住房档案【三年后?方可重新申请
【
九、法律责任
!采用瞒报、虚报等】欺骗手段骗》购经济适用》住房的由市住—房保障?和房地产管理—部门责令《其退还所《购经济适用》住房并依法注销其】房屋:所有权登记购房【人五年内不》得再次申《请购买经济》适用住?。房 :
? 退回所《骗购经济适用—住房的房价款时【应当考虑《折旧等因《素所骗购的》经济适用《住房是购房人—及共同申《请的家庭成员唯一住!房的由购房人按【同期同地段同类型】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价!补齐差价购房款【
对—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!和,个人由有关》部门依法追究相【关责任人《员的责?任;构成犯罪的依】法,追究刑事责任—
:
凡】未通过登《记报名公开抽号等选!房销售程序取得【的,。经,济适用住《。房房:源的市?住,房,保,。障部门和房产登记】。。部门不予《办理资格审查、【。合同备?案、产权界定、产权!登记等相关手续五】年内取消《转让人购《买经济适用住房【资格构?成犯罪的依法追【究其刑事责任
! 房—地产开发《。企,业有下列行》为,之一的五年》内不得参与本市经济!适用:住房项目投标和建设!活动并由市住—房保障?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商!国土资源、》城乡:规划、建设、发展】改革等有关部门根据!有关法律《、法规予以处—罚
— ?(一)擅自定价【销售经济适用—住房或者擅自提高】经济:适用住房销》售价格的《;,
:
(【二):擅自改变经济适【用住房土地用途【的,;
》 (三)擅自!。。销售或委托》中介机构代售经济适!用住房?的,;
】 (四)擅》自,改变经济适用—住房单?套建筑?面积的; 》
— (五)《擅自改?变物业管理用—房,、公共租赁》住房、廉租住房和】商业网点用房配【建,比例的
】。 市住—房保障?和房地产管理—部门、市《经济适用住房—建设管理机构和其】他行政部门及—其工作人员有下列】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!单位或?者有管理权限的机】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!;构成犯罪的依法追!究刑事责任
【
? : (一)在经济适用!住,房开发建设项目【法人招标活动—中,有,弄虚作假等》行为的;
—
? (二)违反规!定,为不符合购》买条件的人》员出具可以购买【经济:适用住房审核意见】的,;
《 ? (三)在经济适!用住房销《售过程中《弄虚作假的;
】 : (四)参与倒!卖经济适用》住房房号《违反:规定擅自变更购房】人或更改《购房人?信息的;
! (五)违反规】定为不?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!房的人员办》理经济适《用住:房权属登记的;
!
》 (六)其他滥用】。。职权、玩忽职守【、徇私舞弊等违【。法行:为的:。
十、其他规定!
(一)市人民】政府规定的》其他条?件城市重《点建设工程或大【的社区拆迁》改造市?政府要求《安置的拆迁户—和移民由拆》迁办和移民办—认定的?购房户不考虑原有】房屋产权性质或面】积均可办理》
,
(二)已【购经:济适用住房、已【享受过货币补—贴、已享《受过廉租住房实物】配租等政《策的家庭不得再申】请,购买经济《适用住?。房
》(三)离婚家庭在婚!姻关系?内,已,享受过经济适用住】房的原离婚夫—妻双方不得申请购】买经济适用》住房
《 (四)》夫妻一方《在外:地的应提供当地房产!管理部门出具—的住房状《况证明和房改部门】出具的是《否参:加过:福,利性分房证》明及民?。政部门出《具的收入《状况证明《。。
(》五):申请购?房,人承:租单位自管房须提】交房屋产权方出【具的:租赁证明
》
: (六)凡涉及建设!项目:拆迁户、供地—单位安置户》及国有?大型企业旧房—改造列?入经济?适用住房《管,。理享受经济适用住房!政策的安置户—均,参,照本细则执行
】 (七)县(市)!经济适用住》房管:理可参照本细则【执行
—本细则自《下发之日起执—行市区在建和新建】。经,济适:用住:。。房项目建设管理工作!一律:按本细?则,要求:进行严格规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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