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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洛阳市经济—适用住?房,建设管理细》则(试行)
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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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为加强【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建!设和销售管理工作切!实解:决城市?低收入家庭》住房困难《。根据:国家经济适用—住房管理办法(【建住房?〔,200?7〕258号)、】住房和城《乡建设部关》于加强经济适—用住房管理有关问】题的通知(》。建,保〔2010—〕59号)和洛阳】市人民政府关于【解决城市低》。收入家庭住》房困难的实施—意见(洛政〔200!8〕60号)洛阳市!城市基?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细!则的通知(》。洛政办〔2010〕!119号)结合我市!实际现就规范经济适!用,住房建设《管理制定如下试行】。细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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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一、建设管理
】。经济适用住房—建设应?当采取项《目法人招标方式【
经济适用住!房,建,设项目法人》。招标工作按照—市人:。民政府有《关规定执行
【
经济》适用住房建设应严】格控制套《型面积?根据我市的实—际套型建《筑面积?控制在60》 -:90平方米之间涉及!拆迁安置《及高层住宅》等可在9《0平方米《基础上适度上—浮20%
二、优!惠政策
经济【适用住房建》。设项目涉及的行【政事业性收费、政府!性基金以及经济【适,用住房建设项目外的!基础设施费用按照洛!阳市人民政府关于】解,决城市?低收入家《庭住房困《难的实施意见(【洛政〔2008〕】60号)洛》阳市城市《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!。细则的通知(—。洛政办〔2》010?〕119号)—。。的规定执行》
? 经济《适用住房项目法【人可以在建项—目作抵押申请住房项!目,开发贷款
】 购买经济适用【。住房可以申请商【业银行贷款或住房】公积金贷款并可【以提取个人及—直系亲属的》住房公?积金
三、价格】管理:
经济适用住房价!格,实行政府指导价确】定经:济适用住房》。价格以保本微利为原!则
》 经济适用》住房:销售基准价格及【。浮动幅度由市—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】会同市住房保—障和房地产管—理部门根据国—家有关规定》。确定并向社》会公布 《
经?济适用住房》销售应当按照市价格!行政主管部门批准】的基准价格及浮动】幅度执行不得—在,批准的价《格,之外收取任何—未予规定并公—布,的费用
【
房地产开发】企业:应当在?销售场所显著位【置公布?批准的价格及批【。准文号?接受社会监督
】
,四、销售管理
【
(一?)统一销售
—
凡城!。。市区新建的经济适】用住房一律由市【住房和城乡建设【委员会委托市住【房委员会《办公室(以下简称】“市:住房:办”)组织销售【在未:取得预?售许可证《前,开,。发建设?单位不得随》意收取?定金或私自预售、销!售住房单《位集资?合作建设的经济适】用,住房:在安置好《本,单位住房《困难户的《情况:下剩余房源》由,市住房办统一—。组织面向《社会:公开销售
】(二)认购条件
! ? :。 凡在城市区购买经!。济适用住房的对象必!须,同时具备《以下条件
— , 1、【具,有本市市《区常住户口;
【
? 2、中低收!入家庭;
— —3、无房户或住房困!难户;
— 《 4:、市人?民政府规《定的其他条件;
】。
:。 5—、单身?人员除应当符合【前款规定条件外申】请,购买经济《适用:住,房时年龄需满26周!岁;
》 : 6、申请人家!庭成员不能拥有10!万元以上消费性轿】车;
】。 7、个体—经营:者注册资金不能超】过10万元的
【
【8、在役军人除【应符合洛《阳市就地安置条【件外:还需:满足2、《3,款条件;如已婚配】偶户口为洛阳—。。市市区非农业户【。口在本人不符合【就地:安置的?情况下可以配偶名义!申请
(三)!户籍的认定
! 具》有本:。市,城市区常《。住户口包含瀍—河区、老城》区、西?工区、?涧西区、高新区【、洛龙区、》经,贸开发区《、伊:滨区的非农业户口;!城中村和已划入市区!。的居民;户》口迁至市区满1年】以上的居民;夫妻双!。方有:一方:是洛阳市《市,区,非农业户口另一方非!本,市的可办理》
(四—)申请家庭人员【数的认?定
】 1:、与申请家》庭在同一户口—簿内的?直系:亲,属(父母、未—成年子女)认定为】该申请家庭的家【庭成员
》 2、寄!住、寄养、》寄读、旁系亲属人】员不:计入家庭人员数
】
【3、:有下列?情况之?。。一的计入《家庭人员数
! (1)【户口在大中专—院校的?在校学生;
! (2)【未婚义务《兵役的军人;
】 —。(3:)在劳?动教:养、劳动改造的【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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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4、已申请经【济适用?住房:的,家庭成?员不重复计算—家庭人?员
(五)无!房户:与住房困难户的认定!。
《 : :1、无?房户:没有享受过房改房】政策(含单位集【资建房)的家—庭或个人
】 2、—住房困难户
! : (1)已购买过!房改房(《含集资房)但家庭人!均建筑面积低于1】8㎡的家庭或个人】包括:含父母的四》。。人户或五《人户(父母没—有任何房屋》产权且属洛阳市区常!住人口)住房面积】不超过90㎡的;】
,
? 《(2)申请人家【。。庭有继承或赠—予住房的面积不计算!在申请面积》内的;
《
— (3)离异两年以!上婚前双方》共有一套《8,0㎡以下《。的房改房离异后产】权,归一:方所有另一方没【有住房?的;
【 (《4)申请人家—庭有商品房(包【括二手房)人均建】筑面积不超过30㎡!。的
— (5)符【合住房?困难户条《件的已有房屋建筑面!积允许有3》%的:误差
《 (六)申请家】庭收入的核定
! : ?1、低收《入家庭是《指低于统《计局:向社会?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!民人均可支》配收入线以下的家庭!收入标准包括家庭收!入和家庭财》产两项指标家庭【收入包括扣除缴纳】的个人所得》税,和个人缴纳的社会】保障支出后》。的,工薪:收,入(包括工资—、福利、奖金等)、!经营性净收入、财】产性收入、转移【性收:入等;家庭》财产是指家庭—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!、房产、车辆、有】。价证:券等财产与申请人及!配偶任何一方在同】一户口簿内的直系亲!属(:父母、子女)家庭收!入和家?庭财:产与申?请家庭合并计算【;申请?。。。家庭收入以其上一年!度家庭总收》入作为核定依据
】
【2、有从业单位【的申请人由所在【单位出具《收入证明(需—提供连续六个—月,以上工资发放—明细有工《资卡的提供》银行出具的流水【账)并由财务负责人!签字并加盖财务【章;:无从业单位的—由,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社!区出具?收入证明并经街道】办事处签署意见;离!退休人员提》供社会保险管理机构!出具收入证明
】 , 3、从】事个体经营的在出】具收入证《明的同时须提供【营业执照及税—务登记证和上年度缴!税凭证
】 4、申请【人应当如实申报【家庭收入和财—产情况并对申报信息!的,。真实性负责购—买经济适用》住房:后如有与其申—报收:入和财产明显不符】的高消?费行为(购置—车辆:、房产等)》时申请人应》主动向住房保障【管理部门作出说明】并,配合相关部门—对,其资产进行》核查公?示
五、认购【程序
(一)发布!销售公告经济—适用房项目》具备认购条件后将】在,洛阳晚报《。、洛阳日报》以及“市城建信【息网”发布“销售认!购公:告,”主要?内容包括小》区,名称、?建设单位、坐落位】置、户型面》积、:房源:。数量等;
》
(二》)申请报名》及审:核销售公告发布后申!。请人向受市住房和】城乡建设委员会委】托,的户籍所在辖—区,住房保?障,(,房管)?。部门提出申请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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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三?)抽号、选》房领到准购证—。的申请人《根,据本:人所申请的经—济适用房小区按【照指定的时间、【地点参加抽》号在:。抽取选房顺序号【后仍按?。。指定的时间》、,地点进?行选:房并交纳“购—房诚信金”没—有抽中?。房源的申请人进【入,轮候管?理
六、统一【审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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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:请人持下《。。列材料由户籍辖【区住房保障(房管)!部门进行初审
! 》 (1)经济适用】住房申请表; 【
【 ,。(2)?户,口簿和身份证; 】
: 《 (3)婚姻状】况证明?;
!。 (4)月收入证明!;
】 (5)私家车状况!;
— (6)住房情!况证:明;
! (7)市—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!材料
】 区《住房保障(》。房管:。)部门应当自接到申!请资料之《日,起30日《内对申请人的购【房资格?进行审核符合—。条件的,将申—请人:及其:共,同申请的《家庭成员姓名、【家庭收入、》住房状况《等信息?在,社区公示公》示,。。。期不得少于5—日公示无异议—的,申请人由区住房【保障(房管)部门】签署:意见并报市》住房保障部门复审】。
— :市住房保《障部门?应,当自接到区》住房保?障部门报送》的申:请资料之日起30日!。内对申请人的—。购房资格进行复【审复:审无:异议的并《在报纸上《予,以公示?公示期不《少,。于5日公示无异议】或经核实《异议不成立》的,由市住房保障】部门核发洛》阳市经济适》用住房准购证(【以下简称准购证)】。准购证实《行,动态管理和》年度:审核:制,
? 有异议】且经核实异议成立】。的,应当书面通知】申,。请人并?说明理由提》出异议的,市住房】保障部门或委托区住!房保障部门》自接到异《议之日起20日内】重新进行《调查、核实》就申请人是否—符合规定《条件:提出复审意见—对符合规定条件的】给予核发准》购证不符合规定【条件的区住房保【障部门应当通知申请!人并书面《。说明理由
! : 经济适用住房预售!开,。。发企:。业应当?与购房人《签订经济《适用住?房预售合同开发企】业应当于签约之【日,。起30日内向房管部!门、住房保障—。部门办?理经济适用住房预售!合同登记备》案
!建立经济《。适用住房销售档案由!开发建设单位—统一:向市住房保障部【门,。申,请办理?。。。经济适用住》房购房人产权界【定卡凭产权界定卡办!理房屋所《有,权证
七、交【易,。管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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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?适用住房房屋所有】权证应当注明经【济适用住房》和有限产权土地【使,用证应当注明划拨】。土,地
《 经?济适用住《。。房在取得《。完全产?权前:购房人只《能用:于自住不得出售、出!租、闲置、出借不】得擅自改变住—。房用途
《
: 购买经济适用【住房不满五年—的不:得,上市交易《;满五年需上市交】易的:按洛阳市人民政府印!发关于经济适—用住房上市交易【管理的意见》(,洛政〔?2011〕1号)相!关政:策执行?
八、退出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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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购经济适—用住房的家庭在【抽,中号并选房后—自愿放弃购买的 】。记,入经济适《用房住房档案三年后!方可重新申》请
九、法律责任!
:采用瞒报《、,虚报等欺骗手段【骗,购经济适用》住房的由《市住:房保障和房地产管】理部门责令其退还所!。购经济适《用,住,房并依法《注销其房屋所—有权登记购》房,人五年内不得再次】申请购买经》。济适用住房 —
退回所骗】。购经济?适用住?房的房价款时—应当考虑折旧等因】素所骗购的》经,济适用住房是购【房人及共《同申:请的家?庭成员唯一住房【的,由购房人按同—期同地段同类型【。普通商品住房市场】价补齐差《。价购房款《。
对—出具:虚假证明的单位和个!人由有关《部门依法《追究相?关责任人员的—责任:。。;构成犯罪的依法追!究刑事责任 —
》 , 凡?未通过登记报名公】开抽号等选房销售程!序取得的经》济适用住房房—源的市住房保障【部,门和房产登》记,部门不予办理资格】审查、合《同备:。案、产权界定、【产,。。。权,登记等相关手续五】年内取?消,转让人购《买,经济适?用住:房资格构《成犯罪的《依法追究《其刑:事责任
《
, 》 房地产《开发企业《有下:列行为之一的五年】内不得参与本市经】济适用?住房项目投标和【建设活动并由市住】房,。。。保障:和房:地产管理部门商国土!资,源、城乡规划、建设!。、发展改革等有关】部门根据《有关法律、法规【予以处罚
】 : (?一)擅自定价销【售经:济适用?住房:或者擅自提高经【济,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!;
《 ? (二)擅自【改变经济适用—住房:土地用途的;
! , , (三)—擅自销售《。或委:。托中介?机,构,。代售经济适》用住:房的; 《
,
》 (四)擅自—改变经济适用住房】单套建筑面积—的,;
】 ,(五)擅自改—变物业管理用房、公!共租赁住《。房、廉租住房和商业!。网点用房配建—比例的
【 《 市住房保障—和房地产管理—部门:、市经济适用住【房建设管理机构和其!他行:。政部门及其工—作人员有下》列,。行为之一的由—。其所在?单位或者有管理【权限的机《关依法依纪严肃【处理;构成犯罪的】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】
— (一)在经济适!用住房开发建设项目!法,人,。招标活动《中有弄虚作假等【行为的;
! (二)违反规!定为:不符合购买条件的人!员出具可以购买【经济适?用住房审核意—见的; 《
(】。三)在经济适—用住:房销:售过程中弄虚—作,。假的;
! (四)参与倒卖】经济适用《住房房号违》反规定擅自》变更购房人或更【改购房人信》息的:;
:
(【五,)违反规定》为不符合购买—经济适用住》房,的人员办理经济【适用住房《权属登记的》。;
— ?(,六):其他滥?用职权、《玩忽职守、徇私舞弊!等违法行为的
】
十、其《他,规定
(一—)市人民政府—规定的其他条件城市!重点建设工程或【大的社区拆迁改造市!政,府要:求安置的拆迁—户和移民由拆迁办和!移,民办:认定的购《房户不考虑原有房屋!产权性质或面积【。均可:。办理
(【二)已?购经济适用住房、已!享受过货币补贴、】已享受过廉租住房】实物配租等政策【的家庭不得》再申请购《买经济适用住—房
(三【)离婚家庭》在,婚,姻关系内已》享受过经济适用住】房,的,原离婚夫妻双—方,不,得申请购买经济适】用住房
— (四)《夫妻一方在外地的】。应提供当《地房产管《理部门出具的住房】状况:证明和房《改部门出《具,。的是否?参,加过福利性》分房证明《及民:政部门出具的收【入状况证明
】 (五)《申请:购房:人承租?单位自管房须—提交房屋产》权方出具的租赁证】明
》(六)?凡涉:及建设项目拆迁【户,、供地单位安置户及!国,有大:型,企业旧房改造列入经!济,适用住房管理享受】经济适?用住房?政策的安置户均【参照:本细:则执行?
《。(七)县(市)【经济适?用住房?管理可参照本—细则执行
本!细则自下发之日起】执行:市区在建和新建【经济适用住》房项目?。建,设管理工作》一律按本细则—要求进行严格规范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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