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—天津市城《市道路管线井管理办!。法 : ?津政办发〔2—017〕42号 】   —第一条 《 为了加强对城市道!路管线井的管—理保障行《人和行车安》全维护城市基础【设施完好根据国务】院城市道路管理【。条例(国务院令第】19:。8号)等《有,关法规、《。规章的?规定结?合本市实《际制定?本办法 第二条!  本办法适—。用于本市行政区【域内依附城市—道路建设《的城市排水、再生】水、:电力、广播》电视、?通讯、燃气、—热力、自来水、【消防:、环卫、公安等各类!地下管线的管线井的!管理 第—三条 ?。  市?城市道路管》理部门?统一协调《全市:城市道路管线井【的监督管理工作组】织,开展:城市道?路管线井《管理工作考核负责市!管城市道路管线井】。维护:管理的监《督检查 【    区城市【道路管理部门负责区!管城市道路管线井】维护管理的监督【。检查     各!类城市道路管—线井:的相关行业主管【部,门负责监《督本行业管线井产】权单位做《好,管线井管理工作 】 第四条 【 管:线井的建设必须符合!城市道路及相关行】业技术规范要求与城!市道路同《步建设 《 :     城市道】路改造时《由,建设单位或》管线井产权单位【按城市道路改—造要求对《原有管线井进—行更新及《改造  【  : 管:线井施工安装—工程竣工《应当按?照国:家和本市有关—规定进行验收 【 :第五条 》 管线井井盖—、井圈必《须符:合国家规定的质【量,标准及城市道—路路:面高程要求与—。路面平顺《与井体连《接紧:密、:稳固确保行人、【。车辆:通过时无声响、不移!位、不?损坏    ! 管线井应》当标:明其使用性》质或行业标志 ! ,  :  禁止不同类别的!管,线井:井盖相互混用 !     不—符,合前:款规:定的由管线井产权单!位负责修复、—标明或?更换: 第六《条  《。管线井建《设单位在建设施工】中应当承担》。在建:管线井设施的管护责!。任 第七条 】  管线《。井设施?的日常?维护、管理由其产】权单位负责 — :。    《 ,共同建设《的共:用管线井《设施的日常维护、管!理由各产权单位【共同负?责各产?权单:。位应:当,协商确定一个—。单位负责《管理维护或者共同委!托具有相应维护能】力,的单位?。管理维护  !   城市道路范围!内广:场、公园、绿地等】公共场?所的管线井由该【公共场所的管理单】位负:责维护、管理;属】于管线井《产权单位负》责维护、管理的【由该公共场所—的管理单位协助看管!发,现损坏、井盖丢失等!情,况应立即通知—管线井产《权,单,位 第八—条  各类管线井!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!监督本行业管线【井产权单位管线【井设施档案管理【。制度的落实情况 !  ?。   管线》井产权单位应当建】立管线井设施管理档!案并将现《有,或者:新建、?改,建管:线井设施设置地点】。、数量等按》规定期限报送城市】道路管理《部门与城市》道路管理部》门间实现信息资【源无偿共享 !    《废弃管线井的产【权,单位应当对废弃【井进:行填埋处理恢复道路!使用:功能同时将废弃管线!井的地?。点、数量等情—。况报行业主管部【门和城?市道路管《理部门 《。 第九条  】各类管线井的—行业主管《部门应当监督本行业!管线井产权单位【管线井巡查管理制】度的落实情》况, :。 , ,    《各管:线,。井,产权单位《应当配备专门—人员对所属管线井】实行日常巡护发【现管线井缺损—。等安:全隐:患的应当立即采取临!时性:防护措施并》在本:办,法第十三条规定【。的时限内《予以修复《   —  各管线井产权单!位应:。当建立健全应急【工作机制针对管线井!可能存在的各—类安全事故》。制订专项预案定期】开,展演练 第十条】  各类管线井】的行业主管部门应】当建立维《护、管理责任信息公!开制度 》     管线】井的维护、管理责】任信息公开》应当:采取:网上公开或》者设:置公示薄、标—志牌等便于公众获】知的方式 》     公开的信!息应当包括维护、管!理,的责任?。单位、责任人、【。责任范围、》养护:标准、联系电话【和,上级监督电话—等 第十一—条, : 管线井的维—护、:。管理责任《。单位无法《。确定:的由其行业》主管部门指定维护】、管:理责任单位无法指】定,维护、管《理责任?。单位的?由行业主管部门维护!管理 《第十二条 — 管线井产》权单位对地下管线】进行维护需》。。要挖掘城市道路的】在向:城市:道路:管理部门《提出:挖,掘城市道《。路申请的同时—也应当?告,知相:邻管线的产权单位】以,及依法应予保护的其!他管线的产权单【位了解施工》现场地下《管线的分布情况 】 第十三条  城!市道路管理部门在】道,路设施巡查中发现管!线井缺损等安—全隐患的应当采取】临时性防护措施【并及:时通知有《关产权单位 —     【各管线井的产—。权单位?在,接,到有关通知或举报】。。后应当在30—分,钟内到?现,场并根据下列情【况分别作出处理 !     (一】。),管线井?井盖移位、破损【、丢失的应当补设】警示标?。志并:采,。取,措施:补缺或修复》;井盖移位、—破损、丢《失的修复时限为6小!。时 ?     (二)!管线井发生坍—塌,、渗漏的应立即采】取措施设置警—示标志在规定时限内!。按照规定标准—修复;坍《塌、渗漏管线井的】修复时限最长不【得超过3天》   —  (?三)管线井不符合城!市道路路面高程【要求的应在规定【时限内采取管—线井调整加固措施确!保管线井符合—城市道路路面高程】要求与?路面保持平顺—;单个管线井调【整加:固,。的修复时限》最长不得《超过3天《整个:路,段管线?井调整加固的修复】时限最长不得超过】10:天   【 , 管线井《的修复?时限不含到城—市,道路管理部门办理许!可手:续的时间 》 第十四条》  ?产权单位对所属【管线:井的日常维护、【管理有困难的可以】委托专业管理机【构代为维护、管理委!托双方?应当签订委》托维护、管》。理协议?明确双方的权—利、义务 》 第十五条  】管线井影响》道,。路使用且无法—确定维护、》管理:责任单位和行业主】管部门的由》城市道路管理部【。门在管线井》现,场或公开媒》。体发布公告公—告期为1《个工作日《经公:告后仍无法确—认管线井维护、【管理责?任单:位的由城市道路【管理部门按》废弃井处《置恢:复道路使用功能 !  ?  : ,处置后?出现管线《井维护、管理责任单!位并实施挖》掘,维修的城市道路管理!部门依据有关法律】法规予以处》。理并按?有关规定收》取,道路挖掘修》复费 第【十六:条  任—何单位和《个人不?得擅自移动管线井】井,盖  — ,。  产权单位对【管线进行检》查、:养护、维《修、施工《等作:业时:应按:规定在井口》周围设?置护栏、警》示标志或采取其【。他,。安全措施作业结束】后应当及时清—理现场恢复》原状 第十七条】 ,  进?行城:市道:路的新建、改建【。、扩:建和养护维修施【工单位应当对管线】井进行保护避—免井盖错《。位、井室损》坏,和埋压 《 第:十八条  严禁任!何单位和个人偷盗、!损毁、破坏》管线井井《盖 ?     任【。。何单位和个人都【有制止损害管线井行!。为和:举报管线《井缺损?情况的权《利,发现管线井缺—损的可以向管线井】产权单位、行业主管!部门或者城市道【路管理部门》报告: 第十《九条 《 ,碎、裂、《废、旧井《盖设施由其》。产权单?。位出具证明》后交物资回收—部门回收任何单位和!。个人不得擅自处理或!者,。销售 《 第二十《条 :  :市城市道《路管理部门应当【健全城市道路管线井!。监督:考核制度《对,各类:管线井的《行业主管部门—按,照事件、部件问【题处置标准进行【考核考核结果—定期通过《。媒体:向社会公示 第】二十:一条  》 管线井产权单位违!反管线井《管理相关规定的由其!行业主管《部门依照有》关法律法规》处理 ? 第二十二》。条   》各类城?市道路管线》井的市级《行业:主管部门可以根据】本办法制定实施【细则 《第,二,。十三条?   本市行【政区域内城市道路】范围以?外各类?管线井的巡查、维】护和:监督管?理由各类《。管线井的行业主管】部门和管线井—产权:单位参照本办—法执:。行 第二十四条】   本》办法自2《017年4月1【日,起施行有效期—5年: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