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 天津市城—。市道:路,。管线井管理办法
! 津政办发—〔2017〕4【2号
》
:
:第一条 为了加强!对城市?道路管线《井的管理保障行人】和行车安全》。。维,。护城市基础设施【完好根?据,国,务院:城市道路《管理:条例(国务院令【第198《号)等?有关法规、规章的】规定结合本》。。市实际制定本办法】。
第《二条 本办—法适用于本市行【政区:域内依附《城市道路建》设的城市排水、再生!水、:电力、广播电视、】通讯、燃气、热力、!自来水、消防、环卫!、公安等各》类地下管线的—管线井的管理—
第三》条 市城市道】路管理部门统一协调!全市城市道》路管线井的监—督管理?工作组织开展城市】。道路管线井管理工作!考核负责市管—城市道路管线—井维护管理的监督检!查
? , 《 区城市道路—管理部门负责区管】城市道?路管线井维护—管理的监督检查【。
? : 各类城市道路管】线井的相关行—业,主管部?门负责监督本行业管!线井产?权单位?做好管线《井管理工作
【 ,第四条 管线】井的建设必须符合】。城市道路及相—关行业技术》规范要?求与城市道》路同:步建设
《
【城,市道路改造时—由建设单位》或管:线井产权单位按【城市道路改造要求】对原:。有管线井进行—更新及改造
】 管线井施!工安装工程》竣,工应当按照》。国家和本市有关规】定进行验《收
第五条 ! 管线井井盖、井圈!必须符合国家规【定的质量标准—及城:市道路路面高程要】求与路面平顺与【井体连接《紧密、?稳固确?保行人、车辆通过时!无声响?、不移位、不损坏
!。
》 管线井应—当标明其使用—。性质:或,行业标志
! 禁止》。不,同类:别的管线井井盖【相互混用
】 : :不符合前款规定【的由管线《井产权单位》负责修复、标—明或更换
第六】条 管》线井:建设单位在建设【施,工中应当承担在建管!线井设施的管护【责任
第七【条 管线井【设施的日《常维护、《管理:由其产权单位—负责
【 共同建设的】共用管线《井设施的日常维护、!管理由各《产权单位《共同负责各产权单】位应当协商确定【一个单位负》责管理?维护或者共同委托】具有相应维护—能力的?单位管理《。维护
》 : 城市》道路范围内广场、公!园、绿地《等公共场所的管【。线井由该公》共场:所的管理单位负责】维护、管《理,;属于管线》井产权?单,。位负责维护、—管理的由该公共场】所的管理单位—。。协助看管发现损坏】、井盖?丢失:等情况应立即通知管!线井产权单位
【
第八条 】各类管?线,井的行?。业主管部门应当监】督本行业《管线井产权单—位管:线井设施档》案管理制度的落实】情况
》 管线井】产权单位应当建立管!线井设施管理—档案并?将,。。现有或?者新:建、改?建管线井《设施:设置:地点、数量等按【规定期限报送城【市道路管《理部门与城市道路管!理部门间实现信【息资源无偿共享
】
? 废弃管线井!的产权单位应—当对废弃井进行填】埋处理恢复道路【使用功?能同时将废弃管线井!的地点、数量等【情况报行业主—管部门和城市—道路管理部门
】 ,第九条 》 各:类,。管线井的行业—主管部?门应当监督本行【业管线井产权—单位:管,线井巡查管理—制度的落实》情况
》 各管线井!产权单位应当配备专!。门人员?对,。所属管线井实—行日常巡护》发现管线井缺—损等安全隐》患的应当立》即,。采取临时性防护措施!并在本办法第十三条!规定:的时:限内予以《修复
— ? ,各管线井产权单位】。应,当建立健全应—。急,工作:。机制针对管线—井,可能存?在,的各类?安全事故制订专项】预案定期《开展演练
第十】条 《各类管线井》的行业主管部—门,应当建立维护—、管理责任信息公】开制度
— 》管线井的维护、管理!责任信息公开—应当采?取网上公开或者【设置公示《薄、标志牌等便于公!众获知的方式
【
公开的信!息,应当包?。括维护、管理的责】任单位、责任人、】责任范围、养—。护标准、联系电话】和上级监《督电话等
》。
第十?一条:。 管线井的【维,护、管理责》任单位?无法确定的由其行】业主管部门指定维护!、管理责任单位无法!指,定维护、《。管理责任《单位的由行业—主管部门维护管【理
第《十二条 管线】井产权单《位对地下管》线进行维护需—要挖掘?城市道?路的在向城市道路管!理部门提出挖掘城市!道路申请的同时【也应当告知》相邻管线的产权单位!以及依法应予保护】的其他管《线的产权单位了【解施工现场地下【管,线的分布情况
】第十:三条 ? 城市道路管理】部门在道路设施巡】查,中,发,现,管线井缺损等安全】。隐患的应当采取临时!性防护措施并及时】通知有关产权单位
!
? : 各管线井的产】权单位在接到—。。有关通知或举报后应!当在30《分钟内到现场并根据!下列情况分别作出】。处理
【 ?(一)管线井井盖移!位、破损《。、丢失的《应,当补设警《示标志?并采:取,措施:补缺或修复;井盖】移位、破损》、丢失的修复—时限:为6小时《
《 (》二)管?线井发生坍塌、渗漏!。的应立即采取措施】设置:警示标志在规—定时限内按照规定标!准修复;坍塌、【渗漏管线井的修【复时限最长不得【超,过3天?
: 《 (三)管线井】。不符合城市道路【路,面高程要求的应【在,规定时?限内采取管线井调】整加固措施》确保管线井》符合城市道路路【面高:程要求与路面保持平!顺;单个管线井调整!加,固的修?复时限最长不得【超过3天整》个路段管线井调整加!固的修复《时限最长不》得,超过10天
【 》 管线井的修复【时限不含到城市【。道路管理部门办【理许可手《续的时间
第【十,四条 产权单】位对所属管线井的】日常维护、管理有】。困难的可《以委托专业管理机构!代,为维护、管理委【托双:方应:当签订委《托维护、《管理协议明》。确双方的权利、义务!
第十五条 【 管线井影响道路!使用且无法确—定维护?。、管理责任单—位和行业《主管部门的由城市】道路管理部门在管线!井现场或公开—媒体发?布,公告公告《。。期为1个工作—日经公告《后仍无法确认管线】井维护、《管理责任单位的由城!市道路?管,理部门按废弃井处】置恢复道路使—用功能
《
— 处置后出现管线】井维护、管理—责任:单,位并实施挖掘维【修的:城市道路《管理部门依据有【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!并,。。按有关规定收取【道路挖掘修》复费
《 第十六条 ! 任何单位和个人】不得擅?自,移动管线井井盖【
— 产权单位对【管,线进行检查》。、养护、维》。修,、施工等作业—时应按规定》。在井口周围设置护栏!、警示标志或采取其!他安全措《施作业结束后应【当及时清理现场【恢复原状
—第十七条 进】行城市道路的新建、!改,建、扩建和养—护维修施工单—。位应当对管线井进行!保护避免井》盖错位?、,井室损坏和埋压
】
第十八《条 ? 严禁?任何单位《和个人偷盗》、损毁、破坏—管线井井盖
! , 任何》单位和个人都—。有,制,止损害?管,线井行为《和,。。举报管?线井缺损情况的【权利发现管线—井缺损?。的可以向《。。。管线井产权单—位、:。行业主管部门—或者城市《道路:管理部门报告—
:第十:九条 》碎、裂、《废、旧?井盖设施《由其产权单位—出具:。证明后交物资回【收部门回收任何单】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!理或者?销售
《 第二十条》 市城市道路】管理部门应》当健:全城市道路管线井】监,督考核制度对各【。类管:。线井的行业》主管部门按》照事件、部件问题】处置标准《进行:考核考核结》果定期?通过媒体向社—会公示
第二十一!条 管—线井产权单位违反管!线井:管理相关规》定的由其行业—主管部门依照有【关法律法规处理
】
,第二十二《条 : ?各类城市道》。路管线井的市级【行业主管部》门,可以根据《本办法制定》实施细则《
第二十三—。条 本市行政!区,域内城市道路范围以!外各类管《线井的巡查、维护和!监督管理由各类管】线井的行业主—管,部门和管线井产权单!位参照本《办法执?行
:。
第二十四条 【 本办》法自:20:17年4月1日起施!行有效期5》年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