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【。津市城市道路—管线井管理》办法
《 津政办发〔20!17:〕42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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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为!了,加强对城《市道路管线》井的管?理保障?行,人和行车《安全维护城市基础设!。施完好根据国务院城!市,道路管?理条例?(国务院令》第,198号)等—有关法规、规章【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!制定本办法
第!二条 《本办法适用于本市】。行政区域内依附城】市道路?建设的城市排水、再!生水:、电力、广播电【视、通讯、》燃气、热力、自【来水、?消防、?环卫、?。公安等?各类地下管线的管线!井的管理
— 第三条 市城!市道路管理部门统】。一协调全《市城市道路管线井的!监督管理《工,作组织开展城市【道路管线井管—理工作?考核负?责市管城市》道路管线井》维护管理的监督检】查
【 区城市道路管理!部门:负责区管《。。城市道路管线—井维:护管理的《。监督检查《
各类城!市道:路管线井的相关【行业主管部门—负责监督本行业管】线井产?。权单位做好》管线井管《理工作
第【四条 管线井】的建设必须符合城市!道路及相《关行业技术》规范要求《与城市道路同步建】。设
【 城市道》路改造时由建设单位!或,管线井产权单位按城!市道路改造要求对】原有管线井》进行更?。新及改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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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管线井施工!安装工程竣工应当按!照国家和本市有【关规定进《行验收
第五条! 管线井井盖、!井圈必须符合国家规!定的:质量标准《及,城市道路路面高【。程要求?与路面平顺与井体连!。。接紧密、稳固确保行!。人、车辆通过时无】声响、不移位、不损!坏
》 : 管线井》应当标明其》使用性质或行业标】志,
: 禁止不!同类别?的,管线:井井盖相互混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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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不符合前款规—定的由管线井—产权单位负》。责修复、《标明或更换
第六!条 管》线井建设单》位在:建设施?工中应当承担在建管!线井设施的管护责任!
第七》条 管》线井:设施的日常维护、管!理由其产权单位【负责
— ? ,共同建设的共—用管线井设施的【日常维护、管—理由各产《权,单位共同负》责各产权单位应【当协商确定一—。个单位负责管理维】护或者?共同委托具有相应维!护能力的单位管理维!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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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城:市道路范围》。内广场、《公,园、绿?地等公共《场所的?管线井由该公共场】所的管理单位—负责维护、》管理:;属于管线》。。井产权单位》负责维护、》管理的由该公共场所!的管理单位协—助,看管发现损坏、井盖!。。丢失等情况应立即】通知管线井产权单】位,
第八条 】 各类管《线井的?。。行业主管部门应当监!督本行?业管线井产权单位管!线井设施档案管理制!度的落?实情况
【 , , 管线井产权单】位应:当建立管《线井设施管理档【案并将现有或者新】建、改建管》线井设?施,设置地点、数—。量等按?规定期限报送城【市道路管理部门与城!市道路?管,理部门间实现信【息资:源无偿共《享,
— 废弃管线井的产!权单位应《当对废弃井进行填埋!。处理恢复道路使用】功能同时将废—弃管线井的》地点、数量等情况报!行业主管部门—。和城市道路管—理部门
第九】条 《各类管线井的行【业主管部门应当【监督本行业管线井产!权单位管线》井巡:查管:理制:度的落实情》况
!各管:线井产权《。单位:。应当配备专门—人员:对,所属管线井实行【日常巡护发现管线井!缺损等安全》隐患的应《当立:即采取临《时性防?护措施?并在本办法第十三条!规定:的时限内予以修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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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各》管线井产权》单位应当《建立健全《应急工?作机:制针对管线》井,可能:存在的各类安全事故!制订:专项预案定期开展演!练,
第十条 各!类管:线井的行《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!维护、管理责—任信息公开》制度
! 管线井的维—护、管理《责任:信息公开应当—采取:网上公开或者设置公!示薄、标志》牌等便?于公众获知的—方,式
?。 : , 公开的《信息应当包括—。维护、管理》的责任单位、责任】人、责任范围、【养,。护标准、联系电话和!上级监督电话等【
第十一条— 管线井—的维护?、管:理,责任单位无法确定】的由其行《业主:管部门指定维—。护、管理责任—。单位无?法指定维护、管【理,责任单位《的由行业主管部【门维:护管理
》第,十二条 —管线:井产权单位对—地下管线进行维护需!要挖掘城市》道路的在向城—市道路?管理部?门提出挖掘城市【道路申请的同时【也应当告知相邻【管线的产权单—位以及依《法应予保《护的其他管线的产权!单位了解施工—现场地下管》线的分?布,情况
第十三【条 城市—。道路管?理,部门在道《路设施?巡查:中发现?管线井?缺损等安《。全隐患的应当采取】临时性防《护措施并及时通知】有,关产权单《。位
《 各—管线井的产》权单位在接》。到有关通知》或举报后应当在3】0分:。钟内到现场并—根据下列情况分别】作出处理
【 》(一)管线井井盖】移位、?。破损、丢失的应当】补设警示《标志并采取》措施补缺或修复;】井盖移位《、破损、丢》失的:修复时?。限为6小时
! : (二)管线【井发生坍塌、渗漏的!应立:即采取措施设—置警示?标志在规定》时限内按照规—定,标准修复;坍—塌、渗漏管线—井的:修复时限最长—不得超过《3天
》 (三)管!线井不符《合城市道路路面【高程要求《的应在规定时—限内采取管线井调】整加固措施》确保管线井符—合城市道路路面高】程要求与路》面保持?平顺;单个》管线井调整加—固的修复时》限最长不得超过3天!整个路?段,管线井调整》。加固:的,修复时?限最长不得超过1】0天
! 管线井的》修复:时限不含到城市道路!管理部门办理许【可手续的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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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《条 产权—单位对所属管线井】的,日常:维护、管理》有,困难的可以》委托专业管理机构代!为维护?、,管理委托双方—。。应当签订委托—维护、?管理协议明确双【方的权利、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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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十五:条 《管线井影响道路【使用且无法》确定:维护、管《理责任单位》和行业主管》部门的由城市道【路管理部门在管线井!现场或公《开媒体发布公告公】告期为1个工作日】经公告后仍无法确认!管线井?维护、管理责任单位!的由城市道》路管理部《门按废?。弃井处置恢复道【路使用功能
】 : , 处置后出现管】线井维护、管—理,责任单?位并:实施挖掘维修—的城市道路管理【部门依?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!处理并按《有关规定《。收取道路挖掘修复费!
: 第十六条 】 任何单位和个】。人不得擅自》移动管线井井盖【
产!权单位对管线进行检!查、养?护、维修、施工【。等作业时应按规【定在井口周围—设置护栏、警示【标志或?采取其他《安全措施作业结束后!应当及时《清理现场《恢,复原状
》第十七条 — 进行城市道—路的:新建:、改建?、,扩,。建和养护维修施工单!位应当对《管线井进行》保护避?免井盖错位、井室损!坏和:埋压
第》十八条 》。 严:。禁任:何单:位和个人偷》盗、损毁、破坏管】。线井井盖
— 》 任何单位和个人】都有制?止损害管线井行为】和举报管线井缺损情!况的权利发现管线井!缺损的可以向管线井!产权单位、行业主】管部门或《者城市道路管—理部:门报告
》第十九条 【碎、:裂、废、旧井—盖设施由其产权单】位出具证明后交物】资回收部《门回收?任何单位和》个人不?得擅自处理或—者销售
》 第二十条 【 市城市道路管理部!门应当健全城市道路!管线:井监督考《核制度对各类管线井!的行业?主,管部门按照事件【、部:件问题处置标—准进行考核考核【结果定?期通过媒体向社会】公,示
第二十一条 ! 管《线井产权单》位违反管线》井管理相关》规定的由其行—业主: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!法规:。处理
《第二十二《条 《 ,各类城市《道路管线井》的市:级行业主管部门可】以根据?本办法制定实—施细则
第二十三!条 本市行政!区域内城市道路【范围以外各》类管线井的巡查、】维,护和监督《管理由各类》管线井?的,行业主管《部门:。和管线井产权—单位参照《本办法执行
第二!十四条 本办!法自2017年【4,月1日起施行有效】期5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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