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津市!城市道路管线—井管理办法》
津政办发〔!20:17〕4《2号:
第】一条 为了加强对!城,市道路管《线井:的管:理保障行人和行【车安全维护》城,市基础设施完好【根据国务《院城市道路管理条】。例(国务院令第【198?号)等?有关法规、规章的】规,定结合本市实际【制定本?办法
第二条 ! ,本办法适《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!依附城市道路建设】的城市排水、再生】水、电?力、广播《电视、通讯、燃【气、热力、自来水】、消防、环》。卫、公安等各类【地下:管线的管线井—的管理
—第,三条 》市,。城,市道路管理部—门统一协调》全市城市道路管【线井的监督管理工作!组织开展城市—道,路管线井管理工作考!核负责市管城—市道路?管线井维护管理【的监督检查
】 》区,城市道?路管理部门负—责区管城《市,道路管线井维—护管理?的监督检查
】 ?各类城市道路管线】井的:相,关行业?主,管部门负责监督【。本行业管线井—产权:单位:。做好管线井管—理,工作:
第四》条 管线—。井,的建设必须符合【城市道?路及相关行业技【术规范要《求,与城市道路同步【建设
》 》城市道路改造时由建!。设单:位或管线井产权单位!按城市道路改造要求!对原有管线井进行】更,新及改造
【 管线井】施工:安装工程竣工—应当按照国家—和本市有关》规定进?行验收
第五条! 管线井井盖、!。井圈必须《符合国家规定的【质量标准及城市道】路路面高程要求与路!。。面平顺与井体连【接,紧密、稳《固确保行人》、车辆通过》时无声响、》不移位、《不,损坏
《 管线】井应当标明》其使用性质或行业】。标志
《 : ? 禁:止不同类别》的管线井《井盖相互《混用
?。
? 不符—合前款规《定的由管《线井产权单位负责】修复、?标明或更换
【第六条 管线井!建设单位在建—设施工中应当—承担在建管线井设施!的管护责任
第!七条 《 管线井设施的日】常维护、《管理:由其产权单位—负,责
《 , , 共同建设的】。共用管线井》设施的日常维护、】管理由各《产权单位共同负责】。各产权单位》应当协?商确定一个》单位负责管》理维护或者共同【委托具有相应—维护能力的单位管】理维护
】。。 城市道路【。范围内广《场、公园《、,绿地等公共场所的】管线井由该公共场】所,。的管理单《位负责维护、管理】;属于管线井产权单!位负责维护、管理的!由该:。公,共场所的管理单位】协助看管发》现损坏、井》盖丢失等情况应立即!通知管线井产—权单位?
第《八条 各—类管线井《的行业?主,管部门?应,当监督本行业管【线井产权单位管线井!设施档案管理—制度:的落实情况》
《 ? 管线井产权—单位应当建立管【线井设施管理—档,案并将现有或—者新建、改建管【线井设施《设置地?点、:数量等按规》定期限报《送城:市道路管理》部门与城市道—路管理部门间实【现信:息资:源,无偿共享《
? 废—弃管线井的产权单】。位应当对废弃井进】行填埋处理恢—复道路使用》功能同时将废弃管线!井的:地点、数《量等:情况报行业主管【部门和?城市道路管理部门】
第九条— 各类》管,线井的行业主管部门!应当监督《本行业?管线井产权单位管】线井巡查管理制度的!落,实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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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】管线井产权单位应】当配备专门人员对】所属管线井实行【日常巡护发》现管线井缺损等安全!隐患的应当立即【采取临?时,性,。防护措施并在本【办法第十三条规定】的时限内予以—修复
【 各《。管线井产权单位【应,当建立健全应急工作!。机制针对管线井可】。能存在的《各类安全事故制订专!。项预案定期》开展演?练
第十条 】 各类管线井的行】业主管部门》应当建立《维护、管理》责任信息《公,开制度
! 管线井的维【护、管理责任信息】公开应当《采取:网上公开或者设【置公示薄、标志牌】等便于公众获—知的:方式
【 公开的信息应当包!括维护、管理—的责任单《位,、责任人、责任范围!、养:护,标准、联系电话【和,上级监?。督电话等
第十】一条 《 管线井的维护、】管理责任《单位无?法确定?的由其行业》主管:部门指定维》护、管理责》任单:位无法指《定维护、管》理责任单位的由【行业主管部门—维护: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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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 管!线井:产,权,单位对地下管线进】行维护需要挖—掘城市道路的在向城!市道路管《理,部,门提出挖掘城市道路!申请的同时》也应当告《知相邻管线的产【权单位?。。以,及依法?应予保护的其他管线!的产权单位了解施工!现场地下管线的分】布情况?
:第十三?条 城市—道路:管理部门在道路【设施:巡查中发现管线井缺!损等安全《隐患:。的应当采取临时性】防护措施并及时【通知有关产权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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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各管】。线井的产权单位【在接到有关通知或举!。报后:应当:在30分钟内—到现场并根据下【列,情况分别作出处【理
】 (一?)管线井井》盖移位、破》损、丢?失的:应当补?。设警示标志并采取】措施补缺或修复;井!盖移位、破损、丢】失,的修复时《限,为,6,小时
— (二—)管线井发》生坍塌、渗漏—的应立即采取措施设!置警示?标志在规定时限内】按,照,规定标准修》。复;坍塌、渗漏管线!井的修复时》。限最长不得超—过3天
》 》 (三)《管线井不符合城市】道路路面高程要求】的应在规《定时限内采取管线】井调整加固措施确】保管线井符合城【市道路路《面高程要求与路【。面保:。持平顺;单个管线】井调整?加固的修复时限【最长不得超过3天整!个,路段管线井》调整加固的修复时限!最长:不得超过1》0天
【 管线》井的修复时》限不含?到城市道《路管理部门办理【许可:手续的时《间
第十》四条 产权单】位对所?属管:线井的日常》维护、管理有困难的!可以:委托:专业管理机构代【为维护、管理委托】双方应当签订委【托维护、管理协【议,明确:双方:的权利、义》。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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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十五:条 管线井影响!道路使用《且无法确定》维护、管理责—任单位?。和行业主管部—门的由?城市道?。路管理部《门,在管线井现》。场,或公:开媒体发布公告公告!期为1个工作日经】公告后?仍无法确《认管线井《维护、管理责—任单位?的由城市道路管【理,部门按废《弃井处?置恢复道路》使用:功能
! 处:置后:出现管线井》维护、管理责任单位!并实施挖《。掘维修?的城市道路管—理部门依据有关法】律法规予以》处理:并按有关规定收取】道路挖掘修复费
! 第十六条— 《任何单位和个—人不:得,。。擅自移动管线—井井:盖
!产权单位对管线进】行检查、养护、维】修、施?。工等作业时应按【规定在井《口周围设置护栏、警!示标志或采取—其,他,安全措?施作业结束后应当】及,时清理现场》恢复原状
—第十七条 》 , 进行城市道路的新!建、:改建、扩建和养护维!修施工单位应当【对,管线井进行》保护避免井盖错【位、井室损坏—和埋压?
第十《八,条 : 严禁《任,何单位?和个人偷盗、损毁、!破坏管?线井井盖
【 , , 任何单位和个!人都有制止》损害:管线井行为和举报管!线井缺损情况的权】。利发现管线井缺【损的可以向管—线井产权单位、行】业主:管,部门或者城市—道路管理部》门报告
第十九条! , 碎?、裂、?废,、旧井盖设施—由其:产权单位出》具证明后《交物资回《收部门回收任何单位!和个人不得擅自【处理或者《销售
第二【。十条 市城市道!路管理部门应当健】全城市道路管线井】监督考核制度对各】类管线井的》行业主管《部,门按照事《。件、部件问题处置标!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!。定期通过媒体向社】会,公示
第二十一】条, ? 管线井产》权单位违反管—线井管理《。。相关规定的》由其:行,业主管部门依照有】关法律法规》处理
第》。二十二?条 : 各《类城市?道路管线井的市【级行业主管部—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!定实施?细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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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,二十三条 【 本市行政区—域内城?市道路范《围,以外各类管》线井的?巡查、维《护和监督管》理由各?类管线井的》行,业主管部门和管线】井产权?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!
第二十四条 ! :本办法自20—17年4月1日【起施行有效期—5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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