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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封【市关于印发开封市】经济适用《住房建设项目法人】招标投标暂行办【法的通知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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汴政办〔【200?8〕63号
各】县、区人《民政府市《政府各部门
! 开封》市经济适用住房建】设项:目法人招标投标暂】行,办法已经《市政府第《57次常务会—议,通过现?印发给?你们请?遵照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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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OO》八年四月二十—。四日
开【封市经济《适用住房《建设项目法》人招标投《。标暂行办法
】第一条 为规范经济!适用住房建》设项目法人招标投】标行为根据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】投,标法、经济适用住】房管:理办法?(建住房《〔2007〕25】8号)和《开封市经《。济,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等!有关规定《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!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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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第二条 》本,市市区?范围内经济》适,用住:。。房建设项目法人招标!投标活?动,适用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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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经济!适用住房建设—用地应根据》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建!设规划纳入年度土】。地供应计划》。。其,供应:渠,道为:纳入我市经济适用住!房建设规划的—新增用地《。闲置或利用》效率不高的存量【土地以及市》土地储备机构储【备的建设《用地等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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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【经济适用住房建设】按照政府组织协【调、:市场运?。作的原则可以—采取项目法人—。招,标的方式《选择具有《相应资质和》良,好社会责任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】。实施;也《。。可以由?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经!济适:用住房管《理实施机构》直接组织建设经济】适用住房开发建【设实行?项,目法人负责》制
《 ? 确定实行项目法!人招标的项目采用】公,开,招标的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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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】 本办法所称—。招标、投标是—指招标人《为,确定经济适用住房】项,。目实施单位》由投标人《竞,投开发项目经营【权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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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!市住房?委员会办公》室(以下简称—市住房办)主管本】市经济适用》住房:项目法人招标—工作负责《组织项?目法:人招标活动》
《 市发—展,和改革、《国土资源(房—。产管理?。)、:规划建设等部门根】据职责做好经济适用!住房招标《相关工作;市监察】部门依法对项目【法人招标《投标活?动实施全程》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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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七条 市住房办是】项目法人招》标的招标人实施中可!委托具有《相应:资质条?件的招标代理—机构办理招标—事,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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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项目法?人评标委员会由市人!民政府有关部—门代:。表和有关技术—、经济方面的专家组!成评标委《员会成员为5人【以上单数其中专【家不得少于》成,员总数的《2,/3
【。
, 第八条 参与项!目,法,。。。人投标的企业—。应,。具备下?列条件
【 (一)【具备不?。低于与招标》项,。目建设规模相对应】的,房地:产开:发资质;
】 (《二)具有符合招标】文件所规《定的、企业基本【帐户:开设金融《机构出具的》自有:资金证明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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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三)开发—。。业绩在3万平方【米以上?且没有不良行为记录!
第!九,条 项目法人招标】按照下列程》序进行
》
(【。一)编?制招标文件》发布招标公》告或:发,出招标邀请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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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!招标人对潜在投标】人进行资格预—审并:向合格申请人分【发,招投标文件》及有关?材料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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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(三)招标》人组织投标人勘【察现场对招标文件答!疑;
《 : (四)投【。标人编制《投标文件《进行投标;
【 (五)开!标,、,评标、定《标并发?出中标通知书;
】
, 《 (六)《签订开封市经济【适用住房建设项目】合同书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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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第十条 编制—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!列主要内容
【 ? (一)》项目简介包括项【目名称、项目—位置、控制》性详细规《划、建?设周期、建设规【模、套型面积—、质:量要求、项目土地】投资概算及》是否配建《。廉租住房等;
【
? (二)招标说!明包括招标方式、】投标人资质要求【、投:标人资本金要求、投!标人业绩要求、项】。目,承建方式、招标工】作安排、勘察现【场日期、答疑时【间和:地点、投标起—止日期?、,开标地点等》招标内容;
【 : , (三)投标须】知;
!(四)?经济适用住》房建设项目合—同,书主要条款》、报:价(含报价范围、】报价要求、报—价方式)等;
】 : (五)评标】标准和办法》
【 第十一条 —投标文件《主要包括下列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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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【一)商务标书内【容
》 1》.经济适用》住房最高销售价【格;
】 2.投标—。人,的营业?。执照:、资质等级证书、】企业:代码证法定代表人的!身份证明委托代理】人的身份《证明及授权》委托:。文,件;
《 》 ,3.本办法》。第八条第(》二)项规定的资金证!明;
— 4.企】业累计开发3—万平方米业绩有【效证明材料》
(二!)技术标书》内容
》 ? 1.《根据控制性详—细规划编制设计【成果文件并附环境设!。计、建?筑单体设计方案、配!套设施、户型及其】组合、?。。按经济适用住房户】型规定制定户—型一览?。表、:结构和建筑及其他】设计说明书;—
? 2.经济!适用住?房销售价格的组成明!细包括土地费—用、:建安费用、配套【费用、相《关税费?、贷款利息、—预期利?润等;
— 3.项】目建设的组织实【施方案?开工、竣工》及交付时间、建设进!度计划等
! (三《。。。)招标文件要—求提供?的其:他资料
! 第十《。二条 招标人对已发!出的招标《文件进行必》要的澄清《或者修改的应当【在招标?文,件要求提交投—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!15日前《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!招标文件《收受:人该澄清或》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!文件:的组成部《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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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》三,条 报?名,资格审查合格后【投标人需缴纳投【标保证金按》每亩1?万元人?。民币收取最高—不得超过50—万元中标人确定后】的5个工作日—内将未中《标的投标保证金退】还,给投标人;中标人】存入的投标保证金可!转作项目履》约保证金 》
【 第十四》条 投标人》。应勘察招标项目对开!发项目有异议的应】在投标前提》。出标书?一经投报视为无异议!
— 招标人按本【办,法第十二条》规定变更招标文【件,的投标?人可在投标截—止日前做出变更修改!或者撤回标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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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五?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!法组建的评标委【员会:负责评标委员—会应当在开》。标,前,24小时内》组成
— 评标—委员会成员名单【在中标结果确定【前应当保密任—何单位和个人不得】泄,露;评标委员会成】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!。人不: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!或,。其他好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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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—六,条 开标由招标【人主持邀请所有【投标人参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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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条 !开标在招标文件【确定的提交投标文】件截止时《间的同一时》间公开进行开标【地点为招标文件【中预:先确定?的地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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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标!时由:投标人?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!查,投标文件《的密封情况也可【以,由招:标人:委托的公证机构检】。查并公证;经确【认无误后由》工作人?员当众拆封宣读投】标人名称、投标【价格和?。投标文件《的其他?主要内?容
? ? 招标人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】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!间前收?。到,的所有投《标文件开标》时都应当当众—予以拆封、》宣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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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开标过程应当【。记录并存档备查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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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十八条 《评标委员《会应当?按照开封市经济适用!。住房:。项目法人评标实【。施细则?(试:行)规定的评标标】。准和办法对》投标文件进行综合】。评审、?比较:提出书面评》标报告技《。术,标书和商务标书二】者相加?最高分者《中,标,
—。 招标人应—当根据评标委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!。报告确定中标人
】
第】十九条 在评标过】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!投标人的报价明【显低于其他投标【报价使得其投—标报:价可能?。。低于其?个别成本的应当【要求该投《标人作出书面说【明并提供相关证明】材料投标人不能【合理说明或者不【能提供相关》证明材料的》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!投标人以《低于成?本报价竞标其—。投标应作废》标处理
! , 第二?十条 中标人—确定后?招标人应当向中【标人:发出中标通知书并】将中:标结果通知所—有未中标的投标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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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《一条 招标人和中标!人,应当自中标通—。知书发出之日起3】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!和中标人的投标【文件签订开封—市经济适《用住房建设项目合】同书并?由市住房办下发项目!扶,持政策?。通知书?
》 : 中标人持项目扶持!政策:通知书到相关部门】办理有关手》续
】 招标文件要求【中标人提交履约【保证:。金的中标人应当在】签订:。合同时按照招标文件!的要求提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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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二十二条 中标【人必须按照投标文】件和:评标时确定的规划】。设计成果和合同【约定的?期限、质量标—准进行项目》建设不?得将中标《项目转让给他—人或将中标项目肢解!后分别转让给他人】
第!。二十三条 签订【建,设项目合《同约定的履约—保证金不《得超过?项目计划总投资的1!%最高?不得超过1》00万元建设项目通!过验收后按照合同约!定的时间《将履约?保证金退还给中标人!
— 第二十四条 】。中标人不履行与【招标人?订立的合《同的履?约保证?金不予退还给招标】人造成的《损失超过《履约保证金数额的】还应当?对超过部《分予:以赔偿;没有—提,。交履:。约保:证金的应当》对招标人的损失【承担赔?偿责:任
《 中标人不!按照与招标人订立】的合同?履,行义务情节严重的】取消其2年至5年内!参加依?法必须进行招—标的项目的投标【资格并予以公—告直至由工》商,行政管理《机关吊销《营业执照
【 ? 因?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!同,的不适用前》两款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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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。二十五条 投标人】在投标活动中经【查证有弄虚作假、】行,贿等行?为的取消其投标【。、,中标资格已中—标的视为无》效并视情节轻重依】法予以处罚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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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—十六条 招》标人、招标》代理机构《、评标委员会—、投标人及中标【人违反中华人—。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!有关法律、》法规规定的由有【关行:政主管部门依法进】行处:罚
【 :第二十七条 —项目法人《招投标本《办法没有规定的事】项按照中《华人民共《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!法律、法规、规【。章的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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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二十八条《 本办法自发布之】日起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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