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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开封市【关于印发《开封市经《济适用住房建设项】目,法人招标投标暂【行办法的通知— 汴》政办〔2008〕6!3号 各县、区】人民政府市政府【各部门?    开封!市经: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!。法人招标《投标暂行办法已经】。市,政府第57》次,常务会议《通,。过现印发给你—们请:遵照执行 【 二OO八年—四月二十《四日 开封】市经济适用》住房建设项目法【。人招标投标暂行办】法 : , 第一条 为规范经!济适用住房建设项】目法人招标投标行】为根据中华人民【共,和国招投标法、【经济适用住房管【理办法(建住—房〔20《07:〕25?8号)?和,开封市经济适用住房!管理办法等》有关规定结》合本市实《际情况制定本—办法 》 第二条 !本市:市区范围内经济【适用住房建》设项目法人》招标投标活动适用】本办法 】 第《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!建设:用地应根据我—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!规划纳?入年度土地供应【计划其供应渠道为】纳入我市经》。济,适用住?房建设?规划的新《增用地闲置或—利用效率不》高的存量土地—以及市?土地储备机构储备的!建设用地《等 《 》第四条?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!按照政?府组织?协调、?市场:运作的原则可以采取!项,目法人?招标的?方式选择具有相应】资质和?良好:社会责任的房地产】开发企?业实施;也可以由】市人民?政府确定的经济适用!住房管理实》施机构?直接组织《建设经济适》用住房开《。发建设?实,行项目?法人负责制 【 , ,    确定—实行项?目法人?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!招标的方式》 : : 第》。五条 本办》法所称招标、投标是!指招标?人为确定经济—适用住房项目实施】单位由投《标人竞投开发项目经!营,权的行为 】 , 第六条 【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!(以下简称市住房办!)主管本市经济适用!住,。房项目法人招标工】作负责组织》项目法?人招标活动 ! ,   市发展和改革!、,国土资源(房产管理!),、规划建设等—部门根据职》责做好经济适用住房!招标相?关工:作,;市监察部》门依法对项目法【人招标投标活动实】。施全程监《。督 】 第七条 市—住房办是项》目法人?招标的招标人实施中!可委托具《有相应资质》条件的招《标,代理机构办理—招标事宜《 :     项目】法人评标委员会【由市人民政府—有关部门代表和有关!技术、经济》方面的专家组成评】标委员会成员—为5人以上单数【其中专?家不得少于》成,员总数的2/3 ! 第八条! 参与项目法人【投标的企业》应具备下列条件 ! , : ,  (一)具备不】低于与招标项—。。目建设规模相对应的!房地产开发资质【; 》  : (二)《具有符合招》标文件所规》定的、企业基本帐户!开设金融机构出具的!自,有资金证明; 【   》 (三)开》发业绩在《3万平方米》以,上且没有不良行为记!录 《 第九【条 项目法人招【标按照?下列程序《进行 》   《 (:一)编制招标文件】发布招标公告—或发:出招标邀请函; !    》(二)招标》人对潜在投》标人进行资格预审】并向合格申请人【分发招投标文件【及,。有关材料; — , ,    (三)招】标人组织投》标,人勘察现场对招【标文:件答:。疑; 《    (—。四):投标人编《制投标文件进行投标!; ?    (五【)开标、《评标:、,定标并发出中标通知!书; —   (六)签订开!封市经?。济适用住《房建设项目合—同,书 【 第十条 编制】招标文件应当包【括下列主《要,内容: :    》(一)项目简介包括!项目名称、项目【位置:、控制性详细规【划、:建设周期、建设规模!、套型面积、质【量,要求、项目土—地投资概算及是否配!建廉租?。住房等; —    》(二)招标说明包括!招标:方式、投标人资质要!求、投标人资本金】要求、投标人—业绩要求、》项目:承建方式《、招标工作》安排、勘察现场【日,。期、答疑《时间:和地点、投标起【止,日期、开标地点等】招标内容; ! ,  (三《)投标?须知;   ! (:四)经济《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合!。同书主要条款、报】价(含报价范围、】报价要求、报价【。方,式)等; 》   》 (:五)评标标准和办】法 《 《 第十?一条 投标》文件主要包括下【列资料? 《  : (一)商》务标书内容 — ,   《  1.经》济适用?住房最高《。销售价?格;   】 , ,。。2.投标人》的营业执照、资质】等级证书、企—业代码证法定代【表人的?身份证明委托代【理人的身《份证明及授权—委托文件;》 《  :  3.《本办法?第八条第(二)【项规定的资》金证明;《 《 ,    4.企业累!计开发3万平—方米业绩有效证【明材料 【   (二)技【术标书内容》 :    》 1:。.根据控制性详细】规划编制设计成【果文件?并,附环境设计、建筑】单体设?计方案、配套设施、!户型及其《组合、按经济适用】。住房户型规定制定户!型一览表、结—构和建筑及其他设】计说明书; 】。     2—.经:济,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!组成明细包括土【地费用、建》安费用、配套费用】、相关?。税,费、贷?款利息?、预期利润等;【 , ,   《  3.项目建【设的组织实》施方案?开工、竣工及交【付时间、建设进度】。计,划等 》    (三)招标!文件要求提供的其】。他资料 》 《 , 第:十二条 招标人对】已发出的招标文件】进行必要的澄清【。或者:修,改的应当在》招标文件要》求提交投《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!15日?前以书?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!文件收受《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!内,容为招?标文件的组成部【分 — , , 《。 ,第十三条 报—名,资格审查合》。格后投标人需缴纳投!标保证金《按每亩?1万元人民币收取最!高不得超过50万】元中标人确定后的】5个工作日》内将未中标》的投标保证金退还给!。投标人;中标人存】入的:投标:保证金可转作项目履!约保证金 】 第十】四条 投标》人应勘察招标项【目,对,开发项目有异议的应!在投标前提出—标书一经投报视【为无异议 】    招标人按】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!变,更招标?文件的投标人可【在投标截止》日前做出《变,更修改或者撤—回标书 》 —。第十五条 》评标由?招标人依《法,组建的评标委员会】负责评标《委,员会应?当在开标前24小】时内组?成     !评,标委员会成》员名:单在中标结果—确定前应当保密任】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!露;评?。标委:员会成员不得—私下接触投》标,人不得收受投标人】的财物或其他好【处 : 第】十六条? 开标由招》标人主持邀请所【有投标人参加— 【 第十?七条 开标在招标】文件确?定,的提:。交投:标文件截止》时间的同《一时间公《开进行开标地点为招!标文件中《。预先确定的地点 !     开【标时由投标》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!检查投标文》件,的密:封情况也可》以由招?标人委?。托,的公证机构》检查并公《证;经确认无—误后由工作人—员当众拆封宣读投】标人名称、投标【价,格和投标文件—的其:他主要内容 】     招标【人在招标文件要求】提交投标《文件的截止》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!标,文件开标《时都应当当众予【以拆:封、宣读 》    — 开标过程应当记】录并存档备查 【 》 第?十八条 《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!开封市经济》适用住房《项目:。法人评标《实施:细则(试行)规定的!评标标准和办法【对投标文件进—行综合评审、—比较提出书面评标报!告技术标书和—商务标书二者—相加最高分者中标】     】招标人应当根据评】标,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!标报告确定中—标人 《。 : ,。 第十》九,条 在评标》过程中评标》委员会发现投标【人的报价明显—低,于其:他投标?报价使得其投标报】价可能低于》其个: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!投标人作出书面说】明并提?供相关证明材—料投标人不》能合理说明或者不】能提供?相关证明材》料的由评标》委,员会认定该》投标人以低于—成本报价竞标其投】标应作废标处理 ! —第二十条 》中标人确定后—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!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!中标结?果通:知,所有未中《标的:投标人 【 《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!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!通知书发《出之日起30—日内:按照招标文件和中】标人的?投标文件签》订开封市经济适用】住房:建设项目合同—书并由市住房办下发!项目扶持政策通知书! ,     中】标人持项目扶—持政策通知》书到相关《部门办理有》关手续  】   招标文—件要求中标人提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!人应当在签订—合同时按照》招标文?件的要求提交 】 , 第二十二!条 中标人必须按】照投标?。文件和评标时确定】的,规划设计成果和合】同约定?。的期限、质量标准】进行项目建设不得】将中标项目转让【给他人?或将:。中标项?目肢解后分别转让】给他人 【。 第二十【三条 签《订建设项目合—同约定的履约—。保证金不得超—过项目计划总投资的!1%最高不得超【过,100万元建设项目!通过验收后按照合】。同约定的时间将履】约保证金退还给中标!人, —。 第二十四条 中!标人不履行与—。招标人订立的合同】的履:约保证金不》予退还给招》标人造成的损—失超过履约》保证金数额的还应】当对超过部》分予以赔《偿;没有提交—履约保证金的—应当对招标人的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】 ? ,    中标人【不按:照,与招标?人订立?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!严重的?取消其2年至5【年内参?加依:法必须进行招标的】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!以公告直至由工【商,行政管理机关—。吊销营业《执照:   —  :因不可抗力》不能履行合同的不】适,。用前两款《规定 】 第?二十:五条 投《标人在?。投,标活动中经》查证有弄虚作假、】行贿等行《为的取?消其投标、中标资】格已中标的》视为:无,效并视情《节轻重依法》予以:处罚: 】第二十六条》 ,招标人?、招标代理机构【、评标委员会—、,投标人及《中标:。人违反中华》人民共和国招投标】法,等,有关法律、法规规】定的由有关》行政主管部》。门依:法进行处罚 ! , 第二十—七条 项《目法人招投标本办法!没有规定的事项【按照中?华,人民共和国招投标】法等有关法律、法规!、规章的《规定执行 】。 第二—十八条 本办法自】发,布之日起实施 !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