葫芦岛市政府—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资!金,管理:办法<?。!--?XML【:NA?MESPAC—E,。 PREFI—X = 《O /-->
!第一章?。 , 总 ? 则
?第一条 为加强】政,府投资基本建—设项目资金(—以下简称项》目资:金)管理《提高资金《使用效?益,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!预算法、《中,华,人,。民共和国政府采【购法及财政部基本建!设财务管理规定(财!。建〔2002—〕394号)等有】关规定结《合我市?。实际制定本办法【。
第二条 本【办法适用于政府投资!基本建设项》目(以下简称项目】),资金的监督管理项】。目,。资金:包括
(一》。)财政公共预算内安!排的基本建设—资金;?
(:二)政府性》基,金预算安排》的基本建《设资金?;
(三)上级【财政:部门专?项,补助的?基本:建设:资金:;
:(四:)政府性融》资安排的《基本建设《资金;
(五—)其他财《政性资金安》排,的基本建设资金 】
第三条 —项,目资金管理的基本原!则,
(一)预算管【理,原则财政安排的项目!。资金必须《纳入:政府投资预算—管理
(二)专】款,专用原则项》目资金?必须专款专用—。按规定用于经—批准:的项目不得截留【、挤占和挪用
】(三)绩效》管理原则项目资【金的管理必须规范】工作流程提高支出】。。绩效
第四》条 财政》部门是基本建设项目!资金的主管部门对基!本建设的财务活【动实施?财政财?务管理和监督
发展!和改革?、住房?和城乡建设、—城乡规划、》环境:保,护、:国土资源、审计、】。监察等部门要—按照各?。。自,职责对项目进行【监督和管理
—第二章 管理机】构及职?责
第五《。。条 ?各,级财:政部门是本级—政,府项目资《金管理的主》管部门主《要职责?是
(一)贯彻执】行法律、《法规和规章规定;】
(二)编》审下达财政性基本建!设支出?预算编?。报建设单位年度基本!建设财务决》算;
(三》)组织调度项目【资金根据基本建【设,程序、年《度基本建设支出预算!、年度投资计划及工!程进度核《拨资金;
(四【)参与?。项目的工《程概、预算及标底审!查负责?对项目工程结算进】行审查;
(五)监!督,检查项?目资金的使用与管】。理对发现的问题【及时处理;
(【六)办?理项目的大宗材【料及设备的政府【采购;
(七)审】批项:目竣工财《务,决算参加《项目:竣工验收;
(八】)负责?对项目进行追踪问效!和绩效评《价工作?等
第六条》。 本办法所称的】项目主管部门是【指,根据职能分工对项目!进行归口管理的【行,业主:管部门主《要职责是
》(一)贯《彻执行法律、—法规及基本建设管理!规,。定,;
(二)对所属项!目的工程概算进【行审查对项目年度】投资计?。划安排?、工程招投标—、竣工验收等进【行管理;
》(三:)对基?。本建:。设资金的使用、管理!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】督促项目建》设单位健《全,完善财务、》资,金管理制度及时纠】正、处理违反财经】纪律的问题;
(四!),收集、汇《总、:报送:基本建设资金使【用管理信息及时【汇,总上:报基:本建设报表;—
(五?)督:促项目建设单—位做好竣工验收的各!项准备工作》;
(六)做—好,项目资金绩效自评价!工作编报项目—的投资效益分—析报告等《
,第七条 项目建设!单位的?主要职责
》(一)贯彻执—。行基本建设》规章制度;
(二)!建立健全基》本建设资金内部管理!。制度;
(三)编报!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!算;:
(四)组》织,初步审?查项目的工程概预(!结)算、组织实【施,工,程招投标、政府采】购、合同签订—、竣工验收等工【作;
(五)办【理工:程与设备价款—结算控制费用性支】出合理有效》使用基?本,建,设,资金;
(》。六)做好项》目竣工验收的各项】准备工作及时编【制,竣工财务决算等【
第三章 》 项:目资金管理
—第八条 发—展和改?革部:门申请上级专项【资金补助的项目【要有财政部门出具的!项目配套《资金来源落实证明】。
第九条 市本级!投资的项目》由市:发展和?改革部?门会同市财政—部门于每年初编制】政府投?资年度计《划及基本建设—支出预?算,报市政府批准后实】施
第十条 项】目建设应严格履行】基本建设《程,。序未:履行基本建设—程序的项目发展和】。改革部门不》得纳入政府投资年】度,计划;未纳入政府投!资年度?计划的项《目财政部门》不得拨付资金不得承!诺担保融资不得纳入!。政府债务
》第,十一:条 财政》部门:会同有关管理—部,门从:初步设计、施工图】预算、各类工程【招标:文件及工程合同签】订等阶段直至项目】竣工实行《项目各阶段财务管】理与监督《严格控制《基本建?设投资和规》模确保工程不超概】算
:确,需,增加投资的须按项目!基本建设程序重新报!市政府批《准经:原审批?部门:调整概?算后方可实施
第】十二条 《 与项目建设直【接相关?的货物类和服—务类的采购按—照中华人民共—和国:政,府采购法组》织实施并报财政部门!。审批财政部门对【采,购过程进行监督【;与项目建设直【接相关的工程类的采!购按照中华人—民,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组!织实施
第十三条 ! 项:目资金应《。当按照有关基本建】设资金支《。付的程?序根据政府采—购和国库集中支【付的有关《规定办理资金支【付
第十四条 项!目主管部门》申请拨付项目资金应!向财政部门报送可】行,性研究报告》、投资概算、年度】投,资计划的批准文【件等:资,。料财政部门根据国家!和省:有关规?。定,按年:度投资计划》、预算、工》程进:度拨款?并按一?定比例预留工—程尾款
第十五条 ! 以财政资金—和其他配《套资:金建设的项目—配套资?金必须按投资—比例和工《。程,进,度及:时,落实到位配套资金】未按要求落》实的财?政部门有权停止向】。其,拨付财政资金
【。第十六条《 , 项目建设》。单位要做好基本建设!财,务管理?的基:础工作按规定设置独!立的财务管》理机构或指》定,专人负?责基本建设财务工】作;严格《。按照批准的概—、预算建《设内容做《好账务设置和—账务管理建立—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!度;对基本建设【活,动,中的材料、设备采】购、:存货等各项财—产,物资及时做好原【始,记,录;及时掌握—工程进度定》期进行财产》物资清查;》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!送,基本建设财务—报,表
:项目:主,管部门应指》导和督促所》。属的项目建设单位】。做,好基:本,建设财务管》理的基础工作
【。第十七?条 项《目工程?决(结)《算由财政部门按照】财,政部关于印发〈财】政投资评审管理【。规,定〉的?通知要求《委托财政投》资评审机构或经【财政:部门认可的有资质】的,社会中介《机构进行审核并【经财:政部门批《准按项目《决算批复数额结算】预留:工程尾款;对—于,由审计部门审计的项!目按:审计结论《结算预留工程尾款
!第十八条 》 项目建设单—位应当?严格执行工》程,。价款:结算的制度》规定:坚持按照规》范的工?程价款结算》程,序支付资金项目建设!单位:。与施工单《位,签订的施工合同【中确定?。的工程价款结算【方式要符合财政【支出预算《管理的有关规—定工程建设期间项目!建设单位与施—工,单位进行工程价款】结算项目建设单【位,必须按工程》价款:结,算总额的5》%预留工程质量【。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!收一年后再清—算
:第十九条 》 项目建设单—位,及其: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基!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!决算的?组织领导组织专门】人员及时编制竣工财!务决算项目》建设单位应在—项目竣工后三个月】内完成竣《工,财务决算的编制工】作上报财政部门批】复并以此作为项目】划转固定资产的依】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!之前:原机构不《得,撤销项目负责—人及其财《务主管?人员不得调离
【第二:十条 项目建设单!位应当将《应交财政的》。竣工结余资》金在竣工《财务决算批》复后30日内上【交财政
《第二十一条》 项目竣》工后项目主》管部门应进行项【目资金绩效》自评价工作财政部】门,可根:据,工作:。需,要选择?部分项目资金—实施绩效运行监控】和,。绩效再?评价推动主管部【门完善投《资政策、加强项目资!金管理绩效评—价结果应作为以后】年,度基本建设支—出预算?安排的?重要依据《
第四章 》 ,监督管?理
第二十二条 !完善政?府投资制《衡机制?政府:投资:主管:部门、财政主—管部门、审》计部门及有关部门要!按照职责《分工对?政,府投资管理进—行,相互监督建立—政府投资项目的【社会监督机制—鼓励公众和新闻媒】体对政府《投,资项目进行监督【
第:二十三条《 财政部门和审】计部门依法对建【设单位项《。目,资金的使《用及管理情况进【行监督检查财政【。部门主要对下列事项!实,施财政监督
(【一)资金来源是否合!法配套?资金是否及》时足额到位;
(】二)执行政府采【购制度及招投标【制度:情况;
《(三)内部》财务管?理办法和内部控【制制度是《否健全;《
(四)有无截【留、挤占、挪—用、侵吞国家建设】资金;
(五—)有无计划外—工程:;,。
(六)是否擅自更!改经批准的》建设规模、》建设标准和建设内】容,;
(七《),应上:缴的各项款项—是否:按,规定上缴等》;
(?八)法律、法规【规定的?。其他财政监督事项
!第二十四条 【项目建设《单位应按财》政部门规定和要【求严格遵守财务会计!制度管好《用好项目资金对不按!规定用途使用项目资!金财政部门》将依据国《家和省有关规定【收回所拨资金或暂停!。拨款
第《二十五条 —财政部门依法对项目!资金检查时被—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应!当如实提供有关情】。。况和资料任何—单位:。和个:人不得干涉对财政部!门,检查出的问》题及提出的意见项目!建,设单位应做出说明并!及时:纠正和改进
第【二十六条 违【反本办法规定属于财!政违法行为处罚处】分条例所列违—法行:。。为的依照该》条例予以处罚或处】分
第五章》。 附? 则?
第二十七》条 本办法未尽】事宜按照国》家和省有关》规定执行
第—二十八条 【本办法执行》。中的具体问题由市财!。政,局负责解《释
第二十》。九条 ? 本办《。法自20《14年3《月1日起执》行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