葫芦岛市《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!目资金?管理:办,法<!-《-?XML:NAM!ESPACE P】REFIX》 = O /--】>
《第一章 总 】。。则
第一条 为加!强政府投《资基本?建设项目《资金(以下简称项目!资金)?管理提高资金使【用效益根据中华【。人民:共和:国,预算法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!采购法及财》政部: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!。。定,(财建〔《2002〕394】。号):等有关规定结合【我市实际制定本【办法
第二》条 本《办法适?用于政?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!(,以,下简称项目)—资金:的监督管理》项,目资:金包括
(一)【财政公?共预算内安》排的基本建设—资金;
(二)政府!。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基!。。。本建:设资金?;
(三)上级财政!部门专项《补助的基本建设资】金;
(四)政府性!融资安排的》。基本建?设,资金;
(五—),其他财政性资金【安排:的基本建《设资金
第三【条 ?。项目资金管理的基本!原则
(一)预【算管理原则财政【。。安排的项目资—金必须?纳入政府投资—预算管理 》
(二)专款专【用原则项目资金必须!专款专用按规定用于!经批:准的项目不得截【留、挤占和挪—用
(三》),绩效管理原则项目资!金的管?理必须规《范工作?流,程,提,高,支出绩效
第四条 ! 财政部门》是基本建设》项目资金的》主管:部门:对基:本建设的财务活【动实施财政财务管】。理和监?督
:发展:和改:革、:住,房和:城乡建设《、城乡规划、环【境,保护、国《土资源、审计、监察!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!责对项目进》行监:。督和管理
》第二章? 管理机构及职】责
第五条 【各级财政部门是本】级政府项目资—金管理的主管—部门主要职责是
(!。一,)贯彻执行法律【。、法规?和规章规定》;
(二)编—审下:达财政性《基本建设支出—预算:编报:建设单位年度基本建!设财务决算;
【。(三)?组,织调度项目资金【根据基?本建设程序、年度基!本建设支出预—。算、年度投资—计划及工程进度核拨!资金:;
:(四)参与项目【的工程概、预算及标!底审查负责对项目工!。程结:算进行审查;
【(五)监督检—查项目?资,金,的使用?与,。管理:对发现的《问题:及时处理;》
(:六):。办,理项目的大宗材【料及:设备的政《府采购;
(—。七):审批项目竣工—财务:。决算参加项》目竣工验收;
(】八)负责对项目【。进行追踪问效和绩】效评价工作等
【第六:条 ?本办法所《称的项目主》管部门是指》根据职能分工—对项目进行》归口管理的行业主管!。部门主要职责是
(!一)贯彻执行—。法律、法《规及基本《建设管理规》定;
?(二)对所属项【目的:。工程概算进行审查对!项目年度投资—计划安排《、工程?招投:标、竣工《。。验,收等进行管理—;
(三《)对基?。本建设资《金的使用、管理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!促,项目建设单位健全】完善财务、资金【管理制度《及时纠正《、处:理违:反财经?纪律的问题;—
(四?)收:集,、汇总、报送基【本建设资《金,使,用管理信息》。及时汇总上报基本建!设,报表;
(五)督】促项目建设单位做好!竣,工,验收的各项》准备工作;》
(六)《做好项?目资金绩效》自评价工作编—报项目的投资—效益分析报告—等
第七条 【项目建设单》位的主要《职责
(一》。)贯彻执行基本建】设规章制度;—
(二)建立健【全基本?。建设资金内部—管理制度;
(三】)编:报年度基本建设财】务决算?;
(四)组—织初步审《查项目?的工程概预(结【。)算、组织》实施工程招》投,标、:政府采购、合—同签订、竣》工验收等工作;
】(五)办理工程与设!备价款结算控制费】用性支出合理有效使!用基本建设资金【。;
(六)做—好项目竣工》验收的各《项准:。备工作及时编—制,竣工财务决算等【
第三?章 : 项目资金管理【
第八条 发【展和:改革部?门申请上级专项资】金补助的项目要【有财:政部门出具的项【目配套资金来源落实!证明:
第九条 市本】级投资的项目—由,市发:展和改革《部,门会同市财政部门】于每年初《编制政府投资年度计!划及基本建设—支出预算报市政府】批准后实《施
:第十条 项—目建:设应严格履行—基本建设《程,序未履行基本—建设程序的项目【发展:。和改革部门不—得纳入?政府投资年度计【划;未?纳入政府投资年度计!划的项?目财政部门不得【拨,付资金不得承诺【。。担保融资不》得,纳入政府债务
第十!一条 《财政:部门会同有关管【理部门从初步设计】、施工图预算、各】类工程招标文件【及工程合同签订【等阶段直至项—目竣工?实行项?目各阶段《财务管理与监—。督严:格控制?。。基,本建设投资和规模确!保工程不超概算
】。确需增加投资的须】按项目基《。本建:设程序重《新报市政府批—准经原审批部门调】整概算后方可实施
!第十二条 与项】目建设直《接相关的货物类【和服务类的》采购:按照:中华:人民共?和国政府采购法组】织实施并报财政部门!审批财政部》门对采?购过程进行监督;与!项目建设直接相关的!工程类的《采购按照中华人民共!和国招?标投:标法组织实》施
第十三条 】项目资金应当—。按照有关基本建设】资金支付的》程序根?据政府采购和国库集!中支付的有》关规定办理资金【支付
第十四—条 项目》主管部?。门申请拨付项目资金!应向财政部门报【送可行性《研究报告、投资概算!、年度投资计划【。的批准文件等资料】财政部门根据国家和!。省有关规定按年【度投:资,计划、预《算、工程《进,度拨款并按一定比】例预留工程尾款
第!十,五条 以财政资金!和,其,他配套资金建设的项!目配套?资金必须按投资比】例和工程进》度,及时:落实:到位配套资金未【按要求落《实的财政部门—有权:停止向其拨》付财政资金》
第十?六条: 项目建》设单位要做》好基:本建:设财务管《理的基础工》作按规定设置独【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!指定专人负责基【本建设财务工作【;,严格按照批准的概】、预算建设内容做】好账务设置和账【务管理建立健全内】部财务管理》制度;对基本—建设:活动中的材料、设】备采购、存货等各项!财产物?资及时做好原—始记录?;及时掌握》工程进度定期进行】财产物资清》查;:按规定向财政—。。部门报送基》本建设财务报表
项!目,主管部门应指导和督!促所属?的项目建《设单位做好基本建设!财务管理的基—础工作
第十七【条 项目》工程:决(结)《。算由财政部门按【。照财政部《关于印发《。〈财政投资》评,审管理规定》〉的通?知要求委托财—政投资评《审机构或经财政部】门认可的有资质的】社,会中介机构进—行审核并《经财政部门批准按】项目决?。算批复数额结算预】留工程尾款;—对,于,由审计部门审—计的项目按审计结】论结算?预留工程《尾款
第十》。八条 《项目:建设单位应当严【格执行工程价款结算!的制度规定》坚持按照规》范的工程《价款结?算,程序:。支付资金项目建设】单位与施工》单,位签:订的施工合同中【确,定的工程《价款:结算:方,式要符合财政支出预!算管:理,的有关规定》工程建设《期间项目建设—单位与施工单位进行!工程价款结算项【目建设单位》必须按工程价—款,结算总额的5—%预留工程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竣!工验收一《年后再清算
—第十九条 项目】建设:单位及其主》管部:。门应加强对基—本,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!。算,的组织领导组织专门!人员及时编制竣工】财务决算项目建设单!位应在项目竣工【后三个月内完成竣】工,财务:决算的编制工作上】报财政部门》。批复并以此》作为项?目,划转固定资产的依据!竣工财务决》算批复之前原—机构不得撤》销项目负责》人及其财务主管人】员,不得调离
第二十条! :项目建设单位应当】。将应:交财:政的竣工结余资【。。金在:。竣,工财务决算》批复:后30日内上—。交财政
第二十【一条 项目竣工】后项目主管部门【。应进行项《目资金绩效自—评价工作《财政部门《可,根据工作需》。要选择部分》项目资金实施绩【效运行监《控,和绩效再评价—推,动主管部门完善投】资,政策、加强项目【。资金管理绩效评价结!果应作为以》后年度基本建—设支出预《算,安排的重要依据
】第四:章 监督管理
第!二十二?条 完善政府投】资制衡机制政府投资!主管部?门、财政《主管部门、审计部门!及有关部门要—按照职责分工对【政府投资管理进行】相互监督建立政【府投资?项目的社会监督【机制鼓励《公众和新闻媒体对】政府投资项目—进,行,监督
?第二十三条 —。 财政部《。门和审计部门—。依法对建设单位项】。目资金的使用及【管理:情,况进行监督检—查财:政部门主要对下列】事,项实施财《政监督
(一)资】金来源是否合—法,配套:资金:是否及时足》额到位;《
(二)执行政府】采购:。制度及招投标制度】情况;
(三)内部!财务管理办法—和,内部控制制度是否】健全;
《(四:)有无截留、挤占】、,挪,用、侵吞国》家建:设,资金;
(五)有无!计划外工程》;
(六《),是否擅自《更改经批准的—建设:规模、建设》标准和建设》内容;
(》七)应上缴的各项款!项是否按规定上缴等!;
(八)法律、法!。规规定的其他财政监!督,。事项
第二十—四条 项目—建设单位应按财政】部门规定和要—求严:格遵守财务会计制】度管好?用好项目资金—对不按?规定用途使用—项目资?金财政?部门将依据国—。家和省有关规定收回!所拨资金或暂—停拨款
第》二十:五条 财政部【门依法对项目资【金检查时《。被,。检查单位或》者个人?应当如?实提供有关情—况,和资料任何单位和】个人不得《干涉对?财政部门检查出【的,问题及提出》的意见项目建设单】位应做出《说明并及时》纠正和改进
—第二十六条 —。 违反本《。办法规定属于财政违!法行为处罚处分条】例,所列违法行为的依】照该条例予》以处罚或处分
第五!章 ?附 则《
第二十七条 】本办:法未尽?事宜按照国家—和省有关规》定执行
《第二十八条 【。 本办法执行中的】具体问题《由市财政局负—责解释
第》二十九条 》 :本办法自2014年!3月1日起执—行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