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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葫,芦岛:市政府投资》基本建?设项目?资金管理办法<!】--?XML—:N:AM:ESPA《CE PREFI】X := O /--> !  第一章  总 ! 则 ?第一条  为加强】政府投资基》本建设项目》资金(以《下简称项目资—金)管理提》高资金使用效益【根据中华人民—共和国预算法、【中华人民《共和国政府》。采购法及财政部基本!建设财务《管理规定(财建〔】2,002〕39—4号)等《有关规定结合—我市实际制》定本办法 第二条 ! 本办法适》。用于政府投资基本】建设项目(以下简称!项,目,。)资金的监督管理项!目资金包括》 (一)财政公共预!算内安排的基—本建设资金;— (二?)政府性基》金预算?安排:的基本?建设资金; (三)!上级财政部》门专项补《助的基本建》设资金; (四【)政府性融资安排的!基本建设资金; 】(五)其他财政性】资金安排的基—本建设资金 第】三条 ? 项目?资,金管理的基本原则】 (:一)预?算管理原《则财政?安排的项目》资金必须纳入政【府投资预《算管理 》(二)专《款专用原则项—目资金必须专款【专用:按规定用于》经批准的项目不得截!留、挤?占和挪用 》 (三)绩效管理原!则项目资《金的管理必须规范工!作流程?提高支出绩》效, ,第四条?  财政部门是【。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!主,管部门对《基本:建设的财务活—动实施财政财—务管理?和,监督 ?发展:和改革、住房和城】乡,建设、城乡规划【、环境保《护、国土资源、审】计、监?。察等部门要按照【各自职责对项目进】行监督和管》理 第?二章  管理机构】及职责 《。第五条  各级财】政部门是本级政府项!目资金管《理的主管部门主要】职责:。是 :(,一)贯彻执》行法律、《法规和规章规定【; :。(,。二,)编审下达财政性基!本建设?支出预算编》。报建设单位年度【基本建设财务决【算; (三)组【织调度项《目资金根《据,。基本建?设程序、《年,度基本建设支—出,预算、年度投—资计划?及工程进《度核拨资金; 【(,四)参与《项目的工程概、预】算及:。标底审查负责对【项目工程结算—进行审?查; (五)—监督检查项目—资金:的使用与管理对发现!的问题及时处理【; (六)办理【项目的大宗材—。料及设?备的政府《采购;?。 ,(七)审批项目竣工!财务决算《参,。加项目竣工验收; !(八)负责对—项目进行《追踪问效和绩效【评价工作等 —第六条  本—办法所称的项—目主管部门是指【根据:职能分工对项目进行!归口管理《的行业主管》部门主?。要职责是 (一)贯!彻,执行法律《、法规及基本建【设管理规定; (】二)对所属项目的】工,程概算进行审—查对项目年度投【资计划安排》、工程招投标—、竣工验收等进【行管:。理; ?(三)对基》本,建设资金的使用、管!理情况进行监督【检查:。。督促:项目建设单》。位健全完善财务、资!金管理制度》及时:纠正、处《理违反财经纪律【的,问题; 《。(四)?收集、?汇总、报送基本建设!资金使用管理信【息及:时汇总上报基—本建:设报表; (五)督!促项目?建设单位做好竣工】验收的各项准备工】。作; (六)做好】项目资?金绩效自评价—工作编报《项目的投资效益【分析报告等 第七】条  项目》建设单位的主要职】。责 (一)贯彻执行!基本建设规章制度;! (二)建立健全基!本建设资金内部管】理制度; (三【)编报年度基本建】设财务?决算; (四)组织!初,。步审查?项目:的工程概预(结【)算、组织实施工】程招投标、政—府采购?、合同签订、竣【工验收等工作; (!五):办理工程与》设备价?款结算控制费用【性,支出合?理有效使《用,基本建设资》金; (六)做好项!目竣工验收的各【项准备工作及时【编制竣工财务决算】等 第三章 — 项目资金管—理 第八条  发展!和改革部《门申请上《。级专项资金补助的项!目要有财《政部门出具的项目】配套资金来源落实证!明 第九条  市本!级,投资的项目由市发】展和改革部》门会同市财政部门】。于每年初编》。。制政府投资年度计划!及基本建设支出预算!报市:政府批?准后实施 第十【条 : 项目建设应严【格履行基本建—设程序?未履行基本》建设:程序的?项,目发展和《改,革部门不得纳—入政府投资年—度计划;未纳入政】府投资?年,度计划?的项目财政部门不】得拨付资《金不得承《诺担保融资不—得纳入?政府债务 》第十一?条  财政部门【会同有关管理—。。部门从初步设计、】施工图预算、各【类工程招标文件【及工程合同签订等阶!段直至项《目竣工?实,行项:目各阶段财务管【理与监督《严格控制基》本建设投资和规模确!保工程不超概—算 确需增》加投资的须按项目】基本建设程序重【新报市政府批—准经原审批部门调】整概:算后:方,可实施 第十二条】  与项目建设【直,接相关的《货物类和服务类【的采购按照中—华人民共《和国政府采购—法组织实《施并报财政部门审】批财政部门对采【购过程进《行监:督;与项《目建设?直接相关的工—程,类的:采购按?照中华人民共—和,国招标投《标法组织实施 第十!三条 ? 项目资金》应当按照有关基本】。建设资金《支付的程序根据【政府采购和国—库集中支付的有关】规定办理《资金支付 第十四】条  项目主管部】。。门申请拨付项—目资金应向》财政部门报送—可行性研究报—告、投资概算、【年度投资计》划的:批准文件等》资料财政部门根【据国家和《省有关规《。定按年度《投,资计划、《预算、工程进—度拨款并按一定比例!预留工程尾》。款 第十《五条  以财政【资金和其他配套【资金建设的项目配套!资金必须按投资比例!和工程进度及—时落实到位配套资金!未按要求落实的财】政部门有权停止【向其拨付财政资金 !第十六?条  项目建—设单位?要做好基《本建设?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!按规定设置独—立的财务管理—机构或指定专—人负责基本建设财务!工作;严格》按,照批准?的概、预算》建,设内容做《。好账务设置和账务管!理建立健全内—部,财务:管理制度;》对基本?建设活动中的材料】、设备采购》、存:货等各项财产物资】及时做好原》始记录;及时—。掌握工程进度定【期进行财产物资【清查;按《规定向财政》部门报送《基本建设财务报表】。 项目主管》部,门,应指导和督促所属】。的项:目建设单位做—好基本建《设财务?管理的基《础工:作 第十七条  】项目工程决》(结)算由》。财,政部门按照财—政部关于印发—〈财政投资评审管】理规:定〉的通知》要求委托财政投资评!审,。。机构或经财政部门认!可的有资质的—社,会中介机构进行审】核并经财政部—门批准按项目决【。算批:复数额?结算预留《工程尾款;对于由】审计部门审》计的项?目按:审计结?论结算预留工—程尾款? 第:十八条  项目建】设单位应当严—格执行工程价款【结,算的制度《规定坚持按照规【范的工程价》款结算程序支付资】金项目建设单位与施!工单位签订的—施工合同中》确定的工程》价款结算方式—要符合财政支出预算!。管理的有关规定【工,程建设期间》项目建设《单位与施工单—位进行工程价—款结算项目建—设,单位必须按》工,。程,价款结算总额—的5%?预留工程《质量保证金》待工程竣工》验,收一年后再清算【 第十?九条  《项目建?设单位及其主管【部门:应加强?对基:本建设项目竣工【财务决算的组织领】导组织专《门人员及时编制【竣工财务决算项目】建设单位应在项目】竣工后三个月内完】成竣工财《务决算的编》制,工作上报财政部【门批:复并以此作为项【目划转固定》资,产的依据《竣工:财务决算批复之前原!机构不?得撤销项目》负责人及其财务主管!人员不得调》离 第二《十,条  项目建设单位!应当将?应交财政的竣工结】余资金在竣工—财务决算批》复后30《日内上?交财:。政 第二《十一条  项目竣】工后项目主管部【门应进行项目—资金绩效自评价工】作财政?部门:可根据?工,作需要选择部分【项目资?金实施绩效运行【监控和?绩效再评《价推:动,。。主管部门完善投资】政策、加强项目资金!管理绩效评价结果】应作为?以后:年度基本《建设支?出预算安排的重【要依据 《。第,四章  监督管理】 ,第二十二条  完】善政府投资》制,衡机:制政府投资主—管部门、《财政主管部门、【审计部?门及有关部》门,要按:照职责分工对政【府投资管理进行【相,互监督?建立政府投》资项目的社会监督机!制鼓励公众和—新闻媒体对》政府投资项》目进行?监督 第《二十三?条 : ,财政部门和审—计部门?依法对?。建设单位项目资金】的使:用及:管理情?况进行监督》检查财政《部门:主要:对,下列事项实施—财政监督 (一【)资:金来源是否合—法配:套资金是否及时足】额到位; 》(二)执行》政府采购制》度及:招投标制度情况; !(三:)内部财务》管理办?法和内部控制—制度:是否健全; (四】)有无?截,留、挤占、挪用、】侵,。。吞国家建《设资金?; (五)有无【计划外工程; (六!。)是否?擅自:更改经批准的—建,设规:模、建设标准和【建设内容; (七)!应上缴的各项款项】是否按?规定上缴等;— (:八)法律、》法规规定的其他【财政监督事》。。项 第?二十四条  项目】建设单?位应按财政部门规】定和要求严》。格遵守财务会—计,。制度管好《用好项目资金对不按!规定用途使用—项目资金财政—部门将依据国家【和省有?关规定收回》所拨资金或暂停拨】款 第二十》五,条 : 财政部门依—法对项目资金检查】时被检查单位或者个!人应当如实提供【有关情况《和资料任何单位【和个人不得干涉对财!政部:门,检查出的问题—。及提出的意见—项目建设单位应做出!。说,明并及时纠》正和改进《。 第二十《六条 ? 违反本办》法规定属于》财,政违法行为处罚【处分条例所列违法】行为的?依,照该条例予》以处:罚或处分 第五【章  附  —则, 第二?十七条  本办【法未尽事《宜按照国家》和省有关规定执行】 第二十八》条   《本办法执行中的具】体,问题由市《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!二十九?条   《本办法?自2014年3【月1日起执行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