葫芦岛市燃气管理】暂,行办:法<!--?XM】。L:NAM》ESP?ACE PRE【。FIX 《= O? /--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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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一章: 总 》则
第一条》 为加《强,我,市燃气管理促—。进燃气事业》发,展维护燃气》经,营者:和用户的《合法权益根据城镇】。燃气管理条例和辽宁!省民用液化石油【气管理条例等有关】规定结合我》市,实际制定本办法
】第二条 本办【法所称?燃,气是指作《为燃料使用并符合】一定要求的气体燃料!包括:天然气、液》化石油?气等
第《三条 本办法【适用于葫芦》岛市行政区域—内从:事城镇燃《气供应、储存、【输配、经营、使用城!镇燃气工程设计【、施工?燃气用具的生产、】经营及相关管—。理活:动
第四条 发展!城镇:燃气事业实行统一规!划、配套建设、合】。理利用能源》、建设和管》理并重的原则
城】镇燃气在供应—。、储存?、输配、经营和使】用,过程中?贯彻“安全第—一、预?防为主”的方—针
第五条 【市燃气管理部门负责!全市燃气管理工作】
,县级(?含县级市、区—下同)燃气管理部】门负责本行政—区域内燃气》管理:工作
质量技术【监,督部:门依法?负,责燃气生产经—。营和:安,装单位压力容器及压!。力管:。道的安全监察和【燃气生产单位—燃,气质量监《管;:公安部门《依法:负责为?企业入?户安检提《供保障;公安—。机关消防机构—依法:。负责燃气行》业的消防监》。督;:交通运输《部门:依法负责燃气的运】输管理;气象—部门依法《负责燃气生产经【营,单位:防,雷,检测;工《商行政管《理部门依法负—责经营流通》环节燃气质量监管;!。其他有关部》门,按照:各自职责协》同,做好:燃气行业管理工作】
第六条《 政府鼓励—社会资金、域—外资:本通过独资》、合资?。、合作等形式—发展燃气事业—
第七条 城市】基础设施配套费中】专门用于燃气基【础设施建设和维【护的资金任何单位不!得侵占或挪用
第二!章 规划建设
【第八条 市、【。县级:政,府应:当将燃气工作纳入】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!规划
市、》县级燃气管理部【门应:当会同有关》部门依?据国民?经济和社《。会发:展规划?、土地?利用总体规划、城乡!规划、能源规划以】及上一级《燃气发展规划—组织编制本行政区】域,的燃气发《展规划报本级人民】政府批准后》组织实施并报上一】级人民政府建设【行,政,管理部门备》案
第九《条 管道》燃气基础《设施建设应按照供应!区,域统一规划合—理布局保证供—应避免重复建—设的原则进行—
第十条 进【行新区建设、旧【区,改造应当《按照:城乡:规划和?燃气发展规划配【套建设燃气》设施及?其服务场所》不能同时配套建设的!必须留有燃气设施建!设用:地
第十《一条 ?。 城镇燃气新建【。、改建、《扩,建项目应符合燃【气发展专项》规,。划并经当地燃气管理!部门批准后方可到】其他有关部门办理其!。。他审批手续
第【十二条 城镇【燃气配?套,工程必须与主体【工程同步规划、设计!、建设和验收
【第十三条 —燃气:工程的设计》、,。施工:须由持有相应资质】证书的设计》、施工单位》承担并应当》符合:。国家有关技术—。和规范
第十四条】 燃气设》施,建设工程《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!依,法组织竣工验收并自!竣工验?收合格?之日起1《5日内?将竣工验收情—况报燃气《管理部门备案—
第十五条 任】何单位和个人—不得阻碍经规划【批准的燃《气工程施工》现有房屋需》安装管?道燃气设施》的各相邻《房屋:。产权人应《配合施工单位保【证管道燃气设—施安装顺《利进行
《第三章 燃》气经营与服务
第十!六条 《。城镇燃气经营实行】许,可,证制度市燃气管【理部门负责连山【区、龙港区及南【票区燃气经营许可】管理工?作;县(市)燃气管!理,部门负责本行政区】域内燃气《经营许可管理工作】 ,
第十七—条 燃气经营许】可证有效期为5年】燃气经营企业需要】延续已取得》的,燃气经营许可—证有效?。期的应当在燃气经】营许可?证有效期届》满30日《前按照?审批程序向燃气管】理部门提出申请燃】气管理部门应根据】燃气经营《企业:的申请在《燃气经营许可证【有效期届满前—作出是否准》予延续的决定
第十!八条 从事—燃气经营活动的【企业应到工商行【。政管理部门》依法办?理登记手《续并取得燃气—管理部门核发—的燃气经营》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燃!气经营活动
—第十九条 —特许经营权发—生变更?或者:终止时?燃气管理《部,门应:当采取?有效:措施:保证城镇《燃气供应《。的连:续性与?稳定:性
第二《十条 《。燃气经?营企业应当履行下】列,职责
(一)科【学合理?地制定企业年—度生产、供应计划】;
(二)按国【家安全生《产法规和行业安【全生产标准、规范组!织企业安全生产;】
(三?)与:用气:户,签,订供用气合同;
(!。四):向燃气用户》持续:、稳定、安全—供应符合《国家质量标》准的:燃气管道燃气—经营者保证》。供,气压力符《合,国,家标准指导燃气用户!安全:用气、节约用气;】
(五)燃》气经营企业》对户内燃气设施实】施定期检查制度【指导用户安全—使用燃?气并做好入户安检】登记商业用户—、公共?用户、采《。暖,等非居民用户每【。年,检查:不得少?于,1次;居《。民,用户每2年检查【不得:少,于1次民用液化石油!气经营?者对其使用者—的定:期入户?安全检查每18【个月检查不得—少于1次《。
(六)《加强对生产设—备、设施的运—。行维护?和更新改造确—保,完好;
《。。。(七:)按规定的》时间将中长期发【。展规划、年度经营计!划,、年度报告、董【。事会决议《等报:燃气管理部门—备案;
(八)接】受相:关部门对产品质【量和服务质量的【监督检?查;
(九)民【用液化石油》气经:营者对其使》用者供气实行登【记制度民用液—化,石油气?经营者每《次向使用者》供气:。应当在登《记卡:上注明供气》日,期、钢瓶编号—、规:格、收费金额、供】气单位和《经办人姓名》(以居民身份—证为:准,。)等;
(十—)民用液化石油气经!营者应对其负责管】理的钢瓶进行登记】建立档案
第二十】一条 ? 燃:气经营者应与—使用者?签订书面《合同合同内容主要】包括供气质量和【重量、供气》价格、?供气服务、》供用气双《方权利?和义务、事故—责任、违《约责任、争议解决等!事项具体合同文【本由市燃气》管理:部门依法制定—
第二十《二,。条 管道燃气经营!者应:本着便民原则设【。置收费?。场所公示收》费,时间和收费标准【等有:关事项
《第二十三条》 :除突发意外事故外燃!气经营?者,因检修、更换燃气】设施作业等需—暂时停止《供,气的应当提前48小!时将停?。气的:起止时间、范围等发!布公告
第二十四】条 : 鼓:。励燃气经营者投【保,安全生?产责任保险
—第二:十五条? 燃?气经营者不》得有下?列行为
(》一)拒绝向市—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!内,符合用气条件的单】位,或者个人供气;
】。(二:)倒卖、抵押、出租!、出借?、转让、《涂改燃气《经营许可证;
(三!。)未履行必要告知义!务,擅自停止供气—、,调整供气量》。或者未经《审批擅自停业或者】歇业:;,
(四)向未取得燃!气,经,营许可证的单位或】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!的燃气;
(—。五)在不具》备安全条《。件的场所储存燃【气;:
(六)要求燃【气用户购《买其指定的产品或者!接受其?提供的服务;
(七!)为非自有气—瓶充装?燃气为不合格或超期!使用的钢瓶充—装燃:气;:
(八?)销售未经许—可,的充装单位充装【的,。瓶装:燃,气或者销售充装单】位为非自有气—。瓶充装的瓶装燃气】。;
(九)冒用【其他:企业:名称:或者标?识从事燃气经营、】。服务活动
第二十】六条: 燃气经营者【应当定?期,对燃:气设:施,进行检查、维修消】除安全隐《患保证?用户正常《使用燃气经营企【业工作人员需要进】户维修燃气设施【、,安全检查等工作时】要事先通知用户并出!示有效证件使用文】明、规范用》语,燃气用户应当予以支!持和配合
第二十七!条 管道》燃气价格由价—格行政主管》部门按照有关法定程!序制定民用》液化石油气价格【由物价?。部门依法监管—
第二十八条 【 燃:气经营?。者应当自觉接受社会!监督提高服务水【平燃气管理》部门应建立投诉举报!制度及时受理燃【气,用户:的投诉?和举:报并将处理》结,果,及时反馈投诉人或举!。报人
第《四章 ?燃气使用《
第:二十九条 燃气】用户应当履行下列义!务
(?一):定期检查燃器具【、阀门、胶》管、管?箍等设施设备—使用状况《使用胶管《长度不超《过<!--?X【ML:NAME【SPAC《E PRE》FIX = S【T1:。 /-?->2米使用时间不!超过18个月不【。拉胶管穿墙过—室使用燃气》;
:(,二)配?合燃气企业检查人】员入户安检》;
(三)与—供气企业签订供用】气合同;
(—四,)按照燃《气使用?规定正确《操作规范用气养【成良好用气习惯【。
第三十条 提倡!燃气用户购买—燃,气意外灾害保—险
第三十一条 】 燃气用户必须遵守!燃气安全使》用规定规范用气禁】止下列行为
(【一)擅自操》作公:用燃气阀门;
【(二)?。将燃气管道》作为负重支》架拉绳挂物或作电】器设:备接地导体等;【
(三)安装、使用!不符合气源》要求:的燃气燃《。烧器具;
(四【)擅自安装》、改装、拆除户【内燃气设施和—燃气:。计,。量装置;
》。(五)?在不:具备安全条件—的场所?使用、储存燃气;】
(六)盗用—燃气;
(七)【改变燃?气用途或者转—供燃:气超出?设计能力或未经批准!扩大管道燃》气使用范围》;
(八)》擅自拆修瓶阀改换检!验标记或瓶》体,漆色;
(九)加热!钢瓶用气和用明火】检漏;
《(十)摔砸钢瓶【、,。倒置或横卧使用钢】瓶;:
,(十一)自行排放】残液;
(》十二)饭店、宾【馆、食堂《、浴:池等:非居民?燃气使用单位未【经审:批使用液化石油气】;
(十三》)其他?。危,及燃:气用气安全》的行:为
第三十二条【 燃气燃烧器具】。生产:、,销售单?位应当设立》或者委托设立售后服!。务站点配备经考【核合格的燃气—燃烧器具安》装,、维修人员负—责售后的《安装、维修》服务燃气用》户选用的燃气燃烧】器具应符合国家【有关产品标准规定要!求并由具有安装维】修,资质的单位负责【安,装维修
第三十三】条 :。。 市、县级燃气管】理部门、新闻单位】以及街道、社—区,、,乡村和燃气经营企业!应当定?。期,进行安全和节约使用!燃气的公益性宣【传
:第五:章 燃气设》施,保护
第《三十四条 燃【气,设,施是:。指燃气储配站、【门站、加气》站、:灌装站、供》应站、调压站—、市政?燃气管网等》的,总称包括市政燃气设!施、建?筑区划内业主专有】部分:以外的燃气》。设,。施以及户《内燃气?设施:等
第?三十五条《 管道《燃气经营者对—其,供气范围内》的市政燃气设—施、建?。筑区:划内业?主专有部分以外【的,燃气设施承担运行】、维护、抢修和更新!。改造的?责任按?照供气、用气—合同的约定》对单位燃气》用户的燃气设施【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!
第:三十六条 》 任何单位和个人】都有保护燃气设施安!全运行的义务在【划定燃气《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!禁止下?列行为?
(一)建设占【压地下燃气管线的】建筑物、构筑物或者!其他设施;》
(二?)进行爆破、取土】等,作业或者动用明火;!
(三)倾倒、排放!。腐蚀性物质》;
(四)放置易燃!易爆危险物》品或者种植》深根植物;
(【五)其?他危及燃气》。设施安全的活动
】第三十七条 — 在燃气设施保【护范围内有关单位】从事敷设管道—、打桩、顶》进、挖掘、》钻,。探等:可能影响燃气—设施安全活动的应当!与燃气经营者共同】。制定燃气设施保护】。。方案: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!护措施?
第三十八条— 燃《气经:营者应当按照国【家有关工程》建设标准《和安: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设!置燃气设施防腐【。。、绝缘、防》雷,、降压?、,隔离等保护装—置和安全警》示标志定期进行巡】查,、检测?。、维:修和维护确保燃气】设施的安全运行
】第三十?九条 任何单位和!个,人不得侵《。占、毁损《、擅自拆《除或者移动》燃气设?施,不得毁?损、覆?盖、涂改《。、擅:自拆:除或者?移动燃气设》施安全警《。示标:。志
第四十条 】燃气经营者》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应!当,制定改动方》案报:。市、县级燃气—管理部?门批准
《改动方案应当—符合燃?气发展规《划明确安全施—工要求?有安全防护和保【障正常用气的措施
!第六章? 燃气安》全事故预《防,。与处理
第四十一条! 燃气管理部【门应:当会同有《关部门制定燃—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!。建立燃气《事故统计分析制度】定期通报事故处【理结果
第四—十二条? , 燃气经营者—应当制定本》单位燃气安全事故】应急预案建立与经】营规:模相适应的》具有专业知识的【检修队伍配备必要】的设备、防护用品、!器材、车辆等并【。定期组织演练—
第四十三条— 燃气经营者必须!制定有关安》全规程并对用—户,使用燃气《进行安全、技术【指导
第四十四条】 任何单位和【个人发现燃》气,安全隐患等情况应当!。立即告知燃》。气经营者或者—向燃气管理部门、】公安消防机关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】报告
第四十五【条, 燃气《经营、使用企—业发:。生燃气生《产安: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!关人员应《当,。。立即:向本单位负责人报】告单位负责人接到事!。故报告后《应当立即启动事故】应急预案采取—有效: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!故扩大减《少人员?。伤亡和?财产损失迅速向事故!发生地县级及以【上人民政府和—燃气管理部》门,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!部门等?有关部门报告
居】民用户?发生燃气事》故,后现:场有关?人员要立即》向事故发生地—县级:及以上人民政府【和燃气管《理部门等有》关部门报告》
,第四十六条 【燃气:安全事故发生—后事故发生地县级及!以,上人民政府、燃气管!理部门、安全生产监!督管理部门和—公安机关、消防机】构等有关部门—。和单位应根》据各自职责立即采】。取措施防止事—故扩大根据》有关情况《启动:燃,气安全事故应急【预案:科学组织事故救援
!第四十?七条 燃气安全】事故发生后不得隐】瞒,不报、?。。谎,。报、迟报或者漏【报;燃气管》理部:门、:有关单位和》。人员应当妥》。。善保护?事,故现场以《及相关证据任何单】。位和个人不得破【坏事故现《场、毁灭相》。关证据因抢救—人员、?防,止事故扩《大以及疏通交通等】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!场物件的应当做【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!并做出书面记录妥】善,。保存现场重要—痕迹、物证
第四十!八条 燃气—安全事故发生—后属于燃气》特种设?。备生产安全事—故的由质量技术【监,督部门依据》特种设备事故报告】和调:查,处理规?。定等有关《规定牵头《调查处理;其他【燃,气生产安全事—故由安全生产监【督管理部门依据生产!安全事?故报告和调查处【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牵!头调查?处理;居民用户【发生:非生产安《全事故的由》公安:机关或消《防机构依法牵头调查!处理
第《四十九条《 燃气安》全事故发生地公安】机关根?据事故的情况对【涉嫌犯罪的应—当依法立案侦查采】取强制措施和侦【查措施犯罪嫌疑人逃!匿,的公安机关》应当迅速追捕归案】
第:七章 法《律责任
第五十条 ! 市、?县级燃气管》。。理部门?和其他有关部门不】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!定或:者办理批准文件的发!现违法行为或—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!举报不?予查处的《或者:有其他未依》法履:行职责的《行为的?依照城镇燃气管【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!定对直接《负责的主管》。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!人员依法《给予处分;直接负】。。责的:主管:。人,员和:其他直?。。接责:任人员?的行为构成》犯罪的依法》追究刑事《责任
?第五十一条 未取!得燃气经营许—可证从事燃气经【营活动?的依照城《镇燃气管《理条例第《四十五条规定由燃气!。管理部门责》令停止违法》行为处5万》元以上50》万元以下罚款;有】违法所得《。的没收违法所—得;构成犯》罪的依法追究刑事】责任
燃气经营者不!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!的规定从事燃—气经营活动》的依照城镇燃气管】。。理,条例第四《。。十五条规定由燃【气管:理部门责《。令限期改正处—3万元?以上:。20万元《以下罚款;》有违法所得的—没收违?法,所得;情《节严重的吊销—燃气经营许可—证;构成犯罪的【依法:追究刑事责》任,
第五十二条 【 燃气经营者有下列!行为之一的依—照城镇燃气》管理条?例第:四,十六条规定由燃气管!理部门?责令限?期改正?处1万元以上10万!元以下罚款;有违】。法所得的没收违法】所得:;,情节严重《的,。吊销燃气经营许可】证;造成损》失,的依法?承担:赔偿责任;构—成犯罪的依》法,追究:刑事责任《
(一?)拒绝向市政燃气管!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!气条件的单位或者】个人供?气的;
(二)【倒卖、抵押》、出租、出借、转】让、涂改燃气—经营许?可证:的;:
(三)未履行【必,要告:知义务擅自停止【供气、调《整,供气量或者未—经审批?擅自停业或》者歇业?。的;
(四》)向未?取,得燃气经营许可证】的单位?或者:个人提供用于经【营的燃气的;—
(五)在不具备安!全条件的场所—储存燃气的;
(】。六)要?。求燃气用户购买其指!定的产品或者—。接受其提供的服【务;:
(七)燃气经【营者未向燃气用户】持续、稳定、安【全供应符合》国家质量标准的燃】。气,或者未对燃》气,用户的燃《气设施定《期进行安全检查
第!五十三条 擅自为!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!或者销售未经许可】的充装单《位充装的瓶》装,燃气的依照国家有】关气:瓶安全监察》的规定进行处罚
销!售充装单位擅自【为非:自有气瓶充》装的瓶装燃气的依】照,城镇燃气管理条例】第四十七条规—定由燃气《管理部门《责令改正可》以处1万元》以下:罚款
为不》合格:或超期使用的钢【瓶充装燃气的依【照辽宁?省民用液化石油气】管,理条例第三十一【条规定由燃》气,管理部门责》令改正处以1万【元至3万元罚款
冒!。用其他企业》名称或者标识—从事燃气《经营、服《务,活动依照有》关反不正当竞—争的法律规定进【。行处罚
《第五十四条 燃气!经营者未按照国家有!关工程建设标准和】安全生?产管理的规定设置】燃气设施防腐、【。绝缘、防雷、降压】、隔离?等保护装置和—安全警?示标志的或》者未定期进行—巡查、检测、维修】和维护的或者未采】。。取措施及时消除燃】气安全事《故隐患的依》照城镇燃气管理【条例第四十八条规】定由燃气管理部门责!。令限:。。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!10万?。元以下罚款
—第五十五条 【燃,气用:户及相关单位和【个人有?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!城镇燃气管理条例】第四十九条规定由】燃气管理部门责【令,限期改正;逾—期不改正《的对单?位可以处10—。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!可以处100—0元以下罚款—;,造成损失《的依法承担赔偿【责任;?构成犯罪的》依法追究刑事责【任,。
(一)擅自操作】。公用燃气阀门的【;
(二)将—。燃气管道《作为:。负重支架或》者接地?引线的;《。
(三)安》。装,。、使用不符合—气源要?。求的燃?气燃烧器具的—;
(四《)擅:自,安装、改《装、拆?除户:内燃气设施》和燃气计量装置的】;
(五《)在不具备安—全条件的《场所使用、》储存:燃,气的;
(六)改】。。变,燃,气,用途:。或者转供燃气—的;
(《七)未设立》。。售后服?务站点或者未配【备经考核合格—的,燃气燃烧器具—安装、维修人员【的;
(《八)燃气《燃烧器具的安装、】维修不符合国—家有:关标准的
盗—用燃:气的依照有关治【安管:理,处罚的法律规定【。进行处罚《
第:五十六条 在燃气!设施保?。护范围内从》事下:列活动之一的依照城!镇燃:气管理?条例第?五十条规定由—燃气管理部门责【令停止违法行为限】期恢:复,原状:或,者采取其他补救措】施对单位《处5万元以上1【0万元以下罚款【对个人处5000】元以上5万元以【下罚款;造成损失的!依法承担《赔偿责任;构成犯】罪的依法《追究刑事责任
(一!)进行?。爆破、取土等作业或!者动用明火的;
】(二)倾《。倒、排放腐蚀性物】。质的;
(三)放置!易燃易爆物品或【。者种植深根植物的;!
(四)未与燃【气经营者共》。。同制:定燃气设施保护方】案采取相《应的安全《。保护措施《。从事敷?设管道?、打:桩、顶进、挖掘【、钻探?等可:能影响?燃气设施安》全活动的
在燃【气设施保护范围内】。建设占压地下燃气】管线的?建筑物、《构筑物或者其他【设施的?依照有关城乡规划】的法律、《法,规的:规定进?行处罚
第五十【七条 《。侵占:、毁损、擅自拆【除、移动燃气—设施或者擅自改【动市政燃气》设施的?。依照城镇燃气管理】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!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!限期改正恢复—原状或者《采,取其他?补救措施《对单位处5万元以】上10万元以—下,罚款对?个,人处5000元【以上5万元以—下罚款;造成损【失的依法承担—赔偿责任《;构成犯罪》的依法追究刑—。事责任
毁损、覆盖!、,涂改、擅自拆—除或者移动》燃气设施安全警示】标志:的依照城《镇燃气管理条—例第五十一》条规定由燃气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!正恢复?原状可以处500】0,元以下罚款
第五十!八条 ? 建设工程施工【范围:内,有地下燃《气管线等重要燃气设!施建:设单位未会同—施工:单位与管《道燃气?经营:者共同制定燃—气设施保护方案或者!。建设单?。位、施工单位未【。采取相应的安全保】护措施的依照城【镇燃:。气管理条例第—五十二条规定由燃气!管理部门责令改正】处1万元以上10】万元:以下罚款;造成损失!的,依法承担赔偿责任;!构成:犯罪的依法》追究刑事责任—
第八章《 附 则
第五】十,九条 《乡,。(镇)农村燃—气管理参《照本办法《的,规定执行《
第六十条 本办!法未尽事宜按国家】和省规定执行—
第六十《一条 ? 各县(市)区人民!政府可根据本—办法制定实施细则】
第六?十,二,条 本办法—执行中的具体—问,题由市住房和—城,。乡建设委员会—。负责解释
》。第六十三条 — 本办法自2015!年9月1日》起施:行,原葫芦岛市燃—气管理办法(—市政府令第65号)!同,时废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