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葫,芦岛:市燃气管理暂行办】法<!--?XML!:N:AMESPACE】 PRE《。FIX = O 】/-:->  《。 ,。第一:章  总  则 第!一条  为加强我】市燃气管《理促进燃气事业发】展维护?。燃气经营者和—用户的合《法权益根据城镇燃气!管理条例和辽宁省民!用液化石油》气管理条《例等有关规定结合】我,市实际制定本办【。法 第?二条  本办法【所称燃气是指—作为燃料使用—并符合一定要—求的气体燃料—包括天然气、液【化石油?气等: ,第三条  本办法适!用于葫芦《岛市行政区域内从事!城镇燃气《供应、储存》。、输配、经营、使用!城镇燃气工程设计】、施:工燃气用《具,的,生产、经营》及相关管理活动 】第四条  》发展城镇燃气事业】实行统一规划、配套!。建设、合理利—用能源?、建设和管理—并重的原则 城镇燃!。气,在,供应、?储存、输配》、经营?和使用过程中—贯彻:。。“安全第一》、,。预,防为主”《的方针 第》五条  《市燃气管《理部门负责》。全市燃气管理工作】 县:级(含县级市、区下!同):燃气:管理部门负责本【。行政区域内燃气【管理工作 质量【技术监督部门—依法负责燃气生【产经营和安装单位】压力容器及》。压力管道《的安全监察和燃【气生:产单:位燃气质量》监管;公安》部,。门依法?。负责为企业》入户安?检提供保障;公安】机关消防《机构依?法负责?燃气行业的消—防监:督;交通运输部门】依法负责燃》。气的运输管理;【气,象部门依法负责燃气!。生产经营单位防【雷检测?;工商行政管理部】门依法负责》经营流通《环节燃?气质量监管;其【他有关部门》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!好燃气行业管理【工作 第六条 【 政:府鼓:励社会资金、域外】资本通过独资、合资!、合作等形式发展】燃气事业 第七条】  城市基础设施配!套费中专门用于燃】气基础设施建—设和维护的资金任】何单位不得侵占或】挪用 第二章— 规划建《设 第?。八条  《。市、县级政府应当将!燃气工作纳入国民经!济和社会发展—规划 市、》县级燃?气,管理部门应当会【同有:关部:门依据国《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!划、土地利用总【体规划、城乡规划】、能源规划以及【上一级燃气发展规】划组织编制本行【政区域的燃气—发,展规划报《本级人?民政府批准后组织】实施并报上一级【人民:政府建设行政管理】部门备?案 :第,九条  管道燃气基!础设施建设应按【照供应区《域,统一规划《合理布局保证供应】避免重复建设—的原则进行》。。 ,第十条  进行新】。。区建设、旧区改【造应当按照城—乡规划?。和,燃气发展规划配套】。。建设燃气设施及其】服务场所不能同【时配:套建设的必须—留,有,燃气:设施建设用地 【第十一条  城镇】燃气:新,建、改建、扩建项目!应符合燃气发展专】项规划并经》当地燃气管理部门】批准后?方可到其《他有关部门办理其他!审,批手:续 第十二条  】城镇燃气配套—工程必须与》主体:工程同?步规:划,、,设计、建设和验收 !第十三条  燃【气工:程的设?。计、施工须由持有】相应资质证书的设】计、施工单位—承担并应当符合国】家有关技术和规【范 第十四条—  燃气设》施建设?工程竣?工后:建设单位应当依法】组织竣工验收并【自,竣工:验,收合格之日起1【5日内将竣工验收情!况报燃气管》理,部门备案 第十【五条  任何单位】和,个,人不:得阻碍经规划批准的!燃气工?程施工现有房屋需安!装管道燃气设施的各!相,邻房屋产权人应【。。配合施工单位保【证管道燃气设施安】装顺利进行 第三章! 燃气经营与服【务, 第十六《条  城镇燃—气经:营实行许可证—制度市燃气管理部门!负责连山区》、龙港区《及南票区燃气—经营许可管》理,。。工作;?县(市)燃气管理部!门负:。责本行政区域—内燃:气经营许可管理【工作   —第十七条《  燃气经营许可证!有效期为《5年燃气经营企【业需要延续》已,取得的燃气》经营:许可证有效期的应】当在燃气经营许可证!有效:期届:满30日《前按照审批程—序向燃气《管理部门提出申请】燃气管理部门应根据!燃,气经营企业的申请在!燃气经营许可—证有效期届满前【作出是否准予—延续的?决,定 第十八条  从!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!业应到工商行政管】理部门依法办理登】记手续并取得燃【。。气管理部门核—发的:。燃气经营许可证【后方可从事》燃气:经营活动 》。第十九条  特【许经营权发生变更或!者,终止时燃气管理部】门应当采取有—效措施保证城镇燃气!供应的连续性与【稳定性 第》二十条  燃—气经营企《业应当履《。行下列职责》 (:。一)科学合理地制】定企业年度生产、】供应计划;》 (二?)按国家安全生【产法规和行业—安全生?产标准、规范组【织企业安全》生产; (三)【与用气户签订供用气!合同; (》四)向燃气用户持续!、稳定?、安全供应符合国家!质量标准的燃气管】道燃气经营者—保证供气《。压力:符合国家标准—指导燃气用户—安全用气、节约【用气; (五)【燃,气,经营企?业,对户内?燃气设?施实施定期检查制度!指导用户《安全使用《燃气:并,做好入户安检登记】。商业用户、公共用】户、采暖等非居【民用户每《年检查?不得:少于1次;居—。民用户每2年检【查不得?少于1次民用液【化石:油气经营者对—其使用者的》定期入户安全检【查每18个月—检查不得少》。于1次? (:。六)加强对生产【设,备、设施的运—行维:护,和更新?改,造确保完好; (】七)按规《定,的时间将中长期【发,。展规划、年度经营】计划、年度报告、】董事会决议等—报燃气管理部—门备案; (八)】接受相关《。部门对产品质量【。和服务质量的监督】检查; 《(,九)民用《液化石油气经营【者对其使用》者供气?实行登记制度民用液!化石油?气经营者每次向使】用者供气应当在登记!卡上注明供气日期】、钢:瓶编号、规格—、,收,费金:额、供气单位和经】办人姓名《(,以居:民,。。身份证为准)—等; (十)民【用液化石油气经营者!应对其负责管理的钢!瓶进行登记建立档案! ,第二十一条  燃气!经营:者应:与使用者签订—书面合?同合:同,内容主要包括—供气质量和重—量、供气价》格、供气《服务、供用》气双方权利和义务】、事故责任、违约】责任:、争:议解决等事》项,具体合同文》本由市燃《气管理部门依—法制定 第》二十二条 》 管道燃气》经营者应本着便民】原则设置收费—场所公?。示收费时间和收费】标准等有关事项 第!二十三条  —除突发?。意,外事故外燃气经营者!因检修、更换燃【气设施作业等—需暂时停止供—气的:应当提前48小时将!。停气的起止》时间:、范围等发布公告 !第二十四条  【鼓励燃气经营者【投保安?全,生产责任保险 【第二十?五条:  燃气经营者【不得有下《列行为 《(一)拒绝》向市政燃《气管网覆盖范围【内符合用气条—件的单位或者个人】供气; (二)【倒卖、抵押、出租】。、出借、转让、【涂改燃气经营—许可证; (三)未!履,行必要告《知义务擅自停—止供气、调整供气】量或者未《经审批擅自停—业或者歇业; (四!)向未取得燃气经营!许可证的单位—或者个人《。提供:用于经营的燃—气; (五)在不】。具备:安,全条:件的场所储》存燃气; (六【)要求燃气用户购】买其指定的产品或者!接受其提供》的服务; (—七)为非自》。有气瓶充装燃气为不!合格或超期使用【的钢瓶充装》。燃气; (八)销售!未经许可的充装【单位充装的》瓶装燃气或者销售充!装单位为非》自有:气瓶充装的瓶装【燃气:; (?九)冒用其他企【业名:称或者标识从事燃】气经营、服务活【动 第二十六条  !燃气经营《者,。应当定期对燃气【设施进行检查、维】修消除安《全隐患保证用—户正常使用燃气【经营:企业工作人员需要进!。户维:修燃气设施、安全检!查等工作时要事先通!知用户?并出示有《效证件使用文—明、:规范用语《燃气用户应》当予以支持》和配合? 第二十七条—  管道燃气—价格由?价格行政主管部门】按照有关法》定程序制定民用液】化石油气价格由物价!部门依法监管 【第二十八《。条,  燃气经》营,者应当?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!高服:务水平燃气管理部】。门应建立《投,诉举报制《度及时受理燃—气用户的投诉和举】报并将?处理结?果及时反馈投诉【人或举报人 第四章! 燃气使用 第二】十,。九条  《燃气:用户应当《履,行下列义务》 (一)《定期检查《。燃器具、阀门、胶管!、管箍等设施设【备使用状况使用【胶管长度不》超过<!《。-,-?X?ML:NAMES】PACE PREF!IX = 》ST1 《/--?>2米?使,用时间?不超过18个月不】拉胶管穿墙过室使用!燃气; (二)【配合燃气企业检查人!员入户安《检; (三)与【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!合,同; (四)—按照燃气《使用规定正》确操作规范用气养】成,。良好用气习惯 第】三十条 《 提倡燃气用户【购买燃气意外灾害】保,险 第三十一—条  燃《气用户必须遵守燃气!安全:使用规定规范用气】禁止:。下列行为 (一)擅!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!; (?二)将燃气管道【作为负重支架拉【绳,挂,物,或作:电器设备接》地导体等; (【三)安装《、使用不符》合,气源要求的燃气【燃烧器具; —(四)擅自安装、改!。装、拆除《户内:燃,气设施和燃气计【量,。装置; (五—)在不具备》安,全条件的《场所使用、储存燃】气; (六)盗用燃!气; (七)—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!供燃气超出设计【能力或未《经批准扩大管道【。燃气使用范围;【 (八)擅自拆修】瓶阀改换检验标【记或瓶体《漆色; (九)【加热钢瓶用气和用明!火检漏; (十【)摔砸?钢瓶、倒置或横【卧使:用钢:瓶; (十一)自行!排放残液; (十】二)饭店、宾馆【、食堂、浴池等非居!民燃:气使用?。单位未经审批使用】液,化石油气; (十】三)其?。他,危及燃气用气安全的!行为 第三十—二条:  :燃气燃烧器具生产】、销售单位应当设】立或者委托设立【售,后服务站《点配备经考核合【格的燃气燃烧器具】。安装:。、维修人《员负:。责售后的安装、【维修:服务燃?气用:户选:用的燃气燃烧—器,具应符合国家有关产!品标准规《定要求并由》具有安装维修资【质的单位负》责安装维修》 ,第三十三《条  市、县级燃】气管理部门》、新闻单位》以,及街道、社区—、乡村和《燃气经营《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安!全和节约使》。用燃气的公》。益性宣传 第五章 !燃气设施保护 第三!十四条  燃气设施!是指燃?气储配站、》门站、加气站—、,。。灌装站、供应站【、调压站、市政燃气!管网等的总称包【括市政燃气设施、建!筑,区划内?业主专有《部分:。以外的燃气》设施以及户内燃气】设施等 第》三十五?条 : 管道燃气经营【者对其供《气范:围内的市政》燃气设施、》建筑区?划内:业主专有部分以外】的,燃气设施承担运【行、维护、》抢修:。和更新改《造,的,责任按照供气、用气!合同的约《定,对单位?。燃气用户的》燃气设施承担相应】的,管理责任 》第,。三十六条  任【何单位和《个人都有《保护燃气设施—安全运行《的义务在划》定燃气设施安—全保:护范围内禁止下列】行为:。 (一)建》设占压地下燃气【管线的建筑物、构】筑物或者其他设施】; (二)进行【。爆破、取《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!火;: (三)倾倒、排放!。腐蚀性物质; (四!)放置易燃易—爆危险物《品或者种《植深根植物; (五!),其,他危及燃气设—施,。安全的?活动: 第三十七》条  ?在燃气设施保—。。护范围内有关—单位从?事敷:设管道?、打桩、顶进、挖】掘、钻探等可能影响!燃气设施安全活动】的应当与《燃气经营者》共同:制定燃气设施保护】方案并采取相应的】安全保护措施 【第三十八条》   燃气经营者应!当,按照国家有关—工程建设标》准和安全生产管理】的规:。定设置燃气》设施防腐、》。绝缘:、,。防雷:、降压、《隔离:等保护装置》和,安全警示标志定期进!行巡查、《检测:、维修和维护确保】燃气设施的安—全运行 第三十【。九条  任何单【位和个人不》。得侵占、《毁损、擅自拆除或者!移动燃?气设施不得毁损、】覆盖、涂《改、擅自《拆除或者《移,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!标志 第四十条【  燃气经营者改】动市政燃气设施应】。当,制定改动方案报市】、县:级,燃气管理部门—批准 改动方案应当!符合燃气发展—规划明确安全施工要!求有安?全防护和保障—正常用气的措—施 第六章  燃】气安:全事故?。预防与处《理 第四十一条 】 燃气管《理,部门应当会同—有关部门制定燃气安!全,事故应急预》案建立燃气事—故统计?分析制度定期通【报事故处理》结果 第四十二【条  ?燃气经?营者应当制定本【单位燃?气,安全事?故,。应急预案《建立与经营规—模相适应《的具有专业知识的】检修队伍配备必要的!。。设备:、防护用品、—器材、车辆等并定期!组,织,演练 第《四十三条  燃【。气经:营者必须制定—有,。。关安:全规程并对》用户使用燃气进【行安全、技术指导 !第四十?四条  任何单位】和个人发现燃—。气安全隐患等情况】应当立?即告知燃气经营【者或者向燃气管理部!门、:。公安消防机关等有关!部门:。和单位?报告 第四十五【条  燃气经营、使!。用企:。业发生?燃气生产安全—事故后事《故现场?有关人员应》当立:即向本单位》负责人报告单—。位负责?人,接到事故报告后【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!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!组织抢救《防止事故《。扩大减少《。人员伤亡《和财:产损:失迅:速向事故发生地县】级及以?上人民政府和燃气】管理部门、安全生】产,监督管?理部门?等,有关部门报告 居民!用户发生燃气事故后!现场有关人》员要立?即向事?故发生地县级及以上!人民政府和》。燃气管理部门等【有关部?门报告 第四十【六条  燃气—安全事故发》生,后事:。故发生?地县级及以上—人民政府、燃气管】理部门、安全生【产监督管《理部门和公安机关、!消防机构等有关部】门和单位应根据【各,自职责立《即采取措施》防止事故扩大根据有!关情况启动燃气【安全事?故应急?预案科?学组织事故救—援 :第,四十七条  燃【气安全?事故发生后》不,得隐瞒不报》、谎报、《迟报或?者漏:报,;燃气管理》部门、有关》单位和人员应—当妥善保护事故【现,场以及相关证据任】何单位和个》人不得破坏》事故现场《、毁灭相关证—据因抢救人员—、防止事故扩大以及!疏,通交通等原因需要】移动:事故现场物件的应】当做出?标志绘制现》场简:图并做?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!现场重要《。痕迹:、物证 第四十八条!  燃气安》全事故发生后—属于燃气特种设【备生产安《全事故?的由:。质量技术监督部【门依据特种设备【事,故报告和调》查处理规定等有【关规定牵头调查【处理;其他燃气生】产安全事故由安全生!产监督管理部门依】据生产安全事故报】告和调查处理条例】等有关规定牵头调查!处理;居民用—户,发生非生产安—全事故的由》公安:机关:或,消防机构依法牵头调!。查处理 第四十九条! , ,燃气安全事》故发生?地公安机关根据事】故的情况对涉—嫌,犯罪的应当依法【。。立案侦查《采取强制措》施和:侦查措施《犯罪嫌疑人逃—匿的公安机关应【当,迅速追捕归案— 第七章 法律【责任 ?第五十条 》 ,市、县级燃》。气管理部门和—其他有关部门不依】法作出行政许可决】。定或者办《理,批,准文件?的发现违法行为或者!接到对违法行为的】举报不予查》。。处的或?者有其他未依法履行!职责:的行为的依照城【。镇燃气管理条例【第四十四条规定【对直接负责》。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!接,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!分;直接负》责,的主管人员》和,其他直接责任人【员的行?。为构成犯罪的—依法追究《刑事责任 第—五十一条  未取得!燃气经营许可证【从,事燃气?经营活动的依照城】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!十,五条规定由》燃气管理《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!为处5万元》以上50万元—以下罚款;有违【法所得的没收—违法所得;》构成犯罪的》依法追究《刑事责?任 燃气经营者【不按照燃气》经营许可证的—规定从事燃气经营】活动的依照城镇【。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!。五条规定由燃—气,管理:部门责令《限期改正《处3万元《以上20万元—以下罚款;有违【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!得;情节《严重的吊销燃—气经营许可证;【构成犯罪的依法追】究刑事责任 第五】十二条?  燃气《经营者有《下列:行为之一《的依照城镇燃气管】理条例?第四十六条规定由】燃气管理部门—责令: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!上10万元以下【罚款;有违法所得】的没收违法所得;】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!。。经,营许可?证;造成损失的依】法承:担赔偿责任;构成犯!罪的依?法追究刑事责任 (!一)拒绝《向,。。市政燃气管网—。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!条件的单位或者【个人供气《的; (二)倒卖】、抵:押、:出租、?出借、转《让、涂改燃气—。经营许可证的;【 (三)未履行【必要告知义》。务擅自停止》供气、调整供—气量或者未》经审批擅自停业【或者歇业的; 【(四)向未取得燃】气经营许《可证的单位》或者个?。人提供用于经—营的燃?。气的; (》五)在不具备安【全条件?的场所储存燃气【的;: ,(六)要求》燃气:用,户购:。买其指定的产—品或者接受其提【供的服务; (【七)燃气经》营者未向《燃气用?。户持续、稳》定、安全《供应符?合国家质《量标准的燃气或者】未对燃气用》户的燃?气设施?定期进行安全检查】 第五十三》条  擅《自为非?自有气瓶《充装:燃气或者销售未经】许,可的充装单位充装】的瓶装燃气的依【照国:家有关?气瓶安全《监察的规定》进行处罚 销售充装!单位擅自为非自【有气瓶?充装的瓶《装燃气的依》照,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!四,十七条规定由燃气管!。。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!。处1万元以下罚款 !为不合格或超期【。使用的钢瓶充装燃气!的依照辽宁省民【用液化石《油气管理条例第三十!一条规?定由燃气管理部门责!令改正处以1万元】至3万元罚款 冒】用其他企业名称或】者标识从事燃气经】营、服务活动依照】有关反不正当—竞争的法律规定进】行处罚 第五十四】条 : 燃气经营者未按照!国家有关工程—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!管理的规《定设置燃气》。设施防?。腐,、绝缘?、防雷、降压—、隔离等保护—装置和安《全警:示标志的《或,者未定期进行巡查】、检测?、维修和维护的【或者未采取措施【及时消除燃》气安全事故隐患的】依照城镇《燃,。气管理条例第四十】八条规定由》燃气管理部》门责令限期改—正处1?万元以?上10?。万元以下罚款 第】。五十五?。条  燃《气,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!人有下列行》为之一的依照城【镇燃:气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九条规—定由:燃气管理《部门责令限》期改正;《逾期不改正的—对单位可以处10万!元以:。。下罚款对个人—可,以,处1000元以下】罚款;造《成损失的依法承【担赔偿责任》;构成犯罪的依法】追究刑?事责任 (一)擅】。自操作?公用燃气阀门—的; (二)—将燃:。。气管道作《为负:重支架或者接地【引,线的; (三)【安装、使用》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!气燃烧器《具的; (四)【擅自安装《、改装、拆除户内燃!气,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!的; ?。(五:)在不具备安全条件!的,场所使用、储存燃气!的;: (:。六)改变《燃气用途《或者转供燃气的【; (?七)未设《立售后服务》站点或?者未配备经考—核合格的燃气燃烧】器具安?装、维?修人员的; —(八)燃气》燃烧器具的安装、维!修不:符合国家有关标准】的 盗用燃气的依照!有关治安管》理处:罚的法?律规定进行处罚【 第:五十六条 》 在燃气设施—保护范?围内从事《下列活动之一的依照!。城镇燃气管理—条例第五《十条规?定由燃气管理部门】责令停止违法行【为限期恢《复原状或者采取【其他补?救措施对《单位处5《万,元以上?1,。0万元以下罚—款对个人处5—000元以上5万】元以下?罚款;造成损失的】依,。。法承:担赔偿?。责任;构成犯罪的依!法追:究刑:事责任 (一)进】行,。爆破、取土等作业或!者动用明火》的; ?。(二)?倾倒、排放腐蚀性物!质的; (》三)放置易燃易爆】物,品或:者种植深根植物的】; (四《)未与燃气》经营者共《同制定燃气设施保】护,方案采取相应—的安全保护措—施从事敷设管道、打!桩、顶进、挖掘、】。钻探等可能》影响燃气设施安全】活动的 在燃气设施!保护范围内》建设: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!建筑物、构筑物或】者其他设施的依照】有,关城乡规划》的法律、法》规的规?定进行?处,罚 第五十七条 】 侵占、毁损、【。擅自:拆除、移动燃—气设:施或者擅《自改动市政燃气【设施的依照城镇燃气!管,理条例第五十—一条规定由燃气【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!正,恢复原状或者采【取其他补救措—施对单位处》5万元以上10万元!以下罚?款对个人处5000!元以上?5万元以下罚款【;造成?损失的依《。。法承担赔偿责—。任;构成犯罪的依法!追究刑事责任— 毁损?、,覆,盖、:涂改、擅自拆除或者!移动燃?气设施安全》警示标?志的:依照城镇燃》气管理条例》第五十一条规定由】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!期改正恢复原状【可以处5000元以!下罚款 第》。五十八条  —。建设工程《。施工范围内有—。地下燃?气管线等重要燃【气,设施建设《单位未会同施—工单:位与管道燃气—经营者共同制—定燃气?设施保护方案或【者建:设单位、施工单位】未采取相《应的安全保》护措施的依照—城,镇燃气?。管理:条例第五十二条【规定由燃气管理【部门责令《改正处1万》元以上10万元【以下罚款;》造成损失《的依法承《。。。担赔偿责任》;构成犯罪的—依法追究刑事责【任, 第八章 附 【 则 第《五十九条  乡(】镇)农村燃气管理参!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!。 第六十条》  本办法未尽事宜!按,。国家和省规定—执行 第六十一条 ! 各县(《市)区人民政府可根!据本办?法制定实《施细则 第六—十二条 《 本办法执行中【的具体问题由市住】房和: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!解释: 第六?十三条  本办法】自,2015年9月1】日起施行原葫—芦岛市燃气》管理办?法(:市政府令第6—5,号)同?时废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