葫芦:岛市燃气管》理暂行办法<!--!?X:ML:NA》MESP《ACE PREF】IX =《 O /--—。>
第一—章 总 则
】第一条 为加强】我市燃?气管:理促进燃《气事业发展》。。维护燃气经营者和】用户的合法权益根】。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!和辽宁省民用—液化石油《气管理条《例等有关规定结【。合我市?实际制?定本办法
第—二条: 本办《法所称燃气》是指:作为燃料使用并符】合一定要求的—气体:燃料包?括天然气、液化石】油气等
《第三条 》本办法适用于葫【芦岛市行政区域内从!事,城,镇燃气?供应、储存、输配】、经营、使用城镇燃!气工程设计、施工】燃气用具《的生产?、经营及相关—管,理活动
第四—条 : 发展城镇》燃气:事业实行统一规【划,、配套建设、合【理利用能源、建【。设和:管理并?重的原?则
城?镇燃:气,在供应?、储存、输配、【经营和?使用过程中贯彻【“安:全第一?、预:防为:主”的方针
第五条! 市燃《气管理?。部门负责全市燃气】管,理工作
《县级(含县级市、】区下同?)燃气管理部—门负责?本行政区域内燃气管!。理工作?
质量技《术监督部《门,依,法负责燃气生产【经营和安装》单位压力《容器及压力管—道的安全监察和燃】气生产单位燃气【。质量监管;公—安部门依法》。。负责为企业入—户安检提《供保障;公安机【关消防?机构依法负责燃气行!业的消防监》督;交通运输部【门依法?负,责燃气的运输管理】;气象部门》依法负责燃气—生产经营《。单位防雷检测;【。工商行?政,。管理部?门依法负责经营流】通环节燃气》。质量监管;其—他有关部门按照【各自职责协同做好】燃气行?业管理工作
—第六条 》。政府:鼓励社会资金—、域外?资本通过独资、合】资、合作等形式【发展:燃气事业
》第七条 城—。市基础设施配套【费中专门用于—。。燃气:基,础设施建设和维护】。的资金任何》单,位不得侵占或挪【用
第二章 规【划建设
第》八条 《市、县级政府应【当,。将燃气?工,作纳入国民》经,济,和,社会发展规划
市】、,县级燃气管理—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!门依:据国民经济和—社会:发展规划《、土地利《用总体规划、城【。乡规:划、能源规划—以及上一级燃气【发展规划《组织编制本行政区】域的燃气《发展规划报本级人】民政府批准后组【织实施并报上一【级人民政府》建设行政管理部门】备案:
第九条 —管,道燃气基础设—施建设应按照—供应区域统一—规划合理布局保证】供应避?。免重复建设的原则进!行
第十条》 进行新》区建:设、旧区改造应当按!照城乡规划和—燃气:发展规划配套—建设燃气《设施及?其服务场所不—能同:时配套建设的必须留!有燃气设《施建:。设用地
《第十一条 》 城镇燃气》新建、改建、扩【建项目应符合—燃气发?展专项规《划并经当地》燃气管理部门批准后!方可到其他有关部】门办理其他审批手续!
第十二条 城】镇燃气配套工—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!步规划、设》计、建设和》。验收
第十三条【 , 燃气工程的设【计,、施工须由》持有相应《资,质,证书:的设计?、施工单《位承担并应当符合国!家有关技术和—规范
?第,十四条 燃气设施!建设工程竣》工,。后建设?单位应当依法—组织竣?工验收并自》竣,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!5日内?将,竣工验收情况—报燃气管《。理部门备《案
第十五条 【。 ,任何:单位:和个人不《得阻碍经规划批准的!燃气工程施工现有房!屋,需安装?管道燃气设施—的各相邻《房屋产权人应配合施!工单位保证管道燃气!设施安装顺利—进行:
第三章《 燃气经营与服【务
第十六条 城!。镇燃气经营实行【许可证制《度市:燃气管理《部门负?责连山区、》龙港区及南》票,区,燃气经?营许可管理》工作;县(市)【燃气: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!区域内燃气经—营许可管理工作 !
第十七》。条 燃气经营许可!证有效期《为5年燃气经—营企:业需要延续已取得的!。。燃气经营许可证有】效期的应当在—燃,气经营?。许可证有效期届【满30日前按照审】批程序向《燃气管理部门提出申!请燃气管理部—门应:根据燃气经营企业】的申请在燃气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】届满前作出是—否准予延续的决定
!第十八条 从【事燃气经营活动【的企业应到工商行】政管理部门依法办】理登记手续并取得】燃气:。管理:部门核发的燃气【经营许可证后方【可从事?燃气经营活动
第】十九条 》特许经营《权发生变更》或者终止时》燃,气管理部《门应当采《取有效措施保证城镇!燃气供应《的连续性与稳定性】
,第二十条 —燃气经营企业—应当:履行下?列职:责
(一《),科学合理地制定企】业,年度:生产、供应》计划;
(二)按】国家安全生》产,法规:和,行业安全生产—标准、规范》组织企业安全生产】;
(三)与—用气:户签订?。供用气合同;
(四!)向燃气《用,户持续、稳定、【安全供应符合—国家:质量标准《的燃气管道燃气【经营者保《证供气压力符合国】家标准指导燃—气,用户:安全用气、节—约用气;
(五)】燃气经营企业对【户内燃气设施实施】定期检查制》度指导用户安全使用!燃气:并做好入户安—检登记商业用户、公!共用户、采》暖等非居民用户每年!检查不?得少于1次;居民用!户每:2年检查不得少【于1次?民用液化石》油,气经营者对其使用】者的:定期入户安》全检:查每18个月检查不!得,少于1次
(六【)加强对《生产设备、设—施的运行维护和【更新改造确》。保完好;
(七)按!规定的时间将中长期!发展规划、年度经营!。计划、年度》报告、董事会决【议等报燃气管理【。。部门备?。案;
(《八)接受相关部门对!产品质量和服务质】量,的监督?检查;
(九)【民用液化石油气经营!者对其使用者—供气实?行登记制度民用液化!石油气经营者每【次向使用者供气【应当在登记卡上注明!供气日期、钢—瓶编号?、规格、收费金额、!供气单位和经—。办,人姓名?(以居民《。身份证为准)等;
!(十)民用》。液化石?油气经营者应对其】负责管理的钢瓶【进行登记建立档案
!第二十一条 — 燃气经营》者,应与使用者》签订:书,面合:。同合同内容主要包括!供气质?量和重量、供—气价格、供气服【务,、供:用,气双:方,。权利和?义,务、事故责任、违】约,责任、争议解决等事!项具体合同文本由】。市燃气管理部—门依法?。制定:
,。第二十二条 管】道,燃气经营者应—本着便民原则设【置收费?场所公示收》费时:间和收费标准等【有关事项《
,第二十三条 除突!发意外事故外燃【气经营者因检修【、更换燃《气设施作业》等需暂?时停止供气的应当】提前48小时将停】气的起?止时间、范围等发布!公告:
第二十四》条 鼓励》燃,气经营者《投保安全生产—责任:保险
第二》十五条 》燃气经营者不得有】下列:行为
(一)拒绝】向市政燃气管网【覆盖范?围内符合用气条件】的单位或者》个人供气《;
(二)》倒卖、抵押、出【租、出借、转让【、涂改燃气经营许】可证;?
(三)未履行必要!。告知义务擅自停止】供气、调《整,供气量或《者未经审《批擅:自停业或《者歇:业;
(四)向未取!得燃:气经营许可证的【单位或?者个人提供》用于经营《的燃:气;
(五)在【不具备?安全条件的场所【储,存燃气;
(—六)要求燃气用户购!买,其指定的产品或者接!受其提?供的服务;
—。(七)为非自有气】瓶充装?。燃气为不合格—。或超期使用的钢瓶充!装燃气;
》(八)销售》未经:。许可的充《装单位充装的瓶装】燃,气或:者销售?。充装单位为非自有】气瓶充装的》瓶装燃气;
—(九)冒用》。。其他:。企业名称《或,者标:识从:事,燃气经营、服务【活动
第《二十六条 燃【气经营者应当定期】对燃气?设施进行《检,查,、维修?消除:安全隐患保证用【户正常使用燃气【。经,营,企业:工作人员《需要进户维》修燃气设施、安全】检查等?工作时要事先通知】用户:并出示有《效证件使用文明【。。、规范用语燃气用】户,应当予以支持和配合!
,第二十七条 管】道燃气价格由—价格:行政主?管部门按照》有关法定程序—制定民用液化—。石油气价格由物【价部门依法监管
】第二:十八条 燃气经】营者应当自》觉接:受社会监督提高服】务水平燃气管理【部门应建立投诉举报!制度及时受理燃气】。用户的投诉和举报】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!馈投诉人或》举报人
《第四章 燃气使用
!第二:十九条 》。。燃气用户应当履【行下列?义务
(一)—。定,期,检查燃?器,具、阀门《、胶管、管箍—等设施设备使—用状况使用》胶管长度不》超过<!《--?XML:N】AMESPACE !。。PREFIX— ,= ST1 /--!>2米?。使用时间不超过18!。个,月不:拉胶:管穿:墙过室?使,用燃气;
(二)配!合燃气企业》检查人员入户—安检:;
(?三):与供:气企业签订供—用气合同《;
(四)按照燃气!使用规定正确操【作规:范用气?养成:良好用气《习惯:
第三十《条 提倡燃—气用户购《买燃气意外灾害保】险
:第三十一条 燃】气用户必须遵守燃】。气安全?使用规?定规范用气禁止【下列行为
(一)擅!。自操作公用燃气阀】。门;
(二)将燃】气,管道作为《负重支架拉绳—挂物或作电器设备接!地导体等;
(三)!安装:、使用不符》合气源要求的燃【气燃烧器具;
(】四)擅自《安装:、改:装、:。拆除户内燃气—设施和燃气计—量装置;
》(五)在不具备安】全条件的场所使用】、储存燃气》;
(六)盗用燃】气;
(《七)改变燃气用途或!者,转供燃气超出设【计能力或未》经批准扩大管道燃】气使用范围;
(八!)擅自拆《修瓶:阀改换检验》标记或瓶体》漆色;
(九)加】热钢瓶用气和用明】火,检漏;
(十)摔】砸钢瓶、倒置—或横卧使用》钢瓶;?
(:十,一)自行排放—。残液;
(十二【)饭店、宾馆—、食堂、浴池—等非居民燃气使用】单位未?经审批使用液化【。石油气;《
(:。十三)其他》。危及燃气用气安【全的行为
》第三十二条》 :燃气燃?烧器具?生产、销售》单位:应当设立或者—委托设立售后服务】站点配备经考—核合格的《燃气燃?烧器具安装、维修人!员负责售后的安【。。装、维修《服务燃气用》户选用的《燃,气燃烧?器,具应符合《国,家有关产品标—准规定要求》并由:具有安装《维修资质的单位【负责安?装维修
第》三十:三条 市、县级】燃气管理《部门、?。新闻:。单位以及街道、社区!、乡村和燃气—经营企?业应当?定期进行安全和节约!。使,用燃气的公》益性宣传《
第五章 燃气设施!。保护
?第三十四条 【燃气设施《。是指燃气储配站、】门站、?加气站?。、,灌装站、供应—站、调压站、市【政燃:气管网等的总称包】括市政燃气设施、】建筑区划内》。业,主专有部《分以外的燃》气设施以《及户内燃气设施等
!第三十五条 【管道燃气《经营者对其供—气范围内的市政【燃气设施、建筑区】。划,内业主专《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!施,。承担运?行、维?护、抢?修和更新改》造,的责:。。任按照供气、用气合!。同,的约定对《单,位燃气?用户的燃气》设施承担《相应的管《理责任
第三十六条!。。 任何单位和个人!都有保护燃》气,设施安全运行—的义务?在划定燃气设施【安全保?。护范围?内,禁止下列行为—
,(一)建《设占压地下燃气【管线的建筑物、构筑!物或者其他》设施;
《(二)进行爆破、取!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!火;
(三)倾倒、!排放腐蚀《性物质;《
(四)《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!品或者种植深—根植物;
(五)其!他危及燃气》设施安?全的:活动
第三》十七条 在燃【气设施保护》范围内有关单位从事!。敷,设管道、打桩、【顶进:、挖掘、钻探等【可,能影响?燃气设施安全活动】的应当与燃气经营者!共同制定燃气设【施保护方案并采【取相应?的安全保护措施
第!三十八条 燃气!经营者应《当按照国《。。家有关工《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!。产管理的规》定设置燃气》设,施防:腐、绝缘、防雷、降!压、隔?离等: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!标志定期进行巡【查、检测、维修【和维护确《保,燃气:设施的?安全运行
》第,三十:九条 任何—单位和个人不得【侵占、毁损、—。擅自拆除《或者移动燃气—设施不得毁损—、覆盖、涂》改、擅自拆除—。或,者移动燃气设施安】全警:示标志
第》四十:条 燃气》经营者改动市政燃】气设施应当》制定改动方案—报市、县级燃—。气管理部门批准
】改动方案应当符合】。燃气发展规划明确安!全施:。工要求?有安:全防护和保障正【常用气的措》施
第六章 燃】气安全?事故预防与处理【
第四?十一条 燃气【管理部?。门,应当会同有关部门】制定燃气《安全事故应急—预案建?立燃气?事,。故统计分《析制:度,定期通报事》故处理?结果
第四十二条】 燃气经营者应当!制定本单《位燃:气安全事故应急预】案建立与经营规模相!适应的具有》专,业知:识的检修队伍—配备必?要的:设备、防护用品、】器材、车辆》等并定?期组织演练》
第四十三》条 : 燃气经营》者,必须制定有关安全】规程并?对用户使用燃气【进行:安全、?技术指导
》第四十四条》 任何单位和个人!发现燃气安全隐患】等情况应当立即【告知燃气经营者【或,者向燃气管理—部门、公《安消防机关等—有关部门和单位报】告
第四十五条 !燃气经营《、使用企《业发生燃气生产【安全事故后事故现】场有关人员应当立】即向本单位负责人】报,告,单位负责《人接到事《故报告后应当立【即启动事故应急预】案采取有效》措施组织抢救防止】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!亡和财产损失—迅速向事《故发生地《县级及以《上,人民:政府和燃气管理部门!、安全?生产监督《管理部门等有—关部门?报告
居《民用户发生燃气事】故,后现场有关》人员要立《即向事故发生地县】级及以上《人民政府和》。燃气管理部门等【有关部门报告
第】四十六?条 燃气安全事故!发生后事故》发生地县级及—以,上人民政府、燃气】。管理部门、安全【。生产:监督管理部门和公】安机关、消防机【构等有关部》门和: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!立,即采取措施防—止事故扩大根—据有关情况》。启动:燃,气安全事故》应急预案《科学:组织事故救援
第四!十七条 燃气安全!事故发生后不得隐瞒!不报、谎报、迟报】或者漏?报;燃气管理部门、!有关单位和人员【应,当妥善保护事故【现,场以及相关》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!不得破坏事》故,。现场:、毁灭相关证据【因抢救人员》。、防止事故》。扩大以及疏通—交通:等原因需要》移动事故现场物【件的应当做出标【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!出书面记录》妥善保存现场重【要痕迹、物》证,
第四十《八,条 燃《气,安全事故发生后属于!。燃气特种设备生产】安全事故的由质【量技:。术监督部门依—据特种设备事故【报,告和调查《处理:规,定等有关规》定牵头调查》处理;其他燃气生】产安全事故》由安全生产监—督管理部《门依据生产安全事】故,报告和?调查处理条例—等有关规《定,牵头调查处》。理;:居民用户《发生:非生产安全事故的由!。公安机关或消防机】构,依法牵头调查处理
!。第,四十九条 燃气】安全事故发生地公】安机关根据事故【的情况对《涉嫌犯罪《的应当依法立案侦】查,。采取强制《措施和侦查措—施犯罪?。嫌疑人逃匿的公安】机关应当迅速追捕归!案
第七章》。 法律?责任:
第五十条 市】、县级?燃气管理部门—和其他有关部—门,不依:法作出行政许可决】定,或者办理《批,准文件的《发现违?。法行为或者接—到对违法《行为的举报不—予查处的或者有【其他未依法履行【职责的行为的—依照城?镇燃气管理条—例第四十《四条规定《对直接负《责的主管人员—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!依法给予处分;【直接:负责的主管人—员和其?他直接责《。任人员的行》为构成犯罪的依法】追,究刑事责任
—第五十一条》 :未取得燃气经营【许可证从事》燃气经营活动—的依照?城镇燃?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五!条规定由燃气—。管理部门责》令停止违法行为【处5万元以》上5:0万:元以下罚款;有【违法所?得的没收违法所得;!构成犯罪的依—法追究?刑事责任
燃气经营!者,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!证,的规定从《事燃气经营活—动的依照城》镇,燃气管理条例第【四十五?条规定由燃气管理】部门:责令限期《改正处3万元以上】。20万元《。。以下罚款;有—违法:所,得的没收违》法所得;情节严【重的吊销燃气—经营许可《。证;构成犯罪—的依法?追,究刑事责任
—第五十二条 — 燃气经营》者有:下列行为之一的【依照城镇燃气管【理条例?第四:十六条规定由—燃,。气管理部门责令限】期改:正,处1:万元:以上1?0万:元以下罚款;有【违,法所得的没收违【法所得;情节严【重的:吊销:燃气经?营许:可证;?造成损失《的依法?承担赔偿责任—;构成犯《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!任,
(一)拒绝向市政!燃,气管网覆盖范围【内符合?用气条件的单位或者!个人供气的;
【。(二)倒卖、抵【押、:出租、出《借、转让、涂改燃气!经营许可证的—;
(?三)未履行必要告】知义务?擅自停止《供气、?调,整供气量或者未【经审批擅自停业或】者,歇业的;《
(四)向未取得燃!气经营?许可: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!供用于经营》的燃气?的;
(五)在不具!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!存燃气的;
(六)!要求燃气用户—。购买其指定的产【品或:。者接受其提》供的服务;
(七】)燃气?经营者未向》燃气用户持续、【稳定、安《全供应符《合国家?质量标?准的燃气或》者未对燃气用户的燃!气设施?定期进行安全检查
!第五十三条 擅自!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!气或者销售》未经许可的充—。装单位充装的瓶装燃!气的依照国》家,有关气?。。瓶,安全监察的规—定进行处罚
销【售充装?单位擅自《为非自?有气瓶充装的—瓶装燃气的依—照城镇燃气》管理条?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由!燃气管理《部门责令改正可【以处:1,万元以下罚款
【为不合格或超期使用!的钢瓶充装燃—。气的依照辽宁—省民用液化石油气管!理,条例第三《十一条规定由燃气管!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!1万元?。至3万元罚款
冒用!其他企业名称或【者标识从事燃气【经营、服务活动依】照,有关反不正当竞争】的法律?规定进?。行处罚
第五—十,四条 燃气经营】。者未按照国家有关工!程建设?标准和安全生产管】理的规定设置—燃气设施防腐、绝缘!、防雷、《降压、隔离等保护】装置和?安全警示标志的或者!未定:期进行巡查、—检测、维修》和维护?的或者?未,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燃!气安:全事故隐患的依【照城镇?。燃气管?理条例第四十八【条规定由燃气管理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】处1万元《以上10万元以下】罚款
第五十—五条 《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!。。和个人有下列行【为之一的依照城【。镇燃气管理条例【第四十九条规—定由燃?气管理部门责令【。限期改正《;逾期不改》正的对单位可—。以处10《万,元以下?罚款对个人可以处】1000《元,以下罚?款;造成损失的依】法承担赔偿责任;构!成犯罪的依法追【究刑事责任
(【一)擅自操作公【用燃:气阀门的《。;
:(,二)将燃气管道作】为负重?支架或者《接地引线的;
(】三):安装、使用不符合】气源要求的燃气【燃烧:器具的;
(—四)擅自安》装、改装、拆—除户内燃《气设施和燃气计【量装置的;
(五)!在不具备安》全条件的场所—使用、储存燃气【的;
(《六)改变燃气用【。途或者转供燃气的;!
,(七:)未设立售》后服:。。。务站点?或者未配备》经,考核:合格的燃气》燃烧器具安装、维】修人员的;
—(,八,),燃气:燃烧:器具的安装、—维修不符合》国家有关标准的
】盗用燃气的依—照有关治安管—理处罚?的,法律规定进行处罚】
第:。五十六条《。 在?燃,气,设施保护范围—内,从事下列活动之一的!依照城镇燃》气,管理条例第五十条】规定由燃气管—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!。行为限?期恢复?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!救措施对单位处5万!元以:上10?万元以下罚》款对个人处》50:00元以《上5万元《以下罚款《;造成?损失的依法》承担赔偿责任;构】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!事责任
(一)进行!爆,破、取土等作业或】者动:。用,明火的;
(二)倾!倒、排?放腐蚀性物质的【。。;,
(三)放置—。易燃易爆《物品或者种植深根植!物的;
(》四)未与燃气经【营者共?同制:定燃气?设施:保护方案采》取相应的安全保护】措施从事《敷设管道、打桩、顶!进、挖掘、钻探等】可能影响燃气设施】安全活动的
在【燃气设施保护范【围内建?设占压地下》。燃气管线的建—筑物:、构筑物或者—其他设施的依照有】关城乡规划的—。法,律、法规《的规定进行处—罚
:第五:十七条? 侵?占、毁损、擅自拆除!、,。移动燃气《设施或者擅自改动】市政燃气设》施的:依照城镇燃》气管理条例》第五十一条规定【由燃气管理》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!复原状或者采取其】他,补救措?施,对单位处5万—。元以上10万元【以下罚款《。对个人处5000元!以上5万元以下罚】款;造成损失的【依,法承担赔偿责任;】构成犯罪的依法【追究:刑事责任
毁损、】覆盖、涂改、擅【。自拆除?或者移动《。。燃气设施安全—警示标志的依照【城镇:燃气管理条例第五】十一条规定由燃【气管理?部门责令限》。期改正恢复》。原状可以处500】0元以下罚款
第】五十八条 建设】工程施工范围内【有地:下燃气管线等重要燃!气设:施建设单《位未会同施工单位与!管道: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!燃气设?施保:护方案?或者建设单位、施工!单位未采取相应【的安全保护措施的依!照城镇燃气管—理条例第五十二条】规定由燃气管—理部:门责令改正》处1万元以上1【0,万元以下罚款—;造成?损失的?依,法承担赔偿责任;构!成,犯罪的依法》追究刑事责任
第】八章: 附 则
第【五十:。九条 乡(镇)农!村燃气管《理参照本办法—的规定执行
第【六十条 本办法】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!规定执行
》第六十一条 【。各县:(市)区人》民政府可根据本办法!制定实施细则
第】。六十二?条 本办法执行】中的:具体问题由市住房】和城乡建设委员会】负责解?释,
第六十三条 【。 本办法自2015!年9月1日起—。施行原葫芦》岛市燃气管理办法】(市政府令第6【5,。号)同时废》。止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