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—。 ? 第二章 城市市!容管理 — 第九条 城市的道!路、:排,水、环?卫、照明、》。桥涵、人防、—电力:、,电汛等?公,共设施和建》筑物、?构筑物以及》集贸市场、公共场所!等均应当符合国【。家规定的城》。市容貌标准》 , 第】十条 新建、—扩建、改《建的一切建筑物【、构筑物应当—讲究建筑艺术其造型!、装饰等《。应当与周围环境相】协调具有历史保存】价值的?建筑物应当保—持原有的风貌和特】色 ?    现》有,建筑物以及城市中】的市政公用设施应当!保持完好、整洁【、美观?并定:。期整修、《刷新 ? 第《十一条 市区的主】要街道临街建筑【物,的阳台、平台、外】走廊和窗外》不得堆放《、吊挂?有碍市容《的物品市区》。主要街道的》临街建筑物、—构筑物破墙》开店、进行外部装修!。必须:符,合城市?容貌标准报》市城市市容和环【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!审核同意《后,按照有关《规定办理审批—手续:     —在临:街,房屋搭建风雨棚、遮!阳蓬帐、突出的【门,廊,和封闭?阳台、平台、外走】廊及:其它:构筑:物必:须符合?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!生行:政主管?部门:的规定 第十!二条 在《市区:运行的交通运输工具!应当保持外型完【好,。、整洁货运车辆【运输的液体、散装】货物应当密》封、包扎、》覆盖不?得泄露、遗》撒 第十【三条: 市内?车辆清洗站(点【),应有:专门的清洗》场地和?沉淀(沙《)设施禁止》在街:道,两侧随地清洗车辆】 第十四条 !市区的工程施工现】。场,必须做到  【  (一)在—批,准的占地范围内作业!;   》 ,。(二)材料、—机具应当堆》。放整齐;   】。 (:三)渣土应》当及时清运保持整】洁; 《   (四)—施工用水《。不得漫流排入城市污!水系统的应》当予以处理; 】。   (五)施【工噪声应当符合国家!规定的噪声》排放标准;  】  (六)工地必须!设置护栏或者档板】遮挡护栏或档板以外!不,准,堆料弃料; —    (七)【停工场地应当及【时整理并作必要的】覆盖:;竣工后应当—及时:。清埂和?平,整场地 — ,第十五条 有下【列行:为,。之一的?必须经市城市—市,容和环境卫》生行政主管部门审】核,同意后按照》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!续;   — (一?。。)在:。市区设置户外广【告的;  —  (二)在市区主!要街道的临街建【筑进行?外部装修、》搭建的;   】 (三)在市区街道!两侧:。或公:。共场所临时堆—放物料、《搭建:临时建筑物、构筑】。物或者其他设—施的;?    (四)】在市区街道》两则:和公共场所设置【商亭、固定摊—点、电?话亭、大排》档,的; 第【十六:条 在市区内设置户!外广告、标》语牌:、画廊、橱窗、【标志:牌等应?当内容健康外表美观!用字:规范并定期维修、油!饰或者按期拆除必】须按照城市》容,貌标准在《门面标牌《、,商业:橱窗上加灯饰 】 第十七》条, 严禁在市区建【筑物、公用设施【、树:木、线?杆、楼道等张—贴、涂写《、刻画或《悬挂物品 》     节日、】重大活?动或其他《特殊情况确需悬挂】张贴标语《。、横幅等宣传品【的必须?经市城市《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!主管:部门批?准,并按:规定期限清除— , 第十八条【 经批准设置的【临时集贸市场—、,摊点群、早市、【夜市应当在划—定的范?围和规定《。的时间内从事经营活!。动市场发展》和工商行政管—理,部门要加强市—场管理?做到设施统一、整】洁划行归市 【。 第十九条 市区!道路两侧不》。准,从,事有碍市容和—环,境卫生的生产—加工、?摆摊设点、》店,。外销售等《。活,动主要街道》沿街经营单位一律】进店经营严禁跨【门、:占道出摊严禁在道】路(:包括人行道)上摆摊!设点或在大街干线上!游动叫卖 】第二十条《 未经批准市区内禁!止,使和大功率的—广播:喇叭和?广播宣传车;所有商!店、摊贩《、歌舞?厅,等一律不准用发【出高大音响》的方法招徕顾客【 第二—十一条 行》人、车辆必》须遵守交通法—规人车分流各行其道!。机动车和非机动车】必须按照公安、交】通等部门的规定运行!、停靠在市区—街道两侧设》置的临时停》车场、存车处—须经市城市市容和】环境卫生行》政主管部门和—市公安交通主管部门!批准设置地点应适】当不得妨碍市容和交!通车辆应当》摆,放整齐 —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