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
—第五章 考核结果运!用
《
】
:
,
第二十条! 要合理运用—安全生产《目标责任考核—结,果将各被考核单位的!安全生?产目标责《任考核?结果纳入全市—年,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!成绩中同《时将考核结果抄送市!纪,委、:市委组织部、市【监察局、市综治办、!市文明办、市人社】。局作为对各》。被考核单位的工【作绩效和业绩—评定、职务晋—升、奖?励惩处?的重要依据并向【社,会公开
第】。二十一条 》 安?全生产考《核结果为《不合格的单位—应在考核结果—通报后一个月内【。提出整改《措施向市政府作出】书面报告《并抄送市安委办同时!对考核不合格的单】位要实行“》。一票否决《”单位和主》要负责人不得评优】、评先?
: 第二《十二条 市安委!会对:安全生产考》核中涌现出的先进集!体和先进个人进行】表彰奖励市安委办】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年!度目标责任考核兑】现及先进集》体和先进个》人表彰?奖励方案《报市政府审》批奖励资金》纳入市财政预—。算
》第二十三条》 市安》委办负责组织先进集!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!各被考核《单,位,。负责推荐经市安委办!会,议审议报市政—府审批后以市安委会!文件印发表彰决定】
第二十四】条 对在安【全生产考核中—弄虚作假、瞒—报谎报情况的—单,位视情节采取责令】整改、通报》批评考核结果降低】一个等次等措施【造成严重后果的【依,法依规追究有关人】员责任?。
第》二十五?条 各县区政府、朔!州经济开《发区管委《。会应依?据本办法结合本地】实际:制定本县区》安全生产目》。标责任考《核办法加强对本行】政区域内各有关单位!的安全生产目标【责任考?核工作
! 纳入考核的【市有关部门和—单位要建立自—我约束、持续改【进的安全生产长效】机制健全安全生产责!任体系强化》本,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!作未纳入考核的【其他市有关部门和】单位:要切实履行安全【生产相关工》作职责为安全生产】工,作提供支持》和保障
— ,第,二十六条《 本办法由【市安委办负》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!施行朔州《。。。市人民政《府办公厅关于印【发朔州市安全生产】。考核指标《和考:。核办法的通知—(朔政办《发〔2014〕【59号)《。同时废止
】
:
,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