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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章 考核【方式:。及程:。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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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十一?条 :市安委办负责—制定年度安全—生产考核《工作实施细》则报市?年度安全目标—责任考核领导组批准!后统一组织全市安】全生产考核》工作各县区》政府、朔州经济开发!区管委会和市—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应!积极配合
第十】二条 安全生产!考核采?取,被考核?单位自评与市—安委办考核相—结,。合的方式进行每半年!组织实施一次各被】考核单位应在—每次考核前按照责任!书内容对本单位安】全生产工作进行自评!自,评报告作为各被考核!单位安全《生产考核评分依据之!一
第十三条【 市安委—办实施考核时应当成!立安:全目标?考核领导组领—导组下设若干考核工!。作,组考核工《作组要对照》年度目标考》。核,实,施细则?通,过听取?汇报、查《阅,资料台账、实—地检查等方式—对被考核单》位安全生产工—作逐项评《分
第十四条【 目标责任【考核工作按照下【列,程序实施
】 (?一)市安委办—向签订目标》的各被考核单位【下发考?核通:知安排部署考核事】宜;
—。 (二《)被考?核单位按考核—通知要求《认真准备考核—资料包括安》全生产?工作总结、自评【结果及加《分依据等;
】 (三》) 市安委办】考核工作组实地考】核并在考《核结:束时:。向,被考核?单位反馈初步考【核情况指出》存在的问题提出有关!建,议;
(!四):。市安委办综合考核】。情况:研究提出初步考核】结果建议经市安全】生产考核《领导组审《议后:报市政府分管安全副!市长、市长审定【。后,由市安委办下发考】。核,通报通报被考核单位!考核:结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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