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朝阳市人《民政府制定地方性法!规草案和规》章程序规定》   第一章  !总  则 第一】条  为了规范地】方,性法规草《。案和规章制定程【。序提高地方性法规草!案和:规章:质,量根据?。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!法、国务院规章制】定,程序条例、辽宁【省人民政府制定地方!性法:规草案?和规章程序规定【、朝阳市人民代表】大会及?其常务委员会—立法条例结》合,我,。市,实际制定本规定 】 第二条《  本规《定所称地方性法规草!。案(以下《简称“?法规草案”)是【指市人民政府在法定!权限内拟定、提【请,市人民代表大—会及其?常务委?员会审议的规范性】文件草案法规草案使!用条例草案、—规定:。草案:。、办法草案、实【。施条例?草,案等:名称 本规定所称!规章是指市》人民政府《在法定权限内制定并!以市政府令形式发布!的规范性文件—。规章使用规定、【办法、?实施办法、实施细】则等名称 第【三条 ?。 法规草案》的立项、《起草、审《查、决定、提请【审议:规,章的立项、起草【、审查?、决定、《公布、备《案、解释、评估【适用本规定 违】反本规定制定的规章!。无效 第四条【。 , 市人民《。政府对城乡建设【与管理、环境保【护、历史《文化保护等方面【符合朝?。阳市人民代表大【会及其常《务委员会立》法条例的下》列事项可以拟定法规!。草,案 : ,(一)为《执行法律、法规的】规定需要根据—本市实际情况作具体!规定的事项; 【 (:二)尚未《制定法律或者法规】根据本市《。的具体情况需—。。要先行制定》地方性?法规的事项但只【能由:法律规?定的事项除外—; (三)—属于:。本市地方性事务【。需要制定地方性【法规的事《项; (四—),需要进一步提升规】章法律效力》的 第《五条 市人》民政府对城》乡建设与管理、【环境保护、》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!下列事项《可,以制定规章 — (一)为执行法】律、行?政法规、地方性法规!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!的事项; (【二)属于本行—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!理事项 第六【条  中华人民共和!国行:政许可法规定可以】设定行政许可的【事项尚未制定—法律、行政》法规、省地方—性法规的法规草案】可以拟设《定,行政许可法》规草:案不得?拟设定下列行—政许:。可事项 (一)应!当由国家统一—。确定的公民》、法:人或者其他组织资格!、资质的《行政:。许可; (—二)企业或者其他】组织:的设立?登,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!可; 《(三)限制其他【地区的个人或—者企业到本地—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!供服务或者限制其他!地区的商品进入【本地区市场的行【。政许可     】   法规草案】、,规章可以在法律、】行政法规、省地方】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!可事项?范,。围内对实施该行政】许可作出具体规定不!。得增设行政》许可不得《增设违反法》律、行政法规、省地!方性法规的其他【条件 第》七条  法规—草案可以拟设定除限!制人身自由、吊【销企业营《业执照以外》的行:政,处,罚法律、《行政法规、省—地方性法规对违法行!为已经?。作出:行政处罚规定法规】。草案需要作出—具体规?定的必须在法律、】行政法规、省—地方性法《规,规定的?给予行政处罚—的行:为、种类和》幅度:的范围内规定 规!章可以在法律、行】政法规?、,省地方性法规规【定,的给予行《政,处罚的行为、种【类和幅?度的范围《内作出?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!律、行政法规、【省地方性法规的【规章对违《反行政管理秩序【的行:为可以设定警告【或者省人民代表【大会常务委员会【规定:数量罚款的》行政处罚 第【八,条, , ,尚未制定《法律、行政法—。规、:。。省,地方:性,法规且属《于地:方,性事务的法规—。。草案可以拟设—定查:。封场所、设施、财】物及扣押财物的行政!强制措施  【法律、行政法规【、省地方性》法规对行《政强制措《施的对象、条件【、种类作《了规定的法规—草案不?得作出扩大规—定        !      —         !  :      —。   ?  :   ? 规章不得设定】行政强制措》施 第《九条:  :市人民政府法制部门!具体负责法》。规草案和规章—的,组织制定工作其职】责是: 《 ,(一:)法:规草案?和规章的立项审【核,; (二》)拟定政府立法【计划:并组织实施》; (《三)组织涉及重大改!革措施或者》涉及多个《管理部门的法—规草:案、规?章的起草《; (四)法规草!案和规?。章的审查; —。 (五?)法规?草案和规《章的:协调; 《 (六)规章外文译!本的审定; — (七)规章的【解释; 》(八)其《他,与制定法规草案和】规章有?关的事项 县【(市)区人民政府、!市人民政府有关部】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!内做好法规草案【、规章的《制,定工作?。 第十《条  制定法规【草案、规章应当【遵循中?华人民?共和国立法法—确定:的立:法原则符《合宪法、《法律、法《规和:其他上位法的规定】。 第?二章  立  项】。 第十一条 【 市人民政》府法制部门负责【拟定市政府年度立法!计划 县》(市)?区人民政府、—市人:民政府有关》部门应当《按照市人民》政府法制部门的要求!及时申报立法—计划项目 》 第十二条》   市人民政【府法制?部门应当公开向社】会征集立法项—目建议广《泛,听取人大代表—、政协委员、公民、!法人和其他》组织:的意见 第十三条!  县(市)区【人民政?府,、市人民政府有关】部门认为需要制定】法规草案或》者,规章的应当在—每年9月30日【前向市人民》政府法制部》。门申报下一年度立法!计划项目《 , ,第十四条  申【报立:法计划项目的—单位:应当认真查阅相关】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!规定深入调查研究通!过开展立法》前评估等方》式,对立法计划项—目进行?论证 未经论证的!。项目不得列》入,年度立法计划— 第十五》条  申报立—法计:。划项目的单位—应当以正式文—。件形式将下列材料】报送市人民政府法制!部门 (一)立】。项,申请:书; (二)立项!说明:主要内?容包括立法的必要性!、可行性、需要解】决的主要问题、【拟确定的主要制度、!。调,研论证情况等; 】 (三)《法规或者规章—草案初?稿; (四—)立法依据文本和有!关参考资料 【第十六条  人【大代表、政协—委员、公民、法人和!其他组?织可以?采用书?面、邮件等形式向】市人民政府法制部门!。提,出制定法规草—案、规章的》立法建?议 立法建议应】当,包括立法项目名称、!制定的?必要:性,、立法依《。。据、:所要解决的主要问】题、:拟确定的主要—制度等 《 第十七条  市】人民政府法制部门】对立法计《划项目?和立法建议进行汇总!、,研,究拟:定,。市政府年度立法计】划经各分管市长审定!提交市人民政—府常务?会议审议《通过后由市人民政】府发布 拟建【议,列入地方《性法规年度立—法计划?的经市人民政府【常务会议审》议通过?。后报市人民》代表大会《常务委员会 【立法年度从当—年的3月《起,至,次年的2月止 【 第十八条  市政!。。府年度立法计—划项目包括制定【项目和预备项—目立法条《件和:时机成熟的》列入制定项目;需要!进一步论证、调研】的列入预《备项目? 市政府》。年度立法计划—应,当明确项《目名称、起草—部门、报送审查时】间等 第十九条 ! ,。按照年?度,立法:计划规?定承担法规草—案、规?章起草任务》的单位必须按照【年度立法计划组织实!施不得擅自调整【因,特殊情况不能—完成起?草任务?的,必须向市人民政府提!交书面报《告并抄送市人民政府!法制部门《;追加立法项目【必须进行可行性【论证并经市人—民政府批准 第】三章  起  【草 第二十条  !法规草案《、,规章由申报》立法计划项目的单位!负责起草内》容涉及?两个以上部门或【者其他重要的综合】性项目由市人民政府!指定的单位负责【起草也可以》由市人民《政府法?制部门组织起草 】 第二十一条  】法规草案、规章的起!草,单位应当成立起草】小组由单位主要【负,责人负责起草工作】 起草单位—可以:邀请有关专家和组织!参加起草《也,可以委托有关专家】和组织起草》 第?二十二?条  法规草—案、规?章应当结构》严谨、条《理,清楚:。、重点突出、用【词准确、《文字简明《、语言规《范 法律、行政】法规、省《地方性法规》已经明确规定—的内容法规》草,案,、规章原则》上不作重复规定【; 第二》十三条  法规【。草案拟设定》。行政许可或者行政】强制的起草单位应】当采取听证会—、论证会《等形式?听取意见《并向:制定机关《说明设定该行—政,许可:或者行政强制的必】要性、对经济和社】会可能产生的—影响以及听取—和采纳意见的情况 ! 第二?十四条 《法规草?案、规章的内容【。一,般应当包括 【(一:)制定的目的、法律!依据和原则; (!二)调整的对—象、适用范围; !(三)行政管—理机关的职责和【义务; (四)】行政:管理相对人的权利和!义务;? (?五)具?体行政?管理事?。项、措施、程序和法!律责:任; ? (六)施行日期】及需要废《止的文件《; (七)—其他:需要规定的》内容 第二十五条!  法规草案、【规章:的内容?用条文表述每—条可以分为款、项】。、目款不冠数—字,项和目?冠数字内《容简单?的法规草案、规章】一般:不分章、节 第】二十六条  起草】法规草?案、规章应当广泛征!求有关机关、组织】、人大代表》、政:协委员?和公民的意》。见除依法《需要保密《的外应当向》社会公开征求—意见期?限一:般不少于30日 】 拟设?定的制度涉及群【众,。切身利益或者各方】面存在较大》意见分歧的》应当采取座谈—会,、论:证会、听证会—、,。问卷调查等形式广】泛听取意见 【第,二十七条  听证会!依照下列程》序组织 (一)听!。证会公开《举行起草单位应【当在举行听证会【的3:0日前公布听—证会:的,时间、地点和内容】; : (二?)参加?听证会?的人员对法规草案】或者规章《的,内容有权提问—和发表意见;— :。(三)?听证会应当制作笔】录如实?记录发言人的主【要观:点和理由; — ,(四)起草》单位:应当认真研究听【证会上?反映的各种意—见,在法规?草,案或者规《章报送市人民—政府法制部门审查时!应当说明对听证会意!见的处理《情况及其理由— 第?二十八条  —法规草?案、规章涉及市【人民政府其他部门职!责或者?与其他?部门关系紧》密的起草单位—。应当充分《征求其他部门—的意见被《征求意见的部—门应:。当自收到征求意见稿!之日起15》个工作日内反—馈意见 》起草单位与其—他部门意见不一致的!应,当充分协商;经协】商不能取得一致【意见:的起草单位应当在报!送市人民政府—。法制部门审》查时说明情况和【理由     【      第】二十九?条  市人民政府法!制,部门对法规草案、规!。章的起?草工:作进行指导并参【与调研、论证工作 ! 第四章 》 审  查 — 第三十条  起草!单位应当将法规草案!送审稿在市人—民代表大会常务【委员会或者市人民代!表大会?首次审议该项—目前四?个月:报送市人民政府法制!部门审查;规章送审!稿应当按《照市政府《年度立法《计划规定的时间报送!市人民政府法—制部门审《查 第三十—一条  《法,规草案?、规章送审稿—应当由起草单位【法,制机构审核经—。领,导班子集体讨论通】过主:要负责人《签署后以正式文【件形式报送市—人民政?府法制部门》审查几个单位共同起!草的应当由几个起】草单位主要》负责:人共同签署 【 第三十二条 【 起草单位应当将】法规草?案、规章送》审稿连同下列材料报!送市人民《政府法制《部门 (一)【法规草案、》。规章送审稿文—本5份及起草说【明,并附电子文》本; ? (二?)起:草,所依据的法》。律、法规、规章和】政策:文本及参考国内【外,同类立法项目的相】关,资料;? , (三)相关部门】的会签材料》;, , (:四)调研论证材料】; (五)其【他需要?提交的材料 第三!十,三条   法规草】案、规章送审—稿,的起草?说明应当包括—下列内容 (一】)立法的必》要性、可行性—及需要解决》的,主要问题; (二!),起草的依据和过【程; (三—。),主要内容及重要条款!设置的详细》。理,由; (四—)征求意见的汇【总,情况及?意见采纳情况的说】明召开听证会的需提!交听证会笔录; !(五)是否》替代、修改》我市:现行有效的地方性】。法规或?者,规章;? (六)其他需】要说明的问题 第!三十四条《  市人民》政府法制部门主要从!下列方面对》法规:草案、规章送—审,稿,进行审查 —(一)是否列入【年度立法计》。。划; (二)是否!符,合法律?、行政法规、省【地方性法规》的,规定是否与》本市其他地方性【法规或者《规章相衔接;— (三)是否符】。。合立法?技术规?范; (四)是否!正确处理有关机关】、组织、人大—代表、?政,协委:员、公民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;!。 (五)是—否具备实《施,的环境和条件; !(六:)需:要审:查的其?他内容 《 第三十五》条  ?法规草案、规—章送审稿有下—列情形之一》的市人民政府—法制:部门:可,。以缓办或者退回起草!。单位 (》一,)未:列入年度立法计划】的,; (二)制定】法,规草:案、规章的基本条】件尚不成熟的; 】 (三)《有,关部:门,。对法规草案、规章制!定的主要制度—存在较大争》议起:草单位未《进行协商《的; (》四)未按规》定的程序起草、报送!的; (五—)不:符合:。。立法技术规范要求需!。要作全?面调整的 第三十!六条  市人民政府!。法制:部门应当就法规草】。。案、规?。章,送审稿涉及》的主要问题深—入实地调查研究听取!有关机关、》组织、人《大代表?、政协委员》、公:民及相关专家—的意见 第—三十七条  有关】部门对法规》草案、规章》送审稿涉及的主要措!施、管理体制—、权:限分:工等问题有不同意】见的市人民》政,府,法制部门按照合法和!适当的原则进行【。协,调;:协,调不成的应当将主】要,问题、有关》部门的意《见和市人民政府法】制部门?的处理?。意见上报市人民政】。府,决定;争议较大的】重要立法项目应当由!市人民政《府委托第三方进行】评估:充分听取《各方意见协》调决定 《 第三?十,八条  市》人民政府法》制部门应当认真研】究,各方面的意见与【起草单位协商后对】。法规草案、》规章送审稿进行修改!并将修改后的文稿】送有关?部,门征:求意见有关部—。。门,。应,当在:收到文稿之日起5个!工作日内反馈意见】 :。。第三十九条 — 市人民政府—法制:部门会同起草单【位根据?反馈意见情》况形成法规、规【章草案及对草案的说!明由市人民政府法制!部门负?责人签署报》分管市长审定—同意:。后提请市人》民政:府常务会《议或者全体会议审】议 : 第四十条  【草案的说明主要【包括下列内容— (一)立法的】依据和必要性;【 , (:二)起草和》审查:的,简要:过程; (—三)拟?解决的主要问题【和,确,定,的主要制度; 【 (四)重大争议】问题的协调、—听取意?见及采纳情况—; : (五?)其他?需要说明的》情况 《第五章  审议和公!布  第四十一条!  法规草案—、规章由市人民政府!常务会议《或者全体会议决定 !。 第四?十二条?  市人民政府常务!会议或者全体会议】审议法规、》规章草案时》。由市人民政府法制部!门作说明《与法规、规章草案】内容有关的部—门主要负责人—列席:会议 有关部门】。对已经协调一致的意!见不得?重新提出异》议  第》四十:三条  市人民政】府,法制部门《根据市?人民政府常》务会:议或者全体会议【审议意?见对法规、》规章草案进行—修,改报市长审定 【 第四十四条—  :市人民政《府常务会议或者全】体,会议审?议通:过的法?规草案以市》政府议?案,形式提请《市人民代表大—会常务委员会—或者:市人民代表》大会审议;规章由】。市长:签署以市《政府令形式公布 !提请市人民代表【大,会,常务委员会或者市】人民代表大会—审议的?法规:草案由市人民政【府法制部门或—者起草单《位主要负责人代市】人民政府作出—说明 第四十五】条  公布规章的命!令应当载明该规章的!制定机?关、:序号、规章名称【。、通过?日期:、施行日期、—市长署名以》及公布日期  第!。四十六条  — 规章签署公布后】。3,0日内应当》在市政府公》报和朝阳《日报上刊登在朝【阳日报公布的规章】文本由市人民政府法!制,部门:提供     在!市政府公《。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!为标准文本》         !         !   ?       【     规【章未经公布不—得实:施,    》 第:四,。十七条  规章【。应当自公布之—日,起30日后施行【。但涉及国《家安:全以及提前公—。布将有碍规章实施】的除外?  第六章  解!。。释、备案、评估及】清,理 : 第:。四十八?条  规章有—下列情况之一的【由市人民政》府负责解释 — (一?)需要进一步明确】具体:含义的; (【二)规章制定后出现!。新的:情况:需要明确适用—规,章依据的 第四十!九条  《。规章:解释由市《人民政府法》制部门参照规—章送审稿审查程序】提出意见报市人民】。政府批准后公布 !规章的解释与规章】具有同等效力 【 第五十条 — 规章自《。公布:。之,日起30日内—。由市人?。民政府法制》部门依照《中,华,人民共和国》立法法和国务—。院法规规章备—案,条例:的规定报国务院、】省,人民代?。。表大会常务委员【会、省人《民政府、市人民【代表大会常务委【员会备案 第五】十一条  》规章施行后满3【年实施机《关,应当对其实施—情况:进行评估并将规章】后评估工作报告【报送:市,。。人民政府 —第五十?二条  规》章施行后每五年【清理一?次但有下《列,情,形之一的应当即【时清理? (一)新的法】律、法规、》规章等上位法施行】上级行政机》。。关,提出:应当对规章进—行清理的; (二!)制定?机关发现《规章存在重》大问题的; (】三)制定机关认为规!章不适应发展需要应!当进行清理》的 : 第五十三条  】规章有?下列情形《之一的应当予以废止! :(一)主要内容与】新的法律《、法规、规章等上位!法或者国《家和:省的政策《。规定相抵触》的; (》二,),依据的法律、法规】、规章等上位法已】废止:的,; : (三)主要内容】已被新制定》或者修订后的法律、!法规、规章》。等上位法涵盖的【;, (四)主要内】容已被新制定的【政府规章替代的;】 (?五)主要内容已不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!求的;?    《         !    (六)其】他原因?。。。需要予以废》止的 第五十四】条  规章有下列】情形之一的》应当宣?布失效 (一【)适用?期已满?的; (二)调整!。对象已消失的;【 (三《。。)其他原因需要【予以宣布《失效的 《 ,。第五:十,五条  规章有【下列情形《。之,一的应当予以—修,改 (一)—部分:。内容与法律》、法:规,、,规章:等上位法不一—致,或者相抵触的; !(二)国家政—策重大调整部分内容!与之不相适应的;】 (三)》部分内容明显不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】要求的; —(四)部《分内容的程序性、】可操作?性不强需要予—以细化和《完善的;《 , (五)政府规章之!间、政府规章与【国家部委规章之间对!同一事项的规定不】一致的;《 (六)其他原】因需要予《以修改的 — 第五十六》条  需要废—。止或者宣布失效的规!章由原起《草单位提《出建:议经市人民政府法】制部门审查后报【。市人民?政府批准《公布或者《。由市人民《政府法制部》门提出废止意见并征!求相关部门》意见后?报市人民政府批【准公布 规章【的修改程序参照本】。规定的规章制定程】序执行 》第七章?  :附  则《 : 第五?十七:条 : 市人民政》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!参照本规《定程:序执行 》第五十八条  本】规定自?20:1,。6年8月1日—起施行朝阳》。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!件制发办法(—朝政发[2006]!29:号)同时《废止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