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朝,阳市人民政府—制定地方性法规【草案和?规章程序规定 【  : 第一章  总【  则 第一条 ! 为了规范地方性法!。规草案和《。规章制定程序—。提高地方《性法:规草案和规》。章质量根据中华人】民共和国立法法、国!务院规章制定—程序条例、辽—宁省:人民政府《。制定地方性》法规:草案和规章程序【规定、朝阳市人民代!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!会立法条例结合我市!实际制?定本规定《 第二《条  本规定—所称:地方:性法规草案(—以,下简:称“:法规草案《”)是指市人民【政府在?法定权限内拟—定、提请市人民代】表大会及其常务委】员,会审议的规范性文】件草案法规草—案使用条例草—案、规定《草案、办法草—案、实施条》例草案等名称— 本规定》所称规?章是:指市人?民政:府在法定权限内制定!。。。。并,以市政府令》形,式发布的《规,。范性文件规章使用规!定、办法、实施办】法、实施细》则等名称 第【三,条  法规草案的】立项、起草、审查】、决定、提请审【议,规章的立项、起【。草、审查、决定、公!布、:备案、?解释、评估》适用本规定 — 违反本规定制定的!规章无效 第四】。条  市人民政府】对城乡建设与管理、!环境:保护、历史文化保护!等方:面符:合朝阳市《人民代表大会及【其常务?委员会立法》条例的?下列事项可以—拟定法规草案 【 (一)为执—行法律、法规—的规定需要根—据本市实际情—。况作具体规定的事】项; 《(二)尚未制定【法律或者《法规根据《本,市的具体《情况需要先行制定地!方,性法规的事项但【只能由法律规—定的事项除》外; 《(三)属于本—市地方?性事务?需要制?。定地方性法规—的事项; (四】)需:要进一步《提升规章法律效【力,的 第五》条 :市人民政府对城乡】。建设与?管理:、环境保护、—历史文化保护—等方面下列事项可】以制定规章 —。 (一?)为执?行法律?、行政法规》。、地方性法》规的规?定,需要制定规章的【。事项; (二【),属于本行政区域【的具体?行政管?理事项? 第六条》  中华人民共和国!行政许可法规定【可以设定行政许【可的事项《尚未制定法律、【行政法规、》省地方性法规的法规!草案:可以拟?设定行政《许可法规草》案不得拟设定下列】。行政许可事项 (!一)应当由国家【统一确定的公民【、法人或者》其他组织资格、资质!。。的行政许可》; (二》)企业?或者其他组织的设】立登: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!。可; (三)限】。制,其他地区的个人【。或者企业到本地区从!事,生产经营和提—供,服务或者限制其他】地区的商品进—入本地区市场—的行政许可  【    《  : 法规草案、规【。章可以在法律、行】政法:规、省地方性法【。。规设定?的,行政许?可事:项范: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!可作出?具体规定《不得增设行政许可】不,得增设违反法律【、行政法规》。、,省地:方性法规的其—他条件 《 第七条  法规草!案可以拟设定除限】制人:身自由、吊》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!的行政处罚法律、】行政法?规、:省地方性法》规对:违法行为已经作出】行政:。。处罚:。规定法规草案需要】作出具体规定的【必须在法律、行政法!规、省?地方性法规规定【的给予行政处—罚,的行:为、种类和幅—。度的范围内》规定 规章可以在!法律:、行政?法,规、省地方》性法规?规定的?给予行?政处罚的行为、种】类和幅度的范围【内作出具《体规定尚《未制:。。定法律、行政—法规、省地方性【法规的规章》对,违反行政管理秩序】的,行为可以《设定警告或》者,省人民?代表:大会常?务委员会规定数【量罚款?的行政处罚 【第八条  尚未制定!法律、行政法规、省!地方性法规且属于】地方性?事务的?。法规:。草案可?以拟设定查封场所】、设施、财物—及扣押财物的—行政强制《措施:  法《律、行?政法规、省地方【性法:规对行政强制措【施的对象、条件、种!类作了规《定的法规草案不【得作出扩《大,规定  《    《       【 ,       【  :。      —。 ,       【   《规章不得设》定行政强制措施 !第九条  市—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具!体负责法《规草案和规章—的,组织制?定,工作其职《责是: (一)法!规草:案和规章的立项【。审核; 》。(二)拟定政府立法!计划并?组织:实施:; (《三)组织涉及—重大改革措施或者】涉及多个管理部门】的法规?。草案、?。规章的起草; 】。(四)法规草—案和规?章的审查《; (五)法规草!案和规章的协调【; (六)规【章外文译本的—审定; (七)】规章的解《释; (八)其】他与制定法》规,。。草案和规章》有关的事《项 县《(市)区人民—政府、市人民政【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!职责范围内做—好法规草案、—规章的制定工作 】 第十条 》。 制定法规草案、】。规章应当遵循中【华人民共和国—立法法确《定的:立,法原则符合》。宪法、法律、法【规和其他上位—法的规定 第【二章  立  【项 : 第十一条  【市人民政《府,法制部门负责拟定】市政府年《度立法计划 — 县(?市)区人民政—府、市人民政府有】关部门?应当按照市人民政】府法制部门》的要求及时申—报立法?计划项目 第十】二条  《 市人民政府法制部!门应当公《开向社会征集立法项!目建议广泛听取人大!代表、政协委员、公!民、法人和其他【组织的意见 第】十三:。条  县(》市)区人《民政府、市人—民政府有关部门认为!需要:制定法规草案或者】规章的应当在—每年9月30—日前向市《。人民政府法》制部门申《报下一年度立法【计划项目《 第十四条  】申报立法计划项【目,的单:位应当?认真查阅相关法【律、法规、规章的】规定深入调查—研究通过开展立【法前评估等方—式对立法计划—项目进行论证 】未经:论证的项目不得列】入年度立法计划 】 第十?。五条  申报—立法计划项目的单位!应当以正式文件形】式将下列材料报送市!人,民政府法制部—门 (一)—立项申请书;— (二)》立,项说明主要内容包括!立法:的必要?性、:。可行:。。性、:需要解决的主要【问题、拟《确定的主《要制度、《调,研论证情况等; 】 (三)法规或【者规章草案初稿; ! (:四)立法《依据文本和有—关参考资料 第】十六条  人大【代,表、政协委员、公民!、法人和其他组织】可以采用《书面、邮件等形式】向市人民政》府法制部门提出【。制定法规草》案、规章的》立法建议 立法】建议应当包》括立法项目名称、制!定的必要《性、立法《依据、?所要解决的主—要问题、拟确—定的:主要制度等 【第十七条  —市人民政府》法制部门对》立法:计划项目和》立法建议进行汇【。总、研究《拟定市政府年度【立法计?划经:各分管市长审定提交!市人:民,政,府常务?会议审?议通过后由》市人民?政府发布《 拟?建议:列入:地方性法规年度立法!计划的经市》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!议,通过后报《市人:民代表大会》常务委员会 — 立法年度从当【年的3月《起,至,次年的2月》止 ?第十八条  —市政府年度立法计划!。项目包括《制定项?目和:预,备项目?立法条件和时机成熟!的列:入制定项目;需要】进一:。。步,论证:、调研的列入预【备项目 《 市政府《年度:立法计划应当—明确项目名称—、起草部门》、报送审查时—间等 第》十,九条:  按照年度立【法计划规《定承担法《规,草案、规章起草任务!的单位必须》按照年度立法计划组!织实施不得擅自【调整因特殊情—况不:。。能完成起草任务的必!须,向市人民政》府提交书面报—告并抄送市人—民政:府,法,制部门;追》加立法项目》必须进行可》行性论证并经市【人民政府批准 【 第三章  起【  草? 第二十条 【。 法规?草案、规《章由申报立法计划】项,。目的单?位负责起草内容涉及!两个以上《部,门或者其他重要的综!合性项目由市人【民,政府指?定的单位《。负责起草也可以【由市人民《政府法制《部,。。门组织起草 第二!十一条?  法规《草案、规章的起草单!位应当成立起—草小: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!负责起草工作 【 起草单《位,可以:邀,请有关专家和—组织:参加起草也可以【委,托有关专家和组织】起草 第二十二】条  法规草案、】规章应当结构—严,谨、条理清》楚、重?点突出、《。用词:。准确、文《。字简明?、语言?规范: 法律、行政【。法规、省《。地方性法《规,已经明?。确规定的内容法规草!案、规章原则上【不作重复规定;【 第二十三条【  法规草》案拟设定行政许可或!者行政强制的—起草:单位:应当采取听》证会、论证》会等形式听》取意:见并向?制定机关说明设定该!行政许?。。可或者行政强制的必!要性、对《经济:和社会可《能产生的影响以【及,听取和采纳意见的】。情况 《第二十四条 —法规草案、规章的】内容一般应当包【括 (一)—制定的目的、法【律依据和《原则; (二【)调整的对象—、适用?范围; (三)】行政管理机关—的职责和义务; !(,四)行政管》理相对人的权利和】义,务; 《(五)具体行政【管理事项、措施【、程序和法律责任;! (?六,。。)施行日《期及:需要废止的文件; ! (七)其他需要】规定的内容》 第二十五条  !法规草案、规—章的内容用条文表】述每条可《以分为款《。、项、?目款不冠数》字项和目冠数字内容!简单的法规草案、】。规章一般不》分章、节 第【二十六条 》 起草法规》草案、?规,章应当广泛征求【有关机关、组织、】人大代?表、政?协委员?和公民?的,意,见,除依法需要》保密的外应当向【社会公开征求—意,见期限一般》不少于30》日 拟设定的制】度,涉及群众《切身:利益或者各方面存】在较大意《见分歧的应当采【取座谈会、》论证会、《听证会、问卷—调查等形《式广泛听取意见 !第二十七条 — 听证?会依照下列程—序组织 》(一)听《证会公开举行—起草单?位应当在《举,行听证会的》3,0日前公布听—证会:的时间、地点—和内容?; ?(二)参加》听证会的人》员对法规草案或者】规章的内容有权【提问:和发表意见》; (三)听【证会应当制》作,笔录如?实记录发言》人的主要观点—。和理:由; (四)起草!单位应当认真研【究听证会上反映的】各种意?见在法规《草案或者规章报送】市人民政《府法制部门审查时应!当说明?对听证会意见的处理!情况及其理由 】。第二十?八条 ? 法规草案、规章涉!及市人民政府其【他部门职责或者与其!他,部,门关系?。紧密的起草单位应】当充分征求其他【部门的意见被征【求意见的部门—。应当自收到》。征求意见《稿,之,日起15个工—作日内?反馈意见 起草】单位与其他》部门意见《不一致的应当充分】协商;经协商不能取!得,一致意见的》起草单位应当在报】送市人民政》府法:制部门审查时说明】情况和理由   】  : ,    《 第二十》九条 ? 市人民《政府法?制部门对法》规草案、规章—的起:。草工作进行指导并参!。与调研、论证—工作 ? 第:四章 ? 审  《查, 第三十条  】起,草单位应当将法【规草案送审》稿在市人民代表【大会常务委》员会或者市人民代表!。大会首次审议该项目!前四个月报》送市人民政》府法制部《门审查;规》章送审稿应当按照市!政府年度立法计划】规定的时《间报送市人民政府法!制,部门审查《 , 第三十一条—  法规草案、规】章,送审稿应当由—起草单位法制—机构审核经》领导班子《集体讨论通过主【要负:责人签署后以正【式文件?形式报送《市,。。人民政府法制部【门审查几个》单位共同起草—的应当由几个起【。草单位主《要负责人《共同签?署  第三十二条! , 起草单位应当将】法规草案《。、规:章送:审稿连同《。下列材料报送市人】民政:府法制部门》 (一)法规草案!、规章送审稿文本5!。份及起草说明并附电!子,。文,本; (二)【起,草所:。依据:的法律、《法规、规章和政策】文,本及参考国内外同类!立法项?目的相关《资料; 《 (三)相关部【门的:会签材料《; : (四)调》研论证材料; 】。(五)?其他需要提》。交的材?料 : 第三十三》条   法规草案】、规章送审》。稿的起草说明应【当包括下《列内容 (—一)立法的》必要性、可行性及需!要解:决的主要问题—; : (二)起草—的,依据和过程》; (三)主要内!容及:。重要:条,款设置的详细—理由; 《 (四)征》求意:见的汇总情》况及意见采纳情【况的说明《召,开,听证会的需提—交听证会笔录—; (五)是【否替代、修改我市】。现行有效《的地方?性法规或者规章; ! (六)其他需要】说明的?问题 《第三十四条 — 市人民政府法制】部门主要从》下列方面《对法规草案》、,规章送审稿》进行审查《 :。(,一)是否《列入年度立法计【划,; (二》),是否符?合法:律、行政《法规、省地方性法规!。的规定是否》与本市?其他:地方性法规或—者规章相衔接; !(三)是《否符合立法》技术规范; — ,。(四)?是否正确处理有【关机关、组织、【人大代表、》政协委员、公民【提出的意见和建议;! , (五)是否具【备实施?的,。环境和条件; 】。(六)需要》审,查的其他内容 第!三十五条  —法规草案、》规章送?。审稿有下列情—形之一?的市人民《政府法制《。部门可以缓》办或:者退回起草单位 】 (一)未列—入年度立法计划【。的; (二)【制,定法规草案、规章的!基本条件尚不成【熟的; (三【。)有关部门对—法规草案、规章【制定:的,主要制度存》。在较大争议起草【单位未进行协商的;! (四)未—按规:定的程序起草、【报送的;《 (五)不符合立!法技术规范要求【。需要:。作全面调《。整的: 第?三十六条《  :市人民政府法—制部:。门应当就法规—草,案、:规章送审稿涉及【的,主要问题深入实【地调查研《究听取有关机关、组!织、人大代表、政协!委员、公民及相【关,专家的意见 第】。三十:七条  有关—部门对法《规草案?、规:章送审稿涉》及的主?要措施、管理体【。制、权限分工等问题!有不同意《见,的市人民政》府法制部门按照【合法和适《当的原则进行协【调;:协调不成《的应当将主要—问题、有关部门的意!见和市人民》政府法制《部门的处理》意见上报市人—民政府决定;争议较!大,。。的重要立法项目应当!由市人民政府委【托第:三,方,进行评?估充分听取各方【意见协调决定— 第三十八条 】。。。 市人民政府法制】部门应?当认真研究》各,方面的意见与起草】单位协商后对—法规草案、》规章送审稿进行修改!并将修改后的文稿送!有关:部门征求意见有【关部:门应当在《收到文稿之日起5个!工作日内反》馈意见 第三十】。九条  市人民政】府法制部《。门会同起草》单位根?据反馈意见情况【形成:法规、规章草—案及:对草案的说明由市人!民,。政府法制部门负责】人签署报分管市长】审,定同意后《提请市人民》。政府: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!议审议? 第四十条  】草案的?说明主要包》。。括下列内容 【(一)立法的依据和!。必要性; —(,二)起草和审查的】简要过程; (三!)拟解决的》。主要问题和确—。定的主要制》度; 《(四)重大》争议问?题的协调《、听取意见》及采纳情况;— (五《)其他需要说明的】情,况 ?第五章  审—议和公布  第】四十一条  法规草!案、规章由市人民政!府常务?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决!定 第四十—二条  市人民政府!。常务会议《或者全体《会议审?议法规、规章草案时!由市:人民政府法制—部门作说明与—法规、规章草案内】容有:关,的部:门主要负责人列席】会议 有》关部门?。对已经协调》一致的意见不—得重新提出》异议  第四十三!条  ?市人民政府法制【部,门,根据市人民政府常】务会议或《者全体?会,议审议意见对法【规、:规章草案进》。行修改报市长审定】。 第四十》四条  市》。人,民政府常务》。会议或者全体会议】审议通过的法规草案!以市政府议案形式】提请:市人民代表大会【常务委员会或者市人!民代表大《会,审议;规《章由市长签署以市】政府令?形式公布 —提请市?人民代表大会常【务委员会或者—市人民?代表大?会审议?的法规草案》由市人民政》府法制部门或者起草!单位主要负》责人代市人民政府】作出说明 》 第四十五条 【 ,公布规?章的命令应当载明】该规章的制定机关、!序号、规章名称【。、通过日《。期、施行日》。期、市长《署名以及公布日期 !  第四十六条 】  规章《签署公布后30日】内应当在市政府公报!和朝:阳日报上刊登—在朝阳日报公布的】规章文本由市人民】政府法制部门提供】     —在,市政府公《报上:刊登:的规章文本为—标准文本 》。 ,   ?。  :    《      —     》      — ,     规—章未经公布不得实】施     第四!十七条  》规章应当自公布之】日起30日后—施,行但涉及《国家安全《以及提前公布将有】碍规章实施的—除外  》第六章  解—释、备案、评估及】。清理 第四—十八条  规章有】下列情况《之一:的由市?人民政府负责解【释 (一》)需要?进一步明确具体含】。义的;? (二)规章【制定后出《现新的情况需—要明确适《用规章依据的 】第四:十九条? , 规章解释由市人民!政府法制部门参照规!章送审稿审查程序提!出意见?报市人民政府批准】后公布 《 规:章的解释与规章具】有同等效力 【第五十条  规章】自公布之日起30日!内由市人《民政府法制》部门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!法和国务院法—规规章备案条—例,的规定?报国:务院、省《人,民代表大《会,常务委员《会、省人《民政府、市人民代表!大会常务委员会【备案 第五十【。。一条 ? 规:章施行后满》3年实施机关应当】。对其实施情况进【行评估并将》规章后评估》工作报告报送市【人,民政府 第五十二!条  规章施行【后每五年清》理一次但有下列情】形之一的应当—即时清理 (一】)新:的法律、《。法规、规章等上【位法施行上级—行政机关提出应当对!。规章进行清理的【; (二)制定】机关发现《规章存在重大问题】的; (三)制】定机关认《为规章不适》应发展需《。要应当进行清理【的 第五十三【条  规章》有下: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!以废止 (—一)主要内容与新的!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等!。上位法或者国—家和省的政》策,规定相抵触》的; ? (二)依据的法律!、法:规、规章等上位法】已废止的; — (三)主要—内容已?被新制定或者修【订后:的法律、《法规、规《章,等上位法涵盖的;】 (四)主要内容!已被新制定》的政府规章替代的】; (五)主【要,内容:已不适应经济—社会发展要求的;】。       【   ?    《   (六)其他】原因需要予》以废止的《 , 第五十四条—。  规?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!应当:宣布失效《 (一)》适用期已满的—; (二)调整对!象已消失的; 】(三)其他原因需】要,予以:宣布失效《的 ?第,五,十,五条  规章有【下列情?。形之一?的应当予《以修:改 (一》)部分内容与—法律、?法规:、规章等上位法不】一致或者《相抵触的; 【。(二)国家政策重】大调整部分内—容与之不相适—应的; 《。 (:三)部分内容—明显不适应》。经济:社会发展要求的【; ?(四)?部分内容《的程序性、》可操作性不强—需要予?以,细化:和完善的; 【(五)政府规章之】间,。、政府?规章与国家》。部委规?章之间对同》。一事:项的规定不一致【的; (》。六)其他原因需要】予以:修改的  —第五十六条  需】要废止或者宣布失效!。的规章由原起草单】位提出建议》经,市人民?政府法制部门审【查后报市人民—政,府批准公布或者由】。。市人民政府法制【部门提出废止意见】并征求相关部门【意,。见,后报市人民政府【批准公布 》 规章?的修改程序参照本】规定的规章制定程序!执行 第七章 】。 附  《则  第五十【七条  市》人,民政:府规范性文》件的:制定参照本规定程序!执行 第五十【八条  《。本规定自《2,016年8月—1日起施行朝阳【市人民?政府规范性文—件制发?办,法(:朝政发[2》006?]29号《。)同时废《。止,